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I. 啟示錄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
A. 七封信不是單給七間不同的教會,乃是給當時全部的教會
B. 是給當時實際七間的教會
C. 七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不同的時代
II. 七封信的結構
III.七封信的內容
A. 給以弗所教會的信 2:1-7
B. 給士每拿教會的信 2:8-11
C. 給別迦摩教會的信 2:12-17
D. 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 2:18-29
E. 給撒狄教會的信 3:1-6
F.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3:7-13
G. 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3:14-22
讀完啟示錄 2、3章之後你將會:
1. 知道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及它們的優劣。
2. 更瞭解基督是誰。
3. 明白給七間教會的信之結構。
4. 知道一些有關尼哥拉黨、巴蘭的教訓;和耶洗別是指當時什麼的錯誤。
5. 明白七封信的信息和內容的解釋,以致能應用在自己身上。
6. 知道信心的重要。
7. 能進一步體會主要再來的日子近了。
I. 啟示錄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
啟示錄第 2、3章跟第 1章和第 4至 22章都不一樣。這兩章內容包括有七封給當時亞西亞的七間教會的信。但這七封信實在太短了,不可能真的是七封獨立的信要給當時七個不同的教會。根本它們就是啟示錄的一部份。啟示錄是給七個教會的,所以這七封信同時也是給七個教會看的,只不過某一部份是特別針對某教會的情形來說而已。
然而,不是每位解經家對這七封信有同樣的看法,至少有下面三種不同的解釋:
A. 七封信不是給七間不同的教會,乃是給當時全部的教會
持這看法的學者看這七封信是一個文學手法,不是特別針對所提出的七個教會而寫。理由很簡單,這七封信的開始,作者 (基督)對自己的形容都是在第 1章可以找到的。換言之,當約翰寫到這裡,他運用他的文學手法,借用在第 1章已提及基督的描寫,來提醒當時信徒所應留意的地方。七間教會只是隨意選出來而已。七代表完全,所以是給全部教會。
約翰的文學手法可以在下面經文對照看出:給以弗所教會的信提及「那左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這在 1:12,16中可以找到同樣的描寫。給士每拿的教會提及「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在 1:17-18提過。在給別迦摩的教會信中提及「那有兩刃利劍的」,這正是基督在 1:16之描寫。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提及「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的神之子」正是 1:14-15之形容。撒狄教會的信提到「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在 1:16也有提過。非拉鐵非教會的信提及「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沒有人能關,關了沒有人能開的」與 1:18「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一樣意思。最後老底嘉教會有「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也正是 1:5之描寫。
從上面的對照可見約翰的確在這裡運用了高明的文學手法,把第 2、3章跟第 1章的內容拉上關係。的確,這七封信的信息不單是給那七個教會,更是給全教會。但我們也不能說這七教會的名稱是隨意決定的,我們已經提出理由為何選擇這七教會。
B. 是給當時實際七間的教會
這是最自然的解釋,也可以包括上面的解釋在內。每封信是針對每個教會不同的需要而寫,但也是對其它教會的提醒,因為啟示錄是準備給教會在聚會時讀出來的。換言之,約翰的對象,本是當時的七間教會,但在應用方面,卻可以用在任何時代的教會。因七間教會的錯誤,在任何時代、任何教會都可以找到。
C. 七間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不同的時代
這解釋法看啟示錄第 2、3章為預言,將每間教會的特質,分別在教會歷史過程中,在不同時間中彰顯出來。這並不是說某間教會的特質,只在某時代中才找到,乃是說它的特性在這時代特別明顯。這時代可能也包括了其它教會的特性,但它們的特性並不那麼突出該時代。七間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漸進的歷史時期,支持這說法的學者都會提出「為何選擇這七間教會?」這問題,然後又指出在教會歷史中,我們的確發現七個教會的特色,順序在不同的時代應驗了。亦即是說表面看來,我們不覺得是預言,但從歷史實現中,叫我們無可反證這七間教會不是預指教會的七個時代。
下面圖表是支持這解釋法的學者普遍對七間教會的解釋:
教會 | 字義 | 時代 (主後) | 解釋 |
以弗所 | 可愛慕 可愛 | 使徒教會 30-100年 | 教會熱心、愛主、福音廣傳 |
士每拿 | 沒藥 | 受逼害教會 100-312年 | 羅馬政府積極逼害信徒 |
別迦摩 | 結婚 高昇 | 國教時期 313-590年 | 君士坦丁宗教自由,最後成為羅馬國教,與政治拉上關係,主教勢力日增 |
推雅 推喇 | 繼續獻祭 | 教皇掌權 | 教會黑暗時期,拜聖像,贖罪券及其它錯誤教導紛紛產生 |
撒狄 | 逃脫出來 | 宗教改革 | 教會純正的信仰得以保存,脫離教廷的敗壞教導 |
非拉 鐵非 | 弟兄相愛 | 復興宣教 18-19世紀 | 著名奮興布道家如約翰衛斯理 Whitefield, Finney, Moody, Spurgeon,宣教事業興起 |
老底嘉 | 人民的權利 | 近代教會 20世紀 | 教會受物質主義、民主主義影響,變得不冷不熱, 世界各國均高舉「民主」旗幟 |
當我們把上述圖解跟第 2、3章的描寫作比較時,會發現七教會的毛病都的確在該段教會歷史時期發生。這種解釋法很有趣,而且也很吸引人,所以很多學者都持守類似的看法。但這解釋也有它的弱點,如 (1)第 2、3章完全沒有暗示,這是要預言教會七個歷史時代,反而這兩章的體裁是書信式,但包含有先知勸勉警告的特色在其中;(2)這解釋法對當時七個教會失去意義。
那麼究竟那種解釋是最好呢?似乎第二種較為理想,因為它讓這兩章聖經對當時信徒有意義,但我們也不可忽略第一和第三種解釋的提議。的確,這兩章聖經不獨為當時教會而寫,其信息是每個教會都合用,不然不會每次重複的說:「凡有耳聽的就當聽」。但要強調的是,這不能取代每封信對當時那七間教會的關係,同時,我們也可以說,這七間教會的特色,的確在教會史中不同時代可以找到。但我們不需要說,約翰的目的是預言這七個時代。約翰的目的是對當時七間教會講話,但教會史的七個時代也正好是一個的例證。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兩章的對象是當時的七間教會。約翰實在是寫信給當時的七間教會,針對當時教會所面對的各種問題。釋經者必須首先瞭解當時七間教會的問題及約翰給他們的信息,其次才看它可能預表的信息。當時七教會的特點和教會歷史中的七個時代有相似的地方。在教會史的七個時代,也可以見到一些實際的例子,所以也不該完全忽略,它可能含有代表的意思。
II. 七封信的結構
當我們留心分析這七封信的時候,我們都會發現它們有下面七部份:
a. 序言──寫信給某一間教會的使者說
b. 基督的稱銜──這稱銜均在第 1章可以找到
c. 讚許──以「我知道」開始,只是老底嘉教會沒有這部份
d. 責備──只是士每拿和非拉鐵非教會沒有被責備
e. 勸導──如要悔改,要至死忠心
f. 提醒──「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g. 應許──「得勝的…」
另外一點值得留意是這七封信的排列次序有兩個特色:
1. 約翰是從以弗所開始,從南到北,到別迦摩的教會,然後回轉,再向南下直到老底嘉的教會。啟示錄七封信的次序跟這次序一樣。
2. 我們會發覺首尾兩間教會都受到較重的警告,如以弗所教會被警告會把它的燈台挪去,老底嘉教會被警告要被基督從口中吐出來。跟著第二和尾二兩間教會都是很好的教會,沒有被責備;中間的三間教會則有好的地方,但是也有受責備之處。
III. 七封信的內容
七封信有不同的信息,是針對不同地方的教會需要而寫。但整個第 2、3章的信息卻是非常明顯的:就是信徒在患難逼迫中要堅忍,凡事忍耐到底的,必然得勝,而且也會從萬王之王手中得到賞賜;凡在真道上妥協的,必會受到主的處罰!所以這七封信有責備、安慰和鼓勵的目的在內。每封信內的應許,都是鼓勵信徒按信內之勸導而行所寫的。
這兩章聖經就是啟示錄的第二大分段,現在的事--約翰時代一些教會的景況。下面圖解將各封信內容作了一個比較。
教會 | 基督之描寫 | 讚許 | 責備 | 勸導 | 應許 |
以弗 所 | 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行走 | 勞碌、忍耐、不容忍惡人、試驗假使徒、恨惡尼哥拉黨、忍受患難 | 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 回想,悔改行起初所行的 (否則把燈台挪走) | 必將神樂園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
士每 拿 | 那首先的,末後的 | 忍受貧窮、患難、為主受苦 | 務要至死忠心,不要怕 | 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 |
別迦 摩 | 那有兩刃利劍的 | 堅守主的名、沒有棄絕真道 | 服從巴蘭教訓和尼哥拉黨教訓 | 悔改 (否則用口中的劍攻擊你) | 必得隱藏的嗎哪,在白石上寫新名 |
推雅 推喇 | 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的神之子 | 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善事 | 容讓耶洗別的教導, (姦淫,吃祭物) | 悔改,持守已經有的 | 賜權柄,制伏列國,得晨星 |
撒狄 | 有神的七靈和七星 | 有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 | 按名是活,其實是死,行為無一樣完全 | 回想,遵守,悔改,儆醒 (否則主臨如賊一樣) | 得穿白衣,名字不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在父和父的使者面前認他 |
非拉 鐵非 | 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 | 遵守主道,沒有棄絕主名 | 持守所有的 | (免去試煉)在神殿中作柱子,他上面有神和神城的名 | |
老底 嘉 | 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作見證 | 不冷不熱 (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 | 向主買火煉的金子,買白衣,買眼藥。悔改,發熱心 | 在寶座上與主同坐 |
A. 給以弗所教會的信 2:1-7
以弗所教會雖行為勞苦,抵擋惡人,有真理基礎,能分辨真假,但卻失去了起初的愛心。若不悔改,將失去見證;若得勝 (憑信心悔改)便有賞賜。
啟 2:1
「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
說:『那右手拿七星、
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說:
啟 2:2
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
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
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
看出他們是假的來。
啟 2:3
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
啟 2:4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
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啟 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
並要悔改,
行起初所行的事。
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
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啟 2:6
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
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
這也是我所恨惡的。
啟 2: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
我必將 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
賜給他吃。』」
1. 背景
約翰第一封信就寫給以弗所,而不寫給當時亞洲的首府別迦摩!箇中的原因是以弗所是一個比別迦摩更有名的城市,就好像在香港很多人都不一定聽過美國德州的首都奧士丁 (Austin),但達拉斯 (Dallas)及候斯頓 (Houston)則很多人都熟悉一樣。有三個因素令以弗所成為當時有名的城市 (當時的亞洲指現今小亞細亞):
a. 地理方面:由於它位處一個海港,是歐亞通道的主要中樞,所以是當時的商業中心。古時地理學家都稱它為「亞洲市場」,這使以弗所成為一個富有的城市。
b. 政治方面:它是一個自由城市 (assize town)。當時的世界受羅馬統治,但一些對政府有特別貢獻的城市,羅馬准許他們成為自由城市。意思即是他們是自治的,是沒有羅馬兵在那裡駐守的。這在政治上的特殊身份,也增加了以弗所在亞洲的地位。
c. 宗教方面:從使徒行傳 19章我們也可以看到,以弗所有著名的大亞底米的廟 (the temple of Artemis),這建築物為古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自然吸引很多人到來敬拜。而以弗所是專拜這亞底米 (又叫 Diana)神的。這城的人非常迷信,崇尚法術。而亞底米的宗教也是淫亂的,廟內有數百個聖女,廟的範圍之內是一個罪犯蔭庇的地方,犯人只要逃到那裡,法律便不能制裁他。再加上以弗所也有著名的廟,專供敬拜皇帝用的,可以說以弗所是一個非常敗壞且充滿罪惡的城市!
