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講章大綱闡釋

基督徒的見證

主題:為何我相信神的話語

經文:提後三  14-17;彼前一22-15;彼後一19-21

金句: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後一25)

引言

有人曾說縱使天上、地上、有形的教會和人都變為虛無,但他仍會靠著恩典緊握神的話語,作為他的靈魂與神之間不能隔斷的聯繫。那個人相信聖經,而我們也必須這樣,特別是在這人心無定和前景極度無望的世代。

經文告訴我們聖經作出這樣的自我宣稱:  (1)無誤——因為它是「主的道」;(2)不能被毀滅——因為它是「永存」的;(3)不可或缺——因為「傳給你們(所有人)的福音就是這道。」讓我們來看看這個聖經信念的三重基礎。

一、聖經無誤

「主的道」(彼前一  25)。聖經無誤並非意指聖經所記載的一切行動都得到神的批許,也不表示它記述的說話都有神的權柄。換句話說,我們不會去辯護雅各對父親的欺騙及大衛不道德的行為和謀殺。它也不是意指今天對原來手寫稿的翻譯和描述沒有錯誤,因為任何熟識翻譯的人也會承認,在表達的過程中必有差異。與此同時,我們應當注意重要的一點,就是有超過一千一百五十篇舊約原文手抄本,由希伯來學者鑒定過,證明它們在所有重要地方完全互相吻合的,其數目比新約聖經抄本還要多。

在負面的背景中,我們仍可以正面地說  「主的道」——就是聖經,乃是:

1)    神對人作出的無誤記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前一25)。注意聖經的自我宣稱。它的記錄是:

a)                     神所默示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提前一25)。默示的定義就是」神藉著超自然的行動影響人的思想,以致使徒、先知和神聖作者能夠在沒有混淆錯誤的情況下寫出神的真理。」這個定義的真實性可以從聖經一至性的事跡顯明。聖經由差不多四十位來自不同背景的作者,歷時共一千五百多年才寫成。它分別以三種文字記錄——希伯來文、亞蘭文和希臘文。雖然三個地方都是地處一隅,但整本聖經卻是完全和諧一致。陶雷博士  (Dr.R.A.Torrey)   說:「聖經不是表面的一致,而是極度一致。」這種多元中一致的唯一解釋,就是聖經有同一位作者——聖靈。

另外一個神跡,就是聖經的準確性。我們可舉一例子。聖經中有三百三十三則關於基督的預言已逐字應驗了。按照機會率,這三百三十三個預言同時應驗在一個人身上的機會是八十三兆億分之一。我們如何解釋舊約聖經關於基督預言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答案就是聖靈  (參徒一16)。

b)    神寫成的

「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彼後一21)。這些人都是被聖靈催迫(他在他們的時間之上,且超越時間),以致他們能看見、聽見和記錄一些人類想像範圍以外的事。在這種監控當中,人在說話和寫作的行動上便可以變成無誤和無錯失了——有時他們甚至是不自覺的,就像該亞法預言基督死亡的事例(參看約十一49-52);或象巴蘭祝福以色列的兒女,而非咒詛他們(參看民廿三∼廿四)。

c) 由神印記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路廿四27)。聖經不僅由父神默示、由聖靈寫成,它更由神子印記。祂不但在舊約聖經,也在還未寫成的新約聖經上蓋上祂權威的印鑒。奧古斯丁曾說:「耶穌潛藏在舊約聖經中,卻在新約聖經中顯露出來。」基督在每一頁上都蓋上了印鑒 (參看約九39,十四26,十六13)。故此,我們不能接受缺少了默示、寫成和印記的說法。

