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講章大綱
十架之言
主題:確據之言
經文:路廿三 39-43
金句:「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廿三43)
引言
第二句「十架之這」可被稱為「救主對罪人請求的回應。」耶穌位於兩個犯人中間被釘,一個得救,而另一個沉淪。讓我們集中注意在救主與得救罪人之間的對話。
一、罪人的請求 (路廿三42)
1) 痛苦的命運 ( 路廿三32)
2) 使人不安的恐懼 ( 路廿三40)
a) 過犯( 路廿三 40-41)
b) 大禍臨頭( 路廿三 40)
3) 露出曙光的信心( 路廿三 42)
a) 神性的救主( 路廿三 42)
b) 神性的主權( 路廿三 42)
二、救主的回應 (路廿三43)
1) 即時的拯救( 路廿三 43)
2) 無限的滿足 ( 路廿三43)
結語
救主在二千年前對罪人請求的回應,在今天同樣適切,因為神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十架在加略山豎起之前,早已在神的心裡了。那是歷世至永恆的救贖事件,所以你才會喊叫說:「主啊,求你記念我。」若你會這樣作的話,你會聽見祂的聲音:「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7 講章大綱闡釋
十架之言
主題:確據之言
經文:路廿三 39-43
金句:「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廿三43)
引言
第二句「十架之言」可以稱為「救主對罪人請求的回應」,也是我們現在要默想的主題。我們若不能嚴肅感受兩件事:人的罪性和神的主權,我們就永遠無法想像這種戲劇性的對話如何發生。把耶穌釘十字架就是罪中之罪,而更可恥的是聖潔無罪的神子竟要與強盜和殺人犯同釘。
噢!人的心真是的惡貫滿盈。你和我也同站在那裡。加略山所發生的事件,只是把我們深藏的罪惡本質表露出來而已。然而與人的罪性相對的,乃是神滿有恩典和奇妙的主權。
你曾否驚訝為何神會讓祂的兒子被釘在兩個囚犯之間?你曾否想過在那天發生所有事之前,其實一切已被預定了?數百年前,先知以賽亞已預言祂會「被列在罪犯之中 ……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12)。那是一個彰顯神人主權和恩典的行動。兩個人之中有一人悔罪,並且榮耀地得救了——沒有人需要絕望,不過只有一個人得救——那是沒有人預料到的。那個死不悔改的人繼續在自己的罪中沉睡,他對神的兒子死前一刻的無禮諷刺,會加在他其它的過犯上。一個得救、一個沉淪,那正是福音信息的挑戰。
現在讓我們集中注意在救主與得救罪人之間的對話。
一、罪人的請求 (路廿三42)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路廿三42)那些話是為我們的緣故保留在聖經裡,因為它們代表了所有時代尋求救主的人的祈禱。它們揭示了:
1) 痛苦的命運
我們讀到:「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 路廿三32)。
這是一個命該畫上句號的人。無論在身體、道德和屬靈上,他都無能為力。在身體上,他已被掛起等待死亡。他在極度劇痛中戰抖。他不能舉起手為自己的得救作什麼,也不能舉起腳行走義路。在道德上,這人已把自己寶貴的生命交予隨風而逝的人性情慾,直至被帶到罪的死巷。在屬靈上,他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弗二1)。在他呼叫主名之前,他也與另一個強盜一同譏諷神的兒子(太廿七44)。所以在身體上,他不能為自己的得救作什麼;在道德上,他不能以贖罪使自己得救;在屬靈上,他對自己的得救也無望。祂是「與基督無關…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那是一個痛苦的命運。
2) 使人不安的恐懼
「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 路廿三40)此處的人在顫抖,不單因為他的四肢百體被痛楚震擊著,更因為他被極大的恐懼攫住了。那恐懼來自:
a) 過犯
他對另一個犯人這樣說:「你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 路廿三 40-41)。在那個時刻,他就像老約翰·紐頓( John Newton )一樣,看見自己畢生的罪孽在眼前閃過。他明白自己要為到它們逐一交賬。
1.舉例說明
聖經說:「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十四 12)。我們實在不比十字架上的罪犯好。假如我們不認識寶血的潔淨大能和怎樣做才能與神和好,我們也要為自己的過犯答辯。
