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嫩的兒子約書亞(申 34:9;書1:1),著於公元前1400年左右,著於迦南的示劍(書24:25-26)。
約書亞這個字是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就和「耶穌」同音。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救主」,「耶和華」是神的名字,所以就是「神是我們的救主」。
神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作我們的救主;約書亞在舊約時期就預表這點,叫世人明白神預定的救恩。
本書中的約書亞是率領以色列民過約旦河進迦南美地的,進迦南不是預表得救,而是表明成聖。這就表明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不僅僅是領我們脫離罪惡,而且更是脫離罪的權勢成為成聖者,甚至是得勝者。信主的人在地位上已經是「聖」的(弗 1:4),但未必經歷成聖的實際;為此,在新約時代的每個信徒,不僅僅只要得救就夠了,而是要竭力追求,成為成聖的人(腓3:13-14)。
本書介紹:
本書中心內容,一般都認為是以色列民攻佔迦南美地,承受神賜產業。其實,透過這卷書的內容,使我們更深入地見到本書的中心內容,是要我們在神面前「享受安息」。
神賜迦南給以色列人為業的目的,是為了人在他面前享受安息。新約信徒如果在生活上成聖,也必然在神面前享受安息。因為他必是靠神的力量行事(腓 4:13),而且是息了自己的「工作」(來4:10),他越來越不受世界的「干擾」(加6:14);也必然在屬靈上享受自由,不再為「奴僕」的軛「挾制」(加5:1)。舊約以色列民承受迦南為業也正是在神面前享安息的預表。
當然,要在神面前承受迦南為業,必須先經過爭戰,約書亞記中所記載的一切爭戰正是屬靈爭戰的預表。新約信徒必須先經過屬靈的爭戰,然後才得享受從神而來的安息,這屬靈的爭戰不是玩刀動槍,而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 9:27);而是讓世界上的形形色色不再影響自己(加2:20),也是得勝撒但,不給魔鬼留地步(弗4:27)。這方面的預表表現在舊約上,就是以色列民攻佔迦南的爭戰。
本書分段:
本書中心既是「安息」和「爭戰」,而且是先有爭戰,後有安息,所以本書分為二大段:--
一、爭戰 ( 1-12); 二、安息(13-24),分段查考如下。
一、 爭戰( 1-12),分七個小段:
(一)戰前的準備( 1-5)
(二)耶利哥之戰( 6)
(三)艾城之戰( 7-8)
(四)基遍之戰( 9)
(五)南方之戰( 10:1-43)
(六)北方之戰( 11:1-15)
(七)全面得勝( 11:16-12:24)
二、安息( 13-24),分三個小段:
(一)得業( 13-21)
(二)持守( 22-24:28)
(三)提醒( 24:29-33)
分段查考:
(一)爭戰(1-12)
(一)戰前的準備( 1-5)。
軍隊在爭戰以前有一系列物質上的準備;由於耶和華的軍隊不同於世俗的軍隊,所以還有一系列心理上的準備。分 1-7點查考。
1.神對約書亞的曉諭(1:1-9),領袖的準備。
約書亞是領袖,對進迦南有很重要的影響。神工作是要用「器皿」的(就是他的僕人),所以神的僕人對神工作成就有重要影響,所以一個神的僕人務要剛強壯膽,做成神的工作(提後 2:15),當然一個神的僕人如果不好好盡忠,其結果是自己被廢棄(林前9:27),神可以另外興起合乎他心意的器皿(撒上15:23)。
神對約書亞的曉諭,其主要意思是謹守遵行神的吩咐,這樣,所行凡事都順利。這就是說首先在於人歸向神,然後才蒙神祝福,為神所用。人得救,脫離罪惡,是神尋找人;但得救以後,成為神合用的器皿,在於人自潔,即人歸向神,這樣的人才能為神所用(提後 2:21)。
2.神藉約書亞對會眾的吩咐(1:10-18),會眾的準備。
( 1)神藉約書亞吩咐百姓(1:10)。神常借助於神的僕人向會眾(也就是教會)說話。
( 2)約書亞吩咐百姓,預備食物(1:11)。打仗就當預備糧食,打「屬靈的戰爭」也應預備屬靈的糧食,就是神的話(耶15:16),當記在心裡(西3:16)。
( 3)約書亞吩咐二個半支派,當協助弟兄(1:12-18):弟兄(肢體)的事應當看作自己的事(加6:2)。
