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教得越少,学的越多”
精讲的原则
有效的教导要求教师以少讲精讲为目标
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为广泛接受的教导原则之一。然而,当我在我们的带领者培训学院(Leadership Training Institute)的学生中做调查,问他们那一条原则在教导中最容易被忽略时,他们选择的几乎都是这一条。
在时间一定的情况下,你试图教的内容越多,实际教会的内容就越少:这是一条基础性的原则。所以,最好是少讲精讲。作为教师,你的个人能力限定了你在一节课中所能够有效教导内容的多少;孩子们的接受能力也限定了他们在一节课中所能掌握的内容的多少。如果能把你的教导归结成为单一的、具体的、可评估的目标,那么你的教导会更有成效。如果你只瞄准一个靶子,并且看得很清楚,那么你击中它的机率就会大得多。但是,如果你以多个靶子为目标,结果也许会一个都击不中。这一原则不但适用于对孩子们的教导,也同样适用于对教师和学院学生的教导。
在对孩子们的常规性的教导中
很显然,你在一节课,甚至是在一个小时内所能教导的内容都是有限的。因此,在常规性的教导中,你应该学会每节课只讲一条具体的真理,并且要把它讲透。目标越具体,你实现它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在一节圣经课中,如果你的目标是要教导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基督徒孩子们应该每天读经、罪就是破坏神的律法、耶稣基督很快就要再来、基督徒孩子们应该顺服他们的父母——这就太多太多了。所谓具体的目标就是能够实现的目标,而整节课都应该是围绕这一目标展开的。
这一真理或目标不但应该是具体的,还应该是短小、简单的。它应该是能够用一句话表述出来,很容易就能记住的。它应该是简练易于记忆,清楚易于记录,具体易于教导的。限定单一、具体的目标的好处是,作为教师,你无论是在准备中还是在教导中都不会“跑题”。它会使你的课完整紧凑、重点突出:这会有利于你的准备和教导,也有利于孩子们理解并作出回应。
所以与其是教得多忘得多,倒不如少教一点,彻底讲清讲透,使孩子们能够真正理解、记住,并能运用到他们的生活中去。
在我们欧洲的“儿童福音团契”的早期,我和我的许多同工们曾经共同定下一个目标,那就是在每节圣经课中要教导7条真理——其中一条是为得救的孩子们准备,另外6条福音真理则是为没有得救的孩子们准备的。在我们的培训班上和为期3个月的培训学院里,我们也是这样教导的。毫无疑问,神祝福了我们的事奉。但是,我们认为我们现在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方法,这一方法符合精讲原则,同时又丝毫没有削弱我们在孩子们中传福音。事实上,我们相信它加强了我们的福音工作。
我们相信,在经常性的教导中,最有效的方法是每周精讲一条真理,把这条真理谨慎而清晰地运用于得救的孩子们,也运用与未得救的孩子们。这就使你的课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对这条真理的教导应该贯穿于该周的各项教导安排中去,只有这样,当孩子们学完以后才能真正领会这条真理,并且清楚地了解它在他们生活中的应用。
我现在意识到我们以前的教导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每节课都不是一个整体。教师按两个不同的线索进行教导:
O 针对未得救孩子的6条福音“要义”。
O 为得救孩子的一条真理。
一般说来,这两条线索是互不相关的,这就破坏了教导的整体性。
当教师专注于一个主要的真理,其应用不仅针对得救的孩子,也针对未得救的孩子。这就使整个教导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我相信,这也会使教导更富有成效。
这几乎就可以看作是教导的另外一个原则——整体性原则;但是它与精讲原则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把它作为后者的一部分。
我强烈地建议你认真考虑一下教导的整体性问题,要避免在你的圣经教导中出现两条互不相关的线索。
专注于一条真理是一条很好的教导原则,有利于学生的理解,但很明显,它同时也意味着教师要投入更大量的工作。简单谈论几条真理要比有效而集中地教导一条真理容易。我相信我们曾经在欧洲“儿童福音团契”所使用的“七要点”方法从许多方面来说都是简单易行的。但我认为它不符合我们现在所谈的这条基本原则。因此,我认为它不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尽管需要更多的投入,但从这条精讲的原则的实效来看,你的额外投入是值得的。
对于所有的教师和儿童工作者来说,记住“教、提、省”这一模式是很重要的。在任何一堂课里,都只有一条真理是需要你进行深入透彻的教导的;还有一些真理,如果对教导或应用该节课的中心真理有帮助的话,无论在不在你要教导的经文里面,你都可以稍稍提及;至于其他的真理则应一概省略。
要教导的是中心真理,其它真理可以稍稍提及。它们通常是已经教过的,并且是有助于孩子们对中心真理的理解。你不要试着教这些真理了。另外,总会有一些真理,由于这教导基本原则,你会一同略过——毫无内疚地!
