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脚踪
约翰福音
诠释
马有藻着
序
约翰福音是一本浅白易懂的书,也是一本深奥难明的书。教育水准很低的人能从此福音书中认识主耶稣,灵命得大帮助;研究有素的学者,也难尽明其中的奥秘。本人长时间研读讲授这本福音书之后,愈觉得这句话的真确可信。
讲授约翰福音的一大困难是中文参考书的缺乏。现在马有藻牧师以他多年研究讲授的心得编写成书,实在是中国教会及神学生的福气。这本诠释的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独到的亮光,常使读者在意想不到的地方中得着启迪和帮助。深信神必藉此诠释大大的祝福教会。
马有藻博士是华人教会中一位极受欢迎的学者与作者。事奉了短短十数年,他已经出版了几本极有份量的著作,因而造就了许多圣徒。《约翰福音诠释》的出版,更加显出了神在马牧师身上的祝福。愿神赐福这本书,也更赐福祂的仆人,以后能有更多的著作来造就教会。
鲍会园
一九八四年五月于香港
自序
在第三世纪前,约翰福音是圣经各卷中最影响信徒的一卷。自第四世纪奥古斯丁后,保罗神学开始取代了信徒研读约翰福音的兴趣。至中古世纪时,保罗书信在影响当世方面,仍略胜约翰福音一筹,这情况直至改革后期都未见改观。
可是,在十九世纪中叶至廿世纪中期这百多年间,各国学者对约翰福音之评注,又再死灰复燃;不少杰出的研究结晶陆续面世,使约翰福音之“声望”在信徒心中回复过来。
在英文书籍中,学术性诠解约翰福音的书籍不算短缺,叫爱慕神话语的信徒有多种参考之工具。惟在中文方面,这类书籍迄今仍未能供应广大信徒的需要。大部份有关此方面的书籍都以培灵式注解为主,涉及学术研究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译本(如巴克莱 William Barclay、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达斯克R. V. G. Tasker等的译本)。这些都能帮助信徒更认识约翰福音的重要及其中宝贵的信息,但仍感不足以作为互相参考之用。
约翰福音是笔者自信主后心爱的一本书卷。在大学与神学院期间,曾多次选修此科课程。多年前早有心愿将教授们的启迪分享出来。去年在美国加州基督工人神学院任教此科时,对这福音书愈来愈喜爱;于是趁机将多年的讲义整理,将之付印,以供爱神之道者参考用。在筹备付梓间,蒙宣道出版社社长许朝英先生及其同工们鼎力协助;又蒙播道神学院院长鲍会园牧师在百忙间惠赐序言,特此鸣谢。
笔者撰著本书之宗旨,乃着重诠释福音书内的记载,而对背景导论尽量从简,因为有关约翰福音之作者问题、日期地点、特征、神学等之研究是较为学术性的讨论,读者有特殊需要时可参阅注释所引用的书籍,但如感累赘,请即略过,以免扫兴。
愿“道之福音”的信息,将我们带入更深一层的真理。愿真理之灵引领我们进入“真理之福音”的内涵(约 16:13)。
马有藻序于
美国加州百客里基督工人神学院
一九八二年五月初稿
一九八三年六月核稿
一九八四年一月脱稿
书的分析(详纲)
第一章、书的导引(一 1-18)
一“道”与神(一 1-2)—“道”的真相
A “道”的永恒(一1上)
B “道”的本质(一1下)
C “道”的结论(一2)
二“道”与创造(一 3)—“道”的工作
三“道”与世界(一 4-13)—“道”的遭遇
A “道”与生命之光(一4)
B “道”与世人(一5-13)
1.光与黑暗(一5)
2.光与施洗约翰(一6-8)
3.光与自己的人(一9-11)
4.光与接待的人(一12-13)
四“道”与历史(一 14)—“道”的开始
A “道”与降生(一14上)
B “道”与作者(一14下)
五“道”与旧约制度(一 15-18)—“道”的超越
A “道”与约翰(一15)
B “道”与作者(一16)
C “道”与旧制度(一17-18)
第二章、耶稣的介绍(一 19-51)
一 施洗约翰的见证(一 19-39)
A 施洗约翰与耶路撒冷的代表团(一19-28)
1.施洗约翰的否认(一19-21)
2.施洗约翰的自认(一22-28)
B 施洗约翰见证基督(一29-34)
1.施洗约翰见证基督(一29-34)
2.施洗约翰介绍基督(一35-39)
二 耶稣的门徒(一 40-51)
A 弥赛亚与三门徒(一40-42)
1.弥赛亚与安得烈及约翰(一40)
2.弥赛亚与彼得(一41-42)
B 弥赛亚与二门徒(一43-51)
1.弥赛亚与腓力(一43-44)
2.弥赛亚与拿但业(一45-51)
第三章、在加利利的事迹:以水变酒(二 1-12)
一 在迦拿行第一个神迹:以水变酒(二 1-11)
A 神迹的背景(二1-5)
B 神迹的出现(二6-10)
C 神迹的目的(二11)
二 在迦伯农小住(二 12)
A 耶稣的家庭(二12上)
B 耶稣的总部(二12下)
第四章、在犹太的事迹:讲论重生的重要(二 13~三36)
一 在耶路撒冷的事迹
A 洁净圣殿(二13-22)
1.背景(二13-14)
2.行动(二15-17)
3.后果(二18-22)
B 再行神迹(二23-25)
1.目击者的反应(二23)
2.耶稣的反应(二24-25)
C 与人谈道(三1-21)
1.背景(三1-2)
2.讲论(三3-15)
( 1)重生的需要(三3-8)
( 2)重生的方法(三9-15)