3.約書亞派人偵查耶利哥(2:1-24),進攻的準備。
在這一段中詳細敘說的倒不是如何偵查耶利哥,而是詳細敘說妓女喇合氏如何願意接受救恩,使自己和她的本家脫離死亡(來 11:31)。原來屬靈的進攻,就是從罪中救人。
本段詳細說喇合氏信了所聽見的見證( 2:9-11),願意接受救贖(2:12-13);以朱紅繩為救贖的記號(2:18)。朱紅繩繫於窗口,猶如以色列民以羊羔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參出12:7),以致和以色列民同得救贖的恩典(6:17,25)。
本段對喇合氏說謊,並沒有持贊成的態度,只不過做了事實的記錄( 2:3-7),喇合氏說謊,雖救了探子,但畢竟是說謊,而這是喇合氏接受救恩以前的處事方法,並不足以傚法。
4.約書亞率民過約旦河(3:1-5:1),信心的準備。
這一段詳敘約書亞率民過河的經過,其實通過這段過河的經過,來表明神如何在信心上對以色列人進行操練。
( 1)跟從約櫃走向未曾走過的路(3:4)。舊約中的約櫃是預表主。這表明新約信徒必須跟隨主耶穌走屬靈的道路,而這靈程是信徒未曾走過的,這就必須對主有信心,正如以色列民必須有信心跟隨約櫃前行一樣。
( 2)在約旦河中站住,河水就斷絕了(3:7-13)。在這裡我們看見祭司抬約櫃下水,在約旦河中站住,河水就止住了。
我們看見以色列民過紅海時,是海水先分開,然後眾民過去,而現在是,腳先站在水中,河水才止流(也就是分開了,中間露出旱地可走過去)。這說明以色列民經過四十年的熬練,在信心上更進一步了。這也說明得救的信心是看見了和聽見了見證才有信心的,而得救以後,進一步的追求,不再是「看了才信」,而應該是「憑著信心前進」。
河水止住的地方稱「亞當城」( 3:16)。換句話說,成聖者的生命應是「新的生命」,屬於亞當的「舊生命」,應該止住。
( 1)及(2)都預表了成聖的信徒應有的信心操練,即跟隨主前行和憑信心前行。
( 3)見證神的恩典(4:1-5:1)。既過了約旦河,看見了神的大能和恩典,就當立石柱見證這恩典(4:6-7,20-21)。
因信所成就的事,必須見證出來,好使後代得到激勵( 4:7,22-24; 參來12:1)。
因信所成就的事,見證出來,使仇敵喪膽( 5:1)。
信心的操練和見證所成就的事是二件不可分離的事。
5.約書亞二次行割禮(5:2-9) ,潔淨的準備。
受割禮這一舉動是表明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承受亞伯拉罕約的(羅 2:26-29)。
這在內身上的舉動是在屬靈上有重要意義的,乃是表明屬神的人,必須與肉體情慾割斷聯繫,是自潔的表示。信徒要成聖,必須在神面前自潔。
6.約書亞守逾越節 (5:10-12 ),恩典的更新。
這是以色列民第三次守逾越節(出 12:6,民9:5,書5:10-11)。逾越節是紀念以色列民因門楣、門框上的羔羊血,得以被保守,不致滅命,並且因而脫離法老的轄制,得以自由。其屬靈的預表是人因基督寶血,得以被保守,不致滅亡,反而脫離了撒但的權下,得到重生。
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逾越節是表明得更新的恩典,以色列民本在埃及為奴,過第一個逾越節時,得到更新的恩典,即脫離為奴的身份,而成為自由人。以色列民過第二個逾越節,是在立起會幕的那年(參出 40:17,民9:1-2)。會幕立起表明神在以色列民中(出25:8),也表明以色列民因接受了律法而成為與世上萬民有分別的聖民(出19:5-8),這是一個更新的恩典,就是說,非但脫離了為奴的地位,而且更是歸給神作屬神的子民。所以過第二個逾越節表明以色列民又一次得更新的恩典。
如今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之際,他們過第三個逾越節( 5:10-12)。同樣,表明以色列民將又一次得更新的恩典,乃是承受產業--迦南美地,對新約信徒來說乃是得到「安息」。
五章 11節記載眾民吃那地的出產,五章12節記載眾民停止吃嗎哪,這在屬靈的預表上表明了進入「享安息」的信徒,他在神面前有新的供應--新的糧食所預表。
7.約書亞見耶和華的軍師(5:13-15),力量的更新。
本段記載約書亞親眼得見耶和華全軍的元帥( 5:13)。雖然摩西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神一直與摩西及以色列民眾同在,但他始終沒有面對面的見到耶和華全軍之帥(出3:6)。如今約書亞能面對面見到耶和華全軍之帥,正說明與神的關係更親近,更認識了神,所以所得的力量也更新。
