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
A、先知书的分类
1. 按长短分
先知书共计十七卷,习惯分为二类,即大先知书与小先知书;大先知书为较长之先知书,而小先知书则为较短。按表面看,这分法颇不合实际,因大先知书中之耶利米哀歌只有五章,小先知书中之撒迦利亚书则有十四章之长;但耶利米哀歌因是耶利米书的附录而内容也有预言,故列在大先知书内,而犹太人传统却把但以理书放在历史书内。事实上按篇幅计,任何一本大先知书都比所有小先知书合起来长。先知书按长短分为“大先知”与“小先知”二类,在主后第三世纪奥古斯丁( Augustine)与第四世纪耶柔米(Jerome)的著作中首次出现,后来这分法被拉丁教会普遍采用,而小先知十二卷合并为一卷,早在180B.C.时旁经便西拉智训49:10可见。兹把大小先知书列表如下:
大 先 知 书 | 小 先 知 书 |
五 卷 | 十二卷 |
以赛亚书 | 何西阿书 |
耶利米书 | 约 珥 书 |
耶利米哀歌 | 阿摩司书 |
以西结书 | 俄巴底亚书 |
但以理书 | 约 拿 书 |
弥 迦 书 | |
那 鸿 书 | |
哈巴谷书 | |
西番雅书 | |
哈 该 书 | |
撒迦利亚书 | |
玛拉基书 |
2.按时期分
这十七卷先知书是多年的作品,前后共逾四百年。圣经把五卷大先知书按年代先后排列,而却把十二卷不同年代的小先知书放在已定的次序,这次序是按外邦国兴盛时期的分法: (1)亚述时期(共七卷)(亚述时期中以俄巴底亚为最早,但何西阿最长,故先排);(2)巴比伦时期(共二卷);(3)波斯时期(共三卷);兹表述如下:
大先 知 | 小先 知 | |||||||
希西家 | 约西亚 | 西底家 | 约雅斤 | 约雅敬 | 亚述时期 | 巴比伦时期 | 波斯时 期 |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七卷 | 二卷 | 三卷 | |
以 | 但 | 何西阿 | 哈巴谷 | 哈该 | ||||
以 | 耶 | 耶 | 西 结 | 以 理 | 约珥 | 西番雅 | 撒迦利亚 | |
赛 | 利 | 利 | 书 | 书 | 阿摩司 | 玛拉基 | ||
亚 书 | 米 书 | 米 哀 | “年龄 较大故 | “年龄 较小故 | 俄巴底亚 | |||
歌 | 先放” | 后放” | 约拿 | |||||
弥迦 | ||||||||
那鸿 | ||||||||
另一把大小先知书按时期的排列法如下:
(1)被掳前先知书(也称王国时期先知书,共十二卷)。
(2)被掳时先知书(共二卷)。
(3)被掳后先知书(也称归回时期先知书,共三卷)。
兹将此法列表如下(按圣经次序):
被掳前先知书 | 被掳时先知书 | 被掳后先知书 |
共十二卷 | 共二卷 | 共三卷 |
以赛亚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哀歌 何西阿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俄巴底亚书 约拿书 弥迦书 那鸿书 哈巴谷书 西番雅书 |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 玛拉基书 |
3.按年代分
按年代之分法是把先知书放在其著作的世纪内,这分法把一些同时代的先知书放在一起,表述于下:
主前 第九世纪 | 主前 第八世纪 | 主前 第七世纪 | 主前 第六世纪 | 主前 第五世纪 |
900-800B.C. | 800-700B.C. | 700-600B.C. | 600-500B.C. | 500-400B.C. |
共二卷 | 共五卷 | 共二卷 | 共七卷 | 共一卷 |
俄巴底亚书 | 以赛亚书 | 那鸿书 | 耶利米书 | 玛拉基书 |
约珥书 | 弥迦书 | 西番雅书 | 耶利米哀歌 | |
何西阿书 | 以西结书 | |||
阿摩司书 | 但以理书 | |||
约拿书 | 哈巴谷书 | |||
哈该书 | ||||
撒迦利亚书 |
另一按年代之分法可把它们著作日期先后排列,这样可清楚看到它们着成的先后(注 1) :
先 知 书 | 日 期 | |
著书日(着终时算) | 蒙 召 日 | |
1 俄巴底亚书 | 840 B.C.. | 845 B.C. |
2 约珥书 | 830 B.C. | 835 B.C. |
3 约拿书 | 750 B.C. | 783 B.C. |
4 阿摩司书 | 750 B.C. | 750 B.C. |
5 何西阿书 | 710 B.C. | 760 B.C. |
6 弥迦书 | 690 B.C. | 735 B.C. |
7 以赛亚书 | 680 B.C. | 740 B.C. |
8 西番雅书 | 620 B.C. | 640 B.C. |
9 那鸿书 | 610 B.C. | 650 B.C. |
10 哈巴谷书 | 606 B.C. | 610 B.C. |
11 耶利米哀歌 | 585 B.C. | 626 B.C. |
12 以西结书 | 570 B.C. | 593 B.C. |
13 耶利米书 | 560 B.C. | 626 B.C. |
14 但以理书 | 536 B.C. | 606 B.C. |
15 哈该书 | 520 B.C. | 520 B.C. |
16 撒迦利亚书 | 475 B.C. | 520 B.C. |
17 玛拉基书 | 425 B.C. | 435 B.C. |
注:日期均作简,或择近大事日期,以便易记。 |
4. 按地理对像分
十七卷先知书均有明显的地理对象,一些是对本国百姓所释放的信息,一些乃对外邦国所传的警诫,兹藉表代述(按年代先后排):
对 以 色 列 | 对 外 邦 国 | |||||||
北 国 | 南 国 | 余存南国 | 被掳百姓 | 归回百姓 | 以东 | 尼尼微 | 巴比伦 | |
何西阿书 阿摩司书 | 约珥书 以赛亚书 弥迦书 | 以赛亚书 弥迦书 西番雅书 哈巴谷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 亚书 玛拉基书 | 俄巴底 亚书 | 约拿书 那鸿书 | 但以理书 | |
注:一些先知书跨越多时代,故可属多对像之作品。 | ||||||||
B、先知书的性质
先知书所载之信息均是双面性的(亦称为“预言之双指性”),按对像言, (1)首先以当时百姓之景况为准;(2)并与将来之世人有关。先知书乃历史时代之产品,为针对那时代国中之弊面,譬若社会伦理道方面,国家政治管理方面,宗教生活状况方面,先知均以神之律法为谋对之准绳。在斥责弊病时,先知的信息多涉及将来的事,指出在弥赛亚国度内才有最完善的国政与民生实现。
按内容言, (1)宣判(Judgment)-责备罪恶之昭彰; (2)安慰(Comfort)-训慰真神之慈爱;先知书的内容总不离这两方面的范围,一是宣告审判,一是宣告安慰;而总是先宣判,后安慰;这是先知书一贯的主题。先知首论国家不断背离真神而招神之责罚,再宣告责打后,神如慈母般伸出疼爱之手抚摸伤处,安慰自己的选民,并以将来弥赛亚国度之显现,作为最高安慰之焦点。
C、先知书的架构
先知书的架构为先知书的一个神学特色,明白此架构可将先知书内容艰涩枯燥的部分稍为减少,趣味随之加增,这架构分三点(注 2) :
1.控罪 ( lawsuit)-大部分先知书的开场白乃是控告选民破坏神恩约的主堂控词(covenant-lawsuit)。这控罪的供词有三:宣召开庭(summons),控告(charge),证据(evidence),宣判(verdict)(参赛3:13-26;何3:3-17为例)。
2.祸哉 ( woe oracles)-先知书内充斥“祸哉”圣言,以示神是公义无匹的。此祸哉之言有三重点:宣告灾祸,灾祸之因,预言审判(参哈2:6-8;赛5:18-30)。
3.应许 ( promise)-此乃先知书不会缺少的部分,这点称为救恩的圣言(salvation oracles),大部分先知书以此结束该书(参摩9:11-15;赛45:1-7;耶31:1-9)。
D、先知书的内容
先知书的内容论神藉先知的笔,传达他管治选民及全地之旨意,故叙述者时而论及选民,时而论及异邦,内容要题有下列数点:
1.对选民之警教 -把神之警告或责备宣明,使他们能分辨是非,弃恶择善,使他们知道若不悔改,日后之受罚不是无缘故的。
2.对选民之复兴 -选民虽屡次犯罪,却仍是选民,此与神无条件的选择有关,故神必眷顾其民,责打后使他们复兴,驱散后使他们归回。
3.对弥赛亚来临 -神复兴选民之大计与弥赛亚之来临有极密切之关系;选民虽能归回,若无一公义有权能之领导者掌政,他们之复兴与归回终化为乌有;故应许给他们弥赛亚,神的受膏者,藉着他的政权使选民与万族得福。
4.对神国度之建立 -先知论述神的国度必会取代选民的国度,也取代地上万国之国度;因这国度是以公义和平建立,而期限亦永远性;这国度必藉弥赛亚建立,在他的政权下必得见太平盛世之现象,实现天国建于人间。
5.对外邦国之审判 -外邦国必须明白,他们的存亡均与地上之“中心国”-以色列-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将来的审判皆因对神的选民有仇恨之表现;因此而见外邦国得福与神的选民有关(参创 12:3上),外邦国得咒诅也与神的选民有关(创12:3下)。
E、先知书的文学
先知书内之叙事为一文学杂锦,圣经内其他书卷均无如此丰富之文笔;观其文学之使用,先知书内之叙事含有异象、喻言、寓言、明喻、隐喻、谜语、箴言、象征行动、象征名字、直述、预言、史实、宣讲、拟人、夸饰、伴名、换喻、类名、哀歌、预表、诗文、散文等等,蔚为奇观;因其文学之广博,故研读时较为艰深。
F、先知书的组合
犹太遗传对先知书的组合与摩西五经的组合有极浓厚的兴趣,如智慧书的组合仿效摩西五经,先知书也模仿摩西五经,共分为五卷:
1.第一卷(以赛亚书)是一切预言的开端;
2.第二卷(耶利米书及哀歌)论选民的兴衰;
3.第三卷(以西结书)论选民建殿与国之兴衰;
4.第四卷(但以理书)论外邦国之兴衰直到弥赛亚国度之建立;
5.第五卷(十二小先知合一卷)总论以上诸先知之预言;其中三卷的教训(何西阿、阿摩司、弥迦)与1以赛亚同;中三卷(俄巴底亚、哈巴谷、西番雅)与2耶利米同;再三卷(约珥、约拿、那鸿)与
3以西结同;末三卷(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与4但以理书同;
而全部皆论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并未来的境遇(注 3) 。
G、先知书的神学
先知书内的信息实是承先启后的神学,对摩西五经、历史书、诗类言,先知书的神学是继续性与扩展性;对新约的思想迹神学言,它是启迪性和完全性;新约的神学都要以先知书的神学补充才明了(如禧年国)。在圣经神学的研究中,先知书的神学为首要的,其神学主题包括下列五方面:
1.神的王权(Sovereignty of God)
先知书内极表彰神为统管万有的神,以色列要服在神的王权下,外邦国同样也要学习这功课;此点从先知书责备以色列国及外邦国的信息内可见。
2.国家社会的道德律(Moral Foundation of Israel)
先知的信息多针对当时国家或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如贫富贵贱之悬殊,宗教道德之沉沦与破产,先知们多大声疾呼斥责。
3.审判与安慰的平衡(Balance of Judgment and Comfort)
先知的神学是双方性的,一面宣告选民,有罪神必施审判,不能逃避;一面宣告神因与选民立约,他必施恩怜,眷顾百姓,复回国度。
4.过去、现在与未来(Past, Present and Future)
先知不但宣告过去的罪、现在的罪,也宣告将来的结局;在过去选民屡次犯罪,到现在虽面临神的管教仍怙悛不改,将来的审判必不能逃脱;但他们到底是神的选民,神责打后必会敷治他们,爱护他们。
5.弥赛亚的国度(Messianic Kingdom)
神将来的眷顾是藉着他的仆人弥赛亚施行的,弥赛亚为大卫之后裔,又得圣灵所充满,在选民当中复兴他们的国度,并作他们的王,以公义恩慈管理他们。
二、先知的兴起
A、先知书的名称
旧约的先知有数个不同的名称,名称暗示他们的身份:
1.神人(Man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拣选,顺服神的人(参撒上9:6;王上12:22等)。
2.先见(Seer)-指出先知有“先见之明”,传神的异象,解释现在与传示未来(参撒上9:9)。
3.耶和华的仆人(Servant of Jehovah)-指出先知为服侍真神的人(参王上14:18)。
4.耶和华的使者 ( Messenger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差遣者,有受托的使命(参赛42:91;玛3:1)。
5.先知(Prophet)-这指出先知为神的代言人,“先知”字根上有“上涌”、“显明”、“宣告”、“传译”等意,代神传话,启示将来。
B、先知书的身份
先知是神所兴起的人,他们各有不同的背景,也有不同的恩赐,身份有下面数点(注4) :
1.他们是平常人-他们的性情与平常人一样(参雅5:17),他们超常的地方是因他们交给不平常的神所使用,故此他们是属神的人。
2.他们是有眼光的人-圣经内“先知”第一个名称是“先见”,指出他们不但比常人看得远(远见),也比平常人看得深(内见),他们能看得远大,是因为他们能看得深透。
3.他们是勇敢的人-他们的兴起是为对付国家当时的罪恶,故他们有视死如归之勇敢,他们勇敢不妥协全因他们知道神的信息是绝对的。
4.他们是依靠神的人-他们知道他们服事神的能力不是靠己而是靠神而来(参耶17:7;亚4:8)。他们不怕一切反对,乃基于他们一举一动皆在神的管治下。
5.他们是孤单的人-因他们的工作、态度与立场使他们被孤立起来。他们不妥协的态度使他们失去朋友,甚至是他们所至爱的,然而神的同在乃是他们的安慰。
6.他们是受迫害的人-先知们都是不受人所欢迎的。他们不但不受人尊敬,反受人攻击、迫害;主耶稣与司提反也为他们作证(参太5:12;徒7:52),但他们却是神所爱的人。
C、先知书的职分
先知被称为以色列的眼、以色列的头(赛29:10),是因他们有特别的职务及使命。
1.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不单是传预言的人(Foreteller),也是传神言之人(Forthteller),他们是神的器皿,代神出口,是神的传达人。
2.他们是神的见证人-先知是神的见证人,他们藉着口传或笔述宣证神的存在、公义及对世人之要求。
3.他们是神的注释人-先知们把神的旨意,无论是有关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忠实宣告或小心释明,所以他们是神言的注释家。
4.他们是神的中间人-先知乃传神恩约的中保(注5) ,神的恩约分咒诅与祝福二方面(参申28:1-14指祝福,申28:15-68指咒诅),顺服神将蒙福,悖逆神将受审判,这是先知书的中心信息,亦是全部圣经的枢纽信息。
D、先知书的简史
旧约主要的圣职有三:
1.祭司-人之代表,把人的需要带到神面前;
2.君王-神的代表,把神的管理实施于地;
3.先知-神的代言,把神的心意向人宣告或释明。
先知是神所特别兴起之人,为要对付某时代之罪恶,他们是乱世时代的英雄、乱世的警钟,神借他们的口(生命)传达自己的意旨,或藉预言,或警告,或劝戒,或斥责,使世人得闻警号,就该警惕,或作警戒。当国家守神律法时往往不见先知出现,当国家衰落时,先知相继兴起为神代言,国势越荏弱时,也是先知工作最紧张时期(智慧书是国中全盛时代之杰作,先知书为国中最衰微时之产品,成为一强烈之对比)。
在以色列国史中,先知的工作是最重要的。摩西身为以色列最伟大的先知(申34:10),向百姓说出他的愿望:“惟愿所有耶和华的百姓都是先知”(民11:29;原译),可见先知的工作何等重大与荣耀。在旧约,先知的工作可分为五各时期(注6) 。
1.摩西前的时期
先知的预言始于伊甸园(创3:15);以诺曾预言主之再来(犹14);挪亚曾预言洪水和他子孙的结果(来11:7;彼后2:5);亚伯拉罕被神称为先知(创20:7);约伯也被列为先知(太23:31,35);雅各曾预言十二支派将来的境遇(创49);约瑟的梦也是预言性(创37:5-10);这时期的预言均是预示未来,是为预言的“胚胎时期”。
2.从摩西到撒母耳(出埃及至士师时期)
摩西为神特别兴起之先知(民12:6;申18:15)。自他起始,预言增添了新的观念。他的预言多是(非全部)教训性的;以后的先知都是他的门人和他预言的注释者。
士师时代的士师虽无先知之名,却有先知之实(士6:8),但底波拉(士4:4)及撒母耳(撒上3:20),却被称为先知,那时神的言语较为稀少(撒上3:1)。
3.从撒母耳到口传先知(口传先知时期)
自撒母耳后诸大先知相继而兴,是为先知时代;连悖逆神的扫罗也曾当起先知来(撒上19:24)。
撒母耳是先知学校的创办人。在拉玛、伯特利、基比亚、基列加、耶利哥等地皆有这样训练的场所。这时期之先知如以利亚、以利沙等多为口传先知,鲜有著作先知出现。
4.著书先知时期
著书先知起初预示口传先知,直斥当时社会国家之垢病,后来把他们的信息记录下来,不但警戒当时,亦感化后世,这时期的先知至玛拉基止,称为“著作先知时期”。
5.旧约完成至施洗约翰(两约时期)
自旧约编成后到新约时代的施洗约翰,共约四百年之久无先知出现,犹太史也称玛拉基为旧约最后一名先知(玛喀比上4:46;9:27;14:41);及至耶稣时代,施洗约翰兴起,冲破数百年之沉寂,成为新约时代最伟大之先知(太11:11)。
附: 6.新约时代之先知
旧约预言,在弥赛亚的时代预言复现(参珥 2:28-29;玛4:5-6)。主耶稣为旷古最伟大之先知(太13:57;21:11, 46;路7:16;13:33;约4:19;19:17);也是旧约预言最大之先知(申18:15-19)。此后新约先知纷纷兴起,神在教会中也放置他的代言人(林前12:28;弗4:8-11);这是神给当时教会特殊的恩赐,如旧约时代般,至新正典成立后,先知的恩赐也停止了(参林前13:8-10)(注7) 。
E、先知的预言
先知主要的信息虽是以当时之对象为准,然而信息内多有预言的成分;预言乃神是天地惟一真神的明证(参民 23:19;赛41:21-24;43:8-13;44:6-8;45:21-23;46:9-10;48:3-5);故此,顾名思义,“先知”字必包括预言的宣告。预言的性质有下面数点:
1.预言是神预定的言语(赛41:21-23)
2.预言是圣灵感动的话(彼后1:21)
3.预言是言语的神迹(赛45:11-12)。
4.预言是神权能的彰显(赛45:21-25)。
5.预言是以救恩为中心与目的(赛43:11-14)。
6.预言是神话语的明证(赛46:10)。
7.预言是神存在的确据(赛44:6-8)。
三、先知与历史
A、先知与本国史
先知书是以色列国的历史文物,先知的事迹在以色列国史内发生,兹把先知放在以色列国史内以备参考:
B、先知与本国及世界大事
先知是历史时代的人物,当时在国内外均动荡不安,若把先知与本国或国外的大事连在一起,对先知的背景有更密切的认识,兹藉表述于下(亚述盛兴时起):
B.C. | 本国或世界大事 | 先 知 |
732 | 亚兰(叙利亚)亡 | 约拿、何西阿、阿摩司、以赛亚 |
722 | 北国(以色列)亡 | 以赛亚、弥迦 |
622 | 约西亚宗教改革 | 耶利米、西番雅 |
612 | 亚述亡 | 耶利米、那鸿、哈巴谷 |
606 | 尼布甲尼撒首犯耶京 | 耶利米、但以理 |
597 | 尼布甲尼撒二侵耶京 | 以西结、但以理 |
586 | 尼布甲尼撒三侵耶京(南国亡) | 以西结、但以理 |
539 | 巴比伦亡 | 但以理 |
536 | 古列谕准 | 但以理 |
516 | 圣殿重建完成 | 哈该、撒迦利亚 |
445 | 尼希米“归回” | 玛拉基 |
四、按组综览
A、大先知书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以 赛 亚 书 | 以 赛 亚 | 680 B.C. | 耶 路 撒 冷 | 责备以色列的弊病乃离弃真神、崇拜偶像;并预言将来神的眷顾。 | 以 色 列 的 拯 救 | 1: 3 或 1:18 或 53: 5 | 救 恩 |
耶 利 米 书 | 耶 利 米 | 620- 560 B.C. | 耶 路大 撒部 冷分 | 主要指出犹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审判。 | 以 色 列 之 败 亡 | 2: 13 | 审 判 |
耶 利 米 哀 歌 | 耶 利 米 | 586- 585 B.C. | 耶 路 撒 冷 | 哀悼耶路撒冷遭神管教之痛苦,藉此向 神求赦免及复原之恩。 | 以 色 列 之 受 罚 | 2: 11 | 哀 鸣 |
以 西 结 书 | 以 西 结 | 593-570 B.C. | 巴 比 伦 | 指出以色列败亡之因与预言将来之复兴。 | 以来 色的 列复 将兴 | 43: 2 | 荣 耀 |
但 以 理 书 | 但 以 理 | 606- 536 B.C. | 巴 比 伦 | 指出外邦国度之兴衰与神国之建立。 | 以荣 色耀 列国 之度 | 2: 44 | 国 度 |
B、小先知书
1.第一组:亚述盛兴时代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何 西 阿 书 | 何 西 阿 | 710 B.C. | 撒耶 玛路 利撒 亚冷 与 | 指出以色列如淫妇背弃神,但神却以慈绳爱索把他们牵引回来。 | 破 裂 的 爱 情 | 11:8 | 爱 情 |
约 珥 书 | 约 珥 | 830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蝗灾指出耶和华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藉此劝诫百姓悔改。 | 耶 和 华 的 日子 | 1:15 | 受 罚 |
阿 摩 司 书 | 阿 摩 司 | 755 B.C. | 提 哥 亚 | 指出国内的不公义,道德的腐败,与宗教的死沉必招惹神的审判。 | 预主 备 迎 见 | 4:12 | 迎 见 |
俄 巴 底 亚 书 | 俄 巴 底 亚 | 84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以东的罪行必招惹神的审判,藉此安慰受害之百姓。 | 以 东 的 灭 亡 | 1:21 | 报 仇 |
约 拿 书 | 约 拿 | 750 B.C. | 尼 尼 微 | 指出神对外邦人之恩慈,以色列人在此的失败,及需有之态度。 | 尼 尼 微 的 悔 改 | 1:2 或 4:2 | 使 命 |
弥 迦 书 | 弥 迦 | 70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在道德、宗教、及政治黑暗的国家中何谓真正的“属灵人”。 | 以 色 列 的 真 宗 教 | 6:8 | 公 义 |
那 鸿 书 | 那 鸿 | 61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将来审判尼尼微的原因与公义,藉此安慰在亚述阴影下之百姓。 | 尼 尼 微 的 灭 亡 | 1:2 | 报 仇 |
2.第二组:巴比伦盛兴时代
3.第三组:波斯盛兴时代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第 二 组 | 哈 巴 谷 书 | 哈 巴 谷 | 60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为何使用巴比伦作审判犹大之工具及其结局,藉此安慰在巴比伦阴影下之百姓。 | 巴比伦 的 灭亡 | 2:4 | 考 验 |
西 番 雅 书 | 西 番 雅 | 625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国家的败坏,指出神忿怒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藉此劝诫百姓悔改。 | 神忿怒 的 日子 | 2:3 或 3:2 | 定 罪 | |
哈 该 书 | 哈 该 | 520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归回的余民努力复工,继成建造圣殿。 | 重建 圣殿 | 1:4 | 复 建 | |
第 三 组 | 撒 迦 利 亚 书 | 撒 迦 利 亚 | 475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继成圣殿,以成为将来弥赛亚国度之中心。 | 重建 圣民 | 14:9 或 14: 16 | 复 建 |
玛 拉 基 书 | 玛 拉 基 | 42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国家宗教生活之失败及必须及早悔改,因神的审判将临。 | 以色列 的堕落 | 2:17 | 诡 诈 |
五、按组释义
A、大先知书
1.以赛亚书
作者:以赛亚(注 8) (犹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a 15a声言“希西家文士写成《ktb》以赛亚书”,但“写”字可解作编辑或出版)(注9) 。
日期: 680B.C.。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责备以色列的弊病乃离弃神,崇拜偶像;并预言将来神的眷顾。
主旨:以色列的拯救。
历史背景:
以赛亚(意:耶和华的救恩)本是皇室之后,出身显贵,长于耶路撒冷,在京师(尤其在皇宫内)作先知(有说他任国中首相),历四王(乌西亚、约坦、亚哈斯、希西家)秉政的年日凡六十多年。他已婚,其妻亦是先知,有二子( 7:3;8:3),据犹太传说他在玛拿西暴虐无道时躲在桑树内,但遭玛拿西连树锯断殉道而死(参来11:37),若遗传属实,他享寿九十至一百二十岁。
以赛亚是神在犹太国黑暗时期(约坦、亚哈斯)所兴起的先知;他的工作对希西家大有影响,亦曾协助他改革国家之宗教生活。他曾着有各样默示书多卷,但早已失传(代下 26:22;32:32)。
当时亚述兴盛,埃及渐弱;在南国有二大政党,一党主张联络亚述,一党主张与埃及同盟。以赛亚居介其中,力劝人民信靠万军之神,不要倚靠一切属人的援助。
以赛亚大部分预言着于国家两大危急之时;一是在亚哈斯时代,是时北国以色列与叙利亚同盟,欲侵犹大;另一于希西家在位时,亚述大军入侵。在两次国家极危急时以赛亚均释放极宝贵的信息,唤醒人民信靠真神。