3.诠释(三16-21)
二 在犹太各地的事迹(三 22-36)
A 耶稣工作的总纲(三22-24)
B 施洗约翰的见证(三25-30)
C 作者的诠释(三31-36)
第五章、在撒玛利亚与加利利的事迹:主赐活水(四 1-54)
一 在撒玛利亚与妇人谈道(四 1-42)
A 背景(四1-6)
1.离开犹太(四1-3)
2.路经撒玛利亚(四4-6)
B 讲论(四7-26)
1.神的礼物(四7-18)
2.神的礼拜(四19-24)
3.神的弥赛亚(四25-26)
C 后果(四27-42)
1.与妇人有关(四27-30)
2.与门徒有关(四31-38)
3.与撒玛利亚人有关(四39-42)
二 在加利利行第二个神迹(四 43-54)
A 在加利利各处事迹的总纲(四43-45)
1.被弃绝(四43-44)
2.被接受(四45)
B 在迦拿行第二个神迹:医治大臣之子(四46-54)
1.背景(四46-48)
2.神迹(四49-52)
3.后果(四53-54)
第六章、在耶路撒冷的事迹:辩证自己的权能(五 1-47)
一 在毕士大池旁的神迹(五 1-9)
A 背景(五1-5)
B 神迹(五6-9)
C 结果(五10-18)
1.犹太人第一方面的反对:责耶稣破坏安息日(五10-16)
2.犹太人第二方面的反对:责耶稣亵渎神(五17-18)
二 对犹太领袖的自辩(五 19-47)
A 子与父的关系(五19-30)
B 子与其神性的证明(五31-47)
1.耶稣自己的见证(五31)
2.另一位的见证(五32、37-38)
3.施洗约翰的见证(五33-35)
4.耶稣工作的见证(五36-38)
5.圣经的见证(五39-47)
第七章、在加利利的事迹:喂饱五千人(六 1-71)
一 在加利利某处喂饱五千人(六 1-15)
A 背景(六1-9)
B 神迹(六10-14)
C 后果(六15)
二 在加利利海面上走(六 16-21)
三 在迦百农论生命之粮(六 22-71)
A 背景(六22-24)
B 讲论(六25-40)
C 议论(六41-71)
1.犹太人的议论(六41-59)
2.门徒的议论(六60-71)
第八章、在耶路撒冷的事迹:“世界之光”与“好牧人”之讲论
(七 1~十21)
一 耶稣离开犹太地(七 1)
二 往耶京过住棚节前的事迹(七 2-13)
A 耶稣家族对耶稣的态度(七2-5)
B 耶稣的反应与行动(七6-13)
三 在节期间的事迹(七 14~八59)
A 在节期中:与犹太人辩论(七14-36)
1.与宗教领袖辩论(七14-24)
( 1)耶稣教训的来源(七16-18)
( 2)他们对律法的认识(七19-24)
2.与耶路撒冷人辩论(七25-31)
3.与差役辩论(七32-36)
B 在节期末日:“活水江河”的讲论(七37-52)
1.耶稣的邀请(七37-39)
2.听众的反应(七40-44)
3.差役的回报(七45-52)
C 在节期后:辩论弥赛亚的权能(八1-59)
1.赦罪之权的举例(八1-11)
( 1)控诉(八1-6上)
( 2)回答(八6下-11)
2.自称为弥赛亚的宣言(八12-59)
( 1)他自称为世界的光(八12-20)
( 2)他自称从上头来(八21-24上)
( 3)他自称是“我是”(八24下-29)
( 4)他自称是叫人得自由的真理(八30-36)
( 5)他自称是本于神(八37-45)
( 6)他自称是无罪的(八46-50)
( 7)他自称有权能赐生命(八51-55)
( 8)他自称有神的永恒(八56-59)
四 在节期后不久的事迹(九 1~十21)
A 医治生来瞎眼的(九1-41)
1.神迹(九1-7)
2.反应(九8-34)
( 1)邻居(九8-12)
( 2)法利赛人(九13-17)
( 3)瞎子的父母(九18-23)
( 4)瞎子自己(九24-34)
3.后果(九35-41)
B 对法利赛人讲论“好牧人”(十1-21)
1.讲论(十1-18)
( 1)牧羊人与羊的关系(十1-6)
( 2)牧羊人对羊的供应(十7-10)
( 3)牧羊人对羊的保护(十11-18)
2.后果(十19-21)
第九章、在耶路撒冷及附近的事迹:拉撒路复活(十 22-11:57)
一 修殿节时的事迹(十 22-42)
A 背景(十22-23)
B 与犹太人的争辩(十24-39)
1.犹太人的质问(十24)
2.主耶稣的答辩(十25-30)
3.犹太人的反应(十31)
4.主耶稣的再辩(十32-38)
C 后果(十39-42)
二 使拉撒路复活的事迹(十一 1-57)
A 背景(十一1-16)
1.拉撒路的病(十一1-6)
2.门徒的惊惶(十一7-10)
3.耶稣的教导(十一11-16)
B 神迹(十一17-44)
1.主与马大(十一17-27)
2.主与马利亚(十一28-37)
3.主与拉撒路(十一38-44)
C 后果(十一45-57)
1.对目击者(十一45-46)
2.对公会的人(十一47-53)
3.对耶稣(十一54)
4.对赴逾越节的朝拜者(十一55-57)
第十章、受难前的事迹:从最后晚餐至赴客西马尼园(十二 1~十七26)
一 逾越节前的事迹(十二 1-50)
A 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1-11)
1.背景(十二1-2)
2.席间(十二3-8)
( 1)门徒的反应(十二3-6)
( 2)耶稣的回答(十二7-8)
3.后果(十二9-11)
