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講章大綱
系列:永活的神——在活的對話中
主題:基督與一位臭名遠揚的巡撫
經文:約十八 28-40;太廿七11-25
引言
談到巡撫彼拉多,就使人想起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彼拉多是羅馬政府的一個巡撫,是管理猶大行省的官員,他是一個乖巧狡猾的審判官,當他的脾氣發作時,他是一個殘忍的暴君。他是一個優柔寡斷和腐敗的人,特別在面對主耶穌 ----神的兒子,他的審判就顯出他的弱點來。當基督站在審判大堂時,他必須面對下列事實。
一、無可避免的事實 (太廿七22)
1)耶穌是歷史的一個事實(太廿七22)
2)耶穌是歷史中的一種力量(太廿七22)
二、非常重要的問題 (太廿七22)
1)沒有犯罪的證據(路廿三14)
2)夢中的警告(太廿七19)
三、獨特的課題 (太廿七22)
1)隨便的判決(約十八21)
2)懦弱無能的判決(路廿三7)
3)奸狡的判決(太廿七21)
4)妥協的判決(約十九1-4)
結語
這樣說來,如果是你,你會怎樣對待被稱為基督的耶穌?判決耶穌是那麼的重要,是一件非常獨一無二的事件,是無可避免的事實。你可以保持中立嗎?你必須參與其中,你必須作出判決,是殺害耶穌或是釋放耶穌?求祂進入你的心,成為你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麼?
32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永活的神——在活的對話中
主題:基督與一位臭名遠揚的巡撫
經文:約十八 28-40;太廿七11-25
引言
談到巡撫彼拉多,就使人想起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彼拉多是羅馬政府的一個巡撫,是管理猶大行省的官員。他是一個乖巧狡猾的審判官,他非常瞭解有關證據與法律如何應用在判決上。
當他的脾氣發作時,他是一個殘忍的暴君。例如,當他來到巴勒斯坦上任時,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命令羅馬軍兵進入耶路撒冷,而軍兵都拿著羅馬皇帝凱撒的旗。當黎明時分,猶太人看見滿街都飄揚著羅馬皇帝的旗,猶太人憤怒得要暴動。彼拉多想不到猶太人有此一著,彼拉多與這猶太人的領袖一連五天日夜談判。在這期間,有些猶太人倒地亂滾,有些到處大叫大嚷,為他們的聖城耶路撒冷哭泣。雖然是這樣,彼拉多也不妥協,他以他的護衛兵圍困文士、祭司和法利賽人,以刀劍威脅他們,對他們說,如果他們再繼續暴亂下去,他們將被殺。但彼拉多也預計不到,這群猶太人並沒有反抗,也沒有向彼拉多求情,他們向彼拉多說 「殺我們吧,我們寧可以我們的血換取我們的聖城被羞辱」。因此,彼拉多才妥協,將這些凱撒的旗取下。由此,猶太人發覺這個巡撫的盔甲中有一裂痕,這個人是可以被「克服」的。這個人說「是」,則不一定「是」,說「不是」,也不一定是「不是」。
有一次,彼拉多命令他的軍兵殺害正在獻祭的加利利人,殺害後將他們的血灑在壇旁。
另一次,也顯出彼拉多的殘暴行為。他審查耶路撒冷的水源供應,覺得不充足,便決定另起一個引水道,這又引起另一次的暴亂,為了平息這個暴亂,他騎馬進入城內,隨從都配備武器。他們知道誰是這次暴亂的首領,就毫不猶豫地去攻打,有用棒打的,有用叉子的,目的是要殺盡為首的人,這是一次歷史性的大屠殺。
他也是一個懦弱腐敗,優柔寡斷的人,在他審判神的兒子耶穌時,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他的判決。
主耶穌站在受審判堂前,他是以一個人的心思意念來面對審判的,所以我們應注意:
一、無可避免的事實
「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 (太廿七22)只有神親自來到世上拯救罪人,無論你多有才幹,或殘忍無能,或優柔寡斷,但當你面對審判耶穌時,都無可避免下列兩個因素:
1)耶穌是歷史的一個事實
「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 (太廿七22)當彼拉多問這個問題時,意味著這是歷史的一個事實,無可避免的。耶穌的確站在他面前,他不能視若無睹,不理不管。
昔日彼拉多在眾人面前存在過,是一個歷史人物,同樣主耶穌也是一樣,是歷史上一個真真實實存在過的人物。若沒有耶穌這人,我們今日的日曆,也不會使用公元前 (BC)或公元後(AD)作為分界。如果沒有耶穌這人,今日藝術和文學就不可能有這樣大的成就,其它各種偉大的創作也不會孕育出來。在祂對文化和習俗的影響下,各地文明由此而生。耶穌確實是歷史上的一個人物。
2)耶穌是歷史中的一種力量
