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的生活( 13:1-25 )
I. 序言
信心的路不易走上,但既有基督在前头作创始成终的领导,无论旅途多崎岖困难仍不缺乏动力。在信心的路上,忍耐忍受,坚守不渝需特殊心力,这是盼望,盼望生忍耐,因有盼望在前,路虽险峻艰巨亦能竭力为之,而信心的路最大的表现乃是爱的生活,故在全书结束前,作者将爱在教会、社会中的服侍及在个人的生活上加以诠释,叫读者能真正实行信心生活,亦即是盼望生活和爱心生活。
有些学者视来 13 章为全书的附录,与上文在主题上脱节,并在神学上与上文前后冲突,故这段必是一位无名编辑的手笔(注 1 );但保守派学者力证其非,并谓本章是全书的高潮(注 2 )。笔者认为本段是作者给读者(尤是未信的)最后一棒,期待他们脱离犹太教进入基督丰盛的救恩里。
II. 爱的表显(13:1-6)
来 13 章记有甚多神学信仰在生活上如何彰显出来的忠告,这些忠言表面似甚难连贯起来,以致有些学者称本章记载一串不能连接起来的勉语,或将本章作为独立附录,与其它各章无关(注 3 ),可是这些似乎疏敢不能衔接上下文的忠言,在严格分析下亦有一贯通全段的中心主题,那是爱在不同生活范围下的表现,主要涉及二方面 :
A. 爱在社会生活上的表现( 13:1-3 )
“你们务要常存弟兄相爱的心。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好象与他们同受捆绑,也要记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
在读者中可能有些因受逼迫而害怕,以致对人没有存弟兄相爱的心,如不接待客旅,对遭受逼害者也不施援手,是以作者遂在三方面忠告他们如何将爱心实践于社交生活上 :
1. 常存相爱的心( 13:1 )--作者强调读者需要“常存”(μενετω ,意“存留”,“继续”,表示以前已有,现因某种情况已停止或荒废了)弟兄彼此相爱的心。
2. 勿忘接待客旅( 13:2 )--接待客旅在新约内多处是命令(罗 12:13 ;彼前 4:9 ),是信心(太 25:35 )及爱心之表示(约叁 5, 6 ),亦是为执事的一个资格(提前 3:2 ;多 1:8 )。古时旅外出门亦颇平常,途中歇息的居停一来简陋,二则声名狼藉,再又不太安全,所以若有人接待,那就方便不少,是以接待客旅是古时行为举止一项美德。在旧约时代,有人在接待客旅时,竟不知觉地接待了天使(参创 18:1-3 ; 19:1, 2 ;士 6:11-24 ; 13:6-20 )。希腊人称他们的丢斯神为“客旅之神”( Zeus Xenios ),意说丢斯亦喜爱人接待客旅(注 4 )。作者虽明知在当时不少人装作信徒而到处招摇撞骗,甚至在信徒家中作偷窃行为(参“十二使徒遗训”( Didache ( 11:4-6 )(注 5 ),但他连“要慎重接待”此点也无提及,反只说明接待是爱心的表现,是神喜悦的。
3. 记念被囚的人( 13:3 )--作者以“记念”(μιμνησκεσθε ,意“想念”,如 13:7 ;太 26:75 同字译作“想起”;路 16:25 作“回想”)一字吩咐读者在行动上看顾一些被囚的人。在读者中,多人因信仰之故致身在怪 ?? 中(参 10:32-34 ),他们配受别人同情、记念,象与他们亲受其苦般,因为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有生命之躯),随时遭受逼迫,与他们同一般的命运,故当多付记念之情与行动的关顾,这样亦是弟兄相爱的一面。
B. 爱在个人生活上的表现( 13:4-6 )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审判。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
为足;因为主曾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所以我们可以放胆说,‘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
在个人生活上,作者选出二项举例,说明爱在行动中所当注意的领域 :
1. 婚姻当圣洁( 13:4 )--婚姻凡人当敬重(本节首半句缺动词,中文补“当”字,成为命令式句子是对的,因下半节首字为“因为”,如 A.S.V 译本),“床”(代表婚姻之床)亦是圣洁的,而( kai, TR 版本,有些版本作“因为”)“苟合”(πορνου s ,指婚前的淫行)与“行淫”(μοιχου s ,指婚后的淫行)破坏婚姻的神圣。婚姻若失去圣洁就因为夫妻之爱不存在,这种破坏神原本之婚姻制度的罪行,神必追究。 L. Morris 谓第一世纪的罗马世界,婚姻的神圣荡然无存,故作者此言实是金石良言(注 6 )。
2. 勿贪爱钱财( 13:5, 6 )--也许因读者的特殊情况(参 10:34 )使他们贪爱钱财(αφιλαργυρο s “勿贪爱钱财”,即“慷慨”或“慈善”)。作者劝勉他们要知足乐命,并以二段神的应许(申 21:6, 8 及诗 118:6, 7 )为基础,让他们知道,主永不撇下丢弃属他的人,主亦必作属他的人随时的帮助。由此可见,人在向神方面失去信望爱,他就必贪爱钱财,倚靠己力,非倚靠神了(注 7 )。
