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言
紧接摩西五经后,自约书亚记至以斯帖记共十二卷历史书。前三卷(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是论以色列进取迦南及在那里初期的情形,亦即“王国前之历史”;中三卷,每卷分上下(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专论“王国时期的历史”;后三卷(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专论“国亡后归回时期之历史”。
按内容说,历史书继承摩西五经之“遗志”,把神在以色列中的计划及把以色列在万民中之计划记述下来,一方面显出以色列是属神君尊之国度,归神之管理,是神统治之国家( Theocracy);一面也藉着历史之演变,指出以色列在神的计划中如何失败及失败的过程,更指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约条内完全应验神的话。事实上,历史(History)就是神的故事(His story)。
圣经皆为史书,是以色列民族之历史,也是神的历史。因此,历史与神的救道有密切关联。自以色列鼻祖亚伯拉罕蒙召始迄撒母耳止为“神治时期”;以扫罗立国始迄约雅斤亡国止为“王治时期”;此后迄基督建立其弥赛亚国度前的时期,均统称为“外治时期”;而每时期神均藉着“先知”(不一定说预言的) 多次多方晓谕列祖,以示神在万国史中仍为万王之王;故以色列史不仅为历史性质,亦且为先知性质,因先知着史书之原意皆以发明神对其选民之意旨,与救恩之实现,述古鉴今,令读者备受无量之灵感与灵训。
二、按组综览
A、第一组:王国时期前之历史
约书亚记 | 士 师 记 | 路 得 记 | |
作 者 | 约 书 亚 | 撒 母 耳 | 撒 母 耳 |
日期 (B.C) | 1375 | 1020 | 1010 |
地 点 | 示 剑 | 示 罗 | 示 罗 |
目 的 | 指出以色列成功承受应许之地 | 指出以色列屡次失败承受应许之地 | 指出以色列士师时代光明之一面 |
主 旨 | 以色列的产业 | 以色列之失败 | 以色列之光明 |
钥 节 | 1:3 | 21:25 | 4:14 |
钥 意 | 基 业 | 堕 落 | 亲 属 |
B、第二组:王国时期之历史
撒母耳记上 | 撒母耳记下 | 列王纪上 | 列王纪 下 | 历代志上 | 历代志下 | |
作者 | 撒母耳 | 拿单与迦得 | 耶利米 | 耶利米 | 以斯拉 | 以斯拉 |
日期 | 1000 | 970 | 550 | 550 | 450 | 450 |
地点 | 拉玛 | 耶路撒 冷 | 埃及与 巴比伦 | 埃及与巴比伦 | 耶路撒冷 | 耶路撒冷 |
目的 | 指出以色列从神治制度进入王治国度的起因与经过 | 续上卷 | 记述以色列之兴(历史观) | 记述以色列之衰(历史观) | 解释以色列之兴(属灵观) | 解释以色列之衰(属灵观) |
主旨 | 以色列王国的开端 | 以色列王国的巩立 | 以色列王国之盛兴 (政治观点) | 以色列王国之衰亡 (政治观点) | 以色列王国之盛兴 (宗教观点) | 以色列王国之衰亡 (宗教观点) |
钥节 | 8:7 | 22:17 | 22:17 | 17:23 | 4:23 | 34:25; 36:13-16 |
钥意 | 听命 (15:22) | 牧养 (5:12) | 分 裂 | 被 掳 | 联 合 | 分 裂 |
C、第三组:国亡后归回时期之历史
以斯拉记 | 尼希米记 | 以斯帖记 | |
作 者 | 以 斯 拉 | 尼 希 米 | 末 底 改 |
日 期 | 430 | 420 | 470 |
地 点 | 耶路撒冷 | 耶路撒冷 | 波斯国都 |
目 的 | 指出以色列蒙神眷顾,归回祖国,重建家园与圣殿之历史 | 指出以色列蒙神眷顾,归回祖国,重建神治社会之历史 | 指出以色列民蒙神保守免遭屠杀 |
主 旨 | 以色列重建圣殿与圣民 | 以色列重建圣城与圣民 | 以色列得蒙保守 |
钥 节 | 1:5 | 2:5 | 4:14 |
钥 意 | 重 建 | 重 建 | 保 守 |
注:各书日期均从简,以便易记,详究可参每卷内容。
三、每卷要义
A、第一组:王国前之历史
1. 约 书 亚 记
作者:大部份是约书亚(犹太经典“他勒目”〔 Talmud〕Baba Bathra 14b以约书亚为作者,除最后五节或可能其他部份如24:29-31;15:13-17;19:47;13:30;11:21等是祭司非尼哈或大祭司以利亚撒所补记的)
日期: 1375B.C.
地点:迦南的示剑( 24:25)。
目的:指出神带领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地得产业的信实。
主旨:以色列的产业。
历史背景:
约书亚记是摩西五经故事之续集。当时以色列民云集在约但河东,待命挥军渡河,直取迦南产业。摩西安排就绪他的继承人约书亚后便归回天家。约书亚继承其遗志,率领以色列民西渡约但河,展开攻占迦南产业之战役,南征北伐,不下十年间,迦南差不多全数尽归以色列人手中,战争结束后土地按支派瓜分,各归各土,继承神所托付之使命。
在享受感恩之余,约书亚就写本书,以志神的信实,也表彰自己的心愿:“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 24:15)。
大纲:
一、进取应许之地( 1-5) A、预备=1-2 B、渡河=3-4 C、守礼=5 二、征服应许之地( 6-12) A、中路战役=6-8 B、南路战役=9-10 C、北路战役=11-12 三、分配应许之地( 13-24) A、分地=13-21 B、纷争=22 C、分别=23-24 |
摘要:
就救赎论,神的救赎不是单脱离地狱之永刑,而是进入丰富之新境地去。以色列出埃及( Exdous)是为救赎的表征,以色列入迦南(Eisdous)则为入丰盛新境界之表征(注1) 。如只有“领出”而无“领入”,神的救赎便不能算是完全(注2)。就神迹论,约书亚记与摩西五经所记载神大能之施展有前后辉映之趣(红海与约但河、逝世事迹、应许之应验等),有如四福音与使徒行传之关系(注3)。
约书亚继承摩西遗志,带领以色列人由摩押平原挥军进取迦南基业;在灵意上与以弗所书相映,两者皆论信徒蒙恩后争战的生活,也是信徒灵程的一种写照,兹引表作比对(注 4):
埃 及 | 世俗地 | 教 徒 | 得 名 | 为 奴 | 救 赎 |
旷 野 | 客旅地 | 信 徒 | 得 救 | 为 子 | 失 败 |
迦 南 | 福气地 | 圣 徒 | 得 胜 | 为 圣 | 争 战 |
一、进取应许之土地( 1-5章)
迦南是神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所赐给以色列人的土地,日后再在巴勒斯坦约中确定;但以色列人获得及享受迦南地即在乎他们的信心及进取,故约书亚继承摩西之后样样显出信心进取的步骤。他先晓谕他们信心之大义( 1章),藉此振奋民众安然进取,又差派探子窥敌方之动态(2章)。耶利哥是迦南中原之重镇,若能攻取它,迦南全地必定震动。探子的回报使约书亚等信心增强,于是他们更大胆求过约但河的神迹(3-4章),更以复行割礼,坚表对亚伯拉罕之心志(参创17章),及遵守逾越节,表显对摩西之约之履行(5章)。在这样极大信心的表示后,主的元帅才立刻出现,率领他们争取迦南的胜利。
二、征服应许之地( 6-12章)
约书亚展开三面之战略,他先率军从中路袭击,虽此韬略出自他的军事天才,也是主军大帅之带领;于是中部强城耶利哥不堪一击,不攻而破,这也是约书亚信心继续之表示。约书亚乘胜进军艾城,但竟然大败于本来掷石于蛋的小城弱军之手( 7章)。当败因寻出及肃清后,艾城立即陷落(8章)。
迦南中部全落在以色列人手中,南部之大族基遍以欺诈的手段先与以色列求和,以色列在全胜之余不虞有诈,故此未有求问神( 9:14)而留下后患(9章)。其余南部诸王联盟与约书亚对抗,结果以色列在日月停留的神迹下大获全胜(10章)。
南部战事结束后,以色列即趁胜攻打北方。北方强王夏琐组织了“北部联合国”在米伦湖畔与以色列人大战,此次为以色列进取迦南时最庞大的战役。“以”军以寡敌众,加上疲兵接战,若不是神的同在焉能得胜,因为争战的胜败不在乎人多人少,也不在乎刀枪,只在乎耶和华(参撒上 14:6;17:47)(11章)。
北方联军瓦解后,其余的也不战而退,约书亚略记战绩总纲,旨在称颂使人得胜的神( 12章)。
按神旨意迦南人罪恶满盈,他要假选民之手审判他们,无奈以色列人未能乘机会进攻,他们稍为苟安,所余的敌民日后却成了以色列人“肋下的荆棘,他们的神即成了以色列人的纲罗”(士 2:3)。以色列人后虽号啕大哭,愿意灭尽敌人,只因机会一过也就办不到了。
三、分配应许之土地( 13-22章)
战后的迦南地便按十二支派分配,一些领土虽未到手中却凭信心接受。有两支派半(流便、迦得、玛拿西半)虽曾过河联手歼敌,却要在河东安居( 13章)。其余支派按人丁分地(14-21章)。其中在河东河西各分出三座六座定为逃城,使误杀人者得获恩赦,这也是显出他们所事奉的神是恩赦的(20:1-9)。当时迦南约有二百五十万英亩,以色列人则约六十万户,每户平均四十二亩。孟子说:“五亩之田,八口之家,可以无饥”。以色列每家都得四十二亩,神丰富之恩实超人所想所求(注5)。
河东之两支派半在己方自筑高坛,原意是见证神恩( 22:34),但却引起其余支派所误会,以为他们不去示罗的会幕里敬拜,于是组军兴师问罪,差点引起阋墙流血,这也是分地后的一小段插曲(22章)。
各事分配定妥,各民安居乐业,约书亚年纪老迈,自知在世上的年日不多,为着将来全国会众同归一心事奉同一的神,故把国中代表召来,以神的信实为题晓谕他们谨慎爱神( 23:1)(23章),再晓谕全国诚心实意(24:14)敬畏事奉神(24章)。
* * * * * *
如摩西般,约书亚爱会众之心何等深厚。他临别时把那番训诲,一片热爱深情,溢于言表,因神曾对他说:“你年纪老迈,还有许多未得之地”(13:1),此语常绕在他心怀,故他在临终时还耿耿于怀,极力劝勉百姓“分外谨慎”、“一心一意”、“诚心实意”(23:11, 14; 24:14)的事奉神,这真是千古天国战士的金科玉律。
约 书 亚 记 附 图
图一、产业分配图
图二、征服迦南简图(例城)
2. 士 师 记
作者:撒母耳(内证及犹太法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4b均证实撒母耳为作者)。
日期: 1020B.C.(扫罗时代)
地点:示罗(撒上 3:21;撒母耳之居所)。
目的:指出以色列离弃真神的后果乃是痛苦受制,管教责打,悔改带来复兴。
主旨:以色列失落君尊国家的因果。
历史背景:
本书所记载的年代由约书亚( c1375B.C.)至撒母耳(c1075B.C.)。自约书亚死后,以色列因领土广阔,领袖人才稀少,分散太远,又无适当合一的团契,各支派又忙着开垦荒地,料理自己的家园;而且他们在进取时没有按神的旨意完全肃清敌人,故此这些“眼中的刺、肋上的鞭”,便屡成为他们的“纲罗、机槛”(书23:13),使他们同化于外邦的文化风俗里(2:3)。士师时代便成为以色列史中的黑暗时代,每当以色列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时(4:1; 17:6),神便兴起外邦国家管教他们;当他们认罪悔改求恩时,神便兴起“士师”拯救他们。在此书中,这样循环不息的“犯罪”、“管教”、“认罪”、“拯救”的过程共有七次之多(一些不是连续性而是同时性的〔注6〕)。这样持续到撒母耳时代,他们要求“王”代替“士师”的管理,结果神便兴起“王”及“先知”替他管理及替他出口。撒母耳是处在“士师时代”与“王国时代”之间的环扣。在其先知学校里,他先记“士师时代”之事迹(士师记),再记“王国时代”开始之事迹(撒母耳记)。
大纲:
一、士师时代前之情形( 1-2) A、政治情形=1 B、宗教情形=2 二、士师时代之情形( 3-16) (七次堕落史摘要) A、第一循环=3上 B、第二循环=3下 C、第三循环=4-5 D、第四循环=6-7 E、第五循环=8-9 F、第六循环=10-12 G、第七循环=13-16 三、士师时代后之情形( 17-21) A、宗教的混乱=17-18 B、道德的混乱=19 C、支派的混乱=20-21 |
图析:
士师时代前 | 士 师 时 代 时 | 士师时代后 | |||||||||
1-2 | 3-16 | 17-21 | |||||||||
政 治 性 的 因 由 : 没 有 赶 出 | 宗 教 性 的 因 由 : 事 奉 巴 力 | 第 一 循 环 : 俄 陀 聂 | 第 二 循 环 : 以 笏 、 珊 迦 | 第 三 循 环 : 底 波 拉 | 第 四 循 环 : 基 甸 | 第 五 循 环 : 陀 拉 、 睚 珥 | 第 六 循 环 : 耶 弗 他 、 以 比 赞 、 以 伦 、 押 顿 | 第 七 循 环 : 参 孙 | 宗 教 的 混 乱 | 道 德 的 混 乱 | 支 派 的 混 乱 |
1 | 2 | 3 上 | 3 下 | 4 | 5 | 6 | 8上 | 8下 | 10上 | 10下| 12 | 13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序 言 | 过程 | 增 补 | |||||||||
前 因 | 后果 | 附 录 |
摘要:
本书续上书约书亚记,当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后,他们循神所吩咐各支派分得该有的土地,于是他们便各归各地安居乐业下去。可是一面他们没有照神旨意完全的把迦南人逐灭,一面贪图一时的太平,利用仇敌服役,更被仇敌同化,参拜他们的偶像,结果造成失去产业和平安。在受敌人迫害痛苦时,他们向神呼求,神便在他们当中兴起拯救者,使他们脱离虎口,过后这些拯救者便治理他们,作他们的士师。故自约书亚死后至扫罗为王止,这段时期称为“士师时期”。
“士师”原是“本地英雄”,在其民族受外敌侵侮时蒙神兴起,维护正义,济弱扶倾,后复以统治者的姿态管理百姓,是为士师,本书的主要部份是记叙一些英雄事迹,故名。
一、士师时代前( 1-2章)
本书开始记述“士师时代”的前景,也是全书的引言,更是解释为何产生士师时代极其混乱之因由。作者先指出首因是以色列人在入迦南境时没有循照神的吩咐完全赶出迦南七族;“没有赶出”是此章之要句( 1:19, 21, 27, 29,30, 31, 33 ),指出日后混乱其因之一(1章)。继之作者引述次因,即以色列人因没有完全赶尽敌人出境,更而在风俗上与他们同化,在宗教上采他们的神;“事奉巴力”是此章之要句(2:11-12, 17, 19),指出日后混乱之次因(2章)。
二、士师时代时( 3-16章)
从第 3章始至16章,作者选择六大士师及六小士师的英雄事迹,用七次循环的笔法说明以色列人在离弃“神权管治”(Theocracy)后惨痛之结果。每一循环都是一贯的,因人犯罪的性情也是一贯不变,表述如下:
这循环式的历史观( Cyclic Philosophy of history)正指出“共产主义”创始人德哲黑格尔(Hegel) 之眼光:“历史指出,人不会从历史学习教训”,也是本书2:11-20的要点。
士师的兴起全是神应允人悔改祷告之表示,而士师的出身有村夫、俗妇、无名小卒、贫苦寒士、私生子等。他们得胜的方法只不过是牛棍( 3:31)、橛与锤(4:21)、空瓶(7:16)、驴腮骨(15:15)等,正指出“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4:6;参林前1:27-28;林后12:9)。
士师时代是一个循环不息的黑暗时代;十二个大小士师的轶事共约三百年( 11:26),因一些事迹是同时发生的(与13:20无冲突(注7)。兹把循环的士师时代列表如下:
士师 | 支派 | 仇敌 | 奴役时间 | 太平时间 | 经文 |
1.俄陀聂 | 犹大 | 米所波大米人 (古珊利萨田王) | 8 | 40 | 3:9-11 |
2.以 笏 | 便雅悯 | 摩押人 (伊矶伦王) | 18 | 80 | 3:12-30 |
3.珊 迦 | 拿弗他利 (?) | 非利士人 | ? | ? | 3:31 |
4.底波拉 | 以法莲 | 迦南人 (耶宾王) | 20 | 40 | 4:4-5:31 |
5.基 甸 | 玛拿西 | 米甸人 | 7 | 40 | 6:11-8:35 |
6.陀 拉 | 以萨迦 | (自相残杀) | ? | ? | 10:1-2 |
7.睚 珥 | 基 列 | (自相残杀) | ? | 22 | 10:3-5 |
8.耶弗他 | 基 列 | 亚扪人 | 18 | 6 | 11:1-12:7 |
9.以比赞 | 伯利恒 | - | ? | 7 | 12:8-10 |
10.以 伦 | 西布伦 | - | ? | 10 | 12:11-12 |
11.押 顿 | 以法莲 | - | ? | 8 | 12:13-15 |
12.参 孙 | 但 | 非利士人 | 40 | 20 | 15:2-16:31 |
三、士师时代后( 17-21章)
作者记录十一个士师的事迹后,再附录士师时代的一些混乱情形(为方便记忆,我们姑且称之为“士师时代后”之情形)。作者特选三件不同的混乱,指出士师时代确是极黑暗混乱的世代:( 1)宗教上的混乱(17-18章)-利未人作偶像的祭司以糊口,可见宗教之退化。“但”族支派之人竟掠其神像,掳其祭司,公然率队叛离真神,敬拜偶像,宗教之腐败可见一斑。(2)道德上的混乱(19章)-利未人娶妾,后在回乡时为便雅悯族凶暴淫恶之匪徒所辱,可见当时社会真理道德灭尽,为世人所不齿。(3)支派上的混乱(20-21章)-其余支派集众为被害者雪仇,把便雅悯族几乎灭尽,后痛定思痛,追悔伤悼,为便雅悯族共谋存种之策。此种情形,足以显露士师时代宗教信仰、国家政治及社会道德沦落破产之真相,正是当神被摒弃时,各人便自命为王,任意妄为(21:25)。
* * * * * *
士师时代为一悲惨黑暗痛苦之时代,一切皆由“不知道耶和华” (2:10)为起首。“不知道耶和华”是结果,起因是“别的世代兴起”时,却是一个不认识神的世代,此世代不认识神是前代失职之咎!作为信徒,要把纯正的信仰一代传一代(提后2:2),其职责之重由此可见!