2) 神對人發出無誤的命令

「主的道」 (彼前一25)。很多人認為聖經應該在每個問題上都擁有權威,但這想法基本上是錯的。聖經從不意圖教曉人一些他們可以憑著己力而獲得的知識。例如,聖經從不意圖在科學上成為權威。正如馬士頓爵士  (Sir Charles Marston)  清楚主張:「聖經所指的事實,跟文學和科學研究中得出的事實是沒有矛盾的。」雖然聖經包含了深度的哲學思想,可是它也無意在哲學領域上成為權威。此外,沒有一本書能如此準確地對人類歷史和人心真貌作出描述,不過聖經也沒有企圖成為歷史權威。分析到最後,聖經只想在一切信心和行為的事情上,對人作出無誤的記錄和無誤的指引。正因如此,教會承認聖經作為神成文話說的最高權威,這包括了救贖的信息,和「信心和順服的唯一準則,教導人要怎樣的信神,以及神對人的要求。」在提摩太后書三章  16至17節,保羅在他的重要陳述中總結了這點:「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在這亮光之下,我們可以滿有信心指出聖經是無誤的:它就是「主的道」(彼前一25)。

1.舉例說明

二、聖經不能被毀滅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一  25)。聖經是不能被毀滅的,所以比它的敵人更長壽。耶穌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廿四35) ;以及「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十35)。要相信聖經不能被毀滅,我們必須思想幾方面:

1) 它的保存

聖經保存了世上最古老的書。第一部分於三千年前寫成——差不多比我們已有的其它歷史還早一千年。希羅多得  (  Herodotus  ) ——即是我們今天仍擁有其著作的其中一位最古代歷史學家,便是與以斯拉和尼希米這兩個舊約聖經最後的歷史學家同時代。這些人和摩西之間共相隔了一千年。在這漫長的歷史中,聖經被人用火燒、被藏起來、被批評、被嘲笑、被忽視,可是神卻把它保存下來。

2.舉例說明

2) 它的出版

聖經的印刷從未停止過。聖經中至少有一卷書已被翻譯成一千四百三十一種語言,整本聖經則已有二百四十種語言版本,而整本新約聖經則有超過三百廿種語言的譯本。在過去,聖經和新約聖經每年共賣出三千萬本,即是說,每一分鐘便賣出五十本。它到目前為止仍是世界最暢銷的書。作為宣教文學,它比世界上任何的書籍接觸到更多的國家、部落和人民。宣教士到達沒有成文語言的群體中,便掌握語言的用法,建立字母和文法,然後再把聖經用該種文字寫出來。因著出版的奇跡,這些統計數據還在不斷改變。神應許會讓祂的話語興旺  (參看賽五五11)。

3.舉例說明

三、聖經之不可或缺

「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  25)。我們可以欠缺任何的書籍,但卻絕對不能沒有聖經。它是唯一記載給人類的福音,在它所涵蓋的範疇中,我們得到的權威之言繼有:

1)神的啟示

「神…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來一  1)。基督就是對神最終和最權威的啟示;而聖經就是基督最終和最權威的啟示。約翰把這兩種思想在他的福音書第一和第廿章中合起來。論到基督就是神的啟示,他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以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基督就是聖經的中心,它的每一頁都聚焦在祂身上。與基督相交就是凝視神的面,因為在主耶穌身上我們有「神榮耀所發的光輝……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是的,我們可以在創造中觀察神到的威嚴、神聖和權柄,但只有遇見耶穌基督後,我們才會明白祂個人性的愛、憐憫和恩典。

2)人的得贖

「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  25)。人需要救贖,可是他可以從哪裡找到救贖計劃?從人的哲學裡及世上的宗教尋找,你只會徒然。聖經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約翰衛斯理  (  John Wesley  )曾寫道:「我是某一天被創造的,彷似一支箭劃破長空地走過人生路。我是一個靈,從神而來又回到神那裡去……我要知道一件事情,就是通往天堂之路…神已親身下凡指示那道路。祂已把它寫在書上。噢!把那部書給我!不論代價,請把神的書給我!」

