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大巴比倫之滅亡

 17-18

 I.  啟示錄 17章及 18章的大巴比倫比較與解釋

A. 啟 17章的大巴比倫是末世的假教會

啟   18章的大巴比倫是末世商業的巴比倫城

B. 啟 17章及 18章都是指末世將要重建及將會被神毀滅的大巴比倫城

C. 支持 17、18章之巴比倫同指一個大城的其它證據

II.  大巴比倫城:大淫婦的描寫與刑罰           17:1-18

A. 大淫婦的描寫                   17:1-6

B. 大淫婦與獸之奧秘             17:7-14

C. 大淫婦的刑罰                   17:15-18

III.大巴比倫城:傾倒並所引起之反應                 18:1-24

A. 大巴比倫城傾倒的宣告             18:1-3

B. 大巴比倫城應得的刑罰             18:4-8

C. 世人對大巴倫城傾倒的反應        18:9-19

D. 神公義的彰顯:替聖徒、使徒、先知伸了冤18:20

E. 天使的象徵行動                      18:21-24

看完啟示錄   17-18章後,你會明白:

1. 大巴比倫城的解釋及這城在末世所有的角色。

2. 神的審判是絕對公義,現在神的審判還未完全來臨,因為神在寬延。

3. 金錢、名利、權柄實在給人有很大的引誘。

 I. 啟示錄 17章及 18章的大巴比倫比較與解釋

前面幾章都是提及神對不信的世代的刑罰,敵基督的出現,信徒受逼害等。雖然約翰常常強調神的能力,表明神的子民雖然受逼害,但惡者只能在神所容許的範圍和時間之內作惡,約翰卻未有講明惡者的結果。從這章開始,約翰便開始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敵對神的惡勢力,在末日的結果會怎樣。這包括魔鬼、敵基督、假先知,和不信的人。在啟示錄 17、18章約翰則先告訴我們末日之「巴比倫」的結局。

「巴比倫」大城在 14:8已預言要傾倒。然後在 16:17再次提及它的被毀,而且講明是在七碗最後一碗施行的時候發生的。事實上,16:19只提及它的被毀,並沒有詳細介紹這巴比倫大城究竟是什麼。在解釋 14:8時我們只說它代表末日敵對神的勢力的大本營,現今,約翰在第 17、18章就給我們一個詳細介紹,究竟所提及的巴比倫是什麼!由於 17、18兩章都提及巴比倫,我們首先要問的問題是:第 17章的巴比倫跟第 18章的巴比倫,是否指同一個巴比倫?抑或是兩個不同的巴比倫 ──即用同一個符號來代表兩樣不同的東西?這種雙重代表,在聖經中是有的,就譬如「獅子」曾用來代表四圍尋找可吞吃的人的魔鬼,但亦曾用來代表出於猶大支派的彌賽亞耶穌。

這一點是要先決定「巴比倫」究竟是指什麼,若兩章的「巴比倫」是不同的,我們便不能把二者的身份混淆。

福音派的聖經學者大致上有兩個不同的看法:

1.   啟 17章是指宗教大巴比倫:末世的假教會;

啟 18章是指經濟及政治的大巴比倫

巴比倫是世上一切敵對神宗教的代號,在七年大災難的後三年半,敵基督已掌管全地,不但掌管全地,還要全地的人拜他。他是這個敵對神宗教之首,他要受大審判,所有敵對神宗教都要被毀。

啟 18章是指經濟及政治的大巴比倫,敵基督在大災難的後三年半,他掌管著一切政治及經濟,所以在大災難的末了,敵基督所掌管的政治及經濟都要被毀滅。

2.   啟 17 -18章的大巴比倫是指當日的大巴比倫城。

這個看法是把兩章中的大巴倫看著為同一的城市,是一個實在的城市。當日的大巴比倫城在今日的伊拉克國中,這個大城在大災難中要被重建,最後再被神完全的毀滅。

 A.  啟 17章的大巴比倫是末世的假教會,

  啟18章的大巴比倫是末世商業的大巴比倫城。

下面的圖表簡要地把兩章聖經的「巴比倫」不同的地方列出。

 

第   17章

第   18章

導言之天使

七碗中一位  (17:1)

另一位   (18:1)

毀壞巴比倫的人

敵基督和十個聯盟

(17:16)

主 神  (18:8)

眾王對它的反應

恨它   (17:16)

為它哭泣哀號  (18:9)

被毀的時候

大災難中

(預備 13:8對獸敬拜)

大災難末期主再來時

(  參   16:19)

性質描寫

宗教性質-淫婦

(17:1-2)

貿易經濟性質

(18:11-13)

出現次序

基於上述多點不同的描寫,很多學者都認為第 17章和第 18章所描寫的巴比倫是不一樣的。第 17章是描寫到大災難開始後,所產生的一個敵對神的宗教信仰。因為第 6節說這淫婦是喝醉了聖徒的血,聖經都慣用淫婦來代表離棄神的人。故此,很多學者都認為第 17章的巴比倫是指末世一個離棄神的宗教系統。這宗教系統在大災難初期得敵基督和他的同盟國支持,甚至可以說它的權力,初時是在敵基督和十國聯盟之上。因為第 3節說明這淫婦是騎在七頭十角的獸上,這在第 7節至第 13節讓我們看見就是敵基督和他的盟國。這末世的宗教,在三年半後便被勢力漸強以致稱霸世界的敵基督和同盟國所拒絕剷除。取而代之的是由假先知所推行的另一普世宗教,就是拜獸 (敵基督)的宗教 (第 13 章)。故此,這淫婦宗教成了預備敵基督宗教的工具。

若這淫婦是指這巴比倫,而巴比倫就是末世的假教會的話,那這假教會是指那一種宗教呢?有許多人認為是羅馬天主教,他們引用的支持很多,例如這巴比倫稱為大淫婦,這表示這宗教在靈性上不貞潔。本來不屬神的教會或宗教不會被稱為淫婦、不貞潔。天主教相信真神,但卻拜偶像,正是聖經所描寫的不貞潔。又有學者指出「許多天主教的輝煌大教堂內,有無數的燈燭,又不斷的燒香,並有紅衣主教在內供職;教堂內四圍有馬利亞、眾使徒,並天主教所封為聖人之偶像供聖徒膜拜」另外又有學者有這樣的看法:「神要教會成為他自己聖潔的新婦,魔鬼卻引誘迷惑教會,使她成為魔鬼的新婦-即大淫婦…但由於近世紀基督教本身的冷淡與背道,以及天主教的「合一」攻勢,使天主教的影響與勢力與日俱增…尤其在教皇約翰廿三世召開梵蒂岡普世大會呼召基督教「浪子回頭」以後,天主教的聲譽與地位更是處處受人稱道。在新派教會的人口中更是如此…在所謂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中,天主教居領導地位,背道的基督教與東正教尾隨於後,將來合一大教會成立之後。仍將以天主教為首…弟兄姊妹們,要注意這個時代,注意教會的演變,注意新派教會與天主教的拉手合流,你就會明白目前的嚴重與末日的臨近-「那背道變節的教會就要顯明瞭」。

