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講章大綱
系列:基督徒的責任
主題:應有的行為(一)
經文:提前三1-16
金句:「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提前三15)
引言
在這節經文裡,使徒保羅解釋撰寫教牧書信的原因:教導信徒、領袖和牧者在地方教會裡應有的行為。神非常著重人的行為。祂對我們的性格和品行的關心遠遠大於我們的事奉,而且若我們人品與及行為舉止不能滿足祂的神聖要求,那麼我們所作的都會便得毫無價值。我們將會在這裡討論地方教會裡三類成員的其中兩類:
一、教友的行為(提前三15)
1 )神的家 ( 提前三 15)
2 )神的教會 ( 提前三 15)
3 )神的真理 ( 提前三 15)
二、領袖的行為 ( 提前三 15)
1 )長老 ( 提前三 15) )
2 )執事 ( 提前三 15)
3 )女執事 ( 提前三 15)
結語
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座前,被問的問題不會是 「你有多成功?」 而是 「你有多忠心?」 那麼,長老們、執事們、女執事們和一般的信徒們,便應謹記這有力的勸告,要凡事盡忠。
47 講章大綱
系列:基督徒的責任
主題:應有的行為(一)
經文:提前三1-16
金句:「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提前三15)
引言
在這一節經文裡,使徒保羅解釋撰寫教牧書信的原因:教導信徒、領袖和牧者在地方教會裡應有的行為。以他對舊約聖經的知識,以及神所賦予他的屬靈智慧,保羅察覺到神對人類的行為極之看重。很明顯,即使隨意翻閱聖經也可得知,神對我們的性格和品行的關心遠遠大於我們的事奉。而且若我們人品與及行為舉止不能滿足祂的神聖要求,那麼我們所作的便等同 「草木、禾楷」( 林前三 12) 。保羅在這裡所用的 「行」 這個字,是指信徒彼此相交時的品格和生活方式。我們將會在這裡討論地方教會裡三類成員的其中兩類——教友和領袖:
一、教友的行為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我們大體上都會同意保羅的這種陳述,對像不單是提摩太一人,而是一個地方教會的整個會眾。使徒用了三個表達方式來形容一個基督徒會眾,而且在字裡行間所暗示的,是神對每一信徒在行為上的期望。
1)神的家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使徒所指的不是教堂這座物業,而是指聖靈所居住的信徒團伙 ( 參看弗二 22) 。一間屋的內裡的涵義是指一個家,就是一個家庭。所以一個地方教會最重要的特徵是,它是一個愛的團契。
1. 舉例說明
這種熾熱的愛使各人互相給予和原諒。它是一種在聖靈所結的果子裡所彰顯的愛 ( 參看加五 22-23) 。它是一種活出樂善好施品性的愛,正如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裡保羅的愛篇所形容的。慕安得烈 (Andrew Murray) 認為這行為的方向是至為重要的,他每天的靈修,若果沒有讀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一次便不算為圓滿。任何人為的計劃,都不能像在地方教會中發放愛的精神那樣,為聖徒和罪人帶來復興。
2)神的教會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 提前三 15) 。教會代表一夥 「被召集」 或 「被揀選」 的人。在雅典, ekklesia 是一個在國會裡由市民組成的管理團體。但從來都不會全體市民同時出席的。只有那些 「出席集會」 的人才會構成教會或 ekklesia 。
同樣,神的邀請已通過福音向所有人發出了。只有那些回應的,才是 「被召集的人」 ,而他們便構成了一個生命的團契。他們與世人的最大分別,是他們分享著神的生命。所以保羅把地方教會稱為 「永生神的教會」( 提前三 15) 。
2. 舉例說明
那麼,每一個教友的行為都應該顯示出神的生命。基督徒應當在他們的歌唱裡、他們的禱告裡,他們的工作中,在任何行為上都有著生命。你是否也有著耶穌基督的生命呢?
