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簡介

*牧師的職責不僅是站在講壇上講道,他必須在教會裡教導神的話語。*

「你要以勸勉、教導為念。」(提前  4:13)

實際上,「教導」在聖經中出現了超過  200次,而「勸勉」則有140次。

A.       教導與學習的定義

「講道」含有「宣告」的意思,且帶有「勸戒」的成份,而「教導」強調的是   ──

·       指導

·       講解

·       培訓

·       裝備

「講道」還受到以下因素的掣肘   ──

·       形式化的外表

·       講壇環境的局限

·       時間的限制

在教導的時候,牧師有更多機會以較富創意的方法去表達,教導的環境也允許聽者有更多的自由參與

聽者較易認同於教導的環境,但卻較難融入講道的環境。

謹記     :──

我們必須在神的話語上得到指導、培訓、裝備,才可在屬靈上有成長,而這  不能單靠講壇上的講道而得  。

要在牧養上有果效,牧師必須:

·       本身參與教導事工

·       訓練其他忠心的信徒作教導事工

教會如有健全的教導事工,便可與牧師的講道相輔相成,加強講道的果效。

「教導」這個詞在強調教師的指導和培訓之外,其主要焦點必須集中在學生身上,因為  教導的目的  在於   ──

·       使人學習

·       教育 人

 學習  = 強調學生在掌握了新的知識和技巧之後應有的改變

 教育  = 使人獲得知識和技巧。

「教育」的本意就是引導帶出

因此,教師的職責就是使學生學習 ── 引導學生掌握知識和技巧。

*真正的教導是叫學生學會,真正的學會是在生命上有改變。*

教師的角色 :  ──

·       不僅僅是教授知識,乃是

·       使學生學會(改變〕。

B.       教導的聖經基礎

聖經清楚地表明,神的意願是:要將他的話語和他的道,教導給他的子民。

·       神吩咐摩西用神的話語教導百姓。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  ......遵行。」  (申6:1)

·       箴言書強調教導的價值。

「教導智慧人,他就越發有智慧。」(箴  9:9)

·       以斯拉定志以神的話語教導人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拉7:10)

·       耶穌命令我們去教導萬民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  28:19-20)

·       耶穌自己不斷地以神的話語教訓人

「耶穌天天在殿裡教訓人。」(路  19:47)

·       耶穌升天之前一直都在教導人

「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直到他。。。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徒  2:42)

·       初期教會強調教導

「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  2:42)

·       保羅吩咐提摩太教導別人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  2:2)

·       牧師當在教會教導純正的道理

「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多  2:1)

*牧師系統地教導聖經,會比講道更有效地使會眾在靈命上長進。

 教導 或許不如講道引人入勝,但對教會肢體來說卻更有果效。  *

C.      釋經式教導神話語的必要

系統地釋經式教導神的話語與講道的必要性是同樣的:

·       神的話語盡都誠實。(詩  119:86)

·       神的話語盡都有益。(提後  3:16)

·       你要將神的話語完完全全地傳給眾人,使他們養成一個合符聖經的世界觀。(徒  20:27)

·       在講解聖經各卷書的過程中,你能夠論到教會的一切問題和需要(感受到的和實際上的),而無須針對某人。(如:哥林多前書)

·       由於你的權威依據是神的話語,你就可放膽糾正那些錯誤的傳說、信仰、哲學、觀點。(可  7:1-8)

·       你可以確定聖經是一致的,可信的、可靠的、和統一的。(詩  119:160)

·       註釋教導是安全的,不會使你的教導內容離開經文

·       你不必決定接下去要講授什麼──只要接續你上次結束之處便可。

你的教導事工必須以解釋聖經為中心。

作業:

讀西  1:28-29。 在靈命成長的過程中,聖經教導起著什麼作用呢?若缺乏聖經的教導,靈命可增長嗎?

