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講章大綱
系列:聖經上的話語
主題:奉獻的生命
經文:羅六1-14
金句:「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引言
羅馬書第六章有稱為「釋放的憲章」,因為這些經文包含了釋放和得勝的信息。你可曾渴望有清潔思想、勝過壞脾氣、嫉妒和驕傲?抑或勝過奴役你的邪惡?箇中的秘訣可以一字概括之,「奉獻。」
一、奉獻生命的要求(羅六12-13)
1)廢除罪惡(羅六12)
2)奉主為王(羅六13)
二、奉獻生命的動力(羅六13)
1)記念神救贖的事情(羅六13)
2)計算需要操練的信心(羅六11)
三、奉獻生命的釋放(羅六14、18)
1)基督徒生命的得勝(羅六14)
2)基督徒生命的純潔(羅六13)
3)基督徒生命的忠誠(羅六18)
結語
你可否準備好奉獻於基督?這可需要廢拙生命中的罪惡,並且擁戴神為王。在那一刻,祂將要掌權,你就可以從罪惡統治中得釋放,生活於每天得著釋放的光榮日子。
26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聖經上的話語
主題:奉獻的生命
經文:羅六1-14
金句:「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引言
羅馬書第六章有稱為「釋放的憲章」,因為這些經文包含了釋放和得勝的信息。
歷世歷代,人類總期望以三種方法,讓自己得著自由釋放。人類首先企圖以教育理論來擺脫罪惡,然而,不久卻發現罪惡的能力甚大,甚至已成為一種定律;人愈是制定得釋放的理論,就愈發現他們增強了人「必朽壞身體」中罪的力量的本質。教育或許可以使人對於生命中的罪惡予以合理化,然而,教育卻不能使人從一己的嫉妒、驕傲,或靈魂腐敗的污染中得著釋放。
人類亦曾經嘗試環境理論。結果是,一些思想流派促使人走向隱修主義。人以為成了隱修士以後,就能夠脫離罪惡;他們不久卻發現問題仍然如影隨形。即使修道的生活何等嚴謹,老我的性情仍然存在。人不能藉著改變環境來改變自己。
當教育和環境理論並不湊效,人開始轉向心理學方法。叫人感到驚奇的是,弗洛依德(Frued)和榮格(Jung)的理論曾經一度被現代心理學家所遺棄。他們告訴我們要接受人類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罪惡,除非人可以對付罪惡,否則人就不能改變。這些心理學不稱罪為「罪」,然而卻從他們的宣告和實行中,他們所指的就是「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羅七23)
你渴望生命得著釋放嗎?你可曾渴望有清潔思想、勝過壞脾氣、嫉妒和驕傲嗎?抑或勝過奴役你的邪惡?箇中的秘訣可以一詞概括之——「奉獻」 。
一、奉獻生命的要求(羅六12-13)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2-13)。保羅在這裡使用的言語是羅馬城中任何人都會明白的,因為當時羅馬是一個邪惡和腐敗的城市。保羅指出,一個奉獻生命的要求,是需要廢除罪惡,奉神為王。
1)廢除罪惡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羅六 12 )。保羅將罪惡人格化為一個君王,他挑戰信徒不要容許罪惡在人必朽壞的身體中作王,或使用肢體作為不義的器具。任何人未能在意念、心思和意旨上站立得穩,就是欺騙神。這挑戰十分明顯,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羅六 12-13 )。我們必須:
2)奉主為王
「將自己獻給神」 (羅六 13 )。這並不只是現代所謂的 「看開點,讓神來處理」 吧。這包括在生命中將神奉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是對於具決定性信心的呼召,並每一天具紀律的順服。
我最熟悉的偶像
無論這是 什麼偶像
幫助我從你的寶座前棄掉
惟獨的敬拜你
又或是;
耶穌予我有無盡的愛
難以言喻、難以言盡;
噢,讓我心歸你
無與抗拒的管治
我們內心或許縈繞著不少人和事,然而,天神並我主耶穌基督卻說,「將心給我。」
吉姆、埃利奧特是在印度殉道的五位宣教士之一,他曾經說,「藉著獻出不能保存的,來賺取不能損失的,這人絕不愚昧。」
1.舉例說明
你願意奉獻生命予神嗎?