但是就在一個這麼充滿罪惡的城市,福音傳開了。保羅在以弗所逗留得最久,有三年之多 (徒 20:31)。保羅在這三年內給他們有系統的教導,而亞居拉、百基拉、亞波羅等也是在這裡傳道為主作見證。後來,約翰也在這裡。甚至有傳說,約翰把耶穌之母親瑪利亞也接來這裡,並埋葬在這城。故此,以弗所不單是著名的大城市,以弗所的教會在當時小亞細亞來說,也有相當之影響力。這可以解釋為何第一封信約翰就寫給以弗所的教會。
2. 對基督的描寫 2:1
約翰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對基督的描寫是「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這強調耶穌基督是有權柄的,他掌管教會,並且在它們中間監察它們的行為。因此,跟著主可以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其餘六封信都有類似的一句出現「我知道…」(2:9,13,19;3:1,8,15)。雖然在給士每拿和別迦摩教會的信不是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但當中的含意沒有很大差別。其它的教會都是說「我知道你的行為」。
啟示錄是為了鼓勵信徒在受逼害時,持守信心和真道而寫的。而這七封信都提及「行為」,這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提醒,真確的信仰必然有行為來配合。如果我們的確委身於一個信仰,我們的生活行為必然會跟我們的信仰符合。要以生命和生活來表示我們對真道的委身,這可以說是這七封信的信息之一,也是神對每一個信徒的要求。不要忘記我們都要在基督台前接受工作的審判 (林後 5:10)。
3. 對他們的稱讚 2:2-3,6
以弗所教會的強處在於勤勞為主作工,這間教會的工作、節目、聚會是排得滿滿的。不但如此,他們也在困難中忍耐 (「忍耐」若譯作「堅忍」更好)。並且他們接受了保羅離開他們時對他們的警告:「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徒 20:29,30)。他們試驗那些自稱為使徒的,知道他們是假的傳道人 (「使徒」在這裡不是指十二使徒,乃是指普遍被教會差派的傳道人)。以弗所教會吸引假師傅是必然的,因這地方是這麼著名、又是交通中樞、又富有,假師傅必然蜂湧而至!這些假師傅耶穌和保羅都曾預言說會出現,彼得、約翰也有提及。約翰在約翰壹書中也有提及要試驗先知的靈,可見假師傅的出現,在第一世紀末期一定相當流行。以弗所教會能在信仰上分辨真假,可見他們的信仰有一定的基礎。
另外一樣值得讚許的事,就是他們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約翰特別強調耶穌和以弗所教會所恨惡的是尼哥拉黨人的行為,而不是尼哥拉黨人。這是一個很大的提醒,我們應該恨惡罪惡的行為,但不是恨惡罪人。
究竟尼哥拉黨是什麼呢?聖經並沒有給我們很多提示,只是在給別迦摩教會的信中,跟巴蘭的教訓曾經一同提起 (2:15)。有人因為使徒行傳 6章中的七人其中一位也叫尼哥拉,便推測尼哥拉黨可能源出於尼哥拉,但這一切只是推臆而已,並無事實根據。
反而因約翰在 2:15把尼哥拉黨的教訓跟巴蘭教作比較,可見它的行為跟巴蘭教訓當時以色列人所作的相近。因此,尼哥拉黨的行為很可能就是拜偶像和姦淫。這兩樣事情一直以來都是神所恨惡的。
4. 對他們的責備 2:4
在信裡面主責備他們「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這起初的愛心是指什麼呢?有說是指對神的愛,意思是說以弗所教會信徒在真道上保持純正,但愛神的心卻冷淡了。他們一如以往那樣為主工作、勞苦,外展的工作雖然沒有分別,但其中的性質已改變了。「以前是真心為主,現今則為自己」(參陳終道著,啟示錄的七教會)。
但也有人認為這裡所指的愛心,主要是指對肢體的愛心。可能就是因為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太注重純正信仰或正確的行為,結果,如果任何信徒的信仰稍有不同,或行動令他們不能接納,他們便把他當作異端,當作「惡人」,失去了對肢體的相愛和包容。
上述兩種看法各有理由,相信也不能完全把二者分割。因為愛神的就必守神的誡命,而其中一條就是弟兄彼此切實相愛 (約 13:35)。一個對神的愛冷淡的信徒,很自然也會對肢體的愛冷淡了。不能包容有錯的弟兄,也就表示對神的愛不夠。連看得見的弟兄都不能愛,又怎能夠愛不能看見的神呢 (約 4:20-21)?
由此看來,一個人可以為主有許多工作,有許多事奉,但卻可能是沒有愛心。可能是太忙了,可能是為事奉而事奉,而不再是有愛主的心。這是每一個事奉主的人都應時時反省的。你是事奉神呢?還是在奉事你的工作?
5. 對他們的提醒 2:5
在這裡主提醒以弗所信徒要拾回失去了的愛心,否則,便要把他們的燈台在原處挪去,意思就是不再使用這教會為發揚基督真光的地方。教會仍然存在,但卻沒有能力,沒有見證,當教會到這樣的地步是淒慘的。耶穌的警告是「我就臨到」,不是指在審判的時候,才這樣處分以弗所教會,乃是不悔改的話,現在就管教。主因此便提醒他們要這樣做:首先是「回想」,不停的回想檢討,回想主是怎樣愛他們,回想他們以前是怎樣有愛心的,跟著要「悔改」,就是決心離棄現今無愛心的行為,轉回以前有愛心的光景;但這還不夠,真正的悔改必須有行動,所以主要他們「行起初所行的事」。
6. 對他們的應許 2:6
主應許凡得勝的必得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吃。「得勝的」在這七封信中都提及,誰是得勝者呢?怎樣才是得勝的呢?有人指每個信徒都是「得勝的」,因為應許裡面的都是每個得救信徒所當得到的,例如:吃生命樹果子,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在生命冊上有份等等。但若每個信徒都是得勝的,這樣,七封信的警告責備和應許都會失去意義!所以有人認為「得勝者」是指那些至死忠心為主殉道的人。因為 2:10提及有苦難;2:26提及得勝的主就賜權柄制伏列國;3:21說得勝的可在寶座上與主一同坐席。這些經文含意似乎指與主一同作王的條件是「得勝」!這觀念在20:4似乎得到證明,因為那裡提及殉道者復活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故此,有學者認為「得勝者」就是那些在患難中,為主殉道,至死忠心的信徒,七封信的應許都是給他們的。
但這「得勝者」等於殉道者的解釋會引致更大的困難,特別在 2:11說:「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意思就是說不會跟惡人一同被定罪。第 20:14告訴我們在火湖裡就是第二次的死,難道其它軟弱的信徒就要經歷第二次的死嗎?神不是應許說凡被稱義的就不再被定罪嗎 (羅 8:33,34)?
