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受难前的事迹:
从最后晚餐至赴客西马尼园(十二 1~十七26)
由十二章开始,作者将读者带进“受难周”内。本书二十一章中有八章篇幅全是记述主的受苦。这段记载相当冗长(十二~十九章),可分为两阶段阐释:( 1)由最后晚餐至客西马尼园(十二~十七章);(2)从被捕至埋葬(十八~十九章)。
一、逾越节前的事迹(十二 1-50)
约翰福音十二章结束了主在地上公开性的事奉(下章开始主单独对门徒话别)故此作者选记三件事,是主最后事奉的代表:( 1)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1-11);(2)骑驴进京(十二12-19);(3)外邦人寻找主(十二20-36)。
A 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1-11)
1.背景(十二1-2)
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稣坐席的人中。
逾越节前六日(即尼散月第八日;约翰是按照年月顺序而记录的;太廿六 2-6及可十四1-3则是“追溯”的补记(注1),耶稣回到拉撒路的家乡伯大尼(十二 1),他治愈的麻疯病人西门(参太廿六6;可十四3)设宴款待,拉撒路一家和十二门徒也同坐(十二2)。
2.席间(十二3-8)
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稣说:“由他罢,他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 1)门徒的反应(十二3-6)
在席间,马利亚(有说她是拉撒路的二姊)用极贵的香膏,以自己长发抹擦主的脚,叫满屋生香(十二 3),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却论断她的浪费(十二4-5;太廿六8记“众门徒说”,可能是犹大先开口批评,其它门徒加入)。三十两银子即三百钱,一钱是普通工人一日的工资(参太二十2),三十两就等于全年的工钱。
马利亚抹主的脚,表示以极卑微的身份服事主,更以头发抹之,则尤显出她对主是何等柔和谦卑:一则抹脚本是仆人的责任;二则这工夫亦非女流的操作;三来长发本是妇女的光荣,如今她因洞察主十架之爱,所以依依不舍地服事他。
至于犹大,作者从二方面形容他的个性(十二 6):(1)不是真的关心穷人---为人吝啬,由于他已放弃一切跟从主,所以认为马利亚此举相当浪费;(2)是个贼—常常偷他所管理的使徒团钱囊。其它门徒虽不是犹大般的性情,但对马利亚所为也大表不满。
( 2)耶稣的回答(十二7-8)
耶稣对众门徒的反应采两个态度,一是赞许,一是解释:( 1)赞许(“由她吧”)(十二7)---因她如此作是象征安葬主。肯特解释:可能马利亚预感,这次主来参加逾越节必被人捉拿及杀害(参十11、17-18;可十四8)。这是马利亚属灵的透视,她洞悉主今次进耶路撒冷过节可能是最后一次。事实上,主只在今次得到膏抹。虽然在复活日妇女们预备用香膏抹他,但她们不能为主的死而抹。(注 2)( 2)解释---解释她的动作不会叫人更穷,赒济人的机会常有,为主的死作预备这机会却不常有(十二8)。
3.后果(十二9-11)
有许多犹太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来了,不但是为耶稣的缘故,也是要看他从死里所复活的拉撒路。但祭司长商议连拉撒路也要杀了;因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
很多人知道耶稣在伯大尼,就来找他,同时也想看看拉撒路这个活见证(十二 9),但国家领袖愈发想除去耶稣(参十一48),因太多人为拉撒路复活的缘故信了他(十二10-11)。
B 耶稣骑驴进京(十二12-19)
1.进京(十二12-15)
第二天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耶稣得了一个驴驹,就骑上;如经上所记的说:“锡安的民哪!不要惧怕,你的王骑着驴驹来了。”
伯大尼的筵席后第二天(即逾越节前五日),耶稣详细筹算后,就进入耶路撒冷(十二 12;参符类福音的记载),公开把自己献给选民国,作他们的弥赛亚王。甚多(注 3)朝圣者知道此事,均拿着棕树枝(参利廿三 40)夹道欢迎,高喊“和散拿(意“现在救我们吧”),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十二13)!
