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I. 七年大災難中的大戰

下面我們將會根據幾處主要舊約經文,來幫助我們明白啟示錄中所提及的大災難中的爭戰。目的是幫助我們對大災難之境況,有一些基礎認識。當中戰事的時間,先後或有不同看法,解釋也可能稍有不同,但大多數人都相信這些事情是大約在這段時間發生。

但以理書 9:27提及敵基督與以色列立盟約。這是敵基督在大災難頭三年半所作的。敵基督之十個聯盟與以色列結盟,在當時來說對雙方都有利益,因為俄羅斯與其盟國,和阿拉伯國家都在同一陣線上對抗以色列。若到敵基督興起時,和阿拉伯國家仍是同一陣線的話,敵基督一定視之為其勢力擴展的威脅。因此便會與以色列同盟,抑制俄羅斯,阿拉伯的勢力便得擴展。敵基督另外一個目的,很可能是伺機佔領巴勒斯坦這個軍事重地。

末世大災難期將有下面三個大勢力,是與敵基督聯盟國為敵的,就是北方,南方,和東方。我們就根據經文來研究,這三大勢力可能是指什麼:

 A.  北方王

這是根據但以理書 11:40-45之記載「北方王必用戰車,馬兵,和許多戰船,勢如暴風來攻擊他」。「北方王」早於但以理書 11:36以前多次提及,是指古代之敘利亞統治者西流基。但既然現今攻擊的對象是敵基督,因此不再可能是敘利亞的王。這北方王在很多學者看來,都指跟以西結書 38章所提及的歌革。因為他是以色列北方一帶民族的王。

我們就看以西結書 38:2「人子 ,你要面向瑪各地的歌革,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羅施」一名在發音方面很似俄羅斯(Rosh←Russia),也有學者認為「米設」就是莫斯科,而「土巴」就是 Tobolsk。在蘇聯未解體之前,俄羅斯還沒有那麼特出,但自從蘇聯解體之後,俄羅斯便成為世界的一個新的焦點,再者俄羅斯的位置是在以色列之北部。更有聖經學者指出莫斯科正是在以色列之正北的位置,故此,北方王勢力乃是指俄羅斯。所以在末世七年的大災難中的北方王,是指俄羅斯之勢力是有可能的。

但有其它的聖經學者有另外的一個看法,他們認為這種方法解釋「羅施」是有點問題。因為學者們認為聖經其它地方都沒有提及「羅施」,而同時提及的國家或者民族都是挪亞的後裔:瑪各、歌蔑、米設、土巴都是雅弗之子,而陀迦瑪是雅弗之孫,歌蔑之子 (創 10:32)。所以有學者都認為「羅施」在這裡不是一個專有名詞,乃是一形容詞,按 Rosh本身是「頭」的意思。就變了歌革是米設和土巴的王 (chief prince),這譯法為 NIV英文譯本所採用。

但雖然「羅施」不一定是指俄羅斯,我們發覺所提及的民族都是聚居於現今土耳其。自從蘇聯解體後俄羅斯之勢力是最受注目, 在軍事上他們也是最為強大。雖然現在俄羅斯在經濟上是有困難,但是軍事上他們的影響是不可忽略的。而且,現今在俄羅斯中的共黨勢力是仍然存在的,所以將來北王之勢力同盟,仍然可能是以俄羅斯為主,領導土耳其等民來攻打以色列。

除此以外,我們也得考慮到當日的北方王是敘利亞 (但 11:1-35)。現今的敘利亞並不是一個軍事強國,但在以後的日子敘利亞會否被興起來成為北方王?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聖經裡並沒有很清楚的講明北方王就是俄羅斯。無論如何,有一件事是肯定,就是在末世七年的大災難期間,以色列必會受到由北方而來的強大軍事勢力的攻擊。

 B.  南方王

這稱號也是來自但以理書 11:40,「到末了,南方王要與他 (敵基督)交戰」。由於這南方王同時跟北方王提及,所以我們可以估計這兩王是同盟要攻打敵基督和以色列。南方王在但以理書上文一直都是指埃及的統治者多利買,而埃及又的確在聖經中常以南方之地來統稱。所以大部份學者都同意這南方勢力的主腦是埃及,會帶領北非和阿拉伯國家來攻擊以色列。