根據以上的看法,末世的大淫婦就是天主教和新派教會。因為第6節說大淫婦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以大淫婦為天主教的人士,指出天主教曾如何逼害基督徒,如「讀中世紀的歷史,就可知羅馬教如何阻止人讀聖經;教皇和僧人們如何不道德,聲名狼藉…羅馬教把善男信女帶入拷問室,或扔在黑暗潮濕的地牢內,任由他們去腐化霉爛;又有拷問台,將人仰臥綁住而拉脫四肢關節的刑具;又有一種刑具稱為「鐵人」,裡面鑲有長釘,會剝人皮肉的,把人關在裡面,活活的剝死;又有火刑,把人拷在柱上燒死;又有一種鐵靴裡面有熔化的熱鉛,把人的腳放在靴內的刑罰」。

更有人因大淫婦叫「巴比倫」而追溯天主教跟巴比倫宗教的關係。巴比倫宗教除了拜天後外,也有拜搭模斯 (參結 8:14)。迦南人所拜的巴力跟這搭摸斯有關。當波斯統治巴比倫時,搭摸斯的祭司和信徒逃到小亞細亞,把巴比倫教帶到別迦摩。大祭司頭戴的主教冠冕形象如魚頭,刻有「Keeper of the Bridge」名號 ──為人與撒但之間之橋。羅馬皇后來也採用了這拉丁文名號,叫 Pontifex-Maximus羅馬主教也採用同樣的稱號。而現今之教皇被稱為 Pontiff (教宗)就是源出於 Pontifex此字。

從上面的例證,的確發現以第 17章之大淫婦解釋為末世之羅馬天主教是有很多支持的。還有這大淫婦穿的是紫色的衣服,這除了象徵尊貴之外,更加跟主教們 (紅衣主教)所穿的相若。「用金子、寶石、珍珠為裝飾」這可能指主教們的裝扮豪華,也可以指天主教財勢之大。還有,歐洲實在有很多國家是忠於羅馬天主教的,如法國、西班牙等。

基於上述種種因素,很多學者都接納了大淫婦,即第 17章之「巴比倫大城」為末世之天主教,或以天主教為首的末世合一宗教。

然而,這解釋完全是以上述圖表描寫 17、18章之「巴比倫大城」為兩樣不同事物為根據的,若 17、18章所描寫之「巴比倫」是同一事物時,則上述解釋未必是對。

簡單來說,上面圖表所列出兩「巴比倫」之不同實在不足為證二者是不同事物。因為再留心來看,所列出之不同點有些是錯誤,有些則是無根據,有些則根本證明是不同的。

二者雖然由不同天使來介紹,並且第 18章也說「此後,我看見」推測是另一個異象,緊接於第 17章所見的異象。但這只能證明約翰所見的是兩個不同的異象,不能證明兩個異象不是同樣描述同一件事物。

還有最終毀壞大巴比倫城的在第 17章及第 18章都是神自己。第 17章說神是藉人的手來剷除這大淫婦,而且 17:17「因為神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講明這敵基督和聯盟國是受神影響才這樣行。是第 18章很清楚的講明神審判此大城。

眾王的反應雖有不同,但這也不能證明是不同的事物,因為這不同的反應是因為眾王跟「巴比倫」有不同的關係。第 17章的十角,亦即十王,跟第 18章「地上的君王」是不同的。「地上的君王」所指的範圍比十王大,同時第 17章只描述十王和敵基督恨那淫婦,並不等於沒有其它的王為大淫婦而哀哭!若約翰在第 17章的目的是強調「巴比倫」被毀的原因,而在第 18章則強調被毀後之結果和反應;則兩章記載不同的反應是自然的事,因為目的根本就不同。

不錯,第 17章之巴比倫為淫婦,而 18章之巴比倫強調商業貿易。但是,這不等於 17章之大淫婦,就代表末世之合一離道大宗教,因為在 17:18約翰明說:「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那淫婦不是一個宗教系統,乃是一座大城!

如此,可見支持二巴比倫為不同的理由實在並不很強。比較之下,17-18章對巴比倫之描寫實在有許多相同之處!

 B.  啟 17章及 18章都是指末世將要重建及被神毀滅的大巴比倫城

已看過 17、18章兩個「巴比倫」相異之處,但這些都不能證明這兩章所提及的「巴比倫」是不同的。相反的啟17-18章描寫「巴比倫」卻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促以證明二者是指同一大城:

 

第   17章

第   18章

名稱

巴比倫   (17:5)

巴比倫   (18:2)

身份

大城   (17:18)

大城   (18:2,21)

裝飾

紫色和朱紅色衣服,金

,寶石為裝飾   (17:4)

細麻,紫色,朱紅色衣服,

金、寶石,珍珠為妝飾  (18:16)

手中之物

淫亂的酒   (17:2)

邪淫的酒   (18:3)

與眾王

之關係

與君王行淫   (17:2)

素來與君王行淫   (18:9)

與眾民

之關係

同流合污   (17:2)

同流合污   (18:3,11)

與眾徒

之關係

喝醉聖徒的血   (17:6)

殺害聖徒   (18:24)

毀壞它

的工具

火將她燒盡   (17:16)

燒她的煙火   (18:9)

毀壞它的人

敵基督由神指使  (17:17)

神是審判她的主   (18:8)

從上面圖表看見,兩章對巴比倫的描寫,相同點實在太多了。雖然第 17章以它為淫婦,但在章末卻很清楚講明是一座大城,跟 18章的描寫一樣。二者的衣著,手拿之物也是一樣。不單如此,二者跟眾王、列國和信徒的關係一樣,最後連她們被毀之法和毀壞她們的都是一樣。基於這麼多相同點,接納這兩章之巴比倫是相同的,比看二者為不同更容易。

 C.  支持 17、18章之巴比倫同指一個大城的其它證據:

1.   啟 14:8曾預言巴比倫之毀滅,但這節中所指的巴比倫只有一個城。換言之,在末日要被毀之巴比倫只有一個。支持這理由的是 14:8描寫巴比倫為「叫萬民唱邪淫大怒之酒的」這描寫在 17:2和 18:3都找到。這樣看來,14:8所描寫的巴比倫就是 17、18章的巴比倫。所以,17、18章之巴比倫為同一城。

