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看了這導論,你能夠明白:

1.你能夠明白啟示錄之作者、寫作日期等方面的問題,為什麼我們相信這是使徒約翰於主後 95年間寫的。

2.你能夠對啟示錄之背景有概要的認識。

3.你能夠掌握啟示錄之信息。

4.你能夠明白本書之結構,曉得怎樣讀此書。

5.你能明白聖經學者對啟示錄的四種解釋方法和它們的強弱點。

6.你能明白啟示錄末了和創世記開始的比較,從而讚歎神計劃的奇妙。

7.你能明白啟示錄跟但以理書七十個七預言的關係,因而對神的計劃有一概念,也知道末日要發生事情的大約概況。

 I. 啟示錄的作者 ── 使徒約翰

作者雖然曾多次自稱是約翰 (1:1,2,4,9;22:8),但他並沒有說明是那一位約翰。因此一些學者便質疑這傳統說法,不願意接納使徒約翰就是本書的作者。他們所持的理由大概有下列幾點:

1.使徒約翰所寫的其它著作,如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都沒有說明自己的名字,若這是他寫作的習慣,則啟示錄的風格又跟其它作品不一樣,令人懷疑不是出於同一作者。

2.有人認為本書常有文法上的錯誤,但約翰其它書信的文法卻非常正確,不似出於同一作者。

3.本書作者所用的字眼跟約翰其它作品有差別,例如本書從來沒有提及「相信」一詞,但在福音書中卻非常普遍。

4.雖然有傳統說法支持使徒約翰是在老年死於以弗所 (主後 96年左右),但也有指約翰是跟他的兄弟雅各同時殉道的 (主後 44年左右)。若約翰這麼早死,就不可能寫本書了。因此,有學者便認為這約翰是一位住以弗所作長老的約翰,跟使徒約翰同期,而此書是前者所寫的。

雖然聖經學者提出上述理由來支持本書非使徒約翰所寫,但這些理由都是不足夠的。因為:

1.雖然約翰其它書信都沒有稱呼自己的名字,但那些作品的作者顯然是十二使徒之一,因為自稱是親眼見過主 (如約壹 1:1),或把自己當作目擊者 (如約翰福音)。本書的作者也自稱是見過主,在1:2作者說:「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這當然不可以證明約翰就是作者,但卻可以指出本書也可以是約翰所寫的。

2.至於文法上的所謂有錯也不能證明不是出於使徒約翰手筆。因為本書所謂「有錯」的地方,可能是因為本書的體裁跟福音書和書信不一樣,就好像詩人寫詩的時候,不一定全按文法寫的。這一點便可解釋為何同樣的文法在某處是對,但在另一處卻用錯了。這些所謂的「錯」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作者把希伯來俗語翻成希臘文所致,所以文法上的錯也不能證實約翰不是本書的作者。

3.本書所用的字眼跟約翰其它作品慣用的不同,可以是因為本書跟其它作品的內容不一樣的緣故。不同的主題固然會用不同的字眼。

4.有關約翰與他的兄弟雅各同時死的傳說,我們不能在此多說,但若約翰與雅各同時死,則約翰的其它作品也有不是出於他手筆的可能。

雖然作者沒有說明他是那一位約翰,但以上幾點可以證明反對證據的不足。而下面幾點則可以支持,使我們相信使徒約翰就是啟示錄作者:

1.本書之約翰必定是小亞細亞那七間教會所熟悉的,不然,他不會單單自稱是約翰而不必多加解釋。

2.本書之約翰必定是一位很有身份的人,否則,他怎可以期望 那七所教會聽他的責備和鼓勵。這兩點再加上傳統說約翰是在以弗所老死的,自然地,反映使徒約翰會為小亞細亞眾教會所認識和尊敬了。

