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肺腑之言
人在離世前所說的話通常是最重要的,因為他們在世時間不多,故所說的都是經過選擇才說出來的。耶穌基督臨升天以前, 祂 所交付的都是最重要的,這最重要的事已記載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了,就是交託門徒的大使命。馬太福音廿八章 19至20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使徒行傳一章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耶穌基督屢次談論這件事,而且是在臨升天前說的,我們便知道這是最重要的了。
傳道書十二章 9至14節,「再者,傳道者因有智慧,仍將知識教訓眾人;又默想,又考查,又陳說許多箴言。傳道者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是憑正直寫的誠實話。智慧人的言語好像刺棍;會中之師的言語又像釘穩的釘子,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這裡我們看見作者的肺腑之言,「再者,傳道者因有智慧,仍將知識教訓眾人;又默想,又考查,又陳說許多的箴言。」 (傳十二9)作者倣傚先人告誡後輩的典範,以傳道人的職分慇勤勸導眾人。他是直接從神得到默示,傳道者因有神的智慧,乃將知識教訓眾人,又默想,又考查,又陳說許多的箴言。
傳道者用了四種不同的態度教導後輩。
第一,仍然。「仍」就是重複。教授知識是教師的責任與使命,這裡的知識是以認識耶和華為目的。因此,他繼續以介紹神、耶穌基督及真理給其他人為己任。我們是否也是如此,年幼的時候就認定神是我們傳揚的中心,童年的時候認定神是我們教導的中心,到老年的時候還是認定聖經就是我們教導的中心、傳揚的中心?
第二,默想。默想是作教師的另一個條件,他首先聆聽學生們提出的問題與意見,然後再教導。默想神的話,反省我們對 祂 的話的理解,是今天我們應有的態度。
第三,考查。以研究、挖掘材料的態度去認識神的話,瞭解神的話,並應用神的話。
第四,陳說。陳說是照先後的次序有條理地傳講神的話。所羅門寫成的傳道書並非粗製濫造,隨意下筆,乃是花了很大的心血,經過詳細考查,把收集的資料詳細分析,進行編排而成為傳道書。因此,他勸告下一代,要好好珍惜這些良言,不要隨便錯過聽真理的機會。
「傳道者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是憑正直寫的誠實話。」 (傳十二10)作者寫本書的態度非常嚴謹,值得我們學習。他專心尋求,「尋求」就是尋找的意思;「可喜悅」可翻譯成「貴重」,他是刻意尋找那些貴重的言語,就是神的話、神的真理,再按照正意去解釋神的真理。這顯出作者花費很大的功夫,收集每個最重要的證據來放在傳道書裡。因此,傳道書是不可多得的傑作,它正確地說出真理之言。
「憑正直寫出誠實話」 (傳十二10下)的「誠實」一詞更好的翻譯是「真理」;約翰福音四章24節用的也是同樣的字,「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這「誠實」可以翻譯成「在真理裡面」。所羅門是憑著正直,也就是憑著真理說什麼,他就寫什麼;神默示什麼,他就說什麼。
今天我們對神的話是否也有同樣的態度呢? 祂 要求我們說什麼,我們就說什麼,而真理就是主幹。
「智慧人的言語好像刺棍;會中之師的言語又像釘穩的釘子,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 (傳十二11)作者在這裡稱自己的言語是智慧人的言語。根據猶太人的傳統,智慧人就是先知、祭司、君王等,他們都是以傳講神旨為職責。傳揚神的真理是我們應當盡的本分。智慧人與「會中之師」,都是指主人、師傅、祭司、君王等。「會」是指在集會中。在當時有一種習慣,屬靈領袖和有智慧的人常聚集一起,討論人生的哲理、生活之道。所以,作者當時對追求真理的態度,不單是自己的領悟,也有聽取別人的意見。
傳道者的言語有兩個特徵,一是「好像刺棍」,「刺棍」是有刺繫在尾端的,目的是用來趕牛,或是制服倔強的牛,使它能夠繼續前行。這是表示作者的目的有教訓、有糾正、有警誡。第二個特徵是「好像釘穩的釘子」,這兩樣東西是一起用的,刺棍上要有釘穩的釘子釘在上面,要是將鐵釘釘穩在刺棍上,縱使蠻牛的力氣再大,它也無法反抗爭脫。也就是說,牧者賜給我們一個準繩,有了這準繩,我們就當按照它而行。
「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傳十二12-13)作者稱讀者為「我兒」,這是智慧文學的一個特徵,也是教師對學生的一個稱呼。在舊約中,師徒輩分的先知也以父子來相稱。還有一類的讀者需要受勸誡,就是著書與讀書多的人。著書多沒有窮盡,我們不要單為著書而著書,我們必須要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敬畏神,謹守 祂 的誡命,就是要把永恆的真理不斷傳揚。「讀書多,身體疲倦」,著書與閱讀都需要有一個目標,不要只把讀書當作最終的目的,它只是工具,只是操練我們敬畏神,謹守 祂 的話的工具。
作者在第 13節指出最終的目的是要敬畏神。「敬畏神」在傳道書中出現了七次,這裡所說的是最後一次。敬畏神不單是「敬」,而且要「畏」,敬畏神的特徵、敬畏神的表現就是要遵行 祂 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為什麼我們要敬畏神呢?第 14節告訴我們,因為人所做的事,無論善惡神都必審問。人有了警惕,就應當敬畏神,基督徒要在基督台前接受審判,不信的人要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因此,我們應當提醒自己,當我們與神面對面時,是否能夠問心無愧。
感謝主,神不單藉著所羅門提醒我們,也藉著保羅的最後一卷書信提醒我們,提摩太后書四章 7至8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面對公義的主的審判,我們能否坦然無懼去面見 祂 呢?
盼望神藉著傳道書的信息提醒我們,要珍惜現在,忠心事奉我們的主,服事周圍的人,積財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