2.   啟 16:19預言大巴比倫之被毀,而這節中之巴比倫只是一座城,而且學者都認為 17、18章是詳細描述 16:19預言之成就。所以 17、18章之巴比倫是同一座城。

3.   啟 19:1-3是天上讚美神審判大淫婦的聲音,這讚美是回應 18:20的呼叫「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阿,你們都要因她歡喜,因為神已經在她身上伸了你們的冤」。而大淫婦卻是第 17章之描寫,因此,在約翰心中,大淫婦和 18章之巴比倫是相同的。特別值得注意的就是 19:3說「燒淫婦的煙往上冒」這跟第 18章對巴比倫之描寫一樣「看見燒它的煙」。第 17章並沒有提及燒淫婦的煙,可見第 19章之讚美包括了第 17、18章在內。第 19章只是讚美神對淫婦之審判。故此,第 17、18章的巴比倫是應該相同的。

4.   啟 17、18章應驗耶利米書第 50、51章對巴比倫之預言。從下面圖表的比較,我們會發現約翰所描寫之巴比倫的傾倒,跟耶利米先知的預言一樣,這點叫我們聯想到他們二人所談的是同一個巴比倫。

耶利米書   50-51章

啟示錄   17-18章

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

手中的金盃   (51:7a)

手拿金盃   (17:4;18:6)

住在眾水之上   (51:13)

坐在眾水上   (17:1)

萬國喝了它的酒

就癲狂了   (51:7b)

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它

淫亂的酒   (17:2;18:3)

巴比倫   (50:1)

巴比倫   (17:5;18:10)

巴比倫忽然傾覆毀壞   (51:8)

在一天之內,它的災殃要

一齊來到   (18:8)

巴比倫的住處有火著起   (51:30)

被火燒盡   (17:16;18:8)

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

住   (50:39)

決不能再見了   (18:21)

照著它所作的報應它,它怎樣

待人,也要怎樣徒它   (50:29)

它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

它   (18:6)

把一塊石頭…扔在伯拉河中,

巴比倫…必如此沉下去,

不再興起   (51:61-64)

天使舉起一塊石頭…扔在海

裡,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

扔下,不能再見   (18:21)

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奔,各救

自己性命   (51:6)…躲避耶和

華的忿怒   (51:45)

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它一

同受罪,受它所受的災殃

(18:4)

天地和其中所有必因巴比倫

而歡呼   (51:48)

天哪,眾聖徒、眾使徒、眾先

知阿,你們都要因它歡喜

(18:20)

上面這幾點都可以支持約翰是以耶利米書第 50、51章為背景。但是否啟示錄 17、18章就是耶米書第 50、51章之應驗呢?這全在乎耶利米書 50、51章對巴比倫之描寫是否已實現,若已應驗,則約翰只是借用耶利米的字眼。若還沒有應驗,則非常可能約翰正是描寫耶利米之巴比倫之滅亡。這樣,不單證明啟示錄 17、18章只是有一個巴比倫,更可指出這巴比倫正是舊約之巴比倫重建。

我們在下面會列出五個有關巴比倫毀滅的預言,引證一些證據來指出,這五個預言並沒有完全應驗在巴比倫被毀的時候 (巴比倫約於主前 539年被瑪代波斯攻佔)。

a.  耶 51:8「巴比倫忽然傾覆毀壞」。

按波斯記錄攻入巴比倫的記載中,巴比倫並非「忽然」被傾覆的,反而,波斯軍是不用刀劍操入城內的,並且古列王吩咐軍隊入城後,不准有任何擄掠破壞的工作,可見,在公元前 539年,巴比倫並沒有突然傾覆毀壞。而事實上,巴比倫在波斯王國之下仍然是一個繁盛的城市,這持續了最少兩百年。而巴比倫城是當希臘在希底結河 Tigris River建立一希臘城 Seleucia才開始被人忽略,漸漸衰殘。在主後第一世紀時,巴比倫城才是剩下少數人居住。巴比倫現今的模樣,是經過大約十六個世紀的摧殘才形成的。因此,耶51:8的預言並無應驗。

  b.  耶 50:3「使他的地荒涼,無人居住」(50:13,26)

50:39-40「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住」(51:29)

51:37「巴比倫必成為亂城,為野狗的住處,且無人居住。」(51:43,62)

這些預言所強調的,就是巴比倫城會荒涼,不再有人居住。但很明顯這跟歷史記載矛盾,巴比倫城在瑪代波斯時仍有人居住,直至現今仍有一些細小村落散居在古巴比倫城的範圍之內,甚至於 1978年,伊拉克之英國考古學院之副總幹事曾說,伊拉克政府計劃重建巴比倫。其實伊持克總統侯賽因經開始了重建巴比倫城。

 c.       耶   51:26「人必不從你那裡取石頭為房角石,也不取石頭為根基石,你必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預言強調建造巴比倫的石頭不會被人用來建做房子。巴比倫是永遠要荒涼的。但事實上,鄰近城市的居民都用了古巴比倫的石頭,來建做自己的房屋和廟守。故此,這預言仍未應驗。

d.  耶 50:8「我民哪,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走」(51:6;51:45)

這預言巴比倫正在滅亡當中,耶利米叫神的選民逃出來,免得跟它一同滅亡。但當瑪代波斯攻佔巴比倫時,並不見得有猶太人逃走。例如但以理在大利烏做波斯王時,仍在巴比倫 (但 9:2)思考耶利米對耶路撒冷之預言。是但以理故意不遵守先知吩咐,抑或是他認為耶利米所預言的,並不應驗在巴比倫被瑪代波斯攻佔的時候?但以理既是一個教人敬畏神的人,我們相信後者的解釋才對。

e.  耶 50:4-5以色列和猶大的聯合

50:20「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惡,也無所見…」

這些預言指巴比倫被毀時,以色列和猶大會聯合在一起,並且與神立永約。但從聖經我們可見,當巴比倫失陷,猶太人被批准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和城牆,但猶太人並沒有跟以色列人聯合,反而歧視當時留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這預言的應驗似乎要等到來世才可以應驗。就在千禧年國度的時候吧!

 f.       以賽亞書   13:6,9,19;14:22-23都有講到神要完全的除滅大巴比倫城。

從上面五方面來看耶利米對巴比倫的滅亡之預言時,我們只能說,耶利米的預言並未完全應驗在巴比倫身上。巴比倫城將要突然傾覆,它將永無人居住。神的選民會在它被毀之前逃出,而且它的被毀會是以色列、猶大聯合的時候。猶太人與神立永約。

由此可見,耶利米的預言是關乎一個將來的巴比倫城的毀滅。我們亦已從耶利米的預言跟啟示錄對巴比倫的預言作比較,發現兩處有著很多相同的地方,叫我們認為啟示錄所講到的巴比倫就是耶利米所預言之巴比倫 (耶 50、51章)。意思就是啟示錄 17、18章和耶利米 50、51章都是同樣在描述末日巴比倫大城的毀滅。

耶利米之預言是指一個巴比倫城。所以,啟示錄 17、18章也該是描寫同一個巴比倫城。

還有,這巴比倫城將會是古巴倫城的重建,在伯拉大河 (幼發拉底河)畔。雖然現今古巴比倫城的地方只有三個鄉村,但在末日的時候它會是世界強富之大城市,以致在大災難初期有經濟的能力來控制敵基督。但當敵基督得勢之後,就把它摧毀。

伊拉克是個石油國家,也是中東軍事重地,將來巴比倫出於它,影響世界實在不足為奇!