 C.  東方王

啟示錄 16:12曾提及伯拉大河要乾涸,讓東方諸王過河。我們不能肯定是那些國家。波斯--現今之伊朗有份是意料中事,中國可能也有份。

 D.  大戰開始

哈米吉多頓大戰可能是由下面北方王攻打以色列為導火線。北方王 (俄羅斯?)野心之大,人所共知。在大災難期中,見到以色列似乎是「無城牆無門無關」的地方 (這可能是以色列跟敵基督同盟後,以為有大靠山而在軍備上後退了,又可能俄羅斯根本不把以色列的勢力放在眼內),於是就聯同土耳其、波斯 (伊朗)、北非的利比亞等來攻打以色列,而亞拉伯國家也參與。敵基督見以色列被攻擊,為了保護自己利益和跟以色列盟約的緣故,敵基督便介入戰事。

由於北方王的入侵,觸發敵基督的加入,但以理書 11:40便從這角度,描述戰事和所牽連之戰爭,但以理說「他(敵基督)必進入列國如洪水氾濫」。敵基督會打敗北方來的聯軍,埃及的聯軍,這時候很可能就是敵基督在大災難中期得勢漸漸控制世界的時候。因為他把世上兩大勢力都打敗了。在但以理書 11:42,43記載敵基督揮軍直指東北非,征服埃及、利比亞和古實 (埃塞俄比亞)。

但就在這時候,有攪亂的消息從「東方」和「北方」傳來,於是敵基督就很惱怒的離開北非,在榮美的聖山--就是在耶路撒冷設立他的大本營。這「攪亂消息」是什麼呢?有人指可能是東方的眾王帶著大軍來入侵 (啟 9:16,16:12)。因為敵基督打敗了南北王聯盟,東方諸王便欲向敵基督的世界霸權挑戰。

同時另一個可能性就是本來敵基督與以色列是同盟的,當北方王在前三年半中攻打以色列。敵基督打敗北方王后,見自己勢力已大,便也不再向以色列人守約,同時也攻打以色列。就是但以理書 10:41所說「又必進入那榮美之地--以色列」。這就是跟以色列毀約的時候,然後他繼續揮軍南下打埃及。正戰勝埃及時,以色列作亂,攻擊敵基督留守在以色列的駐防軍。於是敵基督再入以色列,攻打耶路撒冷。將多人殺滅淨盡。這可能正是撒迦利亞書 13:7,8所說:以色列人有三分之二被殺。

看情形這「攪亂的聲音」是指以色列的作亂和東方來的軍隊。按啟示錄 9章,二萬萬兵這場戰役,世上死了三分一人。敵基督把所有敵對他的都打敗,成為世界霸王。他佔領了耶路撒冷,停止了一切祭祀的事,以自己為神,逼害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最後,敵基督會率領各國一同再攻耶路撒冷,這也包括了以西結書 38-39章歌革的聯軍,這就是瑪各歌革之戰。以西結書記載了這場戰事,然而戰爭的內容,以西結也沒有怎樣描寫,只是記載了入侵軍隊,被打敗於以色列的山上 (結 39:2-4)。這是因為神以瘟疫、暴雨、大雹來攻擊他們 (結 38:20-22)。以色列人結果要花七個月來埋葬歌革死亡的軍隊 (結 38:11-16),七年的時間來撿拾剩餘的器械 (以西結書 38:8-10),那時就是他的末日時候。

若我們上述的分析和解釋正確的話,則敵基督與北方王和亞拉伯聯盟之間的戰爭,就是整個連綿戰役的序幕。這次早期的衝突是會在巴勒斯坦地之內發生,因為以西結書 39:4提及歌革之軍會多人死在「以色列的山上」,而哈米吉多頓很可能也就是這場戰爭的一個主要戰地,哈米吉多頓大戰因而得名,但哈米吉多頓大戰是直至敵基督最後在耶路撒冷為主所敗才完結。

但以理書 11:45說敵基督到了他的結局,必無人能助。當敵基督不斷逼害神的選民時,據撒迦利亞書 14:1-3之記載:他們受苦甚大,城被攻取,房屋被搶,婦女被玷污,一半居民被擄去。這情形可能是以色列人在大災難期當中悔改歸向神,不肯向敵基督和獸像下拜,遂引起敵基督之憤怒,率領各國要毀滅以色列。這時神的子民便會求告耶和華神,而神也必聽他的子民的禱告 (亞 13:9)。耶和華出去替他們爭戰,像從前一樣 (亞 14:3)。這是指神昔日怎樣為以色列打敗迦南諸王並攻擊他們的人,今日神同樣要替以色列打仗。因為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大衛的國度必要成立,亞伯拉罕之約必要實現,以色列必不會全部被滅,他們一回轉神就按應許拯救他們。