在希西家病愈后,有一次他在巴比伦使者前炫耀国中的财富,以己之成就自骄,失去见证神医治之机会;以赛亚因此看到神将来假巴比伦手惩罚他们( 39:6-7),故由40-66章转为释放安慰的信息。
以赛亚蒙召时为乌西雅驾崩年。当乌西雅登位时,北国的耶罗波安二世已作王十五年(还有廿六年)。在他管治下,北国国势到达高峰时期,南国在乌西雅下也享有国泰升平;但二国均同在强盛时积蓄祸患,虽经神的仆人众先知如约拿、阿摩司、何西阿(对北国)、以赛亚、弥迦(对南国)诸多警戒,但二国反渐趋败亡之边缘。
亚述在普勒之统领下国势日盛,野心勃勃,扩张势力,迫近北国。当时北国之比加与叙利亚之利汛联盟抵御,并邀南国之亚哈斯结盟抵抗,然而亚哈斯不但不参预同盟,反倒转向亚述大献慇勤,自愿献贡,结果北国与叙利亚之联军南下犹大境。那时亚哈斯大为震惊,以赛亚力劝他靠神不要靠人,并以“童女怀孕”之预言引证神的同在,惟亚哈斯不肯受劝,而致南国因此成为亚述之傀儡国。
亚述再度挥军犯境,于 732B.C.先灭叙利亚,十年后再灭北国以色列,犹大的处境岌岌可危。是时希西家在位,他不听以赛亚之忠谏而与埃及结盟反叛亚述。亚述王西拿基立于是在701B.C.临到耶京向希西家骂阵,埃及却没有如约赶来助战;希西家经以赛亚的忠劝在神面前认罪悔改,结果一夜之间亚述十八万五千人被神灭除,此后犹大得享太平百余年。
由此可见以赛亚任先知时,国事方面内讧外患,政权纷淆;道德方面腐败无羁,不堪言状;宗教方面敬虔真义,荡然无存。以赛亚之蒙召,是应时代之需,然于此时为先知,难上加难;如此看以赛亚一生之忠耿更使人钦佩。
大纲:
一、责备( 1-35)(朝向被掳言) A、责备犹大的信息=1-12 B、责备列国的信息=13-23 C、责备犹大的信息=24-35 1. 预言犹太之将来=24-27 2. 警告犹大之现在=28-35 二、历史( 36-39)(被掳与被掳之因) A、在亚述阴影下(北国被灭后的危机)=36-37 B、在巴比伦阴影下(南国被掳前的先兆)=38-39 三、安慰( 40-66)(朝向被掳后言) A、归回的应许=40-48 B、拯救的应许=49-57 C、复兴的应许=58-66 |
图析:
责备 | 历史 | 安慰 | |||||||||
1-35 | 36-39 | 40-66 | |||||||||
责备犹大 | 责备列邦 | 责备犹大 | 亚述 | 巴比伦 | 归应 回许 的 | 拯应 救许 的 | 复应 兴许 的 | ||||
全犹 书大 大国纲遭 :审 | 责 备 警 诫 与 | 十 一 国 遭 宣 | 预 言 犹 大 之 | 警 告 犹 大 之 | 被亚述围攻与解救 | 向巴比伦自骄与遭罚 | 神是以色列人的救主 | 神是外邦人的救主 | 神是以色列人的荣耀 | ||
判 | 预 言 | 判 | 将 来 | 现 在 | 希之 西危 家 | 希之 西求 家 | 希之 西病 家 | 希之 西愚 家 | 以之 色归 列回 | 弥之 赛来 亚临 | 将荣 来耀 之 |
1-6 | 7-12 | 13 - | 24-27 | 28-35 | 36 | 37 | 38 | 39 | 40 - | 49 - | 58 - |
1-12 | 23 | 24-35 | 36-37 | 38-39 | 48 | 57 | 66 | ||||
信息 | 过渡历史 | 预言 | |||||||||
向着被掳言 | 被掳之因 | 向被掳后言 |
摘要:
本书的结构明显地可分为数段:按日期言,可分为七段:
段 落 | 日 期 | |
1-6 | 乌西雅末年 | 740-739B.C. |
7-12 | 亚哈斯年间 | 735-715B.C. |
13-23 | 亚述入侵前不同时期 | 710B.C.前 |
24-35 | 希西家病前 | 712B.C.前 |
36-37 | 亚述入侵时 | 701 B.C. |
38-39 | 希西家病时 | 712B.C. |
40-66 | 希西家病后至玛拿西年间 | 712-680B.C. |
按题材言,本书则可分为三大段: (1)责备(Condemnation)(1-35章)-此段专论宣判犹大国(1-12章)及列邦国之罪行(13-23章),复论犹大国受判后之将来;(2)历史插曲(Historical Interlude)(36-39章)-此段专论犹大国之兴衰;先论犹大国在危急时依靠神之复兴(36-37章),次论犹大国在复兴后依靠自己衰落之远因(38-39章); (3)安慰(Comfort)(40-66章)-此段论犹大国被掳后蒙神眷顾归回后之祝福。
一、责备(1-35章)
本书开头把全书之大纲( Synopsis)作一简扼介绍(1-5章),而以作者蒙召的经验为结束(6章);其实本书正式的开始亦可以作者的蒙召为首(6章)(注10)。
本书展开后是一幕法庭森严之景象,神为原告,犹大国为被告,先知为律师,天地为证人。作者描述神呼天唤地( 1:1-23)为他作证,严控犹大人的顽梗悖逆,也宣告他们的判决(1:24-31)。
继后作者蒙默示预言犹大将来光明之前途。在首章他们虽被判决,然而在第 2章他们得蒙赎回,比前更美。跟著作者再数算犹大国之罪行(3:1-4:1),及再预言犹大之污秽在将来得洁净后之荣美(4:2-5:34)。
第 1章至第5章可说是全书之总纲:“宣判、责打、归回”,因此本书正式可以第6章为始。在此章内,作者引述自己蒙召的经验(6:1-8)。在他未传道之先,神早声明世人愚蒙顽梗不肯听谏或悔改的了(6:9-13)。
蒙召后,作者正式的事奉在第 7章开始。那是一段国家危亡的时期(7:1-9)(参“历史背景”),然而以赛亚勇政向王作见证,并以“童女怀孕”之大神迹为记号(兆头),预言神的拯救(7:10-25),并宣告北国与叙利亚联军之灭亡(8章)。跟著作者显露神拯救者之身份(9章),及预告侵略他们者之结局(10章)。这拯救者原来是大卫之后裔,他以公义管理全地,使全地一片祥和之景色(11章)。神的选民看到神如此的救恩,怎能不向神唱赞美的歌声呢?(12章)
由 13章到23章,作者专论外邦国要受的审判,那是1)巴比伦(13:1-14:23;21:1-10); 2)亚述(14:24-27); 3)非利士(14:28-32); 4)摩押(15-16章); 5)大马色(17章); 6)古实(18章); 7)埃及(19-20章); 8)度玛(21:11-12); 9)亚拉伯 (21:13-17); 10)耶路撒冷(22章); 11) 推罗( 23章)。
责罚列国后,作者预言犹大之将来( 24-27章)。此段之异象与启示录的内容相若,故被称为“以赛亚的启示录”。这段之中心论选民国在悲观中之乐观,因神必作他们的救主;因着他们将来之苦难,作者警告他们目前之罪行,若不悔改,其祸更甚(28-35章);然而在祸中作者乃宣告他们将来救赎主之来临(32章)与救赎(35章)之喜乐。
二、历史(36-39章)
本书之中段为一历史插曲( 36-39章)。首两章为希西家在位时(701B.C),耶京受围攻得神解救的历史(36-37章);后两章为希西家病危时(712B.C.)蒙神医治及病愈后向巴比伦显愚昧之故事。按年代论,38-39章应在36-37章前,惟因36-37章之背景是亚述,而1-35章的背景也是亚述,但40-66章的背景是巴比伦,38-39章的背景也是巴比伦,因此作者故意调换年代,以显其主题之一贯,兹简表析述:
时 | 亚 述 阴 影 下 | 巴 比 伦 阴 影 下 | ||
章 | 1-35 | 36-37 | 38-39 | 40-66 |
年 | 740-712B.C. | 701B.C | 712B.C | 712-680B.C |
题 | 倚靠人不靠神 | 亚述入侵 | 希西家病后之骄 | 解释因骄而被掳 |
此两段历史事实显出二个强烈对比: (1)36-37章指出希西家谦卑的信靠神; (2)38-39章指出希西家之自骄信靠己,自此犹大便在巴比伦之阴影下生存,直至被它灭亡止。
三、安慰(40-66章)
本书最后一段( 40-66章)为一极美丽之诗歌,共廿七章分三大段,每段九章,而每段均以“恶人必不能得平安”为结束。此段作者透过被掳后之情形,释放神是安慰者之信息,预言选民国将来之归回及要受之祝福。
首段( 40-48章)预言选民国得平安之原因,这是因为神恩爱的怜悯,神拯救的佳音必从旷野出来(40章),完成拯救者是神兴起之仆人(41-42章),神必以他的灵扶持他(42:1),而他所施行的拯救必使全地蒙福(43章),因他是受天上独一无二真神所差派(44-45章),一切偶像或偶像国终必败落(46-48章)。
次段( 49-57章)专论这拯救者-神的仆人-之工作及工作的果效。作者先论“神的仆人”的使命(49章),他之来临是因选民国在作“神的仆人”此点失败了(50章)。作者向选民呼叫,要听神仆之言(51-52章),因这神仆是义仆,为人受死(53章),作者继向选民呼唤,要他们扬声歌唱,因神仆要成就的救恩已完成了(54章),而且这救恩不用代价便可得着(55章),因此蒙赎的人必须“行事为人”与蒙“救”的恩相称,在各样事上表明是得救的人(56-57章)。
末段( 58-66章)继论得救恩者之真行为(58章),及公平待人的生活(59章),因为“真光”已来到,他们要“兴起发光”,使全地上都能得见真光,接受真光(60章)。神的仆人就是真光,被神的灵膏立,把好信息传给谦卑的人(61章),及为神的选民施拯救(62章),却仇敌(63章),作者在此加上自己的祷愿,愿神仆裂天而降,为神的百姓伸冤,施怜悯(64章)。神的仆人在诉苦,无人肯听他的呼求,无人肯寻求他的面,但他必为世人造新天新地,建立禧年国度,使人晓得他是听祷告的神(65:24)(65章)。最后作者以神的自语劝勉百姓,天地皆是他所创的,锡安是他所喜悦的,他必眷顾、拯救、报应仇敌,使地上万族得见他的荣耀(66章)。
* * * * * *
以赛亚名意“神的救恩”,他是先知中的先知,他的书是旧约的福音书,是“旧约的罗马书”,救恩出自他的义仆,那是弥赛亚,为人存心卑微,以致于死,成全救恩,建立国度,使地上万族能尝救恩的果子,在他的国度内得享永福。
以赛亚书附图
图一、以赛亚书中的基督生平
基督生平 | 以赛亚书 |
谱 系 诞 生 名 字 被灵充满 工 作 温 柔 受 死 复 活 再 临 作 王 | 11:1 7:14; 9:6-7; 11:1 7:14;9:6;8:8;32:1;42:1 11:2;42:1;61:1-3 11:3-4;61:1-3;35:5-6;50:5-6 42:1-4 52:13-53:12;59:20 25:8 63:1-6;64:1 2:2-4;11:3-16;32:1;33:17-24; 65:12-19 |
图二、新约中的以赛亚书
新约引用以赛亚书较旧约其他书卷为多,而以赛亚书也是最多新约人物所引用之一卷:
新 约 | 以 赛 亚 | |
人 物 | 经 文 | |
马太(福音) | 4:14-16 8:17 12:17-21 | 9:1-2 53:4 42:1-4 |
马可(福音) | 15:28 | 53:12 |
路加(福音) | 22:37 | 53:12 |
(使徒行传) | 8:32-33 | 53:7-8 |
约翰(福音) | 12:38-41 | 53:1 6:9-10 |
施洗约翰 | 约 1:23 | 40:3 |
耶稣 | 路 4:16-21 | 61:1-2 |
彼得(前书) | 2:22-25 | 53:5-6 |
埃提阿伯太监 | 徒 8:28 | 53:7-8 |
保罗 | 徒 28:25-27 | 6:9-10 10:22-23 11:5 1:9 |
(罗马书) | 9:27,29 19:16,20 15:12 | 53:1 65:1 11:10 |
2.耶利米书
作者:耶利米(本书大部分乃耶利米手笔,其余是他口传给其文书巴录代书)
日期: 620-560B.C.(从下笔至收笔)。
地点:耶路撒冷(主要在耶城,其他在埃及和巴比伦)。
目的:主要指出犹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审判。
主旨:以色列之败亡。
历史背景:
耶利米约生于犹大恶王玛拿西之时代,是大祭司族之后。那是国中最黑暗之时期,可能其父母寄望于他在黑暗的时代里把神的信息释放出来,故名他为“耶利米”,意“神必掷出”或“神必建立”;或许他的父母预料自己国家因罪恶满盈必被掷到被掳之地去。
耶利米在约西亚在位第十三年蒙召 ( 626B.C.)。当年是亚述最后国王亚述巴尼波(Asshurbanipal)逝世的一年;自他死后,亚述从此一蹶不振,数年后(612B.C.)便亡于新兴的巴比伦手中。
约西亚原是敬畏神的贤君,自接玛拿西登基后,力励精图治,在位十八年后( 612B.C.)(亦即耶利米蒙召后五年),命大祭司希勒家(耶利米之父)修葺颓破之圣殿,希勒家在废垣中找到律法书;约西亚以此训导全国,结果扫除玛拿西所建立之邱坛偶像,举国复兴过来(参王下22-23章)。
约西亚在位三十一年时( 609B.C.,年三十九岁),他不听先知之忠谏,在米吉多抵挡帮助亚述(中文错译为“攻击”;王下23:29)复国的埃及王尼哥,结果反被尼哥所杀。尼哥乘胜攻击犹大,把登位仅三月约西亚之二子约哈斯掳至埃京去。其兄约雅敬被尼哥立为犹大王,犹大便成为埃及之傀儡国。此后(约西亚死后,约哈斯被掳),国内拜偶之风死灰复燃,亲埃及之政治团体也起来攻击耶利米。一次耶利米在圣殿前直斥崇偶之愚昧(著名之“圣殿讲道”7-10章),结果他差点儿陷在攻击者之手中。后来他藉巴录的口把神的话语传给当时的政要,也藉着巴录之笔把以前神的信息记录下来(即从蒙召后至约雅敬在位第四年止所传之信息),呈给约雅敬,但约雅敬却当众撕毁并焚烧其书卷(耶36:23),耶利米只得命巴录重书一份他的预言,并附以其他信息(耶36:32),是为本书主要的骨干。
是时巴比伦败埃及于迦基密斯( Carchemish)(605B.C.),犹大国(约雅敬)便变为巴比伦之傀儡国。598B.C.时,约雅敬反叛巴比伦,巴王尼布甲尼撒以大军围攻耶京报复,约雅敬莫名其妙死去(可能是军变;参耶22:18-19),其子约雅斤刚继位三月,巴王把他与其余的一万精锐青年及国内技工掳到巴比伦去。巴王立约西亚幼子,即约雅斤之叔西底家为王。当西底家任政时,耶利米曾劝国王顺服巴比伦乃神管教之工具(参耶21,27,29,34,38),惟西底家不肯顺服,并以叛徒之名把耶利米囚于皇狱中。588B.C,埃及新王何弗拉(耶44:30)与西底家结盟反叛巴比伦,结果在586B.C.巴国大军临到耶京,经十八月之苦战耶京终于陷落,西底家也被处死。
城破国亡后,巴王特别恩待耶利米(因他曾劝西底家顺服巴比伦),让他选择去(巴比伦)或留(在耶京,参耶 40:4)。耶利米决定留在余民当中工作。巴王划犹大为巴国一省,又立基大利为省长。基大利被暗杀后,耶利米被约哈难强带到埃及去(参耶42-43章)。此后耶利米续在埃及的犹大余民中事奉神(考古学者在埃及之“以勒芬丁”[Elephantine]曾掘出有耶利米之祷文;44:17-19),传说他死在埃及地,据教父特土良及耶柔米所记,耶利米在埃及地的答比匿(参43:8)遭人用石头打死;但犹太传说在568B.C.埃及被巴比伦灭后;耶利米及巴录被带到巴京居住(参列王纪释义部分),在那里着列王纪及可能编成耶利米书(试将王下24:18-25:30与耶52章比较)。(注11)
大纲
一、耶利米的蒙召( 1)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 2-33) A. 在约西亚与约雅敬时代的信息=2-20 B. 在国亡前不同时代的信息=21-33 三、历史插段( 34-45)(国亡前后情形的叙述) A. 国亡前的情形=34-39 B. 国亡后的情形=40-44 C. 巴录的授权代笔=45 四、警诫列国的预言( 46-51) 五、历史插段( 52)(国亡情形的复述) |
或
一、耶利米的蒙召( 1)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 2-33) 三、历史插段( 34-44) | 一、巴录的“蒙召”( 45) 二、警诫列国的预言( 46-51) 三、历史插段( 52) |
图析:
要事 | 附录 | ||||||||||||
1-44 | 45-52 | ||||||||||||
耶利米的蒙召(从耶和华受权) | 警诫犹大的预言 | 历史插段(记述) | 巴录的“蒙召”(从耶利米受权) | 警诫列国的预言 | 历史插段(复述) | ||||||||
耶利米的身 | 耶利米的蒙 | 在约西亚时 | 在国亡前不 | 国亡前的情形 | 国亡后的情形 | 巴录的愁苦 | 巴录的安慰 | 十国遭宣判 | 耶路撒冷的 | 约雅斤王的 | |||
世 | 召 | 代与约雅敬时代的信息 | 同时代的信息 | 首都被围 34- 38 | 国家被灭 39 | 官长基大利的事迹 40- 41 | 军长约哈难的事迹 42 | 先知耶利米的事迹 43- 44 | 灭亡 | 终局 | |||
1上 | 1下 | 2-20 | 21-33 | 34-39 | 40-44 | 45上 | 45下 | 52上 | 52下 | ||||
1 | 2-33 | 34-44 | 45 | 46-51 | 52 | ||||||||
耶利米 | 巴录 | ||||||||||||
摘要 :
耶利米为一本在不同时期与地点中所书成之作品。作者为先知时,北国早已灭亡,而南国仍不醒悟,离道叛教,因此他是活在犹大国急速向灭亡直奔的时局,差不多只有他自己一人如中流砥柱,藉着讲道挽回叛道的狂潮,这是先知书“责备”方面的性质。他把自己心血的作品献给皇廷,那种强烈爱国的热忱与大无畏之勇敢使人振奋,但他的的热忱引起举国的仇恨与逼迫,他的性情大受刺激,愈发为耶路撒冷心痛流泪,号为“流泪先知”。
但耶利米的书不是悲观与失望。在许多方面他预言以色列必复国,神的国度必再建立;神与以色列民另立新约(耶 31章),眷顾他们,拯救他们。他也看到在被掳刑罚之外有公义的枝子生出,成为公义的王(耶23章),把分散在各地抛来抛去的百姓招聚回来,赐给他们认识他的心(耶24章),将属神的尊荣归回他们(耶30章),这是先知书“安慰”方面的性质。
本书可分为五段,首段作者自述蒙召的经验( 1章),目的指出日后传神信息之权柄;次段作者记述在不同时代所传警诫犹大国的信息(2-33章);三段乃历史插段,作者叙述当时国都被围攻及攻陷之史事(34-44章);末段乃本书之附录(45-52章),是巴录从耶利米口述后之手笔。附录的格式及组构与前部分相仿,前后相应,可分为三小段:(1)巴录的“蒙召”(45章)-此段论巴录得耶利米之权录成本书; (2)论列国遭审判之预言(46-51章)-此段指出在神的计划中,列国与以色列国的关系决定他们存亡之因素; (3)历史插段(52章)-此段复述国都毁亡时之史迹,旨在指出列邦之手段,真神之公义;其格式与前段皆同。
一、耶利米的蒙召(1章)
本书开启记耶利米之身世与其蒙召之经过;神以三次之呼召唤醒耶利米为“列国的先知”(在国内及在国外),耶利米因惧怕作先知任重道远之职责,故诸多推辞,然而神以异象及应许坚固他的蒙召( 1章)。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2-33章)
此后耶利米在国中事奉,把神给他的信息释放出来,耿耿忠心,谆谆劝告,泣涕悲痛,苦口婆心,斥责会众之罪恶,预言将来之灾祸;或设比喻,或直言斥责。作者首记在约西亚与约雅敬时代所传之十篇信息( 2-20章),每篇极其精僻,总题是指出罪召惹神的审判,兹表述于下:
经 文 | 信 息 | 主 题 | 中 心 信 息 |
2: 1-3: 5 | 第一篇 | 2: 13或2: 17 | 以色列之忘恩负义 |
3: 6-6: 30 | 二 | 3: 12 | 神慈声呼唤归回 |
7-10 | 三 | 7: 3-4或7: 7 | 真正的敬拜 |
11-12 | 四 | 11: 3 | 破坏的约 |
13 | 五 | 13: 9 | 骄傲是败坏之先 |
14-15 | 六 | 15: 1 | 神定意施审判(或)代祷之无效 |
16: 1-17: 18 | 七 | 16: 17-18; 16: 12-13 | 无法逃避的审判(或)加倍的罪,加倍的报应 |
17: 19-27 | 八 | 17: 22 | 当以安息日为圣 |
18 | 九 | 18: 4或18: 6 | 神管教以色列的目的 |
19-20 | 十 | 19: 10 | 耶路撒冷必被毁灭 |
21-33章乃耶利米在国亡前不同时代之讲道记录,这段可算是卷二;卷二多半在西底家朝代时所释放的信息,时间极接近耶路撒冷灭亡之日子,一些更是巴比伦大军围攻圣城时所传的;总题是耶路撒冷的被亡是应得的审判,兹将每篇的信息表述如下:
经文 | 信 息 | 主 题 | 中 心 信 息 |
21 | 第一篇 | 21:7 | 耶路撒冷必灭亡 |
22 | 二 | 22:6-9 | 数算犹大皇室之罪 |
23: 1-8 | 三 | 23:2 | 斥责虚假之牧人 |
23: 9-40 | 四 | 23:15,39 | 斥责虚假之先知 |
24 | 五 | 24:6 | 两筐无花果树之比喻 |
25 | 六 | 25:29 | 斥责犹大与万国 |
26 | 七 | 26:6 | 圣城必被毁灭 |
27-28 | 八 | 27:17 | 服事巴比伦(或)顺服神管教 |
29 | 九 | 29:7 | 服事巴比伦(或)随遇而安 |
30-33 | 十 | 30:3 | 导引:安慰的书 |
30 | | 30:7 | 雅各的患难 |
31 | | 31:3或31:20 或 31:31 | 以色列的新约 |
32 | | 32:11或32:27 或 32:37-44 | 耶利米的购地 |
33 | | 33:6-9或33:10-11 | 神复兴犹大的应许 |
此后作者记述一些历史事实,旨在引证上文信息之真实,故此段可算为本书之结束。
三、历史插段(34-44章)
34-44章全是历史事迹;在34-39章中作者先述耶路撒冷亡国前一些历史事迹,旨在说明因以色列腐败的国政使国家日趋灭亡的边缘,而国家元首还执迷不悟,不肯回头。本段历史插段之前半段指出亡国前的情形(34-39章);作者先指出耶路撒冷亡国之主因有二: 昏君西底家屡次不听先知的忠言,而招惹神的审判(34章)。耶利米以四章的篇幅专论西底家的愚昧(34,36-38)与因愚昧而招惹的结局-神的审判-国家被亡,自己被掳(39)。 犹大居民对先知之言亦是忠言逆耳,因此神的审判正在眉前(35)。后半段(40-44)指出国亡后国家的纷乱情形:(1)昏庸的首领(40)-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灭耶路撒冷后立基大利为官长,此人昏庸无能,不能分辨真伪,而致被杀;(2)无政府状态(41)-基大利被暗杀后国家大乱,很多无辜之人被杀害;(3)军长的昏庸(42)-继基大利后,军长约哈难不肯听从耶利米的忠告,暗指国亡后的首领与前者一样固执刚愎,不听神仆人之话;(4)先知的事迹(43-44)-此段指出耶利米被掳到埃及居住,在那里传神旨意,结果仍是碰到耳朵发沉的人。
耶利米在 34-44章所叙述的历史主要之目的不是记述历史的发生,而是藉着他所拣选出来的一些历史暗指当时人反叛神的性情,使当日捧读耶利米书的读者们有所警诫。
从 45章开始为本书的末段,也算为本书之附录(45-52章),其结构与材料编排方面仿佼前段(1-44章),亦可称为“耶利米书下卷”。编者巴录在首章(45章)内作一自我剖白,把自己的野心遭神之计划粉碎,毫无隐瞒的叙述下来,目的是表白自己对此“文书”工作的忠诚与自己诚恳的悔过(注12) 。
四、警诫列国的预言(46-51章)
在 46-51章内,耶利米数算列国的罪行,旨在指出地上万国与以色列般同要服在神的道德律下接受神的审判。神不但是统管以色列,也是掌管万国的神。在此遭神所宣判的共有十国(与以赛亚同):(1)埃及(46:1-12);(2)巴比伦(46:13-28; 50-51章); (3)非利士(47章); (4)摩押(48章); (5)亚扪(49:1-6); (6)以东(49:7-22); (7)大马色(49:23-27); (8)基达与; (9)夏琐(49:18-34); (10)以拦(49:34-39)。
五、历史插段(52章)
最后一章( 52章)乃是“附录中之附录”,是一段史记,如34-44章之目的一致,指出耶利米所传的信息毫无落空;“人种的是什么,他所收割的也是什么”。当时阅读耶利米书之读者在阅后不知有何感想:我们信神的人则必从心里发出;“神是轻慢不得的”,他是公义正直的,他所说的话必得成就(参赛46:8-11)。
耶利米书附图
图一、耶利米书中的年代图
耶利米书主要为一本在不同时代与地点的讲道纪录,而这些年代在先在后,跳来跳去,似波浪式的起伏不定,不易捉摸时代的进展,若一口气读下去,反易引起误会与困惑。
兹将各章的年代列表如下,俾易掌握信息在时间上的进程(注 13) :
犹大诸王 | 登位年( B.C) | 耶 利 米 书 |
约西亚 | 640 | 1-6 |
约哈斯 | 609 | 无 |
约雅敬 | 609 | 7-13a; 14-20; 25-26; 35-36; 45-46a; 47-49 |
约雅斤 | 598 | 13b; 22-23 |
西底家 | 597 | 21; 24; 27-34; 37-44; 46b; 50-51 |
基大利 | 586 | 52 |
图三、新约中之耶利米书
耶 利 米 书 | 新 约 |
7:11 9:23-24 9:24 31:1 31:15 31:31-32 31:33-34 31:33-34 | 太 21:13;可11:17;路19:46 林前 1:31 林后 10:17 林后 6:16 太 2:18 来 8:8-9 来 8:10-12 来 10:16 |
图四、耶利米与主耶稣之比较
耶利米与主耶稣有多方面相似的地方,昔日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境内曾有人以主耶稣为耶利米再世(太 16:14),兹表述两者之职分及遭遇雷同之点:
1. 所处的时代相同-宗教败坏,政治紊乱,国家将亡。 |
2. 担负的职务相同-万国的先知。 |
3. 同为本乡所迫-11:21与路4:28-29相比。 |
4. 生平多苦忧-12,24章与太26章相比。 |
5. 为众人所戏侮-多处地方相同。 |
6. 为圣城哭泣-哀歌与路19:41相比。 |
7. 直斥假宗教之非-3:9-40与太23:13-36;路11:42-52相比。 |
8. 在难中得安慰-5:12;7:21-22;48:47;49:6与来12:2相比。 |
9. 如羔羊就死地-11:19(及赛53:7)与路22:51;23:9相比。 |
3. 耶利米哀歌
作者:耶利米(七十士译本、武加大、他尔根、别西大等译本及早期教父均引证本书作者为耶利米,犹大经典“他勒目” Baba Bathru 15a亦承认本书是耶利米手笔)。
日期: 586-585B.C.
