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准备教师
属灵预备 和勤奋研读 是准备的两大要素。
o 祈祷神带领和指引教导内容
o 祈求神让你察觉学生的实际需要
o 祈求神赐你智慧,叫你懂得决定教导主题和目标
o 祈求神光照你的心,使你明白经文,深入了解真道
o 祈求神赐你能力,使你有效地研读和组织教导资料
o 按照圣经研读的三个步骤
◇观察、
◇解释、
◇应用
去研读你将讲授的材料
*一个充分准备好自己和课程,并按正意分解神的道的教师,便会是一位好教师。 提后 2:15
作业
为何准备教师自身是如此重要?
B. 准备教材
1. 准备查一部圣经书卷
虽然某些情况适合专题研读,但我们应专注于研读整卷书──定期有系统地以释经的方式教授一卷书。
不论你是以圣经的某卷书作讲道还是作教导,谨记以下各点会对你有帮助。
教导圣经的某一书卷比作讲道为佳,因为作教导时──
o 环境没有那么拘谨
o 有更多的时间
o 学生在课堂可有更多参与
o 可以提问和回答问题
o 能够评估学生的理解程度
o 可澄清疑惑之处
o 可以安排作业,让学生自学
o 学习气氛教轻松
o 气氛较有利于学习
o 不同的教导法可帮助人记住所学道理,比单听“布道”所得到的更多
知道以上的分别可以帮助牧师制定教导计划。
*请谨记,神不单呼召你讲道,他更呼召你教导。*
1. 先挑选篇幅较短的书卷(如保罗书信或马可福音)。
2. 速读一遍,找出主题。
3. 然后再仔细研读该卷书,
o 找出主要结构、分段、标题(参考研读本圣经,例如:新国际版);
o 找出主要人物;
o 尽量明白基本内容;
o 找出要教授的原则、概念、真理;
o 重新确认其主题思想。
1. 用一句话概括整卷书的主题。
2. 阅读这卷书的引言和提纲。
3. 根据合宜的方法(例如按章节),将书卷分段,扼要地写出你自己的提纲。
4. 决定你需要讲授多少堂。
5. 决定每课需时多少( 45分钟或一小时)。
6.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堂课可讲授多少内容。
7. 根据课时数目,将整卷书按章节或段落分成若干部分。
8. 顺序列出你计划在各堂课教授的材料(按章节列出)。
9. 准备一个对所讲书卷的引言和概述,包括以下内容:
o 背景资料
o 作者及写作原因
o 主题
o 基本内容
o 研读它的重要性
o 对当今的应用
在第一堂课使用这些介绍材料,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激励他们去研读。
1. 准备每一节课之前,要重读整卷书。
2. 订出你的教导目标。学习结束时,你希望学生
o 知道什么?
o 有何改变?
o 如何应用?
2. 准备教课
o 决定这堂课的教导目的
o 要留意时间限制
o 决定哪种教导法最能帮助你达到教导目标
◇讲授
◇讨论
◇故事
◇问答
◇示范
在多数情况下,一种多方法的结合最为有效:
75%讲授
25%问答/讨论,或其他。
在介绍新课题时,这种结合法的效果尤佳。
在什么情况下教师应少讲授,让学生有更多参与呢?
o 在复习旧材料时
o 在讲授如何发展实用技巧时
o 制定一个提纲──你要讲什么和你计划如何去
◇解释
◇支持
◇证明
你所要人接受的内容
o 预先决定
◇使用什么例证(说明)
◇建议什么应用(回应)
o 预先决定引言,和你将如何
◇引起学生对课题的兴趣
◇表明课堂内容的重要性
o 用一句话概括大意,并根据经文决定如何可最有效地传授这一个
◇概念
◇原则
◇真理
你希望学生离开教室时已经学到并且能够应用课堂的主旨 (讲得太多,反而会适得其反)。
o 结论 应当
◇总结整堂课
◇重申主旨
◇建议适当的应用方式
◇为下堂课埋下伏线
o 祈求圣灵使你的教导满有能力
o 讲授神的道去:
◇指导
◇培训
◇劝勉
◇鼓励
◇装备
◇安慰
◇纠正
◇激发
◇改变生命
*你在讲授时要引导学生反复查考圣经经文。*
o 请谨记,全部神的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于人有益的。 提后 3:16-17
o 回顾上课情形,评估一下
◇你是否讲解得清楚易明
◇学生是否理解
◇你是否已达到目的
◇在下堂课,你是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C. 教授圣经书卷和具体课程的实例
以下是关于教牧书信的教导范例:
1. 教导计划
2. 背景引言
3. 书卷大纲
4. 课程细节
5. 教导重点
注 : 每一堂课应为时 45分钟到一小时。
这些只是范例──你可以根据经验和勤奋制定你自己的。
作业:
制定教授以弗所书的:
1.教导计划
2.背景引言
3.书卷大纲
4.课程细节
5.教导重点
注:复习“新约综览”中有关以弗所书的材料,根据“讲授圣经书卷的步骤”的指示来完成有关以弗所书的所有的步骤。
特别指示:将书卷读过两遍后,首先要做的是制订提纲。课程计划一般是根据提纲而订的。每课所讲的章节都有其主旨;按教导需要将这些主旨编排好便成为教导重点。给这些教导重点加上标题便可放入教导计划内。
*学习教导的最佳方法就是去教导。*
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1. 提摩太前书