B 耶稣骑驴进京(十二12-19)
1.进京(十二12-15)
2.后果(十二16-19)
( 1)对门徒言(十二16)
( 2)对百姓言(十二17-18)
( 3)对领袖言(十二19)
C 外邦人寻找耶稣(十二20-36)
1.外邦人的心愿(十二20-22)
2.耶稣的教训(十二23-36)
( 1)比喻(十二23-26)
( 2)祈祷(十二27-33)
( 3)后果(十二34-36)
D 耶稣传道的总纲(十二37-50)
1.作者的总结(十二37-43)
2.耶稣的宣言(十二44-50)
二 逾越节前晚上的事迹(十三 1~十七26)
A 为门徒洗脚(十三1-17)
1.背景(十三1-3)
2.行动(十三4-5)
3.反应(十三6-11)
( 1)彼得的反对与主的回答(十三6-8)
( 2)彼得的要求与主的回答(十三9-11)
4.解释(十三12-17)
B 预告被人出卖(十三18-30)
1.预言(十三18-21)
2.猜疑(十三22-26)
3.出卖(十三27-30)
C 主的“楼房讲论”(十三31~十四31)
1.教训新命令(十三31-35)
( 1)时机(十三31-32)
( 2)命令(十三33-35)
2.回答门徒问题(十三36~十四31)
( 1)回答彼得的问题:主的离开与再回
(十三 36~十四4)
1对答(十三36-38)
2解释(十四1-4)
( 2)回答多马的问题:到天家的门路(十四5-7)
1疑问(十四5)
2解释(十四6-7)
( 3)回答腓力的问题:如何看见父(十四8-11)
1问题(十四8)
2解释(十四9-11)
( 4)回答众人的问题:圣灵的内居(十四12-21)
( 5)回答犹大的问题:圣灵的工作(十四22-26)
1问题(十四22)
2解释(十四23-26)
( 6)回答众人的问题:最后的安慰---留下平安
(十四 27-31)
D 讲论其它真理(十五1~十六33)
1.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结果子(十五1-8)
( 1)结果子的吩咐(十五1-3)
( 2)结果子的秘诀(十五4-7上)
( 3)结果子的效果(十五7下-8)
2.彼此相爱的吩咐(十五9-17)
( 1)彼此相爱的根基(十五9-10)
( 2)彼此相爱的效果(十五11-17)
3.预告世人必憎恨他们(十五18~十六4)
( 1)世人憎恨的根本原因(十五18-21)
( 2)世人无故的憎恨(十五22-25)
( 3)对世人憎恨的回答(十五26-27)
( 4)重提世人的憎恨(十六1-4)
4.解释圣灵的工作(十六5-15)
( 1)圣灵的赐给(十六5-7)
( 2)圣灵的工作(十六8-15)
1对世人方面(十六8-11)
2对门徒方面(十六12-15)
5.预告不久便离开他们(十六16-24)
( 1)忧愁化为喜乐(十六16-22)
( 2)离开换来权利(十六23-24)
6.宣告最后的胜利(十六25-33)
7.发出大祭司的祈祷(十七1-26)
( 1)为自己祈祷(十七1-5)
( 2)为目前的门徒祈祷(十七6-19)
1求他们合而为一(十七11-14)
2求他们脱离恶者(十七15-16)
3求他们能够成圣(十七17-19)
( 3)为将来的信徒祈祷(十七20-26)
1求他们合而为一(十七20-23)
2求他们与主同在(十七24)
3求他们能分享神爱(十七25-26)
第十一章、受难时的事迹:从被捕至被埋(十八 1~十九42)
一 耶稣被捕(十八 1-11)
A 犹大带兵捉拿主(十八1-9)
B 彼得用刀护卫主(十八10-11)
二 耶稣受审(十八 12-40)
A 在亚那面前受审(十八12-27)
1.大祭司的介绍(十八12-14)
2.彼得不认主(十八15-18)
3.亚那的盘问(十八19-24)
B 在该亚法面前受审(插段)
1.背景
2.彼得再度否认主(十八25-27)
C 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十八28-40)
1.背景(十八28)
2.询问(十八29-32)
3.审问(十八33-38上)
( 1)主的国(十八33-36)
( 2)主的身份(十八37上)
( 3)主的真理(十八37下-38上)
4.判语(十八38下-40)
三 耶稣被辱(十九 1-3)
A 耶稣被鞭打(十九1)
B 耶稣被戏弄(十九2)
C 耶稣被掌掴(十九3)
四 耶稣被钉(十九 4-30)
A 彼拉多想释放耶稣(十九4-12)
1.第一次尝试(十九4-7)
2.第二次尝试(十九8-12上)
B 彼拉多放弃耶稣(十九12下-16)
1.犹太人第一次恐吓(十九12下-13)
2.犹太人第二次恐吓(十九14-16)
C 彼拉多命钉死耶稣(十九17-30)
1.耶稣的被钉(十九17-18)
2.牌上的名字(十九19-22)
3.兵丁的游戏(十九23-24)
4.旁边的妇女(十九25-27)
5.耶稣的舍命(十九28-30)
五 耶稣被埋(十九 31-42)
A 耶稣被枪扎(十九31-37)
B 耶稣被埋葬(十九38-42)
第十二章、耶稣的复活(二十 1-31)
一 主的复活(二十 1-10)
A 空坟墓的发现(二十1-2)
B 空坟墓的证实(二十3-10)
二 主的显现(二十 11-29)
A 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二十11-18)