二、奉獻生命的動力
「倒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從死裡復活」可說是羅馬書第六章最重要的觀念。「動力」一字,當然同時指著動力和道德而言。在動力上來說,這簡單的名詞是指一些部分的運動所產生的影響。在道德的層面來說,具動力的能力即是在人內心一些律,在生命中產生的影響。當保羅說,「倒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時候,他提出了兩個原則,包括:
1)念神救贖的事情
「倒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羅六 13 )。透過簡單的信心,藉著與基督聯合,這可進行著三重的行動。神的能力,透過我們在基督裡的死亡、埋葬、復活中運行著。這有:
a) 在死亡中與基督聯合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羅六 3 );還有,「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羅六 4 )。在死亡上與基督同為一的意思是,老我的死亡——「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羅六 6 )。這並不是罪惡已經向我們死了,乃是我們已經向罪死了。因此,我們毋須再作罪惡的奴僕。
2a. 舉例說明
2b. 舉例說明
正如數千年以前我們在亞當裡犯了罪,我也在二千年以前在耶穌裡死了。祂不只是為了赦免我罪而代我們死,祂更為了叫我得釋放而與我們同死。倘若我憑信接受以上的,我就不能繼續眷戀罪惡,因為這與基督的聯合相違背。
b) 在埋葬中與基督聯合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羅六 4 )。這讓我們知道,當耶穌被埋葬時候,我們也一同被埋了;因此,我們沒有權利重回墳墓,掘出老我,使之重見天日。神已經將老我定罪判刑、釘死和埋葬。
任何猶太人死亡以後都會立即被埋葬,因為看見腐爛的屍體是令人羞恥的。為什麼有許多基督徒總喜歡掘起已經化濃、老我生命的殘餘?
c) 在復活中與基督聯合
「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 4 )。保羅在這裡使用 了新約聖經只出現一次的用語,「行走在新生命中。」這句話指的不是生命的本質,乃是在基督裡新生命的律則。這即是說,當我們憑信接受與主耶穌的合一,我們就在祂裡面有全新的生命。另一股力量掌管我們的生命。這有如一架噴射飛機起飛的時候,氣體動力克服了地心吸力一樣。神願意我們展翅飛翔!
2)計算需要操練的信心
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六 11 )。這即是說,倘若我們知道並相信在我們身上發生的,我們就能實踐、我們就能證實;我們更可以活出離開死亡的生命,神的動力提升我們勝過罪惡,進入基督復活的層面——因而得勝和得釋放。
3a. 舉例說明
3b. 舉例說明
三、奉獻生命的釋放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從罪裡得了釋放」(羅六14、18)。在本文的結尾部分,有三句美妙的句子形容釋放,首先是
1) 基督徒生命的得勝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六 14 )。罪惡或許是潛伏,卻並非銳不可擋。罪惡或許存在,卻未必一定作王。罪惡或許出現在你身上,卻不一定是你生命中的主人。我們將犯罪的能力帶往墳墓裡去,或是帶到基督第二次再來;然而,直至那一天來到,我們仍然可以過得勝的生活。以下句子的意思也是如此:
每一刻,我在祂愛中
每一刻,我為祂而活
仰望耶穌,光輝照遍,
每一刻,主啊,我屬於你。
4. 舉例說明
2) 基督徒生命的純潔
「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六 13 )。你願意有純潔的生命嗎?感謝神,這是有可能的!你或許仍然有犯罪的創傷,耶穌可以撫平這些創口;藉著失過去敗的殘餘,主耶穌的美麗和榮光會照射出來。我們可以活出聖潔帶來的生活,我們也可以使用肢體,成為 「神義的器具」 (羅六 13 )。
3)基督徒生命的忠誠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六 18 )。你曾經是罪惡王者的奴僕,如今你卻是君王耶穌的僕人;在祂裡面有完全的自由。當你成為基督奴僕的一刻,你就是在基督裡得釋放,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羅八 2 )
5. 舉例說明
結語
你可曾準備好奉獻予基督嗎?這可需要廢除生命中的罪惡,並且擁戴神為王。在那一刻,祂將要掌權,你就可以從罪惡統治中得釋放,生活於每天得著釋放的光榮日子。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多年以前,在紐約火車站中,神與一名搬運工人相遇,好叫他奉神為生命之主。一名搬運工人拉爾斯頓·楊(Ralston Young),他回應了神的呼召。神藉著這位搬運工人,在我們這個時代中行了奇妙的事情。在十三號站台上,一星期舉行三次禱告會,多年以來吸引了數以千計的人參加。生命得改變、生命方向被重整、婚姻得到醫治、問題得以解決。以上所有的,都源於一名回應神發出挑戰的搬運工人。(Bruce Larson, Dare to Live Now! Grand Rapids, 1965,p.17,adapted)
2a.舉例說明
一名經常乘搭火車的基督徒講述這故事。火車到了一個車站,有若干人登上火車,進入到他的車廂內,取出一迭紙牌來。他們轉向基督徒說,「你也來賭一手吧。」這人回答說,「不用了,我沒有手。」他們十分驚奇地望著他,「這是 什麼意思呢?」基督徒回答說,「我雙手在二千年以前已經死亡了。如今我所有的是耶穌的手,我不能用這雙手來作不義的罪行。」
2b.舉例說明