士 师 记 附 图
士师记与约书亚记之比较( 8)
约 书 亚 记 | 士 师 记 |
胜 利 | 失 败 |
自 由 | 奴 役 |
信 心 | 不 信 |
进 取 | 衰 退 |
顺 服 神 | 离 弃 神 |
快 乐 | 悲 哀 |
合 体 | 分 离 |
罚 罪 | 犯 罪 |
3. 路 得 记
作者:撒母耳(犹太经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4b引证作者为撒母耳。除部份可能是后人所附笔外,撒母耳很有可能是作者。
日期: 1010B.C.
地点:示罗(参士师记)。
目的:指出士师时代另一面的景况,也指出大卫王的世代渊源,好引入下一集有关大卫生平的撒母耳记。
主旨:以色列的光明。
历史背景:
与士师记同(虽书内缺提任何士师之名,唯所记之事迹可能发生于基甸任士师期间〈约 1200-1150B.C.间〉,因是时曾有一次大饥荒出现〈参士6:3-4〉(注9)。
大纲:
一、路得至波阿斯城中( 1) (信心的试炼) 二、路得至波阿斯田中( 2) (信心的劳苦) 三、路得至波阿斯场中( 3) (信心的应许) 四、路得至波阿斯家中( 4) (信心的赏赐) |
图析:
到波阿斯的城 | 到波阿斯的田 | 在波阿斯的场 | 到波阿斯的家 | ||||
1 | 2 | 3 | 4 | ||||
寄 居 : 摩 押 | 回 乡 : 伯 利 恒 | 普 通 的 恩 典 | 格 外 的 恩 典 | 妙 计 | 进 行 | 成 亲 | 家 谱 |
1:1-5 | 1:6-22 | 2:1-13 | 2:14-20 | 3:1-5 | 3:6-19 | 4:1-17 | 4:18-22 |
农 妇 | 工 人 | 贤 妇 | 主 妇 | ||||
荒 年 | 麦 田 | 禾 场 | 新 家 | ||||
遇 苦 难 | 受 安 慰 | 得 应 许 | 蒙 取 赎 | ||||
信心的道路 | 爱心的事奉 | 谦卑的慰藉 | 顺服的赏赐 | ||||
信心的试炼 | 信心的劳苦 | 信心的应许 | 信心的赏赐 |
摘要:
本书实乃士师记的另一面面观;旧希伯来文圣经士师记与路得记是同一本书,故也可以称为士师记的附录。士师记是一本黑暗惨痛的历史,读时令人失望、叹息;路得记却使人钦佩、兴奋。本书的故事处在士师时代,好比沙漠的绿洲、黑夜的明星。
全书主要中心思想表彰信心之佳美,特别出自一外邦女子,更属难能可贵。而且,本书原附在士师记之后,与失却信心而堕落之神的选民作一鲜明的对比。全书的故事藉着路得信心之履历,表显神拣选与救赎之美旨,也预表外邦人将来投在神恩下得荫庇之福( 2:10, 12-13)。
一、路得至波阿斯城中( 1章)
本书开启记述士师秉政时代之一段轶事。当时犹大国中大遭饥荒,有一家四口,夫妻两子,逃到邻近的摩押地寄居,一个不平凡的故事便应运而生。在摩押,此家庭的前途因而急速剧变,十年的光阴使万事变动,剩下来婆媳二人只得回老家去,他们的名为“拿俄米”与“路得”。
路得本是摩押女子,与另一女子同嫁到拿俄米的家庭去。十年相聚,路得从夫家中学到爱慕神的心,而她的妯娌却如道种在路旁,日一出便枯死了。在回乡的路上,只路得一人不愿与婆婆分离,一心追随服事到老,还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16)。这是一个信心的考验,想不到一个外邦女子竟然得胜。
二、路得至波阿斯田中( 2章)
在自己的家乡中,拿俄米有一至亲富户名“波阿斯”。路得凭着信心,在他的田中劳苦拾穗,供应全家的需要,波阿斯处处照顾路得与拿俄米一家,让她在自己的田中拾取额外的麦穗过活( 2:16),如此看,实在是神的恩典临到外邦人身上的一种预表(2章)。
三、路得至波阿斯场中( 3章)
拿俄米熟识犹太人风俗之习惯,至亲无家之人可娶近亲为妻,使家族之名可以继后,产业有合法的继承者。于是她鼓励路得向波阿斯暗示( 3:4,6,9,14,15),路得完全顺服,凭着信心,依靠此律法之应许(3章)。
四、路得至波阿斯家中( 4章)
路得的信心终蒙神特殊的眷顾,与波阿斯结合为夫妻,替夫家赎回所有的产业,并存留他们的名字在产业上,末后更成为以色列之王大卫之先祖,这可算是信心之赏赐。
* * * * * *
本书的开始是饥荒与死亡,但结束是美满的婚姻与快乐。饥荒与死亡是因人离弃神,信心受不住环境的考验,自寻烦恼( 1:20)与死路(1:5);而美满人生则是因人投靠神,重回神恩典之翅膀下(2:14),满得他的赏赐。
路得意即“美丽”;她在信心、爱心、顺服、勤劳、吃苦、谦卑、忠诚等品德上实在美丽;书仅四章,每章优美至极,亦彰显她的人生如玫瑰之芬芳健美、馥郁宜人。读士师记如过旷野沙漠,读路得记,如到溪水旁、柳荫下,把所有人生之忧伤厌烦一扫而清,心情开朗,喜乐洋溢。
路得本是属神所咒诅的摩押地女子,竟然因信离开母家,到了救恩之发源地伯利恒城,因此蒙宠得福乐,其一生令人可歌可泣之境遇竟是万世信徒之楷模。
B、第二组:王国时期之历史
1.撒母耳记 上
作者:撒母耳(犹太法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4b称作者是撒母耳,自25章后拿单及迦得二人补完,参代上29:29)(注10) 。
日期: 1000B.C.
地点:拉玛( 7:17)
目的:指出以色列为何厌弃神为他们的王,及记述神如何容让他们由一个“神治制度国”转为“王治制度国”的过程及后果。
主旨:以色列王国的开端。
历史背景:
以色列在士师秉政下只能得暂时与局部性的复兴,惟不论国家政治、道德风化、宗教信仰、社会秩序都直趋下坡。当时的黑暗情形非笔墨可形容:那是( 1)国政扰乱的时代(“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 ; 18:1 ; 19:1 ; 21:25);(2)宗教腐败的时代(“当那些日子,耶和华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3:1);(3)道德衰落的时代(士19-21章);(4)急需复兴的时代(参撒上7:3)(注11) 。
大纲:
一、撒母耳的治理( 1-7) A、撒母耳的早年=1-3 B、撒母耳的中年=4-7 二、扫罗的王朝( 8-15) A、扫罗的膏立=8-12 B、扫罗的堕落=13-15 三、大卫的兴起( 16-31) A、为扫罗应战=16-17 B、蒙扫罗喜爱=18-20 C、被扫罗追杀=21-31 |
图析:
撒母耳的治理 | 扫罗的王朝 | 大卫的兴起 | |||||||||||||||||||||||||
1-7 | 8-15 | 16-31 | |||||||||||||||||||||||||
撒 母 耳 的 早 年 | 撒 母 耳 的 中 年 | 扫 罗 的 被 膏 | 扫 罗 的 堕 落 | 为 扫 罗 应 战 | 蒙 扫 罗 喜 爱 | 被 扫 罗 追 杀 | |||||||||||||||||||||
身 | 蒙 | 约柜 | 约柜 | 厌弃 | 选 立 | 僭越 | 固执 | 故意 | 幼 年 | 少 年 | 中 年 | ||||||||||||||||
世 | 召 | 被掳 | 归回 | 真神 | 扫罗 | 祭职 | 刚愎 | 违命 | 牧 童 | 官 侍 | 亡 命 | ||||||||||||||||
为王 | 为王 | 蒙神选召 | 对抗顽敌 | 与约拿单为友 | 遭扫罗憎厌 | 在迦特 | 在亚杜兰 | 在基伊拉 | 在 隐 基第 底一 : 次 饶 扫 罗 | 在巴兰旷野 | 在西弗第二次饶扫罗 | 在非利 士地 | |||||||||||||||
1-2 | 3 | 4-6 | 7 | 8 | 9-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31 | ||||||||
1-3 | 4-7 | 8-12 | 13-15 | 16-17 | 18-20 | 21-31 | |||||||||||||||||||||
最后的士师 | 最初的王 | 最合神心意的王 | |||||||||||||||||||||||||
摘要:
本书论以色列从“神权政治”、“士师秉政”的制度转到“王治制度”的原因与过程。撒母耳记上是一本“过渡的书”,作者也是一名“过渡的人物”。他承先启后,由神权转到君王,由士师、祭司到先知。撒母耳为以色列最后一位士师(徒 13:20),也是首位先知;他首创士师学校与先知学院(19:20; 王下2:3-5; 4:38),也是一名特别的祭司,身兼三职,也是一个时代伟人。
一、撒母耳的治理( 1-7章)
当时以色列士师时代之末,国势衰弱、宗教腐败、社会混乱、人心黑暗,惟在以法莲山地有一位敬畏神之贤妇,凭信心求神应允一孩子,好使能挽救国家厄运。神后来应允这个虔敬的祷告,民族救星撒母耳应运而生( 1章)。
撒母耳在孩提时已开始在神殿中服侍神。当时祭司以利年老昏庸无能,家规不严( 2:12-17, 22-25, 27-34; 3:11-14),神早已定意一个“合他心意的祭司”(2:35)取代他的职份,是为撒母耳。撒母耳长大后所作所为全合神之心意。神使他为士师、祭司、先知,使神的默示传遍整个以色列(3:19-21)(2-3章)。
撒母耳中年的事迹都是环绕着约柜,约柜是神同在外显的证据。以色列人以为这件“宝物”会祝福他们,故在出战时常以它为“护身符”,但神是看内心的( 16:7),后来连约柜也遭敌人掳去(4章);唯神也看顾这件外证之物,神迹随它出现,最终回到以色列人手中(5章)。
撒母耳有鉴于此,于是在米斯巴召集全国,训诲他们专一敬奉神。他不但为士师审判民务,也是先知,奋兴百姓之灵性生活,可见他是一位名奋兴布道家( 7章)。
二、扫罗的王朝( 8-15章)
撒母耳老年时遭儿子戏弄( 8:1-3),百姓要求他立一王管理他们象列国一样(8:5, 20),惟此事非神之心意,因为他们基本上厌弃神为他们的王(8:7),但神也容让他们这样做(8章)。
本书次部份以扫罗为中心。扫罗在神允许之旨而非命定之旨下被膏立为王( 9-10章),始初他还有敬畏神之心志,神也加上祝福,使他万事顺利,凡战皆胜(11-12章);惜后来因各事亨通而自骄自大,像一线曙光后便是乌云密布。作者选自三点指出他的堕落: 僭越祭司之职份(13章),他是王不是祭司不应如此; 固执刚愎,妄用王权,不理会兵士之软弱(14章); 故意违命,不能澈底服从神之吩咐(15章);此后神为自己另立合他心意的王。
三、大卫的兴起( 16-31章)
大卫的兴起是本书第三部份之中心。幼年时为牧童,在旷野有与神密交之经历(参诗 19, 23等),在神安排的环境下大显倚靠神之信心(17:45, 47),胜嚣敌歌利亚,被扫罗所嘉赏(16-17章)。
此后蒙扫罗喜爱纳为宫中之臣仆,又与王子约拿单一见钟情,互订金兰手足之约,是为英雄重英雄,信心欣赏信心之友谊,更蒙全国所爱戴( 18:30)(18章)。但扫罗因妒而恨,由恨生杀之心。大卫被迫逃亡,前由牧童到宠臣,今为亡命之徒。大卫被扫罗亲自率兵追杀,四处逃命,他曾到敌方暂避,佯为疯狂,时而隐居山洞,时而在旷野亡命,处处蒙神保守,如同包裹的宝物一样,但处处显出胸襟无量之心(21-30)。此种品格之锻炼,使他日后登上王位方能作一合神心意的王。
本书以基利波战役为结束( 31章)。此战在以色列军史上为极大受辱之一次,不但无数兵士被杀,连受膏王也受重伤,因伤而自杀疆场,为的是免受敌人凌辱。在死时看重人之羞荣,在生时却轻看神之羞荣,看重人,轻看神,是何等愚妄呢!
