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之言

每當提及大齌節,我們總會聯想到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最後所說的七句話。不過我們為「十架之言」加上了一篇介紹的信息,然後才深入思想我們的救主和祂為我們和我們的救恩所受的苦。這些講章能夠幫助你的會友感受到當我們的主被釘十字架時,「他們也在那裡。」


5 講章大綱

十架之言

主題:十字架的道理

經文:林前一  18-25

金句:「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  18)

引言

保羅用以總結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片語是「十架的道理。」基督的十架對我們來說,有三方面的意義:

一、神對人的啟示(林前一  18)

1)       能力的啟示(林前一  24)

2)       智慧的啟示(林前一  24)

二、神向人的宣告(林前一  18)

1)       時常敵對(林前一  23)

2)       時常明確(林前一  18)

3)       永遠具救贖性(林前一  24)

三、神對人的邀請(林前一  18)

1)       神的樂意(林前一  21)

2)       神的旨意(林前一  18)

3)       神的過程(林前一  21、24)

結語

神對人發出的邀請要求一個決定。若人相信,他就得救;若他拒絕,他就滅亡。故此:「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5 講章大綱闡釋

十架之言

主題:十架的道理

經文:林前一  18-25

金句:「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  18)

引言

保羅用以總結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片語,可以在哥林多前書一章十八節找到。那就是「十架的道理。」這句片語不單是描述性,它更含有勸導性。基督的十架對我們有三方面的意義:

一、神對人的啟示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  18)。「十架的道理」一詞所暗示的整個意念,就是這個思想的表達。它就是「道。」當我們問啟示的本質是什麼時,經文已經給了我們答案,那就是:「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在「十架的道理」中,我們有:

1)    能力的啟示

「基督總為神的能力」(林前一  24)。當神創造萬有時,祂只需說一句話,可是當祂把救恩帶給人時,祂卻要把「道」差到世間。「神的能力」一詞涵蓋了神在基督裡的所有行動,而他借此使你和我有得救的可能。現從下面五重關係看看這點:

a)    基督藉以來臨的能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是神一個超自然之舉。天使對馬利亞說的一番話已清楚表明:「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  35)。不論不信的人對童貞生子有何評價,它始終是聖經的事實:耶穌基督超自然又無罪地在世間誕生。

b) 基督藉以活著的能力

我們的主在世的生命是神超自然之舉。保羅告訴我們「我主耶穌基督……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  3-4)。祂無罪的生命是歷世最偉大的現象。正如有人說:「耶穌基督的良知沒有一點罪的影兒。」

c) 基督藉以死亡的能力

基督的死是神超自然之舉,因為當祂在十架上為我們的罪被舉起時,「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  21)。他完成在世的神聖任務後,自願地垂下頭,交出祂的靈魂。從來沒有人那樣死的,這是為何保羅說「十字架的道理……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d) 基督藉以復活的能力

救主的復活是神超自然之舉。使徒在別處說到神所顯的浩大能力,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使祂從死裡復活(弗一  19-20)。復活的神跡包括而且超越了古往今來發生過的所有神跡。

e) 基督藉以拯救的能力

藉著基督的救贖工作拯救罪人,是神超自然之舉。這是為何保羅會感歎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一  16)。福音的中心正是神大能的拯救和釋放。整個宇宙中沒有其它東西,能像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般改變人。

1A.補充說明

1B.舉例說明

1)     神智慧的啟示

「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  24)。使徒毫不含糊地讓我們知道他所說」神的智慧」的意思。在這段經文的後半段他說:「但……在基督耶穌裡……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美國標準譯本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說得更清楚:  「神使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就是公義、聖潔和救贖。」保羅正說我們在神的智慧中會有:

a)    基督的啟示成為我們的義

「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公義」(林前一  30)。我們在基督裡又藉著祂能在聖潔的神面前成為義,或公正。福音這方面的特質可以答一個古老的問題:「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伯廿五4)。因為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又為我們的義活了(羅四25);以簡單的信心回應,我們便能認識神歸在我們我身上的義了。

