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講章大綱

對門徒的要求

主題:門徒的責任

經文:約八  31-36

金句: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

引言

當正確的關係在訓練學習建立後,對每一個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來說,隨之而來的就是一生的責任,那也是我們今天所要看的經文。我們必須以三重方式看門徒的責任:

一、在真理的話中(約八  31)

1)     在真理中就是在基督裡( 約八  14)

2)     在整個真理中就是在基督裡( 約八  31)

3)     唯有在真理中才是在基督裡( 約八  14)

二、順服真理的話(約八  32)

1)     必定要從思想順服(林後十  5)

2)     必定要從心裡順服(羅六  17-18)

3)     必定要從意志順服(路廿二  42)

三、 經歷真理的話(約八  32)

1)     個人的自由( 約八  36)

2)     真實  的自由( 約八  32)

3)     靈裡的自由(羅八  2)

結語

這是真正門徒的三重責任:在真理中,順服真理和經驗真理(參看約八31-32)。神就真使我們成為門徒了(約八36)!


38 講章大綱闡釋

對門徒的要求

主題:門徒的責任

經文:約八  31-36

金句: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

引言

當正確的關係在訓練學習建立後,對每一個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來說,隨之而來的就有一生的責任,那也是我們今天所看的經文:「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我們必須以三重方式看門徒的責任:

一、在真理的話中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約八  31)。句子的強調放在「你們」一詞中。這是十分重要的,因為主耶穌的話,乃是針對一班名義上為信徒——即那些沒有真正悔改,或沒有勇氣公開地與基督的門徒並列的宗教領袖而說的。真正的門徒需要:

1)     在真理中如同在基督裡

祂剛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約八  14)。猶太人要求有兩個見證人作證,才會接受一個記錄是真實的。這要求乃是對基督個人知識的缺欠,和個人見證的不可信而來的。然而在基督來說,祂的見證卻不會缺欠,也不會不可信。所以為要杜絕眾人對祂的話起生疑,祂宣告說:「我是為自己作見證」(約八18)。換句話說,祂是代表兩個見證人的見證,因為祂是與那位一直在說話的父同在。抓緊這做宣告的人,就是願意在真理中,如同在耶穌基督裡。

2)     在整個真理中如同在基督裡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約八  31)。請注意主說到「我的道」時,在英文中顯示那是單數名詞。在十五章7節卻相反,祂用了眾數,祂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在這處經文中用上單數的原因,乃是基督要求那些可能的門徒在整個真理裡面。耶穌用「我的道」(單數)表達的,是神在祂裡面的整個啟示。我們很容易選擇性地對真理忠心,但這選擇性在門徒來說卻是要不得的。

 1.  舉例說明

3)     唯有在真理中如同在基督裡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約八  31)。人的傾向是停止遵守神的道,並跟隨自我的意見和先入為主的觀念。我們必須永遠記住,真理是基督啟示的客觀說明,它與人因私慾和特殊偏好而來的推斷是不同的。要在遵守真理,這整全的,唯一的真理,才會被神的道完全引導,並且在信和行上完全受聖靈監管。這才是真正的門徒。

因真理永遠都真,

而且它也只能是真的,

噢主啊,保守我對真理真誠,

正如對你真誠一樣。

比雅( T. Baird )

( A. Naismith,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Pickering & Inglis, Basingstoke, 1985, p. 197 )

二、順服真理的話

「你們必曉得真理」(約八  32)。主耶穌向人清楚地說明祂所謂的曉得真理是什麼意思。在福音中祂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約七17)。願意行神的旨意是在神聖事物上的不斷漸進的秘密。有人這樣說過:

光順從就帶來光;

光拒絕帶來黑暗。

1)    必定要從思想順服

保羅說:「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  5)。這是呼召我們把自己屬肉體的意念,和自高自大的理性,都一併放下,為要使神的道在各樣的智慧中,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裡頭。以實際經驗來說,這需要每天閱讀聖經。主不斷向門徒反覆問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十二3,另參看太十九4,廿一16,廿二31)使徒保羅勸勉提摩太要「你要以宣讀……為念」(提前四13)。除了公開宣讀之外,保羅關心提摩太可能在私生活上忽略了這神聖的習慣。當逼迫逼在眉睫時,保羅再次告誡提摩太:「你要趕緊地到我這裡來。……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提後四9、13)。請想想看!保羅此刻身繫獄中,死亡隨時降臨,天堂的大門已預備開啟來迎接他了,可是這個神人仍感到讀經的需要,特別是那些皮卷——舊約聖經。這對我們每天匆忙的讀經生活是一種何等的控訴。