就當猶太人絕望,敵基督似乎得勢的時候,以色列求告神。根據約珥書 3:2-12:那時敵基督大軍聚集於約沙法谷,即耶路撒冷及橄欖山之間的汲侖谷。這時主就率領天軍並眾聖徒臨於欖橄山 (主以前在此升天,末後再來時必降臨在此山)。此時,橄欖山會從東至西裂開,「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亞 14:4),被圍困之以色列人便得逃跑。

其實以色列會悔改和求告神,也是神的恩典,因為神要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悔改(珥 2:38;亞 12:9-10)。這是新約神給他們的應許。

神便會攻打敵基督的軍隊「他們兩腳站立的時候,肉必消沒,眼在眶中乾癟,舌在口中潰爛。那日,耶和華必使他們大大擾亂,他們各人彼此揪住,舉手攻擊」(亞 14:12-13)。這正是啟示錄的描寫:主用口中的劍擊打他們,敵基督和假先知被扔入火湖。

末世主再來的次序和小結:

1. 北方的軍隊 (俄羅斯?)與亞拉伯聯軍入侵以色列,敗於敵基督 (頭三年半)。

2.   敵基督毀約 (三年半中)揮軍直陷耶路撒冷。

3.   禁止祭祀。無數信徒和以色列人被殺。

4.   兩見證人傳道。

5.   敵基督南下入侵埃及、北非。

6.        猶太人擊打敵基督駐防軍。敵基督再攻耶路撒冷,殺三分二人口。

(東方二萬萬大軍也為敵基督所敗?或這東方大軍前來攻打以色列時,被基督所滅)?

7.        敵基督大軍聚集於約沙法谷,基督從天降臨於橄欖山,敵基督大敗。

8.   基督降臨在地上,建立他千禧年的國度。

 II. 大災難後千禧年前之間所發生的情形

根據但以理書 12:11-12我們發現大災難後似乎很可能有一段時間才是千禧年的發生。經文如此說:「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 1,290日。等到 1,335日的,那人便為有福」。

我們知道敵基督毀約是在一七之半,而三年半的日期是1,260日。那麼第 11節所提及的 1,290日比三年半多了 30日,換言之,基督再來,敵基督被擒之後還有 30日。不單如此,若以1,335日來計,大災難後 75日,人才可以享福,這表示大災難後主降臨後可能需要 75日,千禧年才到。

有人估計頭 30日 (以 1,290日來算)很可能是主用來審判猶太人和外邦人,對猶太人的審判很可能是指耶路撒冷,以色列以外的猶太人,因為在國內的猶太人都於基督再來前悔改 (羅馬書 11:26所說的「以色列全家都必得救」),散居各地而沒有歸回以色列的猶太人,會因不信而受罰,不得入「以色列地」,在將來神的千禧年中無份。這是麥恩來 (Leon Wood)根據以西結書 20:33-38之解釋(聖經與來世事件 168頁起)。

另一種審判就是對外邦人的審判,這是根據太 25:31-46「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在這個審判當中,審判的規格是「怎樣對待基督之弟兄」,這是指在大災難期,猶太人受敵基督的逼害,當時的外邦人怎樣對待猶太人,會影響他們能否入神的國度。這並不表示因行為而得救,乃是在大災難期中仍然肯扶助猶太人的,必定是已經相信神,認定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才會這樣冒得罪敵基督的危險,來幫助受逼害的猶太人。他的行動表明他是一個相信神的人,這些外邦人可以進入神的國度,就是千禧年國。不信的外邦人的結果是永死!這解釋為「時代派」所接納的。

大災難後千禧年前之間,除了上述兩個審判之外,殉道者的復活,舊約信徒的復活也在這時候。我們知道舊約信徒會復活是根據但以理 12:2,13兩節提及「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而 12:13則說但以理到了末期會「起來享受福份」。從上下文來看,這復活是在大災難之後,所以估計是在這段時間發生 (75日內)。

我們解決了多餘 75日中的 30日,另外的45日呢?麥恩來(Wood)推測這段時間是建立主的國度所需的時間。這包括組織、委任,劃定疆界等事。而信徒殉道者的復活,魔鬼受捆綁全都在這 45日內發生。所以頭 30日是審判,後 45日是國度建立的預備。

要注意的事,上述是一種解釋的可能性,我們不能說必定如此發生,而且時間上的問題都是估計而已!