奧古斯丁由於讀了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生命得蒙神的拯救,他也曾經說過相類似的話。當奧古斯丁被神的靈改變後,他回到自己的家鄉。有一天,他在城中的街道上行走,一名曾經與他一起行了很多不義事的人看見他,就大聲喊著說,「奧古斯丁,奧古斯丁,是我,是我。」奧古斯丁卻大聲回答說,「不再是我,不再是我!」
3a.舉例說明
當林肯(Abraham Lincoln)簽署了今天稱為的「自由宣言」,在美國所有的奴隸都獲得自由了。這是一個普遍的真理,沒有一個奴隸有真正的自由,除非(1)他清楚發生了什麼(2)他相信所發生的(3)他為所發生的而作出行動。倘若有一名在南方的奴隸,因有一個殘酷不仁的主人而飽嘗虐待。他可以說,「我肯定這宣言是一個事實。我真心相信,因為這是由林肯親筆簽署,由於我相信這份宣言,所以我要離開這地方,沒有人可以動我分毫,美國所有的勢力都在我背後。」
倘若你準備要知道事實、相信事實、依靠事實,你就可以得著自由,正如保羅準確地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3b.舉例說明
同樣地,在第二次世界中的一個日本集中營中,護衛將大門打開,便隨即逃到叢林裡去。他們之所以這樣作,是因為知道美軍即將來到。然而,當中被囚的人不知道他們已經自由了,所以他們仍然留在監房裡。當解放者來到的時候,他們不過向囚友宣告說,他們早已經獲得自由了。(Larson,p.18,adapted)
4.舉例說明
布思高(Stuart Briscoe)憶述一次帶領一組人到荷蘭參加會議。小組中一名年輕人有吸煙的習慣,他從十二歲開始已經染上煙癮。在小組靈修的時候,布思高談到約翰福音八章36節:「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顯示無論人被 什麼東西纏繞著,藉著主內在的生命,必然可以叫他得著自由。布思高寫道,「當時,我不知道有一個充滿渴求的男孩在聆聽。他希望擺脫管治他生命的惡習。」這年輕人走到一道荷蘭運河,一根根地將香煙掉在水上,反覆的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今天,這年輕人依然經歷著得勝生命!(Stuart Briscoe,Living Dangerously,Grand Rapids,1968,p.94, adapted)
5.舉例說明
華盛頓市其中一個公園內,豎立了一座紀念林肯的紀念碑。在紀念碑的腳下蹲著一個獲釋放的奴隸。碑文上解釋說,這紀念碑的籌建基金,全數由在一八六三年間,因總統簽署的自由宣言而獲釋的奴隸籌集。這些獲釋的人並不是被迫捐款的,他們願意掏出金錢,是因為他們深愛他們的拯救者和朋友。基督徒得以從更重的軛中得到釋放——罪惡的捆綁。然而,在耶穌基督裡,我們得到完全的自由。(C.E.Tatham,Grand Rapids: Gospel Folio Press,n.d.)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to the Romans, rev.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5).
Donald Grey Branhouse, Expositions of Bible Doctrines, Taking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as a Point of Departure, 10 vol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8-1964).
F. F. Bruce,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8).
Robert Haldane,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Evansville, Ind.: The Sovereign Grace Book Club, 1958).
H. A. Ironside, Lectures on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62).
Alan F. Johnson, The Freedom Letter, 2 vols., (Chicago: Moody Press).
D. Martyn Lloyd-Jones, Romans: An Expositi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1).
Martin Luther,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of Roma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0).
Handley C. G. Moule, The Epistle of St. Paul to the Romans, (Fort Washington, Pa.: Christian Literature Crusade).
William R. Newell, Romans Verse by Verse, (Chicago: Moody Press, 1938).
John Phillips, Exploring Romans, (Chicago: Moody Press).
James M. Stifler,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Chicago: Moody Press, 1960).
W. H. Griffith Thomas,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Romans: A Devotion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