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處世之道

我們今天該如何處世?古代聖賢認為人生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一個人若心不正,就很難有成熟的生命;人有成熟的生命,才能管理他的家;家若管理得不好,就很難管理國;國若管理不好,則難以服天下。聖經中的作者也不約而同地告訴我們人生最重要的目的,同時也告訴我們,人離開了神,他們就不能作什麼。孔子說過,「君子之道有三: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智者不惑,但我無能焉。」孔夫子認識到,一個真正修身正心的人,應該是個仁者、智者和勇者;但他謙卑地說他自己亦做不到。保羅在聖經中也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保羅發現心裡有個律,要立志行善時,他作不出來,他不願行惡時,卻身不由己行出來。保羅深深感到這是我們所信的真理,與其它宗教最大不同之處。別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但聖經卻告訴我們,我們不是不曉得為善,但我們無能為力。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就能夠得勝有餘了。聖經教導我們沒有生命就沒有好的生活,有了生命才能有吸引人歸向神的生活。

傳道書七章  15  至  18  節,「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你持守這個為美,那個也不要鬆手:因為敬畏神的人,必從這兩樣出來。」

第一,不要行義過分。在世上確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之事實,如現今社會的審訊,獨裁社會用獨裁來遮蓋公義,民主社會用錢財來遮蓋公義。作者是一國之君,他也看見這事實的存在,他勸導我們不要因此而受影響,因為最終的審判是在神的手中。因此,第  16  節告訴我們,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意思是不要惟恐人不知道你行義而到處告訴別人。行義過分就是過分自義的意思。一個真正行義的人不會在神面前求賞賜,也不要求別人的稱讚。

第二,也不要行惡過分。這並不是意味著我們可以稍微行惡,其原意是告訴我們,不要增加罪惡,免得那不到期而死的遭遇會臨到我們。一個真正信主的人,神必會管教他,要是屢教不改,神會提早把這人的肉體接去,使他們的靈魂不可以得救。敬畏神的人,必不增加自義,也不增加罪惡,這兩方面都要實行出來,這是我們處世應有的態度。

傳道書作者不僅勸我們要有中庸之道,也應遵循一定的處事之道。傳道書七章  19  至  22  節,「智慧使有智慧的人比城中十個官長更有能力。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因為你心裡知道,自己也曾屢次咒詛別人。」

作者在這裡告訴我們,第一,是智勇之道。若比較智者與勇者,勇者不是智者的對手,好像人們所說「十個張飛比不上一個孔明」。因為認識神的智慧是更高超的,有神與我們同在,我們就會得勝。正如我曾說過,林肯總統在南北戰爭時期,有一個名叫張軍的部下對他說:「我相信勝利一定屬於我們」,林肯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神站在我們這一邊」,當時林肯總統糾正了他的話:「我相信勝利是屬於我們的,但不是神站在我們這一邊,乃因為我們站在神這一邊。」若我們按照神的心意而行,神定會幫助我們;若我們有來自神的智慧,站在神的一邊,我們就能得勝有餘。

第二是行善之道。世上有不少人行善,但行善而不犯罪的人卻非常難尋。人所以犯罪,是因人沒有智慧,沒有克制自己的能力。聖經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會行善,不但要做該做的事,也要不去做不該做的事,這才能討神喜悅。

第三是忍恕之道。人若被別人中傷,應處之泰然,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不可心存憎恨,或以牙還牙,否則會使雙方都受傷害。聖經教導我們要保持人當有的修養,要學習忍恕,因為我們都是嘴唇不潔的人。當我們受中傷,先自我檢討,看看是否作過這些事情;若是,就當悔改;若沒有,也不需要為自己辯護。因為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我們不要為自己伸冤,乃將伸冤的權柄交給我們的神。

第四,雖然萬事根源不易尋求,但人還該尋求智慧,傳道書七章  23  至  29  節,「我曾用智慧試驗這一切事,我說:『要得智慧』,智慧卻離我遠。萬事之理,離我甚遠,而且最深,誰能測透呢?我轉念,一心要知道,要考察,要尋求智慧和萬事的理由,又要知道邪惡為愚昧,愚昧為狂妄。我得知有等婦人,比死還苦,她的心是網羅,手是鎖鏈。凡蒙神喜悅的人,必能躲避她;有罪的人,卻被她纏住了。傳道者說:『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個正直人;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我將這事一一比較,要尋找其理,我心仍要尋找,卻未曾找到。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

作者告訴我們尋找智慧的態度與對象,他說,「我曾用智慧試驗這一切事」 (  傳七  23)  ,這「智慧」是人的智慧,然後他又說,我「要得智慧」,這「智慧」是神的智慧。作者指出自己用人的智慧尋找神的智慧,但智慧卻離他很遠。我們是否也有同樣感覺呢?當我們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決定各種不同的事情,那一刻我們真的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傳道書的作者並不因此叫我們放棄,乃鼓勵我們要繼續尋求神的智慧,所謂經一事,長一智,不要為過去的失敗就不再嘗試。好像以色列人走曠野的路,本該走三個月就可以走完,結果他們用了整整四十年之久,因為神看重的是建立  祂的子民  ,這四十年他們學到很多屬靈的功課,是沒有浪費的。因此,無論我們作的決定如何,我們都要認定,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神作事的目的是建立我們,我們則要尋求神的智慧,尋求有四個原則:

第一,要一心去尋求。第  25  節告訴我們要表裡一致,靈魂和肉體一起去尋求,專一地尋求;看神的道、神的原則是怎樣的。

第二,要確定神所說的是什麼。我們必須以肯定的態度來查考神的話語,每次讀經時要問三個問題:1觀察性問題--這經文講的是什麼?2解釋性問題--這經文在當時有什麼意義?3應用性問題--對我自己而言,這經文又有何意義?我們不僅要觀察聖經所講的,也又要看聖經如何解釋,還要問這些對我們今天的生活有何意義。我們不僅從理性上瞭解聖經,更要身體力行,體驗聖經與我們人生的關係。

第三,要仔細搜索。就是要尋找三件事:1尋找最高的智慧,也就是神的智慧。2尋找萬事之根源,找出事情的真相和萬事的起源。3要查明愚昧之事。

作者在第  26  節提到尋找的結果,他發現有很多障礙攔阻人尋找神的智慧,就如妓女或淫婦等,這情況在今天的世代更顯嚴重,會影響我們親近神。此外,週遭的環境和人也會影響我們與神的關係。所羅門在  27  至  28  節中,並沒有輕看女人,他是指周圍的都是外邦女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又拜偶像,為了爭寵,用盡方法注重外表,爭權奪利,所以感歎一千個女子中很難找到一個正直的。願我們時刻儆醒,以正確態度尋求處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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