 II. 大巴比倫城:大淫婦的描寫與刑罰 17:1-18

約翰在描寫七碗的刑罰之中,在第七碗裡提及神對巴比倫大城的刑罰 (16:19)。現今,在第 17章便詳細描述這巴比倫大城是怎樣被毀的;在第 18章則描述被毀後世人的反應;而第 19:1-3則是天上的反應。

 A.  大淫婦之描寫 17:1-6

大淫婦又名女人,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巴比倫)。

啟  17:1

拿著七碗的七位天使中,

有一位前來對我說:

「你到這裡來,

我將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

所要受的刑罰指給你看。

啟  17:2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

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

啟  17:3

我被聖靈感動,

天使帶我到曠野去,

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

那獸有七頭十角,

遍體有褻瀆的名號。

啟  17:4

那女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

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

手拿金盃,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

就是她淫亂的污穢。

啟  17:5

在她額上有名寫著說:

「奧秘哉!大巴比倫,

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啟  17:6

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

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

1.  她是大有權勢。

啟 17:1 大淫婦坐在眾水上

啟 17:3 女人騎在獸上

啟 17:4 女人極其淫亂,污穢

啟 17:5 她額上有名寫著大巴比倫,她是一切淫亂及可憎之物之母 (代表)

啟 17:18那女人,就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約翰在啟17:1說大淫婦是坐在眾水之上,而在第 15節約翰得天使的解釋,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意思就是指全世界和國家。大淫婦坐在他們之上,這可能就是象徵大淫婦在末日的時候,勢力非常強盛,以致全世界都受制於她。她的勢力不一定是從軍事方面而來,亦可能是從經濟而來。因為 18章提及巴比倫城是一個經濟貿易要地。當然,她的軍事勢力也一定不會很弱,有錢的國家就能裝置好的軍備。啟18:10描寫她是堅固的城。

上面的解釋是以本章之大淫婦等於 18章之巴比倫城而言的。以前我們已詳細證明為什麼這兩者是相同的,明顯之處就是她的名字是叫大巴比倫 (17:5),而且約翰明說她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17:18)。我們也提過耶利米書 50、51章有關巴比倫之滅亡,實在沒有應驗在滅猶大的巴比倫身上。因而指出這裡的巴比倫正要應驗耶利米先知的預言。意思就是說,這大有權勢的大淫婦將會是巴比倫的重建,在末日得重要地位。這一切從現今世界政治、經濟情況來看,是非常可能。巴比倫位於伊拉克境內,伊拉克的財富和軍事地位,的確對世界和平有著莫大的影響。而且伊拉克的確準備重建古巴比倫城,只因與伊朗打仗而耽延而已。請參閱撒迦利亞書 5:5-11:

亞  5:5

與我說話的天使出來,

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見所出來的是什麼?」

亞  5:6

我說:       「這是什麼呢?」

他說:       「這出來的是量器。」

他又說:「這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

亞  5:7

(我見有一片圓鉛被舉起來。)

這坐在量器中的是個婦人。

亞  5:8

天使說:「這是罪惡。」

他就把婦人扔在量器中,

將那片圓鉛扔在量器的口上。

亞  5:9

我又舉目觀看,

見有兩個婦人出來,

在她們翅膀中有風,

飛得甚快,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

她們將量器抬起來,懸在天地中間。

亞  5:10

我問與我說話的天使說:

「她們要將量器抬到哪裡去呢?」

亞  5:11

他對我說:「要往示拿地去,為它蓋造房屋;

等房屋齊備,就把它安置在自己的地方。」

示拿地是罪惡源出之地,人類最早背叛神的地方,這裡所指就是巴比倫。這也是說明巴比倫會被重建起來,最後在大災難中又再完全被毀滅。這巴比倫大城照聖經說是要完全傾倒 (啟 18:2;耶 51:58),而當日波斯滅巴比倫時,城沒有倒塌。這巴比倫必永不被記念,完全沒有人居住 (耶 51:29),但是現今在伊拉克境內,這巴比倫城附近仍有人居住。最近美伊戰爭中,侯賽因為世界觸目,他一時間成為世界知名人士,一九八六、八七年他已經開始重建這巴比倫城。

約翰描寫大淫婦的勢力不單只是管轄列國,甚至出於無底坑魔鬼的使者,敵基督都受她的控制。在啟17:3約翰描寫她是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這很明顯是指到啟 13章的頭一個獸,也就是敵基督。她騎在獸上面是象徵獸受她的控制。很可能在大災難初期,這巴比倫已得勢,但敵基督才漸漸興起。也或者敵基督和他的十個同盟國在經濟和能源上都受巴比倫所控制。從一九九一年美伊戰爭來看,伊拉克的石油經濟勢力不容輕看。那一個國家擁有石油,它便擁有龐大的經濟勢力。敵基督的軍事勢力固然龐大,但在大災難前三年半的時候,也受制於巴比倫城的大經濟勢力。這固然是敵基督難以忍受的,結果還是把巴比倫除掉,但這已在大災難的末期了(以大淫婦為末世一宗教組織的說法,則認為大淫婦是在大災難中,被敵基督所剷除。因為敵基督在大災難中已得勢)。