课程 重点 章节
1. 纯正真理 1:1-1:20
2. 公开敬拜 2:1-2:15
3. 领袖条件 3:1-3:16
4. 教师典范 4:1-4:16
5. 人际关系 5:1-6:2
6. 正当动机 6:3-6:21
2. 提摩太后书
7. 重燃恩赐 1:1-1:18
8. 基督精兵 2:1-2:26
9. 神的圣言 3:1-3:17
10. 人生目标 4:1-4:22
3. 提多书
11. 敬虔度日 1:1-1:16
12. 神的恩典 2:1-2:15
13. 神的恩赐 3:1-3:15
引言
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概述 :教牧书信如同一本基督徒指南,说明信徒在教会应有的品德、信念和行为。它并不多讲教会的组织,而是更强调教会领袖和会众的属灵品格。书中也强调了纯正信仰,因为这可使人行为正当。
尤其重要的要旨是“信念(教义)与行为(品行)是互相连系、不可分离的”,教会中人们的正当行为乃是从他们所信的纯正教义自然而来的属灵果子(副产品),正如一些人所说的:“正确的信仰导致正当的行为”。若是人信的教义与圣经不符,那么根据这教义而来的行为也会叫人离开正轨。因此,你信什么是极其重要的!这实在是当今教会迫切要重视的信息。
作者 :虽然有人提出许多理由反对使徒保罗是教牧书信的作者(如:不同的写作风格和措词;保罗那时似乎教会组织不可能发展到这种程度;神学观点与保罗其他作品不同;等等)。然而,大量的文外证据和文内直接提到保罗都有力地证明保罗就是教牧书信的作者。
成书的时间、地点和顺序:
提摩太前书 主后63年 大概是写于马其顿
提多书 主后65年 大概写于马其顿或尼哥波立
提摩太后书 主后67年 写于第二次在罗马坐监时
(保罗的最后一封书信)
这几封书信都写于保罗的晚年;当时主的教会已有 30多年历史。
受信人 :这三封书信既是保罗写给年轻牧者教他们如何处理实际问题的私人信件,也是教导各人何为纯正教义和正当行为的实际指南。
a. 提摩太 (希腊文的意思是“在神里得荣耀的”)
1. 生于路司得,父亲为希利尼人,母亲为犹太人。
2. 从小接受圣经教训,在犹太信仰中长大(提后 3:14-15)
3. 以门徒的身份陪伴保罗作第二次宣教旅程(徒 16:1-3)
4. 在以弗所协助保罗三年,并于主后 49年随保罗去出席耶路撒冷大会。
5. 保罗在罗马第一次坐监时,提摩太陪伴着他。(西 1:1;腓1:1)
6. 保罗第二次坐监时,提摩太亦有赶去陪伴他。(提后 4:9)
7. 也曾因信仰被监禁。(来 13:23)
8. 为安抚犹太信徒而受了割礼。(徒 16:1-3)
*关于保罗对提摩太的赞许,见腓2:19-22。
b. 提多 (希腊文的意思是“蒙喜悦的”)
1. 是外邦信徒,但保罗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加 2:1,3)
2. 很可能有陪同保罗作第三次宣教旅程──保罗派遣他代表自己去哥林多教会查明他们的问题。(林后 7:6-16)
3. 他被保罗留在革哩底去继续那里的工作。
*关于保罗对提多的赞许,见林后3:16-17,23。
主要历史背景 :保罗写这几封教牧书信的经过估计如下:
a. 保罗在罗马的第一次囚禁结束(见使徒行传)。
b. 保罗带提摩太去以弗所并叫他留在那里。
c. 保罗去马其顿并在那儿写了提摩太前书。
d. 然后保罗去革哩底并叫提多留在那里。
e. 保罗去尼哥波立(希腊南部)并在那儿写了提多书。
f. 保罗在特罗亚被捕,被押往罗马第二次服刑。临终前他在那里完成了提摩太后书。
主旨和目的 :(见“概述”部分)每一封信都是为了激励和教导受信的两位年轻牧者而写的,但同时也是当今教会的明确指引。这三封书信的主旨(关键经句)如下:
提摩太前书──“我写这些事是让你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提前 3:15)
提摩太后书──“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象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 2:3)
提多书──“但你所讲的,总要合乎那纯正的道理”(多 2:1)
“留心行善”(多3:8)
教义重点 :研读教牧书信时,要细心留意分散在各段经文中的教义或信经式的声明,这些真理教导我们有关神的属性和耶稣基督其人其事。以下是从每封书信选出的一个例子:
提前 1:17;
提后 3:16-17;
多 3:4-7。
提摩太前书 大纲
问候( 1:1-2)
“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
1. 关于纯正道理的教导( 1 : 3 - 20 )
A. 保罗先前对提摩太的指示( 3-5)
B. 假教训的背景和本质( 6-11)
C. 保罗从基督而来的职责和他以身作则( 12-17)
*保罗吩咐提摩太:“打那美好的仗”(18-20)
2. 关于公开敬拜的教导( 2 : 1 - 15 )
A. 有关祷告( 1-8)
B. 有关女人( 9-15)
3. 关于成为教会领袖的条件的教导( 3 : 1 - 16 )
A. 作监督的( 1-7)
