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講章大綱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發怒的法則

經文:箴十九9-12

金句:「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言十九11)

引言

忿怨和怒氣在聖經教訓中頗具份量。平心而論,我們的神不單是慈愛的神,更是會發怒的神。神的憤怒並非單純的情緒化,而是聖潔與邪惡的對立。因此,我們若欲追求神的聖性,也應為罪惡之事發怒。讀這段經文,我們發現:

一、發怒有時(箴十九11)

1 )  生氣是合乎聖性的表現  (  弗四  26)

2 )  生氣是合乎聖性的教導  (  弗四  26)

二、忍怒有時(箴十九11)

1 )  不義的怒氣當受摒棄  (  雅一  20)

2 )  不義的怒氣當受控制  (  雅一  20)

三、消怒有時

1 )  當除掉我們的怒氣  (  弗四  31)

2 )  當昇華我們的怒氣  (  弗四  31)

結語

發怒對神而言是有效的工具。為了救贖和創造,神會將忿怒挪去。有時我們必須發怒,有時又得忍氣吞聲。但無論處在什麼情況,我們都應為神的榮耀和人的良善除掉怒氣。聖經指示我們:  「生氣卻不要犯罪。」(  弗四  26)


21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發怒的法則

經文:箴十九9-12

金句:「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

引言

忿怨和怒氣在聖經教訓中頗具份量。平心而論,我們的神不單是慈愛的神,更是會發怒的神。神愛世人,也因人的軟弱而發怒。杜德  (C.H.Dodd)  指出:  「忿怒是人類原罪的效應,憐憫卻非來自人的良善,而來自神的聖性。」 因此在描繪神的聖性時,須知神的憤怒並非單純的情緒化,而是聖潔與邪惡的對立。

我們若欲追求神的聖性,也應為罪惡之事發怒。每個信徒都要學會控制怒氣。所羅門的話語幫助我們瞭解: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箴十九  11)  。閱讀這段經文,我們發現:

一、發怒有時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  …」 新版美國標準聖經則說:  「人的見識使他不輕易發怒」(  箴十九  11)  。這意味著發怒應當適時。事實上,門徒保羅已清楚昭示:  「生氣卻不要犯罪」(  弗四  26)  。一個有見識、不輕易生氣的人,也會知道該怎樣表達自己的憤怒。理由有二:

1)生氣是合乎聖性的表現

保羅寫下  「生氣卻不要犯罪」 時  (  弗四  26)  ,亦道出神對惡勢力的反應。聖經中數百次提到:神會發怒。新舊約都說: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來十二  29)  。這類話語讓某些現代人試圖為全能的神找一間精神病房。他們不承認神的存在。研究耶穌,只為了證明他會發脾氣!

哲學家伯特蘭·囉索  (Bertrand Russell)  曾說,人們拒絕基督信仰其中一個原因,是基督對罪人的嚴厲訓斥。翻開聖經,看看那些倚仗自己神學知識藐視祂的人如何惹祂發怒、看看祂怎樣把聖殿中做買賣的人趕走、看看祂的門徒拒絕小孩子來見祂時,祂多麼不高興。祂的怒氣,確是合乎聖性的表現。身為祂的門徒,我們也應   「生氣卻不要犯罪。」

2)生氣是合乎聖性的教導

聖經那句  「生氣卻不要犯罪」(  弗四  26)  ,其實是神親自對我們說話。基督徒與邪惡對立時,永遠不要忘記此一教導。

著名傳道人蘭拿·雷文希  (Leonard Ravenhill)  曾戲劇化地描述:  「保羅見到雅典城中滿是偶像時,非常不悅。以當時含蓄的英文表達,保羅對所見事物的反應是:他  『  就心裡著急  』」(  使十七  16)  。

看見充滿書香氣息的雅典居然充斥偶像,保羅反應如何呢?腓力斯  (J.B.Philips)  做了最貼切的描述:  「保羅站在那座滿是偶像的城市,心中大怒。」 另一個版本如此說道:  「保羅在雅典等人時,心裡非常悲傷,被城中的偶像大大激怒。」 古老的雅典雖然頗具格調教養,卻仍販賣心靈的迷幻藥。