「得勝」一字在啟示錄出現達 16次之多,是約翰慣用的一個詞語 (在約翰一書也用了七次)。在啟示錄當中有八次是有應許給得勝者的。除了七封信那七次之外,在 21:7還有一次。這八個應許是:
a. 「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他吃」(2:7)。
b. 「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2:11)。
c.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2:17)。
d. 「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2:26,28)。
e. 「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3:5)。
f. 「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3:12)。
g. 「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3:21)。
h. 「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 子」(21:7)。
這些應許都是每個信徒可以得到的,它們包括永生(約 3:16)、免去刑罰(帖前 1:10)、與基督同作王 (參啟 5:10;22:5)。「得勝」一字在原文是 nikao,英文翻成 overcome,在約翰一書 5:4-5也有用過:「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這裡清楚地告訴我們得勝的是真正信耶穌的人。故此,不少學者指出「得勝者」似乎不大可能單指至死忠心的信徒和殉道者,乃是指所有的信徒,才跟聖經一貫教訓吻合。那些應許不可能只給殉道者。
如此,我們又回到起初的問題:如果這些應許根本是屬於每個信徒,為什麼神要再給應許七教會中的「得勝者」呢?會不會是指那些不得勝的信徒,和那在困苦患難中背道的信徒,便會失去這些恩典--亦即是失去救恩?但這些經文中卻找不到這含意 (那裡說不得勝的會失去這些?刑罰是有:如取去燈台 (2:5);用劍攻擊 (2:16),受大患難 (2:22);從口中吐出來 (3:16)。但不是失去救恩,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刪掉。而且這也不符聖經其它教訓:凡信神的人是不會再被定罪 (羅 8:34);必蒙神能力保守;信耶穌的人必蒙神保守,必能得救恩 (彼前 1:5)。故此,這解釋說不得勝者會失去救恩是不能被接納的。
另外一個可能的解釋是:約翰是寫給七個教會,教會中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只有真信徒才會得勝,假信徒不會得勝。所以凡得勝的,都會得著所應許的一切。這解釋很有吸引力,可以避免信徒失去救恩的錯誤,也使「得勝者」指向信徒。但從約翰的描寫中,並不覺得他認為當時教會中有假信徒;反而,教會中每位都是得救的人,都是被主用血拯救脫離罪惡的 (1:5)。所以,這解釋雖然吸引,也有值得思想的地方。
得勝者是怎樣的人呢?從經文看見得勝者不是用武力得勝的人,乃是指信主、愛主、忠心到底的人。他們抵擋罪,過聖潔生活 (3:4;21:7;2:20;2:14),因信在真道上持守 (2:25;3:11),抵擋魔鬼 (12:11),至死忠心 (2:10),愛神愛人 (2:4,5)。得勝者就是在困難患難中仍然持守信仰,憑信與基督一同得勝的信徒,他們能為主作見證,被主使用。根據約翰一書,每個信徒都是得勝者 (5:4-5)。但在啟示錄「得勝者」成為一個挑戰的口號,鼓勵信徒堅忍。每個信徒都要成為得勝者。那麼怎樣解釋那些應許呢?那些應許我們已經說過不是單給「得勝者」的,乃是給每個信徒。既然如此,為何應許得勝的可以得到這一切呢?
這個我們要明白啟示錄同時是啟示式體裁的文章,雖然第 2、3章主要是書信文體,但約翰是正在寫信給受逼害的信徒,他們正處於善惡爭戰之中。在這些得勝、應許的經節裡,約翰是用了啟示性文章的手法 (apocalyptic expression)來鼓勵信徒要持守。那些「應許」的條件不是「得勝」,那些「應許」是信徒們皆會得到的,是一種鼓勵。約翰提醒他們,在他們前頭擺著的是什麼的福氣,鼓勵他們不要灰心,繼續持守真道,甚至於至死忠心。盼望將要得著的恩典與福氣能堅定信徒的信心,思想到神為信他的人所預備的福份,思想到神的愛,便能叫信徒輕看今生所受的困苦。
現今這麼多宣教士放棄他們本來美好舒適的生活,到荒山野蠻人地方去傳福音,去翻譯聖經,都是因為神的愛和神所應許的福氣。他們不作宣教士也會得著這些福氣,但為了回應神的愛和恩典,他們把自己獻上!
今日有許多信徒是沒有受到肉體上的逼害,但在精神和心靈上一樣受到惡者和不信者的壓逼。我們在舒適生活中一樣會失去起初的愛心,我們在五光十色的世界中一樣會與世界認同離棄真道,世界物質上的引誘是大的。這七封信提醒我們,我們當思想到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福份和基業。好在今生持守信仰,愛神愛人,過聖潔生活,成為一個得勝者!
主對以弗所教會的應許是得吃生命樹的果子。亞當、夏娃犯罪,被趕出伊甸園不得吃生命樹的果子,這象徵他們因罪與神隔離,失去生命。現今,得勝者會再與神同在,並且得吃生命樹的果子,有永遠生命,永遠活著 (創3:22)。在新耶路撒冷中,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城中的人可以取吃 (22:2,14)。
※※※※※
思想問題:
B. 給士每拿教會的信 2:8-11
士每拿教會雖在患難貧窮中,卻是富足的;將要受苦,但卻不害怕。至死忠心的必得生命的冠冕。
啟 2:8
「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
『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
啟 2:9
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
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譭謗話,
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
乃是撒但一會的人。
啟 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
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 ,
叫你們被試煉,
你們必受患難十日。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啟 2:11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 背景
士每拿是苦的意思 (bitter),與沒藥 (myrrh)一字有關。士每拿是今天土耳其的伊示麥 (Izmir)城,一向是小亞細亞著名的工商業中心,當年此區是極美麗的城市。
士每拿跟以弗所一樣,在當時是一個偉大的城市,也有一個易於防衛的海港。它早在主前六世紀被毀滅,但在主前三世紀被重建,是一個非常有城市計劃的城市。聖經沒有記載教會什麼時候在這裡被建立,多數是保羅逗留在以弗所時,全小亞細亞的人都被福音傳遍時建立起來的 (徒 19:26)。
它跟以弗所一樣,也是一個自由城,但它卻一直以來效忠於羅馬。它跟羅馬的聯盟並非在羅馬得勢才開始,乃是在羅馬成為帝國以先。所以「忠心」這詞對士每拿人不是陌生的。由於它對羅馬的忠心,在主前195年已被准許建立羅馬女神 (Dea Roma)的廟。而且,士每拿也是最早推行皇帝崇拜的城市之一,遠在主後 26年已有提比利亞王建廟崇拜。許多宗教包括凱撒教 (敬奉羅馬皇帝為神的宗教,建有羅馬王帝提庇留大廟)在這裡建立了總部。有勢力的猶太人在這裡和羅馬人勾結,排斥猶太人和基督徒。
士每拿人對羅馬的忠心,很自然會對不肯向凱撒像下拜的基督徒諸多逼害。很自然當地也有猶太會堂。猶太人也因基督徒叫許多「敬畏神」 (God-fearers)的外邦人,離開猶太教跟從基督而逼害基督徒 (這些敬畏神的外邦人乃是被猶太信仰所吸引,到會堂聽道。但又不願完全加入猶太教行割禮的外邦人)。
教會歷史也證明這城的人怎樣熱衷逼害信徒。著名的士每拿主教波裡甲 (Polycarp),就在這裡於 2月 23日星期六,(當時是主後 155)被活活燒死。波裡甲被出賣,就捕以先,他要求捉拿他的長官給他最後一個小時來禱告,在抵押途中,官長也勸他說:「稱凱撒為主吧!這對你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你只要向凱撒像獻祭,就可以免死了!」到了刑場,當地高級長官給他咒詛耶穌而可以免死的機會,但他卻回答說:「我已經事奉主 86年,一直以來他無虧待我,我怎可以褻瀆我的主而求生呢?」長官警告他說:「你這樣會被火燒死的,你知道嗎」?但他回答說:「你燒我的火只燒一時便要熄滅。你豈不知道將來審判時惡人被焚燒的火是永遠不滅的嗎?你不要再等了,就做你要做的事吧」!當下令把波裡甲燒死時,很多猶太人都熱心幫忙,把火把與柴拿來。這取柴木點火的行動對猶太人來說,是犯了安息日的,但由於他們熱心逼害信徒,他們都不理會了。從而看見士每拿教會所受的逼害一定不少。
若士每拿人殺波裡甲時,他已事主 86年,那麼約翰寫這信的時候,他已經在士每拿教會中事奉,甚至是教會領袖之一了。
2. 對基督的描寫 2:8
約翰提醒那受逼害、有性命危險的信徒說:「主是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是何等大的鼓勵。「他是首先的,末後的」強調唯主是主。羅馬的權勢是暫時的,不用怕。主已勝過死亡。曾經死但復活了,他明白死亡的經歷。他知道你面對的挑戰,但他已勝過死亡。就因著基督的稱銜,約翰鼓勵他們要至死忠心,因為有生命的冠冕給他們。生命在於主的手中,不在羅馬政府手中。
3. 對他們的稱讚 2:9、10
主安慰他們,說知道他們的患難和貧窮。患難是指他們所受的逼害。貧窮除了是初期教會人士多為低下階層貧窮者之外,更可能是指信徒的家財常被逼害他們的人所搶奪的,這點在希伯來書 10:34有提及。但主也同時稱讚他們是富足的,這是指屬靈方面,信心方面的富足。同時亦可能指到他們將來,永遠擁有神所賜之豐足而言的。
士每拿教會受到兩方面的逼害,一方面是猶太人──在第 9節稱他們為「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這並不是說魔鬼教在當時已經流行,約翰乃是用諷刺的口語。猶太人自稱是「耶和華的會眾」(民 16:3),但現今他們所作的都是敵對神,所以稱他們為「撒但一會的」。「撒但」就是「敵對者」之意思,耶穌昔日責備敵對他的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
約翰同時也說,他們其實不是猶太人,這不是說他們根本不是猶太人,乃是說由於他們抵抗神,雖然有猶太人的血統,但不是真猶太人,不是神的選民。這跟保羅在羅馬書 2:28,29吻合:「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
另一方面逼害士每拿教會的,乃是羅馬政府,要把他們下在監裡。這指到監禁、鞭打,甚至等候處死。但約翰指出,這一切的背後都是魔鬼的工作。
這裡給我們一個真理的亮光,主他知道我們所遇到一切的困難,甚至就算性命有危險他都知道。但他並沒有準備去攔阻這些苦難臨到我們,他只是鼓勵我們去持守、堅忍,他就是如此對待士每拿教會。為何神要讓苦難臨到我們呢?這將是我們不停會問的。對士每拿教會,主的答案是:要試煉他們,證明他們是配得生命的冠冕,配進入神的國。神的話讓我們看見,受苦難時不是問為什麼,乃是要持守對神的信心,明白到這是一個試煉,叫我們得益,叫神得榮耀。
約翰對士每拿教會說,他們要受患難十日。對這「十日」的解釋意見紛紜,有認為是指「十日之內」,但也有認為是指一個短的日子。「十」也有完全的意思,如中國人之「十全十美」。「十日」的逼害可能是指一段長而嚴厲的逼害,但這日期是有限的。雖然長,但不是無限期的受苦。這十日也可能是指真正的十天受極大逼害的日子。
4. 對他們的應許 2:10、11
主對士每拿教會的鼓勵是「至死忠心」。忠心對他們來說並非陌生的觀念,因為他們一直以來都是效忠羅馬的。主對他們的應許有正反兩方面,反面就是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正面乃是得生命的冠冕。
「第二次死」在啟示錄才有出現,但這觀念對猶太人不會陌生,他們都知道第二次死是只有不信神的人會經歷的。在啟示錄中第二次的死,是指在火湖裡被燒 (20:14;21:8),是所有不信的人所經歷的。
「生命的冠冕」意思乃是:他們將得到獎賞,就是生命--即永生。這冠冕不是皇帝的冠冕,乃是比賽勝利所得的冠冕,這正好跟「至死忠心」的要求符合。這種冠冕在當時人來說,是一個用花葉編織而成的冠冕。
聖經其它地方,還有提及幾種的冠冕,如提摩太后書 4:8之「公義的冠冕」,彼得前書 5:4「榮耀冠冕」。這並不表示將來信徒頭上會戴上不同的冠冕,乃是指會得賞賜。得「公義的冠冕」就是得公義為賞賜,得「生命的冠冕」就是得永生為賞賜。英文 "the crown of life","of life"不是形容的用法,乃是相等同意詞 (appositional use)。這個冠冕就是生命--永生 (the crown which is life)。
※※※※※
思想問題:
1.你在靈裡是富足還是貧窮?