撒 母 耳 记 上 附 图
大卫亡命漂流简图(撒上十九至三十章)(注 12)
2. 撒 母 耳 记 下
作者:拿单与迦得(代上 29:29)。
日期: 970B.C.(在大卫寿终前)
地点:耶路撒冷( 6:16)。
目的:继续上篇指出以色列开国以后的历史。上篇着重过渡时期(过渡王朝)之历史,今篇着重大卫王(第一个合神心意的王)治国之事迹。
主旨:以色列国的巩立。
历史背景:
以色列自扫罗立国以来,渐渐成为巴勒斯坦中颇成形的国家。在神祝福下,国势日兴,到大卫为王时,国势一时无双,成为当时的大国。
大纲:
一、大卫之兴盛( 1-10) A、为犹大王=1-4 B、为全国王=5-10 二、大卫之失败( 11-20) A、个人的失败=11-12 B、家庭的失败=13-18 C、国家的失败=19-20 三、大卫之余事( 21-24) A、国家之事=21 B、私人之事=22 C、其他杂事=23-24 |
图析:
大卫之兴盛 | 大卫之失败 | 大卫之余事 | |||||||||||||
1-10 | 11-20 | 21-24 | |||||||||||||
在 希 伯 仑 为 犹 大 之 王 | 在 耶 路 撒 冷 为 全 国 之 | 个 人 之 失 败 | 家 庭 之 失 败 | 国 家 之 失 败 | 国 家 之 事 | 私 人 之 事 | 其 他 杂 事 | ||||||||
王 | 与 | 押 | 示 | 与 | 与 | 感 | 遗 | 国 | 数 | 感 | |||||
弓 歌 志 哀 | 战 功 伟 绩 | 建 都 耶 京 | 建 圣 殿 心 | 建 立 国 度 | 拔 示 巴 之 罪 | 沙 龙 之 叛 变 | 巴 之 叛 变 | 基 遍 人 之 争 | 非 利 士 人 之 争 | 恩 之 诗 | 言 | 中 勇 士 | 算 之 罪 | 恩 之 坛 | |
1 | 2-4 | 5-6 | 7 | 8-10 | 11-12 | 13-18 | 19-20 | 21上 | 21下 | 22 | 23上 | 23下 | 24上 | 24下 | |
1-4 | 5-10 | 11-20 | 21 | 22 | 23-24 | ||||||||||
成 功 | 失 败 | 附 录 | |||||||||||||
摘要:
以色列原为神权政治国,因欲效法列邦,即由神权政治转变为王权政治。撒母耳记上即论其转变之经过,撒母耳记下则记载转变后王国因有合神心意的大卫王巩固国度,成为当时首一大国。
本书记述首任(神拣选的)国王大卫之成功与失败,显明除基督外,地上最好最伟大的王也不过是如此。
一、大卫的兴盛( 1-10章)
作者开卷先论大卫之兴盛,记述以色列王国由分而合(与列王纪相反,由合而分)。扫罗与约拿单阵亡后,噩耗传来,大卫爱他们的真情显露无遗,作弓歌志哀悼他们( 1章)。此后大卫得犹大支派支持,建都希伯仑,但拥扫罗家之前元帅押尼珥与他对立,经七年半之内乱,结果获百姓信任和拥戴,奠定了为王的基础(2-4章)。扫罗家崩溃后,大卫搬京至耶路撒冷,又把神的约柜搬到京都,此举可见大卫在争战之余仍念念不忘属灵的争战(5-6章)。大卫看到自己住在华丽之皇官而约柜则在破陋之会幕中,他爱神居所之心油然而生,故计划建造永久之家存放约柜;但神因大卫骁勇善战,杀人流血,故不容他造殿(参王上5:3),但却应许大卫之家及宝座永不缺王,国权永存,这是著名之“大卫的约”(7章)。此后大卫专心建立其国度,南征北讨,制服敌国,使国泰升平。(8-10章)。
二、大卫之失败( 11-20章)
大卫虽在战场上得胜,却在品德上失足成千古恨。他先犯淫人之妻,再犯杀人亲夫,罪上加罪( 11章),此章为大卫一生最大的污点,也是全书的反高潮。以上灿烂彪炳之战绩笼罩一大污点,所幸大卫顺服神藉着先知拿单之痛责,澈底悔罪(参诗51,32等),可见其痛罪之深,悔罪之诚(12章)。
罪孽具影响性和报复性的力量。首当其冲是大卫家庭方面,大卫之子暗嫩学效乃父之淫行,乱伦其妹,而引起家庭内各子仇杀,亲子押沙龙出走叛变,也使自己下位出走,父子交锋,骨肉为仇,爱子战死,这些皆是种豆得豆之实征( 13-18章)。非但家庭方面受严重之打击,国家方面臣仆示巴也生叛变,可幸忠臣约押劝王,大卫之王位才得保存(19-20章)。
大卫认罪时曾言“还四倍”( 12:6),结果他的四子被杀(与拔示巴生的、暗嫩、押沙龙、亚多尼雅);他玷污别人的妻,自己的女儿也被人玷污。他藉亚扪人的刀破坏别人的家庭,以后刀剑永不离开他的家。诚然“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12:12),“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他自己也说:“我今日受膏为王,今日还是软弱”(3:39)。
三、大卫的余事( 21-24章)
本书以各样在大卫生平中发生有意义之琐记集锦一炉为结束,先是国家大事,再申述大卫的神之伟绩,显明使人得胜的不是刀枪而是耶和华(撒上 16:47)(21章);再述私人方面之事,显出大卫感恩之心(22章),又记念国中诸勇士,显明大卫不是忘恩负义之人(23章);最后以大卫之恶(24上)与他的善(24下)作一对比,而以善为终,显出凡是爱神的人也有恶,但是善到底得胜。
撒 母 耳 记 下 附 图
图一、撒母耳记上下比较
撒 母 耳 记 上 | 撒 母 耳 记 下 | |
1 | 以祈祷为始 | 以祈祷为终 |
2 | 国度开始时期 | 国度巩立时期 |
3 | 士师治理结束 | 君王治理开始 |
4 | 先知制度开始 | 先知学校盛兴 |
5 | 神治时期 | 王治时期 |
6 | 中心:合人心意的王 | 中心:合神心意的王 |
7 | 扫罗:人的拣选 | 大卫:神的拣选 |
8 | 大卫:亡命之徒 | 大卫:荣耀的王 |
图二、撒母耳记上下合参大纲
一、撒母耳的治理(撒上 1-7)
A、早年=1-3
B、中年=4-7
二、扫罗的王朝(撒上 8-15)
A、膏立=8-12
B、堕落=13-15
三、大卫的王朝(撒上 10-撒下24)
A、早年=撒上16-31
B、为王=撒下1-10
C、失败=撒下11-20
D、附录=撒下21-24
3.列 王 纪 上
作者:耶利米(犹太法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5a 以耶利米为作者),耶利米作书主要的参考材料有:(1)所罗门记(11:41);(2)犹大列王记(14:29);(3)以色列诸王记(14:19);(4)以赛亚书(36-39章)(参王下18-20)(注13)。
日期: 580-560B.C.
地点:埃及与巴比伦(首部份于国亡不久在埃及;后部份在巴比伦,犹太传说〔参耶 43:5-13; 46:14-26; 52:31; 结29:19〕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于568B.C.灭埃及,把耶利米从埃及带回巴京〔注14〕 。
目的:向被掳的人指出以色列国亡之因由。列王纪上着重以色列王国分裂的原因、过程及后果。作者以先知的眼光看以色列国的存亡在乎遵守神的律法。
主旨:以色列王国之兴盛(先知观点)。
历史背景:
列王纪上继撒母耳记下之后,并照撒母耳之旨趣记述王室与先知的历史。当时以色列王国因大卫建国及巩立王国后,国势日兴,但在所罗门王后,内部分裂成为南北两国。此后南国(犹大)由罗波安至约沙法(在列王纪上)敬畏与背叛神者参杂;而北国(以色列)由耶罗波安至亚哈谢(仅列王纪上)诸王尽皆背叛神。南北两国彼此之间大部份时候则互相仇恨、敌对、争战。
大纲:
一、联合王国( 1-11) A、大卫王朝=1 B、所罗门王朝=2-11 二、分裂王国( 12-22) A、南国(犹太)- 由罗波安至约沙法= 12-22 B、北国(以色列)- 由耶罗波安至亚哈谢= 12-22 |
图析:
联 合 王 国 | 分 裂 王 国 | ||||||||||||||||||||||||||
1-11 | 12-22 | ||||||||||||||||||||||||||
大 卫 王 | 所罗门王朝 | 两 国 敌 对 | 亚以 哈利 与亚 | 两 国 和 好 | |||||||||||||||||||||||
朝 : | 早 年 | 全 盛 | 衰 落 | 南 : | 南 : | 南 : | 以利 | 以利 | 南 : | ||||||||||||||||||
立所 罗 门 | 巩 固 势 力 | 为 神 造 殿 | 离 弃 真 神 | 罗波安与 | 亚比央 、 | 亚撒与 | 亚 之神迹 | 亚与亚哈 之 | 约沙法与 | ||||||||||||||||||
接 续 王 位 | 肃 清 内 敌 | 与 埃 结 亲 | 国势日强 | 筹 备 | 开 工 | 竣 工 | 插段 : 为己造宫 | 献 殿 礼 | 插 段 :声名远播 | 宠爱妃嫔 | 外 患 | 内 叛 | 北 : 耶罗波安 | 亚撒与 北 : 巴沙 、拿答 | 北 : 以拉 、 心利 、暗利 、 | 事迹 18 | 北 : 亚哈 、亚哈谢 |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上 | 11中 | 11下 | 亚哈 | 17 | - 22上 | |||||||||||||
1 | 2-4 | 5-10 | 11 | 1214 | 15 | 16 | 17- 22上 | 22下 | |||||||||||||||||||
四十年联合王国 | 九十年分裂王国 | ||||||||||||||||||||||||||
团结是力量 | 分散被击败 | ||||||||||||||||||||||||||
摘要:
列王纪(上、下)均列在旧约正典的“先知书”内,显出作者把列王之史编纂时,用先知之眼光加上自己的评语。在拣选材料方面,作者透过先知的角度,写出著书之目的,此点在选择以利亚与以利沙两大先知的事迹上颇为显著,其他书卷均未有此两先知的生平。作者在论犹大王历史时按大卫的顺从做标准判断( 3:3; 11:4, 6; 14:8; 15:3,11等不赘)凡论以色列王史的均按耶罗波安的罪做标准判断(15:34; 16:2, 7, 19, 26, 31; 22:25等不赘)(注15) 。
本书分二段,首段论王国分裂前之历史( 1-11章),而以所罗门事迹为中心;次段论王国分裂后两国对立之历史,而以以利亚事
迹为中心( 12-22章),这是作者以先知的观点论国家局势。
一、联合王国( 1-11章)
书之开首记大卫晚年之景况,其实作者的特意是以所罗门为中心。他把大卫暮年稍记,以示所罗门为大卫真立之后嗣,接续乃父为王( 1章)。所罗门登位后立刻实施肃清内敌之手段,把一切反对他为王者杀掉,其中把窃位的亚多尼雅除去(2:23-25),冥中也应验神惩大卫家之预言(撒下12:6)(2章)。
此后,作者详述所罗门之兴盛,自登基后他首部政策便是肃清内敌;次部与埃及结亲盟,巩护遭埃及从南侵之可能,此举种下日后之祸患( 3章上);复求智慧蒙神喜悦(3章下)。此后把国家组织起来(4章上),以致国泰日兴,成为以色列史最富饶的时代(4章下),这是他早年彪炳的成绩。
此后他秉承乃父大卫造殿之遗志,筹备建殿,极尽当时一切人力与物力之雄,花七年之期把金碧辉煌之殿造成( 5-6章)。作者在此选插一段所罗门建造皇宫之史曲,以示造殿与造宫之对比,材料之上乘,时间之花费比殿有过之而无不及(7章上)。殿内器皿建造的过程也是经过巧工精心杰作(7章下),美奂绝伦之殿造毕后,所罗门举行一盛大献殿之聚会,颂赞神之荣耀,在神面前立约表明心迹,神的荣光也充满自己的圣所(8:11)(8章)。当时所罗门的心是真诚倾向神的,神也乐意与他立约(9:3-9)(9章)。所罗门之声誉随之远播,远自示巴来之女王为之钦服(10章)。所罗门殿与宫之华美,国家之强盛,服饰器具之优裕,震古烁今,无以复加,唯主耶稣说:“他极荣华之时,还不如百合花一朵”(太6:29),因为只有一生过着倚靠神的生活才是最荣华的,一个最华美的王离开真神后便是一个最愚拙之王。所罗门在饱暖自足之下便开始过其淫佚之生活,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11:6)。他的堕落始自奢靡之生活,及与异族联婚,多纳嫔妃,崇拜偶像,苛待百姓,步步向下坡直奔,而致国家分裂(11章),唯一可幸的是他在老年时大澈大悟,以其忏悔之言笔之于书,为后世之箴规(参箴3:5-7; 传12:1-10)。
二、分裂王国( 12-22章)
由 12章起,作者记述以色列由联合王国分裂为南北二国之始由。所罗门卒后,其子罗波安继位,步父后尘,不听国中耆老忠言,苛待百姓。其父之名将耶罗波安率领十支派反叛,自命为王,以示剑为京(12:25)(后在暗利朝迁京撒玛利亚,16:24),是为北国,并在但及伯特利各铸金牛,又立邱坛,防止百姓南渡耶京圣殿拜祭,与只得二支派支持之南国罗波安对峙(12章)。
观犹大国分裂之因有二:( 1)远因在所罗门奢淫离弃神(11:33);(2)近因在罗波安不听国中老臣忠谏,反听恶友之言,苛刻百姓(12:6-11),从此国家南北分裂,彼此仇恨。
在以后的日子,南北国常内乱,兄弟阋墙,综述南国廿王中多有崇神之贤君,致国寿较长,北国廿王中全是反叛神的,故先灭于外敌手中(参附图分析)。
本书作者以先知的角度观国史之演变,故先述北国耶罗波安蒙先知奉神之权能治病后也不敬拜先知的神( 13:1-6, 33)(13章),也记述其子蒙先知亚希雅预言其背神之灾(14章上);然而南国的罗波安也不行神看为正的事(14章下)。此后南北国互相仇恨常常内战(15:6, 7, 32),北国数王违背神之国运全在先知亚希雅及耶户之预言中(15:29; 16:12; 王下9:36; 17:23; 24:2),南国的亚撒却一生事奉神(15:14)(15-16章)。
作者由 17章至22章皆记载先知以利亚一生之事迹,在以色列史中以利亚时代为一兴盛之时代。作者身为先知,故对此段时代特别敏感。以利亚一生之事迹在北国恶王亚哈统治下发生。当时北国道德沦丧,人心荒芜,如同天久未雨,以利亚适当其时应运兴起。他性如烈火,信息亦如火灼人,热心如火,能力如火,故其生平不离“火”字。他的外号是“烈火先知”,他的造就是多方面的:(1)基立溪边(17:3);(2)撒勒法寡妇家(17:8);(3)迦密山顶(18:20);(4)何烈山洞(19:8);(5)拿伯的葡萄园(21:17)。他的得胜也是多方面的:(1)胜亚哈王(18:1-19);(2)战胜百姓(18:24-29, 30-40);(3)战胜巴力先知(18:22-40);(4)战胜天然(18:41-45)。
列王纪上末章( 22章)以北国亚哈应验先知之话遭神报应,南国约沙法与北国和好为结束。两国经多年流血内战,在此苟延残喘一会,然而不久彼此仇恨敌对之火又再复燃。
列王纪上附图