在这群朝圣者中,许多必曾目睹主的神迹及听过主的信息,但他们从未眼见主要献自己为以色列王,如今身历其境,正是梦寐以求的,所以才那样欢喜若狂地迎接主。(注 4)
用棕树枝叶以示欢迎乃是旧约一个迎迓和接待王的传统习俗(参《马加比传上卷》 I Macc. 13:5)。他们以诗篇一一八篇二十五至二十六节(一篇论弥赛亚的诗篇)的经言作为颂词,又呼叫“以色列王”。以色列王是一个在旧约时承认弥赛亚的身份与工作的名称。可见当时的人自愿地接纳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王。
那时耶稣骑在一头驉驹上,象征和平之君。骑驴是一个旧约的传统习俗,表示骑者带着和平的使命。传说自所罗门王后,再无一王以驴驹作代骑了。主把撒迦利亚书九章九节的预言引用在自己身上;可见主有意藉这次进京,公开地向国家宣告他就是以色列王。从历史看,这是主最后一次公开宣告他的身份与使命。
2.后果(十二16-19)
这些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这话是指着他写的,并且众人果然向他这样行了。当耶稣呼唤拉撒路叫他从死复活出坟墓的时候,同耶稣在那里的众人,就作见证。众人因听见耶稣行了这神迹,就去迎接他。法利赛人彼此说:“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世人都随从他去了。”
耶稣此次进京引起三类人的反应。约翰所记的较符类福音还多:
( 1)对门徒言(十二16)
门徒当时并不完全明白耶稣这次入京的象征涵义,也不知道撒迦利亚书九章九节所预言的人物就是主,待耶稣得荣耀后(指复活后),才想起(明白)耶稣的言行及百姓在路旁对主的欢迎与接待的含意。这必是圣灵的工作,引导人进入真理及叫人想起主的作为(参十四 26,十六4、13)。(注 5)
( 2)对百姓言(十二17-18)
有一群在伯大尼见证拉撒路复活的人,先耶稣进入京城,在城内作了见证,使耶路撒冷的百姓也加入欢迎耶稣进京的行列。
( 3)对领袖言(十二19)
法利赛人先前商议杀害耶稣(参十一 47-53),现今见这么多人欢迎他,既绝望又忿怒。
C 外邦人寻找耶稣(十二20-36)
1.外邦人的心愿(十二20-22)
那时,上来过节礼拜的人中,有几个希利尼人。他们来见加利利伯赛大的腓力,求他说:“先生!我们愿意见耶稣。”腓力去告诉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诉耶稣。
在过节人群中有一些外邦人。他们肯来礼拜表示他们是“门外进教者”( Proselytes of the Gate),(注 6)即他们是接受部份犹太教(除不接受割礼与一些食物律外)的外邦人,如吕底亚、哥尼流。他们可以在外邦人院内进行礼拜(十 20-23)。
作者选记此事意在指出主的死不只为犹太人,而是带来一个普世得救的基础。在巴勒斯坦内如底加波利有很多外邦人居住,他们显然曾听闻或见过耶稣。这时他们要求与主面谈,可能因为听主说过,他来是往以色列家失丧的羊那里去(参太十五 24),( 7)于是想弄清楚到底以色列的弥赛亚是一个地区性的王还是全地的救主,这心愿辗转将他们带到耶稣那里(十二 22)。
2.耶稣的教训(十二23-36)
( 1)比喻(十二23-26)
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那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作者没有记载这些外邦人到底有没有与主面谈,但他们必定听到主此时在某处公开的教导。
主似答非所问的说,这是人子得荣耀的时候了(十二 23),可见主视外邦人来寻找他之时就是上十架的讯号,因为主是为全地人代死的。随而主以比喻教导他们。主以种田之喻解释他的工作虽是先为以色列人,但并非没有世界性的果效,正如一粒麦子先要埋在地里才能结出子粒来,所以主的代死(得荣耀的时候)带来普世的救赎(十二23-24),而爱自己生命的(即不肯跟随与服事主)便失去永生,也失去神的尊重(十二25-26)。
( 2)祈祷(十二27-33)
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站在旁边的众人听见,就说:“打雷了。”还有人说:“有天使对他说话。”耶稣说:“这声音不是为我,是为你们来的。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
想到自己的代死,主不禁发出一个祷告。有不少学者,如莱特夫特、哥德、菲利普斯( J. Philips)、摩法特(J. Moffatt)都不赞同此句是祈祷,而认为只是一种自吟自语或自问自答式的对话。按常情来说,主欲免去代死的痛苦(十二27上),但他却是为此而来的(十二27下),所以不能不绝对顺服(十二28上)。
突然天上有象雷轰之声,原来是父神对主发出悦爱之言(十二 28,这是主生平中父神第三次向他说话),但听的人则莫名其妙,不知谁在说话(十二29)。耶稣解释天上的声音原是为当时的人(十二30),即是为要给他们成全救赎,因父神定意将其爱子鞭伤,叫世人得痊愈(十二30;参赛五三5、10)。主的死:(1)叫世人受审判(因不信之故,如三18);(2)也叫“世界之王”(即“撒但”,参十四30,十六11;林后四4;弗二2,六12)(注 8)被赶走,意指撒但拦阻耶稣上十架失败了(参太八 12,廿二13,廿五30)(注 9);( 3)更叫万人归他(十二32-33),主的死开了救恩的泉源,万人只来就他便可得救(参亚十三1)。
( 3)后果(十二34-36)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对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耶稣说了这话,就离开他们,隐藏了。
众人听说耶稣要死,可是他们所认识的弥赛亚是永存的。这观念据自旧约(以“律法”代表)(如诗八九 36,一一零4;赛九7;但七14等),所以他们不明白“人子”(弥赛亚的名字)怎能死,除非他不是弥赛亚(十二34)。耶稣答说他们现仍在光中(十架前),理应接受光而成为光明之子,免得后悔莫及(十二35-36上;参赛五十10)。
后来耶稣认为当时的人皆良心硬化,只得离开他们(十二 36下)。
D 耶稣传道的总纲(十二37-50)
本段是一至十二章的总结。作者将耶稣的工作归纳成精简的结语,以见主的工作在人当中的反应。他先自作总结,再以主的话结束。
1.作者的总结(十二37-43)
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他们所以不能信,因为以赛亚又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以赛亚因为看见他的荣耀,就指着他说这话。虽然如此,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这是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