地点:耶路撒冷(传说,在圣城外各各他山的对面有一隐秘之山洞,称为耶利米山洞;城亡后耶利米曾在那里凭吊遭毁的城,并写成这卷伤恸的哀歌(注 16),亦有说他回到各各他山上一洞穴内,哀哭圣城焚毁而书成的(注17) 。
目的:哀悼耶路撒冷遭神管教之痛苦,藉此向神求赦罪及复原之恩。详旨记 (1)使百姓明白今日之苦痛乃咎由自取; (2)使百姓知道“父罪子受”的固定原理;(3)使百姓认识神公义方面的性情;(4)使百姓觉悟投靠异邦的错误;(5)使百姓自卑速求得救之恩(注18)
主旨:以色列之受罚。
历史背景:参耶利米书。
大纲:
一、哀耶路撒冷民之亡( 1) 二、叹耶路撒冷城之毁( 2) 三、为耶路撒冷求恩( 3) 四、喻耶路撒冷之羞( 4) 五、为耶路撒冷求恩( 5) |
哀 | 叹 | 求 | 喻 | 祷 |
1 | 2 | 3 | 4 | 5 |
为 圣 城 之 民 哀 悼 | 为 圣 城 之 城 感 叹 | 为 圣 城 之 遇 求 恩 | 为 圣 城 之 遇 设 喻 | 为 圣 城 之 福 祈 祷 |
将 圣 独 城 自 比 举 作 哀 哭 泣 的 寡 妇 | 将 圣 在 城 废 比 墟 作 中 遮 哀 掩 哭 的 妇 人 | 将 圣 在 城 主 比 前 作 痛 哭 悔 泣 的 先 知 | 将 圣 毫 城 无 比 尊 作 荣 失 色 的 黄 金 | 将 圣 在 城 主 比 前 作 哀 恳 求 求 的 心 |
困 苦 | 哀 叹 | 指 望 | 认 罪 | 祈 求 |
哀 哭 | 叹 息 | 求 恩 | 比 喻 | 祷 告 |
摘要 :
按文体言,耶利米哀歌为一首极美之诗曲,但这不过是他哀歌集之一(代下 35:25)。全书为五首哀诗,每章一首,前四首为字母诗,第五首虽有希伯来文字母之22节却不是字母诗,然意义相同。
耶利米哀歌的语调一字一泪,是一首以泪写成的哀曲;每一个字音都是从心底发出来痛苦的心声,是一首“泪影心声”的哀鸣,如身受其痛,是至性的流露,使读时如履其地,如历其境。
耶利米亲眼看着耶路撒冷倾覆之惨象,真是目不忍睹;又见巴比伦王在他面前残杀西底家王诸子,剜西底家之双目,焚毁王宫私邸,富室豪族,平民百姓任人鱼肉,妻儿骨肉任人宰杀,妇孺惨嚎之声仍隐约可闻,一片凄惨的景象,使人心不胜伤痛,故甚哀歌特感人肺腑,捧读之余无不一洒同情之泪。
本书实是以色列的“国葬曲”,是耶路撒冷的挽歌;全书共五章,可分五段,每章一段。
一、哀耶路撒冷民之亡( 1章)
第 1章为一极大哀悼的诗歌,作者为圣民之遭遇产生如箭穿心的悲嚎。此章主题是“哀悼圣民之被害”,可分二小段:(1)耶利米为发言人(1:1-11),哀叹耶路撒冷之遭遇,圣城被毁,圣所被掠,圣民被掳; (2)耶路撒冷为发言人(1:12-22),作者将圣城比作独自举哀的寡妇,在夜间哭泣儿女遭仇敌奸淫掳掠残害。
二、叹耶路撒冷城之毁( 2章)
第 2章继续第1章之气氛,是作者哀叹圣城被毁。此章可分三小段:(1)耶利米哀叹圣城遭神忿怒之毁灭(2:1-10);他心如刀割之哀痛无以形容,但他仍在那里向神诉苦,因神如仇敌般(2:5)临到他们;(2)耶利米为圣城之遭遇痛苦悲泣而失明(2:11-19),以眼泪向神作第三步要求;(3)耶利米向神初步作大胆的求恩(2:20-22),求神减轻管教,不然国内无人剩余。
三、为耶路撒冷求恩( 3章)
第 3章乃在痛苦中求恩之一章,可分三段:(1)认罪-耶利米坦陈悲苦,自认罪愆,哀主忿怒的审判(3:1-18);(2)求恩-耶利米求主息怒,不要忘记他是施恩守约的神(3:19-54);(3)灭敌-耶利米求主为圣民伸冤,歼灭仇敌(3:55-66)。
四、喻耶路撒冷城之羞( 4章)
第 4章乃一比喻诗歌,可分三段:(1)比喻-作者以圣城比作失色的黄金,尊荣败落(4:1-10);(2)认罪-作者为圣城之遭遇认罪(4:11-16);(3)预言-作者预言以东将来之审判及锡安之安慰,因当圣城被毁时,以东并无施援助之手,反倒落井下石,趁火打劫(4:17-22)。
五、为耶路撒冷城求恩( 5章)
第 5章为一祷告,可分二段:(1)求神拯救(5:1-18);(2)求神回转,垂顾百姓(5:19-22)。
* * * * * *
耶利米哀歌显出耶利米之心境向神赤诚敞开。他为圣民不肯悔改其罪而哀痛,为神公义之忿怒而顺服,为神的恩慈而祈求。在书内看到神在人的罪中有刑罚,神在刑罚中有恩典;人在失败中看到主恩便生盼望与安慰,有安慰与盼望便能从新得力,盼求复兴。犯罪堕落、管教、恩典、盼望、祷告、复兴是基督徒生命的过程。求主警惕我们,因耶利米哀歌在多方面是基督徒的写照。
耶利米哀歌附图
图一、耶利米哀歌与耶利米书之比较
耶利米哀歌与耶利米书有许多地方相同,这是表明两书之作者,同为一人之内证,列表如下:
耶利米哀歌 | 耶利米书 |
1:2 1:8-9 1:16; 2:11; 3:48-49 2:11; 3:48; 4:10 2:14; 4:13 2:20; 4:10 2:22 3:14 3:15 3:47 3:52 4:21 5:16 | 30:14 13:22b, 26 9:1,18; 13:17; 14:17 6:14; 8:11,21 2:8; 5:31; 14:13; 23:11 19:9 6:25; 20:10 20:7 9:15; 23:15 48:43 16:16 25:15; 49:12 13:18 |
图二、耶利米哀歌与申命记之比较
耶利米哀歌之内容在申命记的“巴勒斯坦约”内早有预言,可见神的预告毫厘不差,神的话安定在天,丝毫不爽,兹列表代述(注 19) :
耶利米哀歌 | 申命记 |
1:3 1:5 1:5 1:6 1:18 2:15 2:20 2:21 4:10 5:2 5:5 5:10 5:11 5:12 5:18 | 28:65 28:44 28:32 28:25 28:41 28:37 28:53 28:50 28:56-57 28:30 28:65 28:48 28:30 28:50 28:26 |
4.以西结书
作者:以西结(约瑟夫〔 Antiquities,10:5:1〕坚称以西结书是先知以西结本人撰写的;犹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u 15a 却谓本书乃大公会之人所作,但“作”字可译成“编辑”或“抄录”(注20) 。
日期: 593-570B.C.。
地点:巴比伦。
目的:指出以色列败亡之因与预言将来之复兴。
主旨:以色列的复兴。
历史背景:
以西结(意:神是我的力量)与耶利米同是祭司之后( 1:3)。在国家第二次败亡时(597B.C.)(年约廿五岁),他与约雅斤王同被掳到巴比伦去,在犹大掳民中事奉神。
被掳后第五年( 592B.C.),以西结蒙召受职为先知。他与耶利米为同时代之先知,未掳前必曾在耶路撒冷听耶利米之预言(耶利米较他约年长廿岁),故在他心灵中必早存有作先知的意识或渴望;所以他的信息与耶利米的极有雷同之处,而致他的信息被称为“耶利米声音之延续”(注21) 。当国亡后(580B.C.),耶利米被带到埃及,此时以西结在巴比伦事奉已有六年之久,而但以理则已在巴比伦国中成为政要人物了。当耶利米写信(耶29章)给巴比伦的掳民,劝他们顺服巴比伦为神审判祖国之工具时,以西结必曾藉着此书简传神之信息。(关于以西结书其他方面的历史背景可参耶利米书。)
大纲:
一、以西结的蒙召( 1-3)
(五次蒙召)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 4-24)
(国亡前)
A. 审判之因由(审判之速临)=4-11
B. 审判之表明(审判之必临)=12-19
C. 审判之对象(审判之应临)=20-24
三、责备列国的预言( 25-32)
(国亡时)(七国遭审判)
四、将来复兴的预言( 33-48)
(国亡后)
A. 禧年前之事迹=33-39
1.劝慰的信息=33-36
2.预言的信息=37-39
B. 禧年时之事迹=40-48
1.禧年圣殿=40-43
2.禧年敬拜=44-46
3.禧年地土=47-48
图析:
责备 | 安慰 | ||||||||||
1-24 | 25-32 | 33-48 | |||||||||
国亡前 | 国亡时 | 国亡后 | |||||||||
592B.C. | 592-588B.C. | 588-586B.C. | 585-572B.C. | ||||||||
神的荣耀显现 | 神的荣耀离开 | 神的荣耀施判 | 神的荣耀归回 | ||||||||
以西结的蒙召 | 责备的信息 | 安慰的预言 | |||||||||
蒙召时的 | 蒙召时的 | 蒙召时的 | 对 本 国 | 对 列 国 | 禧年国建立之准备(禧年前之事迹) | 禧年国建后之情形(禧年时之事迹) | |||||
处境 | 异象 | 托付 | 审判之速临 4-11 | 审判之必临 12-19 | 审判之应临 20-24 | 七 国 遭 宣 判 | 劝慰的信息 | 预言的信息 | 禧年圣殿 | 禧年崇拜 | 禧年境地 |
1上 | 1下 | 2-3 | 4-24 | 25-32 | 33-36 | 37-39 | 40-43 | 44-46 | 47-48 | ||
1-3 | 4-32 | 33-39 | 40-48 | ||||||||
历史 | 预言 | ||||||||||
摘要 :
以西结的中心信息是耶路撒冷不能逃避之灭亡。当时在巴比伦的掳民中有假先知出现,造谣惑众,说国家必不会灭亡,而他们很快便会回国了。以西结于是宣告国家因屡犯重罪,必须经过神的审判,这是因果律的必然性。此是先知书中“审判”性质之部分。
虽然以西结畅论悖逆家之败亡,但他同时以爱劝人悔改。他劝被掳之民学习受罚之教训,但也预言将来之复兴,此是先知书中“安慰”性质之部分。
以西结的文学极优美,其他先知书多用诗体文学,但以西结之文学表显极深修养之体裁,如寓言、表号、象征、异象、箴言、诗歌、引喻、摹拟等,把以色列之罪行陈明出来,使他们无所遁形,尴尬难堪,无可推诿,而他那种奥妙神秘的异象隐语,成为新约启示录仿模最重要的根源。
以西结书在布置、次序及年代编排方面显出极有组织性的结构;按年代分,全书大纲可表述如下:
章 | 题旨 | 段 | 主题 | 日期 B.C. |
1-3 | 蒙召年(即被掳后第五年) | 592 | ||
1- | 耶路撒冷灭亡 | 4-7 | 被掳后第五年的预言 | 592 |
24 | 之预言 | 8-19 | 被掳后第六年的预言 | 591 |
20-22 | 被掳后第七年的预言 | 590 | ||
23-24 | 被掳后第九年的预言 | 588 | ||
25 | 被掳后第九年的预言 | 588 | ||
25- | 列国受审判之 | 26-28 | 被掳后第十一年的预言 | 586 |
32 | 预言 | 29-32 | 被掳后第十、廿七、十一年的预言 | 587,570 586 |
33- | 以色列复国之 | 33-39 | 被掳后第十二年的预言 | 585 |
48 | 预言 | 40-48 | 被掳后第廿五年的预言 | 572 |
书的中心主题乃“神的荣耀”;从“神的荣耀”的活动显出神对以色列国之关系,故此书内指出“神的荣耀”有四方面的活动: (1)向以西结显现,呼召他为先知(1-3章);(2)从以色列民中逐步离开,指出神放弃犯罪之民,而降施审判(4-24章);(3)“神的荣耀”在列国中受辱,故向外邦国施审判(25-32章);(4)“神的荣耀”在禧年国时复回,建立荣耀弥赛亚的国度(40-48章)。
一、以西结的蒙召( 1-3章)
本书开始即记作者蒙召时之经验,藉此把他作神仆人的权柄述明。他先记自己为祭司之出身( 1:1-3),再记在蒙召时所见奇特之异象(1:4-28);此异象之奇特、复杂、有趣,非人可想像;然而其象征性的教训有六:(1)从“活物”的形象(如人、狮、牛、鹰)(1:5-11)指出神仆人应有的工作态度 ;(2)从“灵的上下”(1:13)可见神是支配万有的神,必会复兴以色列。虽然以西结奉命到一个悖逆的祖国传道,而他的国家已经灭亡,可是国家将来的复兴全在神的手中;(3)从“套轮”(1:16)指出神的旨意随意活动;(4)从“满有眼睛”(1:18)可知神是全能、全知的神;所以以西结只管忠心事主;(5)从“声音”(1:24)指出作神的仆人背后的权能;(6)从“荣光”(1:28)可知神是尊贵无比的神,因此不能侮慢神(注22) 。
神藉这异象使以西结看到他的权贵荣耀而顺服下来作他的先知,跟着便给他先后五次之呼召,把要传的信息托付给他: (1)第一次(2:1-3:3)-“作先知的托付”;(2)第二次(3:4-9)-“作谴责者的托付”; (3)第三次(3:10-15)-“作被掳人中传道人的托付”; (4)第四次(3:16-21)-“作守望人的托付”; (5)第五次(3:22-27)-“作忠心仆人的托付”。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4-24章)
蒙召与蒙托后,以西结便在巴比伦被掳人中工作。他藉表征性动作、审判性信息、启示性的异象等指出神的审判迅速临到犹大( 4-11章),兹把这些要点表述:
主题(审判速临) | 经 文 | 意 义 |
四表征性动作 ( 4:1-5:4) | 1 4:1-3 4:4-8 4:9-17 5:1-4 | 耶路撒冷被围。 被掳之长久。 被围时之饥荒。 被灭时之死伤。 |
三篇审判性信息 ( 5:5-7:27) | 1 5:5-17 6:1-14 7:1-27 | 解释神审判之因由。 描述神忿怒之审判。 哀叹审判的结局。 |
四个启示性的异象 ( 8-11) | 1 8章 2 9章 3 10章 4 11章 | 招惹灭亡之主因(拜偶像)。 耶路撒冷被屠杀。 耶路撒冷被焚烧。 耶路撒冷被熬炼。 |
随后以西结再以表征性的动作、责备性的信息、审判性的预言、阐明性的信息,及可悲性的哀歌,指出另一主题:“审判之必临”( 12-19章);兹表述如下:
主题(审判必临) | 经 文 | 意 义 |
二个表征性的动作 ( 12:1-20) | 1 12:1-16 12:17- 20 | 耶路撒冷的被掳。 被掳时的情景。 |
三篇反斥性的信息 ( 12:21-14:23) | 1 12:21- 28 13章 3 14章 | 斥责虚假的异象。 斥责虚假的先知。 斥责虚假的长老。 |
三篇审判性的比喻 ( 15-17章) | 1 15章 2 16章 3 17章 | (无用的葡萄树)-以色列如同无果子的葡萄树。 (被弃的婴孩)-以色列如同被淫乱妇生下被弃之婴孩。 (庞大的双鹰)-神审判犹大的工具。 |
一个阐明性的信息 ( 18章) | 18章 | 神公义的刑罚。 |
一首可悲性的哀歌 ( 19章) | 19章 | 以色列如被擒的猛狮,如被烧之葡萄树。 |
最后以西结又以讲道、挽歌、信息等指出“审判应临”这主题( 20-24章):
主题(审判应临) | 经 文 | 意 义 |
一个反叛的历史 | 20:1-44 | 数算以色列的罪行,与宣告面临的审判。 |
一个凄惨的挽歌 | 20:45-21:32 | 神的审判如利刀临到。 |
一篇严厉的信息 | 22章 | 以色列为何及如何受审判。 |
一个淫乱的国家 | 23章 | 神审判是公义的。 |
一幅悲惨的图画 | 24章 | 肉在锅中与妻被取去之双喻。 |
三、责备列国的预言(25-32章)
25至32章为以西结宣告列国受审判之信息;是时正是国亡后之时(参29:1,7)。这里受责之七国皆是在以色列被亡时犯幸灾乐祸、趁火打劫之罪行;虽然这些信息主要是有关七国的审判,但却是向以色列,为以色列传讲的。这非因以西结极爱国而致充满仇恨敌国,要咒诅他们的表现,而是出于因以西结对神的观念;他深切认识神是掌管全地万国的神,神更掌管以色列。神要以色列在万国中取领导的地位,领导万国进入神的祝福里。以色列在此完全失败,所以神要责备以色列,但是万国也要认识他们对以色列所传的“道”付上责任,因为神藉着以色列传的真理,不单是关乎一个国家(他的选民),而是关乎万民的(路2:10)。如此才是25-32章责罚列国的信息主要之目的。
在这七篇责备列国的信息中,巴比伦却不在责备之名单内。经学家对这点有不同的解释: (1)因为巴比伦是神审判以色列的工具,所以没有列在其内;(2)巴比伦不只灭亡以色列,也灭亡这些国家,所以不在列国名单内;(3)26-28:19所论的推罗暗指巴比伦。其实问题还是回到上文所论的,这七国是因在以色列灭亡时对以色列所表现的态度和行动而遭受神的审判,而巴比伦则是审判以色列的工具,故巴比伦不列在名单内了。
遭宣判的七国名单如次: (1)亚扪(25:1-7);(2)摩押(25:8-11);(3)以东(25:12-14); (4)非利士(25:15-17); (5)推罗(26:1-28:19); (6)西顿(28:20-26); (7)埃及(29-32章)。
四、将来复兴的预言(33-48章)
本书次大段( 33-48章)全是关乎复兴犹大的预言。耶路撒冷的灭亡(33:21)在以西结的事奉中成为一个极大的转捩点;在灭亡前,他的信息具有极重责备性的,宣告耶路撒冷灭亡之因由。灭亡后,以西结的信息偏重安慰性方面。从33章始到48章止,以西结的信息着重复兴犹大国的预言,如其他先知书同出一辙的思想。先预言审判,再预言复兴;先责备,后安慰。在此以西结开始“安慰”的信息。这安慰的信息论以色列被神炼净后(33章),神便再次眷顾他们,从四海万国中把分散的他们招聚回来,将他们带回神从起初应许给他们的地土(34-35),把他们灭亡的国复兴起来(36-39),并使他们完全承受他们从来没有完全承受的领土。神以自己的荣耀住在他们当中,恢复他们所当有的敬拜(40-46),这是千禧年国中的敬拜(47-48)(注23) 。
这末段可分为二段: 建立禧年国前之准备( 33-39章); 建立禧年国后之情形(40-48章)。首段可分二方面叙述,兹列表如下:
主 题 | 经文 | 指 出 |
33章 | 以色列在为“神的守望者”事上失败而招神的审判。 | |
四篇劝慰性的信息 | 34章 | 以色列在为“神的牧人”事上失败。 |
35章 | 以东(以色列世仇之代表)遭审判。 | |
36章 | 重生为享受神使复回之先决条件。 | |
37:1-14 | 谷中干骨的象-指出以色列将来之复国。 | |
三篇预言性的信息 | 37:15-28 | 二枝为一的动作-指出以色列将来之合国团聚(“大团圆”) |
38-39章 | 歌革(以色列最终敌人之代表)被歼灭。 |
续 33-39章后,特别38-39章当以色列最后的敌人歌革与他的联盟被神完全覆灭以后,以色列可以安然居住在自己的产业地,享受自从进入迦南地以来,没有享受过的恩惠;所以以西结40-48章描述以色列在自己的产业中如何在三方面享受神的祝福;(1)藉着禧年国度的圣殿,他们享受神的永在(40-43); (2)藉着禧年国度的崇拜,他们享受神的密交(44-46);(3)藉着禧年国度的国土,他们享受应许的产业(47-48)。
次段( 40-48章)是以西结全书的高峰。前卷(1-39章)所提及的全是为40-48章铺路。本书以神的荣光为始(1章),亦以神的荣光居末(40章始),因此40-48章指出以西结不单是神的先知,也是神的祭司。前卷可说是论神的公义,此卷(40-48)可说是论神的圣洁。以西结先论神的殿(40-43),再论神的敬拜(44-46),末论神的产业(地土)(47-48);因此40-48章可称为以西结的下卷;上下卷相隔约十三年(参32:17)。
在神的计划中,时间与空间(历史与地理)都是重要的。神在时间内创造人,把人安置在伊甸园中;在时候满足时,救主便降世,为人赎罪于加略山上;所以在 47-48章内的启示不是毫无意义之繁文褥节,及“外面”的土地而需要“灵意化”才得着灵训。(若能与启21章比较必能领会历史与地理同在神计划中之重要。)
要明白 47-48章之背景可参看创15:18-21;民34:1-12;书13-19;王上8:65等处经文。神无条件应许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裔“应许之地”为产业。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他们从未有一段时间享受“自己”的产业;可是他们的产业不是如某些解经家说神放弃了他们或他们因犯罪而致神收回他的应许;或说神把应许以色列的都“转让”给教会了。此种“二元释经法”(Dual hermenutics)大大误会了神的美旨。神应许给以色列的必要成就,因为神的应许不会落空;虽然他要“移山倒海”的作才可以使这两章的预言应验,他也会如此作。
此段之末如全书之首,把神的荣耀再次引述,此点与启示录的结构相若,首末均以神的荣耀为注目之点。以西结把“神的荣耀”永在人间之荣美以细腻的笔加以描述;除此,在人的历史与地理中再无更伟大的事迹了。
“迦博”的意思是神的荣耀。“以迦博”指神的荣耀已离开。以西结书首述“以迦博”(参撒上 4:21),结语述“迦博”复现;但愿在神的儿女中永是“迦博”的反照。
5.但以理
作者:但以理(参太 24:15)(有关但以理为本书作者之论据,新旧派神学曾作激烈之争辩,所有反对但以理为著者的论证均不成理由)(注24) (犹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u 15a写记本书为大公会的文十所作,但“作”字亦可解为“编辑”、“整理”或“排位”;此外约瑟夫〔Antiquities, 11:7:5〕,七十士译本,次经等皆引述但以理的事迹发生于但以理时代。 (注25) 。
日期: 606-536B.C.。
地点:巴比伦(后即波斯)。
目的:指出外邦国度之兴衰与神国度之建立。
主旨:以色列之荣耀国度。
历史背景:
但以理(意:神是我的审判者)原是皇室或权贵之后,是一位传“外邦人日期”信息的先知。他生于约西亚为王年间,与耶利米同年代。当巴比伦首次灭耶路撒冷时( 606B.C.),曾把约一万犹大精锐青年与技工带回巴比伦去,但以理是其中一名,是年他约十七岁。此后他在巴比伦蒙召,在外邦国中事奉凡七十多年之久。他曾“亲历”自己国家之灭亡(586B.C.),巴比伦国之灭亡(539B.C.),及波斯国之兴起。他事奉的年日历新旧巴比伦整个王朝(606-539B.C.),及延至波斯古列创国后数年之久。他可能到九十多岁才寿终。
但以理诞生时为约西亚改革成功之时。此后他看到本国最终数王之愚昧,急速向灭亡之途直奔,而但以理初尝国亡之痛楚(自他后国家还经二次被灭)。在他幼年时,巴比伦的尼布普拉撒( Nabopolassar)堀起(626B.C.),摆脱亚述大国之控制,自立为新巴比伦国王,国势日盛,十四年后,刚接继其位之子尼布甲尼撒反把亚述灭亡(612B.C.)。又六年后向埃及挑衅,败法老王尼哥于迦基米施(606-605B.C.,参耶46:2)。尼布甲尼撒乘胜之余兵临耶路撒冷,首灭犹大京都,把犹大改为己之傀儡国(参王下24:1)。但以理与其余一万人被掳到巴比伦国中去。巴王此举无非想利用他们作政治工具,灌输他们巴国文化,企图将犹太民族巴比伦化。犹国首次遭灭后,国祚日渐萎弱,此后诸王不听耶利米之忠谏,图谋靠外邦国之力挣脱巴比伦之辖制,而非靠万军之神,结果巴比伦二度复临耶京(597; 586B.C.),而在最后一次中尽灭犹大。
巴比伦自尼布甲尼撒后国势日退,国内争权夺利,结果于 539B.C.遭新堀起之波斯所灭;但以理此时已在巴比伦事奉凡七十年之久矣。数年后(536B.C.)波斯王古列谕准被掳之犹大国民归回本乡本土,此乃但以理书最后所记之日期。
大纲:
一、历史( 1-6) A.个人历史=1 B.外邦历史=2-6 二、预言( 7-12) A.预言外邦史=7 B.预言本国史=8-12 |
图析:
历史 | 预言 | |||||||||||||
1-6 | 7-12 | |||||||||||||
1 | 2-6 | 7 | 8-12 | |||||||||||
希伯来文 | 亚兰文 | 希伯来文 | ||||||||||||
个人历史 | 外邦历史 | 预言外邦史 | 预言本国史 | |||||||||||
但以理 | 但以理 | 尼布甲尼撒之史 | 伯沙撒之史 | 大利乌之史 | 伯沙撒元年 | 伯沙撒三年 | 大利乌元年 | 古列三年 | ||||||
之被 | 之蒙 | 首次 | 铸造 | 再次 | 巴比 | 波斯兴起 | 首次 | 再次 | 为归 | 三次 | 四次异象(末后之历史) | |||
掳 | 恩 | 异象 | 金像 | 异梦 | 伦败亡 | 大利乌误中奸计 | 但以理蒙神拯救 | 异象 : 四巨兽 | 异象 : 绵 羊与山羊 | 回祷告 9上 | 异象 : 七十个七 9下 | 迟来释明之原因 10 | 东南西北王之交战 11 | 将来最终之结局 12 |
1上 | 1下 | 2 | 3 | 4 | 6上 | 6下 | 7 | 8 | 9 | 10-12 | ||||
1 | 2-4 | 5 | 6 | 7 | 8-12 | |||||||||
历史中的异象 | 异象中之历史 | |||||||||||||
史事 | 异象 |
摘要:
但以理书为专论“神权政治”之书。以色列因弃绝“神权政治”而要求“王权政治”,神容许他们如此;然而他们的王权政治每况愈下,更急速向灭亡之路直奔,至 586B.C.全国灭亡。从那天起,他们活在外邦人统治下,直到外邦人之日期满足(参路21:24),神才再藉着其弥赛亚复回神权管治。所以但以理书专论以色列从外邦日期始至神权政治复现止其中的过程。
本书的结构相当显明:按主题言,首六章是历史,后六章乃预言。按代名词言,首六章,但以理以第三者身份(他)写成,后六章却以第一者身份(我)书就。按语文言,除 2-7章用亚兰文写成外(迦勒底文外邦文),其余均用希伯来话。据考究,凡与国事有关的均用外国语落笔,凡与宗教有关的皆用本国文著书。
一、历史( 1-6章)
本书开启作者用第三者之笔法先述其本身的历史。他记述国家灭亡,自己如何遭掳到巴比伦去( 1:1-4),也记述自己守身如玉,不羞辱神之立志,蒙神与巴比伦王恩待(1:5-21)。
第 2章至第6章,作者述记外邦国中发生之历史,内容也与外邦国的兴衰有关。作者先记在尼布甲尼撒王朝中发生之事(2-4章)。第2章为全书之锁钥,其中所含之要义可表显外邦人日期一切的经过。此事起因尼布甲尼撒作了一个无法复记,而全国哲士也无法讲说的异梦(2:1-24),然而但以理得神特别启示将梦讲述及解释(2:25-49)。此“大象梦”之意指出外邦国之兴衰史,金、银、铜、铁、泥是国权渐弱与渐无价值之表明,至终给神的国度取代之。
此后尼布甲尼撒铸造一金像大柱,强迫举国上下皆要向之膜拜( 3:1-7)。开光礼日但以理之三友均不下拜,他们虽给尼布甲尼撒掷在火窑中仍不肯屈服,神终施行拯救(3:8-30)(参来11:34)。此章乃是将来以色列在灾难中蒙神保守之象征预言。
作者又记第三件事迹,此为尼布甲尼撒与前时般,再得一个无人能解释的异梦( 4:1-7),但以理再度得神启示释明此异象(4:8-37)。此梦之意指出巴王屡劝不醒,自骄自大(参伯33:14-18),遭神降卑,结果在当时成就。此章之意乃是将来在灾难期中外邦国归主之表明(参4:37)。
巴比伦原是大象的金头( 2:28),然心骄气傲,结果被神所兴起之波斯所灭(5章)。此章之意乃是在灾难期中外邦国受审判之表明。
在结束本书首段时,作者记述自己在大利乌年一段事迹,指出信心靠神胜过一切,虽在狮子口中仍相安无事( 6章)(参来11:33)。此章之主旨乃指出信心之得胜,但也是表明将来在灾难期中神必保守以色列之余民。
二、预言( 7-12章)
由第 7章起,作者以第一者身份转移其笔记录预言。他选取二件异象指出外邦史在神预言中的地位(7-8章)。首次他先录在伯沙撒元年所得的异象;此异象为海中相继出现的四大巨兽,每兽极其凶猛,然终给“亘古常在者”(7:9)所灭(7:1-12)。但以理可解人之梦,然而己梦却要天使释明(7:13-28)。但以理的异象与尼布甲尼撒之首梦性质相同,分别之处则是第2章之梦乃照世人的眼光看(毫无价值),而本章则从神的眼光看(极其凶残),兹将第二章及第七章相似之处列表如下:
第二章(一像) | 第七章 (四巨兽) | 预 表 | 但七章略释 |
金头 | 鹰翅狮 | 巴比伦 | 7:4=人心,无翼兽指快被灭亡。 |
银臂胸 | 旁跨坐熊 | 玛代与波斯 | 7:5=波斯“边”较强,口嚼三骨指征服巴国三首都。 |
铜腰肚 | 四翅豹 | 希腊 | 7:6=四头四翅豹指希腊四将军神速征服全地。 |
铁腿泥脚 | 十一角怪兽 | 罗马 | 7:7-8=十国联盟受敌基督所操纵。 |
非人手凿出之石头 | 亘古常存者之宝座 | 基督之国度 末日之审判 | 7:9-12=参启19:11-21; 20:7-15。 |
但以理续记在伯沙撒三年时所得之异象( 8章),此异象实为上异象某点之“细观”。在此异象中,但以理见一只双角公绵羊与一只独角公山羊争斗,结果后者得胜。胜后其独角折断,但却长出四个非常角来,而四角中一小角直攻取圣地,战无不胜,将圣所践踏毁坏(8:1-14)。如首次异象般,但以理无法自解,但得天使释明,然其奥妙之处使但以理惊奇不已(8:15-27)。此异象实是玛代与波斯至希腊时代之“历史预言”,与2章及7章之义实是异曲同工,兹表述如下:
但二章 | 但七章 | 但八章 | 预 表 | 但 八 章 略 释 |
金头 | 鹰翅狮 | 巴比伦 | ||
银臂胸 | 旁跨坐熊 | 双角 公绵羊 | 玛代与 波斯 | 8:3=后长较高角指波斯后来吞灭玛代。 |
铜腰腿 | 四翅豹 | 独角 公山羊 | 希腊 | 8:5=“非常角”即亚历山大在极强时病逝,其国给四将军(四角)瓜分,而一位将军之后(即后来之安提阿哥以彼芬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侵渎圣地 。 |
铁腿泥 脚 | 十一角 怪兽 | 罗马 |
但以理按著书之宗旨把有关自己本国前途的异象放在一起,又由第 8章起所记之异象,非按年代序而是按题材而言。但8章与9章相隔约十四年,是年约为536B.C.,也是以色列人被掳后近七十年之久矣。但以理因此故意再读(或初读)耶利米书之预言(在巴比伦书成;参本书之耶利米书部分)。他知道神的预言快要应验,故代表国家认罪,也为国家祷告,可见但以理爱国之心是何等的重(9:1-19)。祷告毕后,但以理蒙神启示,第三次得异象(9:20-27),此为著名之“七十个七的异象”;此异象关乎以色列之将来,即是以色列在列国中受践踏之经过,也预言弥赛亚来临时所碰到的遭遇。兹把此预言之要言摘表如下(参但以理书附图):
但以理续记他从神所得之异象,今次是古列第三年( 534B.C.)(较1:2所论延长了少许)(注26) ,此为本书最后所记之年代。这异象是有关“大争战”之事,其内容之重要使但以理悲恸三周之久(10:1-3)。但以理虽明白此异象(10:1),然而神却差遣他的使者释明给他知道(10:4-12:14)。此使者解释他迟来之因,是因在他前来时波斯之魔君诸多拦阻,共历三周之久才得蒙天使长米迦勒协助解围(10:4-11:1;11:1应作10:22)。
此天使到临后便把将来“大争战”之事从但以理时代开始释述至大复活日止。此段启示分为三段,可称为“以色列将来史之鸟瞰”: 外邦统治时期( 11:2-35); 灾难时期(11:36-45); 灾难后时期(12:1-14)。 外邦统治时期(11:2-35)-此段时期在历史上应验的精确使许多学者认为但以理乃玛喀比时代(198-165B.C.)之作品,即是本段不是预言而是历史,名为“历史后之预言”(Vaticinia ex eventu)。斥驳此点非本书之范围,读者可参考任何保守派主要之著作便是。此时期可分为数小段,兹藉表释述如下(注27):
预言历史( B.C.) | 经 文 | 历史应验( B.C.) |
1.波斯时期 ( 539-331) | 11:2 | 四王名: 甘拜斯( Cambyses,529-522) “伪”士每狄斯( pseudo- Smerdis,522-521) 大利乌( Darius Hystaspes, 521- 486) 薛西( Xerxes, 486-465) |
2.希腊时期 ( 331-323) | 11:3-4 | 勇敢王=亚历山大( v.3),于323B.C卒,死后因子过幼,国度被四将军瓜分,希腊至终给罗马(“后裔之外”)灭亡。 |
3.多利买与西流古相争(ptolemy period, 323-198及Selucid Period, 198-165) | 11:5-20 | 此段预言经极精密之应验,故为新学者集中火力轰击之焦点。 多利买王朝(即埃及)常与西流古王朝(即叙利亚)争战;乃“南北王”: 11:5-8=首次战争; 11:9=二次战争; 11:10-12=三次战争; 11:13-20=四次战争。 此段南北战争约历 150多年。 |
4.西流古王朝之安提阿哥四世时期 ( Antiochus Epiphanes即Antiochus IV, 189- 165) | 11:21-35 | 此段续前段之预言史,再论西流古王朝(于 167年终)时最残暴之王-但以理呼之为“卑鄙之王”(V.21)-“安提阿哥以彼芬尼斯”之事迹。此人所作所为皆是将来敌基督所作之预表;其人之恶史可分为: 11:21-24=用奸计得国; 11:25-27=与南国(埃及)争战; 11:28-35=两次迫害选民,首次于170年(V.28),二次于168年(vv.29-31)。当时受迫害之犹大百姓奋而起来反抗,其中以玛喀比族“认识神之子民”(v.33)揭竿起义,其革命壮烈事迹惊天地而泣鬼神(注28) 。 |
灾难时期(11:36-45)-由11:36节起,作者引述之预言史突作一大跨越,跨越一个无年限的时期,称为“大空隙”(Great Parenthesis),或俗称“教会时期”,而转到敌基督出现时所施蹂躏破坏之事。他的出现是为灾难时期的开始,故此段正是第七十个七之“细观”。
此敌基督名为“任意之王”( 11:36),其行事及结局可分为二方面:
1. 他的行事 ( 11:36-39) | 妄自尊大( 11:36a); 行事亨通(11:36b); 不顾诸神(11:37)(参帖后2:4;启13:5); 崇拜偶像(11:38-39) |
2. 他的结局 ( 11:40-45) | 倾覆列国( 11:40-43); 最后争战(11:44)(参结38-39); 耶京为基地 (11:45a); 终被灭亡(11:46b) |
灾难时期( 12:1-14)-此段论灾难期后之情景。12:1连接上文灾难时之事迹(其实12:1应改作11:46),此段可分二方面:
但以理书以主的临别赠言为结束,即嘱他忍耐,等候结局完毕之福,因他必 得安歇; 得复活; 得福分。现今信徒之死非死,乃息了劳苦,工作安歇,安息主怀,时日将至,属主的必起来,与主同荣同王。
但以理是时已届九十多岁的老先知,闻此异象之言内心之快慰非笔墨可形容,他可安然歇息了。现代的信徒,能否象但以理一样,尽忠事奉到安息主怀,末日起来享受神的福分呢?
但以理书附图
图一、但以理与其他大先知之比较
比较事项 | 以赛亚书 | 耶利米书 | 以西结书 | 但以理书 |
1. 日期 (B.C.) | 739-690 | 626-570 | 596-560 | 605-536 |
2.在位时 | 乌西雅 约坦 亚哈斯 希西家 ( 1:1) | 约西亚 约哈斯 约雅敬 约雅斤 希底家 ( 1:2-3) | 西底家 尼布甲尼撒 | 约雅敬 约雅斤 西底家 尼布甲尼撒 大利乌 古列 |
3.事奉年日 | 47年 | 53年 | 34年 | 69年 |
4.蒙召 | 6章 (有异象) | 1:4-19 (有异象) | 1-3章 (有异象) | 无纪录 |
5.称号 | 福音先知; 弥赛亚先知 ; 皇室先知。 | 流泪先知; 审判先知。 | 异象先知; 掳民先知; “人子先 知” | “外邦日 期”先知。 |
6.对像 | 犹大 | 犹大与掳民 | 掳民 | 掳民与外邦君主 |
7.有关 | 犹大与耶路撒冷 ( 1:1; 2:1) | 犹大与列国( 1: 5,9- 10;2:1-2) | 以色列全家( 2:3-6; 3:4-10, 17) | 犹大与外邦国兴衰史( 2:36; 9 章) |
8.信息性质 | 审判与安慰 (多安慰) | 审判 | 审判与安慰 (多审判) | 安慰 |
9.文学修养 | 杰出文学体裁 | 杰出讲道体裁 | 多类文学体裁 | 以异象为主 |
10.弥赛亚章 | 2,11 | 23,30,31,33 | 17, 34 | 12 |
11.政治背景 | 犹大遭亚 兰与北国 之侵侮; 与亚述结 盟; 反叛亚述。 | 与埃及和 巴比伦结盟; 背叛埃及 和巴比伦; 被巴比伦 亡。 | 国第二次 亡后; 在掳民中; 祖国面临 全面性灭 亡。 | 国已亡; 在掳民中。 |
12.宗教背景 | 反叛神; 希西家改 革; 虚伪悔改。 | 约西亚改 革; 约西亚死 后一面倒 崇偶。 | 全国性不 信; 全面性反 叛神。 | 与神脱离; 余民归主。 |
13.历史背景 | 参 王下 15-20; 代下 26-30 | 参 王下 24-25 | 参 但 1-6 | 参 但 1-6 |
14.家庭背景 | 已婚,有子女,皇室之后 | 未婚,富有,祭司之后。 | 已婚,祭司之后 | 未婚,贵族之后 |
图三、但以理书每章之年代图
章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B.C. | 606-605 | 604 | 603 (?) | 570-562 | 539 | 538 | 553 | 551-550 | 538 | 536-535 |
B小先知书
第一组:亚述盛兴时期的小先知书
1.何西阿书
作者:何西阿(犹太经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5a认为十二小先知书全套乃大公会文士所撰写,但“撰写”字亦意“编辑”、“整理”,约瑟夫“Contra Apionem1:8:3”表示犹太传统可靠,犹太拉比传统“如Rabbi Johanan”皆接受十二小先知为原来先知书所著成的)(注30)。
日期: 715-710B.C.
地点:撒玛利亚与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以色列如淫妇背弃神,但神如何以慈绳爱索把他们牵引回来。
主旨:以色列的悖逆(以色列神之慈爱)
历史背景:
何西阿(意:救恩)是北国的一位先知,与另一位北国先知阿摩司和南国的以赛亚及弥赛亚及弥迦为同时代的人。这二北二南四先知为著书先知时期的黄金时期,而他们也被誉为主前第八世纪时期的“四金喉”成“黄金四合唱”( Golden Quartet)。何西阿的身世无人知晓,唯他的信息与南为的耶利米遥遥相应。耶利米特斥责犹大离弃神,奔向灭亡之途(586B.C);何西阿特斥责以色列离弃神,奔向灭亡之途(722B.C.),故他被称为“北国之耶利米”。在耶利米书内,耶利米为耶路撒冷哀哭;在何西阿书内,耶和华为撒玛利亚哀哭,故此书亦称为“ 耶和华哀歌”(注30)。
当他蒙召事奉时,其国在耶罗波安二世领导下欣欣向荣。国富日强的以色列便日渐忘记使它富强的神,反而崇拜偶像,行属灵的邪淫而引致肉身的淫邪,堕落在不顾廉耻的生活中。故到耶罗波安二世死后,其国之淫邪高涨不可收拾,国势一面倒的奔向灭亡。
耶罗波安二世之子撒迦利亚登位六月便遭沙龙暗杀;沙龙夺位一月后又受其将军米拿现所杀害。在米拿现僭位其间,亚述国兴起侵略以色列,米拿现迫得就范,以色列遂成为亚述之傀儡国。十年后,米拿现之子比加辖登位,二年后遭比加暗杀篡位。比加与大马色的利汛联盟攻打犹大,犹大亚哈欺斯向亚述求援,亚述大军到来解围,却趁机会灭了大马色( 732B.C.)。是时比加给何细亚暗杀夺位,窃位后他一边重重进贡亚述,一边与埃及沟通反叛,结果亚述重来以色列境,轻而易举的灭了撒玛利亚(722B.C.)。
何西阿处在那样动荡不安的时代;国际方面,国家岌岌可危,随时受外敌所灭绝;国家方面,在位有权者争权夺利,互相暗杀,永无宁日;宗教方面,崇偶之风一时无两;神会方面,公义失踪,强权夺理;道德方面,禽兽不如,国家之领袖如君王、祭司,朋比为奸,国势如熟透之夏果,一触即毁,神的审判在眉前。
北国被亡后,何西阿转到南国事奉,故他的前半期与阿摩司同时,后半期与以赛亚、弥迦同时。他在北国时受神命娶淫妇为妻,生下三子女,替他们取了预表性的名字,以示神定意施审判;但亦藉着娶淫妇为妻之事,暗示神对其国家仍有极深厚的慈爱。他的事奉一直维持到南国希西家( 715-686B.C.)的早年,共约四十多年之久。
大纲:
一、个人历史( 1-3)
(不贞妻子与忠贞丈夫)
A.第一次婚娶=1-2
B.第二次婚娶=3
二、国家历史( 4-14)
(不贞国家与忠信之神)
A.以色列的罪行=4-7.
B.以色列的审判=8-10
C.以色列的复原=11-14
图析:
个人历史 | 国家历史 | ||||||||||||
1-3 | 4-14 | ||||||||||||
第一次 婚娶 | 第二次 婚宴 | 斥责以色列的罪行 | 宣告以色列的审判 | 预言以色列的复原 | |||||||||
象惩以色列之淫行 | 象惩耶和华之恩慈 | 神是圣洁的 | 神是公义的 | 神是慈爱的 | |||||||||
命娶淫妇 | 斥责国淫 | 再娶淫妇 | 预言国复 | 以色列之罪行 | 耶和华之忿怒 | 以色列之伪悔 | 以色列之真相 | 审判之宣告 | 审判之方法 | 审判之效果 | 以色列之过去 | 以色列之现在 | 以色列之将来 |
1 | 2 | 3上 | 3下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13 | 14 |
1-2 | 3 | 4-7 | 8-10 | 11-14 | |||||||||
何西阿之悲痛 | 耶和华之悲痛 |
摘要:
何西阿书为神向以色列之“情书”,全书是以“荡妇回家”之故事指出神对他子民内心的矛盾,那是一种爱恨交织的情绪;一面是神的管教,一面是“打在儿身”,一面是“痛在娘心”;一面是神憎恨他子民的悖逆,一面神却说“我怜爱大大发动”( 11:8);一面是“我必弃绝他们”(9:17),一面是“我怎能舍弃你,我怎能弃绝你”(11:8);一面“嫉恨如阴间之残忍”,一面“爱情如死之坚强”;因为爱之愈深,必望之愈切(注31)。举凡爱(夫妇或父母),莫不是此矛盾心理,从书内可看到神爱世人之爱就是“死心塌地”之爱。
本书可分为二大段,首段( 1-3章)论个人的历史;次段(4-14章)论国家历史,两段前后呼应。作者以自己个人家庭之悲剧反映国家与神之关系也同样的破碎。
一、个人历史( 1-3章)
本书开启作者自述其家庭之悲剧。神初次命令便要他娶一淫妇为妻,这事着实令人费解,为何圣洁的神要人做一件不合伦理道德的事呢?据经学家之释辩,歌篾在当时不是淫妇,但在她的性情里却蕴有不忠贞于丈夫之本质(注 33)。神选中歌篾的原意是,藉着她将来的不贞,显出以色列对神的关系,故把她称为“淫妇歌篾”。于是何西阿毫无埋怨的顺服把歌蔑迎娶过来(1:1-3)。
何西何与歌蔑所生的孩子均取了象征性的名字; 1)耶利列--预指神必拔出与分散百姓;2)罗路哈玛--不蒙怜悯;3)罗阿米--非我民;这些名均象征神对以色列淫行之审判(1:4-9)。在此作者首记神在审判后又立即迫不及待的宣告以色列将来的复兴(1:10-11)。
歌篾果真浪漫成性,不安于室,移情别恋,不久就淫奔与别人苟合起来,何西阿的伤痛无人同情,然而神同情他;但神的伤痛又有谁同情呢?何西阿见此情形于是便大声疾呼,斥责百姓所犯的罪如淫奔之罪( 2:1-13);但他毕竟也是爱民之先知,像神样式般斥责后,也迫不及待的宣告他们将来复兴(2:14-23)。
神第二次命何西阿把淫奔出走的歌蔑找回,淫奔后的歌篾沦落为卖给人之奴隶。这人尽可夫之女人本是无可救药,但神还叫何西阿忍耐她,眷爱她。何西阿以无比的大爱及付重价把她赎回( 3:1-3),亦把握机会宣告以色列将来的复兴(3:4-5)。
二、国家历史( 4-14章)
由第 4章至书末,作者以自己的个人经验为主证道,故此大段所记的不是按年代年传的信息集。但按主题论,此段可分三大点,逐点证明以色列腐烂的光景与受神公义之审判,但却没隐藏神向他们所要施的慈爱,分述如下:
A.斥责以色列的罪行(4-7章) --作者在此段如数家珍似的,点数以色列的罪行,在神的圣洁中这些应有尽有的罪孽必受责罚。
1.以色列之罪行(4章)--这章数算以色列之不义与神的圣洁成了一强烈对比,亦呼唤他们悔改。
2.耶和华之忿怒(5章)--此章如一法庭森严之景象,作者唤以色列前来听审,因他们年犯之罪触惹神怒,审判已在眉间。
3.以色列之伪悔(6章)--作者呼民悔改罪行,归向真神,不要持续虚伪的悔过。
4.以色列之真理(7章)--此篇讲道直揭开以色列之假面孔,他们一边追求神,一边崇拜偶像;一边求福,一边悖逆(参7:13-16,注意:“虽”、“却”、“并不”、“乃在”、“仍然”、“竟”、“却不”等字)。
B.宣告以色列的审判(8-10章) --此段宣告以色列所受的审判是公义的,因审判他们的是圣洁的神。
1.审判的宣告(8章)--这篇信息宣告他们违背神的约,干犯神的律法为审判之主因(8:1),及其他极其可憎之罪。
2.审判的方法(9章)--审判宣告后,作者宣告审判之方法乃是被掳到外邦异族境地去(9:1,7):在那里没有圣殿,没有祭祀,那是降罚的日子(9:7)。
3.审判的效果(10章)--审判的效果是要百姓知罚认罪,寻求神的公义(10:12)。
C预言以色列的复原(11-14章) --本书最后一段无疑是黑暗中之曙光,是责打中之安慰,也是先知书内另一面的性质。
1.以色列的过去(11章)--此章论以色列的过去是蒙爱的历史。他们在年幼时便已蒙神所爱,从埃及出来成为良善的国度,与神的关系如同“父子”,享受父神之疼爱(11:1)。因此神的怜爱既已大大发动(11:8b),怎能舍弃他的子民,永远弃绝他们呢(11;8a)?这里先知摸到神内心深处之痛患,故他据此向神求转回之恩。
2.以色列的现在(12-13章)--以色列的现在是“追赶东风”(12:1),离弃真神,破坏神约,与亚述及埃及立约。他们是如雅各般行诡计的百姓(12:3),如行不义之商人(12:7);神的怒气向他们发作(13:11)。他们靠“东风”,神就用“东风”(指亚述)向他们刮来(13:15),审判他们(13:15-16)。
3.以色列的将来(14章)--以色列的过去是蒙爱的,以色列的现在是黑暗的,但以色列的将来是光明的。作者先向他们呼叫归回神之怜爱(14:1-3),再预言将来神眷顾他们后之祝福(14:4-9)。神打伤后必缠里、医治、转消怒气,如甘露向他们,使他们如百合花(盛春之花)开放,如利巴嫩树之坚强,如橄榄树之馨香,如葡萄树之累果,如五谷之盛熟,如松柏之青翠耐寒,这是神的祝福,何等恩慈的祝福,那么深厚的祝福,我们怎能自甘堕落舍弃呢?
何西阿书是神的心向我们表露敞开,他已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人看,但愿万世的信徒与神“心心相印”!
2.约珥书
作者:约珥。
日期: 835-795 B.C.。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藉着蝗灾指出耶和华审判的日子快要临近,若不悔改,其“审判之灾”比蝗灾更甚。
主题:耶和华的日子。
历史背景:
约珥(意:耶和华是神;参王上 18:39)是(大小)先知中数一数二最早的先知,他的身世无人知晓,从其书中只知他是南国先知,也许是耶路撒冷人(参1:9;2:15-17,23,32,3:1),因他对圣殿与祭祀之律颇详,故有人臆测他是祭司之后,但此说无法证实。因他的预言部分在五旬节日圣灵降临时应验(徒2:16-21),故他被称为“五旬节先知”。
约珥的事奉期间正是南国约阿施在位时,故他年轻时必认识以利亚及以利沙。这两位先知所传“审判的信息”,定在他身上具有深远的影响,因他的信息也是极富严历的审判。
当约珥还年幼时,犹大国的亚哈谢之父约兰是亚哈之女婿(北国亚哈王之孙),与其外祖(亚哈)一样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下 8:27),亚哈的将军耶户造反,先杀了当时在位亚哈王之子约兰,再杀了亚哈谢(王下9;21-28)。亚哈谢之母亚他利雅本是以色列王之后裔,也是亚哈与耶洗别之女(王下8:26),此人凶悍毒辣,见其子死后便起来意图剿灭犹大皇室,但亚哈谢之妹约示巴把亚哈谢之子约阿施从被杀的众王子中抢救出来,藏在神的殿中,给其效忠皇室之姑丈,亦即是时的大祭司耶何耶大保护及教养凡六年之久。于第七年后才拥立他为王,并清算了亚他利雅的罪行,那时(835B.C.)约阿施才七岁(王下11章)。
约珥蒙召作先知时约是约阿施被藏在神殿内的那段年日中,因此在他的书内没有提到什么王在位的名字。后来,约阿施也是在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忠谏下秉政,故此释明其书内缺提王的名字,也解释为何充满祭司术语之因。
由此可见约珥传道的时代是恶后亚他利雅称霸之时代,是时有一极历害之蝗灾(注 34),其损毁力前所未有。灾情之惨重无以复加,有如野火燎原,无微不至,尤趁风威,如入无人之境,是一埸空前绝后的浩劫。约珥看到蝗灾之祸与将来神向犹大所施之审判有极相似的地方,故他把神给他的启示记录下来,提醒国人藉悔改求死里逃生。
大纲
一、历史(蝗灾的日子)( 1) A 蝗灾时之毁坏=1上 B 蝗灾后之荒凉=1下 二、预言(审判的日子)( 2-3) A 对以色列的预言=2 B 对列邦国的预言=3 |
图析
蝗灾的日子 | 审判的日子 | ||||||
1 | 2-3 | ||||||
蝗灾时 之毁坏 | 蝗灾后 之荒凉 | 对以色列 | 对外邦国 | ||||
耶和华 日子将 来临 | 耶和华 慈声之 呼唤 | 耶和华 大能之 保守 | 列邦的 聚集 | 审判的 降临 | 末后的 祝福 | ||
1上 | 1下 | 2上 | 2中 | 2下 | 3上 | 3中 | 3下 |
1 | 2 | 3 | |||||
历史 | 预言 |
摘要:
约珥蒙召时处在亚他利雅篡政时代,那是偶像林立(王下 11:18),强权夺理,罪恶昭彰的时代,神忿怒的审判已在眉前,故本书的信息充满极严历审判性的语调。
本书可分二部,前部( 1章)是历史事迹,记当时国家所受蝗灾之蹂躏,其可怕之程度与将来神施审判时之情形相仿;后部(2-3章)是预言讲道,记将来神审判以色列与万国之事迹。
一、历史(蝗灾的日子)( 1章)
本书开启记约珥趁一场使全地大蒙损失的蝗灾而大声疾呼,向四种人呼叫悔改归向神才能逃避将来更大的审判:( 1)老年人(1:2) 国中的长老;(2)酒醉的人(1:5) 国中醉生梦死的人;(3)农夫(1:11) 国中之平民;(4)祭司(1:13) 国中之宗教领袖;这些都是国内各等人物需要悔改的类型。约珥要他们注意蝗灾的毁坏力是何等的惊人:“剪虫、蝗虫、蝻子、蚂蚱”(1:4)全是蝗虫的四个生长过程,表示这次蝗灾的长期性与严重性(1:2-14),也指出蝗灾后地土荒凉之情景,五谷毁坏,树林枯干,牲畜哀呜,喜乐消逝(1;16-20)。约珥在整段记载之目的乃指出蝗灾是神直接审判当时在犹大地之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更大的审判(参1:2,13-15)。
二、预言(审判的日子)( 2-3章)
从第 2 章开始,约珥以先知的眼光揭露这更大审判称为“耶和华的日子”(2:1),这是一个审判的日子。约珥在启示这日子的来临时,他先预言这“日子”对犹大的关系(2章),再预言这“日子”对外邦国的关系(3章)。
在第 2 章里,约珥在三方面写“耶和华的日子”与以色列的关系:
A.耶和华日子之来临(2:1-11)
约珥藉着第 1 章所述之蝗灾喻将来“耶和华的日子”来临时也如同蝗灾。他形容“耶和华的日子”的性质,那是审判的日子(“黑暗”、“幽冥”、“乌黑”、“如火烧成”、“如火焰烧尽”〔2:1-3〕):再形容审判时的情形(2:4-11):蝗虫虽小,但在神的命令中却成为强盛者(2:11),如精选的战士(2:6)通行无阻(2:8),将来神的审判也是如此。
B.耶和华慈声的呼唤(2:12-17)
约珥藉着蝗灾提醒犹大民众二方面的教训:( 1)在神手中成就神命的,虽弱如蝗虫,只要顺服神的命令,便会成为强盛惭军队,任何强敌都不必惧怕:(2)现今之蝗灾已有如此之摧毁力,将来神的灾难临到更加无法可逃,若不悔改,神的审判便加速来到。
因此约珥立即传神慈声呼唤他们的信息,这信息分二点:( 1) 神呼唤悔改(2:12-14) 神要他们真心悔改(“撕裂心肠”),不要习惯式虚假的悔改(“撕裂衣服”);(2)约珥的呼唤悔改(2:15-17) 约珥随神的呼唤自己也呼唤他们任何人(“众民”、“长老”、“孩童”、“吃奶的”、“新娘”、“新妇”、“祭司”)也要悔改,这“个人集体”式的悔改才使神要降的灾收回(2:13)。
C.耶和华命定的祝福(2:18-32)
约珥记述神呼唤百姓悔改后,随即预言因悔改而蒙的祝福。在这段祝福的预言里,约珥在四方面宣告将来的福分:( 1)赶除强敌(2:18-20) 神预告将来他必把他们的强敌赶尽杀绝(2:20),必赐给他们四境平安,得享饱足(2:18-19);(2)地境丰沃(2:21-27) 一切的荒凉必回复原形,且比前更丰沃万倍;(3)浇灌圣灵(2:28-29) 神丰盛的祝福超过人所想像,他还应许赐下圣灵,使男女老幼都能得着先知见异象之恩赐,也是说神特殊的恩典在后来的日子必广施沛降给地上归他的人(按其他经文补充,这是指将来有一新的纪元出现,亦即教会时期,而延及灾难时期;参赛44:3;结39:29;亚12:10;徒2:17);(4)应许拯救(2:30-32) 在后来的日子中就是那“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时,神必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日月变色(按其他经文补充,这是大灾难时期的描述;参珥3:14-15;赛13:10;摩8:9;太24:29;可13:24;徒2:20;启6:12;8:12),那时凡求告主名的人必蒙主拯救,尤指以色列人更蒙神的拯救。
约珥释放“耶和华的日子”与以色列的关系后,继续他预言“耶和华的日子”与外邦国的关系( 3章),在此他以三点引述他的主题:
A.列邦的聚集(3:1-8)
在上章里,约珥的眼目从当时的世代直看到末日的世代:上章的结束是灾难时期的景象,今章再启示灾难时期及灾难后之景象。
灾难时期开始,神必使选民归回,也必聚集外邦万国到“审判谷”(“约沙法谷”之字意)( 3:1-2a)受审判,其因清楚显明,乃是他们对“神的产业”(以色列国)曾施痛苦的迫害(3:2b-6),故先知在此神预言列邦将来要受之审判(3:7-8)。
B.审判的降临(3:9-17)
神宣告外邦国要受审判后便在此描述他们受审判的情形;那时地上的列国皆在“断定谷”(即“约沙法谷”)断定他们要受的判罚,因他们的“罪恶甚大”( 3:13b),故神的审判如已熟的庄稼,满溢的酒池(3:13a),要收割了,要收取了。
在此约珥宣告神审判降临时之可怕情景,也宣告选民国在他手中得蒙保守( 3:16-17)。
C.末后的祝福(3:18-21)
灾难期过后,神为他自己的选民国施行报复完毕便向他们厚施恩泽,这是一片祥和、丰足、禧春之景象,可说是“万象更新”,因这是千禧年国之景色,可见神在末后的祝福是何等的丰硕富腴。
约珥是一个从历史中看到教训的人,也能从历史中看到神的动向。他看到“耶和华的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日子”,故使他传道的勇气倍增。初期教会亦然,他们相信主再来的日子临近,所以格外热心,慇勤工作。但现今普世教会属灵冷淡,贪爱世界,忘记主再来之迫近,甚至很多信徒巴不得主不再来。唯愿约珥的信息再次复兴现今信徒的灵性,看到约珥所看到的异象。
3.阿摩司书
作者:阿摩司
日期: 765-755B.C.