3.作者自稱在拔摩島上 (1:9),這跟初期教會的傳說,約翰被羅馬皇放逐於拔摩島上完全吻合。

4.本書跟約翰福音雖有不同,卻也有不少相同之處。例如「道」(logos)一字只有在約翰福音 1:1,14、約翰一書 1:1和本書 19:13是有位格。其它新約作者從沒有這樣用這「道」字。又如本書常稱耶穌為羔羊,這象徵也是約翰福音用於耶穌身上的 (約1:29,36,21:55);又如「活水的泉源」或「生命水的泉源」這一類稱謂都在本書 (7:17;21:6)和約翰福音 (4:14;7:38)出現。這些相同的地方都使本書跟約翰福音是同一作者的說法有更大的證明。

5.大部份早期教會都說本書是使徒約翰所寫的。例如殉道者游斯丁 (Justin Martyr大約主後 150年),特土良 (Tertullian大約主後 200年)等。他們的日子跟約翰較相近,推測也固然比我們可靠得多。

基於上述的各種因素,我們相信本書的確是使徒約翰所寫的。

 II. 啟示錄寫作的時候(大約主後 90年)

大致上,聖經學者對本書的寫作日期有兩種看法。

第一個看法是認為此書是在尼祿   (Nero)為羅馬皇期間寫的,即主後 68-70年,因當時尼祿皇逼害羅馬信徒。但支持這日期的理由大都不可靠,其中一個理由是:啟示錄 13:18獸的數目為六六六,若將該撒尼祿這名銜用希伯來字母寫,加起來的數目剛好是六六六(計法是這樣:該撒尼祿的希臘文拉丁寫法是 Kaiser Neron,把所有子音圈出來便是 KSR NRON,希伯來文 K=100,S=60,R=200,N=50,R=200,O=6,N=50加起來剛好是 666)。另外,單用 Neron這拉丁文,加起來也相等於六六六。其實當時會有那一位讀者懂得如此繁複去解出六六六就等於尼祿呢?而且六六六也同時可以代表希特拉或 Kissinger。另一個支持理由是,17:9-11所提及女人坐在七頭十角的獸上,那七頭就是七座山,也是七王,五位已經傾倒,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七王就是指七位的羅馬皇,頭五位就是凱撒大帝 (Julius Caesar),亞古士督 (Augustus),提庇留 (Tiberius),加利古拉 (Caligula)和革老丟 (Claudius),而尼祿就是第六位。也有人提議從亞古士督 (Augustus)起算,因他才開始自稱羅馬皇,這樣則尼祿是第五位皇,然後第八位是豆米仙(Domitian)。但這些計算法都是推測而已,並不可靠。

反之,第二個看法認為本書寫於豆米仙為皇后期 (約主後 90年)較為可信。主要理由是:

1.早期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亞歷山大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a)都明說啟示錄是使徒約翰被豆米仙放逐於拔摩島上時寫的。

2.書內第 2、3章所提及的七個教會能從火熱到不冷不熱,又失去起初的愛心,又有錯誤道理發生等等,指出這七間教會有一定的日子,否則不大可能發生這類事情。尼祿皇 (主後 64-70年)年間,正是小亞細亞教會的開始時期。故若本書成書日期在 95年,則這些教會可以有大概 30年的歷史來發展。

3.尼祿皇的逼害只限於羅馬城附近,並沒有達到小亞細亞,但豆米仙逼害的範圍則較廣。

4.書內提及向獸的敬拜,可能是暗指羅馬政策要子民向羅馬皇敬拜。這制度在豆米仙年間 (主後 81-96年)才積極實行。

基於上述因素,我們相信啟示錄是使徒約翰被豆米仙放逐於拔摩海島時 (約主後 90年),所寫給亞細亞的七間教會。

 III. 啟示錄當時的背景

當時教會的信徒都受使徒和教會長老教導,相信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的兒子,也是彌賽亞。雖然他被釘死於十字架,第三日後復活,並且更被接返天上。不單耶穌在世時曾宣稱他會再來,就是他被接上天的時候,天使也宣告耶穌會再來。信徒們就一直在等待主的再來,將神的國度建立在地上。但一直以來事情還沒有發生。