2.  她是一位淫婦。

很多人就是因為這巴比倫被稱為淫婦,而把她看為一個宗教組織。這是根據聖經,常把淫婦來描寫離棄神的以色列人,而作出的推測。但在聖經中我們也看見淫婦並不是單用在以色列身上,也用在外邦國家身上,如亞述和推羅。那鴻書 3:4這樣描寫尼尼微城:「都因那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慣行邪術,藉淫行誘惑列國,用邪術誘惑多族」。以賽亞書 23:16-18這樣描寫推羅:「你這被忘記的妓女阿,拿琴周流城內,巧彈多唱,使人再想念你。七十年後,耶和華必眷顧推羅,他就仍得利息 (原文作雇價)與地上的萬國交易 (原文作行淫)。他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因為他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這兩處的重點都不是因為尼尼微或推羅離棄了神,而稱他們為淫婦或妓女,乃是說他們以自己的軍力 (尼尼微)和貿易 (推羅)來引誘列國來跟他們交往,就好像妓女以美色來引誘人親近她一樣。從啟示錄 17、18章來看,約翰並沒有強調巴比倫的宗教性,反而在 17章強調他的勢力,在 18章強調他的財力。如此看來,約翰便沒有把大淫婦看作一個宗教組織的意念,乃是看他為在末日以勢力、財力引誘列國親近他的一個大城。故然,這城是敵對神的,他們是拜偶像的。這大巴比倫是指那一座城 (a literal city)。當日的巴比倫為寧錄所建 (創 10:8-11)。當日的巴別塔 (Babel)是人想稱作神的妄為 (創 11:1-9),這是人反叛神的代表作,後來神變亂人的口音,Babel即為 confusion混亂之意。後來巴比倫成為第一個外邦勢力吞滅以色列國,這是一個拜偶像的勢力,是一個敵對神的國家。今天這大巴比倫城是在伊拉克的境內,伊拉克是一個回教的國家,明顯是一個敵對神的國家。

列國與他行淫,就很可能是指列國跟他有交往。為了從他身上得到好處,末世的列國可能會支持他的宗教,甚至幫他逼害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和信徒。而這巴比倫也好似淫婦一樣,為了要得到她所需要的勢力和財物,會不擇手段,毫無道德可言。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就是指世上君王跟他有交易,不信的人都受影響,有不道德行為,敵對神,受指使。又是「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這表示世上一切的人都受影響,隨從拜假神,行不義,行神所不喜悅的事。

3.  她的衣著。

約翰描寫她「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盃」。紫色和朱紅色都是非常昂貴的染料,都是貴胄、君王才可以穿得起,加上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這表示巴比倫極之富有。正如 18章對她的描寫:很多商人跟她交易,很多人因她而發財 (18:15)。

她手拿金盃,從外表來看,金盃之內一定是貴重可愛之物,因為金盃是非常高貴的。但誰知她的杯內卻是「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淫亂的污穢」。她的金盃很吸引人,但給人的卻是神所憎惡之事情,就是一切的拜偶像,不義的事。

4.  她的惡行。

這末世之巴比倫除了引誘人跟她一起作神不悅之事以外,更逼害信徒「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的人的血」(17:6)。「喝醉了」強調非常喜歡逼害信徒,殺完又殺,不停地逼害。

約翰說她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並不是指兩種不同的「聖徒」和「為耶穌作見證的人」,乃是以第二句來更清楚指明「聖徒」在這裡是什麼人,就是為主作見證的人。

中文聖經譯作「為耶穌作見證的人」但英文 RSV是 "the martyrs of Jesus", NASB是 "the witnesses of Jesus" NIV也是譯作 "witnesses"。不同的翻譯是因為原文可以譯作殉道者,也可以譯作見證人在這裡兩個意思都合用。我們看過在大災難中信徒會受逼害而殉道,是因為他們為主作見證之原故。所以,兩個翻譯都可以接納。

約翰在這裡是描寫末日的巴比倫大城:它是世界一個重要的城市、貿易中心,管轄地上眾王。但對當時信徒來說,必定會把這真理應用在他們的實際環境中,把羅馬看作大淫婦,列國受她的管轄,因為這正是羅馬統治世界的時候。羅馬王尼祿、豆米仙等都大大逼害信徒,就像喝醉了一樣。羅馬也是拜假神的,也是非常富有奢華的。羅馬帝皇又自稱為神、為王,這一切都是神所憎惡的。當約翰的讀者繼續看下去,見這城終於被神所勝,他們心裡必得鼓勵,知道敵對神的必得當得的報應。

當約翰見到大淫婦的一切,就「大大的稀奇」。這是因為拿七碗的天使對他說,要把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所要受的刑罰給他看 (17:1),但現今他看見的,並不是大淫婦的刑罰,反而是看見她的奢華,對列國之影響,甚至對聖徒之逼害。這根本不是約翰所期望要看見的,所以,就大大的希奇。其實,約翰是反應太快,因為天使的目的是先讓約翰認識這大淫婦 (17:1-6),然後再解釋她的奧秘 (17:7-14),最後才告訴他大淫婦的刑罰 (17:15-18)。

 B.  大淫婦與獸之奧秘 17:7-14

啟  17:7

天使對我說:

「你為什麼希奇呢?

我要將這女人

和馱著她的那七頭十角獸的奧秘告訴你。

啟  17:8

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

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

又要歸於沉淪。

凡住在地上、

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

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

就必希奇。

啟  17:9

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

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

啟  17:10

又是 七位王;

五位已經傾倒了,

一位還在,

一位還沒有來到;

他來的時候,

必須暫時存留。

啟  17:11

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

就是第八位;

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

啟  17:12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

他們還沒有得國,

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

與王一樣。

啟  17:13

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

啟  17:14

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

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同著羔羊的,

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

也必得勝。」

當約翰看見大淫婦而大大希奇的時候,天使就對他說不用希奇,會為他解釋淫婦和獸的奧秘。「奧秘」在原文是單數的,含意就是大淫婦和獸的關係很密切。明白了一個就明白第二個,或者可以說若要明白大淫婦的事跡就不可不談及獸。「奧秘」就是指這啟示是以前未曾向人說明,人以前是不明白的,如今神把它向人啟示出來了。

這奧秘實際關於獸多過淫婦。這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出來」這句話很可能是指獸對羔羊的模仿。羔羊曾在世,死了,又復活,獸根據啟 13章曾受死傷,後又活了。同時獸的描寫「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出來」也是與神的描寫相對。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而獸則不是。

但約翰卻強調這獸是從「無底坑上來」,表示跟魔鬼同出一源。無底坑是邪靈和魔鬼牢禁之地,而且這獸的將來是「歸於沉淪」。約翰一早就言明獸的結局,表明獸雖然威猛,但結局跟其它敵對神的人一樣。

約翰跟著在啟17:11節指明這獸就是第八位的王。「他也和那七位同列」英文是「and is of the seven也是屬於那七位」,這表示這獸即是第八位的王,也即是敵基督,雖然跟前七位王不同,但卻跟他們有著分不開的關係。

在解釋啟 13章已講過,獸的七頭指七座山 (即羅馬),所以獸將來的勢力相等於昔日羅馬帝國的版圖,但同時獸亦是一位王,就是末世的一位統治世界的王。

對於七位王的解釋眾說紛紜,實在不能完全確定。七位王在約翰的時候已經傾倒了,一位還未來。有人就因此說那已經傾倒的五王是:凱撒大帝 (Julius Caesar),他是被殺死的;提庇留 (Tiberius),他是被毒死的,也有人說是被悶死;第三位是加利古拉 (Caligula),他也是被殺的;第四位革老丟 (Claudius)是被毒死;第五位尼祿 (Nero)是自殺而死,這五位在約翰時已傾倒了;第六位就是約翰寫啟示錄時的豆米仙 (Domitian)。後來他也是被殺。第七位要來的就是復興羅馬帝國之盟主 (Newell)。