III. 最后邀请(13:7-17)
不少学者视本段( 13:7-17 )为爱的生活在宗教范围下如何彰显出来(注) 8 ,是为第三方面的劝勉,此见解本是颇合理的分析,但笔者视本段的对象如全书对象一样是信与未信混杂在一处的,而作者的“抱负”则是在结束全书给予未信的读者--犹太教徒--最后一次的尝试,冀望再给他们临别劝告,早日离开犹太教,如“出到营外,来就耶稣”(参 13:13 ),接受基督教(注 9 )。
作者在七方面引导读者再思他们的背景情况,若已信主的,便当更加努力事主;若还在救恩边缘者,便当完全投靠那为他预备好了“更美好的祭”的耶稣 :
1. 效法前人( 13:7, 8 )
“从前引导你们,传神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作者说(中译“从前”是补字)那些将福音初传到读者的“引导人”(ηγουμενων ,徒 7:10 同字译“宰相”; 14:12 作“领首”;太 27:2 作“巡抚”;中译本将之作动词;如 2:3 的人),他们鼓起大无畏的信心,将福音初传至异端邪说林立(参 13:9 )的读者世界去的人,他们的“一生”(εκβασιν ,由“出”及“根本”二字组成,直意“离开本位”,但常意“死亡”,如 Wisdom 2:17 ;林前 10:13 同字译作“出路”;中译作“结局”)都能彰显信心的生活(如十一章所论的信心伟人般),这样的信心该不断“效法”(αναθεω - ρουντε s ,由“再”及“想”二字组成;徒 17:23 同字译“观看”,此字为现在进行式动词,意“再思”,可译作“再三思之”)。在效法前人时,至终不要忘记,只有耶稣基督才是永远不变的,因他是神(注 10 )。 13:8 表面似与上下文皆脱节,不少学者将之接上 13:7 (注 11 )(如笔者之解释),亦有将之接任 13:9 (注 12 )。 Delitzsch 的诠释似最正确 : “ 13:8 是结论,又是序言;它暂结 13:7 的劝告,并引介 13:9 的警告”(注 13 )。作者引述基督的“不变论”旨在说明神在基督里怎样祝福前人(尤是透过基督完成救赎),他亦能祝福读者,因他是不变的神。
2. 小心异端( 13:9 )
“你们不要被那诸般怪异的教训勾引了去;因为人心靠恩得坚固才是好的;并不是靠饮食;那在饮食上专心的,从来没有得着益处。”
作者没有解释这些把读者“勾引”(περιφερεσθε ,由“周围”及“背负”二字组成;可 6:55 同字译作“抬到”;林后 4:10 作“带着”;弗 4:14 作“飘来飘去”;犹 12 作“飘荡”)过去的“诸般”(ποικιλαι s )与怪异(ξεναι s )的教训是什么,但它们必与“饮食”(βρωμασιν , 12:16 译“食物”)有关。关于此类教训,保罗早已多次提及(参西 2:16 ;林前 8:4, 8 ),那是第一世纪犹太割礼派的一套,他们强调形式礼仪,诸如饮食与禁食,守诫与工作能使人得救(注 14 )。 F. F. Bruce 称之为“爱辛尼派的犹太教”(注 15 ), K. S. Wuest 谓这些异端亦否认耶稣是弥赛亚(注 16 )。作者说这一切均毫无价值,因那不是靠神之恩典得“完全”,而是靠人的行为,如上文提及,读者靠那不变的耶稣便足够有余了。
3. 忍受凌辱( 13:10-13 )
“我们有一祭坛,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帐幕中供职的人不可同吃的。原来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带入圣所作赎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烧在营外。所以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也就在城门外受苦。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为了劝告读者要忍受“凌辱”(参 11:26 同字),作者借用旧约献祭的基本形式作为说明。他认同犹太教徒之读者的需要称说“我们”(参 13:13 不可能是对基督徒发出,除非“灵解之”)。在利未制度下的赎罪日,大祭司将祭物的血带入至圣所内作赎罪礼(祭物称赎罪祭),而祭物本身则带到营外完全焚烧,肉则不可吃掉(参利 16:27 ,这是赎罪日献赎罪祭的特殊步骤,与其它赎罪祭献法不同)。有些学者将此解作红母牛被杀为赎罪祭(参民 19:3 );但这可能性不大;另有解说这是指神被以色列民弃绝后,摩西将帐幕设在营外(参出 33:7 )(注 17 )。同样,耶稣也在耶路撒冷城外受苦(此是借喻,不能苛求耶稣之死与旧约献此祭时在细节上吻合,因耶稣在城外流血 [ 约 19:17] ,旧约祭物则在帐幕之内被杀)(注 18 ),而耶稣的血才能使人成圣归神( 13:12 ),这是新时代的“新祭坛”( 13:10 ),“祭坛”喻十架是古今学者,几乎没有例外的解释(注 19 )。