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基督的超越(三)

──基督超越摩西

(3:1-19)

I.序言

基督超越天使是無庸置辯的,信猶太教人士不單尊崇天使,他們對摩西亦抱著極尊敬的態度,他們視摩西為神之律法的頒布者,為人忠耿無邪,大公無私,是以色列國的國魂。他不單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他曾面對神,臉上反照神的榮光,他的一生是神跡上加神跡,猶太人甚至視摩西比天使更重要(參Sifre 103)(注1),因摩西的律法是以色列人的「國寶」。他們視基督在表現與貢獻上尤不及摩西,所以作者一則在此答辯讀者心中的疑惑,再度高舉基督的超越,二則又借此機會指出古人對摩西沒有信心已招惹神怒,那麼今日對基督沒有信心時更招惹神的審判(注2)。

II.基督與摩西的比較(3:1-6

A.思想耶穌(3:1)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本節首字為一個連接詞(οθεν ,意「故此」或「所以」),將上文引入本段內。上文證出基督代死的偉大,他是信徒的大祭司(2:17),此段指出基督尤勝猶太人的拯救者摩西。

作者以二個形容詞稱呼讀者:(1)「同蒙天召」──意義與「同享救恩」相同,如下文3:14的「與基督有分」(「同蒙」μετοχοι 此字的原意在下文6:4另有詳述);(2)聖潔的弟兄──此合詞(聖潔的人,弟兄)雖在新約中首次出現,分開來用卻是保羅慣用的詞彙,這二個稱喚極像保羅的囗語。作者囑咐他們應當「思想」( κατανοησατε,意「仔細研究」,「細心考慮」,「鄭重思想」, 參10:24同字譯作「相顧」)這位我們「共同所信的」(ομολογιαs ;意「共同之話」,即「公認之信仰」;4:14同字譯作「承認真道」,和合本將之作動詞譯為「認為」)就是耶穌基督(和合本沒有譯出「基督」字);他是「使者」(αποστολον ,意「被差遣者」,在新約只此處用在耶穌身上;參約17:18)及大祭司。這二個職分皆是神所設立的(參下節),前者指出基督的人性,後者指他的神性;前者強調他代表神將神的信息交給人;後者則代表他將人的需要告訴神。在此,作者將摩西與亞倫二人的工作結合在基督一人身上,因摩西主要是傳達神旨給人,而亞倫卻將人的需要帶到神面前(注3)。

B.比較耶穌(3:2-6)

「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耶穌為神的使徒及大祭司,但他與摩西又有如何相比,因摩西亦是神的使徒,雖然他無大祭司的職分,但也曾作大祭司的工作(如代求,出32:11-13,31,32);作者於是將他們二人作一對比,在三方面他顯出基督確比摩西優勝:

1.以建造房屋為喻(3:2-4)

在對受托方面,基督與摩西皆忠於所托,基督向那「設立」(ποιησαντι ,意「塑造」,如藝術師的精心傑作)他的(指對神)盡忠。此點在基督生平中多處可以引證(參約7:18;8:29;10:37;17:4,5)。同樣(ωs και )摩西亦在他的職守上盡忠(參民12:7)(「全家」指神的選民)。在忠心方面,兩者不分軒輊,各自成為後世師表(雖然摩西在他的一生中固有不少瑕疵,但這並非作者要指責的,他只引述兩人皆忠於所托,毫無錯失;在受托所求的誠信上,他們二人皆完善無瑕(3:2)。

作者進而宣告基督優勝之處:「配多得榮耀」,此言強調在榮耀非忠心方面,基督是勝面較大的,因榮耀是由本質而來。作者以建造房屋者與房屋作喻,建造者固然比被造物更優勝,這是顯淺的道理,凡被造物的背後必顯出有造物主的存在,而造萬物的是神。這個比較指出基督是造物主(如工程師),摩西只是被造的(如工程);基督是公佈律法者(神在基督裡),摩西只是領受律法的,基督的優勝處就顯著了。

2.以屋中成員為喻(3:5)

基督與摩西的分別,也在於他們與神的選民的關係上顯露出來。摩西乃僕人的身份,而基督卻是神的兒子。「僕人」( θεραπων這字在新約中僅在此處出現)是一個親密的稱號(參民12:7),其意特殊,尤指僕人甘心與忠於職守方面言(注4),故可譯作「忠僕」(出35至40章共有四十處記摩西如何在神家中盡忠無偽(注5))。作者以此字(非慣用的 δουλοs)形容摩西,可見他亦甚尊崇摩西(表示作者是猶太人無疑);然而基督卻是神的兒子,兒子永久是家中的成員,僕人可能是暫時的,基督在世上也強調這類的話(參約8:35)。

