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引言

A.神學的實質

o         定義

神學  ──這並不是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名詞;它只表示「研究神的學科」

教義  ──指純正(健康)的教訓

提多書  2  :  1  吩咐說:

「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即教義)。」

因此,神學研究其實就是判定什麼是有關神的純正教訓(教義);這是至關重要的,因為聖經勉勵我們  既要知道神  (瞭解關於神的事), 也要認識神  (親身體驗他)。

耶  9  :  23  -  24

約  17  :  3

腓  3  :  7  -  9

彼後  3  :  18

o         神學的門類

神學研究主要分三類:

聖經神學  ──著重研究全部或單卷聖經或單個聖經作者的關於神的教訓(例如:約翰所講的基督的神性、以弗所書所講的有關教會的事等等)。

系統神學  ──對於所有聖經所教訓的有關神和神作為,著重對它們進行研究,順序排列和相互關聯。

歷史神學  ──著重講論教會在各歷史時期的教義信條(包括正統和異端)。我們將在課程  9  《教會歷史綜覽》中詳論歷史神學。

本課程《聖經教義綜覽》將通過研究聖經在十大主要教義上的教導,提供一套總結性(概要式)的系統聖經神學

*  註:雖然「聖經牧訓」並不要求每個學員完全同意作者在本手冊中闡述的每個立場和結論。但學員必須通過認真研讀聖經教訓而得出自己的結論,確定自己的立場。本書的立場就是這樣得來的。

B.學習方法和目的

o        本課程的學習方法

我們將盡力使用歸納法來學習聖經教義,通過:

◇基本只研讀聖經經文

◇從研讀中歸納出結論

◇順序排列所得的結果

◇嘗試理解發現的含意。但要事先明白:關於神的知識是我們掘之不盡的,而且無論一個神學體系是多麼地規整有序,也不能夠把神局限於其中(完全描述)。

我們的方法將著重於:

◇對經文作正常的字義(實意)解釋

◇明白聖經啟示的漸進性實質(例如:新約是對舊約的完全和補充;倘若沒有舊約,就不能完全明白新約,等等)

◇運用中心(關鍵)經文來建立一套系統聖經神學

o        3 個基本觀念 :

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對神的看法,例如:

◇無神論  ──認為沒有神

◇不可知論  ──認為即使有神,人也無法認識他

◇有神論  (一神論)  ──認為有而且只有一個神

我們對聖經教義的研究是以三個基本的觀念(預設或前提)為基礎的:

1.神存在(創  1  :  1 )

2.神可知(約  17  :  3 )

3.神已藉著耶穌基督和聖經把自己啟示出來;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因而是無誤的和權威的。

來  1  :  1  -  3

提後  3  :  16

約  1  :  18

o        4 個指導方針

關聯  ──我們將研究各教義當中和相互之間的關係,從而找出它們之間正當的關聯(如:基督論與末世論的聯繫)

平衡  ──我們將研究新、舊約的所有主要經文,以確定「神的完整訓誨」,不鑽牛角尖(偏重某教義而忽略其它)

一致  ──我們將努力使所有的中心經文和教義觀念互相諧調(例如:基督的人性與神性)

準確  ──我們將力求做到合乎聖經,一切教導都按經文所說。

o        基督教的 5 條基要信仰

縱觀歷史,正統基督教始終堅信以下幾條基本真理:

1.基督由童貞女所生

2.基督的替死救贖

3.基督的神性

4.聖經為神所默示

5.基督從死裡復活、必將再來

基督教的基礎正是建立於這五條真理之上。

o        一個好的神學生應有的態度

◇願意勤奮研讀神的話

◇承認聖經是神所默示、毫無錯誤和絕對權威的

◇開放的頭腦

◇受教的心

◇倚靠聖靈的光照和他所賜的悟性

◇渴望更完全地認識神,以便更徹底地遵行他的話

◇真誠堅信神必叫人認識他

來  11  :  6  ;代上  28  :  9

o        神學研究的目的

學神學並不只是為了獲得更多有關神的知識,也是為了叫自己的品格和行為更有神的樣式。

對神的正確認識總是引向對神的恰當回應和在生活中的合宜行為。而且,作為牧師,你必須駁斥假教義,所以一定要先曉得什麼是真教義。

多  1  :  9

神學=  帶出正確行為的對神的正確認識  。

西  1  :  9  -  10

神學迫使你決定你對神到底信什麼,真正信多少。

*當我們對神有了正確認識,就處於能被變成神的形象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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