作者便据自此喻向读者呼吁 : “我们应当出到营外(断绝性地离开犹太教)(注 20 )。”在犹太传统内,“营”字是“官方犹太教”( official Judaism )的代表词汇(注 21 ),“出到营外”便成为基督教向犹太教徒离开犹太教的呼叫,但此举绝大困难,因为犹太教潜伏在犹太人的血脉中千百年,亦是他们文化中不可分开的部分(参彼得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困难;徒 10:9-16 ),但作者在本书内所作的劝诫精彩绝伦,他说“我们”当出到营外,忍受基督的凌辱,认同基督( 13:13 ),不用惧怕,因基督也受犹太教的弃绝,但认同基督的决不羞愧。
4. 寻求永城( 13:14 )
“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乃是寻求那将来的城。”
犹太教也承认在世上他们没有常存的城(即永久的家乡;参 11:10, 16, 39 ),他们视自己如寄居的旅客,故他们日夕盼望在弥赛亚之国度内,永永远远享福无尽下去,所以作者劝告读者寻求那在基督里才得着的永久之城。
5. 靠主颂赞( 13:15 )
“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本节首字“所以”(ουν ,原文次序是第三个字, TR 版本)接续上文之脉络,既有永久之城在门前,读者便不用靠行犹太教的献祭法去亲近神(参 9:9, 14 ),颂读祭本是犹太教的感恩祭(参利 7:2, 3, 5 ;代下 29:31 ; 33:16 ;诗 49:14, 23 ; 106:22 ; 115:8 )(注 22 ),现今只要以颂赞为祭便可,因为颂赞强调内心的信服,又是承认主名的外证,是嘴唇的果子(词汇借用何 14:3 )。
6. 勿忘行善( 13:16 )
“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行善”(ευποιια s 此字在新约仅在这里出现,直译“好行为”)与“捐输”(κοινωνια s ,意“分享”,分享的范围可以是物质,亦可以是相爱)这两字皆是名词(以一定冠词及“和”字串连,在文法上称为“互用法”或“下释上法”,即“捐输”,解释何谓“行善”)是犹太人强调信神的外证(参雅 1:27 ;约壹 3:17 ),犹太人后来并以此代替信心(靠工作行为得救),犹太传统以行善代替献祭,认为此举可蒙神悦纳(参 T. B. Suhhah, 59b )(注 23 ),作者亦以犹太教的重点赋以新的意义,使读者明白犹太教更进一步便是基督教。
7. 顺服引导( 13:17 )
“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象那将来交帐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上文( 13:7 )所提及的引导是指过去的事,如今提及的是现在的(他们可能是 13:7 的接棒人(注 24 )。他们配受读者的“依从”(πειθεσθε ,指同意别人之意见)及“顺服”(υπεικετε ,这字在新约仅此出现,意“将己见放在下面”,喻“放弃己意,随从别人之见”),因为他们为了读者的需要“时刻警醒”(αγρυπ - νουσιν,林后 11:27 同字译作“不得睡”)如管家般,随时受主人召去交帐,所以作者劝告读者依从顺服他们的引导,免他们忧愁,表示他们的警醒引导徒劳无功,枉费心血,这对读者也不能受益了(“无益”原文,αλυσιτελε s ,在新约只此处出现,但在蒲卷文献内多用作形容稗子的功用)(注 25 )。
IV. 临别结语(13:18-25)
第一世纪书信特色之一就是在结语前,总有问安之话,今作者循着该时习尚的书信格式,只是加上属灵的祝福,此点是新约书信常与众不同之处,本书亦不例外。
A. 代祷( 13:18, 19 )
“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因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我更求你们为我祷告,使我快些回到你们那里去。”
这二节经文透露三点有趣的事项: (1) 作者有同工与他在一起; (2) 读者对作者并不陌生; (3) 作者以前曾在他们当中,但不知何故,作者离开了他们。 H. A. Kent 从作者的劝导“凡事按正道而行”一句臆测作者与其同工可能曾受读者误解,如今他切望凡事能按“正道而行”(αναστρεφεσθαι ,由“再”及“转”二字组成,意“再行”;徒 5:22 ; 15:16 同字译作“回来”;林后 1:12 作“为人”;彼前 1:17 作“行为”)(注 26 ),并盼求尽快能“回到”(αποκατασταθω ,意“复兴”,参太 17:11 ;徒 3:21 同字之出现;此字为被动式动词,表示作者求他可被读者接纳)读者那里。
B. 祝福( 13:20, 21 )