有时候在一节课出现了几条真理,你可能会跃跃欲试,想要把它们全部或其中的几条包含在你的教导中。但是我们要提醒自己,根据这一教导的原则,最好还是精讲其中的一条。
在固定的教导中,如果能把要教导的真理与以前所教导过的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一精讲原则会更富有成效。精心设计回顾和复习在这一点上会很有帮助。
怎样运用精讲原则教导孩子们创世记
可以利用前五节课每节教导一条关于神的重要真理:
O “创造的故事”
神是创造者,是全能的。
O “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
神是圣洁的,在祂毫无黑暗。
O “该隐和亚伯”
神爱罪人,并且通过流血,为他们预备了救赎的道路。
O “以诺”
神是个人的神,祂想要祂的被造物认识祂,并且与祂相交。
O “挪亚”
神是公义的,祂必须惩罚罪恶。
神是全能的、圣洁的、慈爱的、个人化的和公义的,那么接下来的10节课每课都可以用来教导一种讨神喜悦的方式。
O “亚伯拉罕蒙召”
你可以通过象亚伯拉罕一样相信祂的话语、信靠祂,来讨祂的喜悦。
O “献以撒”
你可以通过象亚伯拉罕一样地顺服神来讨祂的喜悦。
O “亚伯拉罕为子娶亲”
你可以通过象亚伯拉罕和他的仆人一样在困难的时候指望神的帮助来讨祂的喜悦。
O “雅各与以扫,长子名分与祝福”
你可以通过诚实来讨神的喜悦,而不要象雅各一样成为一个说谎者。
O “雅各出走”
当犯罪的时候,你可以通过象雅各一样回到神的面前恳求祂的赦免和洁净来讨祂的喜悦。
O “爱子约瑟”
你可以通过象约瑟一样在家为神而活来讨祂的喜悦。
O “为兄长们所卖的约瑟”
当出门在外的时候,你可以通过象约瑟一样为神而活来讨祂的喜悦。
O “狱中的约瑟”
当身处逆境困难重重的时候,你可以象约瑟一样为神而活来讨祂的喜悦。
O “埃及的宰相约瑟”
当万事顺利的时候,你可以通过象约瑟一样为神而活来讨祂的喜悦。
O “约瑟原谅他的兄长们”
你可以通过象约瑟一样原谅得罪你的人来讨神的喜悦。
这15节课大部分都既可应用于得救的孩子,也可应用于未得救的孩子。但个别却只能应用于两者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在教导中为另一群体安排具体适用的内容。
在特别的儿童福音事工中
学会根据具体的教学环境调整教导的内容是很重要的。教导切忌千篇一律。场合和环境对教导也是至关重要的。
有时候你可能只有一个向某一群人宣道的机会,在这种纯粹的福音课上,你很可能想要向他们宣讲尽可能多的真理。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应该尽可能地遵从这一精讲原则。
这当然不是理想的教导环境,但并不是说你就可以完全抛开好的教导原则。你应该考虑如何把这样的原则应用到这些特殊的教导环境中去。
很显然,在每节圣经课上(基本上是每周定期讲给同一批孩子)透彻的教导一条中心真理是我们目前所知的最好的、最行之有效的教导方式。但我们现在谈到的情况是特殊的。许多孩子来这里只听这一节课。因此,你应该把教导的内容“展开”,可以讲得稍浅一点,涉及面更宽一点。你应该尽力涵盖课文中所涉及到的,孩子们需要理解的几条福音真理(但不要太多)。
这并不是在每一节圣经课上都行得通的,实际上在许多圣经课上都是行不通的。因此,选择合适的内容是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导显得正规、自然又卓有成效。
根据内容的需要,可以把重点放在一条福音真理上。其它经文里涉及到的真理也应加以介绍。如果可能的话,要与重点教导的真理联系起来,使它更容易理解。