b) 大禍臨頭
在那情況下他所恐懼的是「一樣受刑的」( 路廿三 40)。聖經提醒我們,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徒十七31);以及「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有一樣事情我們必須強調的是:「懼怕神。」假如你讀過羅馬書第三章,你便會發現在保羅列出各種過犯清單中,他以這幾個字作總結:「他們眼中怕神。」(18節)
2.舉例說明
在這個罪人的請求中,我們不單看見痛苦命運和教人不安的恐懼,也有:
2) 露出曙光的信心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路廿三 42)。發生了什麼事?一或兩刻鐘之前他還與另一個強盜一起譏諷神的兒子。這是整本聖經其中一個最偉大的悔改故事。有什麼令到他改變?信心在他的靈魂裡萌芽了。他沒有你擁有的背景和優勢,也沒有今天具恩典特色的環境。他被掛在羅馬人的刑具上,疼痛得差點瘋了。從人的角度看,他是完全無望了,但信心在他的靈魂裡卻露出曙光。讓我們看看那是怎樣一回事:
他最初聽見救主的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路廿三 34)。然後他疼痛的頭轉向中間的十字架,看見祂的頭上寫著:「猶太人的王」( 路廿三38)。可能有一塊掛在救主頸上的板,列出祂受死的原因——「祂自稱為神的兒子。」記得地震還未發生,祂還也未說出:「成了!」,故此,必定是聖靈藉著那句赦免的祈禱打動了他的心。他在劇痛中稍作思想,然後信心便生出來了。那是相信基督為:
a) 神性的救主
「耶穌啊…記念我」( 路廿三 42)。保羅告訴我們「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這個強盜順服聖靈的工作,就用信心伸向基督,那位神性的救主。他正這樣祈禱:「記念我,願你的眼目看顧我的路。」
垂死的強盜喜樂地看見
他當日的活泉;
我雖像他一樣壞,願我在那裡
洗淨我所有的罪。
高威廉 ( William Cowper )
又或者可以思想一下副歌:
我相信,我會相信,
耶穌為我而死,
祂在十架上灑下寶血,
把我從罪中釋放。
b) 神性的主權
「『記念我!…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 42)。這個人的信心已經直達上。他抬頭看見永恆的國度,看見用生命樹的耀目花冠裝飾的天國大門。他聽見洪壯的「哈利路亞」大合唱,就像天使等候迎接凱旋歸來的萬王之王,所以他喊叫:「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廿三42)
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信心?這是一切救恩的基礎: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和祂的主權。加爾文 (John Calvin) 說:「這異象是何等清晰:從死亡中看見生命;毀壞中看見威嚴;恥辱中看見榮耀;失敗中看見得勝;勞役中看見尊榮。我實在懷疑世界有史以來是否有過這種信心的榜樣。」
二、救主的回應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這是何等確實的話!對於所有亞當的後裔,這真是一個大喜信息!它給予的確據是:
1) 即時的拯救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2)。對於所有告訴我們得救——或至少要擁有得救的盼望——乃是靠著我們努力履行各樣禮儀、聖禮和善行的人,這是致命的一擊。
耶穌說:「今日。」這個字教導我們人若要認識救恩,每一個人不論是男人女人、年長年幼,都必會經歷一個危機和決定。基督站在這裡等候你接受祂,而當你靠著聖靈的能力稱祂為:「主啊」,你便得救了。
3.舉例說明
2) 無限的滿足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 42)。我會挑戰任何為天堂下定義的的人。我們可以「天堂」,或是「天上的伊甸」,又或為從亙古以來所有喜樂、祝福、幸福的總和去談論它。無論如何,它是無盡的滿足。詩人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耶穌也對這個敗壞的強盜、土匪、殺人犯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2)。救恩乃屬於你。
4.舉例說明
結語
我們傳這榮耀的福音時深受感動是很奇怪的事嗎?
「今日」——何等迫切!
「和我」——何等的同伴!
「在樂園裡」——何等的滿足!