以色列民經過曠野的操練,約書亞得以親眼得見神,約伯也是如此(伯 42:5)。新約信徒也必須經過操練後,才能與主有更親近交通。
約書亞一至十二章是記敘「爭戰」,而爭戰前的準備就佔了五章,所以「爭戰的準備」是爭戰的重點。對當時的以色列民來說是經過一系列的各方面準備;對新約信徒屬靈的意義來說,要取得屬靈爭戰的勝利,成為聖潔,必須在信心上、聖潔上有操練,需要依靠更新的恩典,需與神有更深地交通。
同時,神所注重的不僅僅是教會領袖(走在前面的)的爭戰準備,而且注重全會眾的準備,神所要的是全教會的成長,成長的基督身量。
(二)耶利哥之戰(6) , 靠信心得勝。分 1-10 點來查考。
本段敘述了以色列人攻陷耶利哥城的經過,我們當注意的是以色列人攻陷堅固的耶利哥城不是憑刀槍,而是靠神的話( 6:2-5)。同樣,新約信徒在屬靈爭戰上得勝也是靠信神的話,所以可說是信心上的爭戰。在信靠神的話中,我們還可以學到以下教訓:
1.一日一次圍繞這城,六日都要這樣(6:3),第七日繞城七次(6:4,15)。
這表明聽神的話,要聽到底。如果半途而廢,城必不被攻陷。第七日繞行七次就是表明順命的完全數,順命到底。
2.七個祭司......走在約櫃前 (6:4)。
七是完全數,祭司是有聖職的以色列民。在爭戰隊伍中,首先提祭司,這表明爭戰時,有聖職職分的聖民當走在爭戰前面,做出表率來。主耶穌也說過,好牧人應為羊捨命(約 10:11)。
3.拿著七個羊角(6:4)。
祭司手拿羊角,且要吹角( 6:4)。羊是救贖的預表,吹羊角可以看作是傳揚救贖的真理,所以爭戰不用什麼哲理,而只用神救贖的真理。
4.約櫃與繞城隊伍同行(6:9)。
約櫃常預表主,所以爭戰當有主同行。
5.百姓當靜默(6:10)。
主所用爭戰的聲音是吹羊角,而不是眾民的喊聲,即用救贖的真理而不用人的喊聲(人間哲理)。
6.到了時候,百姓才可呼喊(6:10)。
最後的呼喊是在耶利哥城陷落之前,而且因呼喊而城陷( 6:5)。這個呼喊是表明了信心,因信神的話必成就而呼喊。
7.城牆塌陷......各人往前直上(6:20)。
爭戰中,人人都當向前。
8.城中所有......都用刀殺盡(6:21-23)。
因耶利哥城中充滿了罪惡,所以凡與罪惡有沾染之物不可取;城中的人殺盡,表明神對罪的恨惡,對沉溺在罪中不願悔改的人的刑罰。對喇合氏全家,雖過去在罪惡之中,且是妓女,但一旦願意接受救恩(以懸掛朱紅繩為記),便可免於滅亡。對新約信徒來說,既已脫離罪惡,就當不再反顧。對世人來說,必須依靠救恩,才能脫離罪惡。
9.金、銀、銅歸神(6:24),但要經火(民31:22-23)。
這些金、銀過去雖為不潔之人所用,也沾染不潔(猶 23)。但經過火的潔淨,便可為神所用。人天然生命中,許多「優點」也需經神敖煉,方能為神所用。
10.耶利哥城不得重建 (6:26)。
這有屬靈的預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首戰是耶利哥。新約信徒要成聖,首先必須治死肉體情慾(林前 9:27)。耶利哥城不得重建表明了神不喜悅肉體情慾的「復活」。
攻陷耶利哥城對新約信徒來說是治死「肉體」,這不是憑血氣之勇,而是憑信神的話。神已應允我們將「耶利哥城並大能的勇士都交在」我們手中( 6:2),我們就當憑信心去攻取,正如以色列民一樣,也當盡上自己本分,去遵守神的話,正如以色列民每日去繞城一樣。
(三)艾城之戰( 7-8) ,因聖潔得勝。分 1-3 點來查考。
攻陷艾城的經歷和攻陷耶城完全二樣。神要求以色列民聖潔,不沾染污穢。什麼事情神看為不聖潔?乃是不遵行神的話,人的肉體不對付,他的思想和行事,就不可能遵行神的話。
1.肉體的可怕(7:1-5 )。
因為亞干取了當滅之物,全營就敗於艾城。亞干生於曠野(書 5:4),照說不受埃及罪惡行為的影響,不在埃及法老罪惡權勢之轄制下,但人裡面的肉體不對付,還是要生出犯罪的思想來,私慾懷了胎,就會行出來(雅1:15)。
亞干的犯罪在於看見了金銀衣物( 7:20-21),而忘記神的命令(6:18-19)。
亞干犯罪連累以色列人全營,是因為神看全以色列是整體,整體中一部分壞了,就是整體損壞。就如身體某部分病痛,全身就要受牽連;同時,亞干裡面有肉體,眾人裡面也同樣有,只是沒有機會表現出來,聖經雖未指明,但藉著向全營發怒,就暗示這一點:而且當滅之物在營中,聖潔的神怎能同行。
