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講章大綱
十架之言
主題:信心之言
經文:路廿三 46-49
金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 路廿三46)
引言
當我們查看我們的主這句最後的話時,我們發現它主要是關乎他子嗣身份的確定。因為若耶穌不是神的兒子,就根本就沒有神的愛的啟示,也沒有贖罪了。此處確認了:
一、基督對其子嗣身份保證的信心 (路廿三46)
1) 對子嗣本質的啟示 (路廿三46)
2) 恢復對子嗣身份的歡愉 (路廿三46)
二、基督對其子嗣身份依靠之信心 (路廿三46)
1) 祂在生命中完全依靠父神 ( 詩三十一 5)
2) 祂在死亡中完全依靠父神 ( 路廿三 46)
三、基督對其子嗣身份權柄的信心 (路廿三46)
1) 在加略山的十架上基督被下令受死 (路廿三46)
2) 在加略山的十架上基督得勝死亡 (路廿三46)
結語
願我們每天也有同樣的信心,把我們的身、心、靈交在父神手中。願我們永遠活在祂旨意的中心,行祂所揀選的道路,作祂所喜悅的事工——不論活著或死亡。
12 詳細講章闡譯
十架之言
主題:信心之言
經文:路廿三 46-49
金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
引言
我們現在來到十架七言的最後一句。當我們查看我們的主這句最後的話時,我們發現它主要關乎祂對子嗣身份的確定。
當耶穌被帶到該亞法面前,並且被質問是否基督——神的兒子時,耶穌就回答:「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太廿六64-65)。當彼拉多宣佈「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時,群眾就喊叫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十九6-7)
故此,我們聽見從十架上傳來耶穌對其子嗣身份的確定,祂說:「父啊。」若耶穌不是神的兒子,就根本沒有神的愛的啟示。若我們這般看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天使賜給他們」,它就毫無意義,因為那只像一個百萬富翁把一個硬幣丟給乞丐——不過是九牛一毛。但當我們讀到:「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時,我們便會被融化和感動。
除非我們相信神性和永恆的子嗣身份,否則我們不可能相信基督的贖罪,因為只有無限者才能夠為全人類付出罪的贖價。沒有任何受造物或有限的人與神創造行動的總和相等。那位必定是非受造物——與父神同等、同屬永恆。若我們不相信子嗣的身份,我們也不會明白神性的救主的信息——「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約壹四14)
因此,我們看到:「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廿三46) 這句話的重要性。祂在加略山的經歷以一個為別人的祈禱開始:「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這次卻以為自己的祈禱作結束:「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廿三46)。此處確認了:
一、基督對其子嗣身份保證的信心 (路廿三46)
耶穌被掛在十架上之時仍能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在整生中,祂對自己子嗣身份的保證都滿有信心。在十二歲的時候,祂已對地上的父母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祂在福音書中一而再地提及孝道的關係,並當他垂下頭要死時,他吐出一字:「父啊!」
1.舉例說明
思想子嗣身份的保證時,我們可在救主的最後祈禱中看到以下兩點,乃非常重要:
1) 對子嗣本質的啟示
當耶穌吐出一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 時,他正表達出其中一個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義。倫敦聖保羅教堂的李登 (Canon Liddon, 1870-90) 說:「『獨生』這字不僅指到神再沒有其他的兒子,它更指到祂的獨生子憑著這子嗣的身份,得以分享不可言傳和不能朽壞的本質,那是被造生命因著不能僭越鴻溝而未能窺探的。「當耶穌說:「父啊」時,祂乃是在同一個神性本質中,聲稱與神同等及同屬神性。祂以前是「子」,也將永遠是「子。」雖然祂到過地獄,也在被棄絕時大聲喊叫,但他仍能說:「父啊。」
2) 恢復對子嗣身份的歡愉