B. 作执事的( 8-13)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4-16)
4. 关于有益教训的教导( 4 : 1 - 16 )
A. 描述悖谬歪曲的教导( 1-5)
B. 以有益教训作对比( 6-10)
*保罗吩咐提摩太:“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11-16)
5. 关于教会中不同群体的人际关系的教导( 5 : 1 - 6 : 2 )
A. 有关老年人与少年人( 1-2)
B. 有关寡妇( 3-16)
C. 有关教会的长老( 17-20)
D. 有关挑选长老和恢复长老的职位( 22,24-25)
E. 有关仆人( 6:1-2)
*保罗告诫提摩太:“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21节)
6. 关于牧者作事工要存纯正动机的教导( 6:3-19)
A. 假教师的不良动机( 3-5)
B. 真教师的纯正动机( 6-10)
C. 有关富足的人( 17-19)
*保罗命令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1-16)
结语: ( 6:20-21)
“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
第三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 提前 3:1-16
主题: 作教会领袖的属灵条件
吩咐 / 命令: “必须无可指责”( 3:1)
大纲:
3. 关于人作教会领袖的条件的教导( 3:1-16)
A.作监督(1-7)
B.作执事(8-13)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4-16)
观察与评论: 提前 3:1-16
1. 保罗在这里教导教会领袖应有的条件──原则是确保教会合一,使福音广传结果,叫信徒得到造就。保罗在开始时赞赏那些追求监督职分的人──可是单单羡慕服事是不够的,他们必须以品德和行为 证明 他们具备应有的属灵条件去管理神的羊。
2. 监督 ( 1-7)或主教,或 长老 ,在新约中似乎是相通的(见多 1:5-7;徒20:28)。在某些教会,牧师等同长老。
有一点值得重申的是,属神的人的资格是指其属灵品格,其中没有一项是有关世俗标准厘定的能力或成就的。管理和教导是他们主要的责任。依我看来,这些先决条件可广分为以下四项:
第一, 个人品德和行为 “必须无可指责”(第 2节)──监督必须是: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只结一次婚)(2)
“有节制”(2)
“自守”(自律)(2)
“端正”(2)
“乐意接待远人”(2)
“善于教导”(2)
“不因酒滋事”(3)
“不打人”(3)
“温和”(3)
“不争竞”(3)
“不贪财”(3)
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也是保罗极为关注的,就是如果教会肢体要维持合一融洽的关系,这些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只结一次婚”这条件似乎使离过婚或再婚的人不能成为长老,除非是他妻子已去世,他以前的婚约便已解除。
第二, 管理自己家庭的能力 ──监督必须: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4)
“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4)
有趣的是,尽管商业上的管理技巧并非无用,但这里一点也没有提及它们。这里再次重申的是,一个人如能好好管教儿女,使家中合一融洽,他也能在教会如此行。保罗指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自然也不能照管神的教会(第 5节)。家被保罗看为一个教会的缩影──一个神权统治的缩影;有基督为头作统领,在他以下有男人去管理,使妻子和儿女顺服。这个神权政治的缩影正是教会这个扩大了的神权统治的完全写照。
3. 灵命的成熟 ──监督必不能:
“是初入教的”(6)
保罗以为,新入教的人缺乏经验和属灵的成熟,若作领导容易自高自大。
第四, 在社群中受尊重 ──监督必须:
“在教外有好名声”(7)
这是监督必备的条件,免得教会和神的工作蒙羞。他们必须“无可指责”( 3:1)。
保罗接下来转向讲论执事(见徒 6:1-7)的职分。他们的职分很可能比监督/长老低,是协助他们作牧养工作的;但长老没有教导和管理的责任。
3. 执事 ( 8-13)
保罗一开始便说“作执事的也是如此…”,表明属灵先决条件对作执事来说也是最重要的。很明显,作执事的条件不包括“善于教导”这项,除此之外,他们的条件与作监督的都类同。
作执事的条件如下;他们必须先在品德和行为上证明自己具备这些条件(“要先受试验”──第 10节)
“必须端庄”(8)
“不一口两舌”(8)
“不好喝酒”(8)
“不贪不义之财”(8)
“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9)