2.肉體的對付(7:6-26)。
在這一段中,我們看見以色列民對付肉體的步驟,對我們今日得了救恩的信徒對付肉體有啟發。
( 1)求問(7:6-15)。在神面前俯伏,究竟問題在那兒,直到得到神的回答。在神面前禱告,最忌的是,只有求問而沒有得到神的回答,這實在是一半的禱告,當象約書亞俯伏禱告,直到晚上(7:6),得到回答(7:10-15)。新約信徒也當這樣在神前俯伏。
( 2)審查(7:16-21)。神之所以命令約書亞,逐一按支派、宗室、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乃是一種預表,表明信徒當逐一的在神前自審,直到問題的關鍵查明為止。
( 3)對付(7:22-26)。既知問題的所在,就要對付,將藏在地下的當滅之物挖出來(7:22-23);不但挖出來,而且連人帶物都除去(7:25-26)。火焚燒物以及人打死後,用石頭在他屍身上堆成大堆,都表示永不再見,不留痕跡之意。對付肉體當徹底,要依靠聖靈--焚燒之靈(賽4:3),依靠神的話--神的話象火(耶23:29);大石堆成堆表示永不再見、徹底埋葬之意。
3.對付後的得勝(8) 。
首次進攻艾城,因亞干貪戀當滅之物,連累全營而失敗。經過「對付」,再次進攻艾城,因聖潔,有神的同在而得勝。
全營聖潔了,就有神的同在,神的同在表現在下面幾方面:
( 1)有神的話( 8:1-2)。
( 2)有神的智慧(8:3-17)。雖是約書亞的吩咐,但是照神的話行(8:8)。
( 3)有神的同在(8:18-29)。首次進攻,沒有神同在,大敗而歸,這次有神的同在,大獲全勝。
攻陷艾城,對新約信徒來說,是治服「自己才智」,即將自己一切才智都歸主,為主所用。正如艾城內的一切財物,以色列民都可掠為己用,而不作為當滅之物處理。聖潔的以色列民得到這些財物,可作聖潔之用。新約信徒自己必須分別為聖,然後其才智、才能方能為主所用。
(四)「基遍之戰」( 9) 。不求問神而失敗。所以求問神必「得勝」。分 1-3點查考。
「基遍之戰」不是在戰場上鬥力,而是在心地上鬥智,以色列人不求問神,自作主張,可以說在這場「戰鬥」中失敗了。
1.行事順利常忘記求問神(7:2-3,9:14)。
由過渡約但河後,攻下耶利哥城、艾城,行事諸般順利,在順利情況下,人常忘記求問神,而自行決定。在艾城時已有此種傾向( 7:2-3),艾城攻陷後,更是不求問神(9:14)。
2.表面迷惑,常使人不去求問神(9:3-15)。
( 1)表面裝扮迷惑人(9:3-5)。外面的裝扮,常使人迷惑,在屬靈上撒但也會裝成天使(林後11:14)。
( 2)囗中言詞迷惑人(9:6-10)。囗中言詞特別容易迷惑人,新約信徒更要慎防花言巧語(西2:4,參考加4:17)。
( 3)自表謙卑迷惑人(9:11)。自表謙卑,過分自卑,常易迷惑人(西2:18)。
( 4)輕易受禮易受迷惑(9:12-15)。輕易接受禮物,也是容易受迷惑(士13:18-21)。
3.不求問神的後果嚴重(9:16-27)。
與當滅的迦南人(申 20:16-18)立了約,容他們活著,也向他們起了誓(9:15)。
( 1)如果以色列人背約、背誓難免有禍(詩15:4)。
( 2)如果以色列人不背約、不背誓,更難免有禍。因為迦南人會成為以色列人肋下的刑棘(民33:56)。
「基遍之戰」,對新約信徒的教訓是「求問神」的問題。信徒往往會在事奉之初,事奉有難時求問神,而在順境時,則會自作主張,更要防備受迷惑。問題是犯了錯誤以後怎麼辦,乃是回轉到神面前,再求問神。關於如何回轉,再求問神當怎樣行,聖經並未記載約書亞這樣行,很可能他礙於「誓言」,硬著頭皮守約( 9:26-27)。
(五)南方之戰( 10) ,靠禱告得勝。分 1-5點來查考。
南方之戰,以色列人一族要攻打五王,我們從這章中看見以色列人得勝的原因是在於禱告神。
1.禱告神必須有前提(10:8)。
什麼前提?乃是神的悅納,因為神不聽惡人的禱告(賽 1:10-15)。
2.禱告神必須有信心(10:12)。
約書亞的禱告,充滿了神必聽禱告的信心。若禱告神時自己沒有信心,神也不會聽從(雅 1:6-7)。
3.禱告神必須看到果效(10:13-14)。
禱告必須得到回答,所以要忍耐等候(路 11:5-13)。
4.禱告神是求神親自爭戰(10:14)。
5.禱告神,果效甚大(10:16-43)。
