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活在順服中

一、引言

我想起上星期去參觀中國一間教會,那裡地方很小,卻坐了三百人,他們根本不是坐,而是縮。那些橫頭凳非常窄,全部坐滿了人,當時我好感動。

有一日,吃晚飯的時候,我的兒女突然間齊聲抗議有菜沒有肉吃,抗議爸爸媽媽逼他們吃菜,而他們不想吃那麼多菜,只想多吃肉。到底他們在那兒學回來的呢?我突然間想起電視新聞整天播放有人舉起一支、二支的橫額大聲抗議。他們全部學會,終於在家裡開始向父母宣戰。這個世代是一個充滿著反叛的世代。到底反叛從那兒學回來的呢?我記得在中國的時候,他們叫我們不要迷信基督教,說基督教是奴化人民思想的帝國主義工具。但另一方面,我記得那時有一句說話,就是不愛爸爸、不愛媽媽,只愛國家。我覺得很奇怪,一方面我們要去反叛,要革命,但另一方面,他們卻要求人民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這種耳濡目染,或說一種這樣的教導,令到現代的青年人將他們的行動報應在自己身上。第二方面,在民主社會裡,主張民主,主張人權,我們都學習了很多這些反叛的思想。

昨天我和兩個兒女到九龍公園參觀一個叫「一齊來認識法律」的活動。他們雖然只是八歲的小孩子,但已經很清楚知道自己有什麼人權,不但知道在學校內可以集會,可以有自由,及學生可以公開評論學校施政的問題,他回到家也要講民主、講理論。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不能強迫他們吃菜,而要和他們理論,告訴他們不吃菜會是他們的損害,結果最近他們很少抗議。當我們夾菜給他們時,他們會自動自覺去吃。

二、順命的兒女

我們從大眾傳媒、從新聞、從社會的現實生活裡慢慢發現,在一個強調人權及民主的社會裡,今日的世代變成一個越來越叛逆的世代。而在這個叛逆的世代當中,神要求我們做什麼呢?神到底要求我們怎樣去生活呢?只有兩個字  ——  就是順服!這和我們今天世人的思想可說是倒行逆施、完全相反。第一,做兒女的去順服父母,「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這條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  3 )。這一段經文特別針對為人兒女而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面聽從父母,這個是理所當然的。

有一次我在一個老人聚會內跟幾位老人家傾談,他們說現在這個世代,父母照顧子女是應該的,兒女照顧父母就別指望了。這一句話,剛剛在幾日前令我有一種深刻的感受,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家,因為要照顧一個患癌症的阿婆,以致住在一個很簡陋的帆布床裡。這位老人家在上星期因為心臟病過身了。她過身後,我才知道她有四個子女,而這麼多年來這四個子女從沒有探望過她,也沒有給過一毛錢給她。在她去世的時候,他們就來了,做什麼呢?不是去辦理她的身後事,不是去看看有什麼他們需要做,而是一到後,就上床翻東西,尋找還有那些東西是值錢的。她剩下多少東西?只有一個床位,我心裡有很深的感觸,在我過去牧會的經歷裡,我感覺到「孝敬父母」這條誡命在今日破裂的家庭裡已是愈來愈困難。

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兩次事件,有一間教會的一位執事,他的父母在台灣退休後,賣了所有台灣的產業,然後搬到美國和他們一起住。一段時間後,他們發覺彼此間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有一晚,這位執事把父母的行理全收拾在一起,然後對父母下逐客令。深夜十二點半的時間,叫父母走。這對父母去到一個加油亭的時候,打電話給我們,我們就接了他們在家中住了一晚。那晚雖然已是一點多了,但我感到很不安,於是去了那執事家裡和他理論。他訴說了所有父母不是的地方,說他九歲時到台灣讀書,父母不理他,把他放在親戚那兒,一直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甚至他剛剛出世的女兒死了,父母連孫女的喪禮也沒有參加。我對他說很同情他的遭遇,如果我是他,我心裡也會很激忿,但我也提醒他,這樣的做法,和聖經所說的倒行逆施。他可以選擇一些更好的解決方法處理這件事。結果,當我說完後,他對我下逐客令。我告訴他,如果他對著神也是這樣,我不會多留一分鐘在他的家內,說完我就走了。