不錯,教會慢慢的增長,但敵對神的羅馬帝國也愈來愈強盛,並且開始對信徒作更大的壓逼。羅馬皇為了鞏固民心,便強逼全國人民向皇帝像敬拜。但這些都是信徒所不願作的,因為神明明說不可敬拜偶像。因此,很多信徒因而被殺或受嚴厲逼害。尼祿皇火燒羅馬城嫁禍基督徒,使更多信徒因而喪命。豆米仙更自稱是主是神 (Dominus et Deus),要羅馬人紛紛向他敬拜,所見的是壞人愈來愈惡,義人愈來愈苦,信徒的信心便大受打擊。

受逼害的信徒心中不禁反覆思想,究竟耶穌是否世界之主呢?耶穌的應許可靠嗎?為什麼他遲遲不回來懲罰作惡的人?究竟權勢是在羅馬皇的手,還是在我們所信的主耶穌手上?基督教是否可信?很可能約翰就是因為不肯尊豆米仙為主為神而被放逐於拔摩海島。連主的使徒都受逼害,主耶穌是否真的是主?他是否真的要來?就是在這環境下,神向約翰啟示,寫成啟示錄來鼓勵當時信徒的信心。

 IV.   啟示錄的信息

針對當時信徒的需要,啟示錄帶出這信息:雖然惡人似乎得勝,義人似乎沒有幫助,但最後的勝利是主耶穌的,主耶穌仍然為王,他掌管一切,將來的歷史都在他手上。他必定會勝過邪惡,惡人必得到所當得的刑罰,義人必得到伸冤,並且得當得的賞賜。主永遠為王,他必再來,建立他的國度。所以信徒雖然暫受苦難,仍然要對神有堅穩的信心,繼續在世敬虔度日。

故此,啟示錄對當時信徒而言,可以說有下面幾點目的:

1.  鼓勵在受逼迫的信徒要有堅定的信心,因為最後的勝利屬於主。

2.  提醒受患難的信徒不要退後沉睡。

3.  藉著「基督掌握一切權勢」這信息,來指出豆米仙並非主也非神。

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約翰便在第 2、3章責備後退的教會,並且鼓勵他們要得勝。在第 4章起至書的結束,就描繪末日會發生的事情,讓信徒知道歷史是在主的掌權下,他必得勝罪惡及撒但的權勢。

因此,啟示錄的目的並非為了滿足人類對未來事情的好奇心,而是把末日要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啟示錄乃是為了鼓勵我們對神的信心而寫的。末日所發生事情的知識,不是供給我們理性討論的材料,乃是要成為我們盼望和持守信心的理由。

 V. 啟示錄之結構

不同聖經學者對啟示錄的結構有不同的見解。我們將利用書中 1:19作為本書結構的分段。這節經文說:「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這節經文指出啟示錄包括有:約翰所見的事 (人子的異象,啟 1章);現在的事 (當日的七間教會,啟 2-3章);和將來的事 (七年大災難,千禧年國度,新天新地,啟 4-22章)。我們發現 4:1說「…你上到這裡來,我要將以後必成的事指示你」。跟著約翰就記載所見到以後的事。這樣看來啟示錄是可以分成以上所說的三大部份 (有關啟示錄的結構請參考啟示錄結構之簡單分析圖及 36頁的大綱)。

明白了本書的信息、目的和結構,再看啟示錄時便不會不曉得入手了,希望此註釋能幫助你對啟示錄有一個整體概略的認識。

 VI. 啟示錄的體裁特色

啟示錄一書裡面包括有三種體裁的混合:書信、預言和啟示 (apocalypse)。一開始約翰就說這是「耶穌基督的啟示」,所以本書大部份都是啟示性的體裁。在 1:4約翰卻以當時普遍的書信形式來寫。第 2、3章也是特別針對七間教會的信。