1.背景(二十11-13)
2.显现(二十14-18)
( 1)主与马利亚的谈话(二十14-16)
( 2)主对马利亚的吩咐(二十17-18)
B 向十个门徒显现(二十19-23)
1.主的显现(二十19-20)
2.主的吩咐(二十21-23)
C 向十一个门徒显现(二十24-29)
1.多马的疑问(二十24-25)
2.主的显现(二十26-29)
三 主的神迹—结语(二十 30-31)
第十三章、跋言:复活后的事迹(廿一 1-25)
一 捕鱼的神迹(廿一 1-14)
A 背景(廿一1)
B 神迹(廿一2-6)
1.门徒又打鱼去(廿一2-3)
2.主向他们显现(廿一4-5)
3.主的吩咐(廿一6)
C 门徒的反应(廿一7-8)
1.约翰(廿一7上)
2.彼得(廿一7下)
3.其余的门徒(廿一8)
D 主的预备(廿一9-14)
二 与彼得谈话(廿一 15-23)
A 爱的吩咐(廿一15-17)
B 爱的归宿(廿一18-23)
1.彼得将来的遭遇(廿一18-19)
2.约翰将来的遭遇(廿一20-23)
三 书的结束(廿一 24-25)
书的背景导论
约翰福音不单是现今信徒所喜爱的新约书卷之一,而且也特别受到古时诺斯底派( Gnosticism)信徒重视。一九四五年,考古学家在埃及哈马迪(Nag Hammadi)一古墓内发现他们的文学著述。(注 1)从他们著名的 Chenoboskion文献中,得知他们极尊崇约翰福音。他们最先的解经丛书之一就是该派学者赫拉克连(Heracleon)的《约翰福音注释》,(注 2)又称为《真理的福音》及《道的福音》,可见他们非常喜爱研读这书。
此外,教父们也先后表达了他们对约翰福音的爱慕与珍重。最早的一位是亚力山大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190A.D.),他称之为“属灵的福音”,(注 3)而奥利金在其约翰福音注释内曾说它是“主胸怀中悸动的声音”。(注 4)
约翰福音可说是“老少咸宜”。莫理斯( Leon Morris)把它比作一个水池,在池内小孩可以嬉水,大象可以游泳。它是初信者的读本,而信主多年者也同样爱读;内中的神学思想言简意赅,却又深如大海,(注 5)难怪影响力深博远大。
一、作者的问题
A 使徒约翰为作者的内证
最早反对约翰为作者的论调,见于第二世纪时“反道派”( Alogoi)的学说上,此后反对的声浪就低沉下来。到一七九二年,英国神学家爱云生(Evanson)恢复抨击。后来这些批判论据辗转传至德国。四年后,即一七九六年,德国的艾克曼(Eckermann)也起来抨击(但他在一八零七年收回起初对本书的攻击)。此后,各地学者纷纷起而和之,还击者亦屡迭出现,热烈辩证,笔者于此从略。(注 6)
1.反对的理由
传统保守派神学家都认为,使徒约翰是本书的作者。近年来,各地神学家多放弃此论说,理由可归纳如下:
( 1) 约翰福音的文笔与其它约翰书卷的不同。这是德国学者库米尔(W. Kummel)强力反对的理由。
( 2) 作者只自称为“耶稣喜爱的门徒”,并未署名是谁。这是亨特(A.M. Hunter)的论据。
( 3) 约翰福音所记的史事主要发生在犹大,但约翰是加利利省人,如果他是作者,他应如符类福音般,多记耶稣在加利利的事迹。
( 4) 约翰福音富于诺斯底派色彩,如神学术语、观念等,反映出本书是第二世纪诺斯底盛行时的作品。
( 5) 约翰漏记耶稣生平中几件异常重要的轶事,如登山变象、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最后晚餐等,足证作者并非耶稣的使徒。
2.证实的理由
基于上述的理由,很多学者便反对约翰为作者。腓尔逊( F.V. Filson)和桑德诗(J.N. Sanders)主张作者是拉撒路,约翰生(Lewis Johnson)和戴维(J.E. Davey)主张是约翰马可,而斯特理特(B. H. Streeter)则认为是一位长老名约翰作的。上述反对者的凭据均被近代新约学者莫理斯逐一反驳。(注 7)至于证明作者是使徒约翰的论点,可归纳如下:(注 8)
( 1) 作者明显是一目击者(书中多处的记述,若不是亲眼看见,是不能写出来的,如一14,一35-51,六5-7,十二21,十三20,十四5、8、22,十八10、13,十九35,廿一24)。
( 2) 作者是一位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但以优美的希腊文写成,而非用亚兰文撰作。这是科韦尔(E.C. Colwell)、伯尔尼(C.F. Burney)及托锐(C.C. Torrey)等的论据。书内的思辩方式与文学风格反映作者必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从死海古卷的文献及拉比的作品中,可找出甚多类同的语句及表达方式。英国新约学者奈尔(S. Neill)甚至说约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富犹太气氛的。(注 9)