約書亞禱告神,為的是殺敗五王,神聽了禱告,非但使以色列人殺敗五王,更使以色列人殺敗了南方的諸王。神為我們成就的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弗 3:20)。新約信徒更當靠禱告得勝肉體、世界和撒但。而且這是主的應許(約14:14)。
(六)北方之戰( 11:1-15) ,靠神能力得勝。分 1-3點來查考。
北方諸王會合,一同起來與以色列人爭戰,但神的大能超過人的力量(詩 2:1-4)。
1.神的大能超過人的合力(11:4-5,8-9)。
2.神的大能通過人來顯示(11:10-15)。
神雖有大能,但神常常通過他的「器皿」來顯示他的大能。新約時代,主也通過「器皿」(神的工人)來傳福音(徒 1:8)。
3.神的大能越過時間、地點。
約書亞時神有大能,幫助他爭戰,今日神仍有大能,幫助我們爭戰,因為神沒有轉動的影兒(雅 1:17)。
對新約信徒來說,更當靠神的能力行事(腓 4:13)。
(七)全面得勝( 11:16-12:24) 。本段從三個角度記載了約書亞的全面勝利。分 1-3點查考。
1.從得勝全地的角度記載了約書亞全面勝利(11:16-20)。
約書亞攻佔了山地、南地、歌珊、高原 ......平原。約書亞在一切爭戰的領域得勝。新約信徒也當在一切有屬靈爭戰的領域得勝:得勝世界(加6:14),得勝自己(加2:20),得勝撒但(弗4:27)。
2.從得勝亞衲族角度記載了全面勝利(11:21-23)。
約書亞剪除了當滅的亞衲人。以弱勝強(民 13:33)。新約信徒得勝也是以「弱勝強」。主對保羅說「.......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我們是軟弱的,乃是靠主得勝「強者」,正如保羅所說「......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
3.從得勝諸王角度記載了全面勝利(12:1-24)。
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共勝過卅一個城的王,也就是勝過了卅一個堅固營壘。新約信徒也當靠神攻破堅固營壘(林後 10:4-5)。
二.安息( 13-24)
(一)得業( 13-21)。
約書亞時的分地是在尚未佔領全部迦南地的情況下分地的。這是一種信心的表示,表明神所應許的必然要應驗。在本段中,我們不詳談如何分地,只簡要摘取幾個教訓,以作新約信徒的鑒戒。分 1-8來查考。
1.神對約書亞的說話(13:1-7)。
「你年紀老邁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這是提醒,是勉勵,也是吩咐和指示。
( 1)神的提醒。年已老邁,尚有許多工作未完成。
( 2)神的勉勵。年已老邁,既有許多工作未完成,就當更加努力。
( 3)神的吩咐。當如何完成,乃是憑信心,憑信心將土地分給眾支派(13:6)。
( 4)神的指示。不再是約書亞一人率兵前去爭戰,乃是眾支派各自努力(13:7)。
凡神對約書亞的說話,也是對新約時代一切事奉的人所說的話。
2.二個半支派的得地(13:8-33)。
( 1)得地在約但河東(13:8)。約但河東實在在迦南地境外,是在迦南美地的邊界上,是應該進迦南而未進的人所居之地。預表新約信徒中,應該進深而未進深的信徒。
( 2)得地中有迦南土著(13:13)。以色列民沒有趕逐迦南土著。正如新約信徒中沒有完全對付自己肉體情慾的信徒,他們應進深到成聖地步,可惜的是,停頓不前,留了許多「土著」--原有的舊習俗在身上。
( 3)是摩西分的產業(13:15、24、29)。對以色列人來說,這是歷史事實,當時,摩西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以前,將約但河以東之地分給了二個半支派(民32:33-42)。
在屬靈的意義上來說,摩西是代表律法,約書亞是預表救主(約 1:17),靠律法而承受產業是「憑自己行為」,因主耶穌而承受產業是因恩典(弗1:11)。那沒有進入成聖光景的信徒行事必然是憑行為,而不會靠聖靈(羅7:18-24)。
( 4)是術士巴蘭所居之地(13:22)。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在約但河東西宏王之地將術士巴蘭殺了。從屬靈的意義上來說,術士巴蘭是事奉神的人,但卻貪愛不義之工價(彼後2:15)。巴蘭居住在河東,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錯誤的事奉,那些生命沒有進到成聖光景的信徒,他們的事奉也容易進到歧途,走巴蘭的道路(猶11)。