“没有可责之处”(10)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12)
“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12)
这些条件是执事必需的,因为他们要常与肢体接触,很多时候会到他们家中作探访。执事的职分是很受尊重的。善作执事的就得到“美好的声誉”。
在讲及执事的条件当中,第 11节突然提到“女人”,引起了不少疑惑和争议。“女人”一词所指有四个可能性:
a. 泛指教会的妇女
b. 执事的妻子
c. 女执事
d. 与执事同工但无职衔的妇女
这一节经文的内容却毋庸置疑,因为所列都是妇女应有的品德:
“必须端庄”
“不说谗言”
“有节制”
“凡事忠心”
哪个可能性最大呢?倘若这里的“妇人”是个泛称,为何保罗不将这节经文归入 2章9-15节内呢?倘若是指执事的妻子,为何未有提及监督的妻子呢?这大概是因为长老多作教导,他们的妻子很少会参与其中。而执事服事时,他们的妻子却会陪同他们走家串户,与肢体接触。虽然这说得通,但却不是最好的解释。
其余两个选择的可能性较大,而两者都有相当支持。第 11节和第8节都用上“也是如此”一词,这样,第十一节的“女人”如作“女执事”便可呼应第八节的“执事”。罗马书16章1节也证实了这种可能性。在这经文中,非比被称作女执事(“作服侍的”)(虽然这里有可能不是正式的头衔)。而且,如果执事是在监督/长老之下服事,那么,有女执事并不违背保罗在2:12说到那权力架构的原则。
然而也有道理认为:既然圣经没有清楚讲到女执事的职分,这里的“女人”很可能是指那些与执事作同样事工但并无正式职衔的妇人。作者个人认为最后一种说法的可能性最高。
4. 保罗对提摩太的吩咐 ──( 3:14-16)
“要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保罗在这里总结了他写信给提摩太说到有关教会多方面训示的原因──“你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15)。他强调了秩序,合一,广传福音,灵命成长。 教会被看作一个家庭,是一个“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第16节可以说是教会早期的颂歌和信条,当中详述了教会要维护的真理──教会要维护有关神和耶稣基督的真理。
指导研经题
提前 3 : 1 - 16
1. 第 15,16节就教会和基督的工作有什么教导呢?
2. 3:1-3节所说的先决条件的重点是什么呢?
3. 有没有一些条件是你认为监督 /执事应有但却未有列出的呢?
4. 在教会作领导的人,为何他们必须先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呢?
5. 你认为第 11节说的“女人”在教会领导上是担任什么角色呢?
6. 根据提前第 3章,你认为教会领袖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7. 若你现正担任教会领袖之职,或希望担任此职,你认为自己符合多少项提前三章所说的要求呢?
教导重点: (提摩太前书第三课)
经文 : 提前 3:1-16
钥句 :“必须无可指责”( 3:1)
主旨 : 神的家应当实行自己的责任,挑选属灵上符合圣经要求的人作领袖。
反思 : 虽然经文说这些是监督和执事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所有教会领袖都应具备的条件。如有人想在教会作领袖,他们先要在下列各方面证明自己符合资格: ──
1. 品德、行为和言谈
“无可指责”(3:2,10)
“有节制”(3:2)
“自守”(自律)(3:2)
“端正”(3:2)
“乐意接待远人”(3:2)
“不因酒滋事/不好喝酒”(3:3,8)
“不打人”(3:3)
“温和”(3:3)
“不争竞”(3:3)
“不贪财”(3:3)
“不贪不义之财”(3:8)
“必须端庄”(3:8)
“不一口两舌”(3:8)
“不说谗言”(3:11)
2. 管理好自己的家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3:2,12)
“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3:4,12)
3. 确证的灵命成熟
“不是初入教的”( 3:6)
“善于教导”(3:2)
“固守真道的奥秘”(3:9)
“凡事忠心”(3:11)
4. 教外的好名声
“监督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3:7)
结论 :当你留意到当今教会挑选领袖(平信徒和教牧)是基于属世准则,如成就,外貌,表现,而非圣经教导的属灵准则时,你便不会奇怪为何这么多教会都未能作好见证,都未能为神多结子!
以弗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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