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約翰 (1:1)(使徒約翰為啟示錄之作者之外證,早在居住於以弗所的游斯丁之著作內出現,此後同樣以他為作者的外證良多。廿世紀初時,在埃及的 Chenoboskion發掘出一本「約翰隱示錄」(Apocryphon of John),日期鑒定為 150 A.D.的作品,該書亦以約翰為作者。內證方面雖有學者極力反對,然而支持約翰為作者的證明強而有力,不容忽視)。
日期: 95 A.D.(支持此說而反對本書為尼羅時〔68-70 A.D.〕所作的理由有四:1.早期教父一至公認;2.與在第 2-3章有關七教會的歷史情形符合;3.在豆米仙皇帝執政時才有在小亞細亞推行拜該撒的運動;4.老底嘉城在 62 A.D.遭地震傾覆,多年後重建及成為一繁華的城市)。
地點:拔摩海島 (非以弗所)
目的:在逼害的日子中啟示神的計劃終必實現,以此安慰受苦屬主的人終必勝利,主必再來,建立天國,使「國度、權柄、榮耀」均實現。
主旨:天國在人間 (教會與天國的合一)。
特徵:
(1)作者以先知自居(22:9),亦把自己的書視為神的預言 ( 1:3;22:7,10,18,19)。
(2)聖經中論末世終局的以本書為最詳細。
(3)為聖經中含有最多象證學、隱喻學等的書卷。
(4)充滿舊約的詞句與象徵(在 404節中有 278節含有舊約的成分)。
(5)不規則的文法遍處可見。
(6)喜用數字的詞組,特別是「三」、「七」、「十二」等字。
(7)唯一書卷訂明閱之得福(1:3;22:18,19)。
(8)全書乃「天上」與「地上」情景交替式出現,參下圖
(注1):
引 言 1:1-20 | |
地 上 | 天 上 |
地 上 的 人 民 (2-3章) | |
4:1-5:14 | |
6:1-7:8 | 7:9-8:6 |
8:7-11:14 | 11:15-19a |
11:19b | 12:1-12 |
12:13-13:18 | 14:1-5 |
14:6-20 | 15:1-8 |
16:1-18:24 | 19:1-16 |
19:17-20:15 | |
新 天 地 的 人 民 (21:1-22:5) | |
結 語 22:6-21 |
(9) 鑰字包括有「天國」、「 憤怒」、「得勝」、「羔羊」、「真理」等。
歷史背景:
A.讀者問題
本書顯明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 (1:4),但在小亞細亞還有其他教會如歌羅西、希拉波立、特羅亞等,為何約翰只寫給這七教會呢?學者對此點有不同的解釋:
1.約翰牧養教區說
此說解釋因這七教會是約翰所負責牧養的教會,故只寫給他們;但歌羅西、希拉波立與老底嘉為鼎足而立的城市卻未有隻字提及。
2.教會類型代表說
此說主張這七教會剛好代表教會史中七類型的教會,但不一定是按時代的次序而言。
3.信徒類型代表說
此說認為七教會不是代表教會,而是代表基督教內七種不同類型的信徒。
4.教會時期代表說
此說認為這七教會代表七個教會時期的情形,由使徒時代始至主再來時代的教會止。這是傳統性的看法,主張根據是:「如 4-22章為預言,為什麼 2-3不算是預言」(注 2)(此說的學者有 Tenney ; Seiss ; Newell ; Talbot ; Ironside ; Gaebelein ;Walvoord ; Pentecost ) 等。
5.歷史性與代表性說
此說認為這七教會為實在的教會,被神揀選出來,啟示給約翰知道它們可以代表歷代以來一切教會的類型,故特揀一完全數目「七」,以示在神計劃或啟示中,這七教會可代表其他一切的教會,筆者贊同此說 (注 3)(主張此說的學者有 A.J.McClain ; W.M.Ramsay ; G.Cohen 等)。