二個半支派所要之地,地處迦南美地境外,正預表這種屬靈光景須要進深,對舊生命尚未對付清楚,行事憑行為,不靠聖靈,這樣的光景事奉主容易走入歧途。
3.猶大支派的得地(14:1-15:63)。
( 1)猶大支派的迦勒得地(14:6-15),是神親囗應允的(14:6-12),是約書亞親自祝福劃給的(14:13-14),是治服了亞衲族中最大的人而得的(14:15)。
迦勒得地很有屬靈教訓。因為此地是神親自應允的。猶如新約信徒的完全救恩是神親自應許的(創 3:15),是在主耶穌裡成就的(弗1:11),是必須得勝肉體而得到的(林前6:9-10,加5:21,弗5:5)。
( 2)猶大支派所得之地(15:1-12)。這一支派所得之地有山、有河、有谷,甚至曠野。在屬靈的預表上正表明一個具有各種經歷、靈命豐富的信徒光景。
這一支派所得土地還有二座名城:希伯侖和伯利恆。希伯侖是「朋友」之意,乃是因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而得名(創 23:5-6),希伯侖還是大衛最初為王之地(撒下2:4);伯利恆是「糧倉」之意,是生命糧賜給者主耶穌的誕生地(太2:5-6)。所以這一地區實在和「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很有關係;在屬靈的預表上表明是一個與主有密切關係的信徒光景。
( 3)猶大支派俄陀聶所得之地(15:13-19)。在猶大支派中特別提到迦勒,在迦勒家中又特別提到迦勒的侄子俄陀聶所得之地。
俄陀聶所得之地是在希伯侖之上;希伯侖的亞衲族已是尊大的人( 14:15),而且有三個族長(15:14)。而俄陀聶所得之地底璧又在希伯侖之上,所以更為難攻,不然迦勒也不會說「誰能攻打......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給他為妻」(15:16)。
所以俄陀聶所得之地是堅固的營壘,在附近還有上泉、下泉。在屬靈光景的預表上,這表明了神的大能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 10:4-5),而且有生命的泉源,使靈裡滋潤(詩1:3)。
( 4)猶大支派所得的城邑(15:20-63)。猶大支派所得的城邑共一百多座,是各支派中最多的。眾多城邑說明猶大支派所得之地是人囗眾多、經濟發展的地區。可以說是迦南美地中的「美地」。神將此地區賜給猶大支派,就暗示了神對猶大支派的祝福。
如果從城邑的名字意義上來查考,還可以得許多的教益。
在迦南美地,即約但河西,猶大支派最先拈鬮得地的,而且所得的城邑也最多。猶大所得地區的特點是最先最多。
4.約瑟子孫所得之地(16:1-17:18)。
約瑟子孫包括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支派。
( 1)約瑟子孫所得之地(16:1-4)。
( 2)約瑟子孫中以法蓮支派所得之地(16:5-10)。
( 3)約瑟子孫中瑪拿西支派所得之地(17:1-13)。
瑪拿西支派的各宗族( 17:1-6);瑪拿西支派所得地區和城邑(17:7-13)。
( 4)約瑟子孫增加二地區--山地和平原(17:14-18)。
約瑟支派得地的特點是族大人多、增得山地、平原。但增得地區,雖出於神的恩典,自己也當盡上本分,上山砍伐樹木,平原趕走鐵車( 17:18)。
在屬靈教訓上,也是如此,要得到更多賞賜,就必須努力進深(腓 3:13-15)。
5.其餘支派所得之地(18:1-19:48)。
其餘支派所得之地,當時尚未得到,是繪簽分成七分,拈鬮而得,我們從中可得到的教訓是:
( 1)神賜產業不可耽延(18:1-3)。神賜產業不可耽延不去得到;對新約信徒來說,神賜的賞賜要努力去得到(腓3:13-15);怎樣努力:(一)是努力追求進深(來6:1);(二)是保守自己在主的愛中並仰望主的憐憫(猶21)。怎樣保守自己在主的愛中呢?那就是「在至聖真道上造就自己」,和「在聖靈裡禱告」(猶20)。
( 2)神賜產業憑信心去得(18:4-10)。其餘七支派得到產業是在示羅地的簽上(18:10)。這必須有信心相信神的恩賜,才可能去實踐所得的分。因為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 3)神賜產業,各支派不同(18:11-19:48)。神賜給各支派產業各個不盡相同,乃是照神自己的心意和各人應得的分。對新約信徒來說,有同樣教訓,神有權按自己心意賜給人(太20:15),各人按當得的分得到自己賞賜(林後5:10)。
