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28 )
I 、序言
但 7 章开始书的预言部分。首六章主要是历史叙述,带有限度的预言;后六章主要却是预言讲述,带有限度历史记载。(注 1 ) J.F. Walvoord 称首六章为撮要式论述,后六章却是详论式介绍。(注 2 ) R. Gingrich 将这二部分的特征列表参照如下:(注 3 )
但 1-6 章 | 但 7-12 章 |
1. 但以理用第三身分叙述自己 | 1. 但以理用第一身分直述自己 |
2.外邦国王是特别启示的承受人 | 2. 但以理是特别启示的承受人 |
3. 但以理是特别启示的解释者 | 3. 加百列是特别启示的解释者 |
4. 主要是历史叙述 | 4. 主要是论预言 |
这后六章的预言部分主要由四大段落组合: 1) 但 7 章是最长及最完整的预言,关及列国的兴衰,至地上最后的国度由神的国取代之(象但 2 章的信息); 2) 但 8 章将 7 章当中某部分再详述之; 3) 但 9 章预告弥赛亚何时来临,及来临后的遭遇与后果; 4) 但 10-12 章为一单元,这末次的异象将以色列自但以理后有关以色列国的“预言史”,即将以色列自国家灭亡至神国建立的经过全盘托出;因为这后半部的预言与启示录的极为接近,故但以理书亦曾被喻为“旧约的启示录”。
这部分的预言是极其重要的,因以色列国已遭巴比伦吞灭,敬虔的犹太人以为神已放弃他们,此后复国无望,前途黯淡(参耶 35:24 )。但以理蒙神启示,知道神仍永远眷顾以色列,在神感动古列容让选民归回复建家园前,神先让他们知道神选立他们的恩典,使他们得鼓舞,信心坚定,愿意回归,继续等候倚靠神大能的手复建他们的国度。
按内容及性质言,但 2 章与但 7 章是“姊妹”,两者皆论及在以色列复建前外邦国的遭遇。前者(但 2 章)是从人的角度看,后者(但 7 章)却从神的观点看。从人的论点看,但 2 章所记是一个极威武的大像,意说人的国是势雄的;从神的眼目看,但 7 章所记是穷凶极恶的怪兽,意说人的国是兽性的表现;前者是人像之梦,后者是兽像之梦;前者是从人的观点看,国度的演进发展是由金而泥,价值一落千丈;后者是从神的角度看,世上的国皆凶残无比,显出人性的败坏无以复加,(注 4 )既然前者在历史上确实按字面解释性获得应验,那末后者的预言,虽借象征表达之,亦要在历史上应验。换言之,以色列确有复国的盼望,这些预言是有关以色列的命运,不是有关教会(固然在属灵原则下看,甚多教训警惕可用在任何时代属神者的身上)。
但 2 章与 7 章同样指出“外邦人日期”演进的过程(参路 21:24 );由犹大国灭亡,巴比伦统管天下,至耶稣基督之国建立之时,如保罗所说,待外邦人数目(“数目”原文可指“日期”)添满,以色列人才全家“得救”(“得救”意“得国”,罗 11:24 )。所以后六章启示神的选立国被撇置一旁,神让外邦国肆虐(参亚 11:10 ; 13:8-11 ),至他们受管教的日期满足,神才转向选民施恩。
II 、异象的内容( 7:1-14 )
A 、四兽异象( 7:1-8 )
1 巴比伦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作梦,见了脑中的异象,就记录这梦,述说其中的大意, 2 但以理说:“我夜里见异象,看见天的四风陡起,刮在大海之上。 3 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形状各有不同。”
1. 背景( 7:1-3 )
伯沙撒之父尼邦拉达斯( Nabonidus ,即“拿波尼度”)在位第三年便将国家交与他共管,那是主前 553 年。此时但以理约有六十七岁,尼布甲尼撒已逝世九年了。尼布甲尼撒崩后,巴比伦国曾历内哄篡位之争夺战(参“第 6 章”序言),最后强人尼邦拉达斯( Nabonidus )得位,巩立国家,但其大儿子伯沙撒则不及乃父精明,他沉迷于荒淫宴乐的生活,至主前 539 年卒为波斯所灭。