這七位的弱點並沒按歷史來排。在尼祿王跟豆米仙王之間還最少有五王的。按次序是加爾巴 (Galba)、鄂圖 (Otho)、威特留 (Vitellius)、威斯巴仙 (Vespasian)和提多 (Titus)。故此,若要按歷史來編排,實在無法把豆米仙算為第六王,而且也不見得要把第七位王看為復興羅馬帝國之盟主,因為第八位才是。

於是,另外有一種說法,就是不把七王看為七個皇帝,反而根據舊約往往以「山」來代表王國解釋七座山。七王就是歷史上的七個王國,因為舊約經文如以賽亞 41:15說:「看哪,我已使你成為有快齒打糧的新器具,你要打山嶺打得粉碎,使岡陵如同糠秕」。很明顯「山嶺」和「岡陵」在這裡是象徵強大敵國的勢力。另外又如但以理 2:35,44…「打碎這像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當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個…這國必存到永遠」。「大山」在第 44節解釋為「國」,所以「山」在舊約的確常用來代表國家。另外,又如但以理 7:17,23「這四個大獸就是四王…第四獸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

那麼這七國又是什麼呢?不同學者也有不同看法:(1)舊巴比倫,(2)亞述,(3)巴比倫,(4)波斯,(5)希臘,(6)現在有的是羅馬,(7)將要來的就是所有敵基督國度。另有看法是:(1)埃及,(2)亞述,(3)巴比倫,(4)波斯,(5)希臘,(6)羅馬,(7)君士坦丁所開始的天主教羅馬帝國。

當然更有人認為七王並不一定要找到七個王或七個國來代表,可以是約翰用來描寫歷史裡面羅馬帝國的勢力。但這種解釋似乎難接納一點。

我們則認為七王就代表七個羅馬皇帝比較好。雖然不能按歷史來排列出,但可能約翰是指七個重要的羅馬皇帝,然而,要排七個帝國也不是不可能的。無論如何,約翰所講的,當時的讀者會明白,我們則因背景不同而難明。總之,將來的敵基督是跟羅馬帝國有著密切關係。

約翰繼續講解獸的奧秘,解釋那十角就是與敵基督同時的十王。所以約翰說,他們還沒有得國,後來才與敵基督一起為王,以他為盟主。

這獸不單是有七頭,也有十角。十角是指十王。這有七個王自願把權柄交給敵基督,別外三個被敵基督所制服 (但 7:24)。啟 6:1-2已經講明當敵基督在七年大災難開始時將會建立一個歐洲聯盟 "United States of Europe",又會與以色列簽定和平的盟約 (但 9:24-27)。他將會成為世界注目的領袖。這樣看來啟示錄 17:10-11的第七位王與第八位王可能同時是指敵基督,他極有可能是從以前的羅馬帝國的版圖中出來。冒升出來之後,才建立他的歐洲聯盟,成為歐洲的王,所以第八位王也是他。另外一個可能,便是敵基督先是作了歐洲聯盟的王,後來稱霸世界,所以第八位也是他。

但約翰強調他為王的時間非常短暫,只是一時而已。中文的翻譯「一時之間」也是強調短暫快速,但整句話的翻譯卻令人覺得十王與敵基督轉眼得勢。但英文翻譯是 "but they receive authority as kings with the beast for one hour "(NASV)。

他們主動的將自己的權柄給敵基督,與羔羊爭戰,這可能指敵基督對信徒的逼害,一直到主降臨時與主爭戰,但羔羊必會得勝。這對當時信徒有莫大的鼓勵,約翰更講明羔羊必得勝的原因在於他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強調神的絕對主權。

與基督一同得勝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這班人不單是蒙召的,也不單是被神揀選的,更加是在困難中對主忠心的。根據這經文,有學者便認為將來與主同作王得勝的就是忠心跟隨主的人。但在討論啟 2、3章時我們已講明「得勝」不是作王的條件,可能這節經文該解釋為這班得勝的人就是被神呼召的,也就是被神揀選的,亦就是忠心的信徒。如此,從這節經文我們反而得到支持,說凡蒙召被揀選的人,他們必定會忠心的跟隨主,雖然會跌倒,但不會離棄神。

 C.  大淫婦的刑罰 17:15-18

啟  17:15

天使又對我說:

「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眾水,

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

啟  17:16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

使她冷落赤身,

又要吃她的肉,

用火將她燒盡。

啟  17:17

因為 神使諸王同心合意,

遵行他的旨意,

把自己的國給那獸,

直等到 神的話都應驗了。

啟  17:18

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約翰講完大淫婦所騎的獸的奧秘之後,在這幾節經文才告訴我們那大淫婦的結局是怎樣。起初,她大有權勢,管轄列國,連敵基督和十國聯盟都受她的控制。但後來,敵基督和十國則非常恨她,使她「冷落赤身」就是令她再無任何依靠,沒有保護,除去她一切的資源。「吃她的肉」表示敵基督會很狠烈的來破壞這巴比倫城,猶如野獸吃獵物一樣,最後用火把她燒燬。

約翰強調是神的作為使十王以敵基督為盟主,並且攻擊大淫婦,這一切都是要完成神的計劃。約翰這樣做是要他的讀者知道神是絕對的王,敵基督等的行動其實是受神的計劃所限制。

世上沒有兩個絕對相對的勢力,惡勢力必定敗於神的手之下。

 III.  大巴比倫城:傾倒並所引起之反應 18:1-24

在這章聖經約翰宣告大巴比倫的傾倒,跟著就描寫世上三類人對它的哀號:就是地上諸王 (18:9-10)、商人 (18:11-16)和船主並水手 (18:17 -19)。跟著有天使以投石來象徵大巴比倫一倒之後不能再起 (18:21-24)。

 A.  大巴比倫城傾倒之宣告 18:1-3

啟  18:1

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

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啟  18:2

他大聲喊著說:

巴比倫大城傾倒了!

傾倒了!