 III. 千禧年必會應驗的證明

千禧年若不應驗,那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便落空,那神豈不是說謊,這樣問題就大了。千禧年的應驗不只是在啟示錄 20章曾提過六次而已,千禧年的應驗是根據神給以色列的應許:與亞伯拉罕、大衛所立的約。

 A.  亞伯拉罕之約 創 12,13,15,17章

 1.       立約的應許   (內容)

 a. 神應許賜一塊土地給以色列人 (創 13:7;15:18-21;17:8)

根據創   15:18-21這塊地是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就是在所羅門王的時代,他們從未得到這整塊神所應許的土地。許多聖經學者都認為,這是要應驗在千禧年的時候,不然神的應許便落空了。

  b.   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

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是要從他本身所出的 (以撒)才算 (創 15:4),他的後裔好像是天上的星,地上的塵沙那樣眾多 (創 13:16;15:5)。以色列民族是神的選民,他必須親自保守他的子民,一個國度必須有它的人民、土地及君王。

神應許亞伯拉罕國度必從他而出,君王也必從他而立 (創 17:5-7)。而且神向亞伯拉罕的後裔堅定這約,作為永遠之約 (創 17:7)。神保證他的應許絕不會落空,果然從掃羅開始,神為以色列人成立了一個以王管治的國度。

神後來又再與大衛王立約 (撒下 7:12-17)。神應許堅定大衛的家,他的國及他的國位直到永遠。神應許大衛的後裔必接續他的國位,神也必堅定他的國直到永遠。大衛的後裔是所羅門。所羅門實在是為神建了聖殿,但他的國位並沒有接續,現今仍沒有大衛的後裔,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以色列國也還沒有得到永遠堅定。除了所羅門之外,馬太福音 1:1清楚地讓我們知道主耶穌是亞伯拉罕及大衛的後裔。主耶穌是要再來作王,整本馬太福音的一個主題重點就是證明耶穌是王,可惜當日以色列人沒有接受主耶穌為王,反而把他釘十字架,大衛的寶座至今仍空著,主再來時,便要坐在這寶座上作王。不然的話,神給大衛的應許便落空了。千禧年的國度便是要應驗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今天以色列是等待著他們的彌賽亞來作王的。

  c.   神應許亞伯拉罕福氣 創 12:2-3

萬民都要因亞伯拉罕的約而得福。主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來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為人預備了救恩。

  2.  立約的性質:完全沒有條件

亞伯拉罕之約的性質是沒有條件,如果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有條件的,那麼以色列人失敗,神取消應許,那神沒有失信;但是如果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毫無條件的,那神使他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得到應驗,便不在乎以色列的好壞,只在乎神自己的信實。既然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無條件的,神必會使以色列得到所應許給他們的地土、國度、君王,這就是千禧年的應驗。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沒有條件,證明如下:

1.   神自己揀選亞伯拉罕,並且要他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不是亞伯拉罕有什麼功勞,品德,配得神的揀選,乃是神在亳無條件下揀選了他。

2.   一個有條件的約,必須得由雙方同意其條件,然後一同立約,但神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是完全由神來作出一切的決定,亞伯拉罕完全處於一個被動的地位上。最主要的證明乃在創 15:12-21,當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只有神自己從那些肉塊中經過,亞伯拉罕是在沉睡中 (創 15:12)。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一個永遠的約 (創 17:7-8;17:13等),所謂永遠的約,便是立約之後,便永不能更改,直到此約完全應驗為止。

3.   有許多人用創 22:18來引證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有條件的,條件是因亞伯拉罕聽從了神的話,若這「聽話」是條件的話,那什麼時候亞伯拉罕或以色列人不聽話,這約便得取消!這個觀念是錯誤的。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早在創 15章,並不在創 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是在立約之後,如果「信」或者「聽從」算是條件的話,那以色列人便老早失去這個約的應許了。以色列在曠野四十年,足夠證明他們在神裡面的背叛、不聽從。但四十年之後,神還是非常信實的把他們帶進迦南地。「信從」、「聽話」不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條件,如果是的話,亞伯拉罕從夏甲生子一事上,他已失敗,應失去得應許的權利,但神仍持守他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4.   申命記 30:3-5神應許招聚以色列民。

