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講章大綱
系列:今日基督教
主題:基督教與你的生命
經文:雅四 13-17
金句: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
引言
這些話是針對沒有神在他們的生命中的人說的。這段經文正好解釋了每個世代的物質主義和世俗主義。雅各以出現片時就消失了的雲霧來比喻人的生命,而事實上雖然出現片時就不見,並不表示它的不存在,只是以其它形式出現罷了。在此,我們來研究神對於基督教與你的生命所說的,是什麼意義。
一、你生命的年日(雅四 14)
1)生命是短暫的(雅四14)
2)生命應是有意義的(雅四14)
二、你生命的危機(雅四 13-17)
1)自私自利的生活(雅四13)
2)陷於罪中的生活(雅四17)
三、你生命應有的責任
1)明確神的旨意(雅四15)
2)遵行神的旨意(雅四15)
結語
記住,生命是短暫但是有意義的。如果你生活得自私自利和陷已於罪,你的生命就充滿危機,但神在你生命的旨意,就是要你 「察驗並遵行神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3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今日基督教
主題:基督教與你的生命
經文:雅四 13-17
金句: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
引言
這些話是針對沒有神在他們的生命中的人說的。這段經文正好解釋了每個世代的物質主義和世俗主義。雅各今日問你說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雅四14)。原文「什麼」一詞隱含著本質和品格的意思,即是說「你們的生命是什麼本質和品格?」。
雅各是個現實的人,之後他解答自己的問題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在這裡英文沒有將其隱含的意思揭示出來,作者意思是說明人生如雲霧,出現片時就不見,不見了不代表它的不存在,只是以其它形式存在罷了,但它不會影響我們繼續存在的生命。
以下讓我們來探究神要我們真正明白基督教與你的生命的真正意義:
一、你生命的年日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我們生活在這瘋狂的世界,是強調「眼下」的時代,而忘記了生命是有一定延續的,其實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無論長短,人的生命是會完結的,這就是經文的意思,雅各告訴我們:
1)生命是短暫的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有一早晨,我們走到一個村莊山的附近,看見一層霧包繞了山頂,但不一會,太陽出來了,很快就把霧氣驅散了。
這是多麼像我們的生命啊!你出現片時,我們看見你,我們認識你,我們愛你,然後突然無聲無息,呼召從天臨到,你進入永恆裡了。這樣的事每日都發生,但我們卻愚蠢地相信我們會永遠不死,存存這世界之中。
1.舉例說明
2)生命應是有意義的
「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當你仍活在世上時,你在人的面前仍有價值。你短暫的生命,將受到不同方面的影響,例如你的行為,你的影響力,你的服務態度,和你願意奉與否?正如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羅十四7)。這樣說來,每一個生命有其相應的意義。
但在這段經文中,有著更重要的意思。「生命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四14)。這裡使徒的語意未盡,他繼續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羅十四7)。雲霧出現片時就不見了,並不表示它的不存在,同樣的,死後的生命並非不存在,只是改變存在的形式罷了。對信徒來說,死意味著歸回天家,但對失喪者來說,死亡好比地獄,好像一艘巨型航輪,當它經過了海平線之後,它才真正的起航了。所以,你和我走完了這世上的年日,就進入了生命的永恆,而我們今日如何的生命,就決定了我們生命進入永恆的光境。聖經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啟廿二11)。
2.舉例說明
二、你生命的危機
「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3-17)。你的人生,最危險的當是沒有 神在你的生命裡,這極易陷於人類的自大,和過度的物質享受裡。雅各在這裡描述這類人:
1)自私自利的生活
「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雅四13)。當人們把時間和才幹都握在自己手中時,就會把榮耀歸給自己而非 神。聖經清楚警醒我們,不能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生何事,我們尚且不知(箴廿七1)。還有,「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雖然聖經明說,但仍然有大部分人每日只是為自己而活著。
3.舉例說明
2)陷於罪中的生活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當我們以自我為中心,自我就在我們裡作王了。雅各早在第一章已經寫道「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而言外之意也可知「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保羅亦說過「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還有被稱為異教徒的,他們同樣沒有借口不順服創造和良心的啟示,因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19)。
那麼對於你我這些蒙了光照的人又能說什麼呢,世間沒有什麼比固執,輕忽,抵擋我們已知正確的事的罪更大了,因此,抵擋真理的生活,是在犯可怕的罪,將招致神的審判。
4.舉例說明
三、你生命中應有的責任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5)。如果說人生最危險的事,就是生命中沒有對準 神的旨意,那麼你生命中最大的責任,就是在你一人生中,遵行神的旨意。其中重要的兩個責任是:
1)明確神的旨意(雅四15)
「主若願意」(或譯為「如果這是主的旨意」)(雅四15)。很多時候,我們會常聽到這樣的話說「如果是主的旨意,我必定做這個或那個」。但你若僅限於這樣想,你的靈命並不會真地成長,神的旨意也不會在你每日的經歷中得以顯明。
當我們這樣想,以為人可以不理會神的旨意而能活一日、一小時或一刻鐘,就錯了,再沒有比人有這樣思想更傲慢,更無知了。因為整個宇宙都因順服神的旨意才得以和諧地存在,如果人抵擋這樣的創造者——神,人將會有如何的下場啊?