這就是救主對罪人請求的回應了。它如二千年前一樣,對今天仍然適切。神沒有時間的限制。加略山是歷史的某一點,但它也是兩個永恆的交匯點。十架在加略山豎起之前,早已在神的心裡了。那是歷世至永恆的救贖事件。
邦納 (Horatius Bonar) 這樣形容說:
從這喊叫的一群,
我感到自己是其中一員;
在那粗魯的呼叫中,
我認出我自己;
我就是那使寶血流盡的人,
我把祂掛在木頭上,
我釘死神的兒子,
我連同別人一起嘲諷。
你會喊叫說:「主啊,求你記念我」嗎?假若你會的話,你會聽見祂的聲音:「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我們似乎應該放一點時間看看約翰·紐頓( John Newton )的生平。當他只有十一歲時,他的父親——一艘從事地中海貿易船的船長——把小孩子帶上船。小約翰被徵召加入英國海軍。然而,約翰卻沒有個人的紀律,因逃走被捕,被公開笞打及降級為普通水手。約翰在少年時期已到過非洲。他蔑視權威,誤交損友,變得無可救藥。在非洲時約翰服侍一個販賣奴隸的人,被安排到他的農場與其它的奴隸一起工作。在廿一歲那年他逃跑了,上了一艘名為灰狗 (Greyhound ) 的船,又重過以前的生活。他嘲笑與他作伴的正直船員、船長,甚至是一本他在甲板上發現的書:《傚法基督》 ( Imitation of Christ) 。有一晚船隻駛進了暴風中。經過幾小時與暴潮對抗但仍徒勞無功,約翰在恐懼中作出了生平第一次的祈禱。船員和船隻最終都脫險。約翰心被恩感當了傳道人,而我們每次唱出「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時,我們都在慶賀他生命得到改變。 (Paul Harvey, The Rest of the Story, Garden City, N.Y. 1977, pp. 74-75, adapted)
2.舉例說明
雷柏夫 博士 (Dr.Alan Redpath) 在北愛爾蘭的貝爾法斯特 (Blefast) 帶領一隊福音十字軍。有一次當他講完一篇名為「神的審判」的道後,就讓一位同工主持餘下的崇拜。他把領巾圍在頸上,把帽子戴得低低,然後從一個出口溜了出去,躲在演講廳入口的柱子後面,觀察正離去的人群。當他們擠著、笑鬧著談話之際,有一塊疙瘩湧到他的喉頭,他的心也猛地撞擊了一下。他祈禱說:「神啊!我的講道出了什麼問題?這一群人怎可能在聚會聽了那樣的信息後,仍然沒有對神產生畏懼?」
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沒有畏懼就不會有信仰。只有當腓立比的監獄發生地震時,獄卒才會顫抖來到保羅和西拉面前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30)
3.舉例說明
很多人都記錄了他們的得救經歷,但卻鮮有象以下這種戲劇性的即時悔改:「當我站在那裡抓緊壁櫥時,地在我的腳下有一點陷落。…愛倫 (Ellen) 的臉上全無笑容,我知道她在「聽」祂。我轉身跌到窗邊的椅子並啜泣說:『神啊,我情願自己死掉!』愛倫沒有過來用她的手臂環抱著我的脖子,相反,她平靜用絕對權威的聲音說:『柏拉絲 (Eugenia Price) ,你死了才好,對你最好的事莫過於舊老的柏拉絲立即就死掉——是立即死掉,那麼一個新生命便得以誕生』。我停止啜泣,我在思想……在數秒之後,我抬頭看著愛倫。黑夜過去,我輕聲說:『是的,也許你是對的』,然後就是光明。 ( Eugene Price, The Burden is Light, Westwood, J.N. n..d. pp. 92-93 )
4.舉例說明
要說服任何人堅決不信耶穌是件困難的事。這情況在一個沒受過教育,卻散發主的喜樂的工廠工人身上清楚顯明。有一天,一個未得救的同事挑戰他參加一個無神論學者的演講會。這個信徒參加了演講會,並且聚精會神地聽講者對基督教信仰所作具邏輯又猛烈的攻擊。在歸家途中那懷疑論的同事問:「現在你有何想法?」答案來得很快:「我看這個演講遲來了廿五年。」他看見同伴不明所以的臉色,遂繼續說:「在這廿五年裡,神在我身上作成了一切,而對於我來說,這個人所說的並不可能。祂賜給我平安,又答應我的祈禱,更改變了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