便雅憫支派所得土地( 18:11-20),所得之城(18:21-28),其中最出名的城是耶路撒冷(18:28)。
西緬支派所得之地( 19:1-9),特點是「從猶大支派中得來」(19:9)。
西布倫支派所得之地( 19:10-16),特點是沒有得到全部的產業(參看創49:13)。
以薩迦支派所得之地( 19:17-23),最出名的地方是耶斯列。該平原就是哈米吉多頓大戰處(參啟16:14-16)。
亞設支派所得之地( 19:24-31),迦密山在該地區內(參王上18:20,43-45)。
拿弗他利支派所得之地( 19:32-39),就是後來主耶穌經常工作的地方,加利利地區的一部分(參太4:15);雅各曾祝福說「拿弗他利是被釋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語」(創49:21)。被釋放的母鹿表明了歡快,因救主耶穌生活在他們之中卅年左右(太2:22-23);出嘉美的言語,表明了主耶穌的教導(太5:7)。
但支派所得之地( 19:40-48),特點是越界得地(19:47)。
各支派產業各有不同特點,各都具有特殊之處,正如神賞賜每個教會的得勝者,各都不同(參啟 2:7,11,17,26-29;3:5-6,12-13,21-22)。
6.約書亞所得之城(19:49-51)。
( 1)約書亞在分完眾支派產業之後,得城為業(19:49)。約書亞在服侍眾支派之後,方才得城為業,在主裡,這是為首的應做的事(太20:26-27)。
( 2) 此城是約書亞所求,神所應允的(19:50)。作為領袖約書亞仍不敢自尊,自取地業,仍是在神前祈求,蒙神應允後而得之。
( 3)城名亭拿西拉(19:50);意為「結果實的一份」。約書亞不求別的,只求在神前能「結果實」。這也應當是每個新約信徒所求的。
( 4)亭拿西拉為不出名小城邑(19:50; 24:30; 士2:9)。在世得業之地不一定要出名大城,主要是在神面前蒙紀念。如果在世上家大業大,但在神看,不過是草木禾秸,反而不美,見主時不免成火中抽出的乾柴(林前3:11-15)。
( 5)約書亞是在工作完畢後得地業(19:51)。在神前必須工作完畢後,方能得產業。猶如學生在畢業考後才得到文憑。平時都好,僅僅畢業考不及格,豈能得到文憑(提後4:7-8,來10:35-38)。
7.設立逃城(20:1-9)。我們看見神在賜給眾支派地區和城邑,使他們有安息之後,神還紀念有「特殊情況」的人,使他們也有地方可享「安息」。
( 1) 設立逃城,使「無心而殺人」者免遭報仇(20:1-3)。
( 2) 進入逃城,使「無心而殺人」者可得保護(20:4-5)。
( 3)離開逃城,必須大祭司死了(20:6),大祭司死了,即新的大祭司任職,屬靈預表大祭司死而復活。
當時,對以色列人就這樣設立了逃城,但對新約信徒來說,逃城預表主耶穌,他使「不願犯罪的人」在他裡面免遭律法的追討(律法是定人罪的),他的死而復活,使眾人在他裡面因而稱義(羅 4:25),猶如誤殺人的人如同無罪的人離開逃城一樣。
( 4)定為逃城,共有六個城市(20:7-9 參民35:10-15;申19:4-13),約但河東和河西各三個城市,定為逃城。它們的名字,各有一定意義,給人以屬靈教訓,按次序介紹:
基低斯--聖潔;示劍--勤奮;希伯侖--朋友、聯盟;比悉--強健;拉末--高地;哥蘭--喜樂;由上面意義,我們得知:人須聖潔、努力追求,才能成為神的「朋友」(雅 2:23;約15:14),成了神的朋友必然靈命強健,穩行在高處(谷3:19;詩18:33),而且因神而喜樂(帖前5:16-18)。
逃城在河東、河西各三座,每三座又以北、中、南三段分佈,可說遍佈迦南地內、外,預表了主耶穌救恩的普遍。
( 5)禁入逃城--對故意殺人者的禁令(民35:16-21;申19:11-13)。逃城對故意殺人者是沒有功效的,就如救恩對那拒絕救恩,知罪而故意犯罪的人是沒有功效的一樣(約3:18)。
( 6)擅離逃城,生命不再受保障(民35:26-28)。隨便離開逃城,生命在逃城以外,就不再受保障。就如新約信徒,放棄信仰,堅不肯悔改,其結果是被審判(來10:26-31),為撒但所得(彼前5:8)。
( 7)神定逃城,都是祭司居住的城(參考21),祭司們所居的城邑,是以色列人照神吩咐從產業中給他們居住的,共四十八座,但其中六座是逃城。