被分散的萬民,被趕散到天涯的,耶和華必將他們招聚回來。耶和華必領以色列進入列祖所到之處,所以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他們背逆耶和華。神管教他們,使他們被擄到巴比倫,但神又在七十年之後,把他們帶回迦南地。自從巴比倫興起,以色列被擄,他們便服在外邦勢力之下,雖然至今以色列仍不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們的彌賽亞,他們仍在等待他們心中的彌賽亞來臨。

5.   但以理書 7:13-14 人子駕雲來作王

但以理在夜間看到異象,看到人子 (主耶穌)駕天雲而來,在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主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是卑微地降在馬槽裡,成為受苦的救主,他為世人釘十架、埋葬、第三日復活,升天。但以理書 7:13-14還沒有應驗在主耶穌身上,所以主再來時,在千禧年國度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是必須的,否則神的應許便會落空。

6.   四福音中門徒對國度的觀念

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是把國度帶來給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在羅馬帝國外邦的統治下,正在等待著他們的彌賽亞,來拯救他們脫離外邦的勢力。施浸約翰是耶穌的開路先鋒,他的信息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太 3:2)。耶穌出來開始傳道的時候,他的信息也是一樣 (太 4:17)。在以色列人的心中,他們實在是等待彌賽亞的降臨,但他們必須悔改,主在馬太福音第 10章選召了十二個門徒作使徒,給他權柄,差他們只到以色列家中去宣佈天國近了,叫他們悔改 (太 10:5-6)。如果以色列人當時悔改,神的國度便會臨到他們當中。那當時釘耶穌十字架的可能是羅馬帝國本身,可惜以色列人沒有相信接受耶穌為他們的救主,他們沒有悔改,但在門徒心中,他們是清楚認定,相信耶穌便是他們在等待著的彌賽亞。所以他們才要爭著在主國裡,坐在主的左右邊--左邊和右邊是左丞右相的權力地位 (太 20:21)。主耶穌沒有否定他們的要求,如果來到新約,這個國度是有改變的話,主會改正他們的觀念,但主卻說,坐在主的左右邊是由父所預備的 (太 20:23)。

7.   徒 1:6-7 主升天前國度的觀念沒有改變

到主耶穌完成了救恩,快要升天復活的時候,門徒心裡還掛念著這個國度,所以才問耶穌是否要復興以色列國。如果這個國度已有所改變,好像無千禧年學派的說法,教會已取代了這個國度,那耶穌為什麼不改正門徒的思想?主不但沒有否定他們國度的觀念,反而清楚肯定這個國度必會來臨,不過時候,日期是由父神來決定。現今這個時代,是教會的時代,主因為以色列的拒絕,暫時把他們擱在一邊。等到主完成了現今的教會工作,當教會時代完結後,主必定會恢復 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工作。教會計劃完成後,教會便會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 (帖前 4:13-18),然後在地上便會有七年的大災難 (但 9:24-27)。

這七年的大災難便是神為以色列人所預備第七十個七年的時間,目的是要管教他們,叫他們悔改,信主,然後主再來,毀滅敵基督、假先知和敵對他的列邦列國,建立千禧年的國度。

8.   羅馬書 9-11章清楚地講明以色列是有一個榮耀的將來

羅 11:1神明說沒有棄絕以色列,以色列人的失腳叫天下人豐滿,以色列人豐滿的話,那全世界的人豈不是更加豐盛。羅 11:25-27明說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因為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參賽 59:20)。

9.   主應許門徒榮耀的國度 太 19:28-30;太 24-25章

馬太福音 19:28-30主耶穌親自應許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寶座上,十二個門徒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馬太福音 24:30-31清楚講明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雲降臨的時候,主必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來,招了之後便進行審判。信主的與主進入千禧年國度,那時有兩個女人,取去一個,留下一個;取去那個,不是被提空中與主相遇,乃是取去受審判;正如挪亞的日子,只有挪亞一家八口留在地上,其它的人都被取去受審判,留下的那一個要與主進入千禧年國度。另外一個比喻便是十個童女的比喻,愚拙的被取去受審判,聰明的 (信主的)與主進入千禧年國度中 (與新郎進去坐席,太 25:10)。