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

〔或譯:牢獄;下同〕,

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

啟  18:3

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

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

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就發了財。

約翰在啟 17章是藉七碗中一位天使來解釋大淫婦和獸的奧秘,那天使說要把大淫婦之刑罰給他看。在 17章大淫婦大巴比倫被敵基督和同盟國所毀,18:1-3則宣告大巴比倫已被毀,並把理由說明,然後在第 6-8節詳細描述他所得的刑罰。

大巴比倫之傾倒是由另一位大權柄的天使所宣告。他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雖然這大巴比倫之傾倒是將來的事,但天使卻說它「傾倒了」像是已經發生了,並且重複兩次。這兩點都是用來強調大巴比倫傾倒的確定性。在末日一切的邪惡都必被神所毀。

天使更繼續用三句不同的話來強調它之傾倒是永遠的,它的毀壞是完全的,它要成為「鬼魔的住處」、「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和「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只有完全荒廢的地方,才會有鬼魔、邪靈和可憎之雀鳥。舊約提及那些鷹類,它們專食腐敗的屍體,所以是不潔污穢的,而這些雀鳥也只是徘徊於荒涼之地。所以,這一切都是強調大巴比倫之被毀是完全的,這是要應驗耶利米先知對巴比倫之預言。

在第 3節天使指出大巴比倫之罪行。「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這是指地上的人都為了得到的財和勢而跟隨,行神不喜悅的事,敵對神,拜偶像。這一點讓我們看見,人是很容易為了貪財貪勢,而放棄一切正義真理的。列王都是這樣跟大巴比倫一起行淫,而商人則因大巴比倫的奢華而致富。

 B.  大巴比倫城應得的刑罰 18:4-8

啟  18:4

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

我的民哪,

你們要從那城出來,

免得與她一同有罪,

受她所受的災殃;

啟  18:5

因她的罪惡滔天;

她的不義 神已經想起來了。

啟  18:6

她 怎樣待人,

也要怎樣待她,

按她所行的加倍地報應她;

用她調酒的杯加倍地調給她喝。

啟  18:7

她怎樣榮耀自己,

怎樣奢華,

也當叫她照樣痛苦悲哀,

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

並不是寡婦,

決不至於悲哀。

啟  18:8

所以在一天之內,

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

就是死亡、悲哀、饑荒。

她又要被火燒盡了,

因為審判她的主 神大有能力。

在約翰描述大巴比倫所得之刑罰以先,他先記載神吩咐他的子民離開大巴比倫的話,免得他們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免得一同有罪,英文翻譯為 "have no fellowship with her sins"就是不跟大巴比倫一同犯罪的意思。

在患難逼迫當中,神的子民是很容易被引誘去親近大巴比倫,與它同流合污。因為一方面可以免除逼害,另一方面可以使生活舒適富有。但神的呼喊是「我的民哪,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它一同有罪」。這呼喊對當時約翰的信徒和今日的我們一樣有效。

在約翰的時候,羅馬帝皇逼害信徒,要他們離棄基督,向凱撒像下拜。若信徒不肯,則家財被掠,生命被殺。若向羅馬低頭,則生活平安,所以很多人都會想離棄基督。約翰就藉神這呼喊來提醒,並鼓勵信徒不要為了平安、財勢而放棄真理,親近邪惡。

在新約聖經常有提醒:不要傚法世界   (羅 12:1,2);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 (提前 5:22);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 (弗 5:11)。基督徒若敬虔度日必有苦難,這些人都會促使信徒與世界妥協。但神在啟示錄吩咐我們要從城出來,不要跟世界妥協,免得我們受罰,所以,神吩咐他的子民離開大巴比倫。「因為它的罪惡滔天,它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啟18:5)這句話對信徒有很大的提醒,在受逼迫的時候,信徒總會覺得惡人得勢,神不理會他們的過犯。其實並非這樣,從天上的角度來看,神並沒有忘記他們的罪。神並非不理會,只是時候未到而已!神「想起」並不是說神曾經忘記而現今想起來,乃是說神要追討他們的罪。

跟著約翰在啟 18:6-8節就描寫神對大巴比倫的刑罰。

從 6及 7節的描寫,約翰指出大巴比倫得到它所應得的報應。「他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就是要她受當得的刑罰。所以「他怎樣榮耀自己,怎樣奢華,也當叫他照樣痛苦悲哀」。

唯一叫人覺得神不單給她當得刑罰,而是給她加倍的刑罰是第 6節下半部:「按他所行的加倍的報應他。用他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他喝」。這似乎指出神對大巴比倫的刑罰是非常重和嚴厲。使她受雙倍該受的刑罰,這似乎把神描寫得不公平,但事實上「加倍」這字可能是信徒慣用的語句,意思就是叫她得到應得的刑罰。支持這解釋有三點:第一,第 6節上半部和第 7節強調的是按她的罪來報應她。第二,神不可能如此不公義叫人受的刑罰過於所當受的。第三,在耶利米書 16:18曾提及神要加倍刑罰犯罪的猶太人才賜福他們。有學者發現這「加倍」實在該解為「相對」的意思,因有古卷發現此字有這含意。

大巴比倫曾自誇「坐了皇后的位,並不是寡婦,決不致悲哀」意思就是她大有財勢,不像寡婦這樣貧苦無依靠,所以不會悲哀。但自高的必降為卑,驕傲在敗壞之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結果,神叫驕傲的巴比倫傾倒。約翰描寫她的傾倒是非常迅速,就在一天之內,死亡、悲哀、饑荒和火燒就臨到它身上。

 C.  世人對大巴比倫城傾倒的反應 18:9-19

啟  18:9

地上的君王,

素來與她行淫、一同奢華的,

看見燒她的煙,

就必為她哭泣哀號。

啟  18:10

因怕她的痛苦,

就遠遠地站著說:哀哉!哀哉!

巴比倫大城,

堅固的城啊,

一時之間你的形罰就來到了。

啟  18:11

地上的客商也都為她哭泣悲哀,

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

啟  18:12

這貨物就是金、銀、寶石、珍珠、

細麻布、紫色料、綢子、朱紅色料、

各樣香木、各樣象牙的器皿、

各樣極寶貴的木頭,和銅、鐵、漢白玉的器皿,

啟  18:13

並肉桂、豆蔻、香料、香膏、乳香、

酒、油、細面、麥子、

牛、羊、車、馬,和奴僕、人口。

啟  18:14

巴比倫哪,

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

你一切的珍饈美味,

和華美的物件也從你中間毀滅,

決不能再見了。

啟  18:15

販賣這些貨物、藉著她發了財的客商,

因怕她的痛苦,

就遠遠的站著哭泣悲哀,說:

啟  18:16

「哀哉!哀哉!

這大城啊,

素常穿著細麻、紫色、朱紅色的衣服,

又用金子、寶石,和珍珠為妝飾。

啟  18:17

一時之間,這麼大的富厚就歸於無有了」。

凡船主和坐船往各處去的,

並眾水手,連所有靠海為業的,

都遠遠的站著,

啟  18:18

看見燒她的煙,就喊著說:

「有何城能比這大城呢?」

啟  18:19

他們又把塵土撒在頭上,

哭泣悲哀,

喊著說:「哀哉!哀哉!這大城啊」。

凡有船在海中的,

都因她的珍寶成了富足!