图一、南北国之比较
南 国 | 北 国 | |
1. | 二支派(犹大、便雅悯)支持 | 十支派支持 |
2. | 建都耶路撒冷 | 建都撒玛利亚 |
3. | 人数稀少( 1倍) | 人数众多( 3倍) |
4. | 地土较瘠( 1倍) | 地大物博( 5倍) |
5. | 圣殿所在 | 金牛城(但与伯特利) |
6. | 始终一朝(大卫王朝) | 九朝 |
7. | 历时 445年(931-586B.C.) | 历时 210年(931-722B.C.) |
8. | 20王 (19王,一后) | 20王 |
9. | 毁誉参半( 8善,12恶)(善恶混杂) | 全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 |
10. | 多先知辅助 | 比较上为数少 |
11. | 神与大卫立永约 | 无 |
12. | 亡于巴比伦 | 亡于亚述 |
13. | 灭后归回 | 无 |
图二、南北国王朝之比较(注 16)
南 国 | 北 国 | ||||||||||||
王 名 | 善 /恶 | 登位 年 | 在位 年 | 与北 国关系 | 先 知 | 王 名 | 善 / 恶 | 登位年 | 在位年 | 与南国关系 | 先 知 | 朝代 | |
1 | 罗波安 | 恶 | 931 | 17 | 敌对 | 示玛 雅 易多 | 耶罗波安 | 恶 | 931 | 22 | 敌对 | 亚希雅 | 第一 |
2 | 亚比央 | 恶 | 913 | 3 | 敌对 | 易多 | 拿答 | 恶 | 910 | 2 | 敌对 | 朝 | |
3 | 亚撒 | 善 | 911 | 41 | 敌对 | 俄德 亚撒 利雅 哈拿 尼 | 巴沙 | 恶 | 909 | 24 | 敌对 | 耶户 | 第二 |
4 | 约沙法 | 善 | 873 | 25 | 和好 | 耶户 以利 以谢 | 以拉 | 恶 | 886 | 2 | 敌对 | 朝 | |
5 | 约兰 | 恶 | 848 | 8 | 和好 | 心利 | 恶 | 885 | 7日 | 敌对 | 三 | ||
6 | 亚哈谢 | 恶 | 841 | 1 | 联盟 | 暗利 | 恶 | 885 | 12 | 敌对 | |||
7 | 亚他利雅 | 恶 | 841 | 6 | 和好 | 提比尼 | 恶 | 884 | 3 | 敌对 | 第 | ||
8 | 约阿施 | 善 | 835 | 40 | 和好 | 约珥 | 亚哈 | 恶 | 874 | 22 | 联盟 | 以利亚 米该雅 | 四 |
9 | 亚玛谢 | 善 | 796 | 29 | 敌对 | 亚哈谢 | 恶 | 853 | 2 | 和好 | 以利亚 | 朝 | |
10 | 乌西雅 | 善 | 790 | 52 | 和好 | 撒迦利 雅 以赛亚 | 约兰 | 恶 | 852 | 12 | 联盟 | 以利亚 以利沙 | |
11 | 约坦 | 善 | 751 | 16 | 敌对 | 以赛亚 弥迦 | 耶户 | 恶 | 841 | 28 | 联盟和好 | 以利沙 | |
12 | 亚哈斯 | 恶 | 735 | 16 | 敌对 | 以赛亚 弥迦 | 约哈斯 | 恶 | 814 | 17 | 和好 | 第 | |
13 | 希西家 | 善 | 715 | 29 | 以赛亚 弥迦 | 约阿施 | 恶 | 798 | 16 | 敌对 | 以利沙 | 五 | |
14 | 玛拿西 | 恶 | 695 | 55 | 耶罗波安二世 | 恶 | 793 | 41 | 和好 | 约拿 阿摩司 何西阿 | 朝 | ||
15 | 亚们 | 恶 | 642 | 2 | 剩 | 那鸿 | 撒迦利雅 | 恶 | 753 | 6月 | 和好 | ||
16 | 约西亚 | 善 | 640 | 31 | 余 | 耶利米西番雅 那鸿 哈巴谷户勒大 | 沙龙 | 恶 | 752 | 1月 | 和好 | 第 六 朝 | |
17 | 约哈斯 | 恶 | 609 | 3月 | 耶利米 | 米拿现 | 恶 | 752 | 1月 | 和好 | 第 | ||
18 | 约雅敬 | 恶 | 609 | 11 | 王 | 耶利米 但以理 乌利亚 | 比加辖 | 恶 | 742 | 2 | 和好 | 七 朝 | |
19 | 约雅斤 | 恶 | 598 | 3月 | 国 | 耶利米 以西结 | 比加 | 恶 | 740 | 20 | 敌对 | 俄德 | 八 |
20 | 西底家 | 恶 | 597 | 11 | 耶利米 以西结 俄巴底 亚 但以理 | 何细亚 | 恶 | 732 | 9 | 和好 | 第 九 朝 | ||
( 586亡) | (722年亡) |
图三、南北国关系之比较
南 国 | 北 国 |
一、互相敌对时期 1.罗波安 2.亚比央 3.亚撒 | 1.耶罗波安 2.拿答 3.巴沙 4.以拉 5.心利 6.暗利 7.提比尼 |
二、互相联盟时期 4.约沙法 5.约兰 6.亚哈谢 7.亚他利维 8.约阿施 | 8.亚哈 9.亚哈谢 10.约兰 11.耶户 12.约哈斯 |
三、重新敌对时期 9.亚玛谢 10.乌西雅 11.约坦 12.亚哈斯 13.希西家 | 13.约阿施 14.耶罗波安二世 15.撒迦利雅 16.沙龙 17.米拿现 18.比加辖 19.比加 20.何细亚 |
图五、南北国各王记录结构
作者对南北国各王之生平记录采纳一种“记录模式”,人人如是,细阅之不难发现作者记录时之精心构思,这架构可分为八点(注 18) :
南国 | 北国 |
1.登位年 (附记北国国王在位年) 2.登位时国王年岁 3.在位长久 4.母后之名字 5.对王政绩之短评 6.平生结语 7.王之死 8.继位人 | 1.登位年 (附记南国国王在位年) 2.在位长久 3.各王之恶行 4.父王之名字 5.对王政绩之短评 6.平生结语 7.王之死 8.继位人 |
4. 列王纪下
作者:耶利米(犹太经典“他勒目”除最后一章外,以耶利米为本书之作者,但最后一章也可能是耶利米手笔,参上卷)。
日期: 580-560B.C.
地点:埃及与巴比伦。
目的:向被掳的人指出以色列国亡之因由。列王纪下着重以色列王国衰亡之原因、过程及后果;作者以先知的眼光看以色列的存亡全在乎遵守先知所传神的律法。
主旨:以色列王国之衰亡(先知观点)。
历史背景:
以色列自分裂为南北国后,常彼此仇恨,敌对及自相残杀,永无宁日;至南国约沙法与北国亚哈时代,因亚哈受亚兰人(叙利亚)之外侵,故此意图与南国联盟,一面免除“南患”,一面增强势力,更一面专心对敌,故把女儿亚他利雅给南国约沙法之子约兰为妻( 8:18)。此后,约历七十年余年两国相安无事。至南国亚玛谢时,他野心勃勃,图想覆灭北国,但却给约阿施打败,本来已订和平共存的盟约立时撕毁,二国复燃彼此仇恨之火,直至北国于亚述而止(参列王纪上附图三,本书第108页)。北国亡后,南国为剩余之王国,因有数王极敬畏神,故国祚较为延长,唯自约西亚后,一连五王均为恶中之恶,最终为神藉巴比伦手惩灭他们。当时南国先知耶利米曾屡劝末后诸王,但不蒙听纳。国亡后,叛徒强掳他逃到埃及去(参耶43章)。自此无人晓得耶利米之下落及命运,相信在埃及时耶利米痛定思痛,把自己国史之始末以先知之眼光作一释述,一方面使国家后代对自己本国史有真确的观点:“国运全建在与神关系之上”,一面使被掳之人能明了自己国家遭亡之真相,列王纪上下大部份在埃及写成。犹太史记在568B.C巴比伦王灭埃及,把耶利米带到巴比伦去,在那里他继续完成此部本国史(也可能全部均在巴比伦完成)。
大纲:
一、分裂王国( 1-17) A.以色列:从亚哈谢到何细亚=1-17 B.犹大:从约兰到亚哈斯=1-17 二、剩存王国( 18-25) A.国亡前=18-24 1.希西家=18-20 2.玛拿西=21上 3.亚们1下 4.约西亚=22-23上 5.约哈斯=23下 6.约雅敬=24上 7.约雅斤=24下 B.国亡后=25 1.西底家=25上 2.基大利=25下 |
摘要:
列王纪下紧接上卷论以色列王国衰亡之因由。除首数章论以利沙先知及后数章论希西家与约西亚光荣之历史外,其余多论二国腐败之经过,逐步由浅而深,终至被亡与被掳之地步。
一、分裂王国( 1-17章)
本书开启记老少先知之交替,以利亚(意:“耶和华是神”)与以利沙(意:“耶和华是拯救”)二人名字意义相连,工作承继,是交替的、赓续的。以利亚在约兰王时继续显出他有属神的权能( 1章)。在约但河畔,于五十多位从伯特利、吉甲、耶利哥三“神学院”来送别的门徒面前,以利亚把“衣钵”传给以利沙,“时代使命”的负担便放在以利沙肩上。以利沙深感力小任重道远,遂求双倍的灵覆荫他;随即火车火马把“烈火先知”接到“耶和华是神”的居所去(2章)。以利沙蒙双倍之灵,他日后的工作(按圣经记录计算)刚是以利亚之双倍(以利亚行八个神迹,以利沙则行十六个)(3-9章上),兹将先知师徒二人之神迹列表如下(注19) :
以 利 亚 | 以 利 沙 (王下) |
1.天不降雨(王上17:1) 2.油不短缺(王上17:14) 3.死人复活(王上17;22,23) 4.火从天降(王上18:38) 5.天降大雨(王上18:45) 6.火从天降(下下1:10) 7.火从天降(王下1:12) 8.分约但河(王下2:8) | 1.分约但河(2:14) 2.苦水变甜(2:21) 3.母熊撕童(2:24) 4.谷中有水(3:20) 5.空皿满油(4:1-6) 6.妇人怀孕(4:16-17) 7.小儿复活(4:35) 8.麦锅消毒(4:41) 9.喂饱百人(4:43) 10.乃缦得治(5:10) 11.咒基哈西(5:27) 12.铁斧浮水(6:6) 13.开人眼目(6:17) 14.闭人眼目(6:18) 15.复人眼目(6:20) 16.死人复活(13:21) |
作者因有先知的身份故持别注重先知以利沙的事迹,那是约沙法与亚哈时代的一段插曲,显出神并没有在以色列国宗教与道德败坏时减去人听转回真神之要道。以利亚与以利沙二人构成以色列一伟大“口传先知”时代( Oral Prophets),也同时是一伟大神迹时代。
南北两国继续和好,南国之亚哈谢与北国约兰结盟合攻亚兰,约兰之将军耶户趁机造反,先杀约兰篡位,后杀亚哈谢。耶户自夺位后以无情的刀灭亚哈全家,背后却是神藉着耶户之手杀耶洗别,应验先知以利亚之预言( 9:36),可见以色列的国运全在神的手中,也全在藉先知所预言之话里(9下-10章)。亚哈谢之母亚他利雅为毒辣妇人,见子死后起来剿灭王室(11:1),如同魔鬼般推翻神应允大卫王室之约(撒下7章),幸有效忠王室之乳母把王嗣约阿施藏于殿里凡六年之久,其后国中之忠臣拥他为王,神之约是不能推翻的(11-13章)。
南国亚玛谢为王时向北国约阿施索战,从此两国再陷于敌对地位,至北国遭亚述灭亡为止( 14-17章)。北国方面,此后除耶罗波安二世稍为强盛外,余均昏庸无能,又兼你夺我争,弑君篡位每朝皆有,国祚日短,神的手伸出惩罚他们,于722B.C.藉亚述王之手灭了他们。综观北国速亡之因有三:(19)离弃真神,崇拜偶像(17:7-12)-历代诸王无一敬拜真神,尽皆行神眼中看为恶者,屡犯耶罗波安所陷他们的罪里;(2)不肯听先知的话(17:13, 23)-起先有亚希雅、耶户,继有以利亚、以利沙,复有在耶罗波安二世时之何西阿、阿摩司等先知屡施忠谏亦归无效;(3)君王昏庸无道-国中除耶罗波安一世、二世、耶户等外余皆为无能之君,只晓淫佚奢侈,不能建国图强。
而南国国祚延长百有余年,其因有五:( 1)历代皆有贤能之君兴起;(2)二十王中有八位是敬畏神的;(3)有先知与祭司为宗教领袖,复有耶路撒冷为敬拜中枢,把人心联结在一起;(4)历代只有大卫一朝,众人矢志效忠王朝; 神与大卫家立约,应许大卫永远宝座。
二、剩存王国( 18-25章)
自北国之后,南国希西家朝代带来历史上最伟大属灵之大复兴,虽亚述藉灭北国之余威南渡灭犹大,唯希西家恳切祈祷,复得先知以赛亚与弥迦之带领,亚述结果不得逞( 18-19章);惜希西家晚年以国中财富炫耀在巴比伦使者前,夸耀己功,不是夸耀神(参林前1:31),而至遭神预罚到巴比伦境去(20章)。
希西家之后有一恶根玛拿西,善根生恶根;玛拿西为历代犹大王朝中最恶之王,把希西家带来之大复兴粉碎;其子亚们有乃父之作风,可算是恶根生恶根( 21章);唯其孙约西亚则是犹大国中首一二之贤君,他修建圣殿,在废垣中找到律法书,以之晓谕百姓,带来一次大复兴,与马丁路德之宗教改革先后媲美,这正是恶根生善根;惜约西亚晚年不听先知之忠谏(参代35:20-27),为了要讨好巴比伦,他反倒去抵挡当时埃及,“助”(非中译“攻击”23:29)(注20) 亚述复国之企图而遭埃及击杀,他的死使犹大国快速的走向灭亡边缘(22-23章)。
自约西亚后,犹大国从此一蹶不振,步步走向国亡的路途。约西亚之子约哈斯与父道相违,遭神藉埃及王尼哥废位及锁禁在利比拉,将犹大国吞并为附属国,另立约西亚之子约雅敬为王,苛征重税。昔时巴比伦乘败逐埃及之余威,路经犹大,把犹太转属自己。三年后约雅敬反叛,巴比伦王复临耶京,毁灭犹大,把国中优秀人材掳去,是为第一次临耶路撒冷( 606B.C.)(其中为但以理;参但1:1)(24章上)。
约雅敬死后,其子约雅斤登位。三月后反巴比伦,巴王二临耶京( 597B.C.)掳去约雅斤及国中各类技工壮勇(其中为以西结;参结1:2),复立约雅斤之叔西底家为王(24章下)。九年后(588B.C.)西底家叛巴比伦,巴王尼布甲尼撒大军压境,围政耶京十八月,于586B.C.全部灭亡犹大,把一切可用之百姓全数带到巴京,留下一些老弱百姓,把被亡国之人民掳回是当时亚述与巴比伦一贯之国家政策,藉此同化他们,使他们永远为奴,服侍外主。犹大国亡后,巴王以犹大国为己国一省,立基大利为省长,代为管理(25章)。
本书以约雅斤在巴比伦蒙优待为结束( 25:27-30),这段是因编史者视约雅斤为犹大国正式最后之王,以他的终为合理的国史终。
南国国寿虽较北国为长,然最终也是被灭为结,主因有五:( 1)远因-约沙法与亚哈结亲,把北国拜偶像之恶风传染国内;(2)继后玛拿西、亚们行神极憎恶之事;(3)又约西亚不听先知之忠劝,在米吉多战死,使国中痛失明君,影响至大;(4)不够专心及澈底之贤君如约阿施、亚玛谢、乌西雅、约坦等行神眼中看为正的事,惜皆“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焚香”;(5)近因-约西亚之后再无贤君兴起,末后数王皆悖逆无道,虽前有以赛亚、弥迦;现有先知西番亚、耶利米、哈巴谷等的警诫,但终归无用,甚至连耶利米录下神的话也遭烧毁(参耶36:23),可见他们遭神灭绝,实是咎由自取。
* * * * * *
看南北二国被亡经过真是不堪言状,但都是出自神的旨意;亚述与巴比伦只不过是神的工具,藉惩治责打他的子民,使他们从此不再敬拜偶像,因而可保存他们的宗教使命,为主在地上向万民发光,奇哉神的美旨!