2.試想想曾為主受苦的經歷?為什麼主跟敬虔信徒一樣要受苦?(來5:8)
3.主不一定要你受苦,但為他受苦的心志你有否準備好?
C. 給別迦摩教會的信 2:12-17
別迦摩教會的所在地有撒但的座位,服從巴蘭、尼哥拉;但有信徒堅守主的名,沒有棄絕主的道。若不快悔改,必受主口中的劍攻擊。
啟 2:12
「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
『那有兩刃利劍的,說:
啟 2:13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
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
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
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
啟 2:14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
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
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
放在以色列人面前,
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
行姦淫的事。
啟 2:15
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
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啟 2:16
所以,你當悔改;
若不悔改,
我就快臨到你那裡,
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啟 2:1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
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
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
1. 背景
別迦摩城曾被稱為小亞細亞最偉大的城市,在以弗所城北面的赫瑪土河谷中,靠近海岸,為亞細亞當日的首府。別迦摩出名的地方,不在於其商業性,如以弗所和士每拿,乃在於其文化。它擁有一個藏書不下 20萬冊的圖書館,僅次於亞歷山大市的圖書館。
別迦摩另外一個突出的地方,乃是它是一個宗教中心,城裡有異教,廟宇林立,盛行敬拜當時四個外邦人的神,就是宙斯(Zeus希臘之主神,掌管天空),雅典那 (Athena希臘智慧女神),戴安尼索 (Dionysus希臘生殖及酒神),和亞克裡比阿 (Aesculapius希臘醫藥之神)。遠處的人都是來拜亞克裡比阿這醫治的神。這城市敬拜多神偶像,城中亦有另外一個著名的廟,獻給亞克裡比阿醫治的神 (一條蛇爬蜷在木杖上,今日醫學的繪圖 logo仍用這圖畫)。
別迦摩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是第一個亞洲城市被羅馬皇特准為自己建廟的 (奧古士督)。所以也是一個敬拜皇帝的城市,是第一座敬拜凱撒廟宇的所在地,為凱撒中心,難怪在書中稱這城是撒但座位之處(啟 2:13)。
2. 對耶穌的稱號 2:12
在這封信耶穌被描寫為「那有兩刃利劍的」,意思就是有著審判權柄的。這稱號對別迦摩教會的人有特別意義,因為此城既然是首都,必有羅馬高級官領在,他們都被羅馬皇賜予動刀之權。猶如中國以前的巡府,若有「上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即操生殺大權。但主卻有兩刃利劍,意即權力和最後的審判不在羅馬官府,乃在我們的主。這耶穌的稱號,對受逼害中的信徒固然是一個提醒和鼓勵。
3. 對他們的讚許 2:13
主對他們的讚許就是在逼迫當中沒有離棄神,仍然堅守主的名,這是不容易的,特別他們的城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究竟這撒但座位是指什麼呢?有人指是城中為宙斯偶像 (Zeus)所建之祭壇,有人指是亞克裡比阿偶像 (Aesculapius)之廟,有人指敬拜皇帝的廟。是否專指某拜偶像假神的建築物,我們很難肯定。但很可能因為這城有這麼多拜偶像的行動,簡直是魔鬼所控制,所以稱之為「有撒但座位之處」。不錯,很多學者都指這是針對皇帝敬拜的廟,因為此地有兩個這樣的廟,記念兩個羅馬王。
4. 對他們的責備 2:14-15
主對別迦摩信徒的責備乃是:
a. 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
b. 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這些人服從尼哥拉一黨 (在以弗所教會中,也曾見他們的影響及存在 2:6),服從巴蘭的教訓,巴蘭這個希伯來名的意思也是「管轄人民」(lord of the people)可能是「尼哥拉」的同義詞。舊約民數記 22-24章有講到巴蘭與巴勒之事,他們與世俗混在一起,與世界認同。他們有人服從了尼哥拉黨人的教訓,這些教訓就如昔日巴蘭的教訓一樣 (參民 25)。
巴蘭是一個先知,卻用他所有的恩賜 (預言)來賺取巴勒王的錢,巴勒用錢來聘請巴蘭去咒詛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神從中攔阻,把巴蘭的咒詛變為祝福。巴蘭咒詛失敗,卻教導巴勒和以色列人相交,給他們婦女,引誘他們拜巴勒的偶像。許多以色列人受迷誘,與他們的女人來往,拜他們的偶像,吃獻給偶像的食物。結果神的審判臨到他們,死了二萬四千人 (民 25:1-9)。當時別迦摩教會的一些信徒以為與羅馬,拜凱撒大帝之人來往是無所謂的。安提帕不願意為他的信仰妥協,所以受害,但卻有許多人在信仰上妥協。別迦摩 (Pergamos)這個名詞的意思是婚姻 (marriage),基督徒若在信仰上和拜偶像的壓力上妥協,便好像犯了屬靈的姦淫一樣。
尼哥拉黨的人也是這樣。「吃祭偶像之物和行姦淫之事」可能就是指外邦人拜偶像的行動。拜偶像的過程往往包括了歡宴、吃獻祭的食物和跟廟裡的聖女行淫。所以這裡責備吃祭偶像之物跟保羅的教訓是無衝突的,保羅是指在市場買祭過偶像之肉吃,不是參與拜偶像之歡宴。這些尼哥拉黨的人可能覺得拜凱撒只是尊敬他為皇的意思,跟信仰上只認耶和華是神並無衝突,所以跟別迦摩城的人拜偶像的行為認同,好免去逼迫和死亡。這樣與世俗為友的行為,是主所憎惡的,所以在第 16節,主用嚴厲的話警告他們。
5. 主對他們的警告 2:16
主警告附從尼哥拉黨跟世俗一同拜偶像的,將會被他用口中的劍攻擊,這是我們期待的警告。但 16節「你當悔改」的警告卻是對全教會說的。別迦摩教會全體受警告,因為跟從世俗的固然該受處罰,不去警戒跟從世俗的信徒,任由錯誤教導存留在教會中的,也是錯。所以全教會都受警告,人人都要悔改。這教會當傚法以弗所,恨惡尼哥拉黨人的行為。
用「口中的劍」攻擊他們,是指凡主口所出的言語是對他們的審判,在這裡並沒有說明是什麼的處罰。
6. 主所應許的賞賜 2:17
主給他們的應許有二:將隱藏的嗎哪和白石賜給他們。究竟隱藏的嗎哪是指什麼呢?為什麼要稱為「隱藏的」嗎哪?這可能跟猶太人的傳統,說耶利米先知在巴比倫毀壞聖殿之前,把約櫃中盛有嗎哪的金罐子收藏起來有關 (馬加比後書 2:4-7)。傳統說到彌賽亞降臨時這隱藏的嗎哪會再出現,這可以解釋到為何稱為「隱藏的」嗎哪。但究竟這賜給得勝者的嗎哪是什麼呢?真的是那嗎哪嗎?
很可能不是。可能是約翰利用這傳統觀念來指出,得勝者必在神的國度裡,享受神所賜的福氣。
也有人認為隱藏的嗎哪是指耶穌而言。因為約翰福音 6:31-40,耶穌把自己跟摩西時的嗎哪相比較,並且說吃他的必得永生 (約 6:58)。是「隱藏的」,因為只有憑信才能領受到。得這賞賜表示得到永生。
那麼寫著新名的白石又是什麼呢?新名可能是指得勝者有一個新的身份,因為對當時人來說,名稱並不是代表而已,更加是指被稱那名的人的本身和性格。將來在神的國中,信徒有他的榮耀,有一個新的身份。
「白石」的解釋就更難。有指古時法庭對被告宣判無罪時會給予一塊白石。如此,則暗示信徒將不會被定罪,而且會有榮耀。但亦有指出白石可能是指舊約大祭司的烏陵土明,但這不能解釋上面有新名的意思。也有根據 3:12說這有新名的白石乃是基督。如此,則是指得勝信徒在神的國中跟主有一個特殊的關係。但困難的地方在於為何稱基督的名為無人認識的呢 (2:17)?也有指白石代表持有人權 (如門票)進入神的國。白石的解釋較為困難,不能確定。但重點應該放在白石上的「新名」,一個新身份的明證。
※※※※※
思想問題:
1. 你的信仰是否純正?你所信的和你所行的是否一致?