很顯然我們的責任,就是要明白神的旨意,對於整個宇宙,這世界和我們的生活是怎樣的,我們必須明白這是靠耐心禱告和查考神的話語,依靠聖靈的幫助才可達致的。當神啟示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時,我們必須虛心接受及承認這是神的主權。
5.舉例說明
2)遵行神的旨意
「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雅四15)。在上述的分析中,神的旨意在我們個人身上,有三方面的體現,就是救恩、獻上以及事奉。在整個宇宙中,沒有什麼比遵行神的「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更為重要。這就是耶穌基督作為人子時祂的實際所行,「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這也應該是你我的使命。
6.補充說明
結語
我們的結語也是我們的開始 「你的生命是什麼?」請記住,雖然簡單但非常重要。你生命中的危機,就是陷於自私自利和罪惡之中。但感謝神,祂讓我們的生命,有遵行祂「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的機會,這就所謂「基督教與你的生命」的意思了。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羅馬皇帝查士丁尼 ( Justinian ),因為進入了一間新漆過的房間而死;教皇亞得連( Adrian )在飛機上窒息而亡;一個領事官踢到腳,日後因腫脹而死亡。人因為一粒果核而噎死,因屋上掉下一瓦片而死亡,也因為喝了一點有毒的水而死亡,也因吸入了有毒的氣體而死亡。
2.舉例說明
慕迪先生 ( D.L. Moody )非常看重生命,所以他選擇了約翰一書二章 17節作為勉勵自己「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3.舉例說明
耶穌論及無知的財主,參看路加福音十二章十六至廿一節。
4.舉例說明
芬尼( Charles G. Finny )—— 一位年輕的律師,住在紐約。有一日他回到他座落在一個鄉村的律師樓,當時還早,他的大律師和他談話。
「芬尼,當你完成了律法課程之後,你想做什麼?」
「我想開一個小型律師事務所,借法律服務人群。」
「然後呢?」「賺錢。」
「而後呢?」「退休。」
「退休之後?」「等死。」
「最後呢?」一個令他心靈不安的字眼出現「審判」。
他奔入森林約半英里,獨自一人一整天都在禱告,他發誓一定要在神那裡得到平安,否則他不離開。他見到自己在神的審判台前,身處圍攔之內,四年來的學習,只是為私慾而活,為了享受這世界罷了,真是虛空,他現在清楚了這一切。長時間內心爭戰之後,芬尼出了森林,已是傍晚,榮耀神,蒙祂喜悅成為他餘生更高的生活目標,自此,述不盡的祝福充滿他的人生,他沒有從事律師職業,而是蒙召傳道,在日後五十年中,他帶領了千萬人歸向基督。 ( The Church Herald, from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
5.舉例說明
喬治穆勒( George Muller )給我們六個建議,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1首先我會讓自己達致的心無私慾,而人十之八九的問題就出在這。但當你打開心門,預備遵行主的心意時,無論什麼困難,百分之九十就會迎刃而解,
2 這樣做之後,我並不只停留在感覺或簡單的感受層面,如果我不這樣,就只是把自己陷於幻想之中。
3 我要將尋求聖靈的旨意和追求神的話結連一起,他們是密不可分得。如果我只要聖靈的指引而不看神的話,這樣做同樣是虛幻不可靠的,如果聖靈引導你,祂亦會使用聖經來告訴你,聖靈與聖經是相輔相成不衝突的。
4 然後,我們必須瞭解我們周圍現有的人、事、物等因素,這些常表明神的旨意與聖靈和聖經是相關連的。
5我祈求神明確地向我顯明祂的旨意。
6 這樣,借向神禱告,研讀祂的話,及默想祂對你說的。到了這樣的階段,我對自己的深思熟慮,對於決定事情的意志,心境非常平安,而且不單是一次,而是經過多次都是這樣,我知道,這是神的旨意。
6.補充說明
神旨意的三方面:
(1) 祂的旨意是救贖的旨意(提前一 3-4;參看羅十13)
(2) 祂的旨意是成聖的旨意(帖前四 3;參看彼前一16;來十二14)
(3) 祂的旨意是事奉的旨意(羅十二 1-2)人類的全部責任,就是成就神在這裡所說的三方面的旨意。
進深研究書目
Harold L. Fickett, Jr., James: Faith That Works, (Glendale, Calif.: G/L Publications, 1972).
D. Edmond.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on-Pauline Epistles, (Chicago: Moody Bible Institute, 1962).
___________, Epistle of James: Tests of a Living Faith, (Chicago: Moody Bible Institute, 1979).
H. A. Ironside, Expository Notes on the Epistles of James and Peter, (Neptune, N. J.: Loizeaux Brothers, 1947).
Guy H. King, A Belief That Behaves: An Expositional Study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London: Marshall, Morgan & Scott).
G. Coleman Luck, James: Faith in Action, (Chicago: Moody Press, 1954).
R. V. G. Tasker, The General Epistle of Jam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