52 講章大綱

年終主日

主題:神的幫助

經文:徒廿六  1-23

金句:「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徒廿六  22)

引言

保羅決定在亞基帕王面前作見證,務要令到王和那些與會者相信他在基督裡的經歷都是真的。那些說明不是從他而來的,乃是從他因神而得的超自然生命和幫助而有的。我們看到:

一、這幫助的源頭(徒廿六  22)

1)           看得見的經歷  (徒廿六13)

2)       有力的經歷  (徒廿六13-14)

3)       聽得見的經歷(徒廿六  14-15)

4)       可信賴的經歷(徒廿六  15)

二、這幫助的訣竅  (徒廿六22)

1)       信心的喪亡  (徒廿六22)

2)       信心的依靠  (徒廿六22)

三、這幫助的力量(徒廿六  22)

1)       為基督站立的力量   (徒廿六22)

2)       為基督說話的力量  (徒廿六22)

3)       為基督作服事的力量(徒廿六  18)

結語

這幫助不是一個概念,或一個教義:那是內住在人裡頭的耶穌的生命。認識神的幫助就是抓緊異象、聽聲音和經歷為救我們受死,又再復活的復活主的得勝。


52 講章大綱闡釋

年終主日

主題:神的幫助

經文:徒廿六  1-23

金句:「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徒廿六  22)

引言

我們所看的經文,是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自辯的高潮。使徒決定要採取一種作見證的方式,務求令到王和那些與會者相信他在基督裡的經歷都是真的。最後他成功了,亞基帕王不得不驚歎說:「你想稍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譯: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徒  廿六28)

從保羅回轉的時候開始,他一真想要證明詩人的話是準確的:「求你幫助我們攻擊敵人,因為人的幫助是枉然的」(詩一百零八  11-12)。保羅思考了他所有的背景、訓練和文化,最終承認在他裡面「沒有良善」(羅七18)。只有在神裡面才可以找到超自然的幫助,去達成天堂所要求那種生命的素質。

有人說過:「基督教不是一種艱難的生活方式,它是一種不可能的生活方式。」所以若沒有神的幫助,我們永不能完成祂造我們的目的。不能達到那個標準,就是把神的榮耀變為不敬和羞辱。我們怎能認識神這種幫助?讓我們看:

一、這幫助的源頭

「我蒙神的幫助」(徒廿六  22)。「幫助」這個字並不簡單。它乃從希臘文 epikoureo 而來,意思是成為盟友,並且暗示一種從我們自己以外的源頭得到扶助或協助的意思——而那源頭,當然就是神了。

我們感興趣的問題是,這幫助如何成為保羅經歷的一部分;他的見證為我們提供了答案。在他悔罪之前,他是逼迫教會的。事實上當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耶穌基督,他剛得到大祭司的手令,要去把基督徒下在監裡,並控告他們褻瀆的罪名(參看徒廿六  11-12)。但忽然間在中午的強光下,他看見了徹底地改變他生命的異象。他可以對王這樣宣告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那異象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

這是我們基督教福音的獨特之處。當別的宗教和哲學提倡人企圖尋找神,基督教卻是神作出突破去到人中間。請注意這啟示的四方面:

1)     看得見的經歷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 (徒廿六13)。保羅在此不是說到肉眼所見的;他所指的是在他心裡面的內在啟示。耶穌對神學家尼哥底母說話時,也告訴他這樣的屬靈異象:「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這屬靈的啟示是那麼真實,以致保羅後來可以這樣寫:「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沒有人能知道神超自然的幫助,除非他看到這光。保羅在回顧他悔罪的經歷時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  6)。

2)     有力的經歷

「我……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話)」 ( 徒廿六13-14)。這就是叫保羅和他的同伴仆倒在地上的啟示和奇妙的力量——這是我們在認識神的幫助之前都必須找到的。除非我們回轉和痛悔,否則我們不能承受神超自然的生命。這生命是一種恩賜,但我們只可以跪著接受。

3)     聽得見的經歷

「我就聽見有聲音……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徒廿六  14)。這是神兒子的聲音。直至這一刻,保羅還是視耶穌為騙子,可是當他一聽到祂的聲音,一切都改變了。他的唯一回應就是問:「主啊,你是誰?」他得到的回答是:「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廿六13)。

耶穌宣告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今天,耶穌用福音的言語說話,而「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拒絕福音就是拒絕唯一幫助和盼望的信息。

4)     可信賴的經歷

「(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廿六15)。這啟示的真實,乃耶穌的可信賴,是保羅不能忽視或拒絕的。所以他說:「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信心的順服從那天開始,一直持續終生。

你有發現這在耶穌基督裡的神聖的幫助源頭嗎?這是宇宙中的唯一幫助,使你能夠成為神旨意中你應該成為的人。

二、這幫助的訣竅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 ( 徒廿六22)。這超自然的幫助的訣竅乃在「蒙」這個字。維尼  ( W.E.Vine )  在他的《新約詞彙解說字典》  (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  中說這個字的意思是「觸及」或「得到。」提摩太后書二章  10節用這字指到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然而在這個得著的觀念中,暗示了兩種思想:

1) 信心的喪亡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 (徒廿六22)。我們已指出了這個字有「觸及」或「求取」的意思。它所反映的一幅圖畫,就如一個在絕望中的人求助一樣。

這是你的處境嗎?就像詩人大衛一樣,你正在泥沼的坑中下沉。你愈掙扎,沉得愈深,你愈需要求助,你的聲音的迴響變得愈大。這個字的意思指到,你已到了信心喪亡的地步,這是時候你要尋求祂的幫助了。

1.舉例說明

2)     信心的依靠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徒廿六22)。這字不但意指「求助」,它字面的意思就是「得到」或「求取。」喪亡引致依靠,這也是我們基督徒生命和行事的實體。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0節作見證時說得十分好:「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是信心依靠的秘密。耶穌是這樣,保羅也是這樣;若我們要得到神的幫助,你和我也必須這樣。我們的詩歌必然是這樣的:

當時光飛走時信賴,

當年日消逝時信賴;

不論發生何事也信賴,

信賴耶穌——再無所求。

      薛達( Edgar Page Stites )

2.舉例說明

三、這幫助的力量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徒廿六  22)。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的自辯,他表示了神的幫助。只有一個有超自然能力的人,才可以以誠信和無懼面對叫人敬畏的觀眾。這是保羅每天的生活。神的幫助給了保羅三重力量:

1) 為基督站立的力量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徒廿六22)。從他悔改的那一刻起,保羅注定要面對困難;這也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面對的。悔改是向世界、肉體和魔鬼宣戰。保羅知道他必得「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徒廿六17)。「百姓」代表了從猶太人而來的宗教反對。對他們來說,福音是一種冒犯和絆腳石。為這原因他們痛恨他和搜捕他,只求把他置之死地;但保羅卻能夠站立。另一方面,「外邦人」則代表宗教的迷信。難怪非斯都打斷保羅的辯白,大聲地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徒廿六24)

這「迷信」是不明白的男女所抱的態度,所以他們會害怕超自然的東西。除非我們的信仰可以用科學的角度解釋,否則他們不會相信,這就是他們的迷信了。基督徒因此在法庭上被嘲笑。猶太人看基督教的信仰為絆腳石,希利尼人則因它是愚絀的而拒絕;但是認識神幫助的基督徒,卻能夠不管宗教的反對和迷信,仍能站立得住。

若救主贏得了你的心,

你因天堂而作出開始,

把你的眼睛定在地圖上——

繼續下去!

買了真理不要賣,

為神抱著你擁有的一點點;

為你所得的感到滿足——

繼續下去!

吃基督這生命之糧,

飲於祂,泉源之頭;

想想祂灑血的原因——

繼續下去!

  魯夫  ( W. Luff )

(Quoted in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by A. Naismith, Lodon: Pickering & Inglis, 1985, p.40)

2)     為基督說話的力量

保羅可以說:「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 (徒廿六22)。神救拔我們的原因是我們可以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保羅最大的喜樂就是談論聖經中關於基督的人格、受苦和旨意(徒廿六22-23)。神光照他的心,他也渴望其他人可以看見同樣的尋找人和救人的光。

3.舉例說明

3)     為基督作服事的力量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廿六  18)。他不但是一個見證人,更是一個執事(參看徒廿六16)。「執事」在這裡的意思是「一個下人」——即從主人手上接旨令的人。有從他的永活的主而來的幫助,他可以作出四個層面的事奉。第18節已告訴了我們。

保羅的工作——對你和對我亦然——就是把人帶進啟示的經歷中——「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徒廿六  18)。我們自己不能夠叫這神跡生效,但神卻容讓我們成為這神聖啟示的渠道。沒有任何事,比看見鱗從瞎了的屬靈眼睛上掉下更奇妙的了。

然後就是自由的經歷 [MSOffice1]  ——「叫他們……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廿六  18)。不管我們是否承認,每一個非基督徒都受到撒但的捆綁;或用使徒的話說,他們「被魔鬼任意擄去的」(提後二26)。唯有神釋放的力量能夠把這人從黑暗的國度遷到祂的光中。最奇妙的事情就是神透過你和我施行這超自然之舉。

4.舉例說明

在自由中尚有赦罪——「得蒙赦罪」(徒廿六  18)。當耶穌呼召門徒時,祂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21-23)。借內住聖靈的能力,我們有能力宣告赦罪的話給凡願意相信的。我們也有權柄向那些不接受我們信息的人撤回赦罪的話。