伯沙撒在位十四年便被波斯灭亡(参但 5 章),此时是记他在位第一年的事迹。有一夜但以理在梦中见数个异象(“异象”为复数字),他遂将“大意”( re'sh ,直意“头”,广意“代表”)记录下来。他说在异象中看见(第一个“看见”,全章共有十次“看见”;第一个“看见”指第一个异象),“大海”(即地中海,时至今日,犹太人仍称地中海为“大海”)(注 5 )陡刮狂风(“四风”指四面而来的风),从海中有四只不同形状的巨兽逐一上到岸上来(参 7:4 “地上”)(如 E.J. Young, p.143; IB P.452 in J.F. Walvoord, p.152 )。
“海”在圣经象征学常代表外邦(注 6 )(参赛 17:12-13 ; 27:1 ; 57:20 ;耶 6:23 ;启 17:15 ),风的刮起指外邦常波涛滚滚,不是内患就是外侵,这是说从神的角度看,世上邦国皆是不安定及无宁静的。(注 7 )
2. 第一兽( 7:4 )(巴比伦, 612-539B.C. )
4 头一个象狮子,有鹰的翅膀,我正观看的时候,兽的翅膀被拔去,兽从地上得立起来,用两脚站立,象人一样,又得了人心。
第一兽身象狮子,却有鹰的翅膀。狮与鹰同为古帝国喜用的国徽,因狮为百兽之王,鹰为百禽之霸(与但以理同时的先知亦以狮及鹰描绘尼布甲尼撒王的威荣,参耶 4:7 ; 49:19, 22 ; 50:17, 44 ;哀 4:19 ;结 17:3, 12 ;哈 1:8 )。考古学家在巴比伦及亚述遗址掘出甚多狮身鹰翅的图形,(注 8 )可见但以理此言不差,接着但以理又看见(第二次)有关兽的几个动作: 1) 突然兽的翅膀被拔掉; 2) 兽长立于地,象人站起来一般; 3) 不知如何,这兽竟换了一个人心。
各界学者皆一致认为第一兽为巴比伦国(如尼布甲尼撒金像梦的金头 , 2:38 )(余下三兽的身分相等金像身体其它部分,它们在历史舞台的出场次序如此类推),兽的翅膀象征速度与行动。如今翅膀被拔掉,显示尼布甲尼撒那次被神刑罚他在野地居住七年,以致全无行动。(注 9 )兽逐渐变成人形,代表尼布甲尼撒后来的改变,从象一头凶残的兽,因神的管教渐驯服下来,甚至接受耶和华真神,并以人道立场治理国家。(注 10 )(另有解释“兽的翅膀被拔去”指巴比伦国势逐渐败落,变成软弱无能,象一头人心狮身的动物,而非狮心人身威猛的人物。)
3. 第二兽( 7:5 )(玛代波斯, 539-331B.C. )
5 又有一兽如熊,就是第二兽,旁跨而坐,囗齿内衔着三根肋骨,有吩咐这兽的说:“起来吞吃多肉。”
第二兽为一头旁跨而坐的大熊,嘴衔三根肋骨,随即这兽蒙吩咐去四处再(早有三根肋骨)狂噬多肉。
按历史言,这兽不能指玛代国(但几乎全部批判学派的学者诸如 ICC; H.H. Rowley; R.H. Charles; Eichhorn; Watker; Driver, Porteous 等皆认为它是玛代),因玛代与巴比伦是同时大国,非继巴比伦后才出现;而且玛代国从没管治当时世界,不象今次异象,随后单独出场。(注 11 )
此兽该指玛代波斯的联合国( 529-331B.C. ),勇猛象熊,不亚于巴比伦,但行军速度则稍逊前者。现它旁跨而坐,表示一边尤胜另边,事实正是如此,因这联合国内波斯的成分是较玛代优胜。这兽要将三国(三根肋骨)吞灭;这三国相继是吕底亚( 546B.C. )、巴比伦( 539B.C. )与埃及( 525B.C. )(非象征性数字,意“众多”,如 H. C. Leupold ,(注 12 ),亦非指国中的三成分,玛代、波斯、巴比伦,如 J.F. Walvoord ,(注 13 )),那就如 E.J. Young 言,巴比伦就“自己吃自己了”。(注 14 )此后波斯挟雷霆万钧之势,四处扩展版图,东至印度,西至希腊边缘。
4. 第三兽( 7:6 )(希腊, 331-63B.C. )
6 此后我观看,又有一兽如豹,背上有鸟的四个翅膀,这兽有四头,又得了权柄。
但以理又看见(第三次)一头怪兽,身象斑豹(“豹”字原文“有斑点的”),这兽有四头及四翅膀,又得“权柄”权柄”(原文作“获得领土”,因权柄是抽象语,但以理可能看见此兽践踏甚多地土)。