當救主祈禱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 時,祂是宣告恢復對子嗣身份的歡愉。你可以看見,當耶穌被掛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父神要掩面不看祂。那對於聖子來說到底是什麼意思,你和我也不會理解。我們永遠也不可能測度被棄絕的喊叫有多深切——「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廿七46)父與子的關係沒有改變,但他們的相交終斷了。對我們寶貴的主來說,那是一個壓縮成三個小時的永恆真理。不過現在黑暗已過去,勝利的呼聲卻在空氣中震盪,因為相交已恢復了。
這是比喻與教義的結合,而我們在個人經驗上也可體會這句最後的十架之言。當我們接受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和主時,我們便是神家裡的人了。聖經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一12)。我們一旦加入了神的家,地獄、人間或天堂,永遠也不能把這種關係割斷。然而,每次當罪入侵我們的生命時,相交就破裂了,而只要我認罪自潔,靠著十架的功效,我們的罪也會得到赦免,可以再次仰望神的臉,並說:「父啊。」不過,十架上最後的一句話也暗示了真理的另一面,那就是:
二、基督對其子嗣身份依靠之信心
當我們讀到:「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我們也感受到這種信靠,正如祂在生平及臨終時表現出對子嗣身份保證的信心一樣,祂也展示了對子嗣身份依靠的信心。
1) 祂在生命中完全依靠父神
我們有理由相信祂每天早晨都用詩篇三十一篇 51節祈禱,因為這正是十架上最後一句話的出處。那是敬虔的猶太人母親在孩子牙牙學語時教導他們的祈禱。那節經文應作:「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你已救贖我。」耶穌在前面加了「父親」這稱謂,並刪去了「因為你救了我」,因為那對祂並不適用。祂每天的祈禱是:「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廿三46)。這是祂的人生態度。祂的話語從不會不表達對父神的依靠。祂可以宣告:「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約十四10)。至於祂的工作,祂也能夠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約五30, 十四10)
綜覽整本福音書,看看依靠的關係如何貫穿祂事奉的各個層面。想想祂的教導工作。在馬太福音第十一章祂教導門徒,而經文說到祂抬頭望天並祈禱:「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25-26節)。非常明顯,假如沒有對父神的依靠,祂是不足以教導門徒的。
再想想祂的醫治工作。我們看見祂在城外,全力以赴使一個人 (因為那人不信)聽見和說話。救主雖已觸摸他,可是他仍然不信。所以耶穌才歎息,並抬頭望天祈禱。至此——也唯有至此——祂才可以轉向那人並說:「開了」,而我們看到那人的耳朵開了,舌頭也釋放了,因此站在旁邊的人感到十分驚奇(可七34-37)。
之後,我們又看見祂站在祂最愛的朋友拉撒路的墳前。在祂呼叫那個已經死了四日的人之前,祂展示了對父神的依靠。祂再一次抬頭望天禱告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換句話說,所有的力量都是藉著父和子的關係從天上來的)。「然後」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約十一41-44)
再看祂餵飽群眾的事奉。當祂拿起餅和魚,預備擘開、分給群眾之前,祂先抬頭仰望父神的臉並說:「我感謝你。」這就是聖子整生中對父神的依靠。
2.舉例說明
2) 祂在死亡中完全信靠父神
當死亡一刻來臨時,祂仍可以以單純的信心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
從詩篇十六篇,我們找到祂預計要交出靈魂時,他在思想中的一些話。祂能夠說出:「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詩十六8-10)。你也會發現在這詩篇中,祂的整個本質都被提及。在依靠的行動中,他實際上說:「父啊,關於我的肉體,我深信你必不會要它衰敗。父啊,關於我的靈魂,我深信你必不會把它遺在陰間。父啊,關於我的靈,我此時此地就交給你。」
對我主耶穌基督的真正信徒來說,這是何等安慰的話!無怪乎使徒保羅勸勉帖撒羅尼迦的聖徒不要「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帖前四13)。縱使是面對死亡的一刻,我們仍可有絕對的信心知道我們的靈、魂、體都會得到看顧。
3.舉例說明
三、基督對其子嗣身份權柄的信心
當耶穌祈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他正行使祂作為神子的應有權柄。我們可從以下兩個要點闡釋:
1) 在加略山的十架上基督下令受死
在「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 這句說話中,他將死亡所涉及的方式、情況和時間合結在一起。
