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講章大綱
系列:聖經上的話語
主題:消滅聖靈的感動
經文:帖前五19-24
金句:「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引言
保羅對於帖撒羅尼迦個別信徒指摘,不要誤以為聖靈如同一個人物,可以遭到毀滅或消滅。相反,祂在人內心中點燃的火,對於神和人的渴慕卻可以遭熄滅。請注意:
一、消滅聖靈的感動:地獄的目的(帖前五19)
1)神的彰顯之火(徒二3、37)
2)神的消減之火(來十二29)
3)神的更新之火(林後三18)
二、消滅聖靈的感動:人類的特權(帖前五19)
1)人可以拒絕聖靈(徒七51、54)
2)人可以輕視聖靈(來十29)
3)人可以褻瀆聖靈(可三28-29)
三、消滅聖靈的感動:天國的阻止(帖前五19)
1)懇求聖靈(路十一13)
2)接受聖靈(徒二38)
3)尊重聖靈(徒五32)
結語
消滅聖靈的感動可以是撒但直接的工作或個人的行動。倘若你為曾經消滅聖靈感動而內咎,那麼就要悔改,相信基督是你的代贖者和救主,繼而懇求、接受並尊重聖靈。
19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聖經上的話語
主題:消滅聖靈的感動
經文:帖前五19-24
金句:「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引言
這些說話是對基督徒群體說的,惟有那些認識聖靈火焰燃燒內心的人,才可以消滅聖靈的感動。很明顯,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以沒有喜樂、沒有禱告、沒有感恩來消滅聖靈的感動,因此保羅責備他們(參看帖前五19-20)。這不要誤以為聖靈如同一個人物般,可以遭到毀滅或消滅。相反,祂在人內心中點燃的火,對於神和人的渴慕卻可以遭熄滅。這是對基督徒的挑戰,也同樣是對未信者的說話。小心不要在你現有在神面前的罪惡上,再加上更多的罪,因對福音內容無動於中而消滅聖靈的感動。
要明白 什麼是消滅聖靈的感動,讓我們檢視這嚴肅課題的三方面:
一、消滅聖靈的感動:地獄的目的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所有消滅聖靈感動的背後就是魔鬼。 約翰·本仁(John Bunyan)在其不朽名著《天路歷程》一書中告訴我們,當基督徒來到解釋者的門外,他被帶到一個地方,當中有一道熊熊烈火在牆邊燃燒著。當他觀看時候,他看見好些人站著,不斷倒水的企圖消滅它,「然而,這火燒得更高更熱。」當基督徒詢問個中意思,有人告訴他火焰就是恩典在內心的工作;企圖倒水熄滅的就是魔鬼;然而,火永遠不被熄滅,因為在牆的另一邊有一位將油倒在火中——這位就是耶穌基督。
這道理同樣適用於今天福音的宣講。當傳道的宣講信息,聖靈在全會眾中燃起內心的火。另一方面,魔鬼則企圖熄滅這些火種,與此同時,救主卻不斷傾倒恩典的油。究竟誰在那一天可以獲勝,在乎我們對基督福音作出怎樣的決定。
在我們進深一層以先,我們應該認識魔鬼怎樣致力消滅聖靈在人內心工作的途徑。主要消滅的是:
1)神的彰顯之火
當聖靈在五旬節降臨, 「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 (徒二 3 ),祂的工作亦隨即獲得證實,當彼得宣講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群眾喊叫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徒二 37 )他們內裡感到扎心,如同耶穌應許保惠師的到來時所講的預言(參看約十六 8-9 )。魔鬼討厭象罪惡、罪咎、羞恥、死亡和地獄等題目,並將盡所有力量來消滅聖靈彰顯的火焰。
2)神的消減之火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來十二 29 )。聖靈的工作不但只是顯出罪惡,更是要消除罪惡。施洗約翰宣稱在他以後來的那一位,祂是以聖靈和火來施洗。人若準備悔改,並脫離他以往罪惡的日子,必可透過聖靈省察和消減的工作得到潔淨。相反,若有人持久反叛,過著罪惡的生活,他就難以逃避今生和來世的審判。「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可九 48 )。魔鬼憎惡福音,因而盡所有力量來消滅聖靈的工作,這又有何奇怪呢?
