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講章大綱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順服的法則

經文:箴七1-5

金句:「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箴七2

引言

人類對神主權的回應責任,概括來說就是「服從」二字。在原文中,順服是源自於動詞「聆聽」,並配合上下文所得的翻譯,這點在新舊約中都一樣。相對於消極的傾聽,它意味的是對於所聽事物的積極回應。在這章的前五節經文中,順服的法則分成以下三點基本原則,讓我們仔細思考:

一、順服法則的要求(箴七1-3

1 )  必須要有聖經的教誨( 箴七  1 )

2 )  必須要有聖經的啟示( 箴七  2 )

3 )  必須要有聖經的應用( 箴七  3 )

二、順服法則的意義(箴七2

1 )  是健康人身的秘訣( 箴  七  2 )

2 )  是聖潔人生的秘訣( 箴  七  2 )

3 )  是幸福人生的秘訣( 箴  七  2 )

三、順服法則的動機(箴七4-5

1 )鼓勵的愛(箴七  4 )

2 )勸誡的愛(箴七  4 )

結語

文字聖經也是活生生的聖經,它教導我們藉著神內在的力量,將人生轉變為健康、聖潔且幸福的。在本質上,這人生就是順服的法則。


8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人生的法則

主題:順服的法則

經文:箴七1-5

金句:「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箴七2

引言

人類對神主權的回應責任,概括來說就是「服從」二字。在原文中,順服是源自於動詞「聆聽」,並配合上下文所得的翻譯,這點在新舊約中都一樣。但相對於消極的傾聽,它意味的是對於所聽事物的積極回應。在這章的前五節經文中,順服的法則分成以下三點基本原則,讓我們仔細思考:

一、順服法則的要求

「我兒,你要遵守我的言語,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繫在你指頭上,刻在你心版上」( 箴七  1-3 )。身為一位全知且充滿慈愛的天父,神對我們講話就如同對祂的孩子一樣,而且祂以明確的用語,定下有關真正順服的要求。

1)必須要有聖經的教誨

「我兒,你要遵守我的言語,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 箴七  1 )  。  在希伯來文中,存記( lay up )意味著藏匿( to hide )。在存記一詞背後所隱喻的是將寶物鎖在安全的地方以免遺失或遭竊。有些學者主張,這些經文是在暗示那存放於約櫃中的法版。在實際的用語中,這節經文是個諄諄教誨的勸告,它藉著重複與固執的力勸,將神的真理深刻地印在我們心底,如此才能永久地影響著我們的信念與行為。只有神明白我們心底的墮落,因此若沒有聖經的諄諄教誨,那麼我們就沒有希望或可能去過神所要求的優質生活。這也就是為什麼大衛要如此禱告:「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  11 )

2)必須要有聖經的啟示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 箴七  2 )  。  「眼中的瞳人」字面意思是「小的人」,在希伯來思想中,這是指某人眼中瞳孔所見物體的迷你影像,而有些人將它譯成「眼中央。」眼中瞳孔對於身體的作用,就如同神的啟示對於靈魂的作用一般;神的律法是神的光,而心的律法是靈魂的眼。

去灌輸真理是一回事,而接受真理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要想明白神的奧秘,就必須要有神的啟示;而這是需要聖靈依序在我們心裡與生活中作工,「因為聖靈滲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滲透了」(林前二  10 )。使徒約翰聲稱「你們從主所受的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約壹二  27 )。除非有人明白聖靈的內在與啟迪,否則沒有人有權利去質疑聖經真理的權威、真實性、與單純性。因此,除了那些明白聖靈啟示的人以外,聖經對人們來說是本上了鎖的書。

3)必須要有聖經的應用

「繫在你指頭上,刻在你心版上」( 箴七  3 )  。  這點是順服要求的關鍵。我們可以熟記且明白真理,但是除非我們將它應用到生活上,否則我們還是沒有作到順服。對於聖經的應用, 關係到我們生活的每一個領域  。

那些虔敬的猶太人在他們手指上,或額頭上,會戴著一個小皮匣,這就是所謂的經匣。經匣中裝著寫有四句經文的羊皮紙(參看出十三  1-16  ;申六  4-9  ,十一  13-21 )。並且附在一條皮繩上,這皮繩可繞手臂七次,中指三次,然後其餘部分繞在身上(參看出十三  19  、  16  ;耶廿二  24 )。這是一種外在且實際的方式,可用來提醒古代神的子民,將聖經應用在實際生活中。

另外,命令必須被記在心版上。保羅在寫給歌羅西的信中說到「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裡,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西三  16 )。如果我們內心被神的話語所充滿,那我們的行為就會顯露出來。除非神的命令被徹底地實踐,否則順服就不完全。為了不讓我們為自己辯解,我們必須記得神的命令同樣也是神的授權,而基督徒生命的特質就是基督的降臨、生活、死亡、復活與掌權,所以「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  4 )

二、順服法則的意義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 ( 箴  七  2 )  。  除非我們將神為我們人生祝福的目的與順服相聯結,否則我們無法學得順服的真正本質。我們的神是命令的神,而且我們看到祂神性律法的運行與規則遍佈於全宇宙。順從這些律法的地方就有和諧,而違反律法的地方則有悲劇。著名的蒙哥馬利將軍( Montgomery ),他自稱是基督徒,他曾說「命令不再是討論基礎,而是行動」( Prairie Over comer ,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 )。神的命令也是如此,因為在肉體和心理範圍內所為真實的事,在屬靈的國度中也同樣為真。接下來讓我們觀察下列順服的意義:

