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概論
A. 神話語的能力
*聖經的話語具有改變生命的能力*
賽 55:10-11
帖前 2:13
神的話具有完成神旨意的內在能力。
1. 使未信者歸信主
彼前 1:22-25
神的話是新生命的種子
提後 3:15
聖經能指引人如何得救
羅 1:16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所有相信的人
2. 抵擋罪惡
詩 119:9-11
當我們認識並順服神的話語,我們就能在真理光照下看清罪及犯罪的惡果,從而有所警惕。
3. 使靈命增長
彼前 2:2
就如喝奶會使身體成長那樣,當人明白又服從神的話語時,他們的靈命也會增長。
約 6:63
神的話是我們的靈糧──要吸取才可滋養生長。
4. 清楚顯示我們的真正動機
來 4:12
神的話能夠顯示出我們內心深處真正的動機;是我們自有時也無法知曉的。
5. 使我們變成更有主的形象
雅 1:22-25
當我們讀經時,神的話就像一面鏡子,顯出我們的本相, 又會說明我們順服聖經教訓後的改變。
林後 3:18
當我們恆久一致地順服神的話,不論在性情、行為或言語上,我們都會變得更像主基督。
西 3:9-10
* 聖經是一本與其他一切不同的書──是真正能夠為我們的生命帶來永恆改變的唯一一本書。 *
B. 神話語的目的
* 聖經是我們生命的資源。 *
神的話:
1. 具有神公正永恆的真理標準
詩 119:89-9
詩 119:160
聖經是衡量所有其他事物的客觀真理,當中顯明瞭對與錯的標準。
2. 是我們生命的指引
詩 119:105
聖經為我們的生命定下大方向,又為我們每天的生活提供具體指引。
3. 安慰、教導、鼓勵我們
羅 15:4
我們從神的話語所學習到的教訓,能使我們忍耐生活中的困苦,並得著盼望。
4. 以別人的錯誤為鑒戒,提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
林前 10:11-12
經文中的例子可警惕我們,叫我們認識到犯罪的惡果,並指示我們應如何謹守自己,免得犯罪。
5. 是對付試探的工具
太 4:4,7
主耶穌應用聖經的真理反駁撒旦的試探,拒絕撒但的誘惑。我們也應傚法他。
6. 使我們認識神
約 5:39
路 24:27,44
我們對神的真正認識乃藉著讀聖經而來-──沒有聖經,我們就不能對神有正確和全面的認識。
7. 讓我們接受裝備,成為神的僕人
聖經是我們裝備及訓練門徒的基要工具。
提後 3:16-17
聖經 都是 :
· 神呼出(默示的)
○
· 有用的(有益的)
總結: 神的話是我們接受裝備,成為屬神的人的唯一指引,而神的話也是我們要傳給人的唯一信息;這信息可叫人得救,生命改變,靈命漸長成熟。
複習
1. 神的話語在哪些方面顯出能力?
2. 列出至少三個神話語的目的?
3. 多數人是以什麼標準衡量真理的呢?
C. 教牧人員研經的責任
因著神話語的能力和目的,聖經是我們研讀的主要對象。
教牧人員的責任是要研讀、遵行、教導神的話。
拉 7:10
以斯拉是:
「通達摩西律法書的教師」(拉 7:6)
「通達神的誡命和律例的人」(拉 7:11)
1. 教牧人員研讀神的話必須:
● 勤奮 (竭力)──研讀
提後 2:15
◇ 努力用工(像個工人)
◇ 正確講解(「直截了當」清楚明白)
準確地解釋真理
● 每日 (恆常)
徒 17:11
◇ 渴慕(熱切 /興奮)
◇ 察驗經文
◇ 天天如此
● 倚靠聖靈
詩 119:124-125
◇ 得著智慧
◇ 得洞察力
◇ 得理解力
2. 教牧人員本身須 遵行 神的話
太 7:24-27
聰明人不單聽神的話 他們乃聽了又遵行。
作業:
用一句子總結下列經文的真理教導。
約 7:17
約 13:17
約 14:15
結 33:30-32
申 29:29
來 5:14
知道而不遵行實是毫無所知──神的話是要我們遵行的!
