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本

如何處理家庭難題?

 化冰問題

組長可任由組員盡情分享他們所面對和掙扎的困難,遇到有特別困難的,可請組員一起為他(們)代禱,彼此學習包紮及醫治。

 查經(創十六  1-13)

1. 亞伯蘭一家要面對之難題,在當時來說是十分嚴重的, 因後代──特別是兒子的來臨,猶太人認為是神祝福的表示,沒有子女乃咒詛的表示。這與中國古代那種「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觀念十分相近。古代女子若不能出嫁(參士十一31、34-40),或是出嫁了不能生育(參撒下六23),均被視為奇恥大辱。

(a)亞伯蘭妻子撒萊的解決方法:讓自己的使女夏甲與丈夫同房,目的是要得著孩子。

明顯地,這建議有違神設立婚姻之目的。神的原則是「夫妻二人要成為一體」(創二  24-25),而不是三人,乃是一男一女。其次,這建議亦充分反映出他們夫婦對神缺乏信心,因為神清楚應許亞伯蘭必有後裔,且要多如天上的星,地上的沙,神更強調「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創十五4;十七15-16)。許多時候,我們或許都會與亞伯蘭夫婦一樣,但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走在神的前頭,結果吃苦的是自己及一家。

(b)亞伯蘭聽到妻子的建議後,不假思索就全套接納,娶了夏甲為妾,目的就是要傳宗接代。他的決定是短視的,不顧將來;只顧自己理想及期望,不顧神的心意;只顧果效,不顧關係。以人意代替神意,肯定得不著神的祝福。

2. 自從亞伯蘭收了二奶後(縱使是妻子的意思及鼓勵),大婆二奶之間常因醋意而關係日劣。自從懷了孕,夏甲便小看撒萊,不尊重她,自以為了不起。撒萊不高興,向丈夫投訴。亞伯蘭就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於是采報復心態,苦待夏甲,找她出氣,以她作發洩對象,結果夏甲要離家出走,家庭破裂從此起。

然而,這樣的處理方法只會令彼此更不快樂,仇恨更多。日後阿拉伯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仇恨,亦可能與此有關,因以實瑪利與夏甲二母子在以撒出生後被逐,成了阿拉伯人之始祖。一個家不以神為主,不重關係,只重後代、繼承、遺產、名分等,豈會有不爭不鬧之理?

3. 撒萊一開始已經作錯了決定,讓自己的使女作丈夫的妾侍。後來一錯再錯,因妾懷孕小看她以致報復,後來更趕了她們母子出去(創廿一8-21),種下日後民族之間的仇恨。其實,撒萊可以愛待她們,縱使搬開不同住,仍可待她們如家人一樣,和睦共處。至於處理方法,大家可以坐下來,分析各種利弊,提出可行方法,讓撒萊參與決定,這樣亦能消去夏甲母子的仇恨心理。此外,無論選擇如何,亞伯蘭夫婦應盡量使夏甲母子生活無後顧之憂,多加照顧。愛,是和睦共處最重要的秘訣。

4. 縱使人失信,但神從不失信,他照顧孤兒寡婦的需要。他聽見夏甲的苦情(「以實瑪利」的意思就是「神聽見」),給她應許,使其後裔繁多,不可勝數,又應許要使他的國成為大國。連夏甲也認識到,神乃「看顧人的耶和華」。

5. 亞伯蘭一家用錯誤的方法處理家庭糾紛的主要原因是:

(a)自我中心:對自己的感受過分敏感,而不敏感別人的感受;只看到自己的需要,而看不到別人的需要。當妻妾產生衝突後,做丈夫的沒有扮演調和的角色,反而縱容甚至豉勵她們互相傷害。

(b)錯誤人生價值觀:看生兒育女比夫婦感情、神的教導和生命見證更為重要,視果效比關係更重要。

(c)不饒恕:用報復回應彼此傷害。這樣,仇恨便會永無止境。從撒萊及夏甲之間的問題,我們便會瞭解到阿拉伯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仇恨為何這樣深!

(d)一家之主不是神:有了問題,不用神的原則及方法去解決,乃用人的血氣去處理。

(e)亞伯蘭逃避責任:家中一家之主沒有負起屬靈領袖責任,沒有帶領家人親近神,家中祭壇沒有被建立起來。

6.-7.是回應及應用問題,組長可以鼓勵組員盡量分享他們的心得,然後彼此為各人家中的難題禱告,互相包紮、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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