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救恩的教義——詳細資料

在本章裡我要再回到救恩的教義裡,使我們盡可能更深入詳細地研究在上一章裡所涉獵的不同教義。

因此,我們要查看每一條教義,找出真正的意思、聖經的出處,同時提醒自己怎樣應用在個人生命上,以及讓兒童能透過我們清楚明白所傳的信息。

揀選

是什麼意思?

揀選是神在創世以前進行的。祂揀選人得救,並非因為這些人有

任何優點,而是神自己無上的主權。

O     如果我們真正明白聖經對墮落的罪人之寫照(死亡、瞎眼、捆綁),很明顯,神必須在人的救恩上採取頭一步——不論這一步應稱為什麼。

O     毫無疑問,聖經裡清楚地教導了揀選這事實(參看107頁的經文)。

O     一個人得救,所有榮耀都應當歸給神,而不是歸功給任何人,這是很重要的。當我到天堂時,我只能說:「是神帶我到這裡的」。自己沒有可說的。這意味著神當得著所有的榮耀(林前一26-29;弗一4-6、11-12)。

O     聖經也教導說,人的責任是悔改和相信;若是他沒有這麼做,就不能得救。因此我們必須接受聖經教導兩種似乎互為矛盾的真理:

Ÿ    神在救恩上是擁有絕對主權(約六44,十五16;弗一4)。

Ÿ    人在救恩上是有責任的(約三16;徒二38,十六31)。

O     下地獄的人不能說:「神送我來這裡的」。他只能說:「是我使自己到這地方來的」。我不會也不能相信神選擇或揀選人不得救。聖經並沒有如此教導。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上面所述似乎有矛盾之處。但之所以看來矛盾是因為超出了我們理解範圍,未能把這兩項真理關聯起來——但是我們應當兩者都相信。

O     按照聖經的教導,我相信以下有關救恩的句子裡只有一項是正確的:

u    神要負百分百的責任,而我沒有什麼責任。

u    神對我的得救沒有責任;我得負百分百的責任。

u    神須負百分之五十 (或百分之九十)的責任,而我須負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十)的責任。

u    神要負百分百的責任而我也須負百分百的責任。

只有最後一項聲明是正確的,這似乎不合邏輯而且互為矛盾 ─ 但這就是聖經的教導。

在何處教導?

下列經文很清楚顯示神在我們的救恩上採取了主動的第一步。有時這一步指的是蒙揀選(帖前一4),預定(徒十三48),揀選(約十五16)或預先定下(羅八29)。其它的時候也使用了不同的字句。

O     神吸引人(約六44)

O     神賜給的人(約六37上)

O     神所召來的(徒二39)

O     神開導(徒十六14)

但是它們都很清楚的顯示出「救恩出於耶和華」(拿二9)。

約翰福音六章37節上、44節、65 ,十五章16節,十七章2節;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十六章14節,十八章10節;羅馬書八章28-30節,九章15-16節;哥林多前書一章26-29節;以弗所書一章4-5、11-12節,二章8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4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提摩太后書一章9節。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激勵我把救恩的所有榮耀歸給神

O     告訴我神願意的話,祂可以拯救任何人——照祂的意願在任何時候(甚至在人臨終時)。對神而言,拯救任何人都不困難。當我們為人禱告和傳福音給人時,這就給我們信心。如果神沒有打算在那個人的心中動工,為什麼神會給我負擔去為某人禱告並向他作見證呢?對於那些我們曾經傳福音但在外表上都沒有作決志,而已經去世的親人而言,這也給了我們一個盼望。

O     給我帶來了安慰和確據,神一定會完成祂的目的──對和好的事情。

O     它也提醒了我神使用人來完成祂的目的。相信「揀選」和對其有正確的認知,能激勵我為人禱告及向人傳福音──相信在他們得救的事上,神要使用我的禱告和我的見證(提後二10)。許多偉大的宣教士(例如:威廉·克裡 William Carey和大衛·比納David Brained)及傳道人(例如:查理·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和鍾馬田博士Martyln Lloyd Jones)對此教義均深信不疑。

O     沒有耶穌基督的話,我們相信所有世人都天生是失喪的人,需要向他們傳福音(太廿八19-20;可十六15;路廿四46-48;約廿21;徒一8)。這包括兒童在內。他們也需要聽福音,而向他們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任何時候,我們都不可相信或教導揀選的教義能減少向世界傳福音的需要,或降低我們參與這偉大工作的熱誠。

悔改

是什麼意思?