再者,摩西的工作乃「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指摩西的說話中有甚多部分預告基督的來臨(如申18:15)。換言之,舊約(摩西、猶太教)所遙指的是基督的工作,表示摩西的話亦非完全,完全的乃在基督身上顯明,所以基督乃完全了猶太教,也應驗了摩西的預言(如來10:1)。在預表學上言,摩西是影子,基督是實底,實底固然比影子來得重要。在象徵學上言,摩西代表猶太教,基督代表新約,新約成全舊約,也成全猶太教的願望。

3.以家中職責為喻(3:6)

摩西既是僕人,他的職守就是服役。基督是兒子,他在家中的權是治理,指揮奴僕如何服役,兩者有極大的分別。

在結束本段比較時,作者將信的人喻作神的家。他以擁有可誇的盼望、可誇的膽量和能堅持到底的決心形容擁有救恩的人,神的家就是充滿這類的人。

「可誇的盼望」是一個真誠的盼望,是引以為榮,可誇耀的盼望。若所盼的不會出現,那人不必以那分盼望為榮。這樣擁有「可誇的盼望」的人便如同擁有真誠信心的人。「膽量」(παρρησιαν )可譯作「信靠」、「信任」(confidence)。此字若與「盼望」放在一起便產生「真實信靠」的含義。若有人能「堅持到底」( μεχρι τελουs βεβαιαν κατασχωμεν,四個原文字,四個中文字)指「確實擁有」「盼望」與「信靠」,他就是神家裡的人了, 「到底」(τελουs )就是達到完全的境界。

III. 第二警誡:不要硬心(3:7-19

第二警誡承接上文(3:7首字為 ,意「因此」,「故此」,和合本漏譯)基督與摩西所作的比較,因讀者中有人懼怕完全脫離猶太教,徹底跟從基督。作者遂以舊約摩西時代中一段歷史,說明該時代亦有人在進入迦南地時,因為不信之故而折返曠野,遭受神的審判。作者挑選這段史事非但語重心長,亦是異常的切合當時讀者的處境。

A.歷史之鑒(3:7-11)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在那裡,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裡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作者引詩95:7-11所記之歷史作為勸誡的基礎。這段經文是大衛寫的(來4:7)。當時大衛亦以同段史事警誡同時代的人不要小信神,招惹神的忿怒。想不到一千年後,希伯來書作者照樣以之警誡他那時代的人。這段經文明說是大衛作的,作者卻說是聖靈說的(參2:12,作者引用詩22:22時說是耶穌說的,非用大衛說;同樣4:7引用詩95:11時說是神非人說的),此點說明聖靈是聖經的真作者,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在此處就是一個明顯例子,人所說的變成聖靈所說的。

作者在此處引用古史之鑒,旨在強調三點:

1.現今機會,不要錯過(3:7b)──「今日」指目前的機會,「今日」(全書出現八次)是作者強調的字彙,處在句子的前頭,他所題的雖是歷史,然而他的心思卻放在當時的讀者身上;

2.試探惹怒,不要重複(3:8b,9)──以色列人在龐大的證據下仍不信神的大能(「觀看我的作為」)凡四十年之久(參出17:1,2,7;民14:22記十次試探),可見他們頑梗透了,以致惹起神審判的怒氣來。「惹怒」(παραπικρασμω ),意「在痛苦之外」或「遠超痛苦」,即「苦不堪言」(注6)。若讀者不留意「前車」之鑒,歷史可能重演,故作者借用歷史的審判為警的基礎,「功夫」異常「到家」了!

3.世代受罰,不要傚法(3:10,11)──以色列受罰是因硬心與試探神之故,所以神就「厭煩」(προσωχθισα ,意「大怒」)他們。再且,他們心裡「常常迷糊」(αει πλανωνται ,意「常錯失」),也「不曉得」(ουκ εγνωσαν ,意「沒承認」或「不接受」)神的「作為」(οδουs ,意「道路」,指神的帶領,如在加底斯差遣十二探子那段,參民14:11)。「心中迷糊」與「不曉得」是分不開的,前者重因,後者重果,以致神在怒中起誓,不容許他們進入他的「安息」(以抽像代表實體,「安息」代表「應許之地」,民14:28-30),在那裡神應許給他們平安度日,全無仇敵侵侮,那是真安息(參申12:9,10;書21:44;22:4;23:1)。