“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借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作者在为读者祝福时,他仿照当时西方教会流行的“祝祷七点格式”: (1) 呼唤(“但愿赐平安的神”); (2) 凭据(“就是那凭永约之血……复活的神”); (3) 主要内容──(“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 (4) 次要内容(“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行他所喜悦的事”); (5) 中保(借着耶稣基督”); (6) 颂赞(“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 (7) 阿们(注 27 )。作者在这里呼叫神为: 1) 赐平安的神(此词在新约共出现六次,参罗 15:33 ; 16:20 ;林前 14:33 ;林后 13:11 ;腓 4:9 ;帖前 5:23 ),平安是从神而来; 2) 使群羊大牧人耶稣死而复活的神,耶稣之死是按永约(指新约,参赛 55:3 ;耶 32:40 ;结 37:26 ;亚 9:11 )的条款而为人代赎而死的,但神的全能使耶稣复活成为人的大牧人,尤胜摩西及其它伟人,因他们早已死去。 F. F. Bruce 言 : “耶稣的复活表示他将自己献上为赎罪祭是神悦纳的,并且证实他是新约的执行者”(注 28 )。
为了读者,作者向神祷愿三方面: (1) 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他们,“成全”原文καταρτισαι ,可译作“装备”,参提后 13:17 ); (2) 遵行神的旨意; (3) 借着耶稣基督在心中行神喜悦的事(与第二点有别,今次是心中行神旨,上文是外面行神旨)。 D. A. Hagner 谓 13:21 最后的颂赞(“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将全书的主旨带至最高潮,那是基督永远超越一切(注 29 )。
C. 预告( 13:22, 23 )
“弟兄们,我略略写信给你们,望你们听我劝勉的话。你们该知道我们的兄弟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
作者深明他的劝勉是强劲的,但他深信不是每个读者都能接受,故此他只说他的信是“略略”的(βραχεων ,意“些少”,喻“简略”;约 6:7 同字译“一点”;路 22:58 作“不多”),期望他们能“听”(ανεχεσθε 意“容忍”;林前 4:12 同字译作“忍受”;林后 11:20 作“忍耐”;林后 11:4 作“容让”;提后 4:3 作“厌烦”)他的劝勉。他顺带提及他的同工提摩太经已从牢狱中释放出来(显然作者对保罗原有的同工也相当稔熟,而他自己亦极熟练保罗的神学思想,故不少学者说保罗是其中一个作者),这位提摩太是初期教会中一位颇为人知的神仆(保罗撰写监狱书信时,提摩太与他在一起,参腓 1:1 ;西 1:1 ;门 1 ),但他在此时的行踪则无法知晓。
D. 问安( 13:24, 25 )
“请你们问引导你们的诸位和众圣徒安。从义大利来的人也问你们安。愿恩惠常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作者在结语时将阅读本书的传达次序列出,使本书能人人捧读。 13:24 透露,这书必先传送给教会某些负责人或教会内慕道的犹太教徒(“你们”,如 4:13 ; 5:12 的人),然后由他们转给教会在位的领袖(“诸位”),最后交给其余的人(“众圣徒”),此书逐成为教会内的“传阅公函”( circular letter )。
与作者同在的有“从义大利来的人”,此句涵义有二: (1) 作者著书地点在义大利(如徒 10:23 ; Jerusalem Bible, Philip's Version 等的译法); (2) 与作者同在的人来自义大利或是义大利国族人(如徒 21:27 ; RSV ; TEV 等译法)。两涵义均有原文结构作先例,故不能肯定作论。 W. BarcIay 据习俗的用法(在义大利之外才说“从”,否则作者会说“在义大利”)指出作者必在义大利之外。此说似获得较多学者之器重(注 30 )。最后作者以祝福为问安的结束及全书的总结。
书目注明:俫
(注 1 ) 如 J. Moffatt, “Hebrews” ,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24, p.224 ; P. E. Hughe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erdmans, 1977, p.361 ; D. Guthrie, “Hebrews” , N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8, p.266 ; B. F. Westco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erdmans, 1970, p.429 。