作者记述耶稣的工作产生两种反应:不信与相信,拒绝与接受。不信者则应验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一节与六章十节的预言。旧约先知预告神的弥赛亚将来的遭遇(赛五三 1)及反对者受心肠刚硬这个审判(judicial hardening,如法老王)(赛六10),现今竟实证在作者眼前(十二37-41)。
但有一些官长接受了主,只是惧怕公会的势力,就不承认,免被赶出会堂(十二 42),这便成了爱人的名誉胜于爱神的荣耀,怕为神作见证(十二43)。
2.耶稣的宣言(十二44-50)
耶稣大声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
作者精选了主生平中的一些宣告(毫无时地背景)另作总结,分成六要点,首三点论信与接受方面(十二 44-46),后三点论不信与拒绝方面(十二47-50):(1)相信耶稣亦即相信神(十二44);(2)看见耶稣等于看见神(十二45);(3)耶稣是光,信者住在光内,指得永生(十二46);(4)不信者定了自己的罪(十二47,参三17);( 10)( 5)不信者在末日受审判(十二48);(6)不信者应无法推诿神话语的真实(十二49-50)。
二、逾越节前晚上的事迹(十三 1~十七26)
约翰福音一至十二章记载耶稣在世整个事奉的时日,历时三年半之久。十三至十七章则只是一个晚上的事迹,是主上十架前那一夜。那夜主只与十二门徒在一起,后来剩下十一个。主向他们倾心吐意,作“临别赠言”。漫长的夜里,甚多事情发生(符类福音有较详尽的记载)。主在最后时刻仍孜孜不倦地教导门徒。
A 为门徒洗脚(十三1-17)
1.背景(十三1-3)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的犹大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逾越节(钉十架)前一晚,主与门徒共进晚餐(十三 1-2上;不是吃逾越羊羔的晚上,参十三29,十八28,十九14)。(注 11)那时犹大立心卖主(十三 2下;参太廿六14-16记犹大数天前与公会私通卖主),这足可影响其它门徒在事奉上的同心。主知道完成天父旨意的时候已到了(十三3),于是以身作则,教导门徒彼此服侍。
2.行动(十三4-5)
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
主取了奴仆的形象(参腓二 7),为门徒逐个(包括犹大在内)洗脚。主这样做,可能因为门徒在席间已经争论天国里谁为大(参路廿二24-34),故此主便以洗脚作他们的榜样。(注 12)
据犹太人的风俗,洗脚是家仆的责任,在大门口那里进行,所以当时引起门徒不同的反应。
3.反应(十三6-11)
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阿!你洗我的脚么?”耶稣回答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西门彼得说:“主阿!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
门徒中,彼得最先有反应,可分两方面:
( 1)彼得的反对与主的回答(十三6-8)
彼得反对主替他洗脚,因这本是仆人的工作(十三 6),但主说他那时不会知道主的心意,要日后才会知道(十三7)。彼得坚持不要主替他洗脚(十三8上),主却说若不是这样,彼得便与他无分了(十三8下)。“无份”非指彼得在天国里无份,失去救恩,而是指在事奉方面不能与主一般成为众人的仆人。
( 2)彼得的要求与主的回答(十三9-11)
彼得听了与主的工作无份,就要求全身洗浴一番,使他与主的工作完全有份(十三 9)。主回答说:“凡洗过澡的(λουεσθαι),除脚之外,不需要再洗(νιπτεν),因他的全身是干净的”(十三 10上,自译。凡在字下有点的皆是补字,参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译本)。“洗过澡”(λουεσθαι)与“洗”( υιπτειν)在原文方面确有其巧妙处。前者是一次完成式动词( perfect tense),指一次便足够,不需再行了;后者是逐成式动词(aorist tense),指一次后,仍要续行。(注 13)肯特认为,“洗澡”是指生命方面的得救,“洗脚”是指生活方面的洁净。(注 14)
主的意思是,既然彼得已是属主的人(“全身干净的”),故不需全部再洗(指救恩方面),只要洗脚便行了(指事奉方面)(十三 10下)。主还补充:不是每一门徒都干净(得救),暗示有人会出卖他(十三11)。
4.解释(十三12-17)
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么?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耶稣替门徒洗脚之后,便以拉比教学的姿态坐下教训门徒(十三 12),说他刚才所作的是一个“榜样”( ),指学习其精神,而不是具体照做),( 15)也是一个事奉的原则(十三 13-17)。
B 预告被人出卖(十三18-30)
1.预言(十三18-21)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耶稣说了这话,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主指出他的教导(十三 12-17)不是给全部门徒的,因为其中有一人要出卖他,如诗篇四十一篇九节所言(十三18)。(注 16)主并说当该事成真时,他们便会相信他的预告(十三 19的补字“基督”可改作“对的”)。主先暗说这出卖他的人是没有接待他的(十三20),旋即明说这人是门徒中的一个(十三21)。这是主第三次指出他了(参十三10、18)。
2.猜疑(十三22-26)
门徒彼此对看,猜不透所说的是谁。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西门彼得点头对他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那门徒便就势靠着耶稣的胸膛,问他说:“主阿!是谁呢?”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就蘸了一点饼,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
门徒闻得他们当中有人要出卖主,大感困惑。“困惑”原文 ,中译“彼此对看”。原文格式虽是中间语态(middle voice),但带主动之力,意为“困惑”。(注 17)他们一个个的问主该人是谁(太廿六 25说连犹太也问主),其中“耶稣所爱的门徒”(作者暗指自己)蒙主以行动指出卖主的是何人(十三25-26)。
3.出卖(十三27-30)