2. 你和世界的關係如何?是你影響還沒有信主的朋友,還是他們帶著你走?
3. 怎樣才能做到愛你還沒有信主的朋友,但又不認同他們的世俗行為?
4. 信與不信的能否同負一軛?為什麼不該和不信主的人結婚?
D. 給推雅推喇的信 2:18-29
推雅推喇教會有愛心、信心、勤勞、忍耐,但在真理上妥協,包容異端 (不願為真理表立場)。若不悔改,必面對主的審判。但那持守真理的卻不怕,因為主的審判是公義的。得勝的必與主同掌權。
啟 2:18
「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
『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銅的 神之子說:
啟 2:19
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
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
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啟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
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
教導我的僕人,
引誘他們行姦淫,
吃祭偶像之物。
啟 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啟 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
那些與她行淫的人,
若不悔改所行的,
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啟 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 [原文是兒女〕,
叫眾教會知道,
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
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啟 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
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
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
我告訴你們,
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啟 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啟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
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啟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
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
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啟 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啟 2:29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推雅推喇城在以弗所以北,在別迦摩東南約 50公里,沿來加士河而建,是當日貿易要道上的商業中心。推雅推喇並不是一個什麼有名和重要的城市,但在七封信中,這封卻是最長的。值得注意的就是它是一個商業買賣城市,裡面有很多不同的製造商,特別是染料方面。從使徒行傳 16:14我們知道一位賣紫色袍的女士叫呂底亞,這經文印證染料業在推雅推喇的盛行,因為呂底亞是從那裡來的。
另外還有不同的製造工人,如制羊毛、皮革、布料、瓷器、外衣等。他們同行的都會組成一個類似現今的「工會」,每年過節的時候會一起飲宴。但這類的飲宴最自然發生的事就是跟拜偶像拉上關係,就如中國商人過節飲宴時都會跟一些迷信的行動拉上關係一樣。很可能舉行的地方就是在廟宇中,一起拜偶像,一起在廟中吃祭偶像之物。這種行為信徒固然不能接納,但不參加這些「工會」生意便會受影響。為了維生,很可能不少信徒妥協起來,甚至當中有假師傅說是無所謂的。故此,主耶穌有這封信給教會的使者。
這裡的人是拜太陽神 (Apollo),所以主以眼目如火焰的神身份出現。推雅推喇並非一個敬拜君王或任何偶像的中心,因此,信徒在這裡受政府的逼害壓力較少。但魔鬼的攻擊是多方面的,從生活上而來的壓力,更易叫信徒低頭妥協,推雅推喇的教會,就是遇上這困難。
2. 對基督的描寫 2:18
基督是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眼目如火焰」是指基督明察秋毫,無一件事情可以在他面前隱瞞,所以他看穿了自稱先知的耶洗別的錯誤。「腳象光明的銅」的意思不太肯定,可能是指主的不變和能力,對錯誤有嚴厲的刑罰 (2:22-23)。
值得留意是這裡強調主為「神之子」,這稱呼在啟示錄只於此出現,可能是跟當時拜偶像的背景有關,因而強調耶穌是神之子,是值得敬畏的。也可能在 2:26提及得勝者會得權柄制服列國,而這觀念是從詩篇第 2篇中得來的。當中已有提及當權之王乃是神之子的觀念,因此在這裡先提主是神之子,然後在賞賜中提有權制服列國。含意就是跟神之子同掌王權。
3. 對他們的讚許 2:19
主對他們的讚許可分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他們行為的動機。他們充滿愛心和信心。第二方面是這兩個動機所帶來的結果。愛心令他們行善比以前更多,這點剛巧跟以弗所教會相反;信心叫他們更能在試煉中勤勞忍耐。這一切都是美好的,但這不能叫主輕看他們的錯誤。
4. 對他們的責備 2:20-23
主責備教會容讓假先知引誘信徒犯錯,這假先知被稱為耶洗別,很明顯是以舊約人物的名稱來稱呼這假先知。他不一定是女的,更不一定是叫耶洗別,乃是因為這人的行為跟耶洗別無異,所以如此稱呼他。
耶洗別在舊約時是亞哈的妻子,此以色列皇后拜巴力神。而國中最少有 450個巴力先知。以利亞就曾經在迦密山與假先知比試,證明巴力是虛假而耶和華是真神 (王上16:30-19:2)。巴力的宗教就是淫亂和拜偶像,這正是主責備推雅推喇耶洗別的教導的原因。
起初提及這城主要是以商業為主,工會勢力大,不參加便很難在本城作生意。此假先知可能便提倡說,吃拜偶像之物算不得什麼,就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教導。因而鼓勵信徒加入工會,一起到廟中飲宴。但這初步的妥協,便會引致更大的罪。當時人在廟中飲宴,除了吃之外,還有拜偶像和姦淫的行為。妥協的信徒很易便陷於罪中。
主強調說已經給他悔改的機會 (2:21),但他不肯。因此主叫他和他的黨羽受到患難,生病而死亡。「不肯悔改」這是何等大的提醒!當與世俗妥協,帶給我們舒適更寫意的生活時,人的罪性便大大發動,叫我們體貼肉體,想出諸般理由解釋這樣做是對的。一點不肯悔改,甚至批評責備的人無愛心,太律法主義。
這新約耶洗別很明顯是教會中有地位的人,因此他提出妥協的提議,很多人都接納了。在這裡讓我們看見在選教會或團契領袖之時,必須清楚知道對方對某些事的看法是否跟教會立場相同,例如:對墮胎,離婚,再婚,市民責任…。若對方在這些事上的立場,跟教會按聖經所持的立場不同時,便不該聘用對方,免得將來成為教會或團契的破口。聘牧小組應該非常看重與應徵牧師的會談。
5. 主對他們的提醒 2:24-25
主鼓勵其它沒有妥協的信徒說:「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但你們有的,總要持守」。這可能是指初期使徒、耶路撒冷大會對外邦人教會的教導。使徒行傳 15:28-29這樣記載:「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不把別的擔子給他們,就是不再多作其它要求,只要求他們持守以前對他們的教導,這教導也正是耶洗別所違反的。
這班信徒被稱為「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這很可能是一種嘲笑的口吻。那班妥協的信徒自稱他們明白神深奧的道理,如此跟世界妥協是無問題的。但對主來說這實在是撒但的道理,不是神的道理。也可能當時已受早期一些洛斯底思想影響,認為只要靈不受沾污就可以,肉身可以隨便怎樣行,因為不會影響人的得救。這些都是魔鬼之道理。
6. 主對他們的應許 2:26-29
主對得勝者有兩個應許,這些得勝者乃是持守主的吩咐到底的人。「到底」這詞提醒我們基督徒生活是一場屬靈的爭戰,直到我們見主面的時候才結束。
主首先應許他們權柄制伏列國。雖然「制伏」在原文直譯是「牧養」之意,但在這裡指管理、治理。在啟示錄 12:5和 19:15分別都提及治理列國是基督的特權。現今主應許與信徒分享這權。
另外一個應許就是賜他們晨星,對晨星的解釋很多,有說是指以賽亞書 14:12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Lucifer),那麼就是應許信徒勝過魔鬼。這解釋有很多問題,不是人人同意舊約這經文預指魔鬼,也有人指晨星預指信徒經歷復活。晨星是經過黑暗而出現的,信徒死後復活好比這樣的光景。但事實上,世上所有的人都會復活,信徒復活得永生,不信者則受第二次的死,所以晨星指復活是不大可能。
最可能的解釋是啟示錄 2:28的晨星,指基督。因為 22:16中主自稱說:「我是明亮的晨星」那麼得晨星就是得著基督,永遠與主在一起。
7. 一般人對推雅推喇教會的解釋
不少學者覺得推雅推喇教會的情形,很像教皇掌權的時候 (主後 590-1517)。天主教的「彌撒」是一個無血的獻祭,不斷為活人、死人贖罪。有人便指出這正跟推雅推喇的名稱相符。因為推雅推喇就是「繼續獻祭」的意思,這豈不是一個明證推雅推喇預指中世紀期間的教會嗎?
還有,耶洗別引誘信徒拜偶像、行姦淫,這不是跟中世紀的天主教行為一樣嗎?當時教會提倡聖徒敬拜,高抬聖母瑪利亞的地位,這不是拜偶像犯屬靈的姦淫嗎?因此,自稱先知的耶洗別也被人解為天主教。她雖被警告,卻不肯悔改,乃是指宗教改革之前,已有不少改革家出現,反對當時天主教的腐敗行為。但教會反而加以制止,把威克理夫 (Wycliff)、赫士 ( Hus)等看為異端處治。
這類的解釋很吸引人,特別對天主教反感的人更加喜歡這解釋。但這樣的解釋對嗎?應該嗎?對當時七教會的信徒有意義嗎?推雅推喇之意思跟天主教彌撒行動相似,就可以把二者拉上關係嗎?耶洗別的惡行在任何時代的教會都可以找到。現今社會敗壞,性解放,崇尚物質,不也是犯了姦淫、拜偶像之罪嗎?天主教有不對的地方,但我們不能接納這種解經方法,我們只可以說中世紀教會的情況正好是推雅推喇教會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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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問題:
1. 你有愛心的同時有沒有真知識?愛心必需建立在真理上。保羅怎樣為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姊妹禱告?(腓 1:9-11)
2. 你能分辨真假是非嗎?