B.著成的時機
在第一世紀的末期,羅馬暴君豆米先秉政,他為人凶暴殘忍,自高自大,目中無神,在他執政時,強迫崇拜皇帝,比前時的該撒如奧古士督、尼羅等尤甚 (注 4)。他見基督徒矢志效忠基督,以基督為唯一之王,不肯跪拜,故大大遷怒他們,趁機進行逼害,遍及當時整個地中海一帶(尼羅時只限於羅馬城一帶),尤喜愛放逐基督徒(他甚至放逐其妻到一荒野)。約翰此時事主於以弗所,被放逐到不遠的拔摩島上,此島怪石嶙峋,為一著名的石礦工場。約翰在此被逼作苦工,常在海邊瞭望天際,仰望神的拯救,等候神得勝計劃之完成。
一主日他在默想時 (1:10),神將自己全盤計劃「如數家珍」的向他托出,堅固他的信心,安慰他的痛苦,使他(代表眾信徒)繼續忍耐,等候神最終勝利的來臨。
在兩約之間,當猶太受安提阿族之苦迫時,他們在無力抵抗之餘便依賴筆桿抵抗,一面藉著文字堅固民心,一面些出他們向神的信靠與盼望,由於局勢的危險,他們開始習用充滿暗喻的啟示文字 ( Apocalyptic Literary style )表達他們的「鬥志」。後來基督徒在受迫害時也沿用此法,藉著滿有暗喻性及象徵性的啟示文學透露他們的信念。約翰見了異象後,他一面把所看見的異象寫下來,另方面也配上自己熟習的啟示文學,使本書多彩多姿。
C.本書之基本譯經法
學者們對本書之基本譯經法有四:
1.「寓意法」(或「靈意法」)( Allegorical or spiritual view )
此法源自亞力山大的革利免、奧利根、奧古士丁等。他們認為啟示錄為一本「喻意書卷」 (如近世的「天路歷程」,毫無歷史價值。他們對啟示錄如此的態度,主要是因為他們是反對千禧年者 ( Antichiliastics )。他們認為本書是一本靈意的喻道集,喻公義和真理的勝利,基督教必勝過異教,教會勝過罪惡,光明勝過黑暗,上帝之城勝過魔鬼之城等(主張啟示錄應用此法釋明的學者,有D.T.Niles , Lenski , Milligan ,Harrison等)。
2.「已往法」 ( Preterist view )
此法的解釋源自耶穌會學者 Alcasar ( d.1613 ),他解釋啟示錄大部分已在約翰當時代應驗了(如尼羅即「666」;17:10的「七王」即羅馬七帝),因他們認為本書基本的前提,乃是指出教會與羅馬帝國的相爭,或教會與猶太教的爭辯(現代學者把持此法的有 David Brown ;Beckwith ; M. Stuart ; Hendriksen ; Ramsay ; Peake ; Moffatt ; R.H.Charles等)。
3.「歷史法」( Historical view )
按此法的解釋,本書是記述世界及教會的歷史,自使徒時代迄末日而止,即是說啟示錄的預言早在人類歷史的長途中已有應驗 (他們的錯處在這裡,以局部的應驗為末後完全的應驗)。此法另一個困難乃是註釋家對歷史上的應驗意見參差不一,如有人以第六印指君士坦丁,另有人則指法國恐怖時代;有人指天星墜落指行善天使,另一人指穆罕墨德;論五月的害蟲有人指回教,有人指耶穌會(注 5);因此讀者若非很熟識普通歷史與教會歷史,就不會享受 1:3所應許之福了。
此法源自羅馬天主教學者約亞潛 (Joachim ),他是「後千禧年 派的始祖」,故此法多為後千禧年派人所採用(無千禧年派學者多同時採納二種釋法的混合,如「歷史與靈意法」的 E.D.Mowell ,或「歷史與已往法」的 R.Summers),並深受宗教改革家如Luther , Wycliffe(因「獸」、「教皇」)等的解釋;此派學者有 Bengal , Pieters , Barnes , Kuyper , Hengstenberg 等。
4.「將來法」( Futuristic view )