在救贖的工作中,聖經在以下兩方面是不可或缺的:

a)      個人的拯救

寫信給年青的提摩太時,保羅提醒提摩太他是從小已認識聖經。這是唯一的書本,能叫人藉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有得救的智慧(參看提後三  15)。無怪乎看過聖經幾遍的中國人會說:「寫這本書的人實在是我的再生父母!」

b)      社群的完整

保羅寫信給歌羅西教會時,對作丈夫和妻子的、作父母和子女的,以及作主人和僕人的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西三  16)。只有這樣,丈夫才會愛自己的妻子,妻子才會順服自己的丈夫;兒女順從父母,父母不會惹兒女的氣;僕人聽從主人的吩咐,並且會以誠懇的心一切為主而作。婚姻關係的神聖、家庭生活的健全、社會生活的穩固都在於新、舊約聖經所教導的道德和倫理規範。

c)      國家的改革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  34)。聖經是能提升一個國家的公義的唯一權威。沒有任何一本書有信譽,好記載了生命得贖、被排斥的人得新生、枯竭憂傷的靈得歡樂、個人和國家得到重建。世界也未曾得知有其它更高尚的道德標準;也從沒有一本書能夠對文學、語言、藝術、音樂和教育產生如此深遠的影響。個人、社會和國家的復興只能夠透過傳揚神的話語才能達成。

4.舉例說明

結語

 若我們接受經文所說的,我們就必須相信聖經是無誤並去學習它;我們必須相信聖經是不能被毀滅的,並去愛它;我們也必須相信聖是不可或缺的,並去活出它。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威爾遜博士  (Dr.Robert.D.Wilson)   是普林斯頓神學院前任閃族語言學的教授。他曾說:「經過多年來對聖經文本和語言學的研究後,我深信沒有人能有足夠知識去攻擊舊約聖經的真實性。因為有足夠的文獻證據支持,聖經原來文本的陳述已經通過考驗了。」 (Encyclopedia of 7, 700 Illustrations, Rockville, Md., 1979, p.186)

2.舉例說明

無神論者多個世紀以來一直都在燒燬聖經,給人瞠目結舌舉動的印 。伏爾泰(  Voltaire  ) 走到人生盡頭之時,宣稱他的作品能夠取代聖經,一百年之後再也不會有人記得神的話語。廿五年之後,曾經推銷伏爾泰作品的出版社變成了日內瓦聖經公會  (Geneva Bible Society)  ,而九十冊包裝華麗攻擊聖經 作品卻賣數便士一冊,但在同一時間,一冊舊約聖經手抄本卻賣數千元。真的,主的話語存到永遠!

3.舉例說明

羅拔湯馬士  (Robert J.Thomas)   是在蘇格蘭讀經會  (Scottish Bible Society)  工作的威爾斯人。他的語言學知識告訴他韓文是取自中文,受過教育的韓國人會看得懂它。他登上一艘美國船隻,但船員與韓國的海岸防衛廳卻發生戰爭。船隻被摧毀,船上所有人都失蹤了。湯馬士在臨死前拚命浮上水面把聖經遞給韓國人——那些把他置諸死地的人。今日,韓國是全遠東國 擁有最龐大基督徒群體的國家。

4.舉例說明

芝加哥論壇報( Chicago Tribune )宗教版編輯普斯馬  (Bruce Buursma)  ,在  1982年3月4日發表過一篇名為《聖經對美國的醫治:密斯》「Bible Cure for U.S.: Meese」的文章。他在文章中說:「身為信義會會友,總統顧問密斯在一個保守基督徒的聚會  (聖地亞哥) 中說,聖經是國家面對問題的答案所在。在一連四天討論聖經的研討會上,密斯在開始便說:『這個國家中沒有任何事情——不是失業問題、也不是重建我們的國防實力——比這個關於聖經的研討會更重要。重要的是去重建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對聖經的正確看法』。他又說:『今天我們的國人普遍都靈裡貧窮,而且太多人走錯路。我們需要可靠的地圖,而那地圖就是聖經』。密斯說列根總統在公共政策的辯論上,極為讚賞「相信聖經的基督徒」的參與。  (@1982, Chicago Tribune, all rights reserved. Used with permission)


進深研究書目

George H. Cramer, First and Second Peter, (Chicago: Moody Press, 1967).

Joseph S. Excell, ed., The Biblical Illustrator on 1 Peter,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W. Griffith Thomas, The Apostle Peter: Outline Studi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46).

H. D. M. Spence and Joseph S. Excell, eds., The Pulpit Commentary on 1 Peter,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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