3. 你明知你的好朋友做了違背聖經的事,你會怎樣做?
a. 因為你有愛心,所以不願意指出他的錯,免得傷了他的自尊心?
b. 自己也非完全,最好還是明哲保身,不要多管閒事。
c. 為他禱告,找個適當的機會,私底下和他交通,用愛心說誠實話,彼此勉勵 (太 18:15-20;弗 4:15;林後2:1-8)。
E. 給撒狄教會的信 3:1-6
撒狄是間有名無實的教會,沒有一件事能討主喜悅:若不悔改便會面對主忽然臨到的審判。
啟 3:1
「你要寫信給撒狄教會的使者,說:
『那有 神的七靈和七星的,說:
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啟 3:2
你要儆醒,
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
因我見你的行為,
在我 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
啟 3:3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
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
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
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
啟 3:4
然而在撒狄,
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
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
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
啟 3:5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
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
且要在我父面前,
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啟 3:6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撒狄這城市 (今名撒爾特 Sart)早在主前六世紀為一個非常富裕的城市,而且該城位於地勢險要的山嶺上,易於防守,故曾為呂底亞國的首都。就是因為自以為險要的地方而毋須防守,被波斯軍爬懸崖而上,如入無人之境的攻陷了。之後,此城以同樣情況再被希臘軍攻佔,都是沒有儆醒,疏於防守之故。
此城在主後 17年被地震所毀,雖然得被重建,已經沒有以前的光彩。
這城也沒有君王敬拜中心的身份,也沒有尼哥拉一黨等與世俗妥協的教導。似乎信徒所受的逼害和騷擾都非常微少,但這城的教會卻不是沒有問題。他們問題的產生在於太平安了,以致信徒不儆醒,馬虎過日,有名無實,招受主最嚴厲的責備。
2. 對主的描寫 3:1a
有神的七星和七靈。這根據我們以往的討論,是指主有著權柄,管治七個教會。
3. 主對他們的責備 3:1b-2
對這教會,主先責備,然後才有一點的讚許。主對這教會的責備是嚴厲的,說他們按名是活,其實是死,他們的行為在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以前的教會是當中有小部份人走歪了路,但這教會卻是大部份走錯路,只有少數是未曾污穢自己的衣服 (3:4)。
可能因為當時的教會沒有錯誤教導的挑戰,信徒對真道的研究便疏懶了,不夠積極,保持原狀就算了。沒有外面的逼害,信徒生活舒適,信仰生活變成生活習慣的一部份。沒有積極行道,也沒有積極傳福音。信徒不能成為光,成為鹽,很自然不會受到社會的壓力和攻擊。這教會人數可能多,建築可能宏偉,每主日都有崇拜,外表看來是有生命的,實際上它的靈命低沉,是跟死的一般。對屬靈的事無興趣,聖工作了一半未完成便棄置了,所以在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因為他們沒有把它完成;另一個解釋就是他們一切信仰的生活和行動都儀式化了,缺乏真心。這樣的行為,在監察內心的神來說是不完全的。
4. 主對他們的提醒和警告3:2-3
雖然教會大部份的信徒都陷於屬靈怠惰的光景中,主提醒他們要 醒,堅固他們剩下的(3:2)。我們不知所剩下的是指什麼,可能是一些對主內心的熱誠,這份熱誠正在衰微。
對付屬靈的冷淡,首先要堅固僅有的,再從僅有的開始重新建立起來,跟著要做的就是回想昔日所領受的教訓,並且決心遵行,從以往冷漠的光景回轉 (悔改)過來。無論一個信徒冷淡到那一個地步,只要他願意,都能被主復興起來。
主警告他們,若不儆醒 (第 2、3節都提及,可見儆醒之重要性),主就會如賊一般突然而來刑罰他們。這警告對撒狄教會特別有意思。撒狄此城就是兩度因為不儆醒,而被敵人如賊一般攻入。
要留意這裡如賊一般臨到,並不是指主的再來 (如帖前 5:2,彼後 3:10),乃是指主的刑罰會在他們不以為意的時候臨到。因為他們都在冷淡過日,沒有把主放在心內。我們要儆醒,不要落在一個屬靈自滿自足的地步。
5. 主對他們的讚賞和應許 3:4-5
撒狄教會中仍然有幾位是沒有污穢自己衣服的 ──就是沒有犯大部份人的過錯。他們沒有同流合污,隨波逐流,所以主說他們配得與主同行,並且身穿白衣。
「白衣」究竟是指什麼?白衣在古時代表潔淨,代表得勝,代表喜厭。對外邦人來說:敬拜神的人不可穿污穢的衣服。因此,在這裡上述的觀念都符合。沒有沾污自己的人配得在國度中與主同在,有得勝的喜樂。
「白衣」在啟示錄曾出現七次 (3:5;3:18;4:4;6:11;7:9、13;19:14)。都是有被分別為聖的含意。得穿白衣,就是被主分別為聖,是聖潔的,是屬於神的。
由於 7:13提及這些白衣是被羔羊的血所洗淨的,所以有人覺得白衣是有被稱為義的身份。這跟我們上面提及是聖潔,是分別為聖,是屬於神的相似。只是前者較為狹窄一點,後者似乎較為適合。
主跟著給他們三個應許:第一個就是可以穿白衣。第二就是不在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這表示在神的國度中有份。古時,每個王都有把他子民的名稱寫在一本冊子上,若名字被刪除,即被取消公民資格。生命冊上無名字的會被火湖燒,故此,在生命冊上有名是一個徽號,表示是屬神的。
「生命冊」這觀念其實並非在聖經才有,在古時根本就有把城市居民的名稱記錄在一本冊子上的習慣,這背境可以幫助我們明白聖經中有關生命冊的教導,特別是舊約的經文。
我們會考慮下列十五節有關生命冊的經文,希望能明白聖經對生命冊有關的教訓。我們首先看六節舊約的經文:
出 32:32 「…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
出 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詩 69:28 「願他們從生命冊(原文直譯為活人的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賽 4:4 「…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生命冊原文直譯可以是跟活人一起被記錄的)
結 13:9 「…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也不進入以色列地。」
但 12:1 「…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
在舊約這些經文所記載的「神的冊子」,「生命冊」,「活人的冊」,「以色列家的冊子」是指什麼呢?首先有幾點我們可以從上面經文留意到的:
a. 在冊上的名字可以被塗抹 (出32:32,33;詩69:28)。
b. 在冊上的名被塗抹是指會失去肉身的生命,不是指永生。因為詩篇 69:28是指活人的冊,而且從生命冊被塗抹等於「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義人」在詩篇是代表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是該得神所應許的福氣,在世長壽蒙福的人。不記在義人之中的含意就是指得不到義人該得的福氣,其中包括性命,所以詩篇 69:28指出,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名字是等於在世上失去性命,這解釋也得出埃及記 32章經文的支持。
摩西會用自己的永生換取以色列人的性命嗎?不會吧!一個屬神的人,一定珍惜自己跟神的關係。使徒保羅寧願與主隔離,也是為了骨肉之親的靈命而說的話,不是為了他們的肉體生命。出埃及記 32:35說明神要取以色列人的犯罪性命,摩西在出埃及記 32:32所提出的就是以自己的性命來換取他們的命。
c. 這冊子又稱為「以色列家的冊」(結 13:9),也是末日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的名冊 (賽 4:4)。
d. 可見這生命冊跟猶太人是有密切關係。事實上,不在名冊上的,是不會得到以色列所要從神得的福氣 (結 13:9)。但 12:1提及在名冊上的以色列人在大災難中會得拯救,這很明顯是跟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有關。遵守神誡命的,神會拯救。因此,在「生命冊」的就有機會享受神對以色列所應許的福份。
e.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上述觀察作一個結論:在舊約中「生命冊」是指到在神統治的以色列國度中有份的人的名冊。這解釋跟起初所提及,古時國家都在名冊上有國民名字的記錄習慣吻合;在生命冊上有份,即在神治的以色列國中有份。這解釋能跟大部份經文強調「生命冊」和肉身性命的關係吻合,因為神對摩西的約的應許包括很多福氣,而其中一樣就是生命。在「生命冊」上除去名字不單會失去性命,也失去摩西盟約所應許的福氣。
舊約的生命冊是指神統治的國度中國民名字的記錄冊,新約的生命冊呢?在新約我們發現有九節經文提及生命冊或類似的經節。
路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腓 4:3 「…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來 12:23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啟 3:5 「凡得勝的…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
啟 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
啟 17:8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必希奇」。
啟 20:12 「…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 21:27 「…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在這九節新約經文中,我們可以作出下面的觀察:
a. 這生命冊是跟永生有關的 (啟20:12,15; 21:27)
b. 信徒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路 10:20,腓 4:3)
c. 生命冊上的名字是從創世時已寫上 (啟 13:8;17:8)
d. 名字不在生命冊的便跟敵基督拉上關係 (啟 13:8;17: 8)
e. 生命冊上不可能有所有人的名字,因在大災難時有很多人的名根本不在生命冊中 (啟 13:8)。而且若生命冊有所有人的名字,則耶穌在路加福音 10:20對門徒的教訓便失去意義。為何要為自己的名在一本人人有份的冊上而高興。生命冊上也不可能包括假信徒的名字。假信徒離開神時便在冊上被除名,則耶穌對門徒的教訓也失去了作用。因為若一日名字是可以被除掉的,現今根本不能肯定,要看自己是否能堅守到底才可確保名字在冊上,這教訓怎值得高興。有被神揀選的人才在冊上有份。這根據兩點:第一,在名冊上的必得救。第二:名字是在創世以先已寫。
故此,我們的結論是:新約的生命冊是跟永生有關,並非只關於以色列的,乃是關於每個信徒的。
因此,新約的生命冊跟舊約所提的「生命冊」不一樣。事實上,舊約原文根本沒有提及生命冊,只是神的冊子,你的冊子等。因此,聖經只有一本生命冊,就是新約所提及的。舊約所提及的是以色列國度子民的冊子。
但這並不表示新舊約之間,這兩冊子彼此毫無關係,因為舊約的冊子同樣指出,在冊上有名的可享神立約的福氣。只不過這約是摩西盟約,只跟猶太人有份。在新約這福氣乃是新約的福氣,所有信的人都有份。從此可見神啟示的漸進 ──從窄的層面到闊的層面。
有關生命冊我們要問另一問題,就是上面的名字是否會被除去,或說可以被除去?因為啟示錄 3:5提及「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似乎會意冊上的名是可以被除去的!