由於本書大部份體裁是啟示性,現簡述這體裁的特色以助解釋本書。

1.啟示性體裁的文章在主前二百年至主後二百年間很普遍,往往都是在受壓逼的時候所寫的。為了避免讓敵人知道作者是誰以致受害,作者往往會冒一位古時先賢而寫。這點特色在約翰之啟示錄中沒有,因為作者重複的說自己就是約翰。

2.啟示性體裁的文章會採用很多神怪的幻想作為實物的代表。這跟普通聖經作者所用的象徵手法不同。如耶穌所用的象徵:鹽、鴿子、芥菜種等,都是世上實際存在的;啟示性體裁用的象徵如七頭十角的獸卻是世上未見過的,其中有些像征有解釋,但仍有很多是沒有解釋的。原因可能是這書不是純粹啟示性體裁,更加是預言。純啟示性體裁的文章是把現今歷史當作古時預言刊出,但此書卻大部份是講將來的事。

3.啟示性體裁的文章大都非常悲觀,因為是寫於受逼害期間。但啟示錄卻一點都不悲觀,反而強調神已經得勝,這也是啟示錄跟其它啟示性體裁文章不同的地方。

基於啟示錄是預言,但也有啟示性體裁用的神怪象徵手法,我們便產生下面一些解釋的原則:

1.啟示性體裁出現於舊約以西結書、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和以賽亞書的一部份,認識這些書卷對啟示錄解釋有一定幫助。

2.若書中已清楚解釋那些象徵是指什麼,我們便要接納,不能隨己意再另加解釋。本書多處有這樣的解釋,如 1:20。

3.書中的異象乃是一個大圖畫式的描寫,很多細則可能只是為了增加氣氛,如 6:12「日頭變黑象毛布」的「像毛布」可能根本沒有特別含意在其中。

4.本書既是預言,則內容必會在將來發生,並不是把歷史寫成預言,也不是把將來的事看作現今辦。如書中提及的巴比倫是將來的,不可以單指當時的羅馬城。

5.雖然書中有象徵性文字,但這並不等於可以任我們隨意解說,我們仍需按字意來解釋,同時留意上下文和象徵所代表的。

6.很多人把書中的人物明說是某宗教或某人物,這是很危險的作法。因為預言一日未應驗,我們都不能確知是指那一國家或人物,一切都是推測而已。

 VII. 啟示錄的四種可能解釋

啟示錄這本書充滿異象和各樣的徽號,叫讀的人很易對不同的徽號有不同的解釋。但當時那七間教會的信徒是毫無困難明白約翰所要表達的意思,因為約翰跟那七教會有很密切的關係,大家有共同的背景,而我們卻跟約翰相隔這麼長的年日,沒有相同背景,很多慣用的俗語或者象徵,我們都較難明白。

以下四種不同的解釋方法,都不是同一日而產生的。有些解釋曾流行了近一千年,有些解釋則在宗教改革時很流行。雖然如此,這並不表示這些解釋都是對的,我們要個別明白,捨短取長。

普遍對啟示錄的四種解釋分別為:未實現觀 (futurist),已實現觀 (preterist),持續歷史觀 (historist),寓意性理想主義觀 (idealist)。

 A. 寓意性理想主義觀   (idealist)

這一觀點的學者認為啟示錄第 4章開始所提及的一切異象和象徵符號,都不是指歷史當中任何一些事件。因此,解經者不應過份著意字義的解釋,它們都是約翰用第一世紀常用的末世符號來寓意的。邪惡和良善之間不斷的爭持,但最後必定是良善的得勝,神必定勝過罪惡和一切敵擋他的。啟示錄就是要向當時和現在的讀者講明,這良善終必得勝的原則,所以稱為理想主義觀。