10.  神應許聖靈使以色列人悔改,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中

以色列這樣硬心,怎會悔改呢?受苦是準備他們悔改,在七年的大災難中,以色列是要面對敵基督極大的逼害,這是準備他們悔改的心,最終叫他們悔改的是神的恩典、憐憫及應許。神早已藉先知耶利米宣佈他和以色列人所立的新約 (耶 31:31-34;結 36:26-29;37:24-28)。約珥書 2:28-32神應許將他的靈澆灌在以色列人身上,他們悔改,耶和華要賜他們肉心,把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11.  啟示錄 20:4-6明說主要再來作王,信他的要同他一同作王,神的話必要應驗。

 小結:

以上的經文足以證明千禧年國度必須應驗的重要性,如果是按照文字本身的意思來解釋聖經,主再來時,地上設立他的國度,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一千年是必定的事。這個千禧年的應驗,也是神應許的應驗,神是信實可靠的,因為他的應許永不落空。神這樣信實地對待以色列,他也必這樣信實的對待在教會時代中相信他的人。若果以色列人失敗,神便把給他們的應許挪開,以教會來取代神給以色列的應許;那教會若有問題,神應許給我們的救恩,永生,是否也會被其它的東西所取代?絕對不會,神是絕對信實可靠的,他應許給以色列人的國度必不落空,因為神的應許是無條件的。他應許給我們的永生也絕不落空,千禧年的應驗便證明了神的信實可靠。

 IV. 千禧年景況簡介

約翰在啟示錄裡面並沒有告訴我們有關千禧年的景況。約翰在啟示錄第 20章是先把千禧年開始,信徒作王和千禧年末期撒但被釋放後所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有關千禧年 (地上一千年基督為王之王國時期)的事,我們大都是從舊約聖經不同經文中得悉的。下面簡單介紹千禧年的光景:

 A.  千禧年中的國民

誰是千禧年中為基督國度的子民呢?就是那些信耶穌而又經過大災難,仍然活著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以前我們提及在千禧年前,有給不信活著的猶太人和外邦的審判,這些人被審判後,都不得進入基督一千年的國度。所以千禧年國度中,第一批的國民就是大災難後仍然活著的信徒,這些人在千禧年中過著的,仍是地上人的生活。死後復活的信徒不是國民,乃是與基督一同作王。起初可以作王的數目,比地上的國民多。但地上的人會壽命比現今人長,而且生養眾多。因此以後,地上活著的人數會成為大多數。

至於復活的信徒跟地上的人的關係怎樣,我們不能肯定,因為聖經沒有很清楚說明。就算一同生活也不是不可能,耶穌復活後四十天,也是跟門徒一同生活吃喝!也有人認為復活信徒是住在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但我們不能肯定新耶路撒冷在那時已經存在。

 B.  千禧年之政府

聖經早預言基督為王,我們熟悉的以賽亞書 9:6-7說「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這並非一個民主政府,乃是一個專制政體。人人行主的心意,按主的律法而行。在墮落的人類中,民主政府是比較適合,因為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但對無罪絕對完美的基督來說,執行專制政體是毫無問題的。而事實上,我們都發現專制政體是更經濟,更有效管理國家的方法。

基督千禧年國度的疆界乃是昔日神應許亞伯拉罕「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這應許在大衛、所羅門時代都沒有應驗,乃在千禧年中實現。這將是以色列的版圖,基督為王,掌管世界一千年;一千年過後,地上的國度要與神永恆的國度合而為一,那是新天新地的開始。

 C.  千禧年之崇拜中心

耶路撒冷將會成為全世界來敬拜的地方。彌迦書 4:1,2說「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事實上根據以西結書 40:1-46:24,聖殿是會在千禧年中重建,當中仍有祭祀,但所獻的祭祀不是為了贖罪,乃是為了紀念主的救贖工作。

 D.  以色列為列國所尊敬

由於在千禧年的時候,基督為王,而且他為以色列之王,以色列的地位很自然的在列國中提高,成為列國之首,外邦的臣服成為以色列的僕從。如以賽亞書 14:1-2說:「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將他們安置在本地…外邦人為僕婢…」。以賽亞書 49:23「列王必作你的養父…他們必將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E.  為國泰民安的時候