我們的答案是:不可以。因為:
a. 生命冊的名字既然是神揀選得救的人的名字,難道神所揀選的會有可能失去救恩嗎?這跟約翰在福音書第 10章強調得救的確據有衝突。
b. 啟示錄 3:5不是一個恐嚇警告 ──若不得勝名字就會被塗抹。乃是對得勝者說,他們的名字必不會被塗抹。所以是一個應許,一個鼓勵,而不是警告!
c. 3:5並沒有指出有兩種人,就是得勝的和不得勝的,不得勝名字就沒有了。我們提過「得勝者」是一個口號,在啟示錄中是用來鼓勵信徒忠心,向他們挑戰!
故此,我們可以總結說,聖經只有新約才正式提及生命冊。冊上記有萬古以先所寫下,被揀選要得永生的人的名字。冊上的名字是絕對不會被塗抹的。
第三個應許是主在父和父的眾使者面前都認他的名。「認他」就是表示他是屬於主的,這觀念其實也在其它兩個應許當中。「穿白衣」「生命冊上有份」都是指屬於主,跟主有份,可與主同行。故此,主對撒狄教會的應許是得勝者必有把握是屬於主,在國度中與主一起。
※※※※※
思想問題:
1.你信主沒有?你有沒有永生的把握嗎?如果你今天離開世界, 你肯定能上天堂嗎?
2.你是不是一位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主日你是否把敬拜主放在首位?除了主日去教會外,有沒有活出基督徒的樣式,見證?
3.你想你的信仰能經得起考驗嗎?你的信仰是建立在別人的信息上,還是在你自己的讀經生活上?有沒有個人研經計劃?
4.你有沒有傳福音?
F.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3:7-13
非拉鐵非是一間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把握每一個機會傳揚福音的教會。主給他們一個敞開的門 (保證):神的國必定是屬於他們的,沒有人能奪去。他們得免去普天下人都將要面對的大災難。
啟 3:7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
『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
開了就沒有人能關、
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
啟 3:8
我知道你的行為,
你略有一點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沒有棄絕我的名。
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
是無人能關的。
啟 3:9
那撒但一會的,
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
乃是說謊話的,
我要使他們來,在你腳前下拜,
也使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愛你了。
啟 3:10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
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
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
啟 3:11
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
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
啟 3:12
得勝的,
我要叫他在我 神殿中作柱子,
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
我又要將我 神的名
和我 神城的名
(這城就是從天上、
從我 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 ),
並我的新名,
都寫在他上面。
啟 3:13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非拉鐵非 (今阿拉靈爾 Alashehir)在撒狄東南約 20公里,它建在可以俯瞰科加忤河谷的高原上,這座小而比較新的城市有通到「東方的大門」之稱。羅馬的商人經常在此出入,猶太人的會堂勢力很大,而且十分仇視新建立的基督教會。主前 17年,此城為地震所毀,後重新建立。城中有許多的廟宇,有小雅典之稱。
非拉鐵非 (Philadelphos)乃從建立此城之王得名,此王得 Philadelphos此稱銜是因為他對他兄弟之愛的緣故。因為 Philadelphos原文乃是「愛兄弟者」之意思。(philo:為愛 adelphos:為兄弟)。此城之建立本是希臘藉此殖民地擴展希臘文化用的。他附近有肥沃的平原種植葡萄,但卻常受地震所影響,曾先後兩次被毀壞,所以居民都怕住在城內,寧願住在城外。
這城漸漸成為重要的地方,一是因為它位於商業主要通道,另一方面由於它是拜戴安尼索 (Dionysus)的中心。後來也有不少廟宇建造,甚至敬拜君王的廟,所以在第五世紀有「小雅典」之稱號,因有太多迷信鬼神之行動。當我們讀這封信時會發現,它跟士每拿教會情況相近:沒有責備,提到撒但一會自稱是猶太人,提及試煉 (此教會可免去,但士每拿則要經過),都提及冠冕。
2. 對主的描寫 3:7
主是「聖潔真實」的,這稱號在 6:10亦曾出現,而且是指著神而說。而事實上,「那聖潔」"the holy one"在舊約來說一直都是指著神而說的 (賽 40:25;哈 3:3),因此約翰在這裡可能是強調主就是神,並不如敵對教會的猶太人一般,否認耶穌是神。
拿著大衛的鑰匙,這是指主有著管治大衛的王國的權柄。這大衛之王國固然是彌賽亞的國度,主有絕對權柄決定誰可享受這國度。這含意著基督就是彌賽亞。這「鑰匙」的觀念在 1:18可以找到,只不過那裡指主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3. 主對他們的稱許 3:8
非拉鐵非教會可能是一個相當細小的教會,因此主說「你略有一點力量」。雖然教會是弱小,但信徒不向逼迫低頭,持守忍耐,堅守主的道,不離棄神。在患難中最大的引誘就是埋怨,離棄神。
因著他們的行為,主告訴他們說,在他們面前有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敞開的門可以看為福音的門,因為保羅在以弗所時說「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林前 16:9),那門是指福音的門。這解釋便是說主賜非拉鐵非教會很多得福音的機會,而且他們也能盡力把握傳福音的機會,這跟非拉鐵非面對一廣大平原的特殊位置很吻合。
另外一個看法是從上下文來看這敞開的門。上文提及主對天國掌有一切權柄,能決定誰人有資格進入,在這裡也該指天國。主是在這裡鼓勵非拉鐵非信徒,天國是屬於他們的,門對他們是大開的,無人能攔阻他們進入。雖然猶太人可能不接納他們,不准他們到會堂,說他們在神的國是無份;但這無關係,因為天國的鑰匙在主的手,決定權在於主,現今主把彌賽亞國度的門為他們大開!
4. 主對他們的應許 3:9-12
主對非拉鐵非教會的應許有三方面:兩個是沒有明說給得勝者的,一個是給得勝者的。在第 9節主應許說:一日那些敵對教會的猶太人,要在教會面前下拜,要使他們知道主是愛教會的。猶太教派的人士都覺得自己才是神的子民,外邦人在神的國中無份,反而到神國建立時,他們都要來到神的子民面前向他們下拜 (參賽60:14;45:14;49:23和亞 8:22,23)。但主卻應許教會說,有一日這些猶太人都要知道外邦信徒是屬於神的國的,猶太人會明白到主是愛教會的。
第 10節主應許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他們免去試煉。這「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不是別的,就是指神對不信的世代刑罰的時候。但以理書 12:1提及這艱難時候是前所未有的;馬可福音也說這試煉期的災難是自神造萬物之後,最厲害的一次,以前沒有,以後也沒有 (可 13:19);帖後 2:1-2提到這時候也是敵基督最作惡的時候,這大災難的審判在啟示錄中都記在第 6-19章。
問題是:信徒「免去這試煉」是指世人受審判時,我們根本就不在世上受試煉 (災前被提論),抑或是指世人受審判時,我們會在世上得神能力的蔭庇。不是不會受害,乃是屬靈方面的保護,不致信心軟弱離棄神,因為我們信徒也是普天下人的一部份。
但我們有下面許多點來支持教會是在大災難前被提(即信徒不會經歷將要來臨的七年大災難)。
a. 七年大災難的試驗不是給信徒。
「普天下人」這詞句在啟示錄出現共 11次。這裡一次,6:10「住在地上的人」;8:13「住在地上的民」;11:10「住在地上的人」(兩次);13:8「凡住在地上」(這些人要拜獸);13:12「住在地上的人」;13:14 (這裡的人都向敵基督下拜);17:2「住在地上的人」;17:8「住在地上」(這些人名字不在生命冊上)。從出現地方的上下文看來「住在地上的人」或「普天下人」(原文一樣)都是泛指不信的人。這樣,信徒便不該在大災難中,因為這審判是給不信的人的 (包括不信的猶太人在內)。
「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不是指世上某一地方有災難,這個災難是全球性(受試煉 "testing",原文是 pecrasmos,是指大災難)。最大的可能是指主再來時在地上將有的七年大災難。
b. 原文「保守免去」(keep from)就是有遠離 (away from)的含意。
主的保守是叫信徒可以遠離大災難的刑罰。主在約翰福音應許保守信徒得脫離那惡者:「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譯:脫離罪惡〕」(約 17:15)。約翰福音所指的是在主再來之前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不是指脫離普天下人受試驗的時候。但啟示錄 3:10是應許在全世界受患難的時刻 (the hour of testing,將要來的大災難),信徒蒙保守得免去那大災難。
c. 其它經文應許教會 (信徒)可以免去將來的忿怒:神沒有預定我們受刑。
帖前 1:10 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
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
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帖前 5:9 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
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d. 大災難是為以色列人而設,要使他們悔改。
但以理清楚地說明這最後的一個七 (七年),是為以色列「本國之民和聖城」所定 (但 9:24-27)。大災難亦是神審判地上的惡者,及不信耶穌的人的時刻,不是為教會所設。
e. 教會若要經過這七年的大災難,必定要蒙受殺害。
如果教會沒有在大災難前被提,必定要蒙受殺害,啟 6:9-10;7:9,13-14;13:15;14:13;16:6;18:24;20:4;太 24:9聖徒多有被殺害的,這些聖徒是指教會被提後,才相信耶穌的人。啟 3:10明明應許教會必蒙保守,免去試煉,只有在大災難前被提才能免去試煉。
啟 6:16
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
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啟 6:17
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f. 帖前 4 章及 5 章的次序。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3-18先說教會被提;然後在帖撒羅尼迦前 5章再說到災禍來臨,好像賊來一樣。這兩章聖經的次序非常重要,教會是先被提,然後災難才來。
g. 進入千禧年國度的信徒。
教會被提和七年災難後:被提信徒與主再來。那時在地上的七年大災難要結束,許多人死去,但仍然會有人信耶穌,而且沒有殉道的。這些人要進入千禧年國度中 (基督在地上掌權,管理一千年)全世界的人都要敬拜主耶穌,因為只有信耶穌的人,才會留在地上,進入千禧年國度中。不信的都要被取去受審判(太 24:40-41兩個人留下一個,取去一個的比喻;太 25:1-13十個童女的比喻;太 25:31-45綿羊,山羊的比喻)。如果教會是在大災難後才被提,那主再來時,地上便沒有相信主的人。因為都被提了,這樣千禧年國便不得成立,因為沒有信耶穌的人存在地上了。那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豈不是要落空?