再者,从历史背景看,作者极为熟悉犹太人的风俗文化(如迦拿婚筵、殡葬仪式)、节期(如逾越节、住棚节、烛光节、修殿节)及犹太人对弥赛亚来临的期望。从地理环境看,作者对当时的地理形势亦相当稔熟,(如所罗门的廊子、衙门、厄巴大、各各他;参十 23,十八28,十九13、17、41等),可见作者是一位当代巴勒斯坦的人物。其它如文学修养、神学词汇,均显出作者是一个第一世纪时代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剑桥学者林达斯(B. Lindars)说:先前学者强调约翰深受诺斯底派的影响,近代学者如巴莱特(C.K. Barrett)、何斯肯司(E.C. Hoskyns)则多方辩证本书的犹太气味较希腊气味为浓。(注 10)德国学者库米尔却说约翰福音没有一点犹太气质。(注 11)
( 3) 作者对十二使徒的团契异常稔熟。他没忘记使徒团聚时的谈话(四33,十六17,二十25,廿一3、7)、思潮的表达(二11、17、22,四27,六19、60)、常去的地方(十一54,十八2)、对主先前的误解及后来的明白(二21,十一13,十二16)及与主亲切的关系(二24、25,四1-3,五6,六6、15,七1,八1、3、11,十一33、38,十三21,十四19,十八4,十九28),所以他必是十二使徒之一。
总言之,从本书看,作者必是主三个近身使徒之一。其余二人是彼得和雅各;但本书与他们二人的文学风格迥然不同,况且他们早在耶路撒冷焚毁前为主殉道了,因此只剩约翰一人能作这样的记录。
B 使徒约翰为作者的外证
1.反对的理由
反对作者为约翰的外证主要有三:
( 1)大部份早期的教父很少提及本书。
( 2)马吉安(Marcion)的经卷名单没有这本书。
( 3)帕皮亚(Papias)曾说在以弗所有两个约翰,一是使徒,一是长者,故此约翰福音不一定是使徒写的。
这三点皆是草率的妄论。一则初期教父们是异常熟习约翰福音的,常常引用书内的经文(参下文)。二则马吉安的经卷名录残缺不全,不足为证。而哥德( F.L. Godet)等人则指证,马吉安手中原有约翰福音,只是他认为约翰、马太、马可福音皆误解了基督,所以拒纳之为正典;既然他要放弃约翰福音,表示约翰福音早已通行了(按:马吉安只接受路加福音,因他认为路加才是真正明白基督的人)。(注 12)三则帕皮亚所指的两个约翰原是一人,因为他在不同时地述及这两人,而非同时提及他们,所以使徒约翰即长老约翰,两个同是指一人。(注 13)
2.证实的外证
除内证外,赞同约翰为作者的外证也不少,兹列述如下:
( 1)安提阿的提阿非罗(Theophilus,115-188)---是第一位教父引证使徒约翰为作者的,见于他的《致奥图拉柯士》(To Autolycus)一书中,在一六五年发表。
( 2)坡旅甲(Polycarp,85-156)---士每拿主教,是使徒约翰在东方的门生。
( 3)爱任纽(Irenaeus,120-202)---里昂主教,在一八零年时的著述中(如Haer,3:9:9;To Florinus 2)论及约翰为作者。他几乎引用约翰福音每章的经文。(注 14)
( 4)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卒于主后二零二年)---在他的著述中,引证了约翰为作者,并指出本福音流传的地域颇广(参优西比乌着的《教会史》Eusebius:Ecclesiastical History 6:14)。
( 5)特土良(Tertullian)---北非迦太基主教,其讲道多采用约翰福音,在反斥异端者马吉安一书内(Anti-Marcionite Prologue to John, 170年作品)力证约翰为作者。
( 6)他提安(Tatian,170)---游斯丁(Justin)的门生,《四福音合璧》(Diatessaron),在引言内提及约翰是作者。
( 7)《穆拉多碎文》(Muratorian Fragment,170)---说本书是约翰口述,安得烈笔录的。(注 15)
( 8)此外,其它教父诸如巴拿巴(Barnabas,120),伊格拿丢(Ignatius,158),游斯丁(Justin,150),希拉波立的帕皮亚(Papias,70-146),以弗所的坡律加得(Polycrates,190),亚历山大的丢尼修(Dionysius,250),里昂的坡提诺(Pothinus,150,约翰在西方的门生),希坡律陀(Hippolytus),伊皮法纽(Epiphanius)及异端者巴西理得(Basilides,125)等(恕不引述书名)都共证约翰为作者。
( 9)在抄本方面,三世纪的Chester Beatty Papyrus, Bodmer Papyrus(200,此抄本记约翰口述,帕皮亚笔录),(注 16)Egerton Papyrus;十世纪时的西班牙拉丁通俗本Toletanus等均是另一类有力的外证,支持了约翰是作者之说。
( 10)小结:关于使徒约翰是作者的外证,自一七零年后异常庞大,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称:“凡否认约翰是作者的理论,皆不攻自破。”(注 17)
二、写作的日期与地点
A 日期
1.主后七十年后的作品(70-100)(后期)
初期教父及甚多近代新约学者,都公认约翰福音是第一世纪后期的作品,也是四福音之末(约在 85-90年间),支持这日期的理由有七:
( 1)书内论到“犹太人”时,泛指他们是教会的敌人,这必是主后七十年后的称呼。
( 2)书内多处引用符类福音的经文。