1. 舉例說明
3)神的更新之火
保羅告訴我們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林後三 18 )。這正是火的特質之一,將其它東西的轉化與之相似。倘若你將一條撥火棒放進火中,一段時間以後這塊金屬將與火焰無異。撥火棒就在火焰之中,亦同樣可以說火焰在撥火棒中。聖靈以祂神聖的火焰改變我們,使我們與祂的性情相似,這亦是主耶穌祂的本性與特質。魔鬼忍受不了人有著耶穌的形象,所以他毫不間斷地工作,致力消滅將罪人改變為聖徒的工作。
二、消滅聖靈的感動:人類的特權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帖前五 19 )。雖然,聖靈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和無所不能,但弱小的男女是可以在生命中消滅祂的工作。罪人可以在三方面消滅聖靈的感動。
1)人可以拒絕聖靈
當司提反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時常抗拒聖靈!」 (徒七 51 )憤怒的群眾拿起石頭打死他。他那不能抵擋的智慧和叫人省察自己的信息,激起民眾的罪惡感並且要定他的罪。我們讀到,「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徒七 54 )
這些事情世紀以來常有發生。我們很難發現有布道聚會,沒有人內心不抗拒聖靈的工作。他們或以虛偽的禮貌,或嚴肅的沉默來遮掩,內心卻憎恨和惱怒著傳道人。這是他們的特權,然而,他們卻是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2. 舉例說明
2)人可以輕視聖靈
希伯來書的作者的話令人深思,「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來十 29 )這讓我們進深一步認識人反叛神的態度。很有可能人可以拒絕福音的內容,卻視耶穌為一個人而尊重祂;然而,當人輕視神的話語,他已經失去了對神所有的尊重。聖經形容他們是踐踏神兒子的,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褻慢施恩的聖靈。在所謂文明的國家,這種橫蠻無禮的反宗教形式可能並不在表面上顯出。然而,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凡藐視福音的人都是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人。
然而,有第三種的反抗是很嚴重和嚴肅,我們甚至不敢提及。聖經告訴我們說:
3)人可以褻瀆聖靈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可三 28-29 )。這嚴峻的說話值得我們注意。主耶穌行了多個神跡。這已經充分顯示出祂的神性、權力、彌賽亞及救主的身份。然而,在祂身邊的男女抗拒和輕視這些神跡記號,以為這些都是出於魔鬼。如今,新約聖經清楚地指出,耶穌所做和所說的,都是出於聖靈的能力。因此,說祂的神跡是出於魔鬼,就是褻瀆聖靈。因此,耶穌嚴肅地指出,「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可三 29 )。當人看見神能力的明證,正如福音所宣告的,主耶穌所顯明的,卻說這是出於魔鬼的話,他/她就有陷於永不得赦免之危險。
皮雅遜博士 ( Dr. A.T. Pierson )曾說,神藉著聖靈,用許多方法來接受人的心靈。有時候,祂將述說神的愛和恩典;亦有時候,述說神的聖潔和公義。當我們緊閉心靈,聖靈將運用祂的主權,企圖開放人的心靈;然而,倘若人仍然拒絕,把自己關在抵抗的殼裡,那人則失去獲得救贖的機會了。神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創六 3 )。由於他的抗拒、輕視和褻瀆聖靈,他就被咒詛。所以,抗拒、輕視和褻瀆聖靈是很嚴重的事情。
3. 舉例說明
三、消滅聖靈的感動:天國的阻止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因著神的智慧和恩典,祂以痛苦為代價來阻止人消滅聖靈的感動。秘訣就是完全地宣講福音,這不但包括悔改歸向神,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要明瞭聖靈的位格及其工作。是基督徒其中一項定義,就是聖靈內住的信徒。保羅清楚指出,「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一個真正離開罪惡,並預備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人,他應該是:
1)懇求聖靈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路十一 13 )或許,今天傳道者在傳福音中一個最大的遺留,就是沒有勸勉聽眾去尋求聖靈的恩賜。
你個人可曾請求神賜你聖靈,好使祂鼓動你的靈,光照心思,燃燒內心,堅立你為基督、為祂國度而活的意願?倘若沒有的話,為什麼今天不懇求祂呢?