按此法,啟示錄第 4章起全書皆預言,待將來應驗(雖有人曾把 2-3章的七教會也放在預言部分內,但這還算少數人士的意見)。4-19章指主再來前要應驗的預言,即是指七年災難時代,特別是後三年半之時。20-22章指主再來後之情形(此派學者有 Tenney, Walvoord, Ironside, Gaebelein, Scot, Alford, Zahn, Kelly等)。筆者贊同此法(注 6)。
D.啟示錄之神學
在教父的遺著中,約翰曾被稱為一名「神學家」,聖經各卷書以啟示錄含有最完整的系統神學。本書雖以末世論為主,但事實上卻是一本偉大的基督論,其他著書都是附帶式的補充而已。
1.神論
在啟示錄中,神「不是」一位慈愛的神,他是創造者、保護者及審判者。啟示錄的「神」與舊約的「神」相若,是公義的,全能的,全知的,永在的,因本書為審判的書卷,故論神時少論他的慈愛及憐憫。
2.基督論
全書的基督論相當濃郁,基督的名稱也較其他書本為多,如「耶穌基督」 (1:1);「主耶穌」(22:3);「主耶穌基督」(22:21);「神的兒子」(2:18);「神的道」(19:13);「羔羊」( 5:6);「亞門,誠信真實的見證」(3:14b);「聖潔、真實」(3:7);「神創造萬有之上為元首的」(3:14a);「從死裡首先復活的」(1:5);「永活的」(1:18);「大衛的根」,「他的後裔」,「明亮的星」,(22:16);「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9:16)。
基督乃完全順服的兒子 (3:12),但並不是說他是末後的(1:18;22:13)。他為成就救恩者(7:10);為「管理國度之王(11:15;12:10);為「審判教會的主」(1:12-16)。
3.聖靈論
啟示錄內的聖靈以三個身份出現: 1.賜異象的靈(1:10;4:2;17:3;21:10);2.教導的靈(2:11,17,29;3:6,13,22;14:13;19:10);3.見證主的靈(22:17)。
4.天使論
啟示錄論天使較其他書卷為多,他們是服侍的靈,把神的審判傾倒於地 (8-11章;15-16章);他們陪同基督回來(19:14);天使開始幽禁撒旦之無底坑(20:1);指示作者將來的歸宿(22:1);也是他們囑約翰書作本書(22:6)。
5.救恩論
全書的主體也可說是救贖的完成 (注 7);救恩的工作藉著主基督(1:5,7;5:9;7:14);也是從神而來(7:10;12:10;19:1);本書論救贖的完成較論救贖的過程多(因那是福音書的範圍)。
6.教會論
啟示錄的教會論不太清楚或詳盡,除了 2-3章論教會的實況外,並不多論教會,因作者在論教會時,是從實際應用方面下筆,不過他頗強調教會合一的觀念(1:12-20),如基督向教會說話是向整體而說(2:7,11,29;3:6,13,22),教會是羔羊的妻(19:7-8),在 3:14-22:16間,「教會」字沒有出現,暗示教會已提到天上去(參 2:25;3:10-11),而二十四長老就是代表教會(4:4)。
7.末世論
本書是末世論的集成,是啟示的總歸,預言的結束。先從教會被提起 (2:25;3:10-11;4:4),地上便進入災難時期(6-19章),尤特注意後一半的時期,在災難之末,主帶著教會從天上 回來(19章),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度(20章),千年完結後,白色大寶座之審判開始,新天新地降臨,新耶路撒冷出現(21-22章)。
E.啟示錄與創世記比較
創 世 記 | 啟 示 錄 |
樂 園 喪 失 | 樂 園 復 得 |
人 被 神 所 驅 逐 | 人 與 神 永 遠 同 居 |
咒 詛 | 祝 福 |
失 敗 | 得 勝 |
天 地 造 成 | 天 地 重 造 |
日 月 放 光 | 不 需 日 月 |
第 一 次 哭 泣 | 再 無 眼 淚 |