2.舉例說明

b)    基督的啟示成為我們的聖潔

「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一  30)。我們永不能夠靠自己的能力達致聖潔,除非藉著基督的內住生活,成聖的工夫才可以每天在我們身上成就。按基督徒的生命和行為來說,這意指我們要「處身」基督裡去「經驗」這種生活,因為祂已在十架上成就了這工。

c)    基督啟示成為我們的救贖

「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救贖」(林前一  30)。救贖的意思就是「釋放。」在這個特殊的背景下,它不僅指到從罪的勢力和刑罰中得釋放,更是從罪的本質中得釋放。藉著神這最終的行動,我們能夠與基督的樣式相似。

這個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裡的神性智慧,真是一個啟示。除非藉著聖靈的工作,這啟示是完全在人的想像和理解能力以外的一種拯救。因為神也說過這世界憑著人的智慧並不能認識祂(林前一  21)。

二、 神向人的宣告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神選擇了愚拙的道理來帶出十字架的信息。這「十字架的道理」所蘊含的並不只是啟示,它更是一種宣告。請注意:

1)     十字架的宣告時而敵對

保羅告訴我們:  「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23)。每個世代的宗教家和理性主義者都會發現十架的信息是帶有敵對性。對猶太人來說,它是絆腳石;對希臘人來說,它永遠都是一個笑柄。

對宗教家來說,十架否定了他們可以靠自己的功德得救,這也是加略山令人討厭的原因。人的宗教本性傾向把自己手所造的獻上為祭,像該隱一樣;或象挪亞時代的人建立自己的巴別塔;又或象主時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以自己污穢的義向神邀功。可是十架的道理卻廢掉了所有這些觀念,並把我們帶到加略山哭著說:

不是我手能帶著什麼

只是靠著你的十字架

另一方面,理性主義者以為他能夠憑著理性到神面前來,不過神已宣告世人憑著自己的智慧不能認識祂(林前一  21)。正如法國的科學家兼哲學家  帕斯卡爾  ( Blaise Pascal )  恰當指出, 「理性最極至的成就是讓我們看到理性的限制。」沒有任何東西象十字架的道理如此徹底粉碎人的理性主義。這是為何神向人的宣告對那些滅亡的人來說是敵對性的。

2)     十字架的宣告時常明確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林前一  18)。基督十架的講論包含了吸引力和分隔力的。沒有人聽到福音信息之仍能保持中立。當十架直接了當地陳明它的信息及其權威後,人不是因拒絕而後滅亡,就是因接受而存活。這就是存在於神聖宣告中的獨特能力。

3)     十字架的宣告永具救贖性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  24)。我們已經看過在神的智慧和能力中,我們已有人得救殷需的合成元素了。感謝神,當人聽了福音的呼召而回應,他們就得以進入從罪的刑罰、勢力和本質中被釋放的嶄新經驗。這就是福音的榮耀。

3.舉例說明

三、神對人的邀請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十字架照耀出啟示、宣告和邀請的光輝。所以我們有以下幾方面:

1)     神樂意在福音中邀請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  21)。保羅告訴我們「神樂意」用愚拙的道理拯救人。注意是神先作主動的。我們看見的圖畫不是人尋找神,而是神尋找失落的人。自從亞當悖逆而使人類受咒詛後,神已一直在問:「你在哪裡?」(創三9)

2)     神的旨意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  18)。讓我們緊記每個在基督以外的人都是失喪的;事實上,譯作「滅亡」(林前一18)的動詞意指失去自我主體。一個滅亡的人不能滿足神創造他的旨意。這正是基督福音遇見和拯救他之處。「得救」一個字背後不僅只是糾正錯誤,更包含了生命的轉變。

3)     神的過程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  21、24)。有兩個字總括了福音邀請的神聖過程。第一個是「召」,而第二個是「信。」第一個字是描述神的供給,第二個字指到人的回應。耶穌基督時常呼召人歸向祂,而各族類,各國和各種言語的人,也作出回應。這個過程會繼續,直到基督的身體完成。

4.舉例說明

結語

神對人發出的邀請要求一個決定。若人相信,他就得救;若他拒絕,他就滅亡。當我們想到第一個受難節莊嚴的一幕時,讓我們從最深的黑夜中窺見十字架所發的永恆光輝。讓我們在那光中看到神的啟示、宣告和邀請的光輝;或按我們經文的用語來說:「十字架的道理」 。