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罢!”同席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是为什么对他说这话。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周济穷人。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
耶稣将一点饼递给犹大,藉此提醒犹大要三思而后行,但犹大执迷不悟,撒但遂“入了他的心”,完全控制他,亦即是说犹大向撒但完全投降(十三 27)。
主对犹大所说“你要作的快作罢”这话有多义:一指犹大出卖主的行径;二指犹大受门徒所托去购买过逾越节的用品;三指犹大替门徒做点赒济穷人的事(十三 29-30),这是敬虔的犹太人在过节时的风俗习惯(参可十四5),(注 18)只是无人确实知道主是指那方面(十三 28)。
C 主的“楼房讲论”(十三31~十四31)
从十三章三十一节起,耶稣开始约翰福音内(也是基督生平中)著名的“楼房讲论”( Upper Room Discourse)。由于他们最后晚餐的地点乃在一楼房内(俗称“马可楼”),因此就有所谓“楼房讲论”。这讲论的长短要视乎以下两节经文怎样解释:一是十四章三十一节的“起来,我们走吧”。若他们不是立即离开楼房,那末这讲论便在十六章三十三节或十七章二十六节才结束;二是视乎十七章一节的地点在那里。
笔者认为十四章三十一节的“走吧”是真正离开最后晚餐所在地(见下文),故此“楼房讲论”是从十三章三十一节至十四章三十一节。
1.教训新命令(十三31-35)
( 1)时机(十三31-32)
他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的荣耀他。
耶稣故意等待犹大离开后才开始这篇重要的“楼房讲论”。他先给他们彼此相爱的命令,因出卖主的人对主没有爱心,也不顺从主的吩咐。犹大的离去就说明主的代死已成定局,主的代死是人子及神得荣耀的时候。
( 2)命令(十三33-35)
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耶稣柔声呼唤门徒为“小子们”( )是一个亲密的称呼),告诉门徒他所去的地方(指十架与回天家)是他们不能去的(十三 33上)。主以前也曾对犹太人提及这点(十三33下,参七33-34)。
主知道快要离开他们,于是给他们一条律法的总纲:爱的吩咐。主说那是新的命令;“新”不是说以前从没有这样的吩咐(参利十九 18、34等便知道在旧约内早有如此爱的吩咐,况且他们都是犹太人,虽非律法通,但对这类的经文必从小已耳濡目染),但主仍说“新的”,因他意指“我怎样爱你们”方面,即是以他自己为爱的榜样。如此,“彼此相爱”就成为门徒的特点了(十三35)。
2.回答门徒问题(十三36~十四31)
( 1)回答彼得的问题:主的离开与再回(十三36~十四4)
( 1)对答(十三36-38)
西门彼得问耶稣说:“主往那里去?”耶稣回答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彼得说:“主阿!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么?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彼得听到主会离开他们(参十三 33),便想弄清楚主的去向,而主的回答则暗指彼得将来要随主上十架(十三36,参廿一19)。彼得虽然对主的暗示摸不着头脑,然而他忠实的表示自愿为主舍命(十三37)。洞悉人软弱的主,在此异常郑重地(“实实在在的告诉”)对他说,在鸡叫之前,他会三次不认主(参十八15-27的应验)。莫理斯说,此后彼得在楼房内异常沉默,其它的门徒与主则“谈笑风生”。(注 19)
( 2)解释(十四1-4)
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豫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豫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
彼得是其中关心主要往那里去的人之一(参十三 33对“你们”说的)。此时他们必定极其忧愁。“忧愁”原文 是现在式词,表示他们已开始忧愁了。主先劝告他们不要忧愁(十四1上),接着安慰他们,向他们作四方面的宣布:a.信神者必当信他(十四1下);b.他去(升天)原是为他们在父的住处中预备地方(十四2;参来六20);c.主必再来接他们到天家去,叫他们与主永远在一起(十四3);d.他们知道往天家去的路途(十四4)。
( 2)回答多马的问题:到天家的门路(十四5-7)
( 1)疑问(十四5)
多马对他说:“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
多疑的多马颇疑惑,说既然他连主往那里去也不知道(指目的地),怎会知道到该处的门路或方法呢(十四 5;多马复述了彼得在十三章三十六节的问题)。他以为主要往某个地区,他此时的思念仍不能“超凡脱俗”、脱离时地观念的束缚。
( 2)解释(十四6-7)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
于是主向他先解释目的地问题 ---“父那里”,而达到目的地的方式或门径就是透过主自己,即认识他是道路、真理与生命。这三点正是神的本质。主是道路(指神人间的连系,参一51;提前二5);主是真理(因神是真理,故此基督是真理的化身,参一14);主是生命(因神是生命,参一4)。
( 3)回答腓力的问题:如何看见父(十四8-11)
( 1)问题(十四8)
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
腓力听主说认识他就如看见父(参十四 7),于是很自然地问“怎样才看见父”,并表示要待看见了父才知足,不继续追问下去。滕慕理说腓力的态度如旧约的约伯般(参伯廿三3)。(注 20)莫理斯说腓力可能要求看一些“神的显现”( theophanies)的外证才感满足(类似旧约一些记载:参出廿四10,卅三17;赛六1)。(注 21)
( 2)解释(十四9-11)
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主对门徒有点不满(十四 9上),于是在三方面回答腓力(此处是新约中证明耶稣是神最伟大的论据):a.看见主如同看见父(十四9下;参西一15、18;来一1-4);b.主与父完全联合,原是同一(十四10上);c.主所作的就是父所作的(十四10下-11)。
( 4)回答众人的问题:圣灵的内居(十四12-21)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此时主的解释不单是向着腓力说,而是向着众人说。主用“实实在在”作开头,将神更深一层的计划启示门徒。这启示可分五点:
( 1) 信徒可作比主更大的事。主要往父那里去,然后圣灵才降临(参十六7),叫信徒能作更广大的见证(参五20)。
( 2)信徒可奉主名祈求。“奉主名”在本书第一次出现(十四13-14)。“奉主名”即凭主权柄的意思,这是祈求得蒙应允的保证,也可限制胡乱的妄求。此外,使徒若爱神便应遵守神的命令(十四15)。
( 3)信徒蒙赐圣灵(十四15-17)---主答应赐给他们圣灵,就是另外一位保惠师。直译原文应是“赐另外”而不是“另外赐”。“另外”原文作 ,即“别个”同质的东西;“保惠师”( )直译是“在旁边呼唤”,有多种涵义:a.“安慰者”(comforter, 如 Wycliffe's Version, King James Version, 《七十士译本》,《拉丁通俗本》);b.“说服者”(persuader, 如斯乃夫N.H. Snaith);c.“中保”(Advocate, 如New English Bible,韦慕夫Weymouth, 普路默,莱特夫特);d.“朋友”(friend, 如威廉斯C.K. Williams, 诺克斯Knox);e.“合法助手”(Legal Helper, 如林达斯,莫理斯,TDNT);f.“辅导师”(Counselor, 如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g.“坚固者”(Strengthener, 如达斯克);h.“代求者”(Intercessor, 如勃朗);i.甚至指一个基督教教义(如巴莱特)。
上述多种解法中,以可用于法律上的为合。按法律用语 , 是一个出庭替辩方辩护或提出控诉的谋士。(注 22)他们的工作是助辩、训勉、代言、忠告和安慰,如圣灵的工作。圣灵亦称“真理的灵”,是神赐给相信的人的(“世人不能接受”),住在他们里面(十四 17;参林前十二13)。
( 4)信徒透过圣灵如再见主(十四18-20)---主不撇下他们为孤儿,因为主“透过”圣灵到他们那里(十四18),叫他们能在圣灵里看见主(十四19)。到主再来之日(“到那日”),一切皆豁然贯通了(十四20)。
( 5) 爱主者必得见圣灵(十四21)---爱主的人必遵守主命,必蒙父与子所爱,并得见父与子(在圣灵里看见),意指有圣灵就如有主向他们显现。
( 5)回答犹大的问题:圣灵的工作(十四22-26)
( 1)问题(十四22)
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说:“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
门徒中有另一个犹大(即达太,参太十 3)问主为何只向他们显现而不向全世界显现,因他以为主的国度是人人有份的。(注 23)
( 2)解释(十四23-26)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话对你们说了。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主解释凡遵守主道的人,三一神(“我们”)就与他们同住,即圣灵的内居(十四 23-24),这就是神普世性的救赎工作。至于遵守主道,蒙神所爱及圣灵内居等真理,主已对他们说过了(十四25),但圣灵到临后,会再教导门徒各样事情。圣灵的工作有二:a.将一切事指教门徒。“指教”原文 意“教导”,暗指新约书信的完成。b.叫门徒想起主以前所说的一切话(十四26),暗指福音书的完成。顺便一提,十六章十三节则暗指启示录的完成。
( 6)回答众人的问题:最后的安慰---留下平安(十四27-31)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象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你们听见我对你们说了,我去还要到你们这里来。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豫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就可以信。以后我不再和你们多说话,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起来,我们走罢!”十四章二十七至三十一节可能是主与犹大部份的谈话,但因重心略有转移(今论圣灵赐平安),因此亦可成为另一个独立段落。
主在结束这段“楼房讲论”时,如开始般同样充满安慰的话,可分四点:( 1)以平安叫他们壮胆---主将人生最需要的礼物赐给信徒,就是从他而来的平安,藉此壮他们的胆(十四27);(2)以再来叫他们喜乐(十四28);(3)以预告坚立他们的信念(十四29);(4)以自己顺服天父为证叫他们(包括世人)知道主如何爱父(十四30-31上)。并且主说“世界的王”(撒但)在他里面“毫无所有”,意指撒但的作为丝毫没有主的旨意或计划在内。魏斯科说,这话的背后反照了主无罪的性格。(注 24)
安慰完后,主对他们说:“起来,我们走吧”(十四 31下)。经学家对这句话有不同的见解:(1)该放在十七章末,成为十七章二十七节,今放在此处是因为后人错排,但这说法缺乏抄本支持;(2)莫理斯认为,这是一句俗语,表示“一个邀请”;(3)多德认为,主说这话是表示暂停(pause),即换一口气才继续说下去;(4)哈里生(E.F. Harrison)、普路默、凯尔(Keil)、梅亚(Meyer)等认为,主在此时说要离开,但非即时离开,但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六节同样词句确是指立刻离开的;(5)达斯克认为,这是指属灵方面的离开,意指“起来对抗魔鬼”,而非肉身离开现场;(6)肯特、滕慕理、魏斯科、哥德和特伦奇(R.C. Trench)则主张按字意解,他们着实离开了,所以十五至十七章是在另外一处说的话。
D 讲论其它真理(十五1~十六33)
“楼房讲论”完毕后,他们便出发往客西马尼园去,在路上主继续与门徒谈话,内容可分数个重点:
1.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结果子(十五1-8)
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
( 1)结果子的吩咐(十五1-3)
途中主以葡萄树与枝子来比喻他与门徒的关系。可能在路旁看见结果累累的葡萄树,或闻到远远吹来葡萄树焚烧的焦味。据(魏斯科称,焚烧部份树干是一种“修剪”法,叫树能多结果实。(注 25))路上所见所“闻”,叫讲者有感而发,听者身历其境。这比喻源自旧约中论神与以色列的关系(如赛五 1-7;耶二21;诗八十8;何十1等)。以色列应是枝叶茂盛的葡萄树,可是他们没有悔改的果子(十五1),如今主便以真以色列的身份(真葡萄树)指出他与信徒(“真以色列人”)的新关系,那是一个生命联合的关系。
在这比喻,主指出门徒有两类:( 1)不结果子的---主就剪去(十五2上),指生命成长方面而非救恩方面,此处魏斯科解为失去救恩;(2)结果子的—主就修理干净(藉着道),叫果子结得更多(十五2下-3)。