拒 見 生 命 樹 | 生 命 樹 再 生 |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鑰節 1:19)
一、所看見的事 (1) (拔摩島的異象) 二、現在的事 (2-3) (七教會的異象) 三、將來必成的事 (4-22) (末後的異象) A.天上的寶座=4-5 B.地上的災難=6-19 C.禧年的國度=20 D.新天與新地=21-22 |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 (1:1-8) A.著書的目的=1:1-3 B.受書的對象=1:4-8 二、所看見的事 (1:9-12) (拔摩島的異象) A.約翰所見的異象=1:9-18 B.約翰所受的命令=1:19-20 三、現在的事 (2:1-3:22) (七教會的異象) A.給以弗所的信=2:1-7 B.給士每拿的信=2:8-11 C.給別迦摩的信=2:12-17 D.給推雅推喇的信=2:18-29 E.給撒狄的信=3:1-6 F.給非拉鐵非的信=3:7-13 G.給老底嘉的信=3:14-22 四、將來必成的事 (4:1-22:5) (末後的異象) A.天上的寶座=4:1-5:14 1 在寶座上的神=4:1-11 2 開書卷的羔羊=5:1-14 B.地上的災難=6:1-18:24 1 七印災=6:1-17 2 第一插段=7:1-17 a.十四萬四千見證人=7:1-8 b.災難的聖徒=7:9-17 3 七號災=8:1-9:21 4 第二插段=10:1-11:19 a.約翰吃小卷=10:1-11 b.約翰量聖城=11:1-14 c.介紹七碗災=11:15-19 5 第三插段=12:1-14:20 a. 七個人物= 12 : 1 - 13 : 18 b. 三幅圖畫= 14 : 1 - 20 6 七碗災=15:1-16:21 7 第四插段=17:1-18:24 C.禧年的國度=19:1-20:15 1 主的再來=19:1-21 2 建立國度=20:1-6 3 清除罪惡=20:7-15 D.新天與新地=21:1-22:5 1 新天與新地=21:1-8 2 新耶路撒冷=21:9-22:5 五、結語 (22:6-21) A 天使的吩咐=22:6-11 B 耶穌的宣告=22:12-17 C 約翰的見證=22:18-21 |
圖析 :
序 | 1 | 著書的目的 | 1上(1) | 序 | |||
言 | 上 | 受書的對象 | 1上(2) | 1 | |||
所看見的事 | 約翰所看的異象 | 1中 | |||||
約翰所受的命令 | 1下 | ||||||
給以弗所的信 | 2上(1) | ||||||
過 | 給士每拿的信 | 2上(2) | 2 | 看 | |||
去 | 給別迦摩的信 | 2中 | 哪 | ||||
、 | 1 | 現在的事 | 給推雅推喇的信 | 2下 | , | ||
現 | 下 | 給撒狄的信 | 3上 | 我 | |||
在 | 給非拉鐵非的信 | 3中 | 3 | 必 | |||
、 | | | 給老底嘉的信 | 3下 | 快 | |||
將 | 天上的情景 | 在寶座上的神 | 4 | 4- | 來 | ||
來 | 22 | 開書卷的羔羊 | 5 | 5 | |||
的 | 上 | 七印災 | 6 | ||||
異 | 第一插段 | 7 | |||||
象 | 七號災 | 8-9 | 6 | ||||
地上的災難 | 第二插段 | 10-11 | | | ||||
第三插段 | 12-14 | 18 | |||||
將來必成的 | 七碗災 | 15-16 | |||||
事 | 第四插段 | 17-18 | |||||
主的再來 | 19 | 19 | |||||