1)是健康人生的秘訣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 ( 箴  七  2 )  。  因為痛苦問題及災害有深度的奇妙關聯,因此在聖經歷史中我們可看到,當人們順服神的律法時,他們就能享有健康的精神、靈魂與肉體,而這正是神為我們設立的目標。保羅提醒我們「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  23 )  。  另外,神在對祂子女的命令中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參看出廿  12  ;弗六  1-3 )

2)是聖潔人生的秘訣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 箴  七  2 )  。  聖潔是要與神的意念一致。沒有人可以在遲鈍且叛逆的情況下,永享神意念的良善與完備。保羅在寫給羅馬基督徒的信中說「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羅六  17 )  。  光是執行神的命令並不構成順服的行為,除非我們還戒除了神所禁止的惡習,因為否定的勸阻與肯定的勸導,具有同等的約束力。所以順服必須是全面且普遍的順服,它必須是內心充滿對神的熱愛、以及外表表現對神的忠誠。我們必須如同詩篇作者所說「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詩一一九  60 )  。  因此每個人對神  的命令  都要立即順服,沒有例外。

1  .舉例說明

3)是幸福人生的秘訣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 ( 箴  七  2 )  。  耶穌說「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十一  28 )  。  雅各提醒我們「惟有那詳細察看那全備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  25 )  。  而  約翰森美斯  ( John H.Sammis )那首廣為人知的聖詩副歌更是真實:

信靠順服,

此外不能蒙福,

若要得主裡喜樂,

只要信靠順服。

一個幸福的人生是順服的直接結果  。如果某人不享受他的基督徒人生,通常問題可追溯到一點:不順服;而問題的解決方法也只一點:順服。

三、順服法則的動機

「對智慧說,你是我的姊妹。稱呼聰明為你的親人。祂就保你遠離淫婦,遠離說諂媚話的外女」(箴七  4-5 )。這段經文中的兩個動詞暗示了我們何為順服的動機。當我們審查讓我們去聆聽且留意聖經的根本動機時,我們應發現這動機可概括成兩種愛的表現。

1)鼓勵的愛

「對智慧說,你是我的姊妹」(箴七  4 )。這處經文被擬人化成姊妹,這是有極大的涵意。身為姊妹,在家庭中最重要的職責就是鼓勵。根據這觀念,耶穌對我們而言是極好的姊妹,因為祂是屬天的聖靈——「一位保惠師」(參看約十四  16 )對救主與聖靈而言是真實的事,在聖經裡也是同等的真實。「從前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  4 )。這世上沒有其它的書,可以像聖經一樣安慰並堅定人心。沒有聖經在我們手中,人生將會是死寂的盡頭、或像那諷世者所說的,是一場「最大的荒謬」;然而只要有聖經,我們就有盼望。

2)勸誡的愛

「稱呼聰明為你的親人」(箴七  4 )。為了歸正我們思想、愛、行動的錯誤,我們不光是需要鼓勵,我們還需要勸誡。勸誡一詞包含了警告、叱責、教導與力勸的概念。在提摩太后書三章  16  至  17  節中對聖經在我們生活中所具有的勸誡作用作了一個評論:「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  16-17 )。主耶穌不光是我們的姊妹,也是我們的親人。當我們需要督責、修正或教誨時,祂都準備好要勸誡我們,好讓我們可以成為完美的人。

當我們結合鼓勵與勸誡兩個想法時,我們就得到神使我們遠離邪惡的力量,因為接下來的經文說到「祂就保你遠離淫婦,遠離說諂媚話的外女」(箴七  5 )。看看這章經文其餘的部分,它透露我們活在一個髒亂、充滿罪惡且性愛氾濫的世界裡;因此若沒有聖經的鼓勵與勸誡,這世間是不可能有健康、聖潔和幸福。從以下自問自答的詩篇經文中,可以看出作者是明白這一點的:「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詩一一九  9 )

2  .舉例說明

結語

我們已經仔細審查過順服的法則,知道可以藉著對充實且自由人生的喜愛來達到聖經的要求。如果對是否可以完全順服神感到懷疑,可從本文得到答案:我們有聖經的鼓勵與勸誡,而存在於這兩個想法中的就是基督徒生活的動力。文字聖經也是活生生的聖經,它教導我們藉著神內在的力量,將人生轉變為健康、聖潔且幸福的。在本質上,這人生就是順服的法則。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有一位接到威靈頓公爵命令的軍官,主張說這些是無法執行的命令;而威靈頓公爵回應說「我並非詢問你的意見,我所給你的是命令而且我期望你的服從。」

 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說明,

 我們的職責不是去回答,

我們的職責是去執行或受死。

2  .舉例說明

歐福德牧師回憶到「我曾聽摩根教授( Dr.G.Campbell Morgan )向年輕人們傳講這一節經文。他指出文中『年輕人』一詞是原出於希伯來語的語干,那是  意味  著獅子的鬃毛。在博士作說明的一刻,這一節經文,對我產生了新的意義。在我這一生中,我曾在中非的叢林裡,與獅子共度了將近十七個年頭。我看過獅子在浮躁時,它們的鬃毛從一邊倒向另外一邊;我也看過獅子在敵對時,它的鬃毛會豎立起來;我還看過,獅子在致命搏鬥時,它的鬃毛,濺染著血跡。」

然後歐福德博士做了以下的對照。「這是一幅多麼有朝氣的畫面哪!是的,它代表著每一個年紀或每一個人生的階段。那浮躁的鬃毛,暗示著人生的壓力與狂熱,而那壓力與狂熱,在他們降服於聖經的權威之前,可能是不被馴服或統治的;然而在聖經對我們生命產生影響之前,我們應該要象大衛所說的『要留心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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