「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 (太廿七22)不論彼拉多是否明白「基督」的意思,但耶穌向他說祂就是「王」時(太廿七11),卻宣告了祂神聖的含意。 祂說祂是被膏立的先知和祭司,比彼拉多所瞭解的要多。 有一次,彼拉多上書給凱撒寫道, 「耶穌基督,據我處理過的人中,比不上像我們的軍兵,這個人是一個完全沒有殺傷力的人,雖然祂自稱,他的門徒也是這樣稱祂,是『猶太人的王』,但我並沒有看出祂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除非得到凱撒大人你的首肯,否則我不會隨便處理這人。」 (Alexander Whyte, Bible Characters, pp 78-79)
二、非常重要的問題
「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太廿七22)當面對耶穌基督時,我們即面對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因為他是一個最重要的人物。彼拉多從未遇過一個這樣的人物。在彼拉多向凱撒王的書信中,他承認當審問耶穌時,從未有過象耶穌這樣回答的犯人,他也沒有碰到過這樣的場合。彼拉多曾假裝為耶穌的跟從者,希望借此多與耶穌談話 (懷特 Whyte, p 79 ),現在他站在耶穌面前,卻感到全身震驚。
為什麼耶穌是世界上一位最重要的人物?
1)沒有犯罪的證據
「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路廿三14)。控告耶穌的不足的證據,並非來自他的門徒,或是跟從他的人,又或是那些曾蒙耶穌祝福過的人,而是來自那些一心要害死耶穌的人,尤其是當時的宗教領袖。彼拉多都詳細查過,根本就沒有什麼證據要判耶穌死罪,所以彼拉多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8)。彼拉多所說的,每一個對耶穌的指控,都不能證明耶穌犯了該死的罪。
1.補充說明
面對站在審判堂內的那位耶穌,你有沒有思想過,他不單是一位歷史人物,而且是神自己,世人的救主,是萬王之王,這個問題非常重要。
2)夢中的警告
彼拉多在他的審判座上,衡量這件案的輕重。他的妻子打發人來到他那裡,對他說 「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太廿七19)。我們不知道他妻子夢中的內容是什麼,或人物是誰。但有一樣是肯定的,這個夢一定來自神的啟示,因為她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無罪的義人。我正懷疑,如果她看見天上的情形,有一寶座,在上坐著那位聖者,世上的罪人都怕見祂;那麼,她可能因為耶穌的目光,而令她知道這個站在彼拉多面前的人,就是拿撒勒人耶穌。她有沒有看到因為神的憤怒臨到,那些罪人便大山小山的倒在他們身上?這些人的悲鳴和叫喊聲,她有沒有聽到?
當彼拉多站在主面前,他面對有生以來最大的決定。同樣,在你人生之中,你需要面對的決定是 「你對於那稱為基督的耶穌,你如何辦他?」
2.舉例說明
三、獨特的課題
「我怎麼辦他呢?」(太廿七22)你可能是群眾中的一分子,但此時,你好像彼拉多一樣,單獨與耶穌面對面。然而他的態度是:
1)隨便的判決
彼拉多見時勢不對,便隨便說 「你們自已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約十八31)他以為隨便說說,聳聳肩,就可以逃避判決耶穌的責任,但並非如此。
3.舉例說明
2)懦弱無能的判決
「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廿三7)。彼拉多將一位完全的神之子送交希律,這希律是個放蕩不羈的人,耶穌從不直稱他的名,只叫他做「狐狸」(路十三32),這個人證實了詩篇所說的話是真的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王必不聽」(詩六六18)。之後,希律送耶穌回彼拉多處,當彼拉多再次聽到軍兵操練回來的聲音時,他知道必須再次面對耶穌。
4.舉例說明
3)奸狡的判決
「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太廿七21)。彼拉多知道在逾越節猶太人有一個習慣,就是要釋放一個犯人。彼拉多心想,如果他將耶穌和巴拉巴一齊帶到群眾面前,群眾可能要釋放耶穌,因為他以為群眾恨透了巴拉巴,哪知群眾卻大聲叫喊說,釘耶穌十字架,所以彼拉多的計謀失敗了。
4)妥協的判決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約十九1-4)。有一次,莫利( John Morley )在他的論文中寫道, 「妥協在某些情況下,是一個不道德的英文用字」。當一個人向原則妥協,就意味著這人當受批評。這就是彼拉多所做的。彼拉多帶耶穌出來,到一處名為「鋪華石處」的地方,要群眾辦理這位無罪的耶穌。到這時候,彼拉多再也不考慮別的,一意孤行,鞭打耶穌。他將流血的耶穌帶出來,說明這個無罪的人得了不應該的傷害,希望換取群眾的同情,但群眾仍只喊叫釘他十字架。
彼拉多以隨便的審判,懦弱而狡猾,並且使用妥協的方法,都無法使群眾放棄釘耶穌十字架。你也不能逃避必須面對的裁決。你可以躲在密室,但耶穌卻以溫柔的眼光尋找你。你可以麻醉自己,但當你清醒的時候,你仍要面對「你將如何辦理耶穌」。雖然你可能投河自盡,但你仍要面對耶穌,但不是救主的耶穌,而是審判的耶穌。