按历史次序言,波斯之后统管世界的是希腊帝国( 331-63B.C. )。希腊在亚力山大大帝率领下,在八年时间内便横跨了接近 18 万公里( 11 万哩)之地土,其军队进兵的速度委实惊人(如四翅豹般的神速),又在同一段时间内仅以 3 万 5 千精锐部队,(注 15 )轻而易举地推翻了庞大的波斯国(在 331B.C. )。亚力山大领军虽频频举捷,然而他亦厌倦此种“生涯”,一次在班师回归祖国,路经巴比伦时,便一病不起,那时是主前 323 年 6 月 23 日,年仅三十三岁(注 16 )。亚力山大逝世后,其庞大的帝国遂给手下四大将军瓜分(兽之四头,非如 E.J. Young 指帝国的四方向)。(注 17 )加山大( Cassander )抢得希腊本土及马其顿;吕西马古( Lysimachus )分了东希腊及小亚西亚;西流古( Seleucus )获得叙利亚及巴比伦一带,远至印度;多利买( Ptolemy )掌管埃及、北非、巴勒斯坦及亚拉伯。(注 18 )
5. 第四兽( 7:7, 8 )(罗马, 63B.C. -主再来)
7 其后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第四兽甚是可怕,极其强壮,大有力量,有大铁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这兽与前三兽大不相同,头有十角, 8 我正观看这些角,见其中又长起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这角前,连根被他拔出来,这角有眼,象人的眼,有囗说夸大的话。
但以理看见(第四次)第四怪兽,他用四句形容之: 1) 甚是可怕; 2) 极其强壮,大有力量; 3) 有大铁牙; 4) 头有十角;其活动的叙述又分作二点 : 1) 吞吃嚼碎 ;2) 用脚践踏剩下的。但以理正细看(第五次)兽之十角时,突然有一小角长出,将先前十角中之三角从下而上推拔脱落,这小角又象长有人眼及囗,且又能说夸大的话。
第四兽的样子似拥有先前三兽的特征,其可怕程度不用多述,这兽的凶残比前三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以理对这兽多费笔墨形容,以示此兽的厉害程度远胜先前三兽。
按历史言,接着希腊大国之后,便是罗马帝国。罗马建国于主前 590 年,其影响力至主前 241 年才崛兴,这时希腊已统治当时世界,但罗马到此才脱颖而出,先后征服西班牙( 230B.C. ),北非( 202B.C. )及地中海甚多海岛国。古史家描述地中海成了罗马国的“内陆湖”。(注 19 )主前 63 年罗马大将军庞比征服耶路撒冷,以色列遂成为罗马版图之一。此后无论在军力、版图、政律、民生各方面,先前所有古帝国对之望尘莫及。古教父丢尼修 (Dionysius) 曾说:“罗马将东西联成一大国,其版图为世之冠”。(注 20 )在主降生后数百年间罗马势力不断向外延伸,西至今日之英、法、比、瑞、德,东至印度,南至非洲,其版图之大空前绝后,至主后 1453 年才荏弱,帝国分裂在最后一名古罗马世袭之王的手上。(注 21 )
描述第四兽时,但以理特别注意这兽的十角及后来变成八角。对这特殊现象,学者们有个基本解释: 1) 这是指西流古王朝的情况,十角指十王,由西流古一世 ( 312- 281B.C.) 至西流古四世( 187- 175B.C. )(注 22 ),非罗马帝国时的情境。那崛起的小角就是安提奥古以彼芬尼( Antiochus Epiphanes );(注 23 ) 2) 这是指罗马帝国数百年历史,演变至甚多小国时的预描,而那小角就是罗马教皇;(注 24 ) 3) 这是论这帝国将来的情况━━笔者以最后一解说为正确,主因有三: 1) 因为十角同时长出,表示十王同时出现,这情况在罗马历史上从未出现;(注 25 ) 2) 小角推翻三角,而自己率领七角,此事必指将来才能发生; 3) 与相对的经文参照下看(如但 2:44 ;启 17:12 等),这时期是指将来罗马帝国在这“小角”带领下所组成的联合国,俗称“末世复兴的罗马帝国”。这小角是将来统领这末世复兴罗马帝国的敌基督。他有人的眼,表示他有特别的智慧解决世人的问题,才叫世人诚心让他带领,他主要活动是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即亵渎神,及反对神的选民(参 7:25 ; 11:36 ;启 13:5, 6 )。
据 K.O. Gangel 言,这四兽在神的计划中对预备福音广传大有贡献,因 (1) 巴比伦除净选民拜偶像的杂质; (2) 波斯将选民遣回应许之地; (3) 希腊为福音而预备了一通用的语言; (4) 罗马为福音使者预备了太平之路,(注 26 )可见世界各国的演进均能完成神的旨意,正如诗 76:10 言:“人的忿怒,成全了神的荣美”。