地点:提哥亚
目的:指出国内不仁义的妄为,道德的腐败,宗教的死沉必招惹神的审判。
主题:预备迎见神。
历史背景:
阿摩司(意:默示)是提哥亚(距耶路撒冷之南十二里)之牧人及修理桑树者( 7:14)。他不是皇室、先知或祭司之后,而是普通的平民(“平信徒”);从他的职业可知他是贫苦之信徒。
他在北国耶罗波安二世( 782-753B.C.)与南国乌西雅(767-746B.C.)(故相通年代为765-755B.C.)时蒙召(与何西阿、约拿同时代)。他虽是南国人,唯主要的对象为北国(7:14-15)。他事奉的中心处在伯特利(7:10)、撒玛利亚(3:9-12;4:1-3)及吉甲(4:4;5:4-5)。他勇不怕死的斥责国中之罪行,及预言以色列将被掳(7:11),曾招惹恶祭司亚玛谢之忌恨,向他施逼迫,在王前诬告他为叛徒,迫使他逃离归回其家乡提哥亚去(7:12-13),在那里他把其默示着成其先知书。
阿摩司事奉神的时代乃是国家内外太平的时代。北国在耶罗波安二世领导下成为兴盛强国,南国在乌西雅朝政下也是一片升平的迹象,人民丰衣足食,不免陷下过分享受之弊病,物质主义至上,属灵的响往冷淡,道德生活糜烂,毫无公道正义可谈,强权夺理,贫富悬殊( 3:9-10;5;10-13)。阿摩司在他们中间以凛然不可犯的态度,赤裸裸将社会的黑幕揭露,并宣告公义的神必不坐视不管,必要讨伐他们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孽。
大纲:
一、八祸灾( 1-2) A.外邦国受罚(六祸灾)=1-2上 B.选民国受罚(二祸灾)=2下 二、三信息( 3-6) A.责备现今的罪=3 B.宣告过去的罪=4 C.预言将来的罚=5-6 三、五异象( 7-9) A.蝗虫象=7上 B.火烧象=7中 C.准绳象=7下 D.夏果象=8 E.祭坛象=9 |
图析
祸灾 | 信息 | 异象 | ||||||||
1-2 | 3-6 | 7-9 | ||||||||
对宣 外国 邦判 | 对国 选宣 民判 | 责今 备的 现罪 | 宣去 告的 过罪 | 预来 言的 将罚 | 蝗 虫 象 | 火 烧 象 | 准 绳 象 | 夏 果 象 | 祭 坛 象 | |
六审 国判 受 | 犹 大 国 | 以国 色 列 | 辜恩 负 主 | 崇像 拜 偶 | 哀判 叹 审 | 审蝗 判灾 如 | 审火 判灾 如 | 审量 判定 已 | 审成 判熟 已 | 审命 判定 已 |
2中 | 2下 | 7上 | 7中 | 7下 | ||||||
1-2上 | 2下 | 3 | 4 | 5-6 | 7 | 8 | 9 | |||
审判之对象 | 审判之因由 | 审判之速临 |
摘要:
阿摩司的出生虽不是祭司或先知家族,然而神特选召他为他的代言人,因他虽无先知的教育,但常关心国家社会的道德状况,为人的性格与灵性(如谦卑 1:14-15;圣洁、勇敢7:10-17;忠心1:5,8,15;爱心7:1-6等等)均为上乘之传道人。
阿摩司书的要旨是指出以色列顽梗怙悛不改的罪行,故全是责备性的、严峻的、不徇人情的、雄壮的、公义的(参 5:24)。全书结构异常明显及颇易记忆;共分三大段:(1)八祸灾(1-2章);(2)三信息(3-6章);(3)五异象(7-9章)。
一、八祸灾( 1-2章)
本书开启即宣告八祸灾,对像为全地的人,分( 1)外邦国(六祸灾)(1-2:3);(2)选民国(2:4-16)。八国受宣判之格式均乃诗的体裁,亦是谐音与谐义交替式的描述(原文):为一篇极精美挖空心思不可多得之文学佳构,其格式如下:
“ -----三番四次的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
因为他-------------- ,
我却要-------------- ,
我必---------------- ,
这是耶和华所说的。”
宣判的格式是全地性的,而以外邦六国先遭宣判居首,但神的选民亦不例外(参徒 10:34),因以色列是本书的中心对象,故作者记述其宣较长。这里所论的列国虽是以色列邻近之邦,然而他们却代表世上所有的邦国;神审判他们一而是因他们自己的罪行,另一面也是因他们对选民国的态度;兹把八祸灾的信息归纳表述如下:
经文 | 邦国 | 为何 | 何罚 |
1:3-5 | 亚兰(大马色) | “打过基列” (以色列) | 火灾与被掳 |
1:6-8 | 非利士(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 | “掳选民给以东” | 火灾 |
1:9-10 | 推罗 | “掳选民给以东” | 火灾 |
1:11-12 | 以东 | 趁机窃选民 | 火灾 |
1:13-15 | 亚扪 | 残害基列(以色列) | 火灾与被掳 |
2:1-3 | 摩押 | 残害以东 | 火灾与杀戮 |
2:4-5 | 犹大 | 压弃神的训诲与拜偶像 | 火灾 |
2:6-16 | 以色列 | 无公义 (2:6-7上), 行邪淫 (2:7下-8), 反神仆 (2:9-12) | 不能逃脱 |
二、三信息( 3-6章)
阿摩司宣告列国与祖国的灾祸后,跟着便释放三篇极严历责备性的信息( 3-6章)。这些信息辅释上文对选民国所宣告祸灾的原因,而每篇均以“当耶和华”为首,也有各自独立的主题:
A.责备现今的罪(3章)
此篇信息专对会以色列现今的罪。他们现今的罪是辜负了在神前所领受的鸿恩,这主题可分为三段:
1.以色列之蒙恩(3:1-2) 在地上万族中,神祇“认识”以色列(3:2),这种伟大的恩惠若没有报答实是弥天大罪了。
2.以色列之受罚(3:3-8) 作者先用七个问题(参“岂能”)引证一个原则:“有因必有果”(注35),也是说神审判以色列并非无原因的;而第七问题“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降的么”(3:6b)可作全段之主旨了。
3.以色列之毁灭(3:9-15) 此后作者直接宣告神将来审判以色列之方法和工具,乃是藉着外邦国的手追讨以色列的罪。
B.宣告过去的罪(4章)
第二篇信息特针对以色列过去的罪。他们不但现在辜负主恩,过去也是一段崇偶的历史。作者在这段中作五次“你们仍不归向我”( 4:6,8,9,10,11)的警告,证述宣判罪刑之公平,这主题又可分三段:
1.不听神的话(4:1-5)--此段专论他们在过去屡行不义(4:1),表面敬虔(4:4-5),实质败坏,献上有酵的祭,却宣扬是甘心的祭(4:5)。
2.不理神的警告(4:6-11) 神在过去藉着天灾向他们屡施警告,但他们仍无悔改之心。神曾藉(1)饥荒(4:6);(2)旱灾(4:7-9);(3)瘟疫(4:10);(4)城毁(4:11)等警告他们,但他们毫无归向神之心(参每件警示均以“你们仍不归向我”为末)。
3.不能逃脱的审判(4:12-13)--基于上述之因,以色列所受的审判是不能逃脱的,他们当预备迎见那审判的神(4:12)。
C.预言将来的罪(5-6章)
因以色列过去和现在的败坏,他们将来的审判是必定的。作者已为他们作哀歌,把将要降下的刑罚喻作铁定的事实,哀悼将来悲惨的结局。这哀歌可分三段,首段以四“寻求”为劝勉语( 5:1-17);次段以二“有祸了”为警告语(5:18-6:14):
1.寻求的劝告(5;1-17)
a.寻求宗教的真义(5:4-5)
b.寻求真神的怜悯(5:6)
c.寻求社会的公义(5:7-13)
d.寻求个人的为善(5:14-17)
这“四寻求”的劝勉指出在神施审判之前先给人机会悔改,悔改可回转神的心意。
2.有祸的宣告(5:18-6:14)
a.虚假宗教生活的祸(5:18-27) 向百姓言。
b.强暴荒宴生活的祸(6:1-14) 向元首言。
这二篇“有祸了”的宣告是第三篇信息中的信息,再度指出以色列将来受审判之缘由是因( 1)普通百姓的宗教生活都是虚假和表面化的,所以神极之憎恶(5:18-23);他宁百姓显公平和公义也不愿目睹这虚伪的“宗教徒”式的生活(5:24);因此,神的审判是必临的(5:27);(2)国家首领的日常生活都是荒宴淫逸,只顾自己的享受(6:4-6a)恃强凌弱,贪污枉法,而不为人民的困苦着想(6:6b),他们必先受神之审判(6:7)。
三、五异象( 7-9章)
由第 7 章开始,本书进入末段(7-9章)。此段以五异象为主题,这五异象均是视觉教材,旨在指出审判之速临。
A.蝗虫之异象(7:1-3)
这异象之目的,是将蝗虫破坏农作物的速度与程度喻作神审判降临的迅速与历害。当先知看到此异象之历害时便向神求恩免这灾祸,终得蒙听允。
B.火烧之异象(7:4-6)
这异象指出神的审判如火烧之能力;先知见此祸之痛苦再求赦免之恩,又得听允。
C.准绳之异象(7:7-9)
这异象指出神审判如人用准绳度量房屋早已量定,而度量之人是主自己( 7:7)。
作者记第四异象前先记一段历史插段( 7:10-17),此段历史在这里的地位不可忽略。这段历史记当时以色列大祭司亚玛谢如何藐视神的先知阿摩司,说他以说预言为胡口(7:12),把先知神圣的职分变成“职业化”,逼他离开(7:13);故这段史事之目的是指出国家官式的拒绝阿摩司为神的代言人(注36)(参太12章犹太人官式的拒绝耶稣的国度),因此第四与第五的异象均是审判速临的异象,而阿摩司也不再为他们求赦免之恩了。
D.夏果之异象(8章)
这异象指出他们之败坏如夏天(成熟)的果子般,很快变环,故这里说明神审判已近眉前了。
E.祭坛之异象(9章)
在这异象中,阿摩司看到主站在祭坛边施行审判,故此异象指出神所量定之审判在神的旨意中已命定,现已实施实行。从审判描述之可怕显出神对他们之忿怒非同小可( 9:1-5),然而神不会完全灭绝他们,他必为自己的名留下余种(9:8),也必将因审判而分散了的选民招聚回来(9:9),再建立那“倒塌的帐幕”(9:11;参徒15:16),使他的选民能享受神的真福。
* * * * * *
阿摩司虽不是一个“职业传道者”,但他的信息特别有力和感人,这因为他有清楚蒙召的经验,再辅加他随时随地留意学习事主,努力追求进步;一面关心时局,一面观察社会民风,他的见识与学问都是从生活与工作得来的。
另一方面他成为有力之传道人乃因他是一个在密室内为民代祷的先知。他在人前的话虽刺耳扎心,不留情面,然而他常在神面前为国家同胞代祷,为罪人再三哀求;只有为他人迫切代祷的人始有资格去责备人(注 36a)。
阿摩司是廿世纪传道人之良范,也是现代基督徒之镜子。我们要责备人,我们责备的背后是否已付上代祷的代价;我们要传神的信息,我们是否有阿摩司的追求与胆量!
4.俄巴底亚书
作者:俄巴底亚。
日期: 840B.C.(犹大约兰王朝时期,848-841B.C.)(有关俄巴底亚书着成日期,各派学者可分为二类:(1)巴比伦时期,约586B.C.;(2)亚述初兴时期,845B.C.。近代的研究把俗习相传之巴比伦时期为著书期更正为亚述初兴期之作品〔注37〕)。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以东在耶路撒冷受侵时趁火打劫犹大,这无手足之情的罪行必招惹神所惩罚,旨在安慰受苦中的选民。
主旨:以东之报应
历史背景:
本书之历史背景与著述日期有密切的关系。俄巴底亚(意:神的仆人或神之崇拜者)为常用之名,其人身世不详(犹大史家约瑟夫以他为亚哈之家宰,但此说甚不可靠;参王上 18:3-4)。
若据书之内容与犹大史作共同考究,下面之历史背景可重建起来。当约兰为王时,非利士人与亚拉伯人联合攻击耶路撒冷(参代下 21:16-17),原是与犹大国为手足之亲的以东人(以东为以扫之后裔,犹大为雅各之后裔),虽在大卫时服役于犹大(撒下8:13-14),在此时趁机反叛。他们对待犹大之残忍,幸灾东祸之态度,落井下石之行动,便遭先知严重的预告刑罚。
据考究,以东人为以扫家(创 25:30),犹大人为雅各家(创29:35),两家为血肉之亲。以扫因以一碗红豆汤的代价轻视长子的名分而遭神所恶,然而神并未偏待他们,赐他们西珥山为业,并吩咐雅各家尊重他们(申2:4-7),又让他们进入“耶和华的会”(申23:7-8);照理他们应当一边敬拜神,一边爱护弟兄。
以东人居于巴勒斯坦极南端之西珥山区,以“彼特拉”( Petra,意“坚石”;此城双名“士拉”“Sela”)为首都,他们有高山屏石为天然保障,故行事骄狂。他们虽曾在扫罗时代(撒上14:47)、大卫朝代(撒下8:13-14)、所罗门朝代(王上11:14-22)服役于以色列国,然屡伺机报复;故于约兰王朝(845B.C.)及犹大被灭时(586B.C.)两度以极残忍之手段趁火报仇。312B.C.时,亚拉伯之“尼八达族”(Nabateans)曾灭亡以东族,刚如俄巴底亚之预言。迨后,他们转居于犹大之南以土买地(Idumaea)。在马加比时期(126B.C.)被约翰许尔堪(John Hyrcanus)所制服。罗马时期(47B.C.),该撒朱理安(Julius)立安提帕(以土买人)为以东地之巡抚;又于37B.C.立大希律为以东王。主后七十年,以东人与犹太人联盟反抗罗马政权,终被罗马完全灭迹。以东族从此在历史上消失,正应验俄巴底亚的话(10,18节)(这是后话)。
大纲:
一、以东灭亡之预言( 1-9) (灭亡之必临) =三不可靠 二、以东灭亡之原因( 10-14) (灭亡之应临) =五主要因 三、以东与以色列之将来( 15-21) (将来的结局) A.以东的=15-16 B.以色列的=17-21 |
图析:
以东灭亡之预言 | 以东灭亡之原因 | 以东与以色列之将来 | |||||||
必定灭亡 | 为何灭亡 | 将来如何 | |||||||
1-9 | 10-14 | 15-21 | |||||||
地不 理能 优保 越障 | 结相 盟继 邦反 国约 | 聪毫 明无 勇能 士助 | 与 敌 同 伙 | 见 死 不 救 | 幸 灭 乐 祸 | 趁 火 打 劫 | 剪 除 难 民 | 以来 东 的 将 | 以将 色来 列 的 |
审判 | 复原 | ||||||||
1-6 | 7 | 8-9 | 10-11 | 12上 | 12下 | 13 | 14 | 15-16 | 17-21 |
现在 | 过去 | 将来 | |||||||
信息 | 历史 | 预言 |
摘要 :
俄巴底亚书不但是先知书最短的一卷,也是最早书成的一卷(俗误传约珥书为最早)。本书的对象虽是以东人,但不是写给以东人看,而是给受害的选民看,旨在安慰他们在苦难中要得的盼望;这是先知书中一贯的主旨(审判与安慰)。
本书的主题相当明显,自然地分为三段:( 1)以东灭亡之预言(1-9节)--这段主要指出以东之必临;(2)以东灭亡之原因(10-14节)--这段指出以东灭亡之完全; (3)以东灭亡的后果(15-21节)--这段指出以东灭亡后的“将来命运”,旨在安慰受苦中之选民国,故此段满有预言选民国必得复兴之应许。
一、以东灭亡之预言( 1-9节)
本书开启先论以东必遭灭亡的预言( 1-9节);以东为以色列之世仇,他们自恃有三大倚靠,故常欺侮其邻近的手足国犹大。先知在此预言以东的三大倚靠均不能应付神之报复:(1)地理之优越(1-6节)--他们以为首都建在险要之地,居高临下,地势险峻,得天然之保障,故自以有恃无恐,居心叵测(3节),然而神却把如大鹰傲飞高处的他们拉下来(4节),又如白日的盗贼或晚间的强盗偷窃(审判)干净(5节上),也如采摘葡萄工人来到葡萄园采摘清尽一般(5节下);(2)邦国之结盟(7节)--他们以为与一些朋友结盟便势力巩固,看不起以色列,想不到这些友邦国都是见利忘义,彼此利用,出卖盟约的人;(3)自身的力量(8-9章)--他们自恃国中多有智慧聪明人(“科学家”?)(8节)及大能的勇士(“军力”“国防”?)(9节),但那岂是万军之耶和华的敌手!
二、以东灭亡的原因( 10-14节)
上段论以东灭亡之必临,今段论以东灭亡之因由。第 10节是宣告,第11至14节是解释宣告。他们受神之重罚有五个主因(注意此段有八次“你不当”的重责):(1)与敌同伙(11节) 当雅各家受外敌侵掠时,以东人皆袖手旁观,毫无手足亲情,这消极性的不施援助之手如同积极性的与敌人同伙侵掠一般。(2)见死不救(12节上) 耶路撒冷遭侵害之时必定死伤甚多,以东人见死不救,毫无道义之责。(3)幸灾乐祸(12节下) 以东人不但不施援助,反倒以犹大国之灾祸为乐;这种态度已显出他们失却同情之援手。(4)趁火打劫(13节) 幸灾乐祸是消极性的损害他人,趁火打劫是积极性的,是恶意的,是不容原宥的,应受神之制裁。(5)剪除难民(14节) 以东之残暴可算凶恶之极,当犹大遭害时有人死里逃生,他们竟惨遭毫无人道之以东人所杀戮,此无人性、远出乎人类道德范围之罪行,必受神所报应。
三、以东的结局( 15-21节)
在上文看出以东之罪行是何等残酷,他们之结局是无法逃脱的,他们的结局的可期待的。此段专论以东的结局,但在论其结局时也论与以东有关之以色列国的将来。
A.以东的将来(15-16节) 以东受罚的日子即是“耶和华降临的日子”;那“日”原是为万国(即恨恶以色列之外邦国)预备的,也为以东预备的,因以东是地上所有憎恨选民国之代表。以东的报应是按他们的行为而定(“你怎样行也必照样向你行”, 15节),也是按犹大人所吃的苦而定(16节)。
B.以色列的将来(17-21节) 以色列如以东般在耶和华降罚的日子中同受灾罚,但两者之性质显然不同:以东的罚是审判性的,他们必“无余剩”的,因他们必被火“吞灭”( 18节下),而以色列的则是洁净性(或管教性)的,他们在受难中必有逃脱之余民(17节上),也必有从被掳地归回之余民(19-20节)。他们归回后必得原有的产业,因他们从来未曾完全拥有及享受自己的产业(17节下)。在他们中必有拯救者出来,建立永远的国度(21节),使他们能在应许的产业中享尽福祉,这是以色列梦寐难求的安慰。
* * * * * *
俄巴底亚书的信息对人类的问题有最明确的态度:“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 4:9)人类必须彼此相助相爱才能和平共存,人不能采取“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而冀望和睦同居。这篇圣经中最短的信息却带来最长远的教训:我们不要忘了“弟兄”的处境,我们不能对周围的需要冷酷无情,袖手旁观或佯作不见,这都是“以东的罪”。但愿历世的信徒都从“以东书”中得激励,勿作“以东式”的信徒。
5.约拿书
作者:约拿。
日期: 755 B.C.(耶罗波安二世王朝“782-753B.C.”时期)。
地点:尼尼微。
目的:指出神的慈爱远及万恶不赦的外邦尼尼微,旨在教训以色列人排外之偏见,及在“使万国得福的使命”上失败。
主旨:尼尼微的悔改。
历史背景:
约拿(意:鸽子)乃北国加利利省之南的西布伦人。他的身世无人知晓,可是他确是一位伟大的先知。主耶稣引证他的史实(太 12:38-41),列王纪作者也引述他的事奉年日(王下14:25)。他是北国耶罗波安二世在位时的先知。他曾在耶罗波安首年(782B.C.)预言以色列收回从哈马到亚拉巴海之国界,日后果真应验,而本书所记则是约拿生平中某段之轶事(其他轶事失传了或没记下来)。
当约拿事奉时,亚述已盛兴数代,历代王朝皆以尼尼微大城为首都,是当时残酷著名之邦国。据亚述史记,亚述国在约拿时代曾有二次大瘟疫( 765,759 B.C.),死伤无数;及有一次日蚀(763 B.C.),他们认为此乃“天神”降灾之故,举国上下民心动摇,近于悔改归神之边缘;可能神以此事迹预备他们之心,使约拿之传道得“惊人”及迅速之效果。据此可推理,约拿在尼尼微传道之时为759 B.C.(第二次瘟疫)及753 B.C.(耶罗波安最后一年)中之时(约755B.C.);此时也是亚述王“亚述但三世”(Ashur-dan III,772-755 B.C.)在位时,此王为较为正直及尊崇一神之君,也许各事就绪(参加4:4),神就差遣约拿到尼尼微传道去(有说那是亚述国道中落时,故人心倾向神,但此点还需待证)。
大纲:
一、约拿第一次蒙召( 1-2) A.约拿的违命=1 B.约拿的受罚=2 二、约拿第二次蒙召( 3-4) A.约拿的顺命=3 B.约拿的受责=4 |
图析:
第一次蒙召 | 第二次蒙召 | ||||||||
1-2 | 3-4 | ||||||||
违命 | 受罚 | 顺命 | 受责 | ||||||
使 命 | 违 命 | 逃 命 | 丧 命 | 求 命 | 赦 命 | 先之 知悔 约改 拿 | 尼之 尼忿 微怒 城 | 约怒 拿 之 忿 | 真怒 神 之 忿 |
1(1) | 1(2) | 1(3) | 1(4)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4上 | 4下 |
1 | 2 | 3 | 4 | ||||||
人的心 | 神的心 |
摘要:
约拿书之史实性为许多学者们所否认,他们认为约拿书为( 1)神话(Myth);(2)宗教故事(Religious Fiction);(3)喻道故事(Parable);(4)象征故事(Symbolic Fiction);或(5)寓言(Allegory);其实对约拿书史据之辩证一非本概论之范围,二也不必多费笔墨。
本书以约拿蒙召的经验为分段界线,结构明显,内容相对,可分二段:( 1)第一次蒙召(1-2章),此段记约拿的违命(1章)及他的受罚(2章);(2)第二次蒙召(3-4章),此段记约拿的顺命(3章)及他的受责(4章)。
一、第一次蒙召( 1-2章)
此段之故事可以“命”字为中心;
A.使命(1:1-2) 本书开启记约拿为北国的先知,但神呼召他往亚述首都尼尼微去传审判性之信息,故他是圣经中第一位往外宣道的传教士。
B.违命(1:3上) 约拿听到他的使命立即知道此“预言”是条件性的,虽是以审判和刑罚为中心,然悔改即可改变一切;而亚述为著名残暴不仁之国家,自己的祖国正活在他们阴影下,他怎能让这些万恶的仇敌逃离全心全意审判的劫运。他违命的原因不是因他胆怯或贪爱世界(参1:12-14),而是被当时一种极激烈及狭窄的爱国主义所操纵,所以他不肯顺服神那“不可思议”的命令,他宁愿违命,也不愿仇敌兴盛,祖国灭亡。按人常情看来,他是对的,然而他却不明神的心。神看以色列是人,外邦也是人,神爱以色列也爱外邦国。神要以色列蒙恩,也要外邦人得福。约拿不肯顺命因他误会了神的心。
C.逃命(1:3下-14) 约拿到处躲避神的呼召,他以为逃到尼尼微相反方向的他施去(他施是当时认为最远的地方),便可逃离神的要求。“躲避耶和华”(1:3)在他圣经内的用意即“放弃事奉神”之意,他逃避神命即是放弃作先知的身份,但神是无所不在,不能逃避的神〔注38〕。
D.丧命(1:15-17) 约拿在往他施的船上遭神安排风浪击打,他看出这是出于神管教他之缘故(1:12),故自愿被抛入海中牺牲自己,拯救全船;结果在海中他被神所安排的一条怪鱼所吞噬。
E.求命(2:1-9) 在鱼腹中神使约拿苏醒片刻,他在绝望中认罪祷告,呼求神的拯救。
F.赦命(2:10) 当约拿承认“救恩是出于神”(2:9),神的心被打动了,因那正是他要拯救尼尼微之中心,故便赦了约拿的命,使大鱼吐他于旱地上。
二、第二次蒙召( 3-4章)
此段论神第二次呼召约拿及以后的事迹。这段的中心再度揭露神爱世人的心。
A.约拿的顺服(3:1-4) 约拿在大鱼腹中悔改后,当神第二次呼召他时,他对往尼尼微传道的度也“悔改”(改变)了;如今他顺服神旨,到亚述之京城宣告神审判速临之信息。
B.尼尼微的悔改(3:5-10) 尼尼微全城的人听到约拿的信息,无论大小均集体悔改转向神;这惊人及突然这效果使许多圣经批评学者诧异不已。其实,在历史的背后,神早已安排人心转向他(参上文“历史背景”)。
C.约拿的忿怒(4:1-4) 第4 章是全书的高潮,也是中心信息的所在。这章是一个爱心狭窄的传道人与神辩论的过程。约拿想不到尼尼微全城立时悔改,神也把要降的灾收回,他那狭窄的爱国主义诚然冲昏他的头脑,于是大大发怒,宁死也不愿活,因他爱自己的体面及祖国多于爱别人。
D.神的忿怒(4:5-11) 亚述不能成为信神之邦国是因为没有人传神的话给他们,约拿不肯传,传了以后又后悔,因是由于看轻外邦人不配得救的心理。先前约拿像是“浪子故事”的浪子,现今却像浪子的哥哥一样(注39)。在大失所望之余他便到城外搭了一座棚,要看看神何时改变心意降下天灾灭了这城。他的心巴不得全城死亡,却不晓得神的心巴不得全地悔改(全城已悔改)。他爱神养活之蓖麻树,却不爱神养活的外邦人(4:10-11),所以他还摸不到神的心。
* * * * * *
约拿书的结语突兀仓猝,好像故事还没有完结,然而这正是作者的本意,他故意把读者带到一个光景下使他们能自省自悟;作者以自己固执狭窄错误的见证和脾气反映以色列国对外邦人的态度。以色列原是传神给万民认识的邦国,但是在历史与事实一,他们徒受神恩,不但没有完成使命,反而违神命转向偶像假神,辜负神的心;这正是全书的钥旨,以色列离开了神最高的心意:“难道神祇作犹太人的神不作外邦人的神么?”(罗 3:29)
约拿书对现代的信徒来极严肃的责备,我们很多时候还不够完全,不够澈底的摸到神的心,而致违背神命,徒受神恩,白占地土,只顾自己的舒服享受,自怨自艾,甚至求死,也不肯传福音给万民。我们骂约拿不中用,难道我们比他更好吗?其实约拿书的信息正是我们的需要,约拿其人正是我们的写照!