附加評注

 1A.補充說明

 指出腓立比的獄卒、羅馬那個逃走的奴隸亞尼西母和大馬士革路上的迫害者掃羅,他們頑強的抵抗如何全被福音的大能征服,以及他們被轉化的生命如何在所有人面前成見證。

 1B.舉例說明

 一個名叫麗娜  (Chundra Lela)  的印度女孩是個孤兒,她曾經為了滿足自己的靈魂探索,作出了而連續四次前往印度主要地點的旅程。每一次她都經歷極大的個人苦楚。當這些疲倦的流浪生涯失敗後,她嘗試最嚴厲刻苦己身方法,整天曝曬在印度酷熱的太陽下,又被火圍著。在冬夜苦寒的時候,她把自己半浸在水中,整天疲倦地數著念珠,直至太陽從地平線升起。最後,只藉著一個滿有信心宣教士口中流露的簡單福音信息,她便相信基督,之後丟掉了偶像,且放棄各種異教的生命操練。「釘十架的基督」就是從罪中拯救的「神的大能。」( Gospel Herald, from 3, 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 Grand Rapids, 1952, pp. 592-593. Used by permission )

 2.舉例說明

 有一群好友結伴參觀一所趣味盎然的教區舊教會。司職人員給了他們一把鑰匙,說:「你們可以打開門進去,我隨後便來。」他們進到大門,把鑰匙放進鑰匙孔內並企圖把門打開,可是卻不能轉動鑰匙。他們左右轉動也不果。當他們正沮喪想放棄之時,司職人員來了。「為你們帶來那麼多麻煩,真不好意思」,他說。「我忘了告訴你們門是沒有上鎖的,你們只要抬起門閂就可以進去了。」

 很多人都像那幫人一樣。他們用盡自己的方法把救恩之門鎖上,可是他們只是白花時間。很久以前耶穌基督已經把門打開了,我們需要做的只是抬起門閂,用信心走進去。  ( Sunday Circle, from 3, 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 Grand Rapids, 1952, pp. 583, Used by permission )

 3.舉例說明

 在關於蒙救贖人性的美妙故事《在水街上》  ( Down in Water Street )  中,已故的哈德裡  (Sam Hadley)   說到一個名叫「老上將」的人,有一晚出外流蕩,遇見有人布道。他的眼睛已昏花,穿著一件用一根釘子定住的殘破外衣。是威士忌把他弄成這樣子的。他以前在林肯的戰時秘書士丹頓(  E.M.Stanton  )辦工室中研究法律。在那次布道,基督把他抓住了,他哭著說:「若非太遲的話,請寬恕和拯救這個可憐的罪人吧!」在第七夜他起來說:「哈德裡弟兄,我已得救了。」從那時起他極其厭惡酒精。神恢復他的智力,他的青春也回來了。他成為一個有尊嚴的基督徒紳士,直到離世那天。  ( W.S. Avernethy, 1000 New Illustrations, Grand Rapids, 1957, pp. 173 )

 4.舉例說明

 今天我們想從神得到沒有被神對付痛楚的祝福。我們想講道時聽到我們如何贏取友誼、如何得到心靈的寧謐和如何忘記我們的恐懼。但我們必須緊記基督來是要使人成為美好,而不只是使人感覺美好。在我的教會每個星期日晚上,我都會邀請人到祭壇前祈禱。看著眼淚流過祈禱的臉,我喜樂得想大聲喊叫。十字架的道路並不易走,但那卻是歸家之路。  ( The Charles L. Allen Treasury, by Charles L. Wallis, ed., Copyright c1970 by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Used by permission from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to the Corinthians,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5).

F. Godet, Commentary on the First Epistle of Paul to the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57).

Charles Hodge, An Exposition of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1857,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6).

G. Campbell Morgan, The Corinthian Letters of Paul: An Exposition of I and II Corinthians, (Westwood, N.J.: Fleming H. Revell Co., 1946).

W. E. Vine, I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1).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