B 、宝座异象( 7:9-12 )
9 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 10 从他面前有火象河发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他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 11 那时我观看,见那兽因小角说夸大话的声音被杀,身体损坏,扔在火中焚烧。 12 其余的兽,权柄都被夺去,生命却仍存留,直到所定的时候和日期。
1. 宝座情景( 7:9, 10 )
但以理此时(第六次)看见前面有宝座(“宝座”是复语字、原文指审判之座),其中一个坐上“亘古常在者”(原文“日子之太初”,意指“历史之初”,含意说神是历史之神,故他的审判是由始而终的公平正直。因他由时间的开始便视察世界国度的演变;(注 27 ) Enoch 47:3 写神是“日之头”,即时间之始源)。(注 28 )作者尽量用人能领悟的话语绘写神的形状。此时似是一个森严法庭的景象,神象一个法官,衣裳与头发皆显出一副庄穆圣洁的气度。其宝座在一座有烈火的轮子之上,刻画出神的宝座是一个审判座,随时开庭审判。这审判用另一象征表达:在神面前有火象大河般巨浪滔滔的涌现,周围有千万执行审判的天使(多年后约翰在异象中亦看见相同的伟景,启 5:11 )。天使待命便去执行神的审判。神于是展开审判案卷,据证而施审判的程度与对象( J.G. Baldwin 称此处是多处祷告蒙应允之时,如诗 9:7, 16, 19 ; 42:2, 3 )。(注 29 )
按圣经的末世启示言,这审判随着敌基督反对神的国度被歼灭后(参上文),即在灾难期的末了,而在人子国度建立前施行。(注 30 )
2. 审判执行( 7:11, 12 )
但以理继续观看(第七次),见那第四兽仍继续口吐狂妄、亵渎神的话,但以理不停(目不暇给或不敢稍眨其眼)的看(第八次,中文因雅达的文学表现,不用这般的直译),见这兽终于被杀,被扔在火中焚烧。其余三兽(“兽”字是复语字,即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的权柄早被夺去,国家早已灭亡,只是生命仍存,因为他们的人民被战胜国抢夺过去,与战胜国的人种混合,(注 31 )直至所定的结局,即各自被战胜国吞灭,而最后被神国取代之,这是发生于灾难期的末了(参亚 14:14 ;启 19:17-21 )。
C 、人子异象( 7:13, 14 )
13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象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 14 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但以理又看见(第九次)有一位象人子从天而降,直到亘古常存者前,接受全地之王授予他的权柄,进而建立其永远的国度。
“人子”一词有五个不同的解释: 1) 神的选民(如 ICC;H.C. May [Interpreter's DB]; C.H. Dodd; E.J. Young; TOTC ); 2) 人类(如 S.R. Driver ); 3) 天使; 4) 玛喀比(如 Porphry ); 5) 弥赛亚(如 J.F. Walvoord; L.J. Wood; E.J. Young )。(注 32 )
第五个解释是正确的,基于下列各理由: 1) “人子”一词除在显著的上下文是指人外(如结 2:1, 3 ;诗 8:4 ;但 8:17 ),此词通常惯指耶稣基督; 2) 这“人子”在本文内赋有神的性情; 3) “全地人都要事奉他”一词只配给耶稣基督,因圣经多处说及他是全地的王(参诗 2:6 ;赛 9:6, 7 ; 11:3-5 ;弥 4:1-7 ; 5:2-5 ;亚 14:9, 16, 17 ;路 1:32-33 等不赘); 4) 在经外别传中,“人子”一词亦指弥赛亚(如 II Esdras 13; I Enoch 37-71 )(注 33 ); 5) 耶稣基督引用但以理书的经文(如“人子”此词)作为自己使命与工作的支持(参太 24:24-31 ; 25:31 ; 26:64 ); 6) 门徒约翰亦将“人子”一词用在耶稣基督身上(启 1:7, 13 ; 14:14 );(注 34 ) 7) 弥赛亚国是大小先知书多处的预言,亦是以色列人复国的盼望,此盼望在但以理书内特别显著,以色列的神将其国赐予其子,并以其子之权柄在地上建立永远的国度,使以色列兼全地人蒙恩。(注 35 )