6.弥迦书
作者:弥迦。
日期: 700B.C.(从约坦到希西家朝代“739-686B.C.”约在希西家“715-686B.C.”朝代中期完成)。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指出何谓真正的宗教徒(属灵人)。
主旨:以色列的真宗教。
历史背景:
弥迦(意:谁象耶和华)是南国摩利沙城(耶路撒冷之西南约廿五里,此城为犹大与埃及通商路线上之小乡镇)的一位先知,身世不甚谙详,从他的名字中只可推测他的父母是热心之信徒。
从他严历的信息中可见他为人耿直、忠诚、勇敢。他所注重的不是政治上的罪(如以赛亚、以西结),而是社会的不公平,土豪富户压迫穷苦大众的罪恶,所以他的信息是宗教道德性而非政治性的。他预言国家因罪而受刑罚,也预言国家因神而得复兴。
弥迦事奉的年日与以赛亚相同,他曾亲历北国之灭亡,南国仍怙恶不改,向灭亡之路直奔。国内之宗教信仰如同废物,仅存外面的仪式,还以为计神喜悦( 3:11;6:6-7),道德败坏,偶像林立,社会不公平之风气盛行,富的愈富,贫的愈贫,苦的愈苦;他靠着圣灵的能力(3:8),向罪恶大声疾呼,严历斥责,呼民听审,宣告神的灾祸快临,也预言神日后的祝福(有关政治背景,可参以赛亚书)。
大纲:
一、第一次听审( 1-2) (神对选民国) A.审判南北国=1 B.审判之原因=2上 C.宣告真国度=2下 二、第二次听审( 3-5) (神对国家领袖) A.审判国家元首=3 B.宣告真正国度=4-5 三、第三次听审( 6-7) (神对选民国) A.审判选民之罪行=6 B.宣告真神之赦恩=7 |
图析:
第一次听审 | 第二次听审 | 第三次听审 | ||||||||||||||
1-2 | 3-5 | 6-7 | ||||||||||||||
神对选民国 | 神对国家首领 | 神对选民国 | ||||||||||||||
审判 | 宣告 | 审判 | 宣 告 | 审判 | 宣 告 | |||||||||||
对像 | 原因 | 真正之国度 | 对像 | 真 正 之 国 度 | 原因 | 真 神 之 赦 恩 | ||||||||||
以色列 | 犹大 | 贪与霸 | 反先知 | 行强暴 | 国度之余民 | 官长 | 假先知 | 首领 | 祭司 | 国 度 之 建 立 | 国王之来 临 | 忘恩负义 | 外表敬拜 | 欺压诡诈 | 哀叹罪盈 | 仰望赦恩 |
1上 | 1下 | 2上 | 2 下 | 3 (1) | 3 (2) | 3 (3) | 3 (4) | 4 | 5 | 6上 | 6中 | 6下 | 7上 | 7下 | ||
1 | 2 | 3 | 4-5 | 6 | 7 | |||||||||||
第一次争辩 | 第二次争辩 | 第三次争辩 | ||||||||||||||
摘要:
弥迦书是一本信息极严历的先知书,他也被称为“严历先知”。他虽是南国的先知,但他的信息是对南北国的。本书的文墨非常优美,信息在日后曾给国中长老引用,救了耶利米先知的命(参耶 26:18),也曾给国中文士考据主耶稣诞生之处(参太2:5-6),又曾给耶稣自己在差遣十二门徒时借用劝勉他们(参太10:35-36)。
本书的结构相当明显,乃是由三篇信息组成,每篇之开首有“要听”为引言:( 1)第一次呼民听审(1-2章) 这段指出选民国遭审判之主因,使他们明白神的审判是公平及不是无原因的;而在信息之末后附神将来招聚被审后之国民从四面八方归回,自己再作他们的王;(2)第二次呼民听审(3-5章) 这段指出国家之政要首领、宗教首领、民间首领均需听审(3章);如上段般,在此信息之后附神国度建立的预告(4章),此国度必要取代失败之选民国度,以弥赛亚为公义之王(5章);(3)第三次呼民听审(6-7章) 此段再论审判之原因(6章),使他们明白是因罪而招审;如上文般,此段附真神赦罪之恩为安慰他们(7章),指出在责备中有安慰,在审判中有赦罪;神是公义的,也是怜悯的,“有何神像他呢”?
一 .第一次听审(1-2章)
A.审判的对象(1章)
本书开启便揭开受书的对象乃南北二国:( 1)以色列(1:1-7);(2)犹大(1:8-16)。作者以极优美之词藻及极文雅之谐音与谐义字(Paronomasia)描述与讽刺他们的受审之人及受审后之结果。
B.审判的原因(2:1-11)
此段数算他们受审的罪行,他们的罪恶在社会、商业、家庭各方面,包括“图谋罪恶”、“造作奸恶”( 2:1)、“贪婪”、“欺压”、“霸占”(2:2)、反对神的言语(2:6-7)、“剥削”、“强暴”(2:8)、“行淫”(2:8-9)“虚假”、“说谎”(2:11)等等(参罗1:29-31的另一罪恶账单),看上来这简直不像“人”的社会,这些都是使他们受罚之原因,回应上文“被掳”(1:16)与被掳的后果(1:6,9)。
C.审判后复兴(2:12-13)
这段指出选民国虽要受审,可是神在公义中显恩慈,招聚被掳的民归回,在他们面前开路,引导他们重建其国度。
二 .第二次听审(3-5章)
A.审判的对象(3章)
此段较上文( 1章)更直接的指出国内何等人要听神的审判,因他们都是无公平、枉正直、行贿赂、施诡谝、流人血、行巫术、说谎言的人(3:6-11)。他们包括:(1)国家的官长(3:1);(2)虚假的先知(3:5,11);(3)民间的领袖(3:11);(4)宗教的领袖(3:11)等;因此审判之来临是可期待的(3:12)。
B.审判后之复兴(4-5章)
如上文般,选民国受审判后,取代他们的必是神自己的国度,故此段专论神国度之建立及其内之情形:
1.国度之建立(4:1-2) 指出神的国度必要建立。
2.国度的特征(4:3-5:1) 指出神的国度是太平的国度(4:3-5),蒙福的国度(4:6-8),是神统治的国度(4:9-5:1)。
3.国度之君王(5:2-15) 此国度将由神所立定之君王掌权(5:2-3),他必倚靠神的大能治理(5:4),他必为选民国争战争胜(5:5-9),他必破除一切偶像,以自己为崇拜之中心(5:10-15)。
三 .第三次听审(6-7章)
A.审判的原因(6章) 此段再补充上文审判选民国之因由,旨在申述他们受罚是应该的:( 1)忘恩负义(6:1-5) 他们应当思想旧日之厚恩(6:4),追念神奇妙的拯救(6:5),而不应忘恩负义;(2)外表敬拜(6:6-8) 他们另一点极惹神憎的乃是只有外表的敬拜,而无内心的真城,更无行为的改变。弥迦在此向他们宣告全书的钥节(6:8),他们最大的罪在此:“他们无公义、无怜悯、无谦卑(与神的性情刚好相反),而又期望与神同行”,若他们能行这节之真义,他们必能使邦国复兴(主耶稣重重的责备法利赛人也是在此,参太23:23,“公义”、“怜悯”、“信实”);(3)欺压诡诈(6:9-16) 他们第三罪恶乃是无公道正直,只有诡诈的口舌与行为,弱肉强食(6:9-12),他们将来之审判是痛苦的(6:13-16)。
B.审判后之祝福(7章) 此段的性质全是安慰性,使读者悔改回转得尝神赦罪之恩。作者在此章先哀叹审判之澈底( 7:1-6),他们审判的净尽如同收尽的夏果、摘尽之葡萄(7:1),全因他们多行不义(7:2-6)。作者继述他自己在神前的立志与期待神在刑罚中施怜悯(7:7-20):“至于我”三字无疑是象黑暗中之一线曙光,虽然遍地黑暗,然而他却专一仰望神的拯救(7:7)。人虽然嗤笑他、欺侮他,然而他让神替他伸屈冤枉(7:9-10)。他由己而推及国,深信神必会为选民伸冤,使列国都能拜服在神的大威大能下(7:11-17)。作者想到此境,他心中不期然发出战兢的赞美:“神啊,有何神像你”(7:18),因他是怜悯为怀,赦罪施恩的神(7:18下-20)。
* * * * * *
弥迦的信息发人深省,使人认识宗教与实践之必须,信仰与生活之相辅,生命与生活的配合;离开了这些便没有真宗教的存在。真宗教的存在是辅导人生、充实人生,不是增加罪恶,不是使人性堕落,而是使心灵向善,使国稷升平。
先知在极黑暗的时代没跟潮流合污,因他有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的人生观源自正确的宗教观。虽世人向一方向走,但“至于我”却使他向神的方向奔。这不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我欣赏,而是因他亲自体验神是公义与怜悯的神;他虽发怒,但永远怀怒;他不喜爱怀怒,却喜爱施恩,喜爱赦罪,抛罪于深海,使它不复见;他就是神;有何神像他呢?
7.那鸿书
作者:那鸿。
日期: 615B.C.(在挪亚们亡后(661B.C.)与尼尼微亡前(612B.C.)之间,但较近后者灭亡时)。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尼尼微罪恶满盈,受神所灭,旨在安慰受苦的以色列百姓
(参俄巴底亚书)。
主旨:尼尼微之灭亡。
历史背景:
那鸿(意:安慰)为伊勒歌斯人。此地现今荡然无存,故正确遗址无法稽考。虽有多种理论意图鉴定此地,但亦不足证其事。从书之内容看,他仿佛是南国人。
当那鸿传道时,亚述国正是罪恶满盈的时候。亚述国的作风一贯以残暴不仁著称。从亚述王撒曼以色三世( ShalmanezarIII,858-824 B.C.)至以撒哈顿(Esarhaddon,680-669B.C.)为他们的全盛时代,之后他们国道日渐衰弱(罪恶满盈之故?),至612B.C.时竟亡于新兴的玛代及波斯人之手中。
亚述人骁勇善战,强暴残忍,他们常以酷刑为荣,包括把敌人肢解作乐,用炭漆活焚,用沸油活煮,活剥人皮,以头颅建塔,尸身作架,这些惨无人道的兽行早在神忿怒之审判下,只等待合神使用之器皿把他们审判而已。
那鸿得“天机”之默示,把尼尼微之结局揭开,一面证神之公义,一面慰受苦之国民。
书内无任何选民国王之名,故著书年代只能尽靠内容所提供而臆测。约一三零年前,神兴起先知约拿到尼尼微传道,使全国悔改,可是那悔改之心未能持久,谁也想不到神兴起另一先知宣告它的灭亡。
大纲:
一、尼尼微灭亡之宣告( 1) A.神之威荣=1上 B.神之判决=1下 二、尼尼微灭亡之描绘( 2) A.尼尼微被围=2上 B.尼尼微被灭=2下 三、尼尼微灭亡之因由( 3) A.尼尼微之罪行=3上 B.尼尼微之永灭=3下 |
图析:
尼尼微灭亡 之宣告 | 尼尼微灭亡 之描绘 | 尼尼微灭亡之因由 | |||||
1 | 2 | 3 | |||||
神之威 荣 | 神之判 决 | 尼尼微 之被围 | 尼尼微 之被灭 | 尼尼微灭之罪行 | 尼尼微 之永灭 | ||
神不容 忍罪 | 神必审 判罪 | 神言出 必行 | 神行出 必成 | 残暴不 仁 | 屡行邪 淫 | 拒绝警 示 | 神在审判中 |
3 1 | 3 2 | 3 3 | |||||
1上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
审判之必临 | 审判之来临 | 审判之应临 |
摘要:
那鸿书为一本“审判书”,是一首“哀歌”,是“尼尼微的挽歌”,是“尼尼微的丧钟”。全书只有一个钥字,便是“审判”。尼尼微是古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城,城墙高达百尺,墙厚四十尺,由一千二百座城楼监视(巴比伦则高百尺厚五十尺),外表之坚固非人可想像,所以尼尼微人自恃城固若金汤,心高气傲,自命“狮子”( 2:11-12),不可一世,然而却在一时之间荡然无存(参巴比伦同样),今日之废墟也不能确定在何处。
本书共三章,分三段,主题清晰易明:( 1)尼尼微灭亡之宣告(1章);(2)尼尼微灭亡之描述(2章);(3)尼尼微灭亡之原因(3章)。
一、尼尼微灭亡之宣告( 1章)
本章专论尼尼微受神宣告灭亡之预言,分二段:
A.神之威荣(1:1-8)
此段描述神的性情与其威荣,旨在指出神是不容忍罪的,因他是( 1)忌邪的神(1:2a);(2)施报的神(1:2b);(3)大有忿怒的神(1:2c);(4)报复仇敌的神(1:2d);(5)不轻易发怒(1:3a)(但发怒时怒不可当);(6)大有能力(1:3b);(7)万不可有罪为无罪(1:3c)。作者描述神的性情是要显出神公义的面孔,他施忿怒审判时的威荣无人能当(1:4-8)。这样是可怕的,但1:7却透露一线生机,神是投靠他的人之保障,“并且他认得那些投靠他的人”。这句话显出神非皂白不分,滥于忿怒,而是说他的忿怒是有原因的。
B.神之判决(1:9-15)
因尼尼微罪恶满盈,虽“势力充足,人数繁多,终必剪除归于无有”( 1:12)(1:9-13),因神早已命定(1:14)审判他们(1:14-15)。这段显出神必审判罪。
二、尼尼微灭亡之描述( 2章)
作者先论尼尼微悲惨之结果后,便续论尼尼微得悲惨结果之经过。本章描述尼尼微城灭亡之逼真,如亲历其境,如历史过后之补遗,不像预言方式,这乃是神话语之奇妙。
A.尼尼微之被围(2:1-7)
尼尼微在 612B.C.给新兴之巴比伦所灭亡。当时被围之情形在那鸿笔下历历在目,栩如生,按历史考究,那鸿之描述毫无一点错误,故此段指出神在上章之命定,言出必行。
B.尼尼微被灭(2:8-13)
这段如上文般细描尼尼微被亡时的情景,主因也是指出神所行的必完全成就。
三、尼尼微灭亡之原因( 3章)
首章论尼尼微灭亡之宣告,指出审判之必临;次章论尼尼微灭亡之描述,指出审判 之来临;今章论尼尼微灭亡之原因,指出审判之应临。
A.尼尼微之罪行(3:1-17)
作者在此数算尼尼微之罪行,显出他们受的审判是应临的,指出神是公义的,他不会以有罪为无罪( 1:3)。他们被灭亡之主因有三:(1)残暴不仁(3:1-3) 他们之残暴举世闻名,恶迹昭彰;(2)屡行邪淫(3:4-7) 他们为多神国,故道德败坏,伦理沉伦,邪术淫行皆是司空见惯之事;(3)拒绝警示(3:8-17) 神自己给他们各样的警告,如埃及强城,挪亚们(3:8)(于663B.C.被他们“亚述”灭亡)也不能防御,当时埃及有古实、弗人、路比人联盟抗御(3:9),但也未能逃脱败亡。尼尼微应以此为前车之鉴,谦卑信靠真神,然而他们象醉酒之人(3:11),看不到自己向灭亡之途直奔。
B.尼尼微之永灭(3:18-19)
神灭尼尼微是永久性的(不同别的邦国见证神的怜悯),因神要在外邦国中立一永远的证据,见证他是审判罪恶之神。
* * * * * *
那鸿书之体裁造词异常优美,但极其庄严,信息确实令人毛骨悚然,使人觉得无生还之希望;但在这本“判诀书”中有一句泄漏天机的“秘示”。此隐秘的显示可算是死纲松开,使人在死里有机会逃生,这是那鸿书要透露一线的光芒:“耶和华本为善,在患难日子为人的
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1:7)故此可见神审判世人时也慈悲为怀,应罚的他不得不罚,但在施罚时给人逃生的机会,使逃生者在危难中有神为倚靠与保障。
我们很多时候误会神,因为我们还未能完全认识神的性情,而致忽略主的救恩,依然故我的犯罪。愿神同样向我们纲开一面,死里逃生。也愿属神的人能摸着神的心,顺服神旨,不要象尼尼微人般,悔改不恃久,追求不热心,事奉不恒切,而招惹神的审判。
第二组:巴比伦盛兴时期的小先知书
1.哈巴谷书
作者:哈巴谷。
日期: 606B.C.(约雅敬在位时,609-597B.C.1:5-6所指巴比伦人之凶暴表示作者有亲历其境之经验)。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预言巴比伦即将受神之审判, 旨在警诫与安慰受苦之百姓。
主旨:巴比伦之灭亡
历史背景:
哈巴谷(意:被怀抱者)为犹大王约雅敬时之先知。因书内第 3 章属诗格之体裁及满有利未人之语气,这可能暗指他是供奉圣职的利未歌颂团团长,但此点无从证实。除此外有关他身世的史实无从知晓。可是有关他身世的传说却比任何先知为多。
当约雅敬为王时,犹大国在巴比伦如猛虎饿狼垂涎欲滴下已渐近灭亡之关头; 其父约西亚原为一时之贤君,可惜晚节不保,因一时之误,不听先知忠言,终在米吉多疆场阵亡(参王下 23:29及耶利米书背景);其子约雅敬继位,此人昏庸无能,只顾个人之淫乐,无力挽回国家秃运。是时巴比伦初兴,先灭亚述国(612B.C.),再败埃及国于米吉多平原(609B.C.),复把犹大改为其傀儡国,立约雅敬为藩王(609B.C.)。三年后(606B.C.),约雅敬叛巴比伦(王下24:1),巴比伦王复临耶京(606B.C.),怒灭犹大,把一干人带走(参但1:1)。
哈马谷眼见祖国之罪行放肆无忌,毫无公道正直,而神好像掩目不看,掩耳不闻他的痛苦哀求;他质部神之公义何在(哈 1:3-4),然而竟看到神藉着巴比伦灭了犹大的罪行(606B.C.),他又疑又喜。喜的是神到底听他祷告,惩戒犹大;疑的是他明知巴比伦人性情凶恶,毫无人道可言;犹大罪孽虽重,比较上仍没有巴比伦那么疯狂残暴,为何神竟然用那有“更大的罪行”灭那有“较少的罪行”呢?他内心之争扎使他甚不平安,直到神启示真相后,他才大澈大悟,故修此书,更以颂神诗一首为之结语。
大纲:
一、先知的疑问( 1) A.疑问=1上 B.答覆=1中 C.再问=1下 二、先知的受教( 2) A.等候=2上 B.受教=2下 三、先知的凯歌( 3) A.祈求=3上 B.赞美=3下 |
图析:
先知的疑问 | 先知的受教 | 先知的凯歌 | ||||||||
1 | 2 | 3 | ||||||||
疑问 | 答覆 | 再问 | 等候 | 答覆 | 祈求 | 赞美 | ||||
神犹 为大 何国 容之 忍罪 行 | 神犹 必大 不国 容之 忍罪 行 | 神巴 为比 何伦 容之 忍暴 行 | 先 知 的 等 候 | 真 神 的 启 示 | 巴之 比宣 伦告 灭 亡 | 巴之 比原 伦因 灭 亡 | 祷 告 之 曲 调 | 祷 告 之 目 的 | 真 神 的 威 荣 | 信 心 的 顺 服 |
2(1) | 2(2) | 2(3) | 2(4) | 3(1) | 3(2) | 3(3) | 3(4) | |||
1上 | 1中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
急躁的祷告 | 忍耐的祷告 | 得胜的祷告 | ||||||||
信心的疑问 | 信心的受教 | 信心的凯歌 |
摘要:
本书以与神对话(或辩论)的方式,一面写巴比伦将受神的审判,旨在安慰活在巴比伦阴影底下的百姓;一面趁此机会警告犹大国,若不悔改,其终也必如巴比伦一样。
哈巴谷书有三章,每章一主题,分三段:( 1)先知的疑问(候教)(1章);(2)先知的受教(2章);(3)先知的凯歌(教授)(3章)。
一 .先知的疑问(1章)
A.疑问(1:1-4)
哈巴谷书乃一本先知与神对话的书。先知是一个爱国者,他看到国内充满罪恶,强暴与段灭横行,强权夺理,争端相斗,律法放松,公理颠倒,义恶不分,而神好像掩耳不闻;他不断的呼求神主持公义的审判,因此他大胆的向神质问,表示他的不满(参 1章共有五个“为何”的质问)。
B.答覆(1:5-11)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神到底给他启示(他是听祷告的神)。他回答先知的质问,他不会坐视罪恶不施审判,他要等候审判的工具兴起,他要藉着巴比伦审判自己选民之罪行;此审判之工具乃“万恶不赦”之巴比伦,巴比伦人手段之凶残当世著名,加上神启示的描述,先知听后更惶然震警。
C.再问(1:12-17)
先知听神之启示后内心更加不安困惑。他想犹大虽坏,总比不上巴比伦坏( 1:13b),然而神竟使用凶狠残暴的巴比伦为惩罚犹大之工具,因此他二次向神质问为何如此。
二 .先知的受教(2章)
A.等候(2:1)
先知等候神的答覆时,他独自到“守望楼”上静默,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他改变方向来望,所以他的问题得到解决(参诗 73:17)。
B.答覆(2:2-20)
当先知在等候时,神便将重大的启示向他揭晓,要他用大字(“明明” 2:2)把这默示记录下来;这启示是关乎(1)巴比伦将来之结局;(2)信神者之生活原则。
1.有关巴比伦方面
神虽使用巴比伦为惩罚犹大的工具,然巴比伦也要受神的灭亡。神把巴比伦的罪行逐点数列,以这些为灭亡他们之原因:( 1)自高自大(2:4a);(2)心不正直(2:4b);(3)醉酒诡诈(2:5a);(4)狂傲(2:5b);(5)暴行不知足(2:5c)。神数算审判他们之主因后,复宣告他们五祸灾,每点再补充审判之原因(中文圣经因译文之疏忽,未能把这五点之格式译出):(1)谋财害命(2:6-8);(2)贪财不义(2:9-11);(3)残暴不仁(2:12-14);(4)醉酒放荡(2:15-17);(5)制象崇邪(2:18-20);故此神虽用巴比伦罚犹大,但巴比伦本身也终要受神所罚;他们虽恶,仍待满盈之日。
2.有关信神者方面
巴比伦之结局是应临的,在等候其结局到来之先,信神的人应有何样的生活准则呢?神很清楚的宣告:“义人因信得生”( 2:4b)(应译作:“义人靠信而活”);这里不是论属灵得救的问题(如保罗所用,罗1:17;加3:11),而是论属肉体方面,指生活行事为人(如来10:38),也指在灾难中之得救的问题。这无疑是黑暗环境中的一条“生”路,恶人终必灭亡,义人要信神而活,他们终必得救,这是信徒的盼望与安慰,神是一切信者之为人箴规,也是他们之避难所。
三、先知的凯歌( 3章)
先知用信心的眼,看到神在圣殿中( 2:20),不像哑巴的偶像(2:18-19),故他能高唱凯歌。
A.祈求(3:1-2)
他先求神复兴他的作为( 3:2a),这不是指属灵的复兴,而是指求神复兴(继续)掌管治理与审判世界的作为。他以为是巴比伦发动攻势,今才知是神掌握一切,有“愿你的旨意成就”一样的意味。他相信神审判的作为是公道的,只有求你的怜悯而已(3:2b)这是他祷求之目的。
B.赞美(3:3-19)
先知看到神的审判是公道的,因此便赞美这公道的“审判官”;在三点内他细说他的赞美:( 1)他先描述审判官之威荣(3:3-4);(2)再描述审判官所施行的审判(3:5-15);(3)最后他把自己对这审判官及其计划之诚心信靠表明(3:16-19);这是他得胜信心之表现,这不是无可奈何的顺服,而是赞美信靠之顺服,是甘心乐意的顺服;这顺服是雄壮的,是使人拍掌唱和,引吭高歌的。
* * * * * *
由首至终,哈巴谷书的信息引人入胜。书的开始是疑问,结束是歌唱;开始是烦乱,结束是安息;开始是疲倦,结束是赞美。先知是“由怀疑到信仰”者之代表,他起初的怀疑是人之常情,但那是短窄眼光,那是“近视”;后来他有信心看到事情之真象,藉此“远视”使他得胜。最后他再无怀疑与怨言,他已完全顺服发出凯歌,那是夜半的歌声。基督徒啊,你能否在“夜间”发出歌声?你曾否在“夜间”发出凯歌?你能否说:“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 ...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3:7-19)?义人是这样得“生”的!