(注 2 ) 如 F. F. Bruce, “Hebrews” ,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2, p.386 ; S. J. Kistemaker, “Hebrews” ,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Baker, 1985, p.407 。
(注 3 ) 如 D. Guthrie; R. V. G. Tasker; C. C. Torrey ; C. Spicq; C. R. Williams; F. Filson; J. Moffatt 等不赘书名页数。
(注 4 ) M.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AP & A, 1972, p.1174 ; W. 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Westminster, 1976, p.191.
(注 5 ) F. F. Bruce, p.390.
(注 6 ) L. Morris, “Hebrews” ,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128.
(注 7 ) L. Morris, “Hebrews” ,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XII, Zondervan, 1981, p.147 表同感。
(注 8 ) 如 H. A. Ken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Baker, 1974, p.281 。
(注 9 ) 与 J. F. MacArthur, Hebrews, Moody, 1983, p.435 不约而同的结论。
(注 10 ) F. F. Bruce, p.395 表同感。
(注 11 ) 如 D. Guthrie, p.271 ; F. F. Bruce, p.395 。
(注 12 ) 如 H. A. Kent, p.281 。
(注 13 ) F. Delitzsch,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I, T & T Clark, 1871 ; Klock & Klock, 1978, p.379.
(注 14 ) H. A. Kent, p.282.
(注 15 ) F. F. Bruce, p.398.
(注 16 ) K. S. Wuest, “Hebrews” , Word Studie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78r, p.236.
(注 17 ) 如 F. F. Bruce, p.403 。
(注 18 ) H. A. Kent, p.285.
(注 19 ) 如 T. Aquinas ; Calvin ; Owen ; Bengel ; Spicq ; Lunemann ; Montefiore ; Delitzsch ; P. E. Hughes ; Westcott ; S. J. Kistemaker 等不赘书名页数。
(注 20 ) D. Guthrie, p.274 ; A. T. Robertson, “Hebrews” ,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V, Broadman, 1932 O , p.448 表同感。
(注 21 ) D. Guthrie, p.274 ; F. F. Bruce, p.403.
(注 22 ) M. R. Vincent, p.1179.
(注 23 ) J. Moffatt, p.238.
(注 24 ) F. F. Bruce, p.407.
(注 25 ) D. Guthrie, p.277.
(注 26 ) H. A. Kent, p.292.
(注 27 ) F. F. Bruce, p.410.
(注 28 ) 同上书第 411 页。
(注 29 ) D. A. Hagner, “Hebrews” , Good News Commentary, Harper & Row, 1983, p.236.
(注 30 ) 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Westminster, 1955 O , 1976, p.7 ; L. Morris, “Hebrews” ,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387 ; J. Moffatt, p.247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