( 2)结果子的秘诀(十五4-7上)
若要常结果子则要常住在主里面,指藉着“道”经常与主保持生命连系(“住”的意义,参约壹二 24,三23-24,四15),否则“不能作什么”,即不能结果子(十五4-6)。因此,牢记及遵守主的话就是结果子的秘诀了。
( 3)结果子的效果(十五7下-8)
结果子有几样效果:( 1)所求的都得成就(十五7下);(2)荣耀神(十五8上);(3)证明是主的门徒(十五8下)。
2.彼此相爱的吩咐(十五9-17)
( 1)彼此相爱的根基(十五9-10)
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
主再强调他在最后晚餐时(参十三 34)的教训。他指出他对门徒的爱有如父对他的爱那般深厚不移(十五9上,参十三1),而以这爱作为他们彼此相爱的根基,并吩咐他们遵行(十五9下-10)。
( 2)彼此相爱的效果(十五11-17)
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
信徒彼此相爱带来五方面的效果:( 1)叫主的喜乐长存人心(十五11上);(2)叫信徒彼此喜乐(十五11下);(3)能完成主的命令(十五12);(4)更显出是主的朋友(十五13-15);(5)常得神应允祈求(十五16),所以他们要彼此相爱(十五17)。魏斯科视十五章十七节为新段的开始,而不是本段的结论。(注 26)
3.预告世人必憎恨他们(十五18~十六4)
( 1)世人憎恨的根本原因(十五18-21)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但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因为他们不认识那差我来的。
虽然门徒实行彼此相爱,但世人非但不爱他们,而且憎恨他们。“恨”原文μεμǐσηκεν 乃完成时态,表达一个固定的态度( fixed action),含有延伸的意味(extending effect),以致把这“恨”延伸至门徒身上,此段中“憎恨”带“拒绝”之意。他们恨门徒的原因有二:(1)他们恨主,所以也恨主所爱的(十五18-19),门徒当记着仆人所受的不会下于主人(十五20);(2)他们根本不认识神(十五21)。
( 2)世人无故的憎恨(十五22-25)
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的恨我。’
主指出世人无故恨他的理由:( 1)第一论证:教训---他曾教训世人信神,接受他,离开罪,但他们仍然恨他,所以罪仍存留(十五22-23);(2)第二论证:神迹---他曾多行神迹奇事,但世人仍然恨他(十五24),一如律法上所言(泛指旧约,参诗卅五19,六九4,一零九5等)。
( 3)对世人憎恨的回答(十五26-27)
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
十五章二十六节的“但”连接着上文的主题。主答应给门徒圣灵(即真理的灵),叫他们能分辨是非,尤其是分辨世人恨他们的根本原因(十五 26上)。真理的灵为主作见证,在世人恨恶主时,帮助门徒证实主确是神、神的弥赛亚、神的儿子(十五26下)。门徒被人憎恨时,也要为主作见证(十五27)。“作见证”原文μаμτυρεǐτε可作叙事式动词( indicative),如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也可作命令式词(imperative),如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中译本采用了叙事式;若要作命令式,则加上“必要”二字。按文意言,命令式语气比较贴切。(注 27)
主的灵及信徒两者的见证,就是对世人憎恨最好的回答。
( 4)重提世人的憎恨(十六1-4)
我已将这些事告诉你们,使你们不至于跌倒。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他们这样行,是因未曾认识父,也未曾认识我。我将这事告诉你们,是叫你们到了时候,可以想起我对你们说过了。我起先没有将这事告诉你们,因为我与你们同在。
有关世人恨恶信徒的预告,到本段结束。主将这主题的内容作一总结,可分三点:( 1)解释为何预告世人必恨恶信徒(十六1);(2)指出世人恨恶信徒的两个原因:他们恨恶主的门徒,还以为在事奉神(如保罗,参徒廿四14,十六2);他们不认识父与主二而一的关系(十六3),不认识父便是不认识主;(3)说明以前没有告诉门徒,是因为那时主与他们同在(参十六4);现今主快要受害,离开他们,将来他们受逼害时,便知主所言不虚。
4.解释圣灵的工作(十六5-15)
在上文主曾两次预告圣灵到临(十四 16,十五26),圣灵工作之一就是在门徒被人恨恶时叫他们能分辨是非,不至跌倒;由于圣灵全部的工作还未显露,所以主予以详细解释:
( 1)圣灵的赐给(十六5-7)
现今我往差我来的父那里去;你们中间并没有人问我,你往那里去?只因我将这事告诉你们,你们就满心忧愁。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
主先前说他会离开门徒,门徒便忧愁起来(十三 36,十四5),没有想到追问下去(十六5-6)。如今主说他的离开(上十架完成救恩)对门徒是有益无损的。“有益”原文 意“有益”或“需要”;他若不去,圣灵就不会来临(十六7)。圣灵来了,就叫全世界的人(主在世时的足迹只限于巴勒斯坦)都有机会获得救恩。人的得救是圣灵的工作。
( 2)圣灵的工作(十六8-15)
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
圣灵来临后的工作有二:对世人(十六 8-11)及对门徒(十六12-15):
( 1)对世人方面(十六8-11)---有三点(十六8上):为罪、为义、为审判,三个名词均无定冠词,所以非特指个人方面的罪,而是泛指世人的罪:(注 28)
a.为罪---因他们不信耶稣是弥赛亚(不信的罪)(十六9),圣灵提出此罪以审判世人。
b.为义---因主归回天家就证明他的降世是为罪人设立一个蒙神称为义的标准(十六10)。这是肯特和滕慕理的说法。世人因罪而不能达到这标准,满足不了神的要求(参罗三23)。何斯肯司、布特曼、巴莱特、马希(F. Marsh)、勃朗这些学者认为,在类似的情形下,“罪”与“义”可算是同义词。
c.为审判---指世界之王撒但受审判(意谓在十架上)(十六11,参十二31);(注 29)圣灵工作之一乃是审判罪人,如同撒但在十架上受审判般。
圣灵在以上三方面叫世人自己责备自己(十六 8下)。“责备”原文 是法庭的常用词,这是魏斯科的解释。这词含有多重意义:如“暴露”、“责备”、“耻笑”、“驳斥”或“说服”;此处可作“暴露罪恶”或“证实罪行”。(注 30)圣灵工作之三乃使人为罪、义,而审判自己,控诉自己。
( 2)对门徒方面(十六12-15)