B.警告不信(3:12-19)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麼。神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麼;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因為上文的史鑒,作者遂即趁機警誡當時的讀者。他呼他們為「弟兄們」,此字非像3:1的「聖潔的弟兄」,那處意指信徒,今處卻與作者同種族背景的猶太人,如在使徒行傳的用途(參2:29;13:26,38;22:1,5;28:17)(注7)。作者勸誡他們要謹慎,重點可分五方面:

1.勿存不信的噁心,離棄永生的神(3:12)

世上最大的罪莫如不信的罪,不信的心作者稱為噁心,結果就把永生神「離棄」了(αποστηναι ,意從站立處離開,英文apostasy字源自此)。離棄永生神就是離棄對基督信仰,這是作者特別強調要謹慎的(參2:1的警誡),猶太教徒不會離棄神,他們是一神信仰之宗教。

2.趁著現今機會,天天彼此相勸(3:13a)

本段首字(αλλα )中譯「總要」,亦可譯作「但要」。作者勸說,非但不要存不信的噁心以致離棄神,反要在現今之機會裡天天彼此相勸(「反要」銜接「相助」,非接上「趁著機會」)。「相勸」( παρακαλειτε與「安慰」是同字)是一個天天的吩咐,因為天天皆有機會接受或離棄神。

3.勿被罪迷惑,以致心裡剛硬(3:13b)

天天相勸是需要的,因為罪的迷惑天天存在,而天天彼此相勸的效果得免被罪迷惑。「迷惑」(απατη ,意「欺騙」,如創3:13; 羅7:11;林後11:3;太13:2 ) 指若不多行相勸的事,人就容易被罪欺騙,致心裡剛硬,不易轉向神,所以作者在10:25亦勸他們不可停止聚會,以免心底剛硬起來。「剛硬」(σκληρυνθη )是過去假定式及被動式或自身式(aorist, subjunctive passive)動詞,指自己習慣性使之形成這樣的結果(注8),表示非一朝一夕的工夫,而是多次的悖逆與頂撞神造成的。

4.起初的信心,務必堅持到底(3:14)

作者說起初的信心既已確實,就需堅持到底,因為堅持到底才是真正信心的證明,這樣就證明在基督裡有分了(「有分」μετοχοι 在3:1譯作「同蒙」;路5:7同字譯「同伴」,參下文6:4的詳述)。既有這種信心,作者遂勸告讀者務必「堅持到底」(υποστασεωs ,意「在底下站立」,即在極乏勁力之下仍站立得穩),不要放棄,免功虧一簣,前功盡廢(類似既已來到迦南地門檻加底斯,就不要回頭,該憑信勇往直前)。

5.勿重蹈史履,惹神發怒(3:15-19)

在結束本段的警誡時,作者重複上文(3:7,8)已用的舊約經文(詩95:7-11)及以色列人在曠野不信、頂撞神的後果為戒,期望讀者勿重蹈歷史之鑒,惹神發怒,遭受審判,進不得「應許之地」(即「完全」)。在這段文字內,作者運用五個問題,然後自己回答(第二與第四是第一與第三的回答,然而在第五問題內,他自問自答),這類自問自答的文章形式在猶太教文獻內頗流行,是為一種自我對辯式(diatribe)之教學法(參羅3:1-8的一連串五個問題),務使讀者明白所指是何者,因自我作答表示這就是答案。

書目註明:

(注1) H.W.Montefiore, 「Hebrews,」 Harper'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Hendrickson, 1964O ,1987, p.71; L. Morris, 「Hebrews,」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35.

(注2) Roy E.Gingrich, The Book of Hebrews, Riverside Press, 1983, p.17; K.S.Wuest, 「Hebrews,」 Word Studie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I, Eerdmans, 1947 O , 1978r, p.72.

(注3) R.G.Gromachi, Stand Bold in Grace, An Exposition of Hebrews, Baker, 1984, p.57.

(注4) H.W.Beyer, 「Therapon,」 TDNT, IV, Eerdmans,1964, p.128.

(注5) J.F.MacArthur, Hebrews, Moody, 1983, p.82.

(注6) R.G.Gromachi, p.63.

(注7) J.F.MacArhur, p.92; T.Hewitt, 「Hebrew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60O , 1978(8th), p.83; 陳終道著《希伯來書講義》, 宣道書局1977年版第67頁。

(注8) J.Moffatt, 「Hebrew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24, 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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