列王纪下附图
图一、列王纪上下比较 (注 21)
列 王 纪 上 | 列 王 纪 下 |
1. 论王国之分裂 | 1. 论王国之衰亡 |
2. 以大卫王为始 | 2. 以巴比伦王为束 |
3. 以所罗门之荣为起 | 3. 以约雅斤之辱为结 |
4. 以顺服神蒙福为启 | 4. 以悖逆神遭诅为末 |
5. 以圣殿建造为首 | 5. 以圣殿被焚为终 |
6. 论离弃神的过程 | 6. 论离弃神的结果 |
7. 诸王之起落 | 7. 诸王之失败 |
8. 以利亚为主 | 8. 以利沙为主 |
9. 神的忍耐 | 9. 神的惩罚 |
图二、列王纪上下合参大纲
一、联合王国(王上 1-11)
A、大卫王朝=1
B、所罗门王朝=2-11
二、分裂王国(王上 12-王下17)
A、南国(犹大)-由罗波安至亚哈斯=王上12-王下17
B、北国(以色列)-由耶罗波安至何细亚=王上12-王下17
三、剩存王国(王下 18-25)
A、国亡前-由希西家至约雅斤=18-24
B、国亡后-西底家至基大利=25
图三、南北国与邻国朝代之比较
以色列 | 犹大 | 亚兰 | 亚述 | 巴比伦 | 埃 及 | 波斯 | 首次出现经文 |
所罗门 ( 931) ( B.C.) 下同 | 利逊 1 (Rezon 940-915 | 示撒 2 (Shishak945-24) | 1.王上11:23 2.王上11:40 | ||||
: | : | ||||||
亚撒 ( 911) | 1 便哈达一世( Ben Had ad I. 880-842 | 谢拉 2 (Zeraka ,924?) | 1.王上15:18 2.代下14:9 | ||||
耶户 | : : : | 哈薛 (Hazael, 842-806) | 王上 19:15 | ||||
约哈斯 约阿施 | : : : : | 便哈达二世 (Ben Had ad II,806?) | 王下 13:3 | ||||
: | |||||||
约坦 | 利汛 (Rezin, 740-732) | 王下 15:37 | |||||
(亚兰终 | |||||||
米拿现 | 乌西雅 约坦 亚哈斯 | 732B.C.)(亡于亚述) | 普勒(亦即提革拉昆列色) (Pul, 即Tiglath-Pileser, 745-727) | 王下 15:19,29 | |||
何细亚 | 亚哈斯 | 撒缦以色 (Shalmaneser, 727-722) | 王下 17:3 | ||||
何细亚 | 希西家 | 撒珥根 1 (Sargon, 722-705) | 梭 2 (So 即 Sua, Shabaka 等 710-695) | 1.赛20:1 2.王下17:4 | |||
(北国终 722B.C.)(亡于亚述) | 希西家 | 西拿基立 1(Shenna cherib, 705-681) | 特哈加 (Tirhak- ah, 690-664) | 1.王下18:13 2.王下19:9 | |||
玛拿西 | 以撒哈顿 1(Esar-ha-ddon, 681-669) | 2参麦替一世 (Psamm- etichus, 664-609) | 1.王下19:37 2.无(参耶37:5) | ||||
约西亚 | 亚述巴利波 1(即亚斯那巴)(Ashurb- anipal, 669-633) | 2尼布普布拉撒(Nabop- olasser, 626-605) | 尼哥 3 (Necho, 609-593) | 1. 拉 4:10(参鸿3:8-10) 2. 无 3.代下35:20 |
犹大 | 亚述 | 巴比伦 | 埃及 | 波斯 | 首次出现 经文 |
约雅敬 约雅斤 西底家 | : : : : | 尼布甲尼撒 1(Nebuchad- nezzar, 605 -562) | 参麦替二世 2(Psammeti- chus,593-588) | 1.王下24:1 2.无(参结17:7) | |
(犹大终 586B.C.) (亡于巴比伦) | 亚述鲁巴列 1(Ashuruba- llit,612-610) | 以米米罗达 2(Evil-Meradoch, 562-560) | 合弗拉 3(Hophra即Apries,588-569) | 1. 无 2.王下25:27 3.耶44:30; 37:5参结 17:7,17;29:2;耶43:8-13) | |
(亚述终 612B.C.)(亡于巴比伦) | 尼利革拉撒 1(Neriglisar,560-556) | 亚买斯 2(Amasis, 569-525) | 1. 无 2.无(参耶 44:30) | ||
拿巴士马独 (Labashi Marduk,556) | 无(参耶 50:2的“彼勒”) | ||||
拿邦拉独斯 (Nabonidus,556-539) | 无 | ||||
伯沙撒 1(Belshazzar, 553-539) | 古列 2 (Cyrus,550-530) | 1.但5:1 2.代下36:22 | |||
(巴比伦终 539B.C.) (亡于波斯) | 参麦替三世 1(Psammeti- chus III, 525) | 玛代的大利乌 2 (Darius,539-525) | 1. 无 2.但5:31(注22) | ||
(埃及终 525B.C.)(亡于巴比伦) | 甘拜斯 (Cambyses, 530-521) | 无 | |||
士马特斯 (Smerdis, 亦即 Gaumata,521 | 拉 4:7 (亚达薛西) | ||||
大利乌一世 (Darius Hystaspes, 521-486) | 拉 6:15 | ||||
薛西 (Xerxes, 486-464) | 斯 1:1 (亚哈随鲁) | ||||
亚达薛西 (Artaxerxes Longimanus, 464-423) | 拉 7:1 尼2:1 | ||||
大利乌二世 (Darius II, 即Darius Nothus,423-404) | 尼 12:22 | ||||
: | 旧约终 | ||||
大利乌三世 (Darius III即Darius Codomannus,336-331) | |||||
(波斯终 331B.C) (亡于希腊) |
5. 历 代 志 上
作者:以斯拉(内证与犹太法典“他勒目” Baba Bathra15a 均支持以斯拉是本书作者,又马咯比书下2:13-15记尼希米建造广大图书馆,搜集群书,足供以斯拉撰著历代志时参考之用(注23) ,此言暗示本书为以斯拉之手笔 )(注24) 。
日期: 450B.C.(以斯拉于458B.C.归国,为要鼓励以色列重建圣殿,故先编此史书)。B.K.Waltke谓昆兰版本显示代上下二卷皆属主前四百年左右的作品(注25)。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以祭司的眼光写给归回之人,指出以色列史之兴衰与殿的敬拜有密切的关系,使他们在修建圣殿时(拉 7:27)有所警惕,所以此书是以祭司眼光的一本“释史纲”。
主旨:以色列之兴盛(宗教观点)。
历史背景:
犹大国被灭后,全国可用之人材均被掳到巴比伦为奴七十年。在此时期巴比伦国之兴盛如昙花一现,于 539B.C.他们竟亡于新兴之波斯国手中。波斯古列独立为王的元年(536B.C.),他诏令恩准犹太人归还本乡重建家园。在所罗巴伯与耶书亚领导下,约五万人于该年回国。翌年殿的根基已经立定,民众目睹殿基,情绪异常激烈,啼笑混杂,“甚至分辨不出欢呼与哭号的声音”(拉3:13)。自后虽工作过程屡经波折,在百难之下于516B.C.间完工。但不久这起初的爱心冷却了,对圣殿的祭祀也疏忽了,更与外邦异族通婚,随从拜邪神。约六十年后(458B.C.)文士以斯拉从巴比伦领导次批百姓回国。以斯拉回到国中看到圣殿与祭祀的荒芜颓败,也看到国运全在人民与圣殿的关系上,于是以祭司的观点修书“以色列国史纲”,是为“历代志”。
大纲:
一、大卫的族谱( 1-9) |
A、太古史谱系=1上 B、先祖史谱系=1下 C、国家史谱系=2-9 二、大卫的王朝( 10-29) A、扫罗:过渡时期的王=10 B、大卫:合神心意的王=11-29 1. 早期=11-20 2. 后期=21-29 |
图析:
大卫的族谱 | 大卫的王朝 | ||||||||||
1-9上 | 9下-29 | ||||||||||
太 古 谱 史 | 先 祖 谱 史 | 国 家 谱 史 | 扫罗:过渡时期的王 | 大卫:合神心意的王 | |||||||
: 由拉 亚罕 当 至 亚 伯 | : 由雅 亚各 伯 拉 罕 至 | : 由 犹 大 至 利 未 | 谱系 | 败亡 | 大卫被拥立为王 | 大卫建殿之心志 | 大卫之战绩 | 大卫建殿之筹备 | 大卫之战绩 | 大卫点数之罪 | 大卫建殿之筹备 |
人类 | 选民 | 国史 | 11-12 | 13 | 14 | 15-17 | 18-20 | 21 | 22-29 | ||
之 谱系 | 之 谱系 | 之 谱系 | 9下 | 10 | 11-20 | 21-29 | |||||
1上 | 1下 | 2-9 | 9下-10 | 11-29 | |||||||
谱 史 | 国 史 |
摘要:
历代志(上、下)处于希伯来文正典之末,以示犹太国史已终。该书原文之末节( 36:23)乃一问号:“谁在你们中间?”(直译),暗示神在他的子民中间,他们可以回国复国。新约首本书响应此问号:“神在我们中间,他的名称为以马内利”(太1:23)。“以马内利”之降临乃要助以色列复国(注26) ,可见神之圣言天衣无缝,前后吻合。
历代志(上、下)非如七十士译本称之为“历史之补遗”,也不是肤浅学者所评“重复累赘之记述”(与列王纪上下相比颇多重复),因作者之宗旨与对象与前的皆不相同;故此,本书要旨指出圣殿之原委,即大卫家历史之兴衰始终不离圣殿存在之原委。圣殿之存表神之同在,这样万事皆兴。惟大卫后期君王屡不悔改,甚至连圣殿被焚毁,也表神离他们而去。
一、大卫的族谱( 1-9章)
本书分二段,首段不厌其烦论大卫之谱系( 1-9上),指出大卫之“血统”始自人类始祖亚当(1章上),大卫之“道统”(注27) 始自亚伯拉罕(1章下),大卫之“国统”始自犹大(2-9章上),而以归回时代在耶路撒冷侍殿之利末支派之谱系为终,是为最理想之结束,这也暗中显出祭司(作者)的兴趣与观点。犹大支派是王族,是选民中之选民;而利末支派乃祭司族,是选民中之圣民。
首九章为不易明之宗谱,但决非“荒渺无凭,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 1:4),兹列表如下以为识别:
大 卫 之 谱 系 | ||
分 组 | 历 代 志 上 | 参 考 经 文 |
第一组:由亚当至亚伯拉罕 | ||
1.亚当至挪亚 2.雅弗之子孙 3.含的后裔 4.闪的谱系(闪至亚伯拉罕) | 1:1-4 1:5-7 1:8-16 1:17-27 | 创 1-9章 创 10-11章 创 10-11章 创 11-17章 |
第二组:由亚伯拉罕至雅各 | ||
1.亚伯拉罕之后裔 2.以扫之后裔 | 1:28-34 1:35-37 | 创 16-25 创 36:10-19 |
3.西珥之后裔 | 1:38-42 | 创 36:20-30 |
4.以东之诸王 | 1:43-50 | 创 36:31-43 |
5.以东之诸族长 6.雅各之后裔 | 1:51-54 2:1-2(1:55-56) | 创 36:15,41-42 创 29-30 |
第三组:由犹大至利未 | ||
1.犹大之后裔 耶西之后裔 迦勒之后裔 希斯仑之后裔 大卫之后裔 所罗门之后裔 2.西缅之后裔 3.流便之后裔 4.迦得之后裔 5.玛拿西(东半)之后裔 6.利未的后裔 7.以萨迦的后裔 8.便雅悯的后裔 9.拿弗他利的后裔 10.玛拿西(西半)的后裔 11.以法莲的后裔 12.亚设的后裔 13.被掳归回之各支派 | 2:3-4:23 2:13-17 2:18-20 2:21-55 3:1-9 3:10-24 4:24-43 5:1-10 5:11-22 5:23-26 6:1-30 7:1-5 7:6-12;8:1-40 7:13 7:14-19 7:20-29 7:30-40 9:1-34 | 创 34:38;46 撒上 16:6-9 出 31:2 民 32;书13-15 撒下 3:2-5 王上 15-王下25 创 46;书19:1-9 创 46 创 25;书12-13 出 34;申3 出 6:16-25 创 46;民26 创 46;民26 民 26 民 26-27;书17 民 26;书16-17 创 46;书26 |
本书首段胪述大卫王朝之谱系,在此谱系中引证神拣选一家族传神之真道于万国万世,可见“道统”是源自“王统”,“王统”源自“血统”(参创 18:19)。
二、大卫的王朝( 10-29章)
此后作者引述“王统”历朝代之事迹,其中心集结在大卫的王朝上。作者用很短之篇幅先述大卫前首王扫罗之谱系( 9章下),再述扫罗不合神之心意,因他(1)干犯耶和华;(2)没有遵守耶和华的命令;(3)求问交鬼的妇人;(4) 没有求问耶和华(10:13-14);而致神把他的国度转给大卫(10章)。
由 11章始,作者记述“合神心意的王”大卫王朝的事迹。先记他被膏立为王于希伯仑,次被拥立为王于耶路撒冷(11章上)。大卫之成功一面是神的拣选(撒上16:6-13);一面是己之质素(徒13:22);一面也得力于国中极优秀之勇士(11下-12章);没有这些,大卫之军队怎能成为神的劲旅,战无不胜(12:21)。
大卫之成功一方面的因素已有提及,另一方面是他对神居所之关心,显出他怀有属灵的心愿,要为神建造一永久之居所。他首部计划把约柜从外地搬回京都,在路上扛抬的人没有遵从搬运的圣规,致使约柜暂搁在俄别以东的家里( 13章)。神不恩准大卫建殿心愿的实现,因他是爱战之君王,故留给爱和平之君他的儿子所罗门建造。所以在此段中作者插入大卫彪炳之战绩(14章),旨在指出神不恩准之原因,继指出大卫在筹建圣殿的过程中蒙神启示不能建殿,也指出大卫顺服的心志(15-17章)。作者为要强调神的不许可,故再度插进一段大卫的战绩(18-20章),显明神使用他坚固国度,却把建殿的福气赐给所罗门(参17:25-26)。
大卫生平主要部份在 20章结束,由21章至29章都是甚琐碎之事迹(21章),但以大卫筹备建殿的过程为中心(22-29章)。作者虽用更详尽的笔法,但也故意再复述此有关圣殿之事迹,特别在最后二章内(28-29章),彰显大卫对圣殿及圣事之热诚,招聚百姓,宣告建殿宗旨,勉励会众(28:2-8),勖勉所罗门(28:9-21),对财物之奉献(29:1-9),对神的祷祝(29:10-19),处处都显出大卫对建殿之心愿。
大卫为建殿之事耗尽心力,当尽之责与本分已成,死可瞑目( 29:28),我们呢?