另一次很傷感的經歷,也是我在美國牧會的時候,有一位六十多歲的大陸新移民,在團契後,他拿著一封信給我看,那是他唯一的兒子寫給他的信,他的兒子三十多歲了,告訴爸爸現在國內的經濟不好,生活很困難,而且孫子讀書也可能會有問題,並請父親申請他們到美國。於是我問他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怎知他卻把那封信撕到粉碎,丟在地下。

我於是問他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他那麼激忿?終於這位老人家含著眼淚將他自己痛苦的經歷說出來。在一九六八年文革期間,有一日,公安局叫了他去到一個小房間內問話,到小房間後,在一張很大的紙上已事先列出了一大段的東西,某某人,你有沒有批評過政府?你有沒有批評過毛主席?你有沒有說過這些?你有沒有說過那些?你有沒有批評過黨?你有沒有說過國家這樣、那樣?這位老人家說當時死也不認,連續幾次說沒有。公安馬上叫了一個十多歲的少年人出來,這個人你認識不認識?他當時整個人呆了,這個是誰呢?是他的兒子,公安就問他的兒子,他曾在家裡有沒有說過以上列出的話?他的兒子說全部都有。於是從那時候開始,他開始被  抓  去坐監,然後就去勞改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

十多年的勞改生活令到他兩隻腳的骨退化,走路也有困難。中國大陸開放以後,八十年代,有一些宣教士及朋友去探望他,然後透過一位宣教士,將這位老伯移民到了美國。當他移民後,他的兒子就希望爸爸可申請他到美國,這一位老伯當時說,他已經沒有了這個兒子。他聽完我講饒恕,雖然知道是好,但如果我是他,我能不能饒恕這樣的兒子呢?我當時不懂得怎樣回答。我知道講饒恕很容易,但要真正饒恕真是很困難。一段很長的時間後,我再次見到他,我有一種感動要同他分享我自己的經歷。我告訴他我的父母在大陸時如何被人對待;我的媽媽是如何死;但當大陸開放的時候,我準備回去,卻不會對這一批曾經鬥過我媽媽的人去討債。我以前不可能會這樣想的,但是現在我已經決定這樣作,因為在基督裡面,我們是可以做得到。

我回來香港的第二年,我感謝主給了我一個機會,我看見那些曾經清算過和鬥過我媽媽的人,在那時候,我能夠很坦白對他們說,耶穌基督愛他們,然後我勸他們信主。我說我瞭解他們當時的經歷、立埸和難處。我也告訴他們,在基督裡面神叫我們去饒恕。我曾經寫了一封信給那位老伯,我聽說他已經信了主。那件事解決了沒有,我並不知道。他的兒子是否仍在大陸,我也不知道。在今日的世界裡,有一些人是不值得人去孝順,有些父親醉酒,賭錢,嫖妓,完全不負家庭的責任;有些母親可能有外遇,或只是忙著去打麻將,忙著去賭,去借高利貸,經常將家庭陷在一個困境裡。如果我們的父母是這樣,我們可能會感到他們不值得去孝順、尊敬和聽從。

但是主吩咐我們兩件事。第一,你們要在主裡面去聽從父母。當父母的吩咐和聖經原則有衝突的時候,例如:父母要求你嫁給一個有錢人,但是你們完全沒有感情;父母要求你為了移民去結婚;父母要求你用犯法的手段去牟利,去拜偶像。面對這些衝突的時候,我們服從神,不服從人是應該的。但是當父母對我們的吩咐和要求,沒有違背聖經的時候,我們是需要去聽從父母的。我們在事業的抉擇、婚姻的抉擇、戀愛的抉擇、升學的抉擇上,有否徵詢過父母的意見呢?我個人的立場是,如果父母反對那些未成年的子女受洗,我會勸這位肢體暫時不要接受洗禮,因為這是一個見證,除非是父母答應讓他去接受洗禮,否則教會不能夠接受。但當我們已是成年人,我覺得我們應該有自己的抉擇,在一些瑣碎的事上,我們不一定要去徵求父母的意見,特別當你知道父母可能會反對。不過,當我們是抱著使命感去作見證時,我絕對相信神會答應我們的請求,去預備父母的心。