禧年的國度 | 張立國度 | 20上 | | | ||||
清除罪惡 | 20下 | 20 | |||||
新天地的降臨 | 21上 | 21 | |||||
新天與新地 | 新耶路撒冷 | 21下- 22上 | | 22 | ||||
結 | 22 | 天 使 的 吩 咐 | 22下1 | ||||
耶 穌 的 宣 告 | 22下2 | 22 | 跋 | ||||
語 | 下 | 約 翰 的 見 證 | 22下3 | 下 |
摘要:
啟示錄為一本曠古的奇書;按時間言,是神給人最後的啟示;按內容言,也是神最後的啟示;按神學言,本書是最偉大的基督論名著。
本書的結構可沿 1:19的大綱,即除引言(1:1-8)及結語(22:6-21)外,可分為三大段:1) 所看見的事(1:9-20);2) 現在的事(2-3章);3)將來必成的事(4-22章)。
一 .引言(1:1-8)
A.著書的目的(1:1-3)
作者開宗明義便宣告著書的目的及全書的主題,主題涉及神有一個管理世界的計劃 (1:1a),這計劃曾啟示給他的眾僕人(1:1b),也特別給約翰(1:1c)。作者以第三者的身份見證他的記錄是正確的(1:2),並以神僕人的身份宣告凡奉讀神啟示者所領受的祝福(1:3)。
B.著書的對象(1:4-8)
神最後的啟示特別顯給小亞細亞七教會 (代表歷代的教會)(1:4a)。這啟示有1 永在的神;2 他的七靈(代表完全的靈示,即默示),(1:4 b);3 死而活過來的世上元首耶穌基督為證(1:5a);作者在此數述耶穌過去代罪受死的工作(1:5b),現今作大祭司的工作(1:6)及將來的工作(1:7),旨在顯出耶穌乃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全能主(1:8)。
二 .所看見的事(1:9-20)(拔摩島的異象)
A.約翰所見的異象(1:9-18)
作者繼續指出他領受啟示時的環境與時日 (1:9-11),並那給啟示的主(1:12-18),主的身份如同審判官(1:12-16),使作者戰兢懼怕(1:17a),但審判官卻安慰他(1:17b)。這是頂奇妙的事,審判官顧名思議是沒有憐憫的,不會安慰人的,然而主耶穌與世上的審判官不一樣,他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
B.約翰所受的命令(1:19-20)
作者看見異象後,隨即領受因異象而來的命令,於是這命令便構成著本書的原因 (1:19) 及受書的對象(1:20)。
三 .現在的事(2:1-3:22)(七教會的異象)
第 2與 3章總論教會的元首主耶穌基督向七代表性的教會講道。每篇信息均有獨特的格式及內容如:1) 目的地;2) 稱讚;3) 缺乏;4) 要求;5) 命令;6) 應許;因篇幅關係,茲以表代釋:
以弗所 | 士每拿 | 別加摩 | 推雅推喇 | 撒狄 | 非拉鐵非 | 老底嘉 | |
名意 | 喜悅 | 沒藥 | 婚姻 | 獻祭 | 余種 | 友愛 | 民審 |
代表 時代 A.D. | 使徒時代 30-100 | 逼迫時代 100-313 | 國教時代 313-590 | 教皇時代 590-1517 | 改革時代 1517-1790 | 宣道時代 1790-1900 | 背道時代 1900-? |
稱讚 | 勞苦忍耐 | 至死忠心 | 堅守主道 | 後行勝於初 | 少數自潔 | 見證主道 | -- |
責備 | 失落初愛 | -- | 容忍假師傅 | 受假師傅 所迷惑 | 有名無實 | -- | 不冷不熱 |
勸告 | 回想 2:5 | 盡忠 2:11 | 堅守 2:13 | 持守 2:25 | 儆醒 3:3 | 遵守 3:8 | 發熱 3:19 |
應許 | 生命樹的果子 | 生命冠冕 | 嗎哪及白石 | 權柄伏列國 | 穿白衣同行與認他的名 | 免去試煉井作神殿柱子及賜新名 | 一同坐席 |
