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講章大綱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學習的法則

經文:箴廿三19-26

金句:「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廿三23)

引言

奧古斯丁說,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是真切的事實,因祂表現出天父的樣式。因此基督徒的目標,是信服耶穌基督的真理。

一、真理的價值(箴廿三23)

1 )  透過我們的心智,我們須研究真理的原則  (  約五  35)

2 )  透過我們的心靈,我們須接受真理的模式  (  約十四  6)

3 )  透過我們的意志,我們須感受真理的能力  (  林後三  6)

二、真理的代價(箴廿三23)

1 )  時間的運用

2 )  心智的規範

3 )  生命的奉獻

三、真理的維護(箴廿三23)

1 )  我們須提防個人對真理加油添醋

1)      我們須提防眾人對真理的迎合

3 )我們須提防對真理的褻瀆

結語

我們須為真理付出時間、金錢,更重要的是獻上我們自己。簡單地說,真理是很昂貴的;一旦買了,就不可賣!


25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學習的法則

經文:箴言廿三19-26

金句:「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廿三23)

引言

第一個嘗試用系統性的方法瞭解真理的神學家是奧古斯丁( Augustine )。他說,一個人的心若無法抓住真理,尤其是與神有關的真理,便不可能理解道德或神學。他分辨出真理一詞的四個概念。第一、真理便是肯定事實。舉例來說,二加二等於四;大衛是以色列的王。第二、每件真理都是對自己的肯定。換句話說,只要與其名稱相符,每件真理都是真的。從這角度看,美麗和智慧都是真理。第三、耶穌基督是真理,因祂表現出父神的樣式。第四、在可觸的物質領域,如植物和動物中,真理便是這些事物與其本質的近似度。嚴格地說,一棵看得見的樹不是真樹,只是與其本質相似的一件物品。

我們主要探討奧古斯丁的第三個定義,即耶穌基督是真理,因祂表現出父神的樣式。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得將自己交託給重要的真理;這項真理可在耶穌基督裡尋見。保羅說:  「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腓三  8)  。讓我們思考這在現實生活裡的意義:

一、作為審判的靈,祂是罪的顯露者。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真理是絕對的。就像數學、機械、醫學有絕對的答案,我們在道德倫理上也有一定規範。人文主義者想要我們相信世上沒有絕對的事物。他們的名言是:  「倫理價值觀乃由人類的經驗產生。倫理是自發性的,且與當時狀況有關,完全依循人類的需要和興趣」(Humanist Manifestos I and If,  p. 17, Prometheus Books, Buffalo, NY 14215)  。這概念不分對錯,只有跟著一系列狀況產生的價值觀。沒什麼比這錯得更厲害了。

聖經用了三個詞來定義道德方面的真理。在祂高尚的禱告中,我們的主提到了  「真理」 一字  (  約十七  17)  ——基於此真理,我們每天得以潔淨。還有一次,祂說:  「我就是真理」(  約十四  6)   。不容置疑地,祂稱自己為  「真理的模式。」 真理既合乎道德,便需要有人將它體現出來。耶穌也描繪聖三一的第三位為  「真理的聖靈」(  約十六  13)  ,意味著  「真理的能力。」 有了這些概念,我們得以用心智、心靈和意志來肯定真理的價值。

1)透過我們的心智,我們須研究真理的原則

既知聖經是真理的話語,我們便要  「查考聖經」(  約五  39)  。使徒行傳告訴我們,庇哩亞的人民   「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  箴十七  5-11)  。庇哩亞人與別人最明顯的不同,便是  「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  「賢於」(  箴十七  11)  旁人。聽話的賢者,會透過查考聖經話語,找出事情的是與不是。很不幸地,天下有盲從無知的人,在不曾查考神話語的情況下,將聽到的一切照單全收。

1  .舉例說明

庇哩亞的男女每天查考聖經,不被瑣碎的事分散注意力,天天秉持著持續的決心讀經。更重要的,他們是  「甘心樂意」 地讀經。最後他們中間便  「有相信的」(  箴十七  12)  。這證明了勤於讀經的好處,因為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十  17)

2  .舉例說明

2)透過我們的心靈,我們須接受真理的模式

耶穌說:  「我就是真理」(  約十四  6)  。祂是一切聖經真理的中心主題,若不肯接受祂,沒有人能聖律中發現祂的存在。從前教會裡眾祭司說:  「聖經包含了基督。」 主耶穌與兩名門徒行走在以瑪忤斯的街道時, 「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路廿四  27)  。彼得將神的話比喻做靈奶  (  彼前二  2)  ,信祂的人以此維持生命,遂將耶穌看為寶貴。