有一對弟兄等了八年的時間,就是等父母點頭讓他們去接受洗禮。結果他父母從極端反對,慢慢經過八年,神軟化了他們的心,他的媽媽最後說,他們已經長大,於是讓他們自己作決定。媽媽不反對,跟著爸爸也不反對。終於他們接受洗禮,雖然父親沒有出席洗禮聚會,只有媽媽來,但是在他們的心裡,已經深深感受到神的帶領。這是我們做子女應該做的一個責任。第二件事,神要求我們的,就是要孝敬父母,使我們得福,在世長壽。因為這條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世界上有兩個國家屢次遭遇外憂內患,但是仍然屹立不動,神仍然眷顧他們。這兩個國家,一個是中國,另一個是猶太。中國經歷過三度亡國,第一次是在五胡亂華的時候,第二次是在元代被蒙古人佔領的時候,第三次是清代被滿族人統治的時候。但是,雖經三度亡國,中國並沒有滅亡,外族人反而被同化了,以致溶合在中國文化當中。以色列曾經亡國二千五百年,但神保守他們,他們在一九四八年復國,為什麼呢?一方面是神的應許。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特別強調孝道的只有兩個國家,就是以色列和中國。聖經要求我們要孝敬父母,什麼是「孝」呢?中國古人的教導是值得我們思想的  ——  大孝至親,其次忽肉,其下能養。原來孝不單只是供養他們的需要,這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提摩太前書五章  8  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這段經文清楚講到,人如果不看顧自己的親屬,根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更加不好。如果不看顧家裡面的人,就更加是這樣了。在這個世代裡,父母有經濟上的需要,有肉體上的需要,有各方面的需要,我們對他們的照顧是義不容辭的。那麼,是不是供養他們便足夠呢?不是的,我們更不可以羞辱他們。

很多時候,我們的行為令到他們心痛,特別當我們犯罪、婚姻破裂、死亡的時候,更會令到他們痛不欲生。我們羞辱了他們,使他們感到沒臉去見人。一位十五歲的女學生服藥自殺,當她死了後,最傷心的是誰呢?絕對是那些最愛她的人。最近有一位弟兄為家庭問題而自殺,我去醫院探望他的時候,他剛洗完胃,很虛弱。我問他為何作傻事,他說控制不了。我接著問他知否這樣作傷害了誰?若是為那些憎恨你的人、那些你不喜歡的人而去自殺,那些恨你的人是不會受到傷害的。最受傷害的是誰呢?我說很想打電話把此事告訴他的姐姐。他馬上哀求說千萬不好,因為這個姐姐最疼他,他不想令她傷心難過。我接著對他說,如果你死了,你有沒有想到你姐姐的感受會是怎樣?

很多時候,我們不顧一切的尋死,這不僅傷害了自己,更傷害了愛我們的人。我們的婚姻破裂,最痛心的人是誰呢?就是那些最疼愛我們的人。三個多月前,在美國愛奧華州大學發生了一件慘劇,一位中國留學生盧江因其論文拿不到獎學金,而獎學金給另一個同學拿到了,他心裡憤憤不平,滿是怨恨。獎學金只有二千五百元美金,而盧江的銀行存款有二萬多元美金。他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虛榮心、為了面子,他恨透了那位不給他獎學金的教授,結果他就將四個教授打死,接著又把一位拿了獎學金的同學打死,最後他自殺身亡。被他打死的人中,有一位是學校的副校長,是一個很好的基督徒。他的兄弟寫了一封信給盧江的父母,我看完這封信的時候,心裡受了很大的衝擊。

