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講章大綱
系列:永活的神——在活的神跡中
主題:開瞎子的眼睛(從黑暗到光明)
經文:約九 1-11、35-38
引言
在咒詛人類的所有殘缺中,瞎眼一定是最難忍受的了。但肯定還有更糟的,那就是屬靈的瞎眼。因此,神看見人類陷於這種悲慘的情況中,祂不得不差遣祂的兒子降世為人,為了開瞎子的眼,照亮黑暗中的人。今日,救主如何行這樣的神跡,可以在我們的故事中舉例說明。
一、瞎子的黑夜(約九 1)
1)悲劇的情況(約九1)
2)貧窮的情況(約九8)
二、瞎子能看見(約九 25)
1)神聖的醫治(約九11)
2)人類的應用(約九11)
三、瞎子的明光(約九 5)
1)確認的明光(約九25)
2)堅忍的明光(約九28、34)
3)清晰的明光(約九25)
結語
如果你處於屬靈的黑暗中,卻說可以看見,便是注定死在罪惡中。願神救你脫離這種結局!只要你來到基督面前,接受祂神聖的醫治,你便會從黑暗轉向黎明。
26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永活的神——在活的神跡中
主題:開瞎子的眼睛(從黑暗到光明)
經文:約九 1-11、35-38
引言
在咒詛人類的所有殘缺中,瞎眼一定是最可悲的了。但肯定還有比肉體的瞎眼更糟的,那就是屬靈的瞎眼。因此,神看見人類陷於這種悲慘的情況中,祂不得不差遣他的兒子降世為人,為了開瞎子的眼,照亮黑暗中的人。
當撒迦利亞給他的兒子取名約翰後,他的舌頭開了。我們讀到他被聖靈充滿,預言耶穌要來 「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路一79)。預言應驗,主耶穌來了,祂不單開了好幾個人的肉身的眼睛,更是打開了人類屬靈的雙眼,進入屬靈的光明之中,這個神跡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九章。
一、瞎子的黑夜
「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約九1)。在某處,有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坐在黑暗裡。這是他生來的狀況,從來未見過光明。
這個故事被幸運地保留下來是為了教導我們,我們生來就是陷在屬靈的黑暗裡。正如坦普耳博士 ( Dr. William Temple ) 所說, 「每一個人,生來就是瞎眼的人。」無論你是多麼的年輕、美麗、聰明、可愛,生來都是屬靈的瞎子。
1)悲劇的情況
「耶穌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約九1)。「見」一字的意思是「思想上覺察到」。換句話說,主經過他時,不只是好奇地瞥一眼,祂看到了一個悲劇;門徒只是瞥了這個可憐的人一眼就妄下斷言,說他是活該,至少是他父母的罪的報應。但耶穌看到這個瞎眼的人是每個生在世上的人的寫照,而遠非因著自己或父母的罪。
因此,我們不能憑一次觀察、推測或一個見解來拒絕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屬靈的瞎眼,因為這是一個悲哀的事實。
2)貧窮的情況
自他的眼睛可以看見之後,認識他的人都感到奇怪地說 「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麼」(約九8)。對於他,這世界的樂趣和珍寶的五分之一已是死的。這對於許多人在屬靈的黑暗中的人也是這樣。聖經告訴我們「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的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1.舉例說明
二、瞎子能看見
主耶穌醫好了這個瞎子,瞎子說作見證說 「如今能看見了」(約九25)。但這事怎會發生呢?簡單的解釋就是說這是一個神跡,是不能解釋的,這解釋有一點象宗教式的盲信,是不容易被人接受的。這人所能做的一切只是描述發生了什麼事,而如何發生就要留給那摸他眼睛的基督了。至於祂所關心的有:
1)神聖的醫治