如果你教导的是一个“五日社”(5 Day Club)(一部分孩子每天都来,而每天又会有新来的),这时候你仍然需要尝试运用精讲原则。你可以每天选择一个主题来透彻地教导一条福音真理。例如,你可以在星期一透彻地教导关于“罪”的问题,这会对固定的参加者有帮助。但这并不是说你就可以忽略其它真理。为特别照顾不固定参加学习的孩子,同时也是为了所有的孩子,你也需要教导耶稣基督为罪做了什么,以及罪人如何才能得救。在星期二你可以把重点放在另外一条福音真理上。在5天的时间内,你不可能把一切都教给他们,但是你应该每天透彻的教导一条真理,并且也要尽量把其他与之相关的真理教给他们,尽管这只在有限的程度上有可能。
珍妮弗∙哈埃耶(Jennier haaijer)在其所著的标题为《神奇妙的救赎》(God’s Wonderful Salvation)的5篇福音课程中有效地遵循了这种模式。该书由“欧洲儿童福音团契”出版发行。
主日学校的孩子们一般都对圣经有较好的了解,而其他孩子们则可能对圣经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把对两者的教导区分开来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教师培训班上的教导
这一精讲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在培训班中对教师们的教导。你有如此多的东西要分享,你也想让教师们了解并全部掌握。如果你在有限的时间内硬是塞进去大量的内容,那将是很危险的。你或许会因为自己讲了那么多的内容而感到满足,但你需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他们真正理解了多少?他们掌握并能运用于实际的又有多少呢?
最好是有明确的教导目标,少教,但要确保你所教的,他们都确实理解了。如果再有其他机会的话,你还可以透彻地教导他们另外一个主题。
因此,“教、提、省”的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培训班中的教导。透彻教导一个主题,与之相关的主题可以稍稍提及,其余则可一概省略。这并不是应为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它们对于理解所教导的主题没有帮助,并且或许会影响到对主题或真理的透彻教导。
例如,最好精讲下列主题:
O “孩子可以得救”或
O “如何劝告孩子,引他归主”或
O “帮助得救的孩子成长。”
这就意味着要少教。但同时也意味着要真正教会一些东西。一位培训班的教师曾经这样说过:“当我在课后跟参加培训的教师们聊天的时候,当我观察他们的行动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真正学会、真正消化吸收得是何其的少,我为此感到惊讶。”这或许就是因为他试图教得太多,又没有明确的教导目标。
回答问题/讨论
O 哪一个更重要:
√ 你把一切都“教”给学生们?
√ 或是你的学生真正学到一点东西?
回想一下,你是否有犯过试图教得太多的错误?你是否从那时起就改变了自己的教导方法?为什么?你是如何改变的?
O 如果你要教的内容是约翰福音第4章“主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你要教给孩子们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O 列出6节能够作为特殊的传福音,并能够很自然地教导一些福音真理的课程,并请指明每一节课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O 如果你的教会的牧师请你去为主日学校的教师们讲45分钟的课,你会集中讲解哪一个主题?记住精讲原则。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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