不過除了閱讀之外,我們每天仍要尋求神的道。主這樣對當時的宗教領袖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  39)。韋斯科特 主教  ( Bishop B.F. Westcott )指出「查考」這個字是命令語氣,換句話說,我們的主堅持人若要找到救主,他們就必須查考聖經。然而文士和法利賽人瞎了心眼,雖然他們花費極多的時間在聖經研究工作上,他們卻錯失了最重要的。他們不知道查經,像讀經一樣,若要明白基督的啟示,是需要在聖經的監察下進行的。聖經說:「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瞭,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  9-11;另參看12-14節)。因此要認識真理,我們在讀和查考神的道時,心裡必須要有順服,直至聖靈把基督顯明出來。

2.舉例說明

2)    必定要從心裡順服

使徒保羅提醒他在羅馬的讀者,他們曾經是罪的奴隸,但現在「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從罪裡得了釋放」(羅六  17-18)。心裡順服不單是相信真理,更是接受真理。我們很多人都同意真理,但我們卻沒有順從它。正如一個罪人在沒有接受他所相信的真理的情況下,他是永不可能在神的國度裡重生;因此,也沒有任何聖徒在相信之前,就能夠進入門徒的生活。雅各說:「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我們不要輕視神。若我們要順從和謙卑的話,我們必須從心裡順服神的真理。

3.補充說明

3) 必定要從意志順服

腓立比書二章  8節的一句話,概括了意志的順服:「存心順服,以至於死。」這神的義僕在真的身上發生之前,先向父祈求說:「父啊!……不要成就我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十字架代表了神對每個生命的救贖旨意的成就。所以除非順服以至於死,順服還是未實現。這中間牽涉到願意順服神的旨意——不管代價有多大——直至神的旨意成就。

4.舉例說明

三、經驗真理的話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  32)。若對真理有恆切的信心,又能打從靈魂裡對其順服的話,我們必要享受經歷真正的喜樂。這經驗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自由」(約八32)。這字是對那些要求政治自由的人說的,可是事實上他們卻是羅馬的奴隸。他們爭取宗教自由,但卻被律法的字句捆綁。他們爭取道德自由,然而事實上卻是罪的奴隸。無論如何,耶穌對這所有的奴隸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救主向普世的人提供了:

1) 個人的自由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  36)。猶太人剛向基督宣稱:「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約八33)。人總是說這些話來掩飾他們被另一些人捆綁。我們所有人都被別人的說話支配,如威爾斯  ( H.G.Wells )  說過,我們鄰舍的話在我們的耳中,比神的話還要響亮。所羅門也說:「懼怕人的,陷入網羅」(箴廿九  25)。耶穌可以藉著神的道和神的靈,把你從這些捆綁中釋放。我們不能成為滿有感染力和無懼的見證人,乃是因為我們仍被其他人捆綁著。

有人這樣對其中一位宗教改革運動者說:「全世界都反對你。」這句話得到的回答是:「那麼我也反對世界。」約翰諾克斯( John Knox )的墓誌銘這樣寫道:「這裡長埋了一位永不懼怕人的人。」

2) 真實的自由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  32)。神聖的律法若沒有神聖的生命,是一種捆綁;神的道若沒有神的靈,也是一種奴役。但人若能從心靈和意志順服真理,真理便能叫人得自由。神的律法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神的福音成為生命的目的。  真實的自由,就是可以充滿信心地說話、宣講和寫作的自由。人一旦在這範疇中得自由的話,他在任何善事上就沒有不能發揮的影響力了。

3)靈裡的自由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  2)。耶穌剛對祂的聽眾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這是何等正確!成為門徒能斷開捆綁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我們應該成為的人。成為門徒意味著藉著神的兒子,以神的道,在神的靈中得到自由。