3)透過我們的意志,我們須感受真理的能力

保羅提醒我們:  「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林後三  6)  。因為主是  「真理的聖靈」(  約十六  13)  。只有祂能堅固我們的心,使我們遵行真道。若不遵行真理,一切便無意義。神揭示真理的目的,乃要將我們的生命領向聖潔和喜樂。雅各提醒我們: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一  22  、  25)

認清真理的價值,便是認識真理的本質和內容,透過我們的心智去尋求、透過我們的心靈來接受、透過我們的意志去感受。

二、真理的代價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這包含犧牲、勇氣和決心。真理的秘訣和豐盛,絕非憑空可得。我們須付出的代價有:

1)時間的運用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禱告、查經和靈修若匆匆忙忙,便沒有生命力。舊約經文說:  「慢慢成聖。」 我們若想掌握真理、讓真理引領我們,便得付出時間。你每天或每星期花多少時間查經?想想你把多少寶貴時間花在無關緊要的瑣事上?這對我們服事的神、對祂賜給我們的聖經,是多大的侮蔑?

2)心智的規範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人心若不自律,便無法掌握真理。很不幸地,現今世界人們大多放縱自己的心。所羅門說  「你當買真理」 時,還加上  「智慧、訓誨和聰明」(  箴廿三  23)  。我們需要智慧來運用時間,同樣也得訓誨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守戒律。希伯來文中   「訓誨」 一詞,指的便是  「自律。」

3  .舉例說明

3)生命的奉獻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這條命令牽涉到認知和遵守,即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一節裡說的: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是理所當然的。」 我們若不將真道活出來,根本算不得瞭解真道。正如一名神學家所言:  「今日我們最大的罪,是未曾行道。」 我們須用生命實踐真理。

4  .舉例說明

三、真理的維護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聖經說:  「我們凡事不可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林後十三  8)  。我們對真理的想法和做法皆不影響真理的本質。然而在這同時,我們可能因為誤行真理,使真理被否定、曲解或失效。這終將造成一條罪。因此我們要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  多一  9)  、  「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腓一  27)  ,且  「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猶  3)  。

5  .舉例說明

1)我們須提防個人對真理加油添醋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我們若誇大其詞,便會使真理錯誤。泰德·蘭朵  (Ted Rendall)  解釋:  「錯誤的演變乃循此一模式——首先,此人對某些聖經真理有了覺悟,其求知的靈在經文中找到一些新真理,便高興得像個挖到寶藏的人,宛如啜飲奶與蜜般吸收這些真理。但很快地,他的覺悟遂偏重於某方面;儘管不同經文的主題、內容和本質大相逕庭,他也認為經文每個部分皆存在相同真理。聖經本如一把多根弦的豎琴,卻被此人濃縮為單弦,還想藉著這唯一的一條弦彈奏出取悅神的樂曲。

不久,此偏見轉變成偏激。他一路鑽牛角尖,直到他行至真理和錯誤的邊界。他一切的事工,皆定睛在自以為是的福音上。他四處宣傳自己瞭解的真理,與聖經的真理毫不相干。最後,便走上錯誤一途。讀經者只看見他自創的道理,被此道理的亮光蒙蔽,失去看見真道的能力。真道永遠長存,但若其中一項真理與聖經其它教導分離,則會造成致命的影響  『  好比鹽中的氯和鈉若被分離,其個別成分皆含有毒素。

覺悟、偏重、偏激、錯誤的演變過程,我們須竭盡所能提防。」 ( The Prairie Overcomer, August, 1968 )

2)我們須提防眾人對真理的迎合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我們若扭曲真理,迎合眾人不斷改變的理論和作風,便是將自己出賣給魔鬼。舉例來說,學校機關為討好捐款大戶或某些糟糕的成員,遂違背聖經的原則;又如某牧師為迎合不屬靈的會眾,便改變講道方式,致使傳講的信息成為空的鑼、響的鈸。