2.西番雅书
作者:西番雅。
日期: 621B.C.(约西亚期间(640-609B.C.)近约西亚改革年(即621B.C.),因西番雅对约西亚宗教改革之促成,有特别之俾助)。
地点:耶路撒冷。
主旨:指出犹大之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烈怒之审判。
主旨:耶和华的日子。
历史背景:
西番雅(意:神所隐藏的;参 2:3)乃犹大王室之后。希西家之元孙,故此与在位的约西亚王有堂兄弟之谊(注40)。此外,他的身世如其名一样的隐藏起来。
犹大王玛拿西乃南国史上数一数二最坏之君王。他在位时,全国陷在史无前例的极度崇偶败坏之光景里。他死后其子亚们登位,继承父亲之崇偶风习,与乃父不相伯仲。二年后亚们遭群臣杀害。其子约西亚承继王位( 640B.C.)。当时他才八岁,却与其父与祖父和恶行相背,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十六岁时已显出他大有敬畏神的心(代下34:3);廿岁时除净国中一切偶像;廿六岁时(622B.C.)定意修葺久已荒废之圣殿,在过程中找到神的律法书,藉此带来举国盛大复兴(参王下22-23章)。那次的宗教改革,可与1517A.D.马丁路德的先后媲美。
当约西亚在位时,西番雅早已蒙召(西番雅为约西亚的堂叔),到时机成熟,民心倾向悔改归神之时,西番雅把握机会,助约西亚一臂之力,企图挽回国道衰败的狂澜,向民传悔改之信息,是为本书。
大纲:
一、耶和华日子的审判( 1-2) A.审判犹大国=1 B.审判外邦国=2 二、耶和华日子的安慰( 3) A.审判之原因=3上 B.审判之目的=3下 |
图析:
耶和华日子的审判 | 耶和华日子的安慰 | |||
1-2 | 3 | |||
审判犹大国 | 审判外邦国 | 审判之原因 | 审判之目的 | |
耶和华日子 的原因 | 耶和华日子 的描述 | 西东南北十 国受审 | 不义与公义 之对比 | 施罚与施救 之对比 |
1上 | 1下 | |||
1 | 2 | 3上 | 3下 | |
审判 | 安慰 |
摘要:
西番雅的信息主要是宣告神严厉的审判(故他被称为旧约“最严词的先知”)及劝民悔改逃避神的审判。他得蒙启示称神的审判为“耶和华的日子”。他是圣经中释明这观念最清楚的人。
根据西番雅所启示,“耶和华的日子”是:( 1)耶和华献祭的日子(1:8);(2)惩罚的日子(1:9,12);(3)悲哀的日子(1:10);(4)耶和华大日子(1:14);(5)忿怒的日子(1:15a);(6)急难困苦的日子(1:15b);(7)荒废凄凉的日子(1:15c);(8)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1:15d);(9)吹角呐喊的日子(1:16);(10)耶和华发怒的日子(1:18;2:2-3);(11)掳掠的日子(3:8);(12)万口颁神的日子(3:9-10);(13)清尽罪恶的日子(3:11-13);(14)默然施行拯救的日子(3:16-19);(15)归回的日子(3:20);兹把此观念表述如下:
本书可分二段:( 1)耶和华日子的审判(1-2章);(2)耶和华日子的安慰(3章)。首段主要论审判之对象,次段主要论审判之目的。
一、耶和华日子的审判( 1-2章)
本书开启,作者先述自己的身份与权柄( 1:1),再述著书之目的乃是记录神审判万国之宣告(1:2-3),此后才逐点引述及释明其因由。
A.审判犹大国(1:4-18)
作者宣告百姓的罪恶众多,神必伸手惩罚他们。他责备犹大国,数算他们的罪行,这惩罚称为“耶和华的日子”。
1.耶和华日子来临的原因(1:4-9)
作者分二方面论耶和华日子来临之因由:( 1)崇拜偶像(1:4-6) 巴力(迦南人之神)、基玛林(意:“长袍”,指拜偶像之祭司)、天上万象(亚述与巴比伦人之神,参王下23:5)、玛勒堪(亚扪人之神,参王上11:7);这一切偶像与祭司都要接受神的审判;(2)道德败坏(1:7-9) 强暴、诡诈、贪婪、偷抢、匪盗(“跳过门栏”即指偷匪,因他们怕触惹门神之怒而跳越门栏进行偷盗)等都是国中领袖们所犯的罪(首领、王子、穿外邦衣冠者)。这是第二因由受神所审判。
2.耶和华日子之描述(1:10-18)
在此作者亦分二方面描绘耶和华日子之性质:( 1)耶和华日子之必临(1:10-13) 神基于上述之因由必向他的百姓施忿怒之审判。他必如巡夜之人,携灯仔细察看,使无人逃脱(1:12;这节不是如俗解“神必默然保守他的子民”) “注41”。 他的惩罚必是澈底的(1:13),必是悲哀的(1: 10-11);(2)耶和华日子之可怖(1:14-18) 神的审判日实是可怖的,非人之笔可形容,其范围延及全地(1:18a),其程度则是“大大毁灭”(1:18b)。
B.审判外邦国(2:1-15)
作者向犹大国宣告神之审判后,跟着便向外邦国宣告神之审判。选民国受神之审判是固然的,然而外邦国也不能逃离神之惩罚,因全地的人都“亏欠了神的荣耀”。
作者以呼唤犹大国集合听候神之处罚为首( 2:1-2),而引人全地之人也要受罚。在宣告外邦国之名单前,作者指出一个属灵原则:世上凡是任何人都要受神所罚,但若遵守神的律法,尊敬神,寻求公义正直,神在施审判的日子必会保守(“隐藏”之意)他们(2:3);此点无疑是黑暗中之明灯,死亡中之一线生机,也是全书中之一钥节。
此后,作者点数外邦十国;他们均是在过去和当时使选民国受苦的邦国。这名单非详录性而仅是代表性, 代表历世以来凡反对神选民国的将来,也必遭神的审判。以选民国为中心,作者循西东南北的方向引述此受罚之十国,表述如下:
经文 | 国名 | 方向(以犹大为中心) |
( 1)2:4a | 迦萨 | 西 |
( 2)2:4b | 亚实基伦 | 西 |
( 3)2:4c | 亚实突 | 西 |
( 4)2:4d | 以革伦 | 西 |
( 5)2:5a | 基利提 | 西 |
( 6)2:5b | 非利士 | 西 |
( 7)2:8a | 摩押 | 东 |
( 8)2:8b | 亚扪 | 东 |
( 9)2:12 | 古实 | 南 |
( 10)2:13 | 亚述 | 北 |
二、耶和华日子的安慰( 3章)
作者在本书的末段分二方面论神在灾难中所给的安慰:
A.审判之原因(3:1-8)
这段之目的是申述(参 1:4-9)神施审判犹大国之原因。作者以神的公义与他们的不义作一鲜明的对比,以示他们的受罚不是无原因的;这段是公义性的安慰,使他们得知神乃公义罚罪之神。
作者从五方面辅述犹大的不义:( 1)不听从命令(3:2a);(2)不领受训诲(3:2b);(3)不倚靠神(3:2c);(4)不亲近神(3:2d);(5)不义之首领(3:3-4)。他们要负受罚责任的国家代表有四:(1)不正的国家首领(3:3a);(2)狠毒之民间审判官(3:3b);(3)诡诈的假先知(3:4a);(4)亵渎之祭司(3:4b)。
而神的公义是( 1)常新的(3:5a,“每早晨”);(2)不断的(3:5b,“无日不然”);(3)明显的(3:5c);(4)审判性的(3:6);(5)条件性的(3:7);(6)惩罚性的(3:8);罪人若不悔改,那能逃脱神公义的审判呢?
B.审判之目的(3:9-20)
西番雅对“耶和华日子”有双重的意义;一是审判性的(如 1-2章),一是洁净性(如3章),清除罪污。其实,只要人有深度之眼光,他必看到神的审判原是极深厚爱的表现,这就是神向选民所施“默然的爱”;他甘愿让人误会,而用以后更美的结局来证明他爱人之质素。作者在六方面分述审判之目的:(1)颂赞主名(3:9-10);(2)除净罪污(3:11);留下余民(3:12-13);(4)清除仇敌(3:14-15);(5)施行拯救(3:16-19);(6)建立国度(3:20);这六点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安慰。
* * * * * *
西番雅的信息是无比的激烈与凌厉,他的心必定非常沉重,他如此传,实有不得已的苦衷。同样,神对世人的心也是公义与怜爱的混合;西番雅清楚窥摩此中“公义与怜爱”之配合,故他能在神的烈怒中觅得神默然的爱。这爱是深沉的,是隽永的,是无声胜有声的,是以行动表显的;如同知已朋友,心心相印;如同慈母与幼孩,后者安躺在母亲怀中;这爱是为谦卑顺服神的人( 2:3),也是为神所隐藏的余民所预备的(3:12-13),被神所隐藏的人是何等蒙福啊!学习安躺(隐藏)在神的保守下,是每位信徒当学习的功课:
“安稳隐藏,主翅膀下,
谁能使我离主爱,
世间末期常常有患难,
在主翅膀下有平安。”
第三组:波斯盛兴时期的小先知书
1.哈该书
作者:哈该。
日期: 520B.C.。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鼓励归回之余民继续努力,重建圣殿,完成归回之使命。
主旨:圣殿之重建。
历史背景:
哈该(意:神的筵席)为归回时期之先知。其身世不详,无从稽考,按 2:3推论,他可能曾见耶路撒冷圣殿之宏伟。耶城被灭后,他被掳到巴比伦(586B.C.),现今得波斯王古列恩准归回祖国,重建圣殿(536B.C.),他一定莫大兴奋,是时他已是六十余岁之老人;在他鼓励归回之民起来完成建殿工程时,他已是白发飘飘的老英雄了。(亦可能他生于被掳的一个犹大家庭中。)
归回之余民起初( 536B.C.)相当落力重建圣殿(参拉3章),但因撒玛利亚人之拦阻,他们竟然怠工不建凡十六年之久(参拉4章)。在此期间,他们便集中精力重建自己家园,越建越美,越图舒服与享受,诸多藉口(该1:2,4)把建造神殿之事忘却了(该1:2,4,9)。
神为了要教训他们,因此把祝福暂缓(该 1:6,9-11;2:16-19),使他们能得觉醒,更在他们余民之中兴起两名先知,即哈该与撒迦利亚(拉5章),向他们传神的话,激励他们复工重建。当时也是波斯国极为纷乱之时代,古列死后(529B.C.),国内争权夺位,腥杀之风四起(该2:6-7的原意)。古列之子甘拜斯(Cambyses)被刺杀(有说自杀),因无子裔,国位转交其婿大利乌,此人对犹大人好感,故把重建圣殿之禁令撤消(521B.C.)。乘时哈该蒙召(520B.C.),大力鼓吹重建,四年后(516B.C.)大工告成(拉6:14)。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三人均是归回时期的先知。这三本书应同时与三本归回时期之其中两本历史书(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同看,这样才能一窥全豹。兹把这时的历史大事列表于下,以备参考:
年代( B.C.) | 历史大事 |
586 | 犹大国灭亡 |
539 | 巴比伦亡于波斯 |
536 | 波斯王古列准掳民归回 |
536 | 所罗巴伯、耶书亚率队归回(第一次) |
535 | 圣殿基石立定 |
535-520 | 圣殿怠工 |
520 | 哈该、撒迦利亚蒙召 |
516 | 圣殿重建完成 |
475 | 撒迦利亚事奉毕 |
458 | 以斯拉归回(第二次) |
445 | 尼希米归回(第三次) |
444 | 圣城墙重建完成 |
433 | 尼希米重回波斯 |
425 | 玛拉基蒙召 |
大纲:
一、第一篇信息:责备( 1上) 二、第二篇信息:应许( 1下) 三、第三篇信息:激励( 2上) 四、第四篇信息:安慰( 2中) 五、第五篇信息:预言( 2 下) |
图析:
第一篇信息 | 第二篇信息 | 第三篇信息 | 第四篇信息 | 第五篇信息 | |||||
1 | 2 | ||||||||
责圣 备殿 推 辞 不 建 | 勖厥 勉工 他 们 速 兴 | 第果 一(前 篇因) 信 | 息听 之命 结 | 第容 二(后 篇果) 信 | 息再 之勉 内 | 以复 前见 之 荣 耀 不 | 将先 来前 之 荣 耀 胜 过 | 解 释 先 前 之 困 苦 | 应 许 今 后 之 祝 福 | 震 动 外 邦 列 国 | 建 立 弥 赛 亚 国 |
1(1) | 1(2) | 1(3) | 1(4)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1上 | 1下 | 2上 | 2中 | 2下 | |||||
自省 责备 | 保证 | 鼓舞 | 洁净 | 胜利 | |||||
责备 | 应许 | 激励 | 安慰 | 预言 |
摘要:
哈该被称为“现实先知”( Pragmatic Prophet)或“圣殿先知”(Temple Prophet),因他的信息特别针对当时人民只顾自己目前的生活需要,而忽略了重建圣殿之责任。
本书为一本“先知哈该的讲道集”,共有五篇(非俗称四篇),每篇均有一明显之主题,并非重复:( 1)责备的信息(1:1-11);(2)应许的信息(1:12-15);(3)激励的信息(2:1-9);(4)安慰的信息(2:10-19);(5)预言的信息(2:20-23);这五篇信息在三个月零廿四天内释放,现今编辑为一书,是为“哈哈书”,信息日期与性质分布如下:
日期 | 信息 | 内容性质 |
( 1)六月一日 | 第一篇 | 责备 |
( 2)六月廿四日 | 第二篇 | 应许 |
( 3)七月廿一日 | 第三篇 | 激励 |
( 4)九月廿四日 | 第四篇 | 安慰 |
( 5)九月廿四日 | 第五篇 | 预言 |
共三月廿四日 | 共五篇 | 哈该书 |
一、第一篇信息( 1:1-11)
此信息在全书中为最适当之开始。作者分二点说明其主题,而其中则是责备的意味:
A.责备(1:1-16)
作者先责备当时的人停建神的殿,使之荒凉( 1:4a),而只顾自己生活的享受(1:4b),他们却说建造的时候还没有到(1:2)。有些则说天灾横祸频至,田地不收,囊空如洗,以此情景,自顾不暇,那有闲逸旁及其他(参1:6,10-11;2:16-19a)。 先知再责备他们现今穷困的处境(1:6)乃是咎由自取,因他们没有“先求神的国和他的义”。
B.劝勉(1:7-11)
作者劝勉他们要自省、觉悟( 1:5,7),他们目前之苦境(1:9a,10-11)是因神的殿荒凉(1:9b),所以他们应当矫正主因(建殿),其他的祝福(“这些东西都加给你们了”)都必来临。
二、第二篇信息( 1:12-15)
这篇信息紧接上篇,故可算是上篇之结果(注 42),但它本身亦是一篇独立的信息,分二点:
A.前因(1:12)
这节解释百姓听了第一篇信息后,他们均听命悔改,有敬畏神的心,准备复健圣殿。
B.后果(1:13-15)
哈该看到他们的转变,故“打铁趁热”再勉励他们复工(参“说”, 1:13a表示这是独立一篇信息),并宣告神的应许:“我与你们同在”(1:13b),“激励”(1:14)他们早日竣工。
三、第三篇信息( 2:1-9)
这篇信息与上篇相隔约四星期之久。此篇以前殿之荣耀与将来圣殿建造完成之荣耀作一次比较,故是独自一篇。
A.前殿之荣美(2:1-5)
哈该指着圣殿之旧址,其上只有颓破不堪之废殿,想起以前圣殿之宏伟荣美,实有说不出来之伤感( 2:3);因此他藉此鼓舞当时的人不能因此罢手,要再接再厉刚强起来,现今有神应许同在,应当努力工作(2:4)。这应许与以前出埃及进迦南之应许一样(参书1章),所以不必惧怕(2:5)。
B.将来之荣美(2:6-9)
先知继说将来神震动天地与万国(是时波斯王正因内乱震动不安),使万国的珍宝都运来,存在殿中,这殿之荣耀必比先前的更大。
这段暗指若圣殿未能建好,又怎能盛装万国的珍宝呢?这是先知最挑战性的鼓舞,也是书之高潮。
四、第四篇信息( 2:10-19)
第四篇主要是一篇安慰的信息(参 2:19b),信息其他部分(2:10-19a)都是显出这中心思想 安慰 之前因,可分二段:
A.以前困苦之因(2:10-19a)
当时的百姓在生活方面有点拮据( 2:16-18),主要是因为有一个错误之观念。他们以为(表面的)敬拜必讨神的祝福,但先知以律法上的原则向他们解释:凡是不洁之物碰到圣物不但不能得洁净(2:12),反而把圣物染为污秽(2:13);污秽是传染的,而圣洁却不能传染,这原则指出当时的百姓虽慇勤工作,也在坛上献祭物,但不能保证神的祝福(2:14),因为神是看内心的;外表之行圣与内心之相称才能得神之祝福(2:17,注意“你们仍不归向我”),他们已忘记了建造圣殿的责任,所以他们仍是污秽的,这就是昔日困苦之因。
B.今后之祝福(2:19b)
如今他们已听命( 1:12)复工(“从今日起”表示哈该一边讲道,他们一边复工了),故神宣告今后必向他们大施恩福。
五、第五篇信息( 2:20-23)
最后一篇信息与第四篇是同天释放的;这是一篇预言性的信息,分二点:
A.外邦列国之倾覆(2:20-22)
神预言将来他必震动天地及外邦万国。这预言是向犹大省长所罗巴伯所发的,因他是约西亚的元孙,是王室之后裔,有资格代表大卫家。这预言告诉所罗巴伯外邦国都要倾覆,目的是为着建立大卫的国度。
B.弥赛亚国之建立(2:23)
神以将来之胜利,他国度之建立鼓励所罗巴伯督工重建圣殿。神以他为王的“印”(使他想起其祖父耶哥尼雅因犯罪被神如摘印似的摘下来之羞辱,参耶 22;24),预表神之弥赛亚必在其宝座上为王。
* * * * * *
哈该事奉之年日只不过三个月零廿四天,然而他的工作是伟大的,是成功的,因他能与领袖们合作,又因他本身为神的事工着急,隐藏自己,高举神(全书虽只二章,平均每三节就有一名“耶和华如此说”)。他是一个时代的先知,服事那世代的人(参徒 13;36小字),事奉之年日虽短,唯事奉不计较长短,只计较内容与中心(参太20;1-16“葡萄园的比喻”)。
我们现代的信徒,不知能否象哈该那样中心事主。林肯说:“生命如同文章,不论长短,只论内容。”我们可以说:“事奉如同文章,不论长短,只论内容。”我们有否为神的殿着急,如同火烧(约 2:17),或住在自己的“天花板房屋”内自我陶醉,对已奢侈,对神吝啬。基督徒啊,你的“殿”是否仍然荒凉,你是否忘记建“殿”(内外)的责任?“你们要省察自己的行为”,追想(原文即“省察”)主恩之丰盛,不要白占地土,辜负主恩。
2.撒迦利亚书
作者:撒迦利亚。
日期: 520-475B.C.(前半1-8章在520-518B.C.完成,后半9-14章在518-475B.C.完成)。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耶路撒冷将来在神国度内之荣美,旨在鼓励当时百姓热心建殿,因那是神国度之中心;并安慰以色列人,神必亲自粉碎敌人的侵拢,建立永久的国度。
主旨:重建圣民
历史背景:
撒迦利亚(意:神必记念)为一祭司家族之后。此外,他的身世无人知晓。犹太传说(他尔根与约瑟夫)一日他在殿中被人暗杀。他可能是太 23:35所说那位,但这点无法足证。他与哈该为同时代人,比哈该年轻。
据圣经所提供之线索推测,他生在巴比伦地,与第一批余民归回。其祖父为归回之祭司,其父可能早逝,因此以斯拉把他归在祖父而不归乃父之名下(拉 5:1;6:14)。当尼希米为省长时,他继承父任为当时祭司长之一(尼12:12-16)。犹太遗传(他勒目)补述他与哈该并玛拉基三人均是犹大大公会议员之要员。
撒迦利亚与哈该同时蒙召( 520B.C.)(拉5:1),然而他事奉的年日比哈该长。哈该事奉三月零廿四天后便匿迹;撒迦利亚则延续至475B.C.左右(参9:13)。如此他一生的事奉约有四十五至五十年之久。
撒迦利亚书之历史背景可与哈该书的共用,撒迦利亚书与哈该书上均记事奉的日期。全书可表述如下:
月日 | 年( B.C.) | 经文 | 撒迦利亚书 |
( 1)八月 | 520 | 1:1-6 | 开始的信息 |
( 2)十一月廿 四日 | 519 | 1:7-6:8 | 八异象 |
( 3)九月四日 | 518 | 7-8章 | 四信息 |
( 4)? | 518-475 | 9-14章 | 二默示 |
大纲:
一、八异象( 1-6章) A.第一异象=1上 B.第二异象=1下 C.第三异象=2 D.第四异象=3 E.第五异象=4 F.第六异象=5上 G.第七异象=5下 H.第八异象=6 二、四信息( 7-8章) A.第一篇信息=7上 B.第二篇信息=7下 C.第三篇信息=8上 D.第四篇信息=8下 三、二默示 A.第一默示=9-11 B.第二默示=12-14 |
图析:
八异象 | 四信息 | 二默示 | |||||||||||||
1-6 | 7-8 | 9-14 | |||||||||||||
第一异象 | 第二异象 | 第三异象 | 第四异象 | 第五异象 | 第六异象 | 第七异象 | 第八异象 | 第一信息 | 第二信息 | 第三信息 | 第四信息 | 第一默示 | 第二默示 | ||
乘红马在番石榴林中者之异象 | 四角与四匠人之异象 | 拿准绳者之异象 | 撒但敌对约书亚之异象 | 金灯台与橄榄树之异象 | 飞行书卷之异象 | 在量器中妇人之异象 | 四车辆之异象 | 禁食悲哀非乃真诚 | 民散异邦因多行恶 | 耶路撒冷必得复兴 | 忧伤必将变为欢欣 | 弥赛亚之来临 | 弥赛亚之被弃 | 以色列国之得救 | 弥赛亚国之建立 |
1上 | 1下 | 5上 | 5下 | 7上 | 7下 | 8上 | 8下 | 9-10 | 11 | 12-13 | 14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11 | 12-14 | ||||||
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将来 | 以色列的现在 | 以色列的将来 | |||||||||||||
以色列国史纲 |
摘要:
撒迦利亚被称为“异象先知”,因他的书充满异象,是旧约中颇多异象的一本,与以西结、但以理及启示录互相媲美。四“异象家”中只有撒迦利亚在以色列地见异象,其余三人(以西结、但以理、约翰)均不是在本国内见异象。
撒迦利亚书为一本不易明了的“启示录”。主要信息则论建圣殿与建圣民。故事的前半( 520-518B.C.)(1-8章)是鼓励人民与领袖重建圣殿,叫他们知道这件工程对将来有重大的关系。后半段(9-14章)写在圣殿落成后(516B.C.),故论他们国家将来有美好的前途。故简言之,前段论选民与圣殿;后段论弥赛亚与其国度。
本书的段落相当明显,可分三大段:( 1)八大异象(1-6章);(2)四篇信息(7-8章);(3)二个默示(9-14)。
一、八个异象( 1-6章)
A.全书信息(1:1-6)
本书开启先有一篇精简的信息;此篇信息为全书之导论,因这是一篇呼唤悔改之信息( 1:1-6)。先知从宗教生活角度劝民悔改(参哈该从日常生活之祸福方面劝民悔改),因此下面八个不同的异象均与此“导向式”的信息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B.八个异象(1:7-6:8)
随着那呼唤人悔改而蒙福的信息后,作者立即记录他一天晚上所见的八个异象。这些异象在出现的次序上有极重大的意旨,指出悔改归神国之重要,因神是掌管万有之神,故作者在选记八异象中指出此点。此八异象相当冗长,注释每点超越本概论之范围,但可归纳起来,藉表作一简略之诠释:
经文 | 异象 | 意义 |
1.1:7-17 | 第一异象 (乘红马在番石榴林中者) | 以色列(石榴树)在神掌管内(乘红马者),在列邦中(红马、黄马、白马)过着太平安稳的日子( 1:11)。 |
2.1:18-21 | 第二异象 (四角与四匠人) | 地上外邦国之四强(即巴比伦、波斯、希腊、罗马),一代强于一代(参但 2,7章)。 |
3.2:1-13 | 第三异象 (拿准绳者) | 以色列必归回重建其国度(已量度重建)(从当时直到末世)。 |
4.3:1-10 | 第四异象 (撒但敌对约书亚) | 归回的以色列蒙洁净后必重作祭司国度(约书亚代表),但必遭恶势力攻击。 |
5.4:1-14 | 第五异象 (金灯台与橄榄树) | 以色列君王与祭司(弥赛亚)(所罗巴伯与约书亚代表)之管治下回复其君尊与祭司的国度。 |
6.5:1-4 | 第六异象(飞行书卷) | 在神的国度内凡不遵守(偷窃)他律法(书羌)的必速受(飞行)审判。 |
7.5:5-11 | 第七异象 (在量器中妇人) | 敌基督(妇人)之罪行(量器)与其同党(两个有翅的妇人)(起源于巴比伦的示拿)必受神审判。 |
8.6:1-8 | 第八异象 (四车辆) | 指以上所有的异象都开始在耶路撒冷(两山中间)“执行”(“四轮车”;参结 1章);其结果是流血(红马轮车),死亡(黑马轮车),胜利,即成全(白马轮车),灾祸与瘟疫(斑马轮车);这样直至神的怒气(“心”6:8应译作“怒气”)在神的敌人身上(“北方”,指亚述、巴比伦及其代表)才息止(“安慰”应译作“止息”〔注43〕)。神在执行(审判)中保守其选民,毁灭他们的敌人,这是以色列莫大的安慰。 |
C.历史插段(6:9-15)
处在八异象之末为一历史插曲,此插段可说是上文八异象之总结语。此段“象征式的动作”,或称作“异象性的历史”,记本身为大祭司的约书亚今被冠以皇冕,预表神之弥赛亚身兼祭司与君王二职,筹定和平( 6:13),建立太平天国之国度。上述之八异象皆逐点引归进入神的国度内,由此可见此段在本书中之重要。
二、四篇信息( 7-8章)
第 6章与第7章相隔约一年,经撒迦利亚传此异象之信息后,归回之民更努力复建圣殿,其竣工之日可期可待了。先知于此时得神之感动,再加上“鼓励的一鞭”,使建造工作得额外的鼓舞,此为四篇信息之目的,可分四段(注意钥字“临到”为分段之秘诀)。
A.第一篇信息(7:1-7)
此篇为责备性的信息。当时有一习传颇久之风俗,他们每在五月七日举行禁食斋戒悔罪之会,如今已是归回时期,故有人问祭司和先知还应否继续遵守( 7:3)。撒迦利亚遂趁此良机传一篇责备性之信息,指出他们只有外表之禁食,而全无内心之悔罪。
B.第二篇信息(7:8-14)
此篇信解释他们为何受神分散异邦之原因,乃是他们不肯听从神的仆人众先知的话( 7:12a),欺压无依无靠之良民,埋没公理,丧尽天良,暴戾奸狡(7:8-11),故此神向他们大发烈怒(7:12b),分散他们到异邦中(7:14)。
C.第三篇信息(8:1-17)
此乃安慰性的信息,主题是“施恩”,分三点:( 1)指出耶路撒冷必得复兴,因神为锡安心里为热(8:2),要加倍给他们祝福,要领他们从四面八方归回,重作他们的神(8;1-8);(2)再次宣告要赐给他们新的祝福,使他们出入得平安,地土必有出产,只管胆壮手强,作建殿之工便可了(8:14-17);这样之祝福,是何等的深厚,也显出神爱他们的心是何等的多。
D.第四信息(8:18-23)
此篇也是安慰性的信息;他们常常紧守禁食悲哀的日子,这些都必要变为欢欣喜乐的日子。他们已归回祖国,神已应许重作他们的神,他们应当快乐。这事之后过了二年,圣殿完成,他们果真转忧为喜,大大喜乐了(拉 6:15-16,22)。喜乐的外显是神同在之证明(8:23),全地的人也必见证大受感动(8:20-23)。
三、二个默示( 9-14章)
第 9 章至书末为二个预言性的默示;此默示有关以色列的王(9-11章),也有关以色列的国(12-14章),故此六章在本书中也占一重大地位。
在上文之信息里,作者之信息已由当时的“归回国”移到将来国度的光景去,故此二默示紧随上文的信息是最贴适的;主题分二段,前论王,后论国。
A.第一默示:弥赛亚王之预言(9-11章)
此段有关弥赛亚首次来临之预言,对像主要为外邦国,可分二段:
1.弥赛亚王之来临(9-10章)
有关弥赛亚来临之事迹,作者分二点引述:( 1)弥赛亚来临前之国际演变(9:1-8) 在弥赛亚来临前,地上外邦国的一举一动均有清楚的预言,这是弥赛亚第一次来临前国家大势发展之描述(9:1-8);(2)弥赛亚来到后之工作(9:9-10:12) 此段论弥赛亚王之特性及工作:他是谦和公义之王(9:9);他必清除以色列一切的仇敌(9:10-15);他必拯救以色列民(9:16-17);他必以祝福如甘霖沛降给他们(10:1);他必取代以色列所信靠虚假的牧人(10:2-3);他必赐给以色列人最终胜利(10:4-12)。作者在论弥赛亚王工作时,他的笔已写到弥赛亚王第二次再来的工作上了(其实还是第一次,若以色列在弥赛亚第一次来临时接受他为王,没有弃绝他)。
2.弥赛亚之被弃(11章)
此章连接上章之主题。弥赛亚来临了(在预言里),他的工作也很清楚的描述了;他是全然可爱大有能力的王,然而以色列人竟弃绝他。此章特论弥赛亚遭弃绝,可分三段:
( 1)弃绝的后果(11;1-3) 作者用逆转的文笔先论弥赛亚被弃之后果,那是因他们失去好牧人的保护而遭敌人肆意蹂躏。
( 2)弃绝的预言(11;4-14) 这段预言弥赛亚为好牧人,在羊群中辛劳工作(11:7),竟遭以色列弃绝(11:12-14)(这段记有犹大用三十块钱出卖〔弃绝〕耶稣的预言),所以神向他们大发义怒,把他们交给仇敌之手,任由他们受苦(11:6,8-11)。
( 3)弃绝的代替(11:15-17) 以色列弃绝“好牧人”,他们却接受一愚昧之牧人为他们的牧人(11:15),而这“愚牧人”毫无能力保护他们(11:16),使他们大受伤损(11:17)。
B.第二默示:弥赛亚国之预言(12-14章)
此段专论弥赛亚国之预言,也是弥赛亚第二次来临之预言,对像主要是以色列。
第二默示紧接第一默示,在主题上也是连贯;上段论弥赛亚第一次来临遭拒,今段论弥赛亚第二次来临之情形,可分二段:
1.以色列国之得救(12-13章)
第二默示开始已进入有关末期之预言,分四点细述:
( 1)以色列大遭围玫(12:1-9) 那是以色列国遭外敌围攻岌岌可危之情势,他们必向神求援(12:5),神必插手帮助(12:2-4),消灭仇敌(12:6-9)。
( 2)以色列大悔改罪(12:10-14) 那时以色列得神的灵浇灌(12:10),全国性的悔改归向神,为罪悲哀(12:11),每家男女各自认罪悔改(12:12-14)。
( 3)以色列大得赦罪(13:1-6) 以色列家痛哭悔改,神为他们预备了赦罪的泉源,洗净他们一切罪污(13:1),除掉一切虚假的偶像、假先知(13:2-5)、假行为等(13:6)。
( 4)以色列大受熬炼(13:7-9) 作者在写以色列大得赦时,他的思想被牵到那有权赦免人的“神的牧人”身上,故他再申述他必被人弃绝(13:7),然而那曾信他之余民(13:8)的信心必大受熬炼,但必得胜,如炼净的金(13:9)。
2.弥赛亚国之建立(14章)
这章预言被弃之弥赛亚再回地上建立其国度;作者在三方面描述:
1.再临前之情形(14:1-3) 当时以色列大遭外邦国围攻,他们欲阡之而后快,城破在即,国亡在瞬,情形异常危急。
2.再临时之情形(14:4-7) 是时弥赛亚王带着天军从天而降,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带给以色列突如其来之胜利。
3.再临后之情形(14:8-21) 弥赛亚临到后便设立他的国度,自作全地之王(14:9),以耶路撒冷为首都(14:10-11),并清除一切抵挡弥赛亚国度总部之仇敌(14:12-15)(此数节应紧随14:1-3)。此后接受万国之朝拜(14:16-17),若不顺服弥赛亚之管治者必遭受灾罚(14:18-19),以色列国则在此国度内重为那命定的祭司的国度。
* * * * * *
撒迦利亚实为“异象的先知”,他的异象使人得儆醒、鼓舞、安慰、盼望、与自咎。他是有“异象”的人,难怪他的事奉有份量。越有异象的人,他们的事奉越感人,因为他们经过异象之约束,他们不会随便放纵自己,也不会浪费宝贵之恩赐。
圣经说:“没有异象,民便放肆”(箴 29:18)。异象是远景、目标、负担、感动;这些都是约束人生之因素,使人生更合乎主用。信徒啊,你有异象吗?你有“近视”病吗?你是否放肆自己的一生,没有约束自己给神所用?