2)接受聖靈
彼得在五旬節的講話是清楚、帶有挑戰性的:「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二 38 )。這就是完整的福音。彼得沒有傳講一個零碎的信息。他堅持人對於這信息的回應,必須包括回轉神,信靠基督,並領受聖靈。
4. 舉例說明
3)尊重聖靈
我們知道,聖靈是由神賜予的,「順從之人的」 (徒五 32 )。倘若你認真對待與神的關係,你將過著順服的生命。新約聖經充滿著勸勉信徒順服聖靈的教導(參看弗四 30 ,五 18 ;加五 16 )。
基督徒生活最大的秘訣,就是依靠聖靈,活出基督在我們內裡的生命。這是呼召我們每天順服神的話語和神的靈。或許,你消滅聖靈感動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你以為人可以靠自己力量過得勝生活,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基督每一刻都生活於聖靈能力的蔭下,倘若我們要活出基督的生命,我們也要這樣作。
結語
我們探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們觀察到消滅聖靈的感動可以是撒但直接的工作或個人的行動,然而,天國卻要阻止這種悲劇發生。倘若你曾經消滅聖靈感動,那麼就要悔改,相信基督是你的代贖者和救主,繼而懇求、接受並尊重聖靈。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一名聖經學院教授在教義學終考試前,告訴學生說,「寫卅分鐘關於聖靈的;然後,另外的半小時寫關於魔鬼的。」一名年輕人由於專注於考試的第一部分,忘記了時間。當一小時快要過去,他仍然寫著關於聖靈的位格和工作。當他正要遞交考試卷時候,匆忙地在頁尾寫了一句話,「我沒有時間留給魔鬼。」(Richard W. DeHaan, Our Daily Bread, Grand Rapids: Radio Bible Class, 1980)
2.舉例說明
一名處於精神崩潰邊緣年輕婦人,她被帶往聖路易醫院。她抗絕一切的療法;數星期以來,她鬱鬱不歡、毫不合作。有一天,當她站在病房內,從裝有鐵欄的窗外望向京士高速公路。忽然間,這名認識神真理的婦人,聽聞神向她說,「你毋須要過這樣的生活。不要再掙扎了,讓我掌管你的生命,並一切的怨恨。」當她意識到基督臨在的這一刻時,她覺得突然間得著釋放。她拒絕的不只是療法而已,她同時也抗拒神願意藉著聖靈在她生命中所做的工作。(Bruce Larson, Dare to Live Now ! Grand Rapids, 1965, p.17, adapted)
3.舉例說明
每一個念美國歷史的學生都會熟悉阿隆·伯爾(Aaron Burr)的生平,他因著一些突發事件,成為美國1801至1803年,傑弗遜任總統期間之副總統一職。他後來被判以叛國罪。曾經有傳聞道,阿隆·伯爾的孫女兒是基督徒,問他為 什麼沒有接受基督。阿隆·伯爾說,「當我十五歲那年,我參加了一個福音聚會,沒有作出任何決定就離開了。離開教會以後,我仰望著天說:『神啊,你若是不打擾我,我保證也不給你麻煩。』」他就這樣作了致命的決定。(Faith Jess Ma一ns,ed.,Reflections for Busy People, Wheaton, 1981,p.25,adapted)
4.舉例說明
慕迪(D.L.Moody)是一個有名望的布道家,吸引大批群眾,並享受著很大的成功。然而,在一個晚上聚會以後,有兩位婦人要求與慕迪談話。她們認為慕迪需要接受聖靈。經過一番禱告和查考聖經以後,慕迪果真領受了充沛的聖靈。慕迪說,「從那天開始,我的事奉不同了——這是屬於神,並不是屬於我的。」你今天同樣願意接受聖靈,並且相信神的應許,凡真心祈求的人,神必不會不施以祂寶貴的恩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