「讓我試著揣摩保羅走在雅典街上、看見城中罪惡而被激怒的原因。保羅是對虛假宗教迷惑大眾的行為不滿。眾人信奉一群毫無能力的假神,獻出大筆金銀財寶為欺人的偶像修建廟宇。這群善男信女本可借基督的愛重生,卻遭到虛假神明蒙蔽。保羅動怒,因人們有血有肉的心,居然向沒有靈性的石頭祈求;保羅動怒,因基督洗淨罪惡的寶血被踐踏,有如糞土;保羅動怒,因這群知識分子將神兒子的復活和升天視為無稽之談;保羅動怒,因他們隨時可能死去,進入無限恐怖的永恆地獄,竟還有心情吃喝玩樂;保羅動怒,因魔鬼利用人的恐懼和慾望將他們捆綁,令他們死了也不得解脫。」

「一般信徒對他人的失喪並不如何關心。我們這些今世信徒,亟須保羅神聖的怒氣為我們施洗。」(「We Need a Baptism of Holy Anger,」Dayspring,  March/April 1964, pp. 33-34).

因此,要適時地發怒。

二、忍怒有時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  ……」(  箴十九  11)  。換句話說,要在適當時機控制怒氣。使徒雅各提到:  「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雅一  19-20)  。字句明顯點出,人發怒的本質,不完全成就神的義。因此怒氣須受到摒棄或控制。這點非常重要,我們得仔細探討其實際應用。

1)不義的怒氣當受摒棄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雅一  19-20)  ,所以怒氣須被摒棄。我們會問:怎樣的怒氣是不義的?答案有很多種。以下列出幾點:

無緣無故的發怒是犯罪。這便是為什麼雅各要說:  「慢慢地動怒。」(  雅一  19)

發怒有理,卻過了頭,便是一種犯罪。  「凡  『  無緣無故地  』  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太五  22)  。有些版本刪去了  「無緣無故地」 ,像在警告我們,不可無緣無故地動怒。

針對人而非針對事發怒,是一種罪。聖經教導我們:  「生氣卻不要犯罪」(  弗四  26)  。我們的怒氣若只針對人,而不基於良心就事論事,便是犯罪。

發怒若帶有報復成分,也是犯罪。聖經上說:  「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羅十二  19)

持續地發怒是有罪的。我們  「不可含怒到日落」 ,也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弗四  26-27)

發怒而不饒恕,是有罪的。保羅為這段分析怒氣的經典經文下了總結:  「一切苦毒、惱恨、譭謗,並一切的惡毒,都將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弗四  31-32)  。

很明顯地,不義的怒氣須被摒棄。

2)不義的怒氣須受控制

「慢慢地動怒」(  雅一  19)  表現了怒氣的控制。這是基督徒的得勝。基督徒知道如何抑止發怒的連鎖反應。雅各要求我們:  「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雅一  19)  。提示我們發怒的連鎖反應:第一、思想——  「要快快地聽」 ;第二、舌頭——  「要慢慢地說」 ;最後是脾氣——  「要慢慢地動怒。」 一切皆起源於思想。這便是控制怒氣的秘訣。感謝主,聖經給了我們答案。它說:  「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林後十  5)  。耶穌擁有我們的思想,便有權控制我們的舌頭和脾氣。

1  .舉例說明

三、消怒有時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箴十九  11)  。我們寬恕人的過犯,也就是傚法主寬容憐憫的榜樣。先知彌迦提醒我們:  「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彌七  18)  。我們的主是消除怒氣的主。正如字句裡的描述,祂補償、修正,且提供解決方法。這不能被視作妥協。神從不妥協、不容忍罪。但由於祂在骷髏地所做的一切,使祂隱忍怒氣,給予寬恕。身為祂的子民,也應當如此做。有些時候,我們必須消除自己的怒氣。唯一的不同是,我們還須確定心中怒氣未伴隨苦毒和陷害。