6. 历 代 志 下
作者:以斯拉(参上卷)。
日期: 450B.C.。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自所罗门建圣殿后,国家诸王均不看重,以致国运速速败亡全因在此。
主旨:以色列之衰亡(宗教观点)。
历史背景:与历代志上同。
大纲:
一、所罗门王朝( 1-9) A、国位=1 B、圣殿=2-8 C、国富=9 二、犹大诸王朝( 10-36) A、王国分裂=10 B、王国衰兴=11-36上 C、王国被亡=36下 |
图析:
国 位 | 国权坚固 | 1 | ||||
筹备 | 2 | 联合 | ||||
所 | 1 | 圣 | 开工 | 3-4 | 2 | 王国 |
罗 | | | 竣工 | 5 | | | 时之 | |
门 | 9 | 殿 | 献殿礼 | 6-7 | 8 | 所罗 |
王 | 造宫(与殿比较) | 8上 | 门 | |||
朝 | 战绩(与大卫比较) | 8中 | 王国 | |||
定侍殿班次 | 8下 | |||||
国 富 | 国泰民安 | 9 | ||||
王国分裂 | 近因 | 10上 | 10 | |||
后果 | 10下 | |||||
罗波安 | 11-12 | |||||
亚比雅 | 13 | |||||
亚撒 | 14-16 | 分 | ||||
约沙法 | 17-20 | 裂 | ||||
犹 | 王 | 约兰 | 21 | 王 | ||
大 | 10 | 亚哈谢 | 22 | 11 | 国 | |
诸 | | | 国 | 亚他利雅 | 23 | | | 时 |
王 | 36 | 约阿施 | 24 | 36 | 之 | |
朝 | 兴 | 亚玛谢 | 25 | 上 | 犹 | |
乌西雅 | 26 | 大 | ||||
衰 | 约坦 | 27 | 王 | |||
亚哈斯 | 28 | 国 | ||||
希西家 | 29-32 | |||||
玛拿西 | 33上 | |||||
亚们 | 33下 | |||||
约西亚 | 34-35 | |||||
约哈斯 | 36上(1) | |||||
约雅敬 | 36上(2) | |||||
约雅斤 | 36上(3) | |||||
西底家 | 36上(4) | |||||
王国被亡 | 被掳 | 36下(1) | 36 | |||
被放 | 36下(2) | 下 |
摘要:
历代志下继上卷以祭司之观点释明犹大国史之兴衰在乎国君对圣殿之态度,上卷论大卫盼望建造圣殿而被拒,然而亦极尽心血筹备。下卷首部则论圣殿经筹备迄今数十年之久才建造完成,其后在历代王朝中圣殿屡经无道昏君之破坏,最终遭巴比伦焚毁,因此历代志(上、
下)亦可称为“犹大国圣殿之沧桑史”。本书特别强调宗教与国家的关系,列王政治之优劣,国家之治乱,完全关于宗教之兴衰,可说是宗教昌明,政治必昌明。
作者有鉴于此,故在选择材料和组织结构方面均显出独特之处,惟因对像乃归回重建圣殿之人,故目的方面有三点颇为显著:( 1)神在过去管治犹大国之原则;(2)神在将来必不废掉对大卫家所立的约;(3)神在现今使他们归回,证明他已开始履行他的应许,使他们振作起来,恢复其失败的宗教生活(注28) 。
历代志上下与列王纪上下所记之事大致相同,惟立场却异,故相异之处也不少(参附图)。
一、所罗门王朝( 1-9章)
本书首论所罗门之生平( 1-9章),以轻描淡写之笔法记所罗门国位巩固(1章),与国富民强(9章),而花极大之幅度记述所罗门建造圣殿之事迹(2-8章)。从筹备(2章)、开工(3-4章),至竣工为止(5章),所罗门历时七年,所费之人力(十五万三千六百工人)及物力为历世各类建筑之冠,外貌之辉煌,材料之上乘,样式之华美(3:4-7; 参王上6:30)尽皆美奂绝伦。(然而后来神为何不保护他的居所,竟任敌人焚毁呢?此中原因乃以圣殿之表面虽华美,内容已腐败,其中充满污秽,如耶稣所言,已成“盗贼巢穴”。属灵之实意既失,物质之美还俱存什么价值?纵以火焚灭,有何足惜呢?这是后话。)
圣殿竣工后,所罗门开一盛大之圣会,以祈祷赞美充满圣殿,神也以自己的荣光充满圣殿为感应( 6-7章)。作者在此记述二件与殿有比较性之事:(1)所罗门造宫殿凡十三年(8:1略示,没有象王上7章之细述),所罗门也颇爱惜自己的居所;(2)所罗门一些战绩(8:3-10),暗示在与其父大卫血腥之战绩相比之下他是和平之君,合适为建殿之人。在两插段之后,作者回复侍殿班次之安排(8:12-16),使献祭的圣礼井然有序。
二、犹大诸王朝( 10-36章)
10章始,作者记述犹大王国之分裂及历代诸王之兴衰史(10-36章上)。所罗门卒后,其子罗波安不听国中忠臣善谏,强征苛税,结果国度分裂,作者在记述此兴衰史时单溯犹大国诸王之兴衰,而对北国之诸王只作比较式的提及,因这是著书之原意。自所罗门后,犹大国史有六次兴衰,兹列表以示综览(注29) :
自王国分裂后-犹大国诸王之兴衰循环表 | ||||
一 | 兴衰循环 | 国 君 | 善行 /恶行摘要 | |
循环 | 经文 | |||
| 第一次 A、恶君 | 10-20章 10-12章 | 1.罗波安(失败之君) | 1.使国分裂 2.拜像行恶 3.圣器被掳 |
13章 | 2.亚比雅(无诚心之君) | 1.昏庸无道 2.败中求胜 | ||
B、善君 | 14-16章 | 3.亚撒(长乐之君) | 1.复兴宗教 2.平定国家 | |
17-20章 | 4.约沙法(敬虔兴盛之君) | 1.战前祈祷 2.战时祈祷 | ||
二 | 第二次 | 21-24章 21章 | 5.约兰(无道之君) | 1.心肠毒辣 2.崇拜偶像 3.拒以利亚 |
A、恶君 | 22章 | 6.亚哈谢(无道之君) | 1.行亚哈之恶 | |
23章 | 7.亚他利维(无道之君) | 1.杀戮王室 2.建巴力庙 | ||
B、善君 | 24章 | 8.约阿施(有道之君) | 1.重修圣殿 2.毁巴力庙 | |
三 | 第三次 A、恶君 | 25-27章 25章 | 9.亚玛谢(无诚心之王) | 1.初行正事 2.后拜偶像 3.向北挑战 |
B、善君 | 26章 | 10.乌西雅(长乐王) | 1.虔诚为始 2.僭越圣职 | |
27章 | 11.约坦(平安王) | 1.行神正事 2.不入神殿 | ||
四 | 第四次 A、恶君 | 28-32章 28章 | 12.亚哈斯(拜偶像之王) | 1.敬拜偶像 2.焚献子女 3.兵连祸结 |
B、善君 | 29-32章 | 13.希西家(复兴之王) | 1.洁净圣殿 2.谕民遵守 3.尽除偶像 | |
五 | 第五次 A、恶君 | 33-35章 33章上 | 14.玛拿西(极恶之君) | 1.复拜偶像 2.行邪交鬼 |
33章下 | 15.亚扪(品劣之王) | 1.学效乃父 2.越犯越大 | ||
B、善君 | 34-35章 | 16.约西亚(有为之君) | 1.尽除偶像 2.昭谕律法 | |
六 | 第六次 | 36章 36:1-4 | 17.约哈斯(无道之君) | 1.作王三月 2.被埃及废 |
36:5-8 | 18.约雅敬(无道之君) | 1.行神憎事 2.反耶利米 | ||
A、恶君 | 36:9-10 | 19.约雅斤(无道之君) | 1.在位三月 2.靠人弃神 | |
36:11-16 | 20.西底家(无道之君) | 1.硬心逆神 2.反耶利米 | ||
36:17-21 | 尼布甲尼撒:国亡被掳 | |||
B、归回 | 36:22-23 | 古列:诏谕归回 | (剧终) |
犹大国之兴衰如波浪式的起伏,计有六次,一次甚于一次,自大卫所罗门之黄金时代起,一治一乱,一兴一衰,至六次衰败,如从山巅堕落深谷。第一次兴衰循环,国虽分裂,二恶二善,仍半强半弱。第二次循环,三恶一善。第三次循环,一恶二善,善者不能澈底得胜。第四次循环,善恶相对。第五次循环,二恶一善,破坏多于建设。第六次循环,四恶昏君,无道无能,政治衰败始自宗教失败,社会道德伦常之腐败达于顶点,比不信神之外邦尤甚,至终国破家亡,被掳被劫,犹大之结局,令人惊骇痛心。
除却上文的历史引证外,作者在最后一章之末后数语中归纳犹大灭亡的三个原因:( 1)西底家不服神的先知耶利米而生之恶行(36:12-13);(2)百姓与首领污秽神殿之恶行(36:14-16);(3)不守摩西律法安息年之规定(36:21),可见神如何看重摩西的律法和他的仆人众先知的话。
人的国道虽衰落,惟神的旨意永不改变,他应许失败后之胜利,藉着外邦君王诏告天下,使犹大人返归故土,因一时之失败而有最后的胜利。
历代志下附图
图一、历代志上下合参大纲
一、大卫王朝史(代上 1-29) A、大卫之谱系=1-9 B、大卫之王朝=10-29 二、所罗门王朝史(代下 1-9) A、国位=1 B、圣殿=2-8 C、国富=9 三、犹大诸王朝史(代下 10-36) A、王国分裂=10 B、王国兴衰=11-36上 C、王国被亡=36下 |
图二、历代志(上、下)之特征
1.有关宗教方面: 1)祭司家谱详载,圣殿献祭法规等占重要地位。 2)先知之地位不及祭司地位显明。 3)宗教对国家之存亡有密切关系。 2.有关诸王方面: 1)大卫与所罗门王朝的史迹显著,因是合法王朝及与建殿有 关,而扫罗王朝 (非犹大支派)则略述。 2)对大卫与所罗门声誉有损之史迹(如大卫与拔示巴、押沙 龙之反叛、所罗门之妃嫔、所罗门肃清内敌永政治手段、 与外邦结亲盟等)均不提或略提。 3)其他诸王对圣殿有亵渎行为者均略述。 4)专记犹大国,因国都、圣殿、祭祠均在那里。 |
图三、列王纪与历代志之比较(注 30)
列 王 纪 | 历 代 志 |
显露所罗门的罪 | 隐藏所罗门的罪 |
先知为着 | 祭司为着 |
记载南北国史 | 单是南国史(圣殿所在) |
故事的中心:皇宫(宝座) | 故事的中心:圣殿(祭坛) |
先知观点释史 | 祭司观点释史 |
彰显以利亚、以利沙 | 无(祭司观点) |
扫罗王朝 | 无(对宗教事无好感) |
大卫、所罗门 | 多记大卫、所罗门(对圣殿有密切关系) |
大卫、所罗门之罪行有详尽记载 | 无(对宗教观亵渎) |
诸王战绩不隐瞒 | 删减 |
述史 ( presentative history) | 释史 ( interpretative history) |
在被掳时期写作 | 在归回时著述 |
善恶王详述 | 善王详述,恶王略过 |
政治史 | 宗教史 |
简记 | 修建或洁净圣殿五王详记 |
简记 | 建造圣殿浩大工程及祭祠安排均详记 |
C、第三组:国亡后归回时期之历史
1. 以 斯 拉 记
作者:以斯拉(内证与犹太经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5a均支持以斯拉撰著本书)。
日期: 445-430B.C.(以斯拉修书时曾借用尼希米收集的藏书及“尼希米记”,尼希米本身于445B.C.与433B.C.间先后到耶路撒冷)。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神的应许实现,许可以色列被掳的人归回故乡,建造家园国土及宗教生活。
主旨:以色列重建圣殿。
历史背景:
以色列因犯罪受神管教,在 586B.C.被掳到巴比伦去。在被掳期间,巴比伦自尼布甲尼撒王后国道日渐衰落,竟在539 B.C.被中兴之波斯灭亡。在巴比伦为如之以色列人也“易主”,全归在波斯国中继续为奴之身份。惟波斯王古列被神激动,打破“米索波大米”列国之传统,竟容让以色列人归回本乡去。当时正是以色列被掳后之七十年,神预言他们被掳七十年(耶25:11-12)。当时候满足,神便恩准他们回去,激动古列成就此事,可见世上万事都在神的手中(箴21:1)。
在巴比伦时,以色列得着甚多之教训,这也是神管教之目的,归纳如下〔注 32〕
( 1)偶像绝迹-在被掳时期中,他们把以前因拜偶像而遭神灭亡之致命恶习完全清除,此后他们虽犯其他之罪,却再没有拜偶像了。他们的一神观念自此异常坚强。
( 2)宗教改观-以前因有圣殿存在,宗教礼祀方面极为繁杂,现今圣殿既毁,信神者的宗教信仰渐趋个人化(如但以理私自祷告读经;参但6:10; 9:2),日后公众集会之敬拜也简易化得多。
( 3)文献收集-在此期中他们把过去神话语的记录,国家史记等收集下来,特别藉着文士以斯拉的手,鉴定旧约正典之范围。
( 4)会堂创立-自圣殿被毁后,他们已失去崇拜的中心,在新环境里他们创立会堂,在安息日及节日聚集,培养宗教信仰,教导律法,后来这些会堂便成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中心、宗教教育学府,及社会福利机构。
(5)律法重估-在此以前律法受人忽略或拒绝,今在痛苦火炼中他们对律法有簇新的评价。后来以斯拉回国,宣读及释易律法书,带来全国属灵大复兴;此后他们忠心卫护律法,甚至为律法牺牲生命。
( 6)教派出现-因他们对律法有新的态度,因而产生新的观念、亮光、爱慕及辩护。法利赛派、文士派、撒都该派等均应时而生;此等教派之兴起原本均与“守”及“爱”律法有关,可惜到后期他们已离开了律法的精义,而把它变成一种机械式之理论而已。
( 7)事业转变-巴比伦原是当世最富强之大国,各门事业均欣欣向荣。犹太人在政治清明、文化进步、学业兴盛、建筑宏伟、商业繁荣、物质文明的社会中耳濡目染,因此他们大受影响,他们的生活方式便由农业的经济转为商业(其后更以经商天才闻名天下),在外地安居乐业,至古列谕诏归回时只得少数人还乡。
( 8)民族团结-由于共同经过患难的磨炼,大家沦落异乡,相依为命,故以前离心力极强之各支派反倒结为患难之交,形成一种牢不可破的整体,团结坚固,互相搀扶,共同抗拒一切分化势力,至今仍能保持“分别出来”的民族特性。
( 9)语言改变-在巴比伦中,他们习用之希伯来文及亚兰文言语大受迦勒底文字所影响;归回后,他们免不了不懂原文之律法书,而必须经过专家用希伯来文及亚兰文(如以斯拉)之翻译才明白。这些译文注释称为“他尔根”(Targum)(参拉4:7),成为日后鉴别古卷大有俾助的资料(参尼8:2, 8; 13:24)。
( 10)使命觉悟-犹太人原是思想狭隘,生活自私之民族;他们排外之观感极强,因他们认为神祇关怀自己的选民,如今他们对民族的使命有新的觉悟,看到神要在他们身上所有的使命感,要藉着他们使万国得福。
( 11)邻邦对峙-因撒玛利亚人在犹太人归回时期,却助一臂之力遭蒙拒绝(参4:1-4),结果他们在自己境域之山上建造与耶路撒冷对峙之撒玛利亚殿(参尼13:28; 约4:20),又另撰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 Pentateuch),形成日后邻居兄弟世代互不往来,这是民族使命复苏后的一个大污点。
( 12)新生盼望-在此期间,他们特别期望弥赛亚兴起,把受制之犹太人组织起来,推翻铁蹄之统治,建立自己的国度,这观念与盼望均一直存在,然而在被掳与归回后及两约之间特别热切等待,那种期待弥赛亚来临之气氛笼罩整个空间。
由此可见,以色列在巴比伦可算是大受优待,所谓“为奴”只不过是起初数年的事,以后他们颇享自由,难怪在第一次归回时只得五万人左右回去,一些在外邦异地落地生根,失落了对祖国之怀念。
以斯拉是第二批( 458B.C.)归回之领袖。自上次(536B.C.)归回后,圣殿虽已建造完成(516B.C.),但首批领袖已去世,人们对圣殿之热忱已冷却,现今以斯拉重回,目睹圣殿之荒凉不禁悲叹(参7:27)。于是首先以传授神的律法及以笔杆挑旺人心,他先书写“历代志”,以示国运全在人民宗教信仰方面之得失,再书“以斯拉记”,抚今追昔,以示圣殿在民中生活之地位,重振人民爱神之心。
大纲:
一、所罗巴伯之归回( 1-6)
A、被掳之重归=1-2
B、圣殿之重建=3-6
二、以斯拉之归回( 7-10)
A、被掳之重归=7-8
B、宗教之重建=9-10
图析:
所罗巴怕之归回 | 以斯拉之归回 | |||||||||||
1-6 | 7-10 | |||||||||||
被掳之重归 | 圣殿之重建 | 被掳之重归 | 宗教之 重建 | |||||||||
重 归 之 诏 告 | 重 归 之 筹 备 | 重 归 之 名 单 | 立 定 殿 基 | 敌 党 谋 阻 | 工 程 停 顿 | 先 知 挑 旺 | 重 建 完 成 | 以 斯 拉 之 身 世 | 以 斯 拉 之 心 志 | 以 斯 拉 之 归 程 | 以 斯 拉 之 祈 祷 | 以 斯 拉 之 改 革 |
1上 | 1下 | 2 | 3 | 4上 | 4下 | 5 | 6 | 7上 | 7下 | 8 | 9 | 10 |
1-2 | 3-6 | 7-8 | 9-10 | |||||||||
第一次归回 | 第二次归回 |
摘要:
本书出自历代志作者手笔,文体与史实均一致,续记以色列民族从被掳之地归回。读历代志末章看到神的选民被掳被灭的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及至读本书之记,古列晓谕以色列会众回国,建造圣殿之经过,真不啻从乌云黑夜遽见旭日东升,原来“古列”即太阳之意,这无疑是神恩待他子民的见证。
以斯拉记可分为二段,首段论所罗巴伯之归回,目的是重建圣殿( 1-6章);次段论以斯拉之归回,目的是重整民心(7-10章)。首次均以“重建”为主旨,圣殿是宗教信仰之表现,律法是宗教信仰之箴规,圣殿需重建,律法需宣讲,内外夹攻,恢复国家之前途尽在此了。
一、所罗巴伯之归回( 1-6章)
本书开启首记漫长的黑夜将尽,黎明正待破晓。以色列民被掳的期限届满,神的管教严中有慈,他纪念自己立约之言(耶 29:10),到“时候满足”(参加4:4)便感动波斯王古列降旨,释放以色列民自由赋归本国本土(1章上)。神不但感动古列,也激动被掳之民心,使他们甘心献上礼物,筹备一旷古盛大之归回(1章中);更再感动古列,使他把从耶路撒冷圣殿中所掳回来之器皿也一并交还,物归原主,让他们放回原处(1章下)。在首章内可见神纪念(1)他的圣言;(2)他的圣民;及(3)他的圣具。
当时奋然兴起集体归回的人,若与剩下的人相比则是小巫与大巫之别,因大部分的人已习惯在外邦的生活,由寄居的心情移作长居,乐而忘返,不作归回的打算。今次归回的只有四万九千八百九十七名,他们在所罗巴伯(官长)及耶书亚(祭司)率领下浩荡荣归( 2章上)。在此处作者记述归回者之名单与族谱,因这与(1)产权;(2)身份;(3)供职有关。产权指拥有产业之权利,身份只指真以色列人,供职指利未人之后裔才有资格(2:62)(2章下)。
经过千辛万苦之长途跋涉,到家园时,当他们见到城垣倒塌,田园荒芜,满目凄凉,百废待兴之景况,谅必悲从中来,不胜伤感。但既然有神的凭动与带领,于是义不容辞,万心归一,如同一人( 3:1),分工合作,人人有分(3:8),先把圣殿之祭坛建成(3:2),再接再厉把圣殿之根基立定(3:10),当时欢乐赞美与感激而悲哭之声互相混和,这种悲喜交集之声音响澈云霄,是直达神宝座前之交响乐(3章)。
任何圣工的建造总受不同的阻拦,当时在那地久居之混杂种族撒玛利亚人( 4:2下)要求参与圣工,他们的“好意”是值得怀疑的(4:2上)。建殿的领袖看到此点也加以拒绝(4:3),于是一连串的阻扰计谋如(1)假意合作(4:1-2);(2)搅扰(4:4-5);(3)控告(4:6-22);(4)制止(4:23-24)便实施出来,结果圣殿的工程便停顿下来了(4章)。
圣殿停工,但是百姓的建造却没有停顿。他们因敌人拦阻,信心顿失,以后渐被私事缠绕,为自己建造华美的房子,神的殿无论如何荒凉亦觉于心无责;其中更有人推辞,以为建殿的时候还未到,于是便只为自己而活(参该 1:2-6),连领袖亦不免心灰意冷,历时凡十五年之久。神在那圣工停顿、会众自私、仇敌四起、百废待兴、领袖灰心、满目凄怆之际兴起哈该和撒迦利亚两先知,力斥领袖,劝诫会众,提倡复建圣殿之工作(参该1-2章,亚1-8章),于是各人均被挑旺起来。虽敌人再度阻拦(5章上),但是他们共同排除万难,上奏波斯王求准复建(5章下),结果得蒙特殊与格外的恩准(6:6-12),敌人之控告竟成全了神的美旨,深哉神的看顾(5:5)。他们因敌人弄巧反拙,各人便奋然而起,为圣工加倍踊跃,在很快的时间内便全部工作重建完成。多年之愿望(参诗84),会众之喜乐非笔墨所能形容。他们献殿礼之宏伟非人想像中可比拟(有学者以诗146至150为此时献殿礼所作)(6章)。
当日所罗门建殿固不易,所罗巴伯重建圣殿更难。初次建殿之下不易仅在规模宏伟方面,而重建之难,不但工程浩大,且阻拦更大。第一次建殿历七年,第二次前后历三个七年之久(于 516B.C.完成)。可见天下万事建设固难,复建更难,若无神眼目时刻之眷顾,仅凭被掳归回之民绝无成功之望。
二、以斯拉之归回( 7-10章)
在 6章与7章中相隔五十八年之历史(6:15=516B.C.; 7:1=458B.C.),在这五十八年时日中,除却在耶路撒冷中之犹太人经历神的祝福与保守之外,在波斯国之犹太人也经历神奇妙的保守(参以斯帖记全书)。本书第7章开始记述本书作者归回之事迹。作者用第三者之身份先记自己之身世(7章上),他是大祭司之后裔(7:1; 参代上6:14),是通达神律法书之专家,也是敏捷的文士,在巴比伦已开始搜集、审勘、核订、编纂神的圣言,创始文士学校,更是会堂之创始人。他回国之负担是以神的律法教训人,他是一位以“回到圣经”为口号的“奋兴布道家”(7章下)。
当时圣殿已过五十八年时间之久,需要修饰是免不了的( 7:27);但百姓之宗教信仰更需修饰振奋,此乃以斯拉归回之负担。作者记述自己的心志后补记在路上蒙神恩待之经过(8章)。自巴比伦至耶京途中盗贼出没无常,他们先在神面前刻苦己心(8:21);求神赐福归程之平安,神果然伸出帮助、保佑、施恩的手,领他们平安到达目的地。
抵达后他马上召开奋兴布道大会,着重重整民心、重组圣会;若无以斯拉之宗教改革,以色列势必与世界同化(参 9:1-2)。他首部复兴的计划是先自己认罪祈祷(9章)。奋兴的火焰必先从领袖焚起才能传到全体(10章)。以斯拉有个人的奋兴才有会众受感而悔悟之奋兴;会众有了奋兴才有悔罪改过的行动。当时被外邦异族同化的人为数不少,内中更有应是分别为圣之利未人(10:18)。神大显其恩威,沛降大雨,使人深觉神的义怒是诚然可怕的(10:7)。跟着以斯拉痛斥与世界妥协之罪行(10:10-11),再查清妥协者之名单(10:13-44),而每人也均认罪悔改(10:12),于是全国之大复兴立时燃烧起来,历年不变。
教会需奋兴,必先从领袖开始,以后奋兴的火焰越着越旺,越旺越传广,整个教会必全体奋兴了。
以 斯 拉 记 附 图
图一、王国时期(被掳)与亡国时期(归回)各卷比较
书 中 | 王国时期 | 亡 国 时 期 | |
年 代 | 1010-536B.C | 536-400B.C. | |
历 史 | 被 掳 | 归 回 | |
书 卷 | 列王纪与历代志 | 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 | |
BEFORE | DURING | AFTER | |
原 因 | 结 果 | 续 事 | |
罪 | 审 判 | 归 回 | |
人的软弱 | 神的公义 | 神的恩典 | |
1010-586B.C. | 586-536B.C. | 536-400B.C. | |
2. 尼 希 米 记
作者:尼希米( 1:1)(犹太经典“他勒目”也以尼希米为作者)。
日期: 420-400B.C.(在大利乌四世Darius Nothus, 423-404在位之时,12:22)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神实现他的应许,使以色列归回之民在尼希米领导下重建圣城及宗教生活的过程,亦即试图重建一个神治社会的过程。
主旨:以色列重建圣城与圣民。
历史背景:
以色列自所罗巴伯与耶书亚带领归回重建圣殿,及以斯拉带领归回之民修饰圣殿及宗教生活后,归回之民在祖国故乡生活渐渐安定下来。可是在 445B.C.(尼1:1)时,消息传到在波斯宫中作酒政的尼希米,在耶路撒冷归回之民因无城墙之保障大受撒玛利亚人之凌辱(参拉4:23)(注33) ,尼希米为此消息悲痛多日。他要亲回耶路撒冷重建城墙的负担日渐加重(1:2; 2:1),后蒙王恩准回到他素未谋面的祖国,发动重建城墙的宏志。在他英明的领导下,虽敌人诸多阻挠,但工程前后所需只不过是五十二天之短(6:15),其重建之速度实在惊人,也显出尼希米是大有能力之领袖。
城墙修建完毕,尼希米与以斯拉合作举行一奋兴布道大会,以斯拉为特约讲员,把神的律法讲解明白( 8:2, 8)。神的道如两刃的利剑,刺透人内心的隐罪(来4:12),他们诚恳认罪(9:1-3),签遵守神话语之约(9:38),更立志把以前的恶习革除(13章)。尼希米把一切之经过均录在卷中,旨在记念神恩浩瀚,无以复加(13:31)。
大纲:
一、重建圣城( 1-6)
A、尼希米之重归=1-2
B、圣城之重建=3-6
二、重建圣民( 7-13)
A、以斯拉+尼希米之工作=7-12
B、尼希米之工作=13
图析:
重建圣城 | 重建圣民 | ||||||||||||||||||
1-6 | 7-13 | ||||||||||||||||||
尼希米之重归 (第一次) | 城墙之 重建 | “拉”、“尼”之重建 | 尼希米之重建 (第二次) | ||||||||||||||||
重建之异象 | 重建之准备 | 重建之工程 | 重建之工竣 | 奋兴大会之筹划 | 奋兴大会之过程 | 奋兴大会之结果 | 恶习之革除 | ||||||||||||
在波斯王宫中 | 在耶路撒冷废垣中 | 工程之 开 始 | 工程之进行 | 工程之完成 | 分派管理 | 调查谱系 | 讲经大会 | 奋兴大会 | 签约侍主 | 各居各位 | 献墙大典 | 外邦人不能入神的会 | 洁净神的圣殿 | 恢复十分之一的奉献 | 重守安息日正规 | 禁与异族联婚 | |||
乍听悲音 | 禁食祷告 | 奉命回国 | 察勘工程 | 劝民动工 | 先修建各城门 | 拦阻对付 ,循环交替 | 共修五十二天 | ||||||||||||
1 上 | 1下 | 2上 | 2中 | 2下 | 3 | 4- 6上 | 6下 | 7上 | 7下 | 8 | 9 | 10 | 11 | 12 | 13 1 | 13 2 | 13 3 | 13 4 | 13 5 |
1-2上 | 2下 | 3-6上 | 6下 | 7 | 8-9 | 110-12 | 13 | ||||||||||||
1-2 3-6 | 7-13 | ||||||||||||||||||
政治保障 | 宗教信仰 |
摘要:
本书的史实与以斯拉归回相隔只十二年(参上卷附图年代表)。在耶路撒冷,虽然圣殿已重建,但重建后归回之以色列民的敌人并不是从此罢休,屡向他们作破坏性之搅扰,因他们没有城墙保障生命财产之安全,故惨受凌辱,无人敢在城内居住。消息传到在波斯国长大而且在王前侍立的犹太贵族尼希米,他大为祖国同胞忧伤,因而开始“尼希米记”之史迹。
尼希米记可分为两大段落,首段论尼希米重建圣城的经过 ( 1-6章),次段论尼希米重建圣民之事迹(7-13章)。
1. 重建圣城( 1-6章)
本书开始记述,在波斯的书珊皇宫侍立之尼希米,因听到自己祖国的圣城颓毁荒废,同胞惨受敌人之侵侮,内心悲痛多日,在神面前迫切代求,更求神能使用他的岗位挽救此凄惨之局面( 1章),由此可见他是(1)爱国,(2)爱祈祷,(3)有牺牲,(4)有胆量,(5)有信心的人。
尼希米因忧痛而生出迫切之祈祷,这恳切之祷求产生一个为祖国而牺牲个人的心志。神也恩待这个迫切之祷告,感动了波斯王之心,恩准他回国,更且派遣护卫兵护送一程( 2章上)。抵达耶路撒冷后,尼希米在夜间巡查城墙,免得敌人窥伺。他在废垣中踏勘一番,仔细筹划一切工作的步骤(2章中)。他先向当地之犹太领袖发出一篇“挑战性”的讲道,并见证此事开始已有神恩手的带领,这项工程必定成功(2章下)。
于是宏大重建的工程便开始进行;他计划先修建城墙的各城门,这是出路的要隘、工程也由各人分担,有祭司( 3:1)、贵胄(3:5)、银匠(3:8)、作香的(3:8)、管理的(3:9)、商人(3:31-32)等;城门的重修按着有次序与系统进行,参下图:
城门修造之连络系统完成后,其他部分的工程便扩展进行;但正如所预料的,神的选民到处招惹敌人之反对。敌人的名单计有( 1)参巴拉(撒玛利亚人)(4:1-2);(2)多比雅(亚扪人)(4:3);(3)同情敌人的犹太人(4:12);(4)基善(亚拉伯人)(6:1);他们诸多的阻拦与陷害受尼希米极明智的对抗,可列表如下:
7.(外)设陷阱害尼希米(6:1-2) | 7.不理会,专心作工(6:3-4) | |
8.(外)造谣控诉(6:5-7) | 8.拆穿计谋(6:8-9) | 工程完成 6:15-16 |
9.(外)贿买伪先知毁谤恐吓(6:10-13) | 9. 祈祷(6:14) |
在外敌与内敌均参与阻拦重建圣城之工程下,尼希米竟在五十二天内率领百姓全部竣工。他们迅速完工之原因归纳有四:( 1)以祈祷对付困难;(2)各人有牺牲受苦之精神;(3)专一靠主的工作,不怕何等阻拦;(4)“军人式”的作工;在极恶劣之环境下他们竟能有这样荣耀的得胜,全是神的恩典,连敌人也迫不得已同意他们的工作完成是出于神的(6:16)。
二、重建圣民( 7-13章)
由第 7章始,作者写出他重建圣城后便计划重建人民宗教信仰之过程。他与文士以斯拉合办一奋兴布道大会,他们筹划的首部是先分派管理城中各处的要点,因为“城是广大,其中的民却稀少”(7:4)(7章上),再调查各人之谱系,为的是要作供祭司职之根据(7:64)(7章中),更鼓励百姓甘心捐献(7章下)。
奋兴大会筹备工作完善,他们便着手进行大会之节目。他们以以斯拉为“特约讲员”,举行一盛大讲经大会,特别注重讲解神的律法( 8章)。奋兴大会过后再接再励举行培灵大会(9:1-3),以神过去的恩典(9:4-31)对比他们现今的景况(9:32-38)。这次的主题是“回想神恩”、“内思已过”,结果百姓均重新奉献,在神面前签下誓约,永久事主(10章)。复兴后百姓各居各位,安分守己的过活(11章)。
复兴大会结束后,尼希米与以斯拉才筹划举行一盛大献圣城之典礼,这次序显出尼希米机警之头脑,先有复兴,才有感恩( 12章)。
待各样事情都上了轨道后,尼希米便回波斯覆告其王( 13:6a),但约十二年后他心有所触便重回耶京(13:6b)(释经家按各方面的根据[ 5:14; 2:6]认为 “过了多日”[13:6b]乃十二年之久,〔注34〕 ),尼希米再度发现以前所复兴的工作全是白费,因为百姓又恢复复兴前的恶习,可见人心之冥顽不灵;他目睹这情形便马上进行一次宗教大改革,把所有的恶习都革除:(1)外邦人不能入神的会;(2)洁净神的圣殿;(3)恢复十分之一的奉献;(4)重守安息日正规;(5)禁与异族联婚。本书以此宗教改革为结语。
* * * * * *
观尼希米一生可为历代圣徒之楷模:( 1)他是相信祈祷解决万事的人;(2)他是肯为祖国牺牲自己的人;(3)他是大有信心的人;(4)他是极有胆量的人;(5)他是信行合一的人;(6)他是矢志忠心事主的人;(7)他是身先士卒的人;(8)他是不徇人情的人;(9)他是有恒心毅的人;(10)他是为神所重用的人。
愿神在教会的末世兴起更多象尼希米那样的人!