III 、异象的讲解( 7:15-27 )
A 、第一次解释:导论( 7:15-22 )
1. 有关四兽的真相( 7:15-18 )
15 至于我但以理,我的灵在我里面愁烦,我脑中的异象使我惊惶, 16 我就近一位侍立者,问他这一切的真情,他就告诉我,将那事的讲解给我说明。 17 这四个大兽就是四王将要在世上兴起。 18 然而至高者的圣民,必要得国享受,直到永永远远。
这四兽异象使但以理的灵在“里面”( nidneh ,意“剑鞘”鞘”)“愁烦”( kera' ,意“抽挛”),“里面愁烦”原文形容如剑出鞘般,内里虚空莫名及惊惶万分(参代上 21:27 ),于是向就近一位天使询问那异象的真情(在本书的首半部内,但以理是异象的解释者,在后半部他却要倚靠天使的讲解)。天使遂将异象的“讲解”( peshar ,犹太人释经法之一名 peshar 法,源自此字)告诉但以理( 7:15, 16 ),重点有二:
1) 四大兽即四大王,将要在地上兴起。“将”字是不完全动词的表达方式,非还没有出现,而意“还没有完成”,即四大王还未行完历史的走廊( 7:17 )。
2) 至高之神的圣民必得国享受,直到永远( 7:18 )。
2. 有关第四兽的真情( 7:19-22 )
19 那时我愿知道第四兽的真情,它为何与那三兽的真情,大不相同,甚是可怕,有铁牙铜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脚践踏。 20 头有十角和那另长的一角,在这角前有三角被他打落,这角有眼,有说夸大话的囗,形状强横,过于他的同类, 21 我观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 22 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
乍听如此讲解,但以理心中还有一个疑惑,就是有关那第四兽的真情,为何第四兽与前三兽大大不同( 7:18-20 )?忽然他看见(第十次)第四兽的那小国与圣民(以色列人)争战,且胜了他们,直至亘古常存者插手干预,这群圣民才得伸冤(转败为胜)及得进入神国( 7:21-22 )。
按历史及末世启示看,罗马国可分作三个阶段(头一阶段已在历史上完成,其它仍待将来才实现): 1) “兽的阶段”(参 7:23 ),那是历史上的罗马国; 2) “十角阶段”( 7:24 )━━将来十国联盟时; 3) “小角阶段”( 7:24 )━━敌基督掌权时。(注 36 )此时以色列人在灾难期广受敌基督的迫害 , 尤以在七年灾难的后半期为甚 ( 参但 9:26, 27 ;启 12:1-6, 13-17 ),使受害者达三分二人之多(参亚 12:8, 9 ),直至神在基督里率军降临,才消除敌基督的国度,建立应许给他们的弥赛亚国(参启 19:14-26 )。
B 、第二次讲解:详论( 7:23-27 )
1. 第四兽的肆虐( 7:23-25 )
23 那侍立者这样说:“第四兽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国,与一切国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 24 至于那十角,就是从这国中必兴起的十王,后来又兴起一王,与先前的不同,他必制伏三王, 25 他必向至高者说夸大的话,必折磨至高者的圣民,必想改变节期,和律法,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二载、半载。”