根據彌迦書 4:3-5,彌賽亞的國度是一個和平無戰爭的日子,每個人都可以享受自己的成果,不會被人搶奪,「…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無人驚嚇,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親口說的。」又如以賽亞 65:21,22「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象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

 F.  為高興快樂壽命延長的時候

千禧年人過百歲而死並非尋常。原因很多,除了無戰爭外,也是因為世上再無疾病。以賽亞書 33:24「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有病的,也必先被治好,「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像鹿,啞吧的舌頭必能歌唱」(賽35:5,6)。「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賽 65:19-20)。另外一個死亡減少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兇猛的野獸不再害人「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 65:25)。「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賽 11:6-8)。

不單如此,就是本來缺水的地方,沙漠都會有河湧流。這也是在以賽亞 35:6-7所預言:「…在曠野必有水發出,在沙漠必有河湧流。發光的沙要變為水池,乾渴之地,要變為泉源…」。

 G.  聖靈澆灌救恩普及世界的時候

這是千禧年最好的福份。約珥書 2:28-29是主要的經文:「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千禧年裡的人,都會得聖靈的引導明白真理。但可惜的是在這個美好的環境當中,後代中仍然有人沒有真正接受基督!

在聖靈的澆灌之下,世人都學效基督的模樣。從人裡順從神的律例及謹守遵行神的典章 (結 36:27)。以色列人不再作罪孽,不再說謊 (番 3:13)。神的公義將掌管天下,特別是以色列。以上就是千禧年的簡介,實在是美好的時候。然而這是神特別為他子民以色列所定立的地上王國,也是為應驗對亞伯拉罕的約。

 IV.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對像

在前面我們提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一個對惡人的審判,與所有的信徒無關。達拉斯神學院前任校長華活博士 (Walvoord)和聖經學者潘特斯博士 (J. D. Pentecost)都持這看法。

但亦有不少同樣有份量的學者持另一個看法,就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當中也有信徒在內。持這看法的有美國 Western Kentucky University大學之羅拔博士 (Robert Mounce),英國劍橋之摩利士 (Leon Morris)等。下面分析兩種看法的強處,弱處和支持點。

 A.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只為不信主的人所預備

簡單來說,支持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只是審惡人的主要理由如下:

1.   這裡的審判對象是「死了的人」,也就是於「頭一次復活」無分的人。因為啟示錄 20:5說「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頭一次復活」乃是「義人的復活」,教會時代的信徒在主再來空中被提時,已死的便已復活了。沒有死的身體便改變了,可以說到千禧年的時候,根本不會有死了仍未復活的教會時代的信徒。大災難中的信徒則正是啟示錄 20:4-5所描寫,在千禧年前要復活,與主一同作王的人。他們很自然不會是接受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死人」。舊約的信徒,根據但以理書 12:2,13;在千禧年前也會復活,享受神賜以色列千禧年的福份。如此,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死人」,也不會有舊約信徒在內。

千禧年內死的信徒又如何呢?聖經沒有什麼明顯的啟示。推測是新天新地降臨前復活,沒有死的會被提身體改變,與歷代聖徒一同進入永恆的新天新地。在千禧年裡的信徒是在「頭一次復活」有份,因為只有「頭一次復活」有份的人,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才沒有權柄。

故此,餘下在白色大寶座的「死人」都是歷代的惡人,不信神的人。

2.   按啟示錄 20:11-15的記載,全無提及義人的結局,所提及的都是要被扔入火湖的審判,並且明說「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很自然義人是無份的。

 B.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可能包括信主的人

然而,支持白色大寶座審判對像包括信徒理由如下:

1.   聖經一直都強調人人都要按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舊約聖徒和大災難並千禧年的信徒,在聖經中都沒有經文提及他們什麼時候要受這行為的審判。白色大寶座是基督台前審判 (林後 5:10)之外唯一提及有按所行受審的審判。所以「死人」可包括舊約信徒,大災難中的信徒和千禧年的信徒在內。

2.   普遍來說,很多學者都認為白色大寶座跟基督台前的審判是不一樣的。特別是時代論學者認為:基督台前的審判是專為教會時代的信徒而設,而且是發生在千禧年之前。因為基督台前的審判既然是一個工作行為的審判,理當受審後才論功行賞,在千禧年中作王。但若基督台前審判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同為一個審判的話,則教會時代的信徒都在白色大寶座審判中有份。而且。這並非不可能。因為哥林多後書並無講明基督台前審判何時發生,時間只是一個推測而已,同時哥林多後書雖然只提及信徒在基督台前受審,並不是不可能包括非信徒在內。按行為或善或惡受報應並不等於按行為定得救,得救與否仍然是根據生命冊上的記錄。但我們今生的行為是要受報應!