這解釋方法不少新派學者都接納,然而這絕不是一個新興的解釋方法。這解釋可以說是流行了近一千年的寓意式解釋的持續。寓意式的解經法實始於第二世紀左右,經奧古斯丁的推舉,在教會中流行了很久。主要是受希臘文化影響,加上有些信徒見神的國遲遲未有建立,千禧年過了百多年還未來,因此便覺得可能第 20章提及的一千年不該按字意解。很自然的,慢慢書中的很多地方都不按字意而按所謂的靈意解釋了。這種對啟示錄之解釋法流行到十二世紀,便被其它解釋所取代了。尤其是在宗教改革期間,所流行的是持續歷史性的解釋。

 B. 持續歷史觀 (historist)

這觀點認為啟示錄是描寫使徒約翰開始至世界末了的歷史。那些七印、七號、七碗的徽號都是順序的在歷史中發生。代表基督教歷史中,特別是西方教會的幾個重要時代。此看法在十二世紀時開始,到了宗教改革時更流行,但這看法其中最大的弱點是把啟示錄中的人物解作當時的歷史人物,他們把啟示錄 13章的獸看為天主教的教皇。而在不同的歷史中又有人看這獸為另有其人。其實此處的獸是將來要興起的敵基督,並不是在歷史中已出現過的人物。

 C. 已實現觀 ( preterist)

為了抗衡宗教改革對天主教不利的啟示錄解釋法,一個西班牙的耶穌會學者,便提出啟示錄全部都已經實現了。第 4-19章是描寫教會跟猶太教和外邦人的衝突。20-22章指出教會終於得勝。基督教終於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這種實現觀已有很多學者接納。當然他們的解釋比上述耶穌會學者的意見更好。他們認為啟示錄所講的一切,都是跟當時第一世紀的背景有關,否則的話,當時的教會不會明白,這便失去約翰寫書的原意。因此,裡面所提及的一切,在第一世紀都已實現了,對現今信徒來說,啟示錄沒有預言警告價值,只有教導的價值。

持這種看法的學者通常都會把書中的巴比倫或獸看作羅馬帝國,解釋第 12章那受逼害的女人就是被逼迫的教會。

 D. 未實現觀 (futurist)

這觀點的說法乃是把從第 4章開始的異象都看為屬於末後所要發生的事。而第 2、3章的七間教會,可能是指教會時代的七個不同時期,或者七個當時的教會。這點各派人士都有不同的看法。那七印、七號、七碗都被看為在大災難中所要發生的事情。

這種看法是在十七世紀之後才流行。在十九、二十世紀時,因為弟兄會和釋經退修會的流行,把這觀點推行得更廣,因為這些查經會大部份都是注重末世預言,而且也是持守前千禧年的神學觀點的。但不要誤會以為在這時候才有人把第 20章的一千年按字意解釋,因為早期教父如猶士丁、愛任紐都相信是指有一千年國度的建立。

簡要來說,上面四種解釋法可以用下面圖表來歸納:

 

第   2-3章

第   4-19章

第   20-22章

已實現觀

當時教會

象徵當時教會的情況

象徵神的得勝

理想主義觀

當時教會

象徵善與惡的爭戰

象徵善必定得勝

持續歷史觀

當時教會

象徵歷史中一些事跡:

羅馬被陷、

回教興起、

教皇制度、

宗教改革。

最後審判

永恆光景

未實現觀

當時教會

教會史的

七時代

將來七年的大災難神

對不信者和敵基督之

刑罰,主再來。

千禧年國度

新天新地

上述這四種的解釋法各有真理。已實現觀的強處在於強調啟示錄對當時信徒的意義。約翰絕不可能寫一本書是對當時教會沒有幫助的,但他們主要的問題在於神的國度並無真的建立於地上,我們並沒有看見撒但和一切的惡人都被神刑罰。

理想主義觀的強處在於把本書的信息昇華出來,從神的觀點帶出一個歷史觀的哲學──良善終必勝過邪惡。這觀點的弱點在於否定啟示錄所描寫的會有歷史實現。把啟示錄看成一本神話,當中只有屬靈教訓,這跟神一向在聖經給我們所見的啟示方法不同。