經文 | 2:1-7 | 2:8-11 | 2:12-17 | 2:18-29 | 3:1-6 | 3:7-13 | 3:14-22 |
四 .將來必成的事(4:1-22:5)(末後的異象)
A.天上的寶座(4:1-5:14)
1. 在寶座上的神(4:1-11)
「此後」二字 (4:1)暗示另一新時代及環境的情形,那是在天上美麗堂皇但肅穆的情景。作者舉目觀看(4:1),便目睹天上一幅敬拜的圖畫,那裡神坐在寶座之上(4:2),並有圍繞四周敬拜他的(4:4-5)和服侍他的人與活物(4:6-8a),及敬拜時莊嚴的氣氛(4:8b-11)。
2. 開書卷的羔羊(5:1-14)
在寶殿上的主神 (4:8)手中有七引嚴封的書卷(5:1),但無人有權柄開啟(5:2-3)。作者見無人能配得展開那書卷,便心中焦急至極而大哭起來。他大哭之因乃是書內的啟示太重了,但又無人能配得展開那重要的啟示,如此啟示便無人知曉了。但有天使向他說只有那「猶大的獅子」,「大衛的根」,「被殺的羔羊」才配得起開啟(5:5-7),其他觀看的長老和活物也因此感而敬拜他起來(5:8-14)。
B.地上的災難(6:1-18:24)
啟 6章為另一情景的敘述,這是當羔羊每次開啟一引時,在地上所發生的災難,名為「七印災」。在第七印未開啟前,作者稍暫停,先再回頭,從災難的起頭再補述一些在此時期發生的事,名為「插段」。此乃作者寫作的技巧,因為「一枝禿筆不能描寫多頭的故事」,這文學技巧稱為「回筆」或稱「重複律」( Law of Recapitulation ),這是研究啟示錄必須注意的地方,不然整本書便如「劉姥姥如大觀園」,越看越不懂得了(注 9)。這些「插段」目的有二:1.回頭看 ( Retrospective )--詳細解釋或補充上文;2.往前看--導引下文 ( Prospective )(注 10)。
第七印展開後,又有七位天使出現,每位天使拿著號筒吹號,每次一吹號,在地上便產生災禍,名為「七號災」。在第六次吹號後,作者在寫第七號吹響前,他又暫時歇筆,再寫第二個插段,以補充上文及引進下文,如此反覆的應用,實為啟示錄文學上極優美之奇觀。
因本概論範圍之關係,筆者以圖代述如下:
經 文 | 段 落 | 要 義 | |
1 | 6:11-17 6:1-2 6:3-4 6:5-6 6:7-8 6:9-11 6:12-17 | 七印災 第一印 第二印 第三印 第四印 第五印 第六印 | 每印開啟地上難。 無箭攜弓的白馬指冷戰。 紅馬指熱戰。 黑馬指死亡。 灰馬指饑荒瘟疫 (人口1/4受害)。 災難的聖徒呼喊伸冤。 風雲變色,天地改容。 |
2 | 7:1-17 7:1-8 7:9-17 | 第一插段 (1)十四萬四千見 證人 (2)災難的聖徒 | 補充上文。 從災難頭起。 到災難完時。 |
3 | 8:1-9:21 8:1-5 8:6-7 8:8-9 8:10-11 8:12 8:13-9:12 9:13-21 | 七號災 (第七引) 引言 第一號 第二號 第三號 第四號 第五號 (第一禍) 第六號 (第二禍) | 每號吹起地上生難。 介紹吹號的七位天使。 火摻血的雹下降 (地1/3和樹1/3遭殃。 火山扔海 (海物1/3遭殃)。 火星降下食水泉源 (1/3變苦水)。 日 1/3,月1/3被擊打(日月1/3各無光)。 無底坑的蝗蟲飛出,傷害沒神印記的人。 釋放百拉大河四使者,二萬萬軍出現。 |
4 | 10:1-11:19 10:1-11 11:1-14 11:15-19 | 第二插段 1. 約翰吃小卷 2. 約翰量聖城 3. 第七號引戒 | 補充上文,引進下文。 神的啟示,先苦後甜。 表徵性質,象徵聖城遭審判,兩見證人受害為例。 引出第七號,顯出第七號的厲害。長老戰懼的俯伏敬拜,稱為「神的憤怒」,但作者先引介立即收筆,再寫插段。 |