關於如何消除怒氣,我們有正面及負面的教導。  「一切苦毒、惱恨、譭謗,並一切的惡毒,都將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弗四  31-32)  。

2  .舉例說明

1)當除掉我們的怒氣

「一切苦毒、惱恨、譭謗,並一切的惡毒,都將從你們中間除掉  ……」(  弗四  31)  。  「除掉」 指的是完全剷除。你我皆無法達到這點,只有主可以。因此保羅指示: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  弗四  30)  。唯有聖靈能潔淨神賦予我們的、發怒的能力。

我們須瞭解,有益的發怒是最具創造性的情緒之一。若善加運用,可助我們成大事。有益的發怒能誘發潛藏的創意,此種能量僅在發怒時顯現。我們遲些會探討這點。現在我們關心的是:如何除掉怒氣。我們要讓神的靈不擔憂,便要挪去我們的忿怨。我們若不讓神在我們生命裡作王,便導致聖靈擔憂。因此保羅說:  「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林後三  17)  。又說: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八  14)  。聖靈作王,我們的生命才被潔淨、怒氣才被消除。我們須記得巴克萊博士  (Dr. William Barclay)  的話:自私而無聊的怒氣,並非來自聖靈。

2)當昇華我們的怒氣

「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弗四  31-32)  。  「昇華」 的意思是:將一般人無法接受的強烈情緒,以富建設性和創意的方法表現出來。聖靈正是用此種方法,引導我們正確地宣洩怒氣。與其表現得強硬,我們寧願委婉;與其意氣相爭,我們寧可饒恕。

為正當的理由發怒,可激發出極大的力量。許多人在憤怒中成就大事。舊約裡眾先知胸懷正義的怒火,卻完成了偉大的事工。

3  .舉例說明

結語

我們必須謹記發怒的法則的真義。有些時候,我們必須發怒;其它時候,我們必須壓抑。但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為主的榮耀和人的益處除掉怒氣。聖經上說:  「生氣卻不要犯罪」(  弗四  26)   。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醫生傳道人德拉蒙德( Henry Drummond )某次乘馬車出遊,與車伕聊天。這位偉大傳道人驚訝地發現,車伕曾是個頗有名望的專業人士。但因某些難以抑止的惡習,不得不從事低階勞工。談話中,車伕懇請德拉蒙德醫生協助。講了幾則關於剔除惡習的聖經原則之後,德拉蒙德醫生問車伕:  「朋友,倘若你的馬不受控制,你又突然發現身邊坐著一個懂得馴馬、能替你解圍的人,你會怎麼做?」 車伕馬上回答:  「我會把韁繩交給他。」「這正是你該做的,」 德拉蒙德  醫生如此要求。德拉蒙德告訴車伕,只有主耶穌基督能控制我們的思想、舌頭和行動。你把自己交給祂了嗎?

2  .舉例說明

人,尤其是美國人,都愛湊熱鬧。我們心理上似乎需要一種來自群體的安全感。滿足此需要有很多方法。小孩子參加社區活動、青少年承受同儕壓力、成人則參與各種組織以填補內心空洞,期望被人接納。這些表面的接納大多來自外在環境。世俗的組織通常不要求成員在道德方面互相競爭,也不會眼睜睜看著別人遭誣陷而無動於衷。然而聖經所提的生活方式是:  「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西三  14)

3  .舉例說明

亞伯拉罕·林肯  (Abraham Lincoln)  對奴隸制度的憤怒,採用了有計劃、具政治智慧且博愛的方式表現。珍·亞當斯  (Jane Adams)  看見芝加哥市南部居住環境極差,心中大為不滿,致使她建造舉世聞名的赫爾大廈。歐福德牧師的父親因怒氣而生出膽量攻破村落中大權在握的巫醫,將奴隸從蠻橫的主人手裡釋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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