3)神的真理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三 15) 。在以弗所,真理的 「柱石」 和 「根基」 兩者是有著特殊意義的。以弗所最大的驕傲是亞底米神廟 ( 參看徒十九 25) ,是世界七大奇跡之一。它有一百廿七條石柱,每一條都是一個王的禮物。全部都是用大理石所造,其中有一些還鑲有珠寶和貼上金箔。
柱石的功用是作為陳列品。所以前者背後的意義,是教會的功用在於高舉真理,是人人皆可看見。
而後者則補足前者。 「真理的根基」 實際是 「真理的扶壁。」 扶壁是用來支撐建築物,使它保持四平八穩和完整。
無疑這翻譯是清楚的了。教會是一個光的團契。作為柱石,我們必須陳列出真理之光,但作為扶壁我們便當捍衛真理之光。無論我們以個人或以一個團體,我們必須作為黑暗世界裡的光來照耀。一方面,我們必須指示救恩的道路;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保護救恩的道路。這是光的雙重功能。
我們已看過會友的行為,應當具備神的愛、神的生命和神的光的特徵。任何相反地要對神是愛、光和生命的性格作出否定的計謀,都要不惜一切的避免。地方教會是神的住處,所以不論男女老幼都應被教導,當他們進入為敬拜神而設的一所建築物時,應當持著尊敬的態度。詩人勸告我們 「聖潔的妝飾 『 的或作為 』 敬拜耶和華」( 詩廿九 2) 。
二、領袖的行為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在這章經文裡,我們發現保羅是在向三類領袖作出呼籲:長老、執事和女執事。稍後我們會看到他對牧師會有一番特別的說話。
1)長老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 提前三 1) ,他以這說話來介紹他的主題之後,保羅繼而指出長老需要在以下的生活範疇裡,活出我們的主的樣式。
a) 教會的範疇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前三 5) 作為一個領袖,一個長老應該在基督徒的經驗上有著成熟的靈命。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提前三 6) 。教會生活的其中一個試探,是匆匆找到可能的領袖之後,卻才發現他們缺乏成熟的靈命來擔當他們的工作。一個長老應當是會友能向他尋求屬靈意見的人。
再者,一個長老應該在對基督徒啟迪上有著屬靈的能力。他必須能 「善於教導」( 提前三 2) ——對教義清晰能 「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 多一 9) 的。教會長老所肩負的責任是何等重大呀!我們每天應花多少時間在學習和掌握神的話語上呢?
長老亦要在基督徒的榜樣上具有持久的靈命。他們被奉勸要在教會生活中作榜樣 ( 參看彼前五 3) 和 「配受加倍的敬奉」( 提前五 17) 。假如一個教友希望知道祈禱會是如何重要,他便應以一個長老為榜樣;假如一個教友希望知道如何學習聖經,他便應以一個長老為榜樣;假如一個教友希望知道在神的家裡應怎樣虔敬,他便應以一個長老為榜樣。
b) 家裡的範疇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提前三 5) 在家裡有著智慧和愛心的領導和紀律是一個絕對的條件。最首要的,這樣的一個領袖必須是公認的好人。他必須是無可指責的、警醒的 ( 留神任何會敗壞他生命的事情 ) 、謙卑的、頭腦清醒的、有耐性的、嚴肅的 ( 或莊重的 ) 、聖潔的和有節制的 ( 提前三 2 ;參看多一 8) 。
除此之外,他要是一個好丈夫——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提前三 2) 。他的道德生活必須是絕對無可指責的。這是一個保守著教會長老的忠告,使他們不與不道德的行徑拉上關係,就像以弗所或是上所盛行的那樣。一個長老是不可以一夫多妻的,也不可以是有過婚外性行為的。
長老也要是一個好父親——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 提前三 4) 。若果一個所謂領袖,在他自己的家裡沒有威嚴,又不能引起其家庭成員的服從和尊敬,如何能期望他去贏取其他教會會友的信心呢?
一個長老亦需要是一個好的東道主—— 「樂意接待遠人」( 提前三 2) 。一個長老的家應當歡迎那些希望得到基督徒團契或屬靈幫助的人。
c) 世界的範疇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提前三 7) 。最後的這個條件是何等重要啊!沒有比一個在教會裡活像一個聖人,而在社會上毫無見證更虛偽的了!所以保羅為那些被感召作長老的人,設下了在行為上的原則。在生意上他不可 「貪財」( 提前三 3) ;在友誼上他必須 「樂意接待遠人」( 多一 8) ;在喜好上他必須 「好善」( 多一 8) 。 「好名聲」 可譯作 「善行」 ,表示 「人的關注。」 一個基督徒領袖的品味應當是高尚和聖潔的。
保羅總結他的這些條件時說,一個長老必須不醉酒 —— 「不因酒滋事」( 提前三 3) ,不可沒有法紀—— 「不打人」( 提前三 3) 。他不作一個好辯者,經常挑起爭論。他不在言語上與人發生衝突,更不是個動粗的人 ( 提前三 3) 。他不貪財—— 「不貪婪」( 提前三 3) ;最後,他不作任何使他的主、他的職責和他的弟兄蒙羞的事情。
2)執事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以同樣的模式,保羅告訴我們這些人的行為應當怎樣:
a) 在教會裡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 提前三 8) 。意思是指他們應當在他們的職務上保持嚴肅。他們要對教義有健全的認識—— 「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 提前三 9) 。意思是指他們不應對他們的信仰糊裡糊塗,而要對他們所信的福音真理清楚明確。
再者,一個執事必須符合職務的要求——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提前三 10) 。意思是指一個執事被選舉擔任工作之前,必須經過行為和能力的測試。如果證明他是令人滿意的,然後才確認他的職位,否則便應予以替換。