5 | 12:1-14:20 12:1-13:18 12:1-2 12:3-4 12:5-6 12:7-16 12:17 13:1-10 13:11-18 14:1-20 14:1-7 14:8-13 14:14-20 | 第三插段 七人物」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三幅圖畫 第一幅 第二幅 第三幅 | 災難期中的各主角及佈景。 七個重要主角。 懷孕的婦人,指以色列的災難。 大紅龍,指魔鬼攻擊以色列。 男孩子,指基督耶穌之受迫害。 米迦勒,指靈界的爭戰。 余民,指在災難中堅受主道的人。 海中之獸,敵基督的工作。 地中之獸,假先知的工作。 描繪「七人物」出現的情景,補充上文,預告下文。 十四萬四千人榮耀的勝利。 拜獸的人有禍了,及堅受真道的人有福了。 收割莊稼,人子再來時的審判。 |
6 | 15:1-16:21 15:1-8 16:1-2 16:3 16:4-7 16:8-9 16:10-11 16:12-16 16:17-21 | 七碗災 引言 第一碗 第二碗 第三碗 第四碗 第五碗 第六碗 第七碗 | 最後一列審判。 施行七碗災之天使的身份。 倒在有獸印記的人身上。 倒在海裡,海水變血。 倒在江河,泉水變血。 倒在日頭,熱得烤人。 倒在獸的座位上,拜獸者,滿身瘡痛。 倒在伯拉大河上,引起哈米吉多頓大戰。 倒在空中,天地改容。 |
7 | 17:1-18:24 17:1-18 18:1-24 | 第四插段 1.淫婦巴比倫 2.大城巴比倫 | 解釋及補充上文。 巴比倫 (復興羅馬帝國) 如淫婦,指政治與宗教方面受審判。 大城巴比倫 (復興羅馬帝國) 的商業方面受審判。 |
C.禧年國度(19:1-20:15)
啟示錄中心信息的焦點集中於主得勝的再來,及再來後要建立的國度;這雙方面的預言是所有信徒的安慰和保證。
1 主的再來(19:1-21)
主再來是禧年建立的前奏,他再來的消息使二十四位長老及四活物高興俯伏敬拜起來 (19:1-6)。他的再來稱為「羔羊婚娶」的時候(19:7-11)。他的再來滿有榮耀,帶著天軍,制服列國,審判萬民,特別要對付獸和假先知(19:12-21)。
2 建立國度(20:1-6)
主再來之目的乃要建立其永遠的國度,可是因地上還有罪人 (禧年國度內之罪人),故他只可先建立禧年的國度。他先捆綁魔鬼(20:1-3)(為著日後審判所有罪人時同時清算他),然後與屬他的人作王千年(20:4-6)。
3 清除罪惡(20:7-15)
千年之末,魔鬼得放作垂死爭扎,誘惑禧年時的罪人向神作最後反叛,但神審判的火自天降下毀滅他們 (20:7-10),隨即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出現,清算自創世以來反叛神者的罪行(20:11-15)。
D.新天與新地(21:1-22:5)
1. 新天與新地(21:1-8)
一切為新天新地出現的籌備就緒後 (4-19章),作者看見一個新的異象,這異象與前不同。前的是審判的,血腥的,痛苦的,咒詛的,死亡的;今次的異象是祝福的,詳和的,安穩的,平安的,快樂的,沒有死亡,只有永生,因為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在,賜福給人。
2.新耶路撒冷(21:9-22:5)
新耶路撒冷是神居所的中心,作者用最美麗的詞句描繪一幅最美麗的圖畫,雖然如此,也只能片面性把極其美麗之點襯托出來而已。
五 .結語(22:6-21)
A. 天使的吩咐(22:6-11)
在神向作者所作的啟示結束時,天使 (給啟示的媒介)補上其見證,說這些啟示是真確的(22:8),但遭拒絕(22:9)。天使吩咐他不要封閉一切所看到的啟示,免得人沒機會聽而接受信靠(22:10)。但若有不肯接受的,也由他罷了(22:11)。