圣灵对世人的工作是“责备”;对门徒则有二:
a.引导门徒明白一切的真理,包括将来的事(十六12-13上)。凡圣灵所听见的(指主过去的教训)和将来的事都一并教导信徒明白(十六13下)。“将来的事”究竟指什么,不少解经家大费思量,有说指1.明天的生活轶事(如何斯肯司);2.整个基督教信仰(如魏斯科);3.末世的预言;4.属灵的国(如加尔文);5.信徒的生活伦理观(如莫理斯)。此处该指在主回家后的新启示、包括末世的预言。
b.荣耀基督---当信徒荣耀主时,那就是圣灵的工作了;因为圣灵将属于主的(中译“受于主”)荣耀(“荣耀”是补字)告诉门徒(十六14)。父所有的荣耀也是主的荣耀(十六15)。
5.预告不久便离开他们(十六16-24)
( 1)忧愁化为喜乐(十六16-22)
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有几个门徒就彼此说:“他对我们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又说:‘因我往父那里去。’这是什么意思呢?”门徒彼此说:“他说等不多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明白他所说的话。”耶稣看出他们要问他,就说:“我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你们为这话彼此相问么?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痛哭,哀号,世人倒要喜乐;你们将要忧愁,然而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他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你们现在也是忧愁;但我要再见你们,你们的心就喜乐了;这喜乐,也没有人能夺去。
主预告他不久便要受死埋葬,门徒不能见他,而在他复活后门徒又得见他(十六 16)。“不得见”与“得见”各指“埋葬”与“复活”,“不多时”则指短暂之时。门徒当时不明主的意思,就彼此对问(十六17-18)。主看出他们的迷惘(十六19),于是解释说他的死虽叫门徒伤痛,世人喜乐;但复活后门徒的愁苦要转为喜乐(十六20),如妇人生产的经历,先苦后乐(十六21-22;参赛廿六17,六六7-14;何十三13-15)。
( 2)离开换来权利(十六23-24)
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主说他回天家后(“到那日”(注 31)),门徒便有了圣灵及复活的事实,就不需再追问有关主的死之意义,因在那时便会豁然明了了(注 32)(十六 23)。况且他们有奉主名祈求而必得着的权利,叫他们的喜乐更充满(十六23下-24)。
6.宣告最后的胜利(十六25-33)
这些事,我是用比喻对你们说的;时候将到,我不再用比喻对你们说,乃要将父明明的告诉你们;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门徒说:“如今你是明说,并不用比喻了。现在我们晓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问你;因此我们信你是从神出来的。”耶稣说:“现在你们信么?看哪!时候将到,且是已经到了,你们要分散,各归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独自一人;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在上十架前,主说他用比喻说明他的旨意。“比喻”原文
,直译“在路旁”,指在旁边的意义,如“弦外之音”,可译作“谜语”或“暗语”(参十10;彼后二22)。莫理斯称此字与旧约的“箴言”(mashal)一词同义。(注 33)在上十架后就不需用比喻了,因有圣灵的工作(十六 23)。肯特说福音书多记门徒对主认识方面的困扰,而在使徒行传内(亦称“圣灵行传”),门徒已完全认识主,并且放胆传道。(注 34)
到那时,门徒有主的代死作为到神面前的权柄(参来十 19-22),他们不需要透过主来求问父,而可以直接奉他的名向父祈求(十六26-28)。门徒在此遂重申他们对主绝对的信靠(十六29-30)。主却回答,他上十架的时候到了,门徒将因惧怕而分散(参可十四27),留下主独自与父同在(十六31-32),然而主预告他离开后,门徒会遭遇苦难,但他们必有平安,不需害怕,因主已胜了世界(十六33)。在十架阴影下,主此言充满安慰和保证,因十架并非是主失败的记号,而是得胜的应许。
7.发出大祭司的祈祷(十七1-26)
此时主可能走到圣殿的外院(滕慕理等说在汲沦谷前的城墙下)。据犹太人传统,在大节期时,圣殿大门在午夜凌晨便开放,让朝拜者能早点开始敬拜或进行晨祷(参约瑟夫《犹太古史》十八 22)。
主刚宣告他“已经胜了世界”(十六 33),其心异常宁静与顺服,向神祈求。这篇祷告日后称为“大祭司的祷告”,此名称是教父亚历山大的西里尔(Cyril)首创的,其后各学者均沿用。(注35)这是主生平中最长的祷词。主先为自己祈祷(十七 1-5),并为目前的门徒(十七6-19),最后为将来的信徒祈祷(十七20-26)。主一生以祈祷传道为念,此时他以祈祷结束了他在世最后一次公开的讲论。(注 36)
( 1)为自己祈祷(十七1-5)
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主为自己祈祷的说话中,是以神的荣耀为主旨的。他降生的目的也是为了完成一个“时候”,那是父荣子,子荣父的时候(十七 1)。主在地上的工作是足可荣父的,现在他完成了神的托付(十七2-4),所以他求父让他回复在未道成肉身前的荣耀(十七5)。(注 37)
主降世时,暂时放下了天上的荣耀,以致他在地上时的一举一动都必先征求天父的旨意(参腓二 5-8)。有了天父的特准,他才使用其神性行神迹奇事(参八28,十二49)。
( 2)为目前的门徒祈祷(十七6-19)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现在我往你那里去;我还在世上说这话,是叫他们心裹充满我的喜乐。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
在十七章六节始,主祈祷之目的转移到门徒身上。他把门徒的需要带到神那里。他先将门徒现时的身份与情况在祈祷中向神申述(十七 6-10),然后在三方面为门徒祈求:
( 1)求他们合而为一(十七11-14)---主所指的不单是工作上的合一而更是属灵上的合一,如父与子的合一。主解释门徒中除灭亡之子外(犹大),其余全得他的保守( 意“保存”)和护卫( 意“保护”,尤指外界的攻击)(十七12上),如经上所记(参诗四一9,一零九8)(十七12下),使他们满有主的喜乐(指丰盛的生命,如十10,十五11)(注 38)(十七 13-14)。