原文如下:「致盧江的家人,我們剛剛經歷了一個突然又巨大的悲痛,就是在我們的姐姐正值一生最光輝的時候,我們失去了她。我們為姐姐感到非常的驕傲,她有很大的影響力,她受到她所接觸的每一個人尊敬及熱愛,包括她的家人、鄰舍,同事、學生、朋友、親屬,以及各國學術界。我們一家人從遠離愛奧華州的各地來到這兒,不但和姐姐眾多的朋友們共同承受我們的悲痛,同時也一齊去分享姐姐在世的時候,為我們留下美好的回憶。當我們在悲傷同回憶中相聚的時候,我們突然也想到你們  ——  盧江的家人,並為你們祈禱,因為我們知道,你們在這時刻也是多麼的悲痛,你們在這個周未,也都一定處於震驚同悲傷當中。我的姐姐生前信奉愛及仁慈的主,我們在你們悲痛的時候,將這封信寫給你們,同你們一齊祈禱,及互愛。在這痛苦的時刻,我的姐姐希望我們大家都充滿著同情、寬恕及愛。我們知道,在這個時候,比我們更加悲傷的,是你們一家人。請你們理解,我們願意同你們共同承受這種悲痛,這樣,我們就能從中得到安慰及支持。」我看完這封信後,深深感到父母對子女的愛,若子女發生事故,父母是何等的悲痛!另一方面,我也看到基督徒與不信的人最大的分別,就是饒恕。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

無論我們的父母是值得孝敬,或不值得孝敬;是好人,或非好人,神都吩咐我們要在主裡面聽從他們和孝敬他們。我們的父母包括我們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當我們信了主的時候,夫妻二人不再是二個人,乃是二人成為一體。我的外父也就是我的爸爸,我的外母也就是我的媽媽,我的爸爸也就是我妻子的爸爸。在今日這個世代裡面,我盼望我們能夠以使命感來面對我們的父母、公公婆婆和岳父岳母。如果我們不能帶他們信主,我們首先就要檢討自己,到底我們某些行為是否絆倒了他們,使他們不信主呢?如果我們是用行動去開始,我絕對相信縱是鐵,有一日也會被熔化。

我很感謝主,到現在為止,祂沒有讓我感到終身遺憾來渡過我的一生。我是一個反叛的兒子,在眾多子女中,我是最反叛的一個。當我從大陸偷渡來香港後,我與爸爸的關係十分差。因為很多東西我不瞭解,很多時候我將一些責任推在他身上,我認為媽媽的死是因他的緣故。另一方面,他把很大的期望放在我身上,壓著我。結果大陸十幾年的教育使我到香港後,和爸爸相處十分困難。很多時候,因為自我,我堅持我的,他堅持他的,於是演變成了水火不容。我爸爸試過有幾次拿著菜刀來追我,我也試過用擔挑想打他。我好感謝主,如果不是神拯救了我,我在這個家裡可能成為一個罪魁禍首,我可能把爸爸殺死。如果不是神拯救了我,我一生一世都可能活在遺憾裡。直至我信了主,我深深懊悔我曾在爸爸身上所做的一切。後來,我向他認錯,請他寬恕我。在我信主約九個月後,我的爸爸在一次家庭聚會裡,真真正正的流淚悔改。我看到他的生命有很大的改變,而這個家也改變了。在他信主後約一年多的時間,他便離開了這個世界。在這一段時間裡,神給我有機會去服侍他。