「研讀聖經使人得智慧;相信聖經使人有平安;遵行聖經使人成聖潔。」(無名氏)
* 作為一個教牧人員,遵行神的話將使你保守品格純潔,可信度高。
3. 因此,教牧人員需要宣講教導神的話。
提後 4:2
宣講──宣揚,勸勉,應用。
教導──指導,解釋,應用。
主要的職責:
誦讀 經文, 解釋 其中意義,使人 明白 並能 應用 在他們自己身上。
尼 8:1-6,8,9,12
教導要清楚,使人能遵行──要解釋,讓人能明白。
徒 8:30-35
· 藉著聖靈的能力誦讀及宣揚神的話
· 解釋 神的話讓人能明白教訓
· 顯示 給人如何遵行應用神的話
* 我們必須向人宣告神的話是甚麼,好讓神自己對他們說話。 *
不要:
輕解神的話
林後 1:18-20
曲解神的話
林後 4:2
偏離神的話
林前 4:6-7
可是 ,一個教牧人員若要有效的教導宣講神的話,他自己須先委身學習神的話語,好叫他知其所說,明其所指,並能應用其中真理。
教牧人員若曉得自己的職責是要向人解釋經文,指導人如何應用其中教訓,便應以此為目的而積極地研讀聖經。
D. 聖靈在研經過程中的角色
教牧人員須用功研經,但亦須依賴聖靈的能力去研讀。
1. 聖靈在我們研經過程中的角色是:
· 教導 我們神的真理
約 14:26
· 引導我們進入真理
約 16:13
· 使我們能辨別繆誤
約壹 2:20,26,27
· 光照我們的頭腦,給我們洞察力去明白和接納真理
林前 2:12-14
提後 2:7
路 24:45
· 賜予我們能力去遵行真道
腓 2:13
結 36:27
西 1:29
* 聖靈使我們研經有果效,但聖靈卻不能代替我們研讀聖經。 *
E. 有效查經的應有態度
一個好的聖經學員會持正確的學習態度!
1. 渴慕認識和理解神的話
詩 119:97-100
2. 立志以開放的態度去發掘經文的教訓。
詩 119:169
3. 決意遵行所學到的真理。
詩 119:33-35
4. 倚靠神,從神領受他要你教導別人的教訓。
詩 51:12-13
要成為一位神話語的好學員,你必須有一顆受教的心。
* 我們的態度與先入之見會大大地影響我們研讀聖經的果效。 *
F. 有關聖經的基要真理
我們對聖經的信念的是非常重要的:
1. 聖經是從神而來的,是超凡的,漸進式啟示,可讓我們認識神,又明白人與神的關係。
提後3:16
來1:1-3
2. 聖經由66卷書組合成為一本獨特而完整的書,是人在聖靈的引導感動下寫成的。
彼後 1:20-21
3. 聖經是合一的,每部分皆不會互相矛盾。
詩 119:160
4. 聖經是神默示的,因此是無誤(毫無錯誤)又具權威的。
詩18:30
提後 3:16
約 10:36
約 17:17
若我們相信聖經是人類的文學作品,其中難免有錯誤,那我們便會用這態度傳講其中的教訓。相反,若我們相信聖經是從神而來的啟示,是神藉人寫成的可靠真理,那麼,我們便會持這個態度去宣講。
* 我們對神話語的看法會大大的影響我們查經與講道的態度。 *
G. 重要名詞的定義
1. 啟示 ── 意思是把原來隱藏的事物顯示出來。
定義 :神向人顯明他自己、他的作為、他的旨意的過程及以上知識的內含。
啟示預設了三點:
1) 神存在;
2) 神可以被人認識;
3) 神與人交通。
啟示有以下兩大分類:
a. 一般啟示 (普遍啟示,自然啟示)
o 神藉著
◇ 他的造物(大自然〕(詩 19:1-6;羅1:18-21)、
◇ 人類自己(良心〕(羅 2:13-16;箴3:11)、
◇ 歷史(徒 17:24-28;但2:19-21),
讓人認識他。
一般啟示──讓人認識到神是一位至高至尊的,主權的創造者
1) 不使用言語
2) 顯明神的存在
3) 足以說明人的罪(教人無可推諉〕
4) 不足以領人得救恩
5) 可爭論的
一般啟示通過神的作為 (工作,造物)向人顯明神。
b. 特殊啟示
o 神以
◇ 他的言語
和
◇ 自己親身
向人顯明。(來 1:1-3;詩19:7-14)
特殊啟示──讓人親自認識到神是救主,是我們生命的主。
1) 用言語的(口講或筆錄)
2) 讓人瞭解神及知道如何與他恢復關係
3) 使人親自為自己的罪負責
4) 足以領人得救恩
5) 要求一個回應:接受或拒絕
特殊啟示通過神的道 (話語)向人顯明神