她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

在這段經文中,約翰描寫了三種人對巴比倫的反應。他們都為大巴比倫悲哀,但悲哀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巴比倫本身,乃是因為巴比倫的傾倒使他們失去了在她身上可以得到的。這三種人是:地上的君王、商人,和靠海為業的人。

  1.  地上的君王 18:9-10

這些君王是素來與巴比倫行淫的,他們並不是敵基督和他的十個聯盟,乃是跟巴比倫有交易,貪慕從她身上得到好處的諸王。他們哀號不是愛護巴比倫,乃是因為沒有了巴比倫,他們再無機會跟她一起過奢華的生活,也沒有她的保護。他們並非真心愛巴比倫,他們遠遠觀看巴比倫的毀滅,不敢站近,因為怕遭連累。約翰說明這巴比倫雖然是堅固的城,但一時就傾倒了。

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地上諸王都說:「一時之間你的刑罰就來到了」。言下之意是他們也覺得大巴比倫是罪有應得的。

2.  地上的客商 18:11-17

約翰跟著描寫地上的商人也為大巴比倫而哭泣悲哀,他們也不是因為愛護她,他們哀號也是因為他們得利的門徑沒有了。約翰說:「因為沒有人再買他們的貨物了」,這顯示巴比倫將是一個很大的貿易中心。在羅馬也是,當時的羅馬皇也是非常之奢華。聖經學者巴克理 (Barclay)說當時的羅馬,非常喜歡用銀器,女人要用銀的浴盆,將軍要用銀碟來盛食物。約翰在啟 18:12-13節記錄了一條很長的單子,說進口大巴比倫的東西包括那幾類:有金、銀、寶石,有昂貴衣料,有裝飾品,有名貴香料,有食物,動物和人口。這單子是要讓讀者體驗到大巴比倫的奢華。這些貨品以當時來說,是分別要從中國、埃及、北非運來的。

在第 15及17節約翰讓我們看見,商人為她哀哭是因為他們靠她發了財,現今機會沒有了。眼見這麼大的財富轉眼失去,所以才哀哭的。他們跟地上列王一樣「因怕他的痛苦,就遠遠的站著」,他們跟巴比倫保持一段安全的距離!

值得留意的是,列王所強調的是,他是堅固的大城;而商人所強調的,是他有著奢華的妝飾和財富。每個人都看見自己的損失而哀號。

  3.  靠海為業的人 18:17-19

這是第三批為大巴比倫哀哭的人,跟前兩批一樣,他們都是遠遠站著。他們哀哭的原因也是曾因巴比倫的珍寶而成了富足,現今發財之門路成了荒場。所以他們都把塵土撒在頭上,表示心裡的悲痛。

 D.  神公義的彰顯:替聖徒、使徒、先知伸了冤 18:20

啟  18:20

天哪,

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 ,

你們都要因她歡喜,

因為 神已經在她身上伸了你們的冤。

在約翰描寫一位天使怎樣以行動來表示大巴比倫的完全毀壞之先,他記載了有呼叫的聲音,叫天上的聖徒、使徒、先知為巴比倫被毀而歡呼。因為神已為他們伸冤,神藉著刑罰大巴比倫顯示出信徒的信及受苦不是徒然的。

神是公義的神,他曾說過,伸冤在他,他必報應。今天在世上顯然是有許多不公平的事,又有許多逼害的事,有許多忠心的信徒都因主的名殉道,不是神不理,神有他自己審判的時間。在啟示錄 18:20神明明的啟示了他報應的時間。

 E.  天使的象徵行動 18:21-24

啟  18:21

有一位大力的天使舉起一塊石頭,

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裡,

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猛力的被扔下去,

決不能再見了。

啟  18:22

彈琴、作樂、吹笛、吹號的聲音,

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

各行手藝人在你中間決不能再遇見;

推磨的聲音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

啟  18:23

燈光在你中間決不能再照耀;

新郎和新婦的聲音,

在你中間決不能再聽見。

你的客商原來是地上的尊貴人;

萬國也被你的邪術迷惑了。

啟  18:24

先知和聖徒,並地上一切被殺之人的血,

都在這城裡看見了」。

約翰繼續描寫他所看見有關大巴比倫傾倒的異象。這一次是一位大力的天使以行動來象徵大城的毀滅,他「舉起一塊石頭,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裡。說,巴比倫大城,也必這樣猛力的被扔下去,決不能再見了」。

值得留意的是:那石頭不是自己掉下海裡的,乃是被天使大力掉下去的,這再一次強調大巴比倫是被神刑罰而毀的,而且時間很短速,就像大石被扔進海那麼快。另外要留意的就是如大石頭一沉入海裡,就永遠不會再見。大巴比倫也是不能再見。

在這短短三節經文當中,約翰有六次說:「決不能再…」這是強調神對巴比倫的刑罰是絕對的,是完全的。彈琴、作樂是高興的時候,但這些聲音決不會再聽見了;各行手藝正代表社會的經濟,但這些人決再找不到,巴比倫要完全傾倒;推磨聲音、燈光、新娘新郎的聲音都決不再聽到,這表示大巴比倫要完全荒涼無人居住。

跟著約翰指出三個理由為何大巴比倫受這刑罰。中文聖經沒有把「因為」譯上,英文是有的 "For thy merchants were the princes of the earth; for with thy sorcery were all the nations deceived…"巴比倫被毀的原因就是地上的王,地上的人都被它引誘去敵對神。而且它也殺害了聖徒。

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尼祿王和豆米仙王的時候正是如此。信徒受逼害,多人被殺,但羅馬同時也叫天下的人向凱撒的像下拜。故此,當時信徒讀到這異象以後,也得到鼓勵,至死忠心,因為知道惡勢力必然傾倒。

※※※※

 思想問題:

 1.  請詳述兩章聖經所載之「巴比倫」是指誰(什麼)來說的?二者是否同一東西?請比較之,並從經文中找出你的根據。

2. 巴比倫所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她與敵基督、眾王、眾民及信徒的關係怎樣?(17:1-18:3)

3.   她有什麼遭遇?從何而來?這些遭遇提醒了我們些什麼?對我們有何意義?

4.   各人對她的遭遇有何反應?為何他們有這樣的反應?(18:1-19:4)

a.   君王 (18:9-10)

b.   客商 (18:11-17)

c.   靠海為業者 (18:18-19)

5.   從他們的反應中你認識到什麼「人性」?

6. 天上對大巴比倫的遭遇又有何反應?(18:20-19:4)你的感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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