持續歷史觀的強處在於認定本書內容必須包括教會時期和永恆境界兩者之間的歷史。但它的弱點也是此看法形式,就是沒有一個絕對的尺度來衡量每個征號的解釋及歷史事件的重要性。因此,不同學者對不同的異象會用不同的歷史來解釋,因而產生很多不同的看法。另外,此種解釋法對當時的讀者也沒有太大意義可言。

未實現觀的強處在於強調本書的預言性質。啟示錄重複多次強調它記載了預言 (參看 1:3;11:6;19:10;22:7;10,18,19),平衡了只按啟示性體裁的方法來解釋本書,把一切看為當時的事情。但也有人提出 4:1所說「以後必成的事」的「以後」不一定是指災難期及以後的時間,可以是指將要立刻發生的事。同時,這解釋法另一個弱點是使啟示錄失去了對當時讀者的意義,因為若 4-22章是指末世的事,而 2-3章又是關於教會七大時期,那麼對當時受逼迫的信徒實在無太大的鼓勵作用。

然而,我們都不一定要把第 2-3章之七教會解作教會七大時期,可以是指當時小亞細亞的七教會。而且,若 4:1之「之後」不是指末世事件的話,我們都無法指出當中所講的災難在歷史中那裡實現了。

未實現觀的解釋法的確比其它三種有更可取之處,而且,也包含了三種觀點的強處。雖然本書大部份對當時信徒無關,是末日將要發生的事情,這並不表示對他們都毫無幫助。因為他們並不知道主何時會回來。第 2-3章已發生,4-22章不會在我們這時代發生,因為我們相信教會是在大災難之前被提。啟示錄的信息對當時在患難中的信徒有鼓勵信心的作用,因為知道我們的主活著為王,他必得勝而且也要審判惡人。那麼,同樣的信息對我們同樣有意義,所以,我們解釋啟示錄 4-22章時是把這些經文看為仍然是將來的事。 

 VIII. 啟示錄與但以理書七十個七的關係並末日境況

但以理書 9:24-27提及七十個七的異象,其中第七十個七跟我們特別有關,所以在這裡簡單一提。但以理書在這方面的預言是封閉的 (12:9),啟示錄卻是展開的。

 IX. 創世記 1-3章與啟示錄 20-22章之比較

這是聖經頭三章,跟最後三章書的比較。當中我們會發現有很大的對比。創世記頭三章講及神的創造怎樣被魔鬼破壞,啟示錄後三章讓我們看見魔鬼的失敗,神的得勝,再有完美的創造!

創世記   1-3章

 

啟示錄   20-22章

 

起初神創造天地

(1:1)

新天新地

(21:1)

神稱黑暗為夜

(1:5)

沒有黑夜

(21:25)

神造兩大光

(1:16)

不用日月光照

(21:23)

人會死亡

(2:17)

不再有死亡

(21:4)

魔鬼迷惑人

(3:1)

不再有魔鬼迷惑人

(20:10)

罪入了世界

(3:6-7)

不潔的不能入城

(21:27)

人與神關係破裂

(3:8-10)

神的帳幕在人間

(21:3)

魔鬼似乎得勝

(3:13)

羔羊最後勝利

(20:10)

加增你的苦楚

(3:16)

再無眼淚、悲哀、疼痛

(21:4)

地受咒詛

(3:17)

再沒有咒詛

(22:3)

地再不受人治理

(3:19)

人要作王

(22:5)

樂園被封鎖

(3:23)

城門總不關閉

(21:25)

人不能到生命樹

(3:24)

人有權到生命樹

(22:14)

人不得再見神面

(3:24)

人重得見神面

(22:4)

這樣看來,整本聖經的主要內容是關於神的救贖工作。起初神的創造是好的,人犯罪後,人跟地都受到咒詛。神的救贖工作便從亞當、夏娃開始,藉亞伯拉罕、以色列人,至耶穌來成就。及至最後罪人受罰,魔鬼被判,人和神重新有以前的關係,世上也再沒有神的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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