3.   支持這點最強的理由是啟示錄 20: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扔在火湖裡」。這句話暗示在白色大寶座中,有一部份人是在生命冊上無份,另一部份人則有份。若這白色大寶座審判的對象全是惡人。則約翰該說「這些死人,因為名字在生命冊上無份,都被扔在火湖裡。」白色大寶座是有可能包括世上部份已死去的義人。譬如最可能的是千禧年中死去的信徒。而大災難中和舊約的聖徒都可能有份。不錯,他們都已復活了,但他們都是曾經「死了」的人,他們的行為也未曾受審。

 參考資料  

 查經資料

1.   Revelation, Bible Self-study Guide, Jensen, Moody.

2.   Revelation, Life Change Series, Navpress.

3.   Revelation , Life Guide Bible Studies, Stevens, P., IVP.

 實用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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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耶穌基督的啟示》何賡詩著,證主。

3.《啟示錄靈訓》張有光著,證主。

4.《極峰的啟示》陳則信著,晨星。

5.《丁道爾註釋 ──啟示錄》莫理斯著,校園。

6.《神旨意的完成 ──啟示錄信息》史伯誠著,見證。

7.《啟示錄淺釋》陳玉玲著,晨星。

8.《啟示錄研究》魏司道著,改革。

9.《啟示錄註解》蓋伯林著,閱覽室。

10.《啟示錄講義》楊浚哲著,靈水。

11.《啟示錄研讀》海富生著,基道。

12.《啟示錄註釋》巴克萊著,二冊,文藝。

13.《啟示錄透視》計志文著,聖道。

14.《啟示錄講經記略》何慕義著,中華。

15.《啟示錄揭秘》簡亦微著,個人出版。

16.《啟示錄中的啟示》於中一著,聖研。

17.《啟示錄逐句分析》葉宗義著,浸宣。

18.《耶穌基督的啟示》江守道著,活道。

19.《作個得勝者 ──啟示錄》魏斯比著,學園。

 專題研究

1.《啟示錄的七教會》陳終道著,宣道。

2.《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啟示錄七封信函的再思》施達雄著,天恩。

3.《基督眼裡的教會》司徒德著,證主。

 學術註釋

1.《基督書簡 ──啟示錄與七教會書信》楊牧谷著,校園。

2.《啟示錄註釋》張永信著,宣道。

3. The Revelation of St. John, ICC, Charles R.H., 2 vols, T. and     T. Clark.

4.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Revelation, Ironside, H.A., Loizeaux Brothers.

5. A Commentary on the Revelation of John, Ladd, G.E., Eerdmans.

6. The Revelation of St. John, Morris, L., Tyndale N.T. Commentaries.

7. The Book of Revelation, Mounce, R.H., NICNT, Eerdmans.

8. The Book of the Revelation, Scroggie, W.G., The Book Stall.

9. Studies in Revelation, Tucker, W.L., John Young Publisher.

10.       The Revelation of Jesus Christ, Walvoord, J.F., Moody Press.

 最後的勝利  . ...是主耶穌基督的

啟示錄是聖經中最後的一本書,此書向世人宣告主耶穌要再來。他第一次的來是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預備救恩。只要人肯相信主耶穌為救主便能得救,享受永生,脫離神忿怒的審判。

主耶穌第二次的來是要來作王,他要審判世上所有的罪惡,不信他的人都要被定罪。最後的勝利是屬於主耶穌基督的,他的勝利亦是所有相信他的人的勝利。主耶穌寶貴的救恩就是要除去信他的人的恐懼。基督徒必須知道主再來的計劃,清楚堅信主耶穌保證信徒脫離大災難的應許;以致可以安心的為主而活,忠心的服事主。盼望此註釋能幫助信徒明白主再來的計劃,確信最後的勝利是主耶穌基督的。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到最大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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