3.玛拉基书
作者:玛拉基。
日期: 425B.C.(参1:8指433B.C.之后)(参历史背景)。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严责耶路撒冷之宗教与道德的败坏,宣告神的审判速临,劝告及早悔改。
主旨:以色列的随落。
历史背景:
玛拉基(意:神的使者)是旧约最后的一位先知。自他后,以色列民经四百年之静默时期再无先知出现,直至弥赛亚的先锋施洗约翰(参太 11:9)出现,人才能再听到神的话语。
除他的名字外,玛拉基的身世也是隐晦不谙。在他所著的书内可看到一些有关那时的情形。当时以色列从被掳之地归回也有相当久的时间,圣殿早已重建完毕( 516B.C.);各类敬拜祭祀早已回复原状;在尼希米为省长的管理下,经以斯拉与尼希米双重的宗教改革,以色列民的民生与宗教生活皆颇为乐观;可是当尼希米因前约所限十二年的关系(尼2:6;5:14;13:6a)回到波斯后(433B.C.),国家日渐回复先前败坏的光景(可见人心是何等的败环)。等尼希米又再回到耶路撒冷时(尼13:7),他看到如此情形(尼13:7-31)便再图二次改革。
故玛拉基书之事迹是处在尼希米回到波斯后与他再回耶京其间所发生的。圣经未明尼希米回到波斯后多久才重回耶城(“过了多日”;尼 13:6b)。按常理推测,尼希米回波斯后(433B.C.),迳数年后耶路撒冷才会沦落至此腐败情形,故本书的历史约是425 B.C.的情形。
大纲:
一 、神的控告( 1-3) (因罪恶众多) A.神是控官=1-2上 B.先知是控官=2下-3 二、神的警告( 4) (因审判来临) A.耶和华的日子=4 B.公义的日头=4 C.摩西律法=4 D.以利亚的来临=4 |
图析:
神的控告 | 神的警告 | ||||||
1-3 | 4 | ||||||
耶和华是控官 | 玛拉基是控官 | 记念耶 | 记念公 | 记念摩 | 记念以 | ||
对首领 | 对百姓 | 和华的 | 义的日 | 西的律 | 利亚的 | ||
控官 | 宣判 | 控罪 | 宣判 | 日子 | 头 | 法 | 来临 |
1 | 2上 | 2下- 3上 | 3下 | 4 (1) | 4 (2) | 4 (3) | 4 (4) |
1-2上 | 2下-3 | 4 | |||||
控告 | 宣判 |
摘要:
玛拉基虽被称为“末后先知”,实际他为一“审判先知”,他书内之严词厉语,毫不留情,针锋相对,使人想到当时百姓犯罪的可憎,与神审判的可怕。书的气氛如处在一森森可怖,庄严肃穆的法庭内,犯罪的人看到法官严峻的面孔,在他面前战抖静候他的宣判。书的格式乃当时希腊古典时期流行之“问答”方式组成,全书中共用七次“在何事上”的问号(中文圣经只译出五次;其他二次在 3:7;3:13),记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咀硬悖逆,不肯认罪,因此招惹神的审判。
本书共四章,分二大段,是为神的控告与警告:( 1)神的控告(1-3章),主要是向首领与百姓发出严肃的警告,藉此劝诫悔改;(2)神的警告(4章),主要是宣告神的审判快临,藉此劝戒人悔改。
一、神的控告( 1-3章)
此段论以色列国罪行众多,故受神之控告;全段可说是“神的控告”,分二点:
A.控告首领(1:1-2:9)
作者写此段时以神为控官,控告国家首领之罪行。
1.控罪(1:1-2:8)
作者数点他们在四方面“亏缺神的荣耀”:( 1)否认神的爱(1:1-5) 他们看到以东人之繁盛,便宣称神没有爱他们;(2)藐视神的名(1:6) 神说儿子与仆人均尊敬他们的父亲及主人,唯有他的选民不尊敬他;(3)污秽神的坛(1:7-14) 他们把最下等的祭物献给神,以为神瞎眼看不到,还说没有污秽神的坛;(4)违背神的约(2:1-8) 神的约乃是他的诫命(2:1)、他的律法(2:6);但是他们不守约,破律法,违诫命,自己犯罪(2:1,7),也使别人犯罪(2:8),故他们当受神的惩戒。
2.宣判(2:9)
在控罪之中也有立时的宣判( 1:14;2:2-3),但在这里神作结论式的宣判他们因罪带来的罚(注意:“所以”二字归纳上文)。
B.控告百姓(2:10-3:18)
上段作者以神为控官,控告国家首长之罪,今段作者以己为控官,控告平民百姓的罪;与上文格式一样,此段可分二方面:
1.控罪(2:10-3:15)
作者数点百姓之罪行,责备他们在四方面“亏欠了神的荣耀”:( 1)背约虐妻(2:10-16) 他们违背神命,娶外邦神的女子为妻(2:11),又随意休罢前妻(2:13),破除夫妻间之盟约(2:14),破坏神一夫一妻之制度(2:15);(2)滥造谎言(2:17-3:7) 他们乱造谣言及谎言,说神看恶为善(2:17a),不会施行公义的审判(2:17b);如此显出他们斗胆包天,大大藐视神之诫律了。神必亲自惩罚他们(3:1b)。他来时人必晓得,因有预备为他开路的使者宣告他的来临(3:1a),他的惩罚无人能当(3:2a),他必洁净一切罪污(3:2b-3),也在他们当中施公义之审判(3:4-6)。但是他们还说“在何事上”(“如何才是转向”)需要转向(改变)呢(3:7)?(3)夺取供物(3:8-12) 他们屡常不献当纳之供物,也不纳当纳十分之一(3:8),他们都是如抢窃神之匪徒一般(3:9)。其实纳与献均是打开天上福分的仓库,是使福倾倒下来之秘钥(3:10),如此神必保守与祝福他们一切所需(3:11-12)(又是太6:33的原则);(4)不肯事主(3:13-1 5) 他们认为事奉神是徒然的(3:14),因他们看到犯罪的人没有受公义的制裁(3:15),还得建立,脱逃灾难。
2.宣判(3:16-18)
神虽未曾立即审判罪,他并不是不审判,他已记录下来( 3:16),善恶他早已分开(3:18);善归神,恶归无有,神审判的时间必来的(参4:1)。这是对当时存这样观念的人之宣判,远一点看,“神的日子”已临近,那是审判全地所有的人(4:1)。
二、神的警告( 4章)
本书最后一章为一警告之信息,旧约之结束以警告为主题。在四方面,作者也要他们记念神的警告,旨在警惕,也藉此呼唤民悔改。
A.记念“神的日子”(4:1)
此为最后审判之日子,凡狂傲、行恶(代表所有罪人)必受严重的处罚。
B.记念“公义的日头”(4:2-3)
对罪人,神的日子乃审判;对义人,“神的日子”是“公义的日头”,有医治之能,有复活之效( 4:2),也有审判之力(4:3)。
C.记念摩西的律法(4:4)
神一切的命令已很清楚记在摩西的律法内,摩西的律法又名“神的律法”,所以不能说神没有给人诫命典章。
D.记念以利亚之来临(4:5-6)
审判日来临之前,神必先差遣以利亚(即施洗约翰;太 11:10)到来,使人知晓审判日子已在眉前,应该及早转向神(如儿女转向父亲),因神的心已转向他们(如父亲转向儿女)。神不会长久责备,也不会永远怀怒,如父样怎样怜恤他的儿女,他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转向神吧,“免得我来咒诅遍地”(4:6)。
* * * * * *
玛拉基是旧约最后一位先知,所以旧约的“临别赠言”是最为要紧的。从书的背景方面,我们看出人是多么软弱败坏,也是多么容易跌倒。从书的信息方面,我们看出人是多么容易推卸责任,多么的强咀、硬心、不肯谦卑认罪。我们看到以色列在神大大祝福下仍多么容易犯罪,悖逆神恩,但是想到自己也是同样的光景。但愿我们不要“五十步笑百步”,却要诚实承认自己的软弱,免得福分变作咒诅,“免得我咒诅遍地”(旧约最后一语)来到我们身上,愿主怜悯我们。
十二小先知书附图
图一、小先知书与新约
小先知书在新约中占颇重要的地位,由新约的引用中可见它们受新约作者的重视:
小先知书 | 新约 | |
1:10 | 罗 9:26 | |
2:23 | 罗 9:25 | |
何西阿书 | 6:6 | 太 9:13;12:7 |
11:1 | 太 2:15 | |
13:14 | 林前 15:55 | |
2:4 | 启示 9:9 | |
约珥书 | 2:28-32 | 徒 2:16-21 |
2:32 | 罗 10:13 | |
阿摩司书 | 9:11-12 | 徒 15:16-17 |
约拿书 | 1:17 | 太 12:39-40;路11:29-30 |
哈巴谷书 | 1:5 | 徒 13:41 |
2:4 | 罗 1:17;加3:11;来10:38 | |
9:9 | 太 21:4-5 | |
撒迦利亚书 | 11:12 | 太 26:15;27:8-10〔注44〕 |
12:10 | 约 19:34,37 | |
13;7 | 太 26:31 | |
玛拉基书 | 3:1 | 太 11:10;路7:27 |
4;5 | 太 11:15 |
图二、小先知书中的大先知书
A.何西阿书中的以赛亚书
何西阿书 | 以赛亚书 |
4:6 | 5:13 |
4:9 | 24:2 |
13:4 | 43:11 |
B.弥迦书中的以赛亚书
弥迦书 | 以赛亚书 |
4:1-3 | 2:2-4 |
4:3 | 2:4 |
4:7 | 24:23 |
4:9 | 13:8;21:3 |
4:13a | 41:15-16 |
4:13b | 23:18 |
5:5 | 9:6 |
5:13 | 2:8 |
6:7 | 1:11 |
6:8 | 1:17 |
7:1 | 24:13 |
7:2 | 57:1 |
7:3 | 1:23 |
图三、小先知书中的小先知书
小先知书较先着成的均为后代奉为经典,故加以引用,作为神话语的权威。下表指出彼此之辅助,以先着成的为本,后着成的为叶。
A.约珥书中的俄巴底亚书
约珥书 | 俄巴底亚书 |
3:3 | 11 |
3:7-8 | 15 |
3:19 | 10 |
B.阿摩司书中的约珥书
约珥书 | 阿摩司书 |
1:4 | 4:9 |
2:2 | 5:18 |
3:16 | 1:2 |
3:18 | 9:13 |
C.弥迦书中的何西阿书
弥迦书为小先知书中引用其他小先知书最多的一本,由此可见旧约经典在当时之流行及受人重视:
弥迦书 | 何西阿书 | 约珥书 | 阿摩司书 |
6:2 | 4:1;12:2 | ||
6:4 | 2:10 | ||
6:8 | 6:6 | ||
6:11 | 12:7 | ||
6:14 | 4:10 | ||
7:1 | 9:10 | ||
7:3 | 4:18 | ||
7:10 | 2:17 | ||
7:11 | 9:11 |
图四、小先知书各卷的互照
A.约拿书与那鸿书比较
约拿书 | 那鸿书 |
早一百五十年 | 后一百五十年 |
悔改的 | 审判的 |
得救的福音 | 审判的宣告 |
神的慈爱与怜悯 | 神的分义与可畏 |
“心里舒服” | “心惊胆跳” |
B.撒迦利亚书与哈该书之比较
哈该书 | 撒迦利亚书 |
较年长 | 较年轻 |
事奉年日三月零廿四天 | 45-50年 |
着重重建圣殿 | 着重重建圣民 |
本地与本国色彩 | 本国与全地 |
多针对当时 | 多预言未来 |
图五、小先知书的“大神学”
A.基督论
小先知书何西阿书 | 1:11 | 首领 将来的领袖 |
俄巴底亚书 | 21 | 拯救者 |
哈该书 | 2:7 | 万国的珍宝 |
2:23 | 所罗巴伯的印 | |
3:8 | 仆人的苗 | |
3:9 | 约书亚的石头 | |
4:7 | 所罗巴伯的石头 | |
6:12 | 苗裔 | |
6:13 | 王与祭司的职分 | |
8:23 | 以马内利 | |
9:9 | 骑着驴驹的王 | |
9:16 | 牧羊人 | |
撒迦利亚书 | 10:4a | 房角石 |
10:4b | 钉子 | |
10:4c | 争战的弓 | |
11:7 | 荣美与联索 | |
11:12 | 被卖三十块钱 | |
12:10 | 在丰架上所受的苦 | |
13:7a | 我的牧人 | |
13:7b | 我的同伴 | |
14:9 | 全地的王 | |
14:16-17 | 大君王 | |
玛拉基书 | 3:1 | 立约的使者 |
4:2 | 公义的日头 |
B.圣灵论
1。 | 约珥书 | 2:28-29 |
2。 | 撒迦利亚书 | 4:6;12:10 |
3。 | 弥迦书 | 3:8 |
C.“神的儿子”
“神的日子”在十二小先知书中为最主要的中心信息,此“日子”论先知书中预言性质之两要点:( 1)审判;(2)安慰。先有审判,后才缠裹;先有责备,才有安慰。兹列出有关“神的日子”的主要经文。
1. | 约珥书 | 1:1-20;2:1-11,30-32 |
2. | 阿摩司 | 1:3-2:3;5:16-20;8:9-13 |
3. | 俄巴底亚书 | 1:15-16 |
4. | 西番雅书 | 1:2-2:3;2:4-3:8 |
5. | 撒迦利亚书 | 5:5-11;12:1-9;14:1-21 |
6. | 玛拉基书 | 3:2;4:1-3,5 |
D.禧年国
1. | 何西阿书 | 1:11;2:18 |
2. | 约珥书 | 2:18-27;3:17-19 |
3. | 阿摩司书 | 9:11-15 |
4. | 俄巴底亚书 | 21 |
5. | 弥迦书 | 4:1-5 |
6. | 哈巴谷书 | 2:7-9 |
7. | 西番雅书 | 3:14-15 |
8. | 哈该书 | 2:7-9 |
9. | 撒迦利亚书 | 1:16;2:4-5;9-13;3:10;6:12-15;8:12,18,19,21-23;9:17-10:1;10:7;14:8-19 |
10. | 玛拉基书 | 3:16-18;4:3 |
注解书目
注 1 H.E.Freem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Moody, 1968, pp.136-137.
注 2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 Zondervan, 1982,pp.160-161.
注 3 贾玉铭着“圣经要义卷三:大先知书”,弘道出版社 1963 年版第 1821 - 1822 页。
注 4 Clovis G. Chappell, And The Prophets, Abingdon 1946, pp.10- 15.
注 5 G. Fee and D. Stuart, p.151.
注 6 增修订雷文着“旧约入门”,信义宗联合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216 - 217 页:及贾玉铭着上引书第 1820 - 1821 页。
注 7 有关预言于新约书卷着成后便终止论,参 J.F. Walvoord, The Holy Spirit, Zondervan, 1970(7th), pp.178-179. c.c.Pyrie, The Holy Spirit, Moody, 1965, p.86. M.F.Unger, The Baptism And Gifts Of The Holy Spirit, Moody, 1974, pp.140-142. M.F. Unger, New Testament Teaching On Tongues, Kregal, 1971, pp.93-98. J.Dillow, Speaking in Tongues, Zondervan, 1975, pp.112-116. S.D.Toussaint, “First Corinthian Thirteen and the Tongues Question, “ Bibliotheca Sacra, October,1962, pp.312-314.
注 8 证明以赛亚书为一位作者即以赛亚者必须看 O.T.Allis,The Unity Of Isaiah, Tyndale, 1951,pp.1-61; 101-125.
注 9 E.J.Young, p.202.
注 10 对以赛亚蒙召的次数,学者们有三种看法: (1)一次蒙召(如 F.C.Jenning, Studies In Isaiah, Loizeaux, 1966[1935], p.59 ); (2)二次蒙召(如 H.E.Freeman 上引书第 194 页); (3)三次蒙召(如贾玉铭着“以赛亚讲义”,基督教天人社 1970 年版第 3 页。)
注 11 参 Seder Olam Rabba, C.26; C.L. Feinberg, “Jeremiah” Expositor ’ s Bible Commentary, VI Zondervan, 1986,p.360.
注 12 马有藻着“耶利米书讲义”,菲律宾圣经神学院 1974 - 1975 年度学期,第 34 页。
注 13 共参 C.L.Feinberg, Jeremiah, Zondervan, 1982, p.11;C.H.Dyer, “Jeremiah”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Old Testament, Victor, 1985, p.1126
注 14 略修订 C.H.Dyer, p.1124 图。
注 15 此三年之计算法参上引书第 1187 - 1188 页。
注 16 李饶伯原着(颜路裔译)“圣经大纲”,道声出版社 1973 年版“耶利米哀歌”页。
注 17 C.C.Mitchell, Prophetic Literature, I, Talbot Theological Seminary Syllabus, n.d.,p.57.
注 18 林证耶着“旧约圣经剪影”,宣道书局 1974 版第 214 - 215 页。
注 19 C.H.Dyer, “Lamentations”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ictor,1985,p.1209.
注 20 E.J. Young, pp.240-241.
注 21 I.L.Jensen, Studies In Ezekiel & Daniel, Moody, 1968, p.3.
注 22 马有藻着“以西结书讲义”,菲律宾圣经神学院 1975 年学期,第 3 页。
注 23 以西结书 40 - 48 章为经学家争辩的一个大战场。他们对这段经文的释法可分为二类: (1)非字意解经法-此法认为这里预指教会的情形,或这里是所罗巴伯所重建之圣殿的一种描述。此派学者有 E.J.Young, New Bible Commentary;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Ellicott ’ s Bible Commentay; J.S.Baxter; Andrew Blackwood; Patrick Fairbairn; C.F.Keil; Tyndale O.T.Commentary; ISBE 等。 (2)字意解经法-此法认为这段预言将来禧年国度中之圣殿及有关圣殿祭祀之仪事。此派学者有 J.V.McGee; J.D. Pentecost; J.F. Walvoord; C.C.Ryrie; N. West; C. L. Feinberg 等。笔者赞同第二说法。详论可参 C.L. Feinberg, The Prophecies Of Ezekiel, Moody, 1970,pp.233-239; P.L.Tan, Interpretation Of Prophecy, BMH,1974,pp.293-298; 318-322.
注 24 读者欲详研此点可参 G.L.Archer,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Moody,1966, pp.367-388.
注 25 参马有藻着“异象与国度-但以理书诠译”,证道出版社 1986 年版。
注 26 J.R.Dumelow, The One Volume Bible Commentary, McMillan, 1957, p.533.
注 27 本段历史应验史实参 J.F.Walvoord, Daniel: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p.255-280.
注 28 这段历史相当感人,读者参陈润棠着“新约背景”,圣道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56 - 76 页。
注 29 据 H.W.Hoehner, Lecture Notes On Daniel,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2(chart).
注 30 详论可参各保守派的“旧约导论”书。
注 31 C.C. Mitchell 上引书第 72页。
注 32 增订桑安柱着“先知们的信息”,甘霖出版社1959年版第5页。
注 33 H.E.Freeman 上引书第181-182页。
注 34 这是实在的蝗灾而非先知的构想或预感,非林证耶着上引书第244页所言。
注 35 G.C. Morgan, The Minor Prophets,Revell, Loc. cit,; An Exposition Of The Bible,Revell, 1959, p.381.
注 36 J.S. Baxter, Explore The Book , IV, Zondetvan, 1971,p.132.
注 36a 桑安柱着上引书第 19 页。
注 37 以本书为巴比伦时期作品的有 J.Philips, Exploring the Book, Moody,1996, p,119;G.H. Livingston, “Obadiah,”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839;苏佐扬着“小先知精华”,基督教天人出版社1959年版第70 页;李饶伯着上引书“俄巴底亚书”。 D.W.B. Robinson, “Obadiah,” New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1963 ( 1953 ) ,p.710 。以本书为亚述初兴时期的有 Keil and Delitzsch, O.T. Commentaries, Associated Reprint, n. d.,pp.1048-1057; G. L,Archer 上引书第287-291页; H.E. Freeman 上引书第 140 - 141 页; I.L Jensen,Minor Prophets Of Judah, Moody, 1975,p. 18.E.B. Pusey, Minor Prophets, Baker, 1975 ( 12th ), pp343 - 351 。
注 38 Theodore Laetsch, Bible Commentary: The Minor Prophets, Concordia, 1959,p.222.
注 39 桑安柱着上引书第 27 页。
注 40 B.K. Waltke, “Zephaniah,”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V ,Zondervan, 1978,p.1051.
注 41 非史祈生着“圣经综要”(上),宣道书局 1970 年版第 176 页。
注 42 这段与上篇信息的连接性不易明见,因此有学者误把这段作为历史插段,如 H.E. Freeman 着上引书第 327 页。
注 43 M.F.Unger, Zechariah; Prophet Of Messiah ’ s Glory, Zondervan, 1970,p.107; 马有藻着,异象与复兴 撒迦利亚书诠释”,证道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63 页。
注 44 此节马太说是耶利米之言,因马太将“迦”之言及“耶”之意合并起来,而归给耶利米(耶利米出处在归回时期先知经 卷之首位),参 H.E.Freeman,pp.340-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