因為非祭司不能庇護尋求救恩的人,正如除了主耶穌以外,天下沒有賜下別名,可以靠著得救(徒 4:12)。
逃城是預表神的救恩,在舊約時,神設立逃城是給行律法的以色列民看見,在律法以外,尚有一個方法可以免去律法審判。
8.利未人所得居住的城(21:1-45)。
( 1)利未人以耶和華神為產業,所以不在迦南地有地區和城邑為產業(民35:2-8; 書14:3-5)。
( 2)但各支派當按照神吩咐,給利未支派人居住城市(21:1-7)。哥轄族亞倫子孫--祭司,得居住城13座(21:4),哥轄族其餘子孫--不是祭司,得居住城10座(21:5),革順族子孫--不是祭司,得居住城13座(21:6),米拉利子孫--不是祭司,得居住城12座( 21:7)。
( 3)各利未宗族所得具體城邑(21:8-42)。哥轄族亞倫子孫所得13座城名(21:8-19),哥轄族其餘子孫所得10座城名(21:20-26),革順族子孫所得13座城名(21:27-33),米拉利子孫所得12座城名(21:34-40)。所得各城邑共48座,遍佈全境。
( 4)耶和華的話不落空(21:43-45)。「耶和華....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這句話是所有以色列支派得以安居時,才說的。所以神不完成他的工作神不安息(創2:2)。舊約時代愛神的人,也是這樣工作的(得3:18),主耶穌也是這樣(約5:17),所以我們也當這樣作工(提後4:2),並且在主裡進深(腓3:12-14)。
利未人--事奉神的人,其居所是最後安排的,這不是說神忘記為他工作的人。因為神從不忘記,而且尊重(約 12:26)。但神確是將事奉他的人排在最後(林前4:9)。所以許多事情排在最後,正是證明了你是事奉他的人。
(二) 持守( 22-24:28)。
得到產業難,持守產業更難, 22-24章所記載的幾件事都是與持守有關。
1.二個半支派築壇於約但河畔(22)。
二個半支派為什麼要築壇,為的是與耶和華神保持關係,使子孫一直事奉真神( 22:24-28)。這裡表明了二個半支派的想法,能夠持守在神的愛中(猶21),使產業能得以持久。新約信徒也當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並做神恩賜的好管家。
( 1)二個半支派回家(22:1-9)。
( 2)二個半支派築壇(22:10-12)。
( 3)二個半支派答疑(22:13-29)。
( 4)二個半支派修睦(22:30-34)。
2.約書亞留遺命(23:1-24:28)。
約書亞離世以前,留下遺命,勸勉以色列眾人好好事奉神。新約信徒更應留下囑咐和榜樣,使眾人不離開神 (徒 20:31-35),即保守在神裡。
( 1)自述(23:1-16)。見證神作為--全能的神。
( 2)神說(24:1-13)。見證神自己作為。作在列祖身上(24:2-4),出埃及時(24:5-7),約但河東時(24:8-10),過約但河時(24:11-13)。
( 3)勸說(24:14-15)。約書亞表明「我和我的家......必定事奉耶和華」(24:15)。--勸勉民眾不可忘記神的作為。
以上是約書亞的遺命,下面是百姓對遺命的態度。
( 4)百姓說(24:16-18):「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
( 5)立約說(24:19-28)。立約很嚴肅,不僅約書亞和百姓咀說(24:19-24),而且寫在律法書上(24:25),並且立一塊大石頭作見證(24:26-28)。
(三)提醒(24:29-33)。
全書這一段是外人加上去的,以表明約書亞的死,還表明約瑟及以利亞撒歸宿。從表面看,這一段似乎多了,但實是不可少的一個結尾。
本書既已談到以色列民經過爭戰,分地為業,得到了「安息」,但在地上沒有真安息。人有歸宿,要離開地上的產業,在神面前才享受真正安息。新約時代保羅也以此提醒我們(羅 8:19-23;腓1:22-23)。
本段更提醒我們,大名遍南北的約書亞死了,默默無聞事奉神的以利亞撒死了;以法蓮支派的始祖--約瑟死了,以法蓮支派的子孫--約書亞死了,這就是說人都要死的,但唯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在他國裡蒙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