5.舉例說明

結語

這是真門徒的三重責任:在真理中,順服真理和經驗真理,乃是由神的靈啟示,由神的兒子釋放出來的。基督再次對我們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參看約八31-32)。神就真使我們成為門徒了!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當一個銀行職員受訓學習分辨真鈔和偽鈔時,他們不會花時間研究偽鈔;他們反而會用時間掌握真鈔,直至把它從裡到外,反轉再反轉地透徹瞭解。於是當偽鈔出現時,它便逃不過職員的一瞥。像這例子一樣,我們也必須研究那真正的東西——基督和祂的生命。唯有這樣我們才會在真理中。

2.舉例說明

在現今這種選擇性地閱讀和只偏好某類型文章的風氣中,我這裡有一個可以幫助你的方法。那是蕭德斯博士( Dr.T.T.Shields )總結他的摩西五經課堂時給學生的忠告:「我勸你們要連續地讀完整部聖經。睜眼看約書亞的力量;士師的英雄氣概;路得純樸的美麗可愛;歷史的哲學,舊約中歷史部分的因果循環;約伯詩篇中的眼淚哲學;大衛經驗到具普遍性的那種極度快慰;箴言那種實用的智慧;傳道者在日光之下對空虛的頌讚;讚美詩所流露的聖潔感情;以賽亞的撒拉弗之火;耶利米的哀歌;以西結看見神那極為莊麗的異象;但以理的預言;何西亞的惹人同情;所有小先知彷如潛望鏡又彷如望遠鏡的辨別能力,直至你能夠打開新約讀到『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你才會嗅到創世記的氣息,又找到出埃及記的原則,既感受到又明白原來你是同一位作者在每一卷書中說話。看福音書,讀關於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故事,並與使徒一起等待聖靈降臨。你們也要看遍使徒行傳。見證人一個接一個地失腳,他們的故事也在書信人重複著。然後看約翰在拔摩海島的異象,在整卷啟示錄中,你會聽到同一把聲音在真理的聖殿中迴響,說:『我必快來』,你也可以回應說:『主啊,我願你來』。當你看完所有書卷後,我知道你必定會說:『那是神的書,除了神之外,沒有人可以那樣說話了。』」 ( Dr. T.T. Shields, The Gospel Witness, Toronto )

3.補充說明

查普曼  ( J.W Chapman )  其中一條研讀聖經的規條是這樣的:「在生活中的每日每刻實踐在早上讀過的真理。」最後,再也不在乎我們看了多少聖經,而是我們實際上活出多少聖經。有些書本的用處是提供資料;聖經的用處卻在於轉化生命。除非你的生命被轉化,它成為你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否則你不會從聖經得到任何好處。除非你消化吸收它,叫它成為你的身體,骨頭和肌肉,否則它還是與你無益。  ( Henry G. Weston )

4.舉例說明

兩個朋友到山間散步。一頭忠心的狗在主人腳邊亦步亦趨。狗的耳朵和眼睛都全神貫注地聽候主人的命令。在傾談間,主人開始擺出姿勢。他舉高手臂指向懸崖方向。忠心的狗以為主人向牠發施號令,立即拚命地向懸崖疾撲過去。噢,願我們遵守主的命令時也這般快速,我們的耳朵「傾聽祂最微小的聲音」,然後從心裡遵從——以致於死!

5.舉例說明

希律先監禁施洗約翰,最終把他殺了;然而約翰是自由的,捕捉他的人雖然稱為王,可是他卻有如奴隸一樣。尼六是奴隸,而保羅卻可以在監牢裡大聲地喊叫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詹姆斯王  ( King James )可以因為謙卑的爐匠約翰本仁( John Bunyan )在貝德福( Bedford)的街上傳道,而把他下在監裡,然而約翰本仁在靈裡卻是自由的,並且在異象中狂喜歡欣。蓋恩夫人( Madame Guyon )  雖然被下在淒清的巴斯蒂 ( Bastille)監獄中,不過她心裡仍然自由。你認識這屬靈的自由嗎?抑或你仍在罪的勢力下,被迫而向邪惡的性情和肉慾讓步——罪馬書第七章中的僕人的經驗?若是這樣的話,請你讀第八章,並且大聲叫道:「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Gospel Herald, quoted in 3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 by Walter B. Knight, Grand Rapids: 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2, p.296, adapted. Used by permi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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