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神學的實質
o 定義
神學 ──這並不是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名詞;它只表示「研究神的學科」
教義 ──指純正(健康)的教訓
提多書 2 : 1 吩咐說:
「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即教義)。」
因此,神學研究其實就是判定什麼是有關神的純正教訓(教義);這是至關重要的,因為聖經勉勵我們 既要知道神 (瞭解關於神的事), 也要認識神 (親身體驗他)。
耶 9 : 23 - 24
約 17 : 3
腓 3 : 7 - 9
彼後 3 : 18
o 神學的門類
神學研究主要分三類:
聖經神學 ──著重研究全部或單卷聖經或單個聖經作者的關於神的教訓(例如:約翰所講的基督的神性、以弗所書所講的有關教會的事等等)。
系統神學 ──對於所有聖經所教訓的有關神和神作為,著重對它們進行研究,順序排列和相互關聯。
歷史神學 ──著重講論教會在各歷史時期的教義信條(包括正統和異端)。我們將在課程 9 《教會歷史綜覽》中詳論歷史神學。
本課程《聖經教義綜覽》將通過研究聖經在十大主要教義上的教導,提供一套總結性(概要式)的系統聖經神學。
* 註:雖然「聖經牧訓」並不要求每個學員完全同意作者在本手冊中闡述的每個立場和結論。但學員必須通過認真研讀聖經教訓而得出自己的結論,確定自己的立場。本書的立場就是這樣得來的。
B.學習方法和目的
o 本課程的學習方法
我們將盡力使用歸納法來學習聖經教義,通過:
◇基本只研讀聖經經文
◇從研讀中歸納出結論
◇順序排列所得的結果
◇嘗試理解發現的含意。但要事先明白:關於神的知識是我們掘之不盡的,而且無論一個神學體系是多麼地規整有序,也不能夠把神局限於其中(完全描述)。
我們的方法將著重於:
◇對經文作正常的字義(實意)解釋
◇明白聖經啟示的漸進性實質(例如:新約是對舊約的完全和補充;倘若沒有舊約,就不能完全明白新約,等等)
◇運用中心(關鍵)經文來建立一套系統聖經神學
o 3 個基本觀念 :
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對神的看法,例如:
◇無神論 ──認為沒有神
◇不可知論 ──認為即使有神,人也無法認識他
◇有神論 (一神論) ──認為有而且只有一個神
我們對聖經教義的研究是以三個基本的觀念(預設或前提)為基礎的:
1.神存在(創 1 : 1 )
2.神可知(約 17 : 3 )
3.神已藉著耶穌基督和聖經把自己啟示出來;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因而是無誤的和權威的。
來 1 : 1 - 3
提後 3 : 16
約 1 : 18
o 4 個指導方針
關聯 ──我們將研究各教義當中和相互之間的關係,從而找出它們之間正當的關聯(如:基督論與末世論的聯繫)
平衡 ──我們將研究新、舊約的所有主要經文,以確定「神的完整訓誨」,不鑽牛角尖(偏重某教義而忽略其它)
一致 ──我們將努力使所有的中心經文和教義觀念互相諧調(例如:基督的人性與神性)
準確 ──我們將力求做到合乎聖經,一切教導都按經文所說。
o 基督教的 5 條基要信仰
縱觀歷史,正統基督教始終堅信以下幾條基本真理:
1.基督由童貞女所生
2.基督的替死救贖
3.基督的神性
4.聖經為神所默示
5.基督從死裡復活、必將再來
基督教的基礎正是建立於這五條真理之上。
o 一個好的神學生應有的態度
◇願意勤奮研讀神的話
◇承認聖經是神所默示、毫無錯誤和絕對權威的
◇開放的頭腦
◇受教的心
◇倚靠聖靈的光照和他所賜的悟性
◇渴望更完全地認識神,以便更徹底地遵行他的話
◇真誠堅信神必叫人認識他
來 11 : 6 ;代上 28 : 9
o 神學研究的目的
學神學並不只是為了獲得更多有關神的知識,也是為了叫自己的品格和行為更有神的樣式。
對神的正確認識總是引向對神的恰當回應和在生活中的合宜行為。而且,作為牧師,你必須駁斥假教義,所以一定要先曉得什麼是真教義。
多 1 : 9
神學= 帶出正確行為的對神的正確認識 。
西 1 : 9 - 10
神學迫使你決定你對神到底信什麼,真正信多少。
*當我們對神有了正確認識,就處於能被變成神的形象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