 
 
 

D.      教導的目標

教導有以下四個基本目標:

1.        裝備聖徒,使之能事奉神

神的話盡都有益──

信仰上──教導   (純正的道理、正確的教義)

──督責(斥責錯誤的教義和教導)

行為上──使人歸正    (糾正錯誤行徑)

──教人學義    (指導正確行為)

*你講道的唯一信息是神的話語,只有神的話語才可改變生命;你教導的唯一信息也是神的話語,只有神的話語才可使信徒成熟。  (帖前  2:13;弗4:11-13)

2.        使信徒的生命變得更像基督的模樣

教導聖經第二個目標是改變生命──明白且遵行神的話語可使信徒在性情、行為、言語上都更像基督。(雅  1:22-25;林後3:18;羅12:2)

在馬太福音  28章20節,耶穌吩咐我們教訓他們遵守他所說的一切話,而且耶穌在路加福音6章40節說明了其結果:

「學生…學成了會像先生一樣。」

註:在這裡,「學生」是指「門徒」──學習者。 所以說,真正的學習必然包含生命的改變。

教導聖經的第二個目標也可用以下三個目的之一來表述:

增加人的知識

改變人的品行

改變思想和感情

3.        訓練信徒學會以神的話餵養自己和教導他人

牧師作為教師需要訓練會眾研讀和行出神的話語,一旦他們靈命成熟,就能夠教導別人。

來  5:11-14

提後  2:2

西  3:16

腓  4:9

牧師必須在兩者之間保持平衡──

o        自我教導

o        裝備別人去教導他人

閱徒  18:24-28有關亞波羅接受更多教導那段。

4.        養成一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教導的第四個目標是培養學生建立一個合乎聖經準則的世界觀,使他們可以從神的角度看生命和生活的各種問題。

無論在什麼境況,我們必須根據聖經的標準和指引去決定我們的信仰和行為。

o        神的意念和道路非同人的意念和道路,乃高過我們的意念和道路。(賽  55:8-9)

o        我們應遵行耶穌的教訓,非人的教導和傳統。(太  5:27-28;可7:5-13)

o        神要求信徒在生活上不可傚法這世界。(利  18:1-5)

o        我們不能同時愛神的事又愛世界的事。(約壹  2:15-17)

o        我們對事對人都必須依循聖經的教訓。 (林前  4:6)

複習

教導聖經的真正目標是什麼?

 
 
 

E.       聖靈作教導

要有效教導聖經,必須謹記兩個超自然的、屬靈的因素:

·       神的話 (超然而神聖的內容)

·       神的靈 (超然而神聖的溝通者和幫助者)

前面已強調了以神的話語作為教導內容的必要,這部分將略述聖靈這位神聖的教導者如何加能力給教師,透過他們傳遞聖經真理。

有聖靈作引導並不表示不需要人作教師;聖靈乃是使他們的教導有果效。(提前  2:7;羅12:6-7;帖前2:13)

聖靈──

·       加給我們分辨對錯的能力。(約壹  2:20,26,27)

·       指教我們、引導我們明白聖經所顯明的真理。(約  14:26;16:13)

·       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明白和接受神的話語,以神的道為真理。(約  6:13;林前2:12-14;路24:45;提後2:7)

·       賜能力予所傳的信息。 (林前  2:4)

·       促使我們遵守真道。 (腓  2:12-13;西1:29)

·       使我們的教導滿有果效。

「我們將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 (林前  2:13)

這樣,當我們研讀聖經和備課時,聖靈會使我們通達明白、有亮光和洞察力;當我們教導別人時,聖靈會透過我們教導他人

這樣,我們傳講的信息就是彰顯在神的話語中的所謂「智慧的信息」(神的道路和意念)。林前  2:6-10;賽55:8-9

真正的優秀教師會讓聖靈透過他作教導工作;然而,他亦會同時保留自己的個性和教導風格等個人特質。詩  119:97-102

大衛知道,當他默想神話語時,是神讓他有亮光;當他順服神的道時,是神使他明白。

*因為神教導了大衛,所以大衛能夠教導他人。同樣,身為教師的我們也需要在教導他人之前先接受神的教導。   (詩  51:10-13)

*聖靈使教導工作有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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