關於死亡的方式,祂已經告訴過門徒;「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路廿四7)。在很多情況裡,祂的仇敵想用石頭打死祂,或濫用私刑,或把祂推下懸崖,但祂的時間還未到。耶穌知道祂死亡的方式,沒有人能夠改變它。
至於死亡的情況,救主對此更是滿有信心。我們知道當死亡臨近時,垂死的人一般都會被軟弱擊倒,在肉身倒塌前的一刻也會喘息最後一口氣;可是我們的主卻不是這樣。聖經告訴我們祂低下頭(約十九30)。那個「低」字跟馬太福音八章20節描述耶穌沒有枕首的地方是相同的。正如祂睡覺時會垂下頭一樣,我們奇妙的救主用力量和信心安放他的頭,並祈禱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廿三46)
至於死亡的時刻,奇妙的救主也是清楚和確定的。對我們來說,死亡是主人;不過在祂而言,死亡只是他的僕人。事實上,當那一刻來臨時,祂以絕對肯定和平靜的心交出祂的靈魂。能夠這樣做的人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說得絕妙了:「祂交出祂的生命,因為祂願意這樣做。當祂願意這樣做,他就做到了。」
4.舉例說明
2) 在加略山的十架上基督得勝死亡
這是隱藏在:「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路廿三46)。他交出他的靈魂,以致在復活時再次得著它。那句祈禱中的請求是他越過墳墓的熱切得勝。祂已宣告:「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7-18)
故此,當他在得贖工作將近完成,被掛在十架上時,祂可以看透從暗淡到榮耀,從死到生、從極悲到大獲全勝。他可再以詩篇十六篇的話讚歎:「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11節)
結語
在十架之言中,我們看見基督對其子嗣身份的保證、依靠和權柄之信心。願我們每天有同樣的信心,把我們的身、心、靈交在父神手中。願我們永遠活在祂旨意的中心,行祂所揀選的道路,作祂所喜悅的事工——不論活著或死亡。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一個虔誠父親走進他因絕症垂死八歲愛子的房間。小孩子知道自己不久人世,就問他的父親:「爸爸,我快要死了嗎?」父親回答:「孩子啊,為何這樣問呢?你怕死嗎?」孩子抬起頭望著父親的眼,說:「如果神像你一樣的話,我不怕。」 (Sunday School Times, 3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2, p. 271. Used by permission)
2.舉例說明
一九五一年在三藩市舉行的南方浸信會會議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中,瑞金 (M.T.Rankin)領禱時為到殉道宣教士華萊士( William Wallace )的生命感謝神。他的禱文有豐富的說明價值,其中包括了這些句子:「神才智過人,難以犯錯;祂的善良也過人,難以作惡。」這就是耶穌對父神的信心。 (Paul Lee Tan, Encyclopedia of 7, 700 Illustrations, Rockville, Md., Assurance Publisher, 1979, p. 1526, adapted)
3.舉例說明
喬治·麥唐納 ( George Macdonald ) 訴說一個關於有兩名海員的母親的故事。這母親常被無神論的鄰居嘲諷他們過著生死無常的生活。他們常對她說:「你會失去他們的,他們會像其他無數的海員一樣遇溺。」這個母親總是這樣回答:「不過他們還是安全的。」「如果他們遇溺的話,你說他們安全是什麼意思?」「難道你沒有讀過海底下是什麼嗎?」這老婦人引述以賽亞書四十章12節解釋:「『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平岡陵呢?』如果他們遇溺,他們只會跌在祂的掌心。」
4.舉例說明
我們很少會聽到關於自願代死的事件,不過卻有一個發生於二次大戰時的故事。因為有一個囚犯從奧斯威辛 (Auschwitz)集中營逃跑了,所以整個14A監房的囚犯都被德國人拉出來列隊。德軍為了報復,選了波蘭士兵嘉俊捷夫(Sgt.Franciszek Gajowniczek)出來處死。他無能為力地喊叫起來:「我可憐的妻子、可憐的孩子啊,再見了。」在那一刻,一六六七零號囚犯聖國柏 神父 ( Father Maximilian Kolbe ) 踏前來,走向集中營營長處說:「我願意代這個有妻有兒的人死。」高比神父的代死讓嘉俊捷夫可以繼續活下去。 (Ted S. Rendall, 「By Calvary Love Controlled」, The Prairie Overcomer, Three Hills, Alberta, Canada, April 1983, p. 204, adap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