( 3)书内并没有提及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灭亡的事,所以成书时间必是在很久以后。
( 4)从书内的神学思想,推断为第一世纪中后期的作品。
( 5) 十一章五十一至五十二节所说的“散”,是指主后七十年后的情况。(注 18)
( 6) 教父的外证:最早引用本福音书的教父是坡旅甲和帕皮亚,既然他们要引证约翰写的福音书,这书必早已完成,而且流传各地。
( 7)支持此日期最有力的外证,莫如赖兰斯(John Rylands)的古本(一九三五年一英国商人在埃及购得这古本,后赠予曼彻斯特图书馆)。这古本虽只有数节(十八31-33),然其日期可鉴定为一二五至一五零年的作品。
2.主后七十年前的作品(早期)
赞成本书为主后七十年前的作品,主要的理由如下:
( 1)约翰不可能引用符类福音。
( 2)书中甚多句语显示是早期作品。
( 3)书中的文字与主后七十年前耶京毁灭的昆兰社团的作品相若。
( 4)作者在书内且强调施洗约翰的工作,这一点在后期的教会并不看重。
赞成本书是在早期写成的学者有莫理斯、格兰特( R.M. Grant)、斯达特(B.P.W. Stather)、戴里利(C.C. Tarelli)、奥伯莱(W.F. Albright)、霍华德(W.F. Howard)、古德诺夫(E.R. Goodenough)、勃朗(R. Brown)等。(注 19)
3.第二世纪时的作品(100-200)
这多是经评家的主张,多以一七零年为准。支持此见的学者有多德( C.H. Dodd)、格兰特(F.C. Grant)、布特曼(R. Bultmann)、包尔(F.C. Baur)和司各特(E.F. Scott)等。
爱任纽记( Against Heresies 3:3:4)约翰在他雅努(Trajan)为王时(98-117)去世,所以本书该在主后九十八至一一零年前完成。但约翰福音又处启示录(95-100)前,而约翰壹书、贰书、叁书等则在主后八十至八十五年间完成,因此本福音大约是主后八十五至九十年时的作品了。
B 地点
约翰并没有提及写作地点。有三个地方皆有可能:
1.以弗所
这是普遍保守派学者的主张,主要论点有四:( 1)早在爱任纽的著作上可获证明;(2)以弗所离弗吕家(Phrygia)不远,此处是异端孟他努主义(Montanism)的大本营,而孟他努主义多引用约翰福音;(3)施洗约翰的门徒在以弗所(徒十九1-7),而约翰福音颇强调施洗约翰的工作;(4)一些外证如优西比乌(Eusebius)、坡旅甲(Polycarp)、亚历山大的革利免、耶柔米(Jerome)等,以及《穆拉多碎文》,均说在以弗所。耶柔米提及一项教会传说,论及本书是作者应以弗所长老之邀而着成的。(注 20)
2.安提阿
主要支持有四:( 1)约翰福音与一本出自安提阿的伪经《所罗门之歌》(Odes of Solomon)的文笔相似;(2)安提阿教父伊格那丢(Ignatius)的词汇与约翰福音有甚多相同;(3)安提阿亦是一个诺斯底派的中心,在约翰福音内有多处显然是对抗这主义的;(4)最早注释约翰福音的是安提阿教父提阿非罗;(5)一些叙利亚文古抄本(如Armenian Ephraem)记载约翰在此处撰写其书。(注 21)
3.亚历山大
此说主要代表人是雷克( K. & S. Lake),其主要论据有三:(1)最早的约翰福音古抄本在此处附近寻获;(2)约翰福音内有部份用寓意解经,这是亚历山大地著名的解经法;(3)此地亦是一个诺斯底派的中心。
三、目的与特征
A 目的
学者对约翰福音写作的目的有下列见解:
1.补充符类福音的欠缺,称“补充说”(Supplementary theory)。(注 22)这观点早见于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后得优西比乌附和。西班牙古抄本 Toletanus的序言内有注明此说,(注 23)夏赞东( Hadjiantonion)、李察生(Alan Richardson)等亦加以赞同。(注 24)
2.反驳诺斯底派的神学,尤其是幻影说(Docetism)或其它的异端如伊便尼学说(Ebionism),Cerinthianism,称“辩证说”(polemical theory)。这意见为爱任纽所推崇,近代学者如何斯肯司和布特曼也赞同。
3.调解反对基督教的犹太人,称“和合说”(Conciliatory theory),使他们冰释对基督教的误会。拥护此说的学者有莫勒(C.F.D. Moule)、鲁宾逊(J.A.T. Robinson)等。
4.驳斥初期信徒的教导太偏重仪文规条而缺乏属灵真理。这是科韦尔(E.C. Colwell)、库尔曼(O. Cullmann)、雷克(K. & S. Lake)等的主张。
5. 特撰写一个适合希腊人的福音(例:约三16),期待外邦人归附犹太人的弥赛亚。这是司各特(E.F. Scott)、培根(B.W. Bacon)、多德(C.H. Dodd)和林达斯(B. Lindars)等人的主张。
6.最明确的目的,也是甚多学者所强调的,记在二十章三十一节。为此作者精选七个布道性及一个培灵性的神迹。此说倡导人有莫理斯和魏斯科(B.F. Westcott)等人。
7.总之,笔者认为本书的目的应分三方面,如吴尼克(W.C. Van Unnik)提出:(注 25)
( 1) 为非信徒而写---证明基督教为属天的宗教,所以书内反映甚多希腊派的思想和哲理(参约三 16)。