( 2)求他们脱离恶者(十七15-16)---主在世时常遭恶者的搅扰,故此他求神保守门徒脱离魔鬼的侵犯(如犹大出卖主),因他们是属神的,不属世界之王的(十七16)。
( 3)求他们能够成圣(十七17-19)---神的道就是真理,真理叫人有约束,远离罪恶,成为圣洁,合乎主用,如主合神所用(十七18)。
( 3)为将来的信徒祈祷(十七20-26)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父阿!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公义的父阿!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还要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这是主第三方面的祈求,为将来的信徒(教会)而求(十七 20)。这部份的祈求也分三点:
( 1)求他们合而为一(十七21上)如父与子的合一般(十七21中),并以合一为证叫人信神(十七21下-23上),也叫人能知道神爱世人(十七23下)。
( 2)求他们与主同在(十七24),叫他们能看见主的荣耀,即指将来救赎得完全时(redemptive consummation)。肯特称这是被提后见主面的时候(参约壹三2),故此这是主为了信徒将来完全的得救及能进入天国而发出的祈求。(注 39)
( 3)求他们能分享神爱(十七25-26),愿父充满子的爱充满他们,而主自己也以他的爱充满他们。中译最后一句在“我”字前加“的”字,即“我的爱也在他们里面”。
结论
从最后晚餐至客西马尼园整段事迹中,在本书中所占的篇幅不算短,当中作者特别指出数件大事:( 1)主给他们新功课,新命令---谦卑服事与彼此相爱。(2)主回答门徒四个重要问题:有关彼得的是目的地方面(destination);有关多马的是知识方面(knowledge);有关腓力的是真确方面(reality);有关犹大的是启示方面(revelation)。(3)主在楼房讲论的新启示为:圣灵的工作、主与信徒的关系、及世人如何憎恨信徒的预告。(4)主透过祈祷表露自己的心何等渴望门徒能合而为一。故此本段在帮助信徒认识主方面而言,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注文
1 H. A. Kent上引书第153页。
2 同上书第154页。
3 约瑟夫说每年到耶路撒冷参加逾越节的约有二百七十万人。他可能夸大一点J. Jeremias, Jerusalem in the Times of Jesus, Fortress, 1980r, (p. 498)则估计有十五万人。
4 L. Morris上引书第583页。
5 笔者与L. Morris上引书第587页所说表同感。
6 笔者与B. F. Westcott上引书第180页及A. Plummer上引书第255页所说表同感。
7 H. A. Kent上引书第156页。
8 犹太传统常用此名作撒但的代名词,见B. F. Westcott上引书第183页;A. Plummer上引书第258页。
9 L. Morris上引书第598页。
10 同上书第608页。
11 H. A. Kent上引书第164页。关于主有没有吃逾越节筵席的讨论,可参L. Morris上引书第774-785页。笔者认为耶稣的最后晚餐是一个“无逾越节羊羔的晚筵”(lambless passover)。这是大部份在耶路撒冷以外之敬虔人士所遵守的方式,时在正式逾越节前一天行的,如B. Gartner, John 6 and the Jewish Passover, Lund, 1954, p. 44(参L. Morris同上书第785页)。
12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199.
13 关于此二字在此段经文的用法,参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38, 又R. C. Trench, 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 APA, n. d., p. 161.
14 H. A. Kent上引书第168页。及参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p. 1145.
15 在教会史上关于“洗脚”的传统习惯,参B. F. Westcott上引书第192页。
16 大卫在诗中悲叹一位出卖他的挚友(参诗五五12-14)。在历史上,这人可能是亚希多弗。亚希多弗本是大卫的外交大臣兼内阁参谋,私下也是朋友,后来他在押沙龙叛变时出卖了大卫(参撒下十五12,十六15-23,十七4、14、23)。主在此时引用诗篇四十一篇乃是运用一个对应预言的手法(prophecy by parallelism),而非解释预言。见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38.
17 L. Morris上引书第625页。
18 William Lane, "Mark,"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4, p. 493.
19 L. Morris上引书第635页。
20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217.
21 L. Morris上引书第643页。
22 同上书第662-666页。
23 H. A. Kent上引书第176页。
24 B. F. Westcott上引书第210页。
25 同上书第216页。
26 同上书第222页。
27 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55.
28 F. Godet上引书第869页。
29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236)在此处意外地说圣灵的审判是有关人在伦理道德上的错误,相信这是他一时之偏差。
30 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157)说这如同拿单对大卫的责备(参撒下十二章)。
31 B. F. Westcott上引书第233页却称“到那日”是指耶稣第二次来之前的时候。
32 H. A. Kent上引书第188页。
33 L. Morris上引书第504页。
34 H. A. Kent上引书第189页。
35 B. Lindars上引书第516页。
36 L. Morris上引书第717页。
37 L. Morris称这节经文乃耶稣是神另一有力的证明,见同上书第721页。
38 同上书第673,728页。
39 H. A. Kent上引书第1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