3)我們須提防對真理的褻瀆

「你當買真理」(  箴廿三  23)  。我們若以不潔的手沾污神的道,便是將自己出賣給魔鬼  (  參看賽五二  11)  。舊約中祭司和利未人靠近會幕或後來的聖殿時,須以清水洗淨他們的手。若違背此一屬天的指示,便會得到神的審判。使徒保羅被一群假夫子和利慾熏心的人物包圍,看見他們  「為利混亂神的道」    (  林後二  17)  ,便說: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泰德·蘭朵( Ted Rendall )再次說道:  「任何提倡性開放、婚外情、羨慕或自私的教導,皆非信徒所應接受。任何使人衝動、與異性發生不軌行為的教導,也應被摒棄和檢舉」(The Prairie Overcomer, p.13, January, 1975)  。在開放隨便的現代社會,對真理的廣泛褻瀆是一大危機。很明顯地,人若持續犯罪,真理便須退讓。換句話說,褻瀆真理便是與世界、肉體和魔鬼妥協。

聖經清楚闡明,怎樣的基督徒才能在神面前敬拜並做見證:  「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他必蒙耶和華賜福,又蒙救他的神使他稱義」(  詩廿四  4-5)  。

結語

生命像一所學校。身為學生的我們,應俯伏在救主腳旁。祂說: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太十一  29)  。只有門徒能從這所學校畢業,且門徒訓練要求百分之百的付出。真理是昂貴的。我們一旦買了,就不可賣!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加州一名小女孩在父親的牧場玩耍。那時下著大雨,水愈漲愈高,沖走了土壤,還帶來小女孩從未見過的石頭。其中一顆深深吸引她的注意,她便叫父親一起來看。父親發現:那是一塊重二十八盎司的金礦。國內成千上萬的小孩即使花無數時間尋找,也不見得能找到一小塊金。唯一的差別是,這小女孩恰好身在金礦產地。我們若想成為能分辨是非善惡的基督徒,且欲知曉真理,便得在能覓得真理之地尋找,亦即在聖經裡。  (Adapted from 1001 Illustrations for Pulpit and Platform by Aquilla Webb, p. 65, Harper & Brothers)

2  .舉例說明

亨利·馬汀( Henry Martyn )自劍橋大學畢業時,榮獲數學和古典文學雙方面榮譽學士,在學術界擁有光明前景。但他卻選擇前往印度從事聖工。抵達印度時,他只有二十五歲。三十一歲那年,他去世。六年內,他將新約聖經翻譯為印度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就像使徒保羅一樣,馬汀知曉時間的寶貴,也認清他對基督所負的偉大責任。他的畫像,至今仍掛在學生祈禱的大會堂。他深邃的眼神似乎仍然在說:  「不可因循度日!」(Adapted from Our Daily Bread,  October 15, 1976)

3  .舉例說明

傑克·尼克勞斯  (Jack Nicklaus)「表現出的精神自律讓所有運動員望塵莫及。他過人的意志力,直可透過肉眼發出。我們或預期他會將小白球自二十英呎遠的地方瞪進洞裡。高爾夫球這項運動屬於有智慧的人,尼克勞斯便是個智慧型的高爾夫球手。他與眾不同之處,在於精神層面。」 法蘭克·畢爾德  (Frank Beard)  形容:  「他的組織、自律、專注和保持風度的能力,無人能及。」(from Superstars of Golf by Nick Seitz, Golf Digest Books)  若我們象尼克勞斯打高球那樣約束我們心智、固定查考經文,便能對同時代的人造成相當衝擊。

4  .舉例說明

對華人傳福音的偉大宣教士之一湯馬士·巴克萊  (Thomas Barclay)  ,在台灣耕耘了六十年。他十六歲與神立約,且年復一年地延續。約定部分內容為:  「今日我以極認真的態度,將自己奉獻給你。我放棄過去掌控我生命的任何因素,將一切擺上:我的心智、我身體的每個部分、我世間的財富、我的時間、我對其他人的影響,盡數用於彰顯你的榮耀,且聽從你誡命行事,直到我生命的盡頭。我將所有事物交託給你,毫不猶豫地說:  『  不要聽憑我的心意,乃要憑你的心意行事。  』」(from Drastic Discipleship,  Baker Book House, quoted in The Prairie Overcomer)

5  .舉例說明

我們的祖先為真理犧牲了生命。有人付出大筆金錢,購買一本聖經。其它人付出一大袋稻禾,換取幾頁新約聖經。這些聖賢對真理如此執著,不願更改所得的寶貴經文中任何一個字母。數個世紀以來,聖經皆有崇高的地位。根據  1977  年的統計,世界上流傳的聖經比整個國會圖書館的書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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