B. 耶穌的宣告(22:12-17)
主自己也補上自己的見證,他宣告自己的再來,如同作者在異象中所看見的一般 (22:12);並宣告自己的身份,身份證明他必成就所預言的(22:13-16)。
C. 新婦的邀請(22:16)
聖靈內居教會,教會是主的新婦,故作者說是聖靈和新婦一起邀請,請一切力竭的人來取永生的水喝;看完上文可怖的審判,這邀請更見貼切。
D. 約翰的見證(22:18-21)
作者不甘後人,自己也作見證,引證上述的異象是真確的,並添上閱讀之福及刪減的詛 (22:18-19),更附上耶穌的見證佐證他的見證(22:20),以免人誤會、忽略或輕視。本書以願主的恩惠臨到為末(22:21)。若要逃脫上文之災難,恩惠是必須的。
* * * * *
啟示錄的信息是每一信徒不可遺忘閱讀的,全部聖經最重要的一卷可算此卷,因為神的啟示以它為總結,凡是總結的總是最重要的。
看了上文,我們若能仍像約翰般願「主啊,我願你來」,便是非常難得了。很多信徒因活在貪愛世界的光景中,對主不冷不熱,丟失了起初的愛,與世界通婚,按名是活,其實是死,不肯悔改自己的「淫行」(12:21),實是不願主再來。
「主啊,我願你來」,應是今日信徒從心發出的呼聲,也是信徒唯一的盼望。現今的世界正處在火山的邊緣,只待引爆的導火線。主再來的日子近了,若不預備妥善,誰能逃脫那憤怒的大日子呢?
願主給我們眼藥,擦亮眼睛,看清楚自己在神面前可憐的光景,靠著主恩,尋回初愛,堅守主道,勤勞忍耐,儆醒等候,務死忠心。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主啊,我願你來(快)來」。
書目註明:
(注1) Companion Bible, Bagster, 1969, p.1883。
(注2) 參 M.J.Brunk, 「The Seven Churches of Revelation Two and Three .」 Bibliotheca Sacra, July, 1969, p.244。
(注3) Robert L. Thomas,」 The Chronolgical Interpretation & Revelation 2-3, 「 Bibliotheca Sacra, Oct., 1967 , pp.327,331 有同感 。
(注4) William Barclay, the Revelation & St.John, I, Westminster, 1957, pp.19-24。
(注5) 讀者欲詳看「歷史法」的釋史 ,可參 Albert Barnes, Revelation, Baker, 1949, pp.iii-xxii, 31-464。
(注6) 讀者欲詳研各法之優劣 ,可參無匹之名 著 :Gary C.Cohen, Understanding Revelation, Christian Beacon, 1968, pp.13-43 (此書原是他的博士論文) 。
(注7) 何賡詩著「耶穌基督的啟示」,證道出版社1968 年版第12 頁 。
(注8) 本圖析據 Cohen 上引書第160頁 ;但J.D.Penteost, Lecture Notes on Revelation,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7 卻把第二印放在後三年半內 。
(注9) 讀者欲詳明此點,須參精采無儔的戈G.G. Cohen 上引書第76-161頁。
(注10) C.C. Ryrie, Revelation, Moody, 1968, p.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