「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一洗就看見了」(約九11)。這是顯而易見的事,但卻影響深遠,無論你的解釋是什麼,但有一樣極為清楚的,就是整個醫治的過程,不僅是真實在的,而且更具有深一層的意義,就是耶穌親自以祂的唾沫和地上的泥,然後抹在瞎子的眼睛上,使他重見光明。正好比喻他從天降臨,進入泥土的身體,以他自己與人類泥土的結合向人的瞎眼分賜生命。我們在希伯來書中讀到,「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權的,就是魔鬼」(約二14)。這就是主耶穌施行的神聖醫治,目的要拯救我們從黑暗的權勢出來,進入光明之中。
2.補充說明
2)人類的應用
「……我一洗就看見了」(約九11)。那瞎子這樣說,主耶穌用泥塗抹我的眼,然後叫我往西羅亞池子裡洗一洗。
再一次,這是一個預表,約翰告訴我們,西羅亞的意思是 「差遣」,是專為飲用及潔淨之禮預備的水池。主早已將自己比作那水,祂在住棚節最後一天,向人群發出呼喚「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七37)。所以,那人去了,洗了,並且恢復了視力。他接受了神聖的醫治,因他對主的話有所回應,作出相應的行動來,因此他能看見了。
同樣的,如果你心靈雙眼已瞎,希望得見明光,你必須接受神聖的醫治,必須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的死,最終完全解決了屬靈眼瞎的問題。你必須以單純的信心來接受,然後以 「行動」回應主耶穌借祂復活的生命所做的。
3.舉例說明
三、瞎子的明光
耶穌說 「我是世上的光」(約九5)。無疑當主耶穌說這話時,瞎子聽到了,並希奇是什麼意思,但現今他明白了,因他已出黑暗入黎明,他現在擁有了:
1)確認的明光
「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約九25)。當這人確定地說,「有一件事我知道」時,他眼中該閃爍著何等喜樂的自信啊!他非常確定這是事實,雖然他目前不能描述開他眼睛的人是如何的,不能與這些不信的法利賽人進行神學及哲學的辯論,但有一樣事他非常肯定的,就是有一個名叫耶穌的人,使他能看見的。
基督教是靠見證傳播下去的,不是靠辯論。爭辯不能成就基督的事業,但見證已行了大事。
4.舉例說明
2)堅忍的明光
「他們就罵他」(約九28)。「把他趕出去了」(約九34)。任何一個聲稱確定自己已得到光明的人都要面對不信和固執的敵人。因此我們讀到他的父母、朋友和首領對他冷眼相待,並最終把他趕出了會堂。雖然如此,這人仍不動搖。事實上,他將自己受迫害,授控告的處境扭轉過來,成為對主耶穌最具影響力和鼓勵性的見證。
許多人說,當一切順境時,他們就會相信耶穌,對於這樣的人來說,這瞎子的故事是他們的答案,基督是我們堅定的明光,他的明光照射各處,就是有黑雲密佈,都不要怕。
5.舉例說明
3)清晰的明光
「如今我能看見了」(約九25)。這是個激動人心的故事。隨著瞎子堅定地接受,我們看見這使人有智慧和判斷的明光,愈來愈亮。開始,這瞎子說耶穌是「有一個名叫耶穌的人」(約九11),後來這瞎子說耶穌「是個先知」(約九17),之後又稱為「從神來的人」(約九33),最後他與救主面對面,到達了感人的頂峰,他呼叫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約九38)。
眼科專家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做了眼科手術之後,他要用多層的繃帶包紮,然後一次取走一層,讓他的眼睛能慢慢適應光線。同樣的,神處理所有來到他面前要接受屬靈之光的人, 神也慢慢地增加這光的清晰度。
你問 「如果我不認自己屬靈瞎眼的罪,又怎樣?」答案是,這樣的態度是要命的。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九39)。這是何等嚴厲的話!希望耶穌從來沒有對你說他對那些不信而又驕傲的法利賽人所說的「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九41)。
結語
