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講章大綱
系列:為主發光的生活
主題:標準——完美生活的典範
經文:腓二 5-11
引言
沒有其它經文顯示基督的心思意念比本處更使人明白的,因為本處顯示的是最基本的教義。關於本段的經文,也有許許多多的解釋,本段經文是基督徒生活的準則,是主耶穌基督最完美的標準。借此,我們可以瞭解到神對基督徒生活的要求,信仰的基礎,基督徒必須要如何的學習,並且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注意下列基督的心思意念:
一、愛的態度 (腓二5-6)
1)永恆的存在(腓二6)
2)外在的表達(腓二6)
二、謙卑的行為 (腓二5、7-8)
1)卑微的生命(腓二7)
2)奴僕的生命(腓二7)
3)悲傷的生命(腓二9-11)
三、卓越的生命 (腓二9-11)
1)卓越出眾(腓二9)
2)主權能力(腓二9-10)
3)滿足目的(腓二11)
結語
我們的生活是否以基督的心為心,則完全顯示在我們對愛人的態度,謙卑的態度上。最終能在基督裡享受卓越的生命,是出眾的,是有能力的,是為榮耀神而生活的生命。希望我們每日能以基督的心為心而活。
40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為主發光的生活
主題:標準——完美生活的典範
經文:腓二 5-11
引言
沒有其它經文顯示基督的心思意念比本處更使人明白的。因為本處顯示的是最基本的教義。關於本段的經文,也有許許多多的解釋。本段經文是基督徒生活的準則,是主耶穌基督最完美的標準。借此,我們可以瞭解到神對基督徒生活的要求,信仰的基礎,基督徒必須要如何學習,並且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我們應學習下列基督的心思意念:
一、愛的態度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二5-6)。在此,我們可見愛的態度是什麼:
1)永恆的存在
「他本有神的形象(或者說他是與神永遠同在的),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二6)。本段說明基督耶穌的品格,保羅在此提醒腓立比的信徒,耶穌不單是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接受神聖的洗禮,而且祂更是永恆神的兒子。這世界存在之前,或說這宇宙形成之前,耶穌已經存在了,因祂是神,所以,祂的愛是早已經永恆地存在,因為「神是愛」(約壹四8)。
1.舉例說明
2)外在的表達
「他本有神的形象」(腓二6)。「形象」一詞,意思是「外在的彰顯,或說是外表的形象,或說是一個人或一件事物存在的外形」。例如,當一個運動員在運動時,他就是表現出運動員的形象,一個藝術家的外在表現,也常會表現出他應有藝術家的氣質。在此,神的兒子就是表達出神應有的愛的形象,祂「不以自己與神為同等強奪的」(腓二6)。表面上的意思是說「祂根本不去爭取與神有同價的」,說明祂雖然是神的兒子,但祂卻放棄了天上的榮耀,願意成為人類的救主。
2.舉例說明
如果我們進入了救主耶穌基督的關係中時,我們是否仍然堅持自我,而不去與這個世界分享救主的愛麼?
二、謙卑的行為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二5、7-8)。這裡說明愛的態度會使耶穌基督謙卑自己,從耶穌基督的生活裡,我們可以看得出祂的謙卑。祂的謙卑是預備接受:
1)卑微的生命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祂不作神的明證,就是祂將天上的榮耀形象,權柄和能力都放下。保羅寫得好,「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
你願意如此以基督的心為心,為了他人成為貧窮麼?你可能沒有金錢可以施於,但你可以獻出你的時間、才能和力量去禱告、宣講、輔導、探訪等事奉,為主獻上一杯涼水給需要的人。
3.舉例說明
2)奴僕的生命
「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二7)。耶穌對當時的人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以及「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侍人的」(路廿二27)。而主在最後晚餐的表現,可以說是祂最謙卑的一個榜樣。當時,耶穌是主人,與門徒吃最後的晚餐,祂站起來,束上腰帶,拿了毛巾,跪在地上,開始一個一個的為門徒洗腳。這種工作,只有奴僕才會做的,可見主耶穌當時是何等的謙卑,成為奴僕,以此給門徒作日後生活上的榜樣。
4.舉例說明
3)悲傷的生命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二8)。人類第一悲劇就是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為了解決這第一個又是最大的悲劇,只有犧性了神兒子,為世人的罪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在救主犧性的這件事上,我們都可以在祂裡面同受了這苦難(彼前二21)。喬治·麥唐納( George MacDonald )告訴我們, 「神兒子的受苦,以致於死,並不是要人不受苦,而是要我們在受苦的事上像他一樣。」為了得蒙神救贖之恩,我們必須在祂兒子的受死裡有分。
5.舉例說明
三、卓越的生命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11)。榮耀的權能是耶穌基督謙卑的回報(這個原則在聖經中各處都有記載),耶穌說:「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四11)。而雅各也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而詩篇七十五篇第六節說,「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注意,沒有說到從北來,因為北方通常是指死亡之意)。在舊約的時代,動物常在北方的祭壇上獻祭,耶穌出耶路撒冷去加略山也是從北方離去。今日信徒,靠著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能力活出基督的心意來。我們若以謙卑和愛的態度生活,我們的生命就必然得到神榮耀的權能:
1)卓越出眾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9)。耶穌獲得獨一的高位,是宇宙中最高的權力地位。保羅提醒我們,神「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一20-21)。
這樣的改變,與你與我都有相關。如果我們與基督的救恩有關,活在祂裡面,我們就必與祂同得這唯一的高位 (參看弗二4-6)。並且能在任何環境中得勝。
6.舉例說明
2)主權能力
「又賜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9-10)。那名是什麼名?大部分人說是「耶穌」,但這只是祂在地上的名稱。保羅所指的名,應是與新約有關的,在舊約即是「主」。猶太人絕對不會誤解這個名字,神在荊棘中親自向摩西顯示祂的名字,也在賜下十誡時,顯出自己的名字,這名是一個奇妙、尊榮和能力的名字。
「耶穌基督是主」是今日教會對信仰承認的宣告對象。在生命的主權裡,與救主分享祂的主權和能力,以致可以統管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萬物。
3)滿足目的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11)。神在宇宙中的目的,就是祂的名被人類萬物稱頌,榮耀歸祂的名。所以無論是在創造的萬物中,在教會裡,就算在仇敵中,他的名也要被稱頌。西敏寺的懺悔文記載「人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榮耀神,並與祂同享永恆」。
許多信徒在他們的人生中,缺乏了滿足神的目的。他們沒有以基督的心為心,所以,他們心中根本就沒有榮耀神的計劃。但如果要以基督的心為心而活,人就必須尋求、跟隨、和成就神在我們各人身上的目的,那就是要榮耀神。
7.舉例說明
結語:
若以基督的心為心而生活,我們就得生活出謙卑、仁愛,然後在基督的主權裡,與他同享統治萬物的權能,最終榮耀神,願此心志活在我們各人心中。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有一事流傳在猶太人當中,就是當亞伯蘭要離開他的祖父家,開始去迦南地旅行時,他看見天上的星星就說, 「我要向眾星敬拜」。但不久,眾星墜落了;亞伯蘭看見星群,又說他要敬拜這些星群,但星群也墜下去;然後亞伯蘭又看見月亮,但不久,月亮也因時節而墜落;太陽也是一樣。太陽、星星、星群、月亮等宇宙各種現象都不是可以敬拜,因為都要過去,都要消失,然後亞伯蘭說,「我要敬拜神,因他是永恆不變的。」 ( 摘自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2.舉例說明
衛理公會的麥金士( Peter Mackenzie )是上一代的牧者,他曾講過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史密夫 ( Gypsy Smith ) 告訴我們,當這牧者講道時,他提到兩件事,就是當神愛的時候,他愛世界。當他賜下,他賜下自己的獨生子。這實在是不可思議的,憫愛人的永恆天父,以無限的大愛愛人類。 (Sunday School Times,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3.舉例說明
祁克果 ( Soren Kierkegaard )講述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王子愛上了一個鄉姑娘,他計劃將這少女接到他的城堡來,目的是希望與她結婚。他想到底是否應該以一個王子身份,後面跟著一班士兵,騎著馬,浩浩蕩蕩的來到這個窮鄉村的女孩家。但最後他覺得這樣做不合適,因為這會使這少女覺得愛她的人是個富有的王子。所以這王子決定打扮成為一個砍柴的樵夫,穿著貧寒的衣服來到這個少女的家,表達他對她的愛意。這就像主耶穌基督的例子一樣,他本有神同等的權能和榮耀,但他卻以一個人的形象與我們罪人同在。
4.舉例說明
章伯斯 ( Oswald Chambers )在他的《神的愛》 ( The Love of God )一書中記載,我們的主並沒有對他的門徒說 「我在地上的一切是成功的。我對成千上萬的人講過道,讓他們得到救恩,現在,你們要照我的方法做」,他反而說「我是你們的老師,尚且洗你們的腳,所以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但曾幾何時,我們願意替不屬於我們生活圈子中的人洗腳呢?我們會為非信徒洗腳嗎?我們會為那些貧窮的人洗腳嗎?或是說我們只願意替弟兄姐妹,妻子或丈夫洗腳?但主說「我們要彼此洗腳」,你願意順服主這樣的吩咐嗎?
5.舉例說明
勝過苦難的原則,可以從宣教士殉道的經歷中歸納出來,從他們謙卑而犧性的態度就可以得到例證。例如:被奧卡族印第安人( Auca Indians )所殺的五位宣教士; Chet Bitterman 的犧性;威克裡夫在哥倫比亞的宣教士等。
6.舉例說明
司克菲爾福博士( Dr.A.T.Schofield )曾經有一次去探訪一個住塞文( Severn )河畔一間小草屋內的一個小女孩,這女孩因肺炎而死了。當時河流氾濫,水流入了這間小草屋,屋內水漲至膝上。而司克菲爾福博士涉水進入這屋的二樓,這個死了的女孩就躺在這裡。司克菲爾福博士不知如何安慰這女孩的家人,但當他看見床上的女孩時,他驚見這女孩面露屬天的笑容。他說: 「千萬人中,她最美麗、最可愛。」 司克菲爾福博士發覺自己當時好像處於神最聖潔的一個祭司手中,這祭司正在頌讚中將生命獻給神。司克菲爾福博士說:「我感到非常喜悅,這女孩並非處於洪水中,而是與主同在天上。」(摘自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published by Pickering & Inglis, Used by permission)
7.舉例說明
李文斯頓 ( David Livingstone) 曾說, 「除了與基督的國度有關的事物,其它事物並沒有什麼價值。其中有任何事物能影響這國度的,若要做出選擇,就必須看這些事物能否榮耀神而定,因為我們的指望和永恆的盼望都在乎神。」 (Gospel Herald , from 3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