三、順命的父母

我希望我們把握現今的機會,去服侍和回報我們的父母,向主還債,作順命的兒女。另一方面,我們也要作順從的父母,以弗所書六章  4  節,「你們作父親的(或者作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要照著主的教訓及警誡養育他們。」聖經不是單方面要兒女去孝敬和順從父母,同時也要求父母要順從神,按著神的心意去養育和教訓兒女。到底怎樣父母會惹了兒女的氣呢?令他們不開心呢?在我過去的經歷裡,我發覺有幾方面是父母特別容易犯的,也會令子女很不開心的。第一,雙重標準。如果我們要求兒子是一套,要求女兒是另外一套。他們會不服氣。第二,我們不能夠以身作則。為何我們只是要求子女,而不要求自己呢?我們要求子女要有禮貌,我們本身有沒有禮貌呢?我們要求子女彼此相愛,我們對家人是不是彼此相愛呢?我們要求子女孝順父母,我們是不是孝順父母呢?我們必須檢討自己。第三,我們只是責罵,不去鼓勵。我們必須要有平衡,當他們做得對時,我們要多加鼓勵和讚賞。若他們做得不對時,我們便要管教。第四,前後不一致。爸爸說做,媽媽說不可以做,不同的聲音會令兒女不知道聽誰說才對。很多時候小孩子便做了外交家,爸爸罵的時候便走去媽媽那兒訴苦,媽媽罵的時候便走去爸爸那兒訴苦,他們更找了一條出路,就是在當中去攪擾,令到夫妻兩人也不和。我們要學習,當爸爸在管教時,媽媽對小孩子說,爸爸要你們做什麼,為何你不聽?而媽媽在管教時,爸爸一定要說,媽媽要你做什麼,還不做?夫妻一定要同聲同氣,若是錯了,便關著房門談好了,面對孩子的時候,誰講錯了誰便認錯。當我發現妻子罵兒女可能罵錯了的時候,我就會請她入房間裡,跟她解釋,然後出去向小孩子道歉,說對不起,我弄錯了。如果我管教錯了,妻子也會告訴我,我會公開向小孩子道歉。第五,父母不履行諾言。若我答應了兒女做某事,無論我多麼累,我也一定要做,寧願不去睡覺。若我答應了帶兒女到某地方,無論多忙也一定要去。曾有幾次,因為有些突發的事而不能離開,那麼我要向他們請假,另約日期再去。第六,不瞭解或忽略子女的需要。我們需要多和子女傾談,知道他們的需要。第七,將自己的子女和別人的子女比較。很多父母喜歡將自己的子女和別人的相比,常常會令到子女自暴自棄,受到嚴重傷害。當父母整天去比較時,子女就會不喜歡,也會不尊重父母了。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挖苦自己的小孩子,反而要多方面去尊重他們的感受,安慰他們,鼓勵他們:你不必同人比,總之你努力做到最好便可以了。

到底今日做父母的,是不是都對子女千依百順呢?聖經有一個很平衡的看法,「總要照著主的教訓及警誡去養育他們。」神叫我們要管教子女。根據統計,美國有八成以上的少年罪犯都是家中的老大,沒人管教。願我們一起去學習,照主的教訓,主的價值觀、人生觀去養育兒女,從小讓他們明白神如何看待我們,及要求我們做一個怎樣的人。唯有這樣,我們才能高枕無憂,不用擔心小孩子將來的前途。

曾有人問我,我對兒女最大的願望是什麼?我對他們有三個願望。第一,我希望他們信主,由小開始信主。第二,我希望他們愛主,學習如何更多的去付出、去愛,不要只做一個不知所謂的信徒。他們讀書成功與否沒有所謂,娶不娶到好的妻子沒有所謂,將來賺錢多少沒有所謂,這些東西都不是最重要,最重要是他們是不是信主,是不是愛主。第三,我希望他們去尋求神的心意,看看神是不是真的帶領他們去全職事奉。若是,我盼望他們順服神,走向全職事奉的道路。

另一方面,神要求我們警誡及養育子女。在子女未作出錯誤的抉擇前,我們要警誡他們。要自小開始培養他們,最緊要的培養他們在各方面學習的興趣。做事的時間,就享受做事;幫助家務,就享受做家務;讀書,就享受讀書,這比他們要拿多少分好。

有人說,「Doing what you like is freedom, but like what you do is joy and happiness」。你做自己喜歡的事,這個是自由,不過好多時候,我們是被迫做那些我們不喜歡的事。我們就是要培養他們享受每一樣他們所做的事。唯有這樣,他們才可以活在快樂及滿足裡。在這個充滿巨大壓力的世代裡,我們應更多培養自己的興趣,把服侍人視作一種享樂。

四、順命的僕人

我們要做順命的僕人,在這個工潮不絕於耳的世代裡,神吩咐我們打工的要怎樣做呢?以弗所書六章  5  至  8  節,「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象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保羅的時代是一個奴隸制度的時代,這群奴隸是心不甘,情不願,是被賣的,他們一生也沒有自由。他們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得到自由,他們信主後,保羅告誡他們,從今以後,不要以為自己得釋放,得自由便不用聽主人的話。保羅吩咐他們要戰兢懼怕,因為他們是信主的奴隸。若不信主的奴隸都順服,信主的奴隸豈不是更加需要順服嗎?不信主的工人都聽從老闆,我們今日信主的工人,豈不是更加需要聽從上司嗎?