尼希米记附图
以斯拉与尼希米之比较
以 斯 拉 | 尼 希 米 |
1. 宗教领袖 2. 属灵先师 3. 重心灵之重建 4. 牧 师 5. 祭司与文士 | 1. 政治首领 2. 外交官长 3. 重物质之重建 4. 建筑师 5. 酒 政 |
3. 以斯帖记
作者:末底改( 9:20, 29,32)(注35)(犹太史家约瑟夫[Antiquities, 11:6:1]及拉比传统[如Ibn Ezra]亦称本书作者为末底改,犹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a 15a则只说本书为大公会之议员所撰述)。
日期: 470B.C.(写在亚哈随鲁为王时,486-464B.C.,普珥日事件 [473B.C.]后过不久,而本书故事共十二年,故约在470B.C.写成)。
地点:波斯皇宫( 10:3)
目的:指出神奇妙地保守他自己的选民,险遭全体被屠杀之史迹。
主旨:以色列人得蒙神保守拯救。
历史背景:
处在拉6章(516B.C.)与7章(458B.C.)中有五十八年之光景,以斯拉记内轰天动地的故事即在那段时期内发生。
自古列颁布以色列人大归回之诏谕后,先有所罗巴伯与耶书亚率领五万人归回,继有以斯拉带队两千人回归,尼希米之回归只是很小的数目。留在波斯的犹太人上千万,他们或热心不足,或留恋外邦,或已在波斯国中成为政要人物,没有在神施恩之时返归故土,但慈爱的神仍怜悯他们的愚妄,随时保守看顾,不然早被外族歼灭,再无剩下的余种了。
当时在波斯亚哈随鲁为王(486-464B.C.),他乃亚达薛西(拉7:1)之父(故亚达薛西很可能是以斯帖之子,也是尼希米侍奉之王),“亚哈随鲁”是王的尊号,意“尊贵王”(如亚达薛西即“大王”;大利乌即“玛代王”)。在波斯史中他名“薛西”(Xerxes),是显赫一时之王。在一次盛大的宫筵中,因其妻后不肯现身在人面前受“审美”,他盛怒之下把她废位,而从民间挑选了犹太孤女以斯帖为妾,把她升为王后之身份,于是一连串戏剧性之故事便接续而生。
大纲:
一、以斯帖的入宫( 1-2) A. 瓦实提的被废=1 B. 以斯帖的被选=2 二、犹太人的危机( 3-7) A. 哈曼的毒计=3 B. 以斯帖的妙计=4-7 三、神奇妙的拯救( 8-10) A. 犹太人的复仇=8-9 B. 末底改的升官=10 |
图析:
以斯帖的入宫 | 犹太人的危机 | 神奇妙的保守 | ||||||||||
1-2 | 3-7 | 8-10 | ||||||||||
瓦实提的被废 | 以斯帖的被选 | 哈曼的毒计 | 以斯帖的妙计 | 犹太人的报复 | 末底改的被升 | |||||||
皇帝的乱命 | 皇后的违命 | 被选的经过 | 被选的结果 | 哈曼的被升 | 哈曼的骄傲 | 哈曼的阴谋 | 末底改的哀哭 | 以斯帖的妙计 | 末底改代哈曼的位 | 犹太人向敌人报仇 | 在波斯人中得荣 | 在犹太人中得荣 |
1上 | 1下 | 2上 | 2下 | 3上 | 3中 | 3下 | 4 | 5-7 | 8 | 9 | 10上 | 10下 |
1 | 2 | 3 | 4-7 | 8-9 | 10 | |||||||
以斯帖的预备 | 以斯帖的机会 | 以斯帖的成功 | ||||||||||
亚哈随鲁之筵席 | 以斯帖之筵席 | 普珥节之筵席 |
摘要:
以斯帖记乃圣经内一本最奇特的书,因书内全无神之名出现。申31:18可解释书内无神名之因,又因此书记载有关那些抛弃归回机会之犹太人所遭之境遇,故作者故意不用神之名(注36) 。神之名在书内虽无出现,唯神的活动显而易见,因本书所要指出的乃隐秘处之神(参番3:14-16;赛45:15)。
本书可分为三段,首段论以斯帖入宫为后的过程(1-2章);中段论当时犹太人的一个危机(3-7章),而这危机被刚选入宫为后之以斯帖解救,可见神在他选民的背后奇妙安排一位民族救星(4:14)(以斯帖之名原意“星”),默然保守他们;末段以犹太人危机解除后向敌人施行报复的手段为终(8-10章)。
全书又记有三大筵席,意义相贯。故事开启记亚哈随鲁设筵;中段乃以斯帖设筵;末后乃犹太人设筵。第一次筵席乃全书故事之起因;第二个为故事的过程;第三个为故事的结果。因有第一筵席才有第二;有第二才有第三。全书的故事皆环绕在这三个筵席所附带或相关的事件。书内各故事颇富戏剧性,多记绝处逢生的事迹,颇引人入胜。
一、以斯帖的入宫( 1-2章)
本书的主角以斯帖原是在波斯王国一个寂寂无名的犹太小孤女,然而在某一场合中竟当了当代最伟大的人物,更成为以色列史中最富戏剧性故事的主角。当时波斯王亚哈随鲁要庆贺登基三周年纪念,为国内各政要权贵群臣大摆筵席,共一百八十天之久;又为京都之百姓在御园中摆设公宴七日,可算豪华奢侈之极,而皇后瓦实提也为自己的女宾在后宫设宴。当时之宴乐可说是旷古之大,可惜在席间,国王酒后失礼,乱命王后相陪,以展美貌,以致后来使宴乐不欢而散(1章上)。
瓦实提后被黜后,讨好皇上之群臣便向他献议从民间挑选最美貌之女子为后(2章上),于是在被掳之犹太人中选了末底改之堂妹以斯帖入宫,补替瓦实提为后(2章下)。神把一个贫苦的孤女提升为当国之后并不是偶然的,他早预知以色列要遭灭族之祸,故为他们预备一位救星,到时候便施行拯救。
二、犹太人的危机( 3-7章)
第 2章(2:16)与第3章(3:7)之间相隔五年;据波斯史记,在这几年中,亚哈随鲁与希腊交战,屡战屡败,但他决心重整旗鼓,任用哈曼为首相,此人有勇有谋,深得王上所器重,爵位日升,仅在国王之下(3章上)。故他独当一面,不可一世,定下规矩,凡朝中一切臣宰均要向他下拜,惟独末底改每次与他相遇总是不肯跪拜(3章中);哈曼因此恼恨异常,暗暗向王进献奸言,使王批准他除掉末底改与其民族之毒计,而亚哈随鲁一听之下竟毫不思索的遽然允许,发出惨无人道的谕令,于是犹太人立时受灭绝种族之厄运了(3章下)。
末底改得悉王的令谕后便禁食哀哭,消息传到以斯帖耳中,她马上召见末底改,末底改于是劝告以斯帖把握当时后位的机会拯救危局( 4:14)。以斯帖回答此事非同小可,必要靠禁食祈祷不可(3:16),此举可见以斯帖为极爱国之人,也是相信为国祈祷之人(4章)。
于是以斯帖安排妙计劝皇夫更改其所定下之谕诏。她为王与哈曼预备筵席,旨在预备王听忠言的心( 5章)。当天晚上,亚哈随鲁因睡不着便拿起历史书展读起来,竟然读到有关末底改挽救王命而未获酬报之记载,这是顶希奇的。在时间与场合上岂不是神在背后暗中感动波斯王的心吗(6章)?当王与哈曼第二次再赴以斯帖的筵席时,以斯帖便趁机向王暴露哈曼灭绝以色列民族之毒计。结果在神奇妙之引领下,哈曼得到应得的报应,被挂在本为末底改预备的木架上(参诗7:15-16)(7章)。
三、神奇妙的拯救( 8-10章)
哈曼遭报后,末底改荣升他的职分( 8章上),但因要灭绝犹太族之谕旨已经发出,不能收回,波斯王特准他们在选定的日子中向其仇敌报复,他们就订定一日(十二月十三日)为报复日,亦称为“普珥日”,“普珥”即“占卜”之意(8章下)。
哈曼“占卜”同月日灭绝以色列人( 3:7),以色列人“占卜”同月日灭绝他们的仇敌。犹太人本在同月同日受戮,现今竟反败为胜(参诗94:12-13)。但他们也没有任意掳掠敌人之财物或杀害仇敌之家族(9:10, 15-16),显出他们向仇敌有怜恤之心(9章)。
本书以末底改在波斯国民与自己国民中得荣升为结束。他本是御园之司阍人( 2:19),现今贵为国中宰相(10:3),地位虽不同,但无论何职,他总以祖国之福利为念,并乘机显出神子民之资格,尽上其属神之天职,至为可敬可佩!
注解书目
注 1 J.Vernon McGee, Briefing The Bible, Pasadena: Thru The Bible Radio Network, n.d.p.34.
注 2 史祈生着“圣经综览上”,宣道书局 1970 年版第 26 页。
注 3 雷文着(魏国伟、陈建勋合译)“旧约入门”,信义宗联合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178-179 页。“圣经提要”卷一:“摩西五经”,弘道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52 页。
注 4 修订贾玉铭着“圣经要义”卷二:“历史书上”,弘道出版社 1961 年版第 496 页。
注 5 史祈生着上引书第 30 页。
注 6 士师记之年代计算是“圣经年代学”( Bible Chronology ) 的一个大问题,在此不便详论;简释可参 M.F.Unger, Archaeology And The O.T., Zondervan, 1966,pp.179-189. Leon Wood, A Survey Of Israel ’ s History, Zondervan, 1971,pp.89-90.
注 7 M.F.Unger, Unger ’ s Bible Handbook, Moody, 1966,p.169.
注 8 J.J.Davis, Conquest And Crisis, Baker, 1974(1969), p.157.
注 9 同上引书页。
注 9 同上引书页。
注 10 M.F.Unger, Bible Handbook, p.186. ; McGee 上引书第 43 页。
注 11 贾玉铭着上引书第 724 页。
注 12 笔者修订 J.J.Davis, The Birth Of A Kingdom, Baker,1974 (1970), p.76.
注 13 有关耶利米为作者之问题,读者可参 G.L.Archer,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Moody, 1966(3rd), pp.277-279; E.J. You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Eerdmans, 1949 O , 1977, pp. 188-189.
注 14 M.F.Unger, Introductory Guide To The Old Testament, Zondervan, 1964(4th), p.302.
注 15 雷文着上引书第 205-206 页。
注 16 登位年根据 E.R.Thiele, “Chronology,”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Zondervan, 1963, p.169.
注 17 D.K.Campbell, Bible History, unpublished lecture note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7.
注 18 E.J.Young, pp. 194-195.
注 19 E.W. Bullinger The Companion Bible, Bagster, 1969ed., p.471.
注 20 B.K.Waltke, History Of Israel, unpublished mimeographed lecture note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7, pp.80-87. John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 Westminster, 1959, p. 303. John C.Whitcomb, Solomon To The Exile, Baker 1971, P. 141. 可是 J.B. Payne, ( “I,II Chronicles” ,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419) 把 “助”字译作“代替”或 “代表”,但 Payne 氏在上引书第 308 页把“助”字译“助”而非“代替”。 Whitcomb 氏在上书页中解释约西亚想着凡是亚述之 友皆是他之敌人,故上前抵挡埃及而遭杀。 Bright 氏在上书 页中则解释谓“米吉多”为从以色列归回犹大的领土,若埃及得势则对约西亚极其不利,故他不顾一切前往抵挡尼哥。
注 21 Unger, Bible Handbook, p.225
注 22 本文认为玛代的大利乌乃古列命管巴比伦的省长,而非如一些学者(如 D.J. Wiseman )所主张他是古列的别名。详研些说可参 J.C.Whitcomb, jr., Darius The Mede, Baker, 1963(1959),84.pp.
注 23 J.B.Payne, “Chronicles” , Zondervan Pictorial Bible Encyclopedia, Zondervan I, 1976, P.809
注 24 G.L.Archer,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Moody, 1966, P.390.
注 25 B.K.Waltke, “The Samaritan Pentateuch And The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 , New Perspective On The Old Testament, ed, J.B.Payne, Word Books, 1970, PP.212-239.
注 26 The Companion Bible, p.531.
注 27 贾玉铭词,见氏着“圣经要义”卷三:“历史书下”,弘道出版社 1961 年版第 1032 页。
注 28 J.S.Baxter, Explore The Book, Zondervan, pp.170-171.
注 29 合贾玉铭着上引书第 1119 页; G.C.Morgan, The Analyzed Bible, Revell, n.d., pp127-132.
注 30 G.C.Morganym 上引书第 117 页。 McGee 上引书第 82 - 85 页。 John Philips, Exploring The Scriptures, Moody, 1966(5th), p.67.
注 31 J.S.Baxter 上引书第 179 - 181 页; W.G.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I, Pickering & Inglis, 1963ed, pp.244,286.
注 32 陈润棠着“新约背景”,圣道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13 - 17 页。
注 33 参 J.C.Whitcomb, “Nehemiah” ,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427.
注 34 John C.Whitcomb, 同上书第 445 页; D.C.Breland, The Argument Of The Book Of Nehemiah, Th. M.Thesis,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4, pp. 67ff.
注 35 H.C.Thiessen,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1949 O , 1980, P.53.
注 36 J.V.McGee 上引书第 60 页; G.L.Archer 上引书第 403 页; J.S.Baxter 上引书第 260-26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