如果你處於屬靈的黑暗中,卻說可以看見,便是注定死在罪惡中。願 神救你脫離這種結局!願你此刻就來到基督面前,接受祂神聖的醫治,然後追求應用這屬靈的視力,祂便能將光明賜給你。你便會從黑暗轉向黎明。你的見證將是:
前我曾瞎了眼,今日我能看見
因為耶穌是世上的光。
比裡斯( Philip P. Bliss )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有一位先生向一個瞎子描述什麼是鮮紅色,當他講完了,那瞎子傷感地問 「這鮮紅色象喇叭聲嗎?」對於一個瞎眼的人來說,他沒有辦法明白鮮紅色,他不能分辨,因為他是看不見的人。
所以,同樣的,在屬靈之事上,人們對於什麼是基督徒的人生,也是不能辨別的,他們拒絕了基督徒生活的歡喜和寶貴,只認為是愚拙及苦悶的,並未意識到自己失去了什麼。
2.補充說明
「有記載說,在東方,唾沫代表一個人自然的本質。而用某人的唾沫去醫治,則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 from 1200 Notes, Quotes and Anecdotes published by Pickering & Inglis. Used by Permission )
3.舉例說明
在現代的手術中,一項非凡的成就,是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因為做了眼角膜移植手術而可以重見光明。
在 1951年1月27日,星期六,每日寫真( Daily Graphic )有報導了一則一個人重見光明的驚人故事:這人名叫 Hendrik Botha ,年約三十歲,曾是一個文員,己經瞎眼有十年了,藉著南非的一間小教會,他可以到著名的曼哈頓眼科醫院( Manhattan Eye Hospital )就醫。當他到達紐約時,在密歇根州有一個人剛死亡,第二天凌晨二時正,他們為這瞎眼的人,移植了那剛死去之人的右眼角膜,這手術很成功,而且當年不久,他的左眼也得了醫治,他非常高興,之後他要回家去,想到他將會第一次見到他的妻子及二個小女兒,他高興得不得了。敘述這則故事的標題寫道 「他借一個死人的眼睛見到家人」。
這就是屬靈光明的福音。耶穌不單是一個神聖的醫生,祂更是捨去生命讓人借祂的生命可以看見的人。祂己經完成了 「手術」,但你必須有效應用,來到祂的面前,接受祂藉著死所提供給你的光。
4.舉例說明
「戈登博士( Dr.S.D.Gordon )告訴我們,他認識一位老姐妹,她非常用心謹記聖經,在她快要離開這個世界之時,她還口裡說著『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之後,她只能說『我所交付祂的』,然後,最後一口氣,她的至親所能聽到的,她只是靜靜地重複著『祂,祂,祂』。她雖然不能說出整本聖經,但她卻沒有忘記『他』,所以她其實在『祂』裡得了整本聖經。」( American Holiness Journal, from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
5.舉例說明
「第二世紀初,在小亞細亞的羅馬總督蒲林尼( Pliny ),對於被捕帶來的審訊的基督徒非常迷惑不解。於是他寫信給當時的羅馬王圖雷真( Trajan )請求指示。這是他發現自己所要面臨的一類事情:
「有一不知名的基督徒,被帶到蒲林尼面前,在他身上沒發現什麼錯。蒲林尼便威脅他說,『我要把你放逐』。
「這個基督徒回答說,『你放逐不了我,因為這世界是我天父的家。』
「總督說『我要把你殺了。』
「回答說『你殺不了我,因為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總督又說『我要充公你一切的財產。』
「回答說『你不能充公我的財產,因為我的財產全在天上。』
「最後,總督說『我要將你與你認識的人分離,使你沒有朋友。』這是最後的威脅。基督徒再次平靜地說,『你不能,因為我有一密友,是你看不見的,所以你不能把我完全與我的朋友分開。』一個多麼可憐的總督,本操有生死之權,又可以折磨犯人,但現今對著這樣的基督徒又有什麼辦法呢?」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