天使继续( waw )解释第四兽就是第四国(“第四”此词指出这四国度相继出现),而这国与前者一概不同,它能吞灭全地(较 7:7 的形容更进一步),在领域及疆土方面尤胜前三国( 7:23 ),至于头上的十角乃是代表十王,小角代表最后的一王,此王与前十王完全不同,他出现后立即进行四方面破坏性的任务: 1) 制服十王中的三王,可能这三王不服他的管理而进行反叛,却受他的辖制。现今余下共有七国在他统治下(类似希特拉将挪威、荷兰、匈牙利及波罗的海诸国收服在他暴政下)。(注 37 ) A.G. Fruchtenbaum 称这三国是历史之影子,历史是叙利亚(北方王)、埃及(南方王)、米所波大米(东方王)。(注 38 ) 2) 向至高神说夸大的话(“夸大的话”为补字,原文可译作“反对的话”,直意则是“在旁边说话”,含义“高举自己,与神同等”,如但 11:36 ;帖后 2:4 ;启 13:4, 8, 12, 15 ;(注 39 ) 3) 折磨至高者的圣民(“折磨”原意“使霉旧”,如衣服多穿而破烂,工具多用而破坏,这动词显示一个长久的作为); 4) 意图改变“节期”( zimnim )和律法( dat );律法可指宇宙之律,包括管理世人及以色列的道德律,(注 40 )“节期(时令)与规律”代表以色列的宗教生活中心,亦是神管理世上的特权,现今小角意想推翻之,意是他想推翻神的管理,(注 41 )结果圣民在他的折磨下经历一载、二载、半载(原意“三次半”,即三年半;“载”字指“年”,可参照 4:16, 25 ; 12:7, 12 ;启 2:14 ; 13:5 等处经文的用途)。
2. 第四兽的收场( 7:26, 27 )
26 然而审判者必坐着行审判,他的权柄必被夺去、毁坏、灭绝,一直到底。 27 国度、权柄,和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他的国是永远的,一切掌权的都必事奉他,顺从他。
正当第四兽的小角折磨神的选民,至神忍无可忍的地步,神就以审判者的身分踏入这场面,夺去及毁灭这小角的权势(参帖后 2:1-8 ;启 19:11-21 ),然后为选民国建立那应许给他们永远的国度(参启 20:1-6 )。
虽然有不少学者(如 E.J. Young; H.C. Leupold )将 7:27 的国度解作属灵国度,非基督在地上的国度,但有数点理由可指出此时要建的国确是基督在世上所管治的国: 1) 这国度出现在十角及小角被毁后,属灵的国不需要等到此时; 2) 敌基督的国仍在将来( E.J. Young 亦赞同此点),(注 42 )而属灵的国早已存在; 3)7:13, 14 及 7:27 指同一的国,那是基督第二次来临后才建的,属灵的国早已存在; 4) “各方各国各族”及“全地掌权的”在 7:27 是指将来的事,至今还未实现( 7:14 ),而属灵之国已在进行中;(注 43 ) 5) 耶稣基督视但以理有关国度的预言仍未应验(参太 24:15 ;但 12:11 ); 6) 启 13:1 ; 17:12 的异象仍是连续性非回顾性。(注 44 )
按全幅末世预言看,第四国(就是敌基督国)服在小角的领导,他的任务主要是反对神,并折磨神的选民。在历世历代中,“反犹潮”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在末世时这种事尤甚于历史上已发生的例子(参太 24:9, 10 ; 25:35-46 ;启 13:5-7, 20:4 ),敌基督不但反对神的百姓,亦企图改变神的道德律、管理律等,在灾难期的后三年半,他极大肆虐,以图贯彻地毁灭神的选民,推翻神的律法(参但 9:26, 27 ;结 37:23 ;启 12:6, 14 ; 13:5 ),但神在适当之时必产手干预并制服他,这样神的国(弥赛亚国)就随着被建立起来,神的国是本章的第五国,亦是相等本书 2:45 打碎列国之“石头国”。
IV 、异象的结果( 7:28 )
28 那事至此完毕。至于我但以理,心中甚是惊惶,脸色也改变了,却将那事存记在心。
但以理明白这异象的意义后的心态仍是大为惊惶困扰,尤因第四兽的小角诸方折磨神的圣民而忧心不已,但他没有拒绝这些事的真确性,完全承受下来,存记在心(指没有与别人共享之,可能其三友已逝世),待神以事实证明此异象的真确(此节结束本书用亚兰文写成的部分)。
书目注明:
(注 1 ) Leon J. Wood, A Commentary on Daniel, Zondervan, 1973, p.177.