5.舉例說明
結語
你將如何辦理與耶穌的關係
你不能中立
有一日,你心中必會問
「他會如何辦理與我的關係?」
1.補充說明
耶穌基督在彼拉多面前所聲稱的,就是說明祂是真神。祂望著人群說 「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祂也自稱是世人的救主「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以及同樣「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7)。他也自稱是萬王之王。彼拉多看著耶穌問祂說「你是王嗎?」而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十八37)。耶穌也自稱是審判萬民的,「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約五22)。
2.舉例說明
皮雅遜博士 ( Arthur T.Pierson )說, 「當我在大學時,有一晚,有兩個人一同受聖靈感動,要接受耶穌為救主。當他們晚上一同來到牧師的住宅門前時,其中一人說他不要進去了,他當時消滅了聖靈的感動,另一個人則堅持進去見牧師,並且接受了耶穌為救主。這個接受主的人日後就成了美洲一個事奉基督的大使,而另一個沒有接受的,流落成為嗜酒,睹博,好色之徒,而且不久到了古巴,參加了反政府的暴亂,最後被殺身亡。這兩個人最後的結局相去甚遠,原因是在牧師屋前所作的不同選擇。你的永恆選擇如何?就在這一刻。」 (John G Ridley, from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published by Pickering & Inglis, Used by permission)
3.舉例說明
拿破侖 (Napoleon )的軍隊常在行軍時睡著了,他們雖然不斷前進,但不理會四周的環境發生什麼事,都睡著了。在屬靈的事上,成千上萬的人都有同樣的情形,他們在人生路上「不斷前進」,「快速進步」,但對於他們需要在基督裡的永恆生命,卻漠不關心,不理會神在他們生命中的旨意。 (from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published by Pickering & Inglis, Used by permission)
4.舉例說明
「殘暴之人其實是懦夫」(古諺語)。以今日的例子來說明,例如希特勒 ( Adolf Hilter )殘殺猶太人,烏干達( Uganda )的阿明( Idi Amin ),對基督教的大屠殺,和利比亞的卡達菲 ( Muammar Qadhafi )與他的同志對世界各地進行的恐怖行動等。
5.舉例說明
在諾昂( Noyon ) 的地方有兩孿生兄弟,一個名叫約翰,一個名叫查理。約翰很早就努力讀書,作研究,滿有思想。在他二十七歲那年,他就寫了一部世界巨著,名叫《基督教要義》 ( 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當他在1564年在日內瓦( Geneva )逝世之後,他的思想影響了日後世界的民主運動和宗教自由。另一位查理,卻剛好相反,他生活放蕩不羈,浪費錢財,毫不追求長進,他的人生毫無價值。對於同樣出生在同一個家庭,同一個環境長大的兩兄弟,竟有如此大的分別,你怎樣解釋?相信是由於他們本身作出的「選擇」所決定的吧! (C E Macartney,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Gospel of Matthew, 2 vol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G. Campbell Morga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 1929)
C. H, Spurgeon, Spurgeon』s popular Exposition of Matthew, 1893, reprint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2)
R.V.G. Task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1)
John F. Walvoord, Notes on Matthew,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Inc., 1948)
Alexander Whyte, Bible Characters, 6 vols., 1898-1902, 1 vol. Reprint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