在今日這個世代裡,人越來越沒有責任感,越來越懶,按章工作。另一方面,則越來越多呵瘐奉誠的現象,不喜歡腳踏實地工作。若我們也是如此,我們怎可能有好的見證而影響我們的老闆信主呢?當然,我們現在和保羅的時代是有些不同的。若你發覺老闆要求過高,例如經常要求你加班,令你不能參加聚會,家庭生活受到影響,並且影響你和神的關係,我就會勸你不如轉工。你應該考慮,第一,你和神的關係怎樣?第二,你和家人的關係怎樣?第三,才是你的工作。但是另一方面,當我們許了承諾的時候,我們便要遵守諾言,不作一個毀約的人。詩篇說,若我們許了願,答應了別人,我們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反悔。

好久以前,我曾介紹一位姊妹到一間中學教書,後來因大學有一個空缺,她便轉到大學任教。那中學校長致電給我,轉述這位姊妹說她的離職是神的旨意,她心裡十分平安。很可惜,我的心一點也不平安。我聽完後,心裡很難受,也有好大的爭扎,究竟我以後應否再介紹別人工作呢?後來我對那位姊妹說,為何你不考慮清楚才去?她說她考慮了很久,祈禱後她心裡很平安。我則說,你真是平安,但我一點也不平安呢。很多時候,我們很容易忽略了我們在神、在人面前的見證是最重要的。神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忠心做好自己的本分,順服我們肉身的老闆,縱使我們加薪比人少,升職機會比人慢,神也必按著我們所行的得到主的賞賜。究競今日我們要得什麼呢?得主的賞賜,勝過一切。

五、順命的主人

保羅告訴我們,做主人的又怎樣呢?做主人的不要像當時的世人一樣,將奴隸當作貨物一樣亂買。我們信主的人,對僱員也是如此,要象對主忠心的對他們,因為我們和他們一樣,是同有一位主,所以不可以威嚇他們。在我的經驗裡,我發現尊重下屬是帶領他們歸主最容易及最好的辦法。在我教書的時候,我帶領了一個校役信主;在我住的地方,我帶領了一個阿伯信主……。原則很簡單:這些人通常不被人尊重,只要你肯尊重他,關心他的需要,我絕對相信他們會聽福音。你不需要講得那麼詳細,其實他們的心已飛進了你的信仰裡面。當然,他信主後,你要把福音清楚向他解明,否則他會對所信的毫無概念。

最近有一位弟兄和我分享,他說他結出了信主後的第一個果子  ——  他的一個下屬信了主。盼望這樣的情況也可以臨到你們身上。

六、結語

在今日這個世代中,你想不想得福呢?想不想在世長壽呢?想不想得到主的賞賜呢?願我們都做順命的基督徒,做順命的子女,做順命的父母,做順命的僕人和僱員,做順命的上司。

若你沒有順命的子女,我希望你不要難過,耶穌基督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在主裡面:第一,如果見到一位老人家乏人照顧,這是教會的責任,也是我的責任去照顧他們。因為耶穌基督告訴我們,他們就是我們的父母。第二,如果我們沒有好的爸爸媽媽,又怎樣呢?耶穌基督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祂絕對不會撇下你們成為孤兒,因祂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祂的子女,神絕對不容許任何一個孤兒存在教會裡,祂希望我們是一個家,我們一齊去承擔這個家的責任。

我們一起低頭祈禱:

「主耶穌,我求禰從今日開始,將我們裡面叛逆的靈拿走,主啊,釋放我們,叫我們回到家後,能夠聽從父母。主,我們知道,我們真正去孝順他們的機會不多。主啊,我們願意,但我們做不到,求禰親自加添足夠的力量,讓我們能做到。幫助我們將過去一切的恩恩怨怨全部忘記,讓我們知道,有時候他們所做的他們也都不知道,讓我們能夠容納他們不同的意見,容納他們不同的表達方式,容納他們的軟弱,以至我們更加懂得去愛他們。主耶穌,若我們曾經傷害過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主,求禰賜給我們有勇氣去向他們認錯,從今日開始,帶著這個使命回家,成為一個順命的兒女,以至有一日我們能感化到我們的父母去歸信禰,多謝主的恩典,禰實在是為了我們的好處,叫我們這樣作。我多謝禰。禱告奉靠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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