一個執事要具有堅固的可靠性——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 提前三 13) 。既已證明了自己,執事便贏得在教會裡受到尊敬的權利,並對他在耶穌基督裡的信仰放膽講述。
3. 舉例說明
b) 在家裡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提前三 12) 。像長老一樣,執事須作一個好丈夫—— 「一個婦人的丈夫」( 提前三 12) 。一夫多妻或任何放蕩的生活都是不能容忍的。
一個執事須作一個好父親,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 提前三 12) 。重申,在家裡的領導是引向教會的能力測試。
c) 在社會上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提前三 8) 。在使徒行傳第六章裡,聖靈補充地說,執事必須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 ( 參看第三節 ) 。 「有好名聲」 是關乎見證的。沒有什麼比神職人員在社會上作出不良見證更能傷害教會。因為這種事情會令教會蒙受偽善和不實在的指責。
3)女執事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提前三 15) 。學者在對於第十一節所指的是否為女執事出現分歧。有些堅持這節裡所指的是執事的妻子,但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何使徒沒有為針對長老的妻子而寫的內容?結論當然是保羅在這裡是指被稱為女執事的一群婦女,或在地方教會裡的女性同工。包含在這一節裡的資格和職責,也同樣適用於長老和執事的妻子。
女執事必須行止莊重—— 「女執事 『 原文作女人 』 也是如此,必須端莊」( 提前三 11) 。這個詞原來有著清醒和嚴肅的意義。它正是在生活上輕率和大意的相反。在基督徒生活所提供的喜樂之餘,女執事必須謹記嚴肅地過她的基督徒生活。沒有如此行便是,行為不檢。
女執事也須言語謹慎—— 「不說讒言」( 提前三 11) 。保羅注意到教會裡女性同工有著魅力、恩賜和風度之外,更有著最厲害的武器,就是舌頭 ( 參看提前五 13) 。故此,對於那些作探訪事奉的和在教友家裡事奉的,應該再接受訓練和在言語上謹慎。
第三點,女執事應當工作可靠—— 「凡事忠心」( 提前三 11) 。在教會裡沒有包含 「凡事忠心」 這四個字的任何事奉都不算是事奉。最後這點,也是神對所有基督徒的期望。
結語
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座前,被問的問題不會是 「你有多成功?」 而是 「你有多忠心?」 那麼,長老們、執事們、女執事們和一般的信徒們,便應謹記這有力的勸告,要凡事忠心。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在他其中一次勝利後所發的急件中,海軍上將尼爾遜( Adminal Nelson )把他的勝利歸功於他有 「指揮一隊兄弟的快樂。」
2. 舉例說明
德韓說他遇上一個人向他請教關於他一生的成就。當德韓博士 (M.R.DeHaan) 告訴他秘密在於神的兒子後,那人顯得非常興奮,並說他已接受基督為他的救主。他還提醒德韓的使命是傳講神的話語。 「但是」 ,德韓博士回憶說: 「我難以接受他的勸告,因為那可憐蟲正醉得一塌糊塗!」(M. R. DeHaan II , Our Daily Bread, Grand Rapids: Radio Bible Class, n.d., adapted)
3. 舉例說明
一個牧師回憶一個討論教會健康狀況的執事會。會裡的每一個人都愛主。每一個對團契都有著高度的忠心。每一個都希望成為一個好管家。但討論漸漸變得激烈;情緒都顯露出來了。突然一個執事從座椅跳起來,呼喝著房間另一面的一個執事,挑戰他在拳頭上一較高下。這兩人名乎其實的 「為福音並肩作戰」 起來。然而,一些小磨擦所發出的火花,會突然引起一場爆炸! (John A. Huffman, Jr. , Wholly Living, Wheaton, 1981, p.79, adapted)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to Timothy, Titus and Philemon,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56).
Patrick Fairburn,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56).
Donald Guthrie, The Pastoral Epistles ,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7).
William Hendriksen, Commentary on I and II Timothy and Titu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57).
D. Edmond Hiebert, Second Timothy, (Chicage: Moody Press, 1958).
Guy King , A Leader Led: A Devotional Study of I Timothy, (London ; Marshall, Morgan & Scott, 1951).
Alfred Plummer, Expositor』s Bible, 1888-1905,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43).
Eugene Stock, Plain Talks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London: Scott, 1914).
W. E. Vine, The Epistles to Timothy and Titus: Faith and Conduc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