(注 2 ) John F. Walvoord, Daniel: 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150.
(注 3 ) Roy Gingrich, The Book of Daniel, Tenn: Riverside Press, 1982, p.21.
(注 4 ) R.D. Culver, Daniel and the Last Days, Revell, 1954, p.126 表同感。
(注 5 ) Charles L. Feinberg, A Commentary on Daniel, BMH Books, 1981 O , 1984, p.84.
(注 6 ) J.F. Walvoord, p.152; E.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Eerdmans, 1970, p.143.
(注 7 ) L.J. Wood, p.180.
(注 8 ) Otto Zockler, "Daniel,"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s, Vol.13, Zondervan, 1876 O , 1960, p.151.
(注 9 )如 Roy Gingrich, p.23.
(注 10 ) R.E. Showers, The Most High God, NJ:Friends of Israel, Inc., 1982, p.75; L.J. Wood, p.182; H.C. Leupold, Exposition of Daniel, Wartburg, 1949, pp.289-290.
(注 11 ) L.J. Wood, p.182.
(注 12 ) H.C. Leupold, p.292.
(注 13 ) J.F. Walvoord, Nations in Prophecy, Zondervan, 1967 O , 1971, p.71.
(注 14 ) E.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Eerdmans, 1970, p.145.
(注 15 ) Donald K. Campbell, Daniel: Decoder of Dreams, Victor Books, 1977 O , 1981, p.82.
(注 16 ) R.E. Showers, p.76.
(注 17 ) E.J. Young, p.146.
(注 18 ) C.F. Keil,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Daniel, Eerdmans, 1955, p.293.
(注 19 ) J.F. Walvoord, p.159.
(注 20 ) 引自 E.B. Pusey, Daniel the Prophet, Baker, 1891 O , 1954, p.129.
(注 21 ) J.F. Walvoord, op.cit.
(注 22 ) 如 Robert A. Anderson, Signs and Wonders, 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4, Ioc. cit, Norman W. Porteous, "Daniel," Old Testament Library, Westminster, 1962 O , 1965, p.106; H.H. Rowley.
(注 23 ) 如 H.C. Leupold, p.247.
(注 24 ) 如 Albert Barnes, Barnes Notes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2, Baker, 1950, pp.83-84.
(注 25 ) J.F. Walvoord, Nations in Prophecy, Zondervan, 1967 O , 1971, p.57.
(注 26 ) Kenneth O. Gangel, "Daniel 7: A Vision of Future World History," Grace Theological Journal, Vol.6, no.2, 1985, p.251. 笔者增补第一点。
(注 27 ) R.E. Showers, p.78.
(注 28 ) J.G. Baldwin, "Daniel," Tyndale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8, p.141.
(注 29 ) Ibid., p.149.
(注 30 ) L.J. Wood, p.188.
(注 31 ) R.E. Showers, p.79.
(注 32 ) E.J. Young 在上引书内(页 155 )主张“人子”是“神的选民”;在其较后一点的著作中,他的立场改变,将“人子”解作““弥赛亚”,见于 "Daniel's Vision of the Son of Man," in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ed., J.H. Skilton, Presbyterian & Reformed, 1974, pp.425-451.
(注 33 ) L.J. Wood, p.193.
(注 34 ) R.E. Showers, pp.80-81.
(注 35 ) L.J. Wood, p.194.
(注 36 ) R.E. Showers, pp.77-78.
(注 37 ) G.L. Archer, "Daniel,"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Vol.7, Zondervan, 1985, p.73.
(注 38 ) A.G. Fruchtenbaum, The Footsteps of the Messiah, Ariel Press, 1982, p.164.
(注 39 ) Ibid., p.86.
(注 40 ) L.J. Wood, p.201.
(注 41 ) R.E. Showers, p.87.
(注 42 ) E.J. Young, Prophecy of Daniel, p.163.
(注 43 ) L.J. Wood, pp.203-204.
(注 44 ) J.F. Walvoord, p.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