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見證

知道自己相信什麼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是一個簡短,分為三部分的系列,其中討論到神存在的事實、神的兒子和神的話語。這些講章會奠下全年研讀神話語的基礎。


2 講章大綱

基督徒的見證

主題:為何我相信有神

經文:創一  1;約一1-4;約壹一1-3

金句: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

引言

因為人就是人,所以他們永都堅持基督徒要為所信的拿出證據。彼得勸基督徒要為到他們內裡的盼望「常作準備…回答各人」(彼前三15);而我們也必須回答人為何我們相信有神,那就是:

一、被認可的自然現象論證

1)       宇宙論證

2)       目的論證

3)       人類學論證

二、已證實的聖經啟示前設(來十一  6)

1)       神永遠存在(約一  1)

2)       神獨自創造(創一  1)

3)       神有效的救贖(約壹一  2)

三、個人屬靈關係的確認(加四  6)

1)       不能分隔(約十  28)

2)       無可比擬(詩廿七  10;賽四九15)

3)       難以言喻(詩廿三  1;歌二16)

結語

我們已看到從被認可的自然現象、已證實的聖經啟示前設,和個人屬靈關係的確認,得知相信一位個人性的神是有很強的基礎。你相信有神嗎?


2 講章大綱闡釋

基督徒的見證

主題:為何我相信有神

經文:創一  1;約一1-4;約壹一1-3

金句: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

引言

菲薛博士  (Dr. W. H. Fitchett)  在其著作《不信者的信念》  (The Belief of Unbelief)  中說:「神不能被壓縮成為三段推論證;邏輯也不能證明祂。」之後他繼續說:「不過也沒有任何人能用邏輯證明世界存在,或者證明我們是存在的!三個最終的假設就是神、世界和我們自己,不過這全都不能用絕對的形而上理論證明。思想受制於形式邏輯推論的人必會全部否定它們;事實上,它們也全被否定了。」

聽了這一番說話後,我們要求用邏輯證明「……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就是荒謬的。但因為人就是人,所以他們永都堅持基督徒要為所信的拿出證據。這或許是彼得勸告被分散和迫害的希伯來信徒「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的原因。同樣地,當我們被問及相信神的原因時,我們也要作好準備回答人。

有三個理由相信神的事實:

一、被認可的自然現象論證

在眾多的的論證中有三個是最簡單而直接的:

1)     宇宙論證

宇宙論證,或所謂演繹論證,就是因果論。  Komos   這個字的希臘文即」世界」,意思是秩序、鋪排、裝飾和配置。我們不能單站後一點觀察這秩序和鋪排,而不假設有一個重要的第一因。我們眼前的現象必然有一個開始,因為科學教導我們現時的宇宙並不是永恆地存在。當我們聖經,它的答案既明確又有層次的。希伯來書的作者說:「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十一3 )。這陳述說明了這個宇宙秩序的存在並非偶然之事。

2)     目的論證

這是佩利  (Paley)  著名的設計論證。經驗告訴我們任何由部分組合而成的東西都有需要一個設計師;若那不是神又會是誰?菲薛博士又說:「神存在的絕對證明可在宇宙中毫無思想的元素被放在一起,產生了一種它們本身能夠作成及具意識的秩序之關係中找到  。」 ( London: Cassell & Co. Ltd, 1911, p. 36 )

沒有任何人研究這超自然的設計和環繞我們的美麗宇宙時,不會想起使徒在羅馬書一章20節的說話:「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的威榮、權能和神性就印證在我們四周的創造設計和美麗之上。

動物和雀鳥的美麗稍許可以解釋,但我們又怎樣解釋無機性自然界的美麗,如天空、大海、和灼熱的日落?的確,美麗是神存在的最大記號。無怪乎詩人感歎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十九1)。耶穌也說:「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太六28-29)。事實上,那位為落日抹上色彩、把虹彩懸在天上、把艷麗和香味加在玫瑰花瓣上的,就是那位創造的神。

3)     人類學論證

這個論證主要是從人的道德本性推論神的道德本性。  「Anthropos」是希臘文「人」的意思。問題是我們的道德性情從何而來?我們擁有的道德性情,確實有道德管治者存在,而人要向祂負責。這辯說論證已普遍為各地的人所接受。

在一些最古老的國家中,例如蘇默人和埃及人,已經有證據顯示一神信仰是最早的信仰模式。事實上,雖然我們不能考究舊石器時代的人敬拜什麼,不過我們卻知道他們已有敬拜生活。他們埋葬死人的物品就顯出他們是相信有來生的。

聖經直接告訴我們不論什麼地方的人,他也總有內在的探測器,能夠不憑理性而相信有神。保羅告訴我們「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  14-15)。是非之心及道德責任感,都顯示我們直覺確認宇宙有一位道德管治者。

1.舉例說明

二、已證實的聖經啟示前設

聖經採取了科學性的方法,以一個假設作為開始。它沒有辯說有一位神,而是已假設了有神存在。  祂創造,祂也拯救。  相信這個假設又作出回應,就是去證明「……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  6)

1)    神永遠存在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  1-2)。這是聖經提及神的永恆性最清楚的陳述。「太初有道」這片語把人帶回永恆過去的迷霧與神秘中。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假設,神就是在宇宙之上而且超越祂所創造的宇宙。祂並不需要世界或我們任何人。祂本身已極為豐足。祂自己已是圓滿的生命。一切的榮耀、美麗、善良和聖潔都住在祂裡面。  祂本身已是自足的,祂是神。  可能有人會問:「那麼祂創造世界的目的是什麼?」答案是他乃榮耀的舞台;而人就是祂榮耀的見證人了(參看啟四  11)。