( 2) 为信徒而写---使他们更深明白基督的真相,所以书内反映甚多坚固信徒的劝言,这些劝言尤其切合第一世纪末的教会情形。
( 3) 为犹太人而写---证明基督是他们的弥赛亚(参约二十31),所以书内反映甚多犹太人的历史、文化及宗教背景等。
B 特征
1. 本书的性质为释明性(interpretative),解释基督的身份与性情,是一本最早的基督论,以传记体介绍基督的来源与本性,所以书中的材料都是上乘的精选。
2. 结构严整,以八个神迹作本书的架构,又以八个讲论将基督完善的肖像刻划出来。八讲论:(1)重生之讲论(三1-36);(2)活水之讲论(四1-42);(3)神子之讲论(五19-47);(4)生命之粮之讲论(六22-66);(5)活水江河之讲论(七1-52);(6)世上之光之讲论(八12-59);(7)好牧人之讲论(十1-42);(8)楼房之讲论(十三~十四)。
3.文字精练,蕴含丰富的属灵真理;钥字如爱、生命、光、真理、黑暗、信、见证等。
4.主题清晰,一章十一至十二这两节经文的主旨贯串全书。(注 26)
5.著书目的清楚说明(二十30-31),为其它福音书所无。
6.具有完全的基督论,或有关基督的教义。
7.书中有四大神学主题:(1)基督论—基督与神(Christological);(2)救恩论—救赎与定罪(Soteriological);(3)末世论—永生与灭亡(Eschatological);(4)圣灵论—训慰与光照(Pneumatological)。
8.着重基督在犹大地区(本乡,非加利利)的工作。
9.全书只记主在世二十天内的工作,而第十三至十九章(占全书三分一)只记一天的事。(注 27)
10.书的对象为第二或第三代的信徒。
11.本书曾被称为“见证之福音”,书内有为基督而作的七大见证:
(1) 父之见证(五 34、37,八18);
(2) 子自己之见证(八 14,十八37);
(3) 子之工作的见证(五 36,十25);
(4) 圣经之见证(五 39-46);
(5) 先锋之见证(一 7,五35);
(6) 门徒之见证(十五 27,十九35);
(7) 圣灵之见证(十五 26,十六14)。(注 28)
12.记有七个基督的宣称(“我是”)。
四、历史背景
A 历史背景的影响
从书的内容看,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神学思想均受了一些影响;各国学者加以研究,发现约翰可能受了六大影响:
1.希腊哲理的影响
本书反映作者深受希腊哲理的影响远胜其它方面,如“道”的观念;光与暗的斗争等。这点是多德、亚加勒( A.W. Argyle)及林达斯等所强调的。
2.旧约背景的影响
本书比其它福音书更受旧约背景熏陶。这是摩法特( J. Moffatt)的见解,有关例子不胜枚举。
3.希腊宗哲派的影响
本书亦受一门希腊宗哲派别名海尔梅斯派( Hermentica)的影响。这派祖师名海尔梅斯.特里斯美吉斯托斯(Hermes Trismegistus),意为“三倍Hermes之伟大”,(注 29)强调生命与救恩间的关系(如三 3-12)。这点是多德的见解。
4.诺斯底教派的影响
书中反映作者亦受了诺斯底派的影响。这是布特曼及库米尔所说的。
5.初期教会的影响
此外,作者可能又受了初期教会的形态及思潮所影响,因书内提及的观念和教训也是基督教基本的观念,这些观念在约翰书信中亦多次出现,如圣灵的工作、彼此相爱、为主受苦等。大部份学者都这样解释。
6.犹太教的影响
书中的记述仿如一本拉比历史集,可见作者在这方面所受的影响可能胜过上文五点。这是俄德伯( H. Odeberg)、巴莱特及比勒贝克(Strack-Billerbeck)等的主张。
B 历史背景的重建
约翰(意为“神的恩典”)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儿子,家居加利利的伯赛大,早年曾跟随施洗约翰为门徒(一 34-40),后转跟主耶稣到底,为主所厚爱的门徒(十三23,十九26,二十2,廿一7、20),他性情激烈(可三17),但又柔顺(十三23),主复活后,他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作美好的见证(徒三1-10,八12)。
在使徒时代,约翰与彼得为主打美好的仗。在主后四十四年时,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慢慢迁到各地,履行“教会的大使命”。约翰最后一次在使徒行传出现,是在耶路撒冷举行的首次教会大会上(徒十五 2)。
主后七十年时,耶路撒冷焚毁后,门徒星散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以弗所顿成为当时的教会中心。教会史有云:“到访以弗所即到访全世界”。当约翰迁居以弗所后,该地长老必定请他把主耶稣的事迹存录下来(参二 22,七39,廿一19等处,是作者缅怀过去的话)(注 30),在那里约翰担负了该区众教会的牧养。
那里的教会受希腊哲学的影响颇深,特别是诺斯底主义。该主义中之一支派称“幻影说”( Docetism),否认基督神性的基督论。所以约翰特意书写一本“基督论的课本”,不但给当时教会,也为着后世的信徒,指出耶稣基督不是虚渺的人物,而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神的儿子,藉着神迹奇事证实祂神性的身份,并论信靠祂的便可得着永生(犹太人观念中的天国)。(注 31)