h. 啟 4-19中完全沒有提到教會的存在。
i. 教會在大災難前被提,指是神的恩典,不是人可以靠行為來換取的賞賜。
第三個應許是特別強調給得勝者的。「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在神殿中作柱子」就是說,他們永遠在神的殿中有份,這在下面一句也得到支持。這應許對住在常受地震威脅,不敢常住在城中的非拉鐵非信徒很有意思。在神的城中他們永不會被遷移,他上面有「神的名」表示他是屬於神,有「神城的名」表示他是神的城的子民,有主的「新名」表示主跟他有一個新的關係。信徒面對面見主時,會對 有更清楚的認識,故此主的名為「新名」。
※※※※※
思想問題:
1. 你得救是因神的恩典,藉信稱義,那神的大能及恩典能否保守你脫離那七年的大災難?
2.你在教會中的生活有沒有與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約 13:35)
3.若知道信徒不用經過那將要來的七年大災難,有了這個應許:你是應更愛主呢?還是因此叫你閒懶不忠,放肆妄為?
G. 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3:14-22
老底嘉教會是一間莫不關心,高舉人權,把主放在教會門外的教會。雖在物質上富足 (但在靈裡是非常貧窮),若不悔改,主必把他們吐出去。主所愛的,他必管教。
啟 3:14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
『那為阿們的,
為誠信真實見證的,
在 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
啟 3:15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
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啟 3:16
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
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啟 3:17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
卻不知道你是那
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啟 3:18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
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
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啟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
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啟 3: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
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
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啟 3:21
得勝的,
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
就如我得了勝,
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啟 3:22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老底嘉這城市可以說有四個特點,這些特點都跟信的內容有關,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為何約翰寫他所寫的:
a. 老底嘉城位於三條商官道的交匯點,是行政兼商業中心。老底嘉是一個非常富有的城市,它是銀行和金融中心。城市富有,地震城毀之後,市民可以不靠外資而把城重建起來,其富有程度於此可見。老底嘉教會處於這豐富的城市,自然也是一個富有的教會。
b. 老底嘉是一個衣料製造中心。它位於往哥羅西的路上,約在非拉鐵非東南 40哩左右,土地肥美;一片草原是放羊最好的地方,這地的羊生產非常漂亮的黑羊毛,為世界著名。
c. 老底嘉也有一所醫學院,以耳油和眼藥著名。
上面這三點都叫老底嘉自滿自足,很自然的老底嘉教會也是如此。因此在信的內容主責備教會,說她是貧窮、赤身、瞎眼的,又要她向主買金子、買白衣、買眼藥,這都是針對教會自滿自足的背景而寫的。
d. 老底嘉自己沒有水源,這是它唯一缺乏的地方。它依靠六哩外的水源,藉寬大的導管輸送入城,水泉的水本是熱的,但到城內時已經變成不冷不熱的了,所以城中的人非常明白不冷不熱的水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老底嘉教會是主唯一沒有稱讚的教會,可能是以巴弗所開始的 (西4:12)。
2. 主的描寫 3:14
主在這封信中自稱為「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上為元首的」。
「阿們」對猶太人來說就是真實可信的意思。舊約以賽亞書 65:16也稱神為真實的,故此主自稱自己為「那為阿們的」,便會叫信徒明白耶穌指自己就是神。但更重要的是這跟第二個稱號是彼此呼應的。「那為阿們的」跟「為誠信真實見證的」都同樣強調主的信實可靠。
老底嘉教會沒有外面政治的壓逼,也沒有異端的騷擾,她受到的是物質富有的誘惑,以致對主的心冷淡了。信徒在物質的吸引下自滿自足漸漸離開主,但主卻永遠是信實可靠地愛信徒,這是何等大的對比!主的愛實在奇妙。
第三個稱號是「在神創造萬物之上元首的」,這是強調主的權柄,主的尊貴。主是配得信徒忠心的跟隨,但我們卻對他冷淡了。主也有權柄拒絕我們,但他卻滿有憐憫,給我們悔改機會,在門外叩門,要與我們一同坐席,這正是主給老底嘉教會的恩典。面對主這偉大的愛,我們豈能再辜負呢?
3. 主的責備 3:15-17
主對老底嘉教會不單沒有讚賞,反而責備得最嚴厲,要從口中把他們吐出來。一個自滿自足,靠自己不靠神,看不見自己靈命的貧乏,反而以為自己不錯的信徒,是惹主厭棄的。因為這樣的信徒不單不會長進,還會成為進取有追求心的肢體的絆腳石,成為神國拓展的攔阻。
主責備老底嘉的教會不冷不熱。他們信主不誠心,事奉不認真,不熱心。若他們是「熱」的,則會鼓勵其它信徒同心追求;如果他們是「冷」的,肢體一提醒他們便會察覺自己的不是。但他們不冷又不熱,說他沒有事奉嗎?他有。說他不熱心嗎?他說每樣聚會我都出席。但你鼓勵他更加愛主多擺上嗎?他說「我沒有這負擔」!這就是自滿自足,不冷不熱,不求上進。主說寧可他們或冷或熱。
因為在老底嘉附近的歌羅西有冷水泉,能叫人清爽重新得力。在附近的有一熱水泉,有治病功能。或冷或熱都有用,他們不冷不熱就是對主一點用處都沒有。主便要把他們放棄,不再用他們,從口中把他們吐出來。雖然主要拒絕他們,但主仍指出他們的錯,給他們悔改機會。
主責備他們「自以為富足」,其實卻是困苦可憐、貧窮、赤身、瞎眼。我們看見「貧窮、赤身、瞎眼」都是針對老底嘉最自負的三個優點而寫:富有的金融中心、製衣中心、眼藥中心,這跟士每拿教會剛好相反。士每拿教會在世上是極度貧乏,但在主看來卻是富足的,因為他們持守主的道。
主說:向誰多給便向誰多取。老底嘉教會在物質上蒙福,神對他們要求也多。但他們卻自滿自足,不冷不熱,不肯完全擺上為主。
4. 主的勸告 3:18-19
主勸信徒向他買火煉金子 (屬靈的財富),買白衣 (聖潔、公義的外袍,在主裡有份),買眼藥 (屬靈的看見,追求永恆而不滿足於現在)。愈是他們自以為富足的地方,愈需要主的恩典。
同時我們也見到主對他們的疼愛,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嚴厲的責備是出於主對教會的愛,神要用每間教會每個信徒,所以神才管教每一位。主勸他們要悔改回轉,不要再停留在這光景中。
5. 主的應許 3:20-22
主把他對老底嘉教會的勸告,以在門外叩門來表達。主本來是教會的主,為首,基督既然是教會的頭,又怎會站在教會的門外叩門?當教會受到社會民主風氣所影響,會友要作主,把主耶穌擱置到門外。但主有恩典,他希望他們改過,但他不會強逼他們,他正在叩門等候信徒的回應。當信徒回應,願意悔改,就能與主恢復和好團契生活。主以與他一同坐席來表示這團契關係。在東方人來說,一同坐席就表示友好,有交往,有好關係的意思。
雖然這段經文常被誤用針對不信者:若接納耶穌他就住在你的心。但這用法是一個錯誤的應用,因為這經文是針對不冷不熱的信徒說的。
主繼續應許說,得勝的,與主一同作王,這是何等大的榮耀。我們已經說過,這些應許是給所有真實相信主耶穌的信徒。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提醒,一個鼓勵。聖經其它地方也有明說,信徒都要與主同作王 (提後 2:11):要審判世界和天使 (林前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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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問題:
1.當你在物質上越富足,你是越愛主呢?還是越遠離主?
2.在你人生中,是自己作主呢?還是主作主?
3.今天教會要民主,那在你教會中,神治 (神權)和人權是怎樣平衡?什麼是你教會中最高的權柄?
4.你怎樣運用神給你的財富?你對主熱心嗎?你的錢和你愛主的心有什麼關係?
H. 第 2、3章總結
藉著這七封信,約翰鼓勵正在受患難的弟兄姊妹要作得勝的信徒,不要失去對主肢體的愛,不要隨從錯誤道理與世俗妥協,不要作有名無實的信徒,不要自滿自足、不冷不熱;反而要勝過魔鬼一切的攻擊。持守真道,至死忠心!除此之外,跟著在第四章開始告訴信徒,主掌管世界歷史的信息:惡人必會被罰,主必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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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問題:
1. 七教會代表著什麼?根據何在?
2.每封信對主基督之描寫都是特別的,也是針對到不同教會之需要而寫的。請列出在每一教會之信中,主被怎樣描寫?這些描寫如何吻合當時這些教會的需要?
3.主對各教會之稱讚如何?你(及你們教會)是否也有份?
4.主對各教會之責任又如何?你(及你們教會)也類似他們?你會怎樣回應主的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