2)     神獨自創造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哈特博士(Dr. D.E. Hart)指出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一字( bara ),只出現過三次。第一次是用於物質的創造:「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  1);第二次是動物的創造:「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創一21);第三次是創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7)。人只是重複神已經創造的東西;唯有神才獨自創造。約翰提醒我們「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3);宇宙不是自我產生的。生物學的分析完全不能證明任可物質單一粒子可以自己轉化成動力。創造是一種個人性行動,而在創造中所彰顯的神性命令及行動,預設了有一個作為萬物第一因的絕對主體存在。宇宙反映了一位個人性的神存在。

3)     神有效的救贖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1-2)。此處再次啟示先存性的神藉著道成肉身為人贖罪,在歷史中顯示祂自己。雖然我們可以比較聖經以外神取了人的形體造訪人間的事實,不過神這次降臨的目的和效果,就完全局限於聖經所給予我們的啟示。

故此,聖經的啟示預設了一位永恆存在的神,祂獨自創造世界,而且有效地救贖。假如我們以這些假設開始,然後建構相關的史實,我們便能得出一幅完整的圖畫。聖經啟示的神就是創造的神,也是救贖的神。

2.舉例說明

三、個人屬靈關係的碓認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  6)我們相信的這位神最令人驚奇不已的,是祂竟然以恩典降臨人間,使人可以藉著重生的神跡與祂建立關係。亞當的後裔可以成為神聖本質的擁有者,可以朝見神的面,稱祂為「父。」

耶穌向他當日一位主要神學家宣告這大事。主對尼哥底母竟然不知這事而極表驚訝,因為舊約聖經對這事已作出明示或暗示。主耶和華透過先知以西結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卅六  36)。而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這個與神建立關係、從上而來的生命是:

1)    不能分隔

神透過祂的兒子說出關於群羊的話:「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  28)。而保羅則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

2)    無可比擬

地上沒有任何關係能夠比擬神與他百姓姓之間的關係。大衛說:「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廿七10)。以賽亞則問:「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九15)。這是何等使人得安慰的思想!

3) 難以言諭

舊約聖徒、新約基督徒以及歷代的信徒已分嘗了神是我們的喜樂,這是何等甜蜜和奇妙的關係。請聽聽那些與神建立了屬靈關係的人的滿足肯定聲音。約伯稱神為「救贖主」(參看伯十九25):大衛稱神為「我的牧者」(參看詩廿三1);所羅門稱神為「良人」(歌二16);多馬稱祂為「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9);最後保羅把這些關係的表達總結為「我的神…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這些經文強化了我們對神存在的信念。

3.舉例說明

結語

 我們已看到從被認可的自然現象、已證實的聖經啟示前設、和個人屬靈關係的確認,得知相信一位個人性的神是有很強的基礎。你相信有神嗎?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這全是神的本質的問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擔任英國軍牧的甘迺迪  (G.S.Studeden Kennedy)   ,訴說探訪過一位看似必死的卻得康復的上慰。那人說:「牧師,請你告訴我神是什麼樣子的。每當我從一隊被調到另一隊時,我第一個問題總是『這個上將是怎樣的人?』,因為我發現一個隊伍是什麼模樣,都是上將一手做成的。在戰爭之前每逢我在一間新公司上班,我總會問:『我的上司會是怎樣的人?』現在有人告訴我,我將會痊癒和活過來,我也必須知道神是怎樣的神。」當我們明白神是完全值得信任時,其它所有的問題都會被校正。  ( Alvin N. Rogness, The Word for Every Day, Ninneapolis, 1981, p.156, adapted )

2.舉例說明

假若我們真的接受神是創造主和救贖主,那麼我們便不該感到懷疑不安去讓他作祂喜悅的事。多年前有一間南美洲的公司從一家美國公司買了一台印刷機。可是當機器運到目的地裝嵌後,員工卻卻不能操作它。專家們嘗試把它修理,但總是無效。最後公司決定發一通電報給製造商,請他們派一位代表到南美去調校那部機器。那家美國公司感到事情緊迫,於是派了機器的設計師走一趟。當他抵達之時,南美洲的官員對他都感到懷疑,因為他十分年青,所以他們發了另一通電報請製造商再多派一個有經驗的人來。而回復是:  「他是機器的製造者,請讓他修理吧!」神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我們最好讓他修理。  (Paul R. Van Gorder, Our Daily Bread, Grand Rapids: Radio Bible Class, adapted)

3.舉例說明

 表達事實是一回事,要接受它們卻是另一回事。這個故事是關於緬甸王子與來自歐洲訪客的對話。訪客告訴王子在歐洲地方,人們冬季的時候可以在變得堅硬的河面上走過。王子從未見過冰或雪,也從未感受過寒冷的天氣,所以他不能相信到訪的人說的是真話。他說:「雖然全世界都告訴我這是事實,我卻不會相信一條河可以堅硬得能讓人在上面走過。」事實已擺在他眼前,可是他卻拒絕相信。


進深研究書目

F. F. Bruce, The Epistles of John: Introduction, Exposition, and Notes, (Old Tappan, N.J.: Fleming H. Revell, 1970).

Robert S. Candlish, The First Epistle of John, 1866,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52).

Henry M. Morris, The Genesis Record: A Scientific and Devo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Beginning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6).

Authur W. Pink, Gleanings in Genesis, 1922, (Reprinted – Chicago: Moody Press, 1966).

Authur W. Pink,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of John, 4 vols., 1923 ff., Reprinted – 1 vol.,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5).

A.        T. Robertson, The Divinity of Christ in the Gospel of John, 1916,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6).

Merrill C. Tenn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9).

Edward J. Young,  Studies in Genesis 1 ,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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