注文
1 Charles Pfeiffer, ed. The Biblical World, Baker, 1966, p.402
2 Leon Morris, "John,"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1,p.22.
3 语见 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6, 14:7; 参 G. A. Turner, "John,"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III, 1975 O,1978,p.673; A. Plummer,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of the Gospel of John, Eerdmans, 1981r, p. XLi.
4 R. V. G. Tasker, "John,"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erdmans, 1960,p.8.
5 L. Morris 上引书第7页。
6 见 F. Godet, Commentary on John's Gospel, Kregel, 1978 r, p. 9. Godet 对批判约翰为作者的历史过程有详尽的记录(8-28页),读者可参阅。他对约翰福音的背景有极精详的导论,共239页,不可不读。
7 参上引书第9-30页。
8 参 A. Plummer 上引书页 XXIX - XXXV; M. C. Tenney, "John,"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IX, Zondervan, 1981,pp. 6-9.
9 参 L. Morris 上引书第14页。
10 Barnabas Lindars, "John,"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 1972 O,1981,p.35.
11 L. Morris 上引书第14页。
12 F. Godet 上引书第156页。
13 见 G. A. Hadjiantonion,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Moody, 1957,pp.142-144.
14 参 M. C. Tenney 上引书第5页。
15 R. V. G. Tasker 上引书第18-19页。
16 同上书第19页。
17 同上书第11页。
18 H. A. Kent, Jr., Light in the Darkness, Baker, 1977, p.20.
19 Raymond Brown, "John," Anchor Bible, vol. 29, Doubleday,
1966 O,1970,p. lxxxiii. 他称约翰在主后七十年前已写成其福音书,但在主后一百年才传至其它地方。
20 A. Plummer 上引书第 xxxv - xxxvi 页。
21 参 E. F. 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64O,1968,p. 287.
22 语见 M.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APA, 1972, p. 369. 下列各说的名称均引自此书。
23 R. V. G. Tasker上引书第33页。
24 引自 G. A. Turner, "John,"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III, Zondervan, 1975 O, 1978, p. 672.
25 参 C. K. Barrett, The Gospel of John and Judaism, Fortress, 1975 O, 1970, pp. 8-9. 这本小书是极精彩的杰作。
26 这点在 H. A. Kent, Jr. 的注释书内反复强调。
27 见 H. C. Theisse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43 O, 1955, p. 176.
28 参 Hadjiantonion 上引书第150页。
29 F. B. Huey & B. Corley, A Student's Dictionary for Biblical & Theological Studies, Zondervan, 1983, p. 94.
30 C. C. 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66,pp. 308-310.
31 马有藻着《新约概论》,中国信徒布道会 1978年版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