不過總括這工作的是成聖的經歷——把人「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廿六  18)。我們的工作就是要把只配進入地獄的罪人進入耶穌基督裡的完滿生命中。這是聖經中成聖的觀念。這是我們這病入膏肓的世界中的事奉!亞基帕王的驚歎一點也不足為奇了:「你想稍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譯: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結語

這是為我們預備的神的幫助。我們已發掘了它的源頭、檢視了它的訣竅、解釋過它的力量。這幫助不是一個概念,或一個教義,相反,這是內住在人裡頭的耶穌的生命,而這些人是認識信心的喪亡和信心的可靠的。我們要是能抓緊異象、聽聲音和經歷為救我們受死、買贖我們,又再復活的復活主的得勝,我們便認識神的幫助。讓我們抓緊神的這幫助,又為基督站立、講論和事奉。

神啊,我們得幫助的年日已過去,

我們對未來的盼望正來臨,

請你引導我們,直到生命結束,

直到我們回天家。

    以撒華滋( Issac Watts )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一個中國人說到他悔改的經歷:「我沉淪在罪的深坑中,泥足深陷。我呼喊求救。於是孔夫子來了,我哀求他引手救我。可是他卻平靜地指示我如何過正直的生活。他走過去了。他不能救我。我沉得更深,呼叫說:『救我!現在就救我!』我向上望,看見佛祖。祂開始對我傳教說:『孩子,你要安靜,要忍耐;要退到內在的安寧和心中的寂靜中。在那裡你會找著輪盤,就是永恆的安息!』他也一樣走了。我已預備在絕望中下沉。我再次抬頭,看見那一位說:『我兒啊,我來救你!你願意嗎?』我喊叫說:『主,幫助我!主,救我!』祂於是走下坑來,用手臂抱著我,把我提上去!祂告訴我祂的名字叫耶穌!我跪在祂的腳前,說:『主,我要跟從你』。」你也會像我一樣嗎?  ( Henry B. Bosch, Our Daily Bread, Grand Rapids: Bible Class, n.d. )

2.舉例說明

沙龍亞撒( Sholem Asch )在他著作  Kiddush Ha-Shem  說過一件發生在十七世紀的事件,那時俄羅斯的波蘭正恐怖地四處屠殺猶太人。男女老少都被宰殺,家庭被分散和拆毀。似乎只有死亡是最活躍的。有一個生還者走進變成頹垣敗瓦的城市街道,嘗試瞭解它有何啟示。當他走過市場時,他發現商販已經豎起攤檔,正在出售食物和衣服。有一檔是一個老猶太人坐在碎布中,最奇怪的是,他的檔攤既沒有食物,也沒有衣服——完全無物可賣。他就只是坐在那裡。那個生還者出於好奇,走上前問他說:「你的檔攤是空的,你賣什麼呢?」那老猶太人轉過身來,以一個淒苦的笑容看著他,慢慢地說:「我賣信心,我賣信心。」 ( From Sermons Illustrated, Spearman, Texas, 12/8/85 )

3.舉例說明

戈登博士  ( Dr.A.J.Gordon )  說過其中一些最具衝擊性的話,就是基督徒不是要站在世界和見證基督,乃是要站在基督裡向世界作見證。這種見證之一就是當一個陌生人向他問路時,他下了自己的車,上前與他說話。資料可以很快交代完畢,但在陌生人離開之前,他加上一段主的信息:「朋友,我們也許永遠不會再碰面,我想問你,你對主耶穌基督感興趣嗎?」陌生人回答說:「不,不過我也想聽一下。」就在半黑的的環境中,一番對話展開了,兩人同時低頭,一個靈魂就這樣被介紹給耶穌基督,使之作其救主和主了。  ( The Alliance Witness, quoted in Knight's Master Book of New Illustrations, by Walter B. Knight,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1956, p.740.k Used by permission )

4.舉例說明

一個宣教士從多年的事奉中退下來,有人問他在新磯內亞的工場上有何發現。他解釋說那裡的人很殘暴和墮落,他們彷彿全無道德觀念。舉例說,若一個母親帶著嬰孩,而嬰孩開始哭鬧,她會把他拋入渠中由他死去。若一人看見他的父親斷了腿,他會把他棄在路旁,任他自生自滅。他們對任何事物都毫無感情,他們不知道那個字的意思。「那你為他們做了什麼呢?」有人問,「你有講道嗎?」「沒有,起初沒有。我想較佳的做法是透過我的工作向他們展示我的信仰!當我看見一個嬰孩哭泣,我會把他抱起來安撫他。當我看見一個斷了腿的人,我會設法給他醫治。我看發現有人灰心和飢餓時,我會把他們叫進我的房子,安慰他們,給他們吃。最後他們問我:『這是什麼意思?你為何這樣對我們?』然後我的機會來了,我向他們傳福音。」「你成功了嗎?」「朋友,」宣教士說:「當我從那裡離開回家述職時,我所離開的是一家教會。」( From Sermons Illustrated, Spearman, Texas, 1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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