o 活的道 (話語)──耶穌基督
o 書面的道 (話語)──聖經
特殊啟示包含神的道 (話語)的兩個方面:
1) 耶穌基督──有位格的,活的啟示
(約 1:14,18;約14:8- 9;來1:1-3)。
2) 聖經──文字上的教訓,書面的啟示
(提後3:16)
神在聖經的啟示是完全的(猶 3)。
*神對人的啟示是充足的 ── 我們對神對人應有的知識,全部包涵在聖經內,聖經是神對他自身的漸進式啟示,藉書面形式存留給人。 *
2. 默示 ──意思是「神呼出的」(源自神),指神藉著書面形式(成文啟示)存留他對自己(啟示的本體〕的啟示。正統教義所強調的是:
a. 神是來源──是神的話語
b. 人是媒介──作者在聖靈的引導下寫成,但不失去自己的個人風格。(徒27:15,把被聖靈引領比喻為「任風刮去」)
c. 聖靈掌管整個過程(彼後1:20-21)
d. 文字上的啟示──話語是神默示的,不是作者的。(提後3:16)
3. 無誤 ──意思是指聖經在當初從神領受時決無謬誤。此無誤是指在原稿中的文字,非指抄本或譯本,除非後兩者是依據原稿準確無誤地抄寫或繹成的。聖經是無誤的,因聖經是神默示的-因為聖經是神的話語,所以它是毫無錯誤的。若你相信聖經有錯誤,便是說下列兩樣必有一樣成立:
· 聖經不是神的話,或
· 神不說真話
註:「無可指責」本指毫無錯誤;但今日卻被不承認無誤之說的人用指聖經只在論及救恩和信心兩方面無誤,但在人類,歷史,地理,科學等其他方面卻有小錯。如:自由派學者說創 1-11章不是真實的,而只是傳說及神話。這樣的看法貶低了神的話語,以適應自然主義,人文主義的社會觀念。
* 要麼神的所有話語都是對的,不然,就是完全不對的。 *
4. 權柄 ──指聖經本身為神的話語,因此有權力和能力去:
a. 定下一個可信可靠又客觀的絕對真理標準,以衡量其他的一切萬物。
b. 確立人類及教會的正確信仰與正當行為的準則。
c. 作唯一可靠的而能讓人認識神和明白自己屬靈屬性的唯一資料來源。(太7:28-29;太28:18)
* 神話語的權威高於人的傳統、教會的教訓、哲學和個人想法。 *
太 5:43-44 太15:1-9
應當以神的話來衡量所有的傳統、文化習俗和教導。
5. 光照 ──意指「啟發」即聖靈的工作,使信徒不光能明白經文,而且能接納它作為真理。(林前 2:12 -14;弗1:17-19)光照所強調的是:
a. 信徒與基督的關係,包括靈命成熟。
b. 明白、接受、應用神真理的能力。另參路24:45,可4:34。
c. 洞察(深入理解)經文含意的能力。提後2:7
6. 解釋 ──這牽涉到確定聖經原文的意義的問題。我們須先確定經文的正確意義,才能應用其中教訓。作者所說的話是表明甚麼意思?「釋經學」( Hermeneutics)就是釋經原則的學術名稱。(參徒8:30-35)
這些釋經規則或原理經過時間的考驗,為人所承認,在尋求經文的正確意義上可大大的幫助我們。(參本手冊中「 II:系統查經法」之{步驟二:解釋})
7. 系統研經 ──意思是指一種有規律又合邏輯的研經部驟或方式,可幫助我們研讀聖經,確定經文意義,應用其中的真理。系統研經須留意二個方面,即正確的步驟和應用這些步驟的次序。(徒 17:11;提後2:15)
a. 系統研經是什麼:
這只是一個手段(過程)用以達成一個目標:認識、遵行、教導神的話語。
此課程所教導的系統研經法有以下的立場:
1) 我們研經是要應用並分享所發掘到的真理。
2) 我們研經的首要步驟是集中研讀經文本身(經文說的是甚麼?)
3) 我們研經是個人獨立地從聖經歸納教訓的。我們須尋求聖經中的真理,而不是把我們所相信的加諸經文,或將經文未有提及的教訓「讀入」經文。
b. 系統研經不是什麼 :
1) 一個課程,而是一生一世的研讀過程。
2) 一個叫我們省卻努力的方法,而只是一個幫助我們發掘經文真理的工具。
複習
1. 若你不勤奮研讀神的話就去宣講或教導,會產生甚麼後果?
2. 聖靈在研讀聖經的過程扮演甚麼角色?
3. 你對經文的態度與觀點會如何影響你的研經果效?
4. 為什麼在聖經中神啟示的完整性是如此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