悔改是對神和罪的一種思想改變,因而改變方向轉離罪。

O     它包括思想——及明白罪是什麼(詩五一3;路十八13,十五17)。

O     它包括情感——知罪並為罪難過(約十六8-11;林後七9;路十五18-19)。

O     它包括意願——希望回轉離開罪(賽五五7;徒三19、26;路十五20)。

真實的悔改當然只能透過聖靈在罪人心中工作,開啟他的心眼,使他知罪,願意離開罪並且成為新人(徒三26,五30-31,十一18;提後二25)。

在何處教導?

O     在舊約中有很清楚的教導和期望(賽五五7)

O     在新約的早期事工裡扮演著一個重要的部分——施洗約翰(太三1-2),主耶穌(太四17),十二個門徒(可六12)。

O     主耶穌指出這是福音信息的重要部分(路24:47)

O     是使徒彼得(徒二38,三19)和保羅(徒十四15,廿21,廿六18、20)布道事工中的一個主要部分

O     是神對今日所有人的心願和旨意(彼後三9)

O     是救恩不可或缺的部分(路十三3)

O     是基督教的基要真理(來六1)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悔改是福音信息的重要部分,不當被遺漏。得救是由單單由信心而來,但得救的信心卻絕非單獨存在,而是包括了悔改。因此,我們當向未信的孩子解釋,當他相信基督時,神期望看見他們生命的改變,並從罪中回轉;同時我們應當挑戰他們渴望和願意作此改變。倘若我們忽略了這樣教誨及挑戰孩子們,就等於冒險製造一種典型的「輕鬆信仰」,為孩子們帶來極大的危機。

O     悔改是基督徒生命中持續的一件事。當信徒知罪並為此而憂傷時,便會悔改(林後七9;啟二5、16,三3、19)。

信心

是什麼意思?

重生是由兩個方面所組成的:

O     在悔改中罪人轉離罪惡

O     憑信心他回轉歸向基督

這兩者是同時發生的,如同銅幣的兩面,雖有不同,但卻不能分開。少了一方,另一方也不能存在。

信心是一個人放棄依靠自己去嬴得救恩,反而投靠信賴耶穌基督,因而能接受永恆救恩這份禮物。

信心是由三種元素或部分所組成的

O     在理智上它包含了基本的認識和瞭解(羅十14-17)

O     在情感上它包含了知罪和相信(羅十9-10)

O     在意志上它包含了信靠和委身(羅十11-13)

在得救的信心上,這三者都是必須有的。罪人只知道和明白主耶穌所作的,甚至他的心和情感因此而極受感動和影響,也還是不夠的(雅二19)。只是相信是不足的。罪人若要得救,就必須在他所知所感的基礎上實際行動,信靠耶穌基督。這種信靠是「信心行為的冠冕」——少了它,救恩就不可能成就(約一12;徒十一21)。

因此每一個罪人在得救時,思想上都需要被說服、心裡需要被感動,並且在意志上需要順服。

真正信心只能透過神在人心動工,激動罪人願意並能夠去相信(弗二8-9)。

在何處教導?

O     耶穌基督常常要求人要有信心(太八5-10,十五21-28;可二1-5,十46-52)。

O     信心是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可十六15-16)。

O     使徒們如彼得(徒十43),保羅(徒十三39,十六31,廿21),以及早期教會的傳道者(徒八6、12、37,十一21)講道時,均表明罪人有責任付出信心,才能得蒙赦罪。

O     信心是救恩的精髓(約三36),與神有正確關係的基礎(羅一17),正常基督徒生活的根基(來六1,十一6)。

O     信心的結果在於罪得赦免(徒十43),稱義(羅五1),不再定罪(羅八1、33-34),與神相和(羅五1),將來得榮耀的確據(多三7),得永生(約廿31),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5),基督的內付(弗三17)和進入神的家中(約一12)。

O     信心是所有基督徒品德和結果子的根基(彼後一5-7)。

O     信心引至成聖(徒廿六18),得勝的生活(約壹五4-5),喜樂和滿足(彼前一7-9),多結果子(約七38-39),禱告蒙應允(太廿一22)和凡事都能(可九23)。

其它還有多處的經文均強調信心的重要性,包括:約翰福音五章24節;羅馬書一章16節;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加拉太書三章26節。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必須確定我個人已經交託耶穌基督作我的主和救主了。

O     在向未信主的孩子傳福音時,我應當教導有關信心的真理以及其真正的意義(參看110頁)和結果,並清楚地挑戰他們信靠基督。

O     身為基督徒,我必須確定自己每日靠信心生活。信靠基督並非僅僅是基督徒生活入門的第一步,而是生活中應持守的原則。

O     我需要教導信主的孩子持守信心這項原則。

稱義

是什麼意思?

稱義是神的一種法律行動,由此祂宣稱罪人相信了基督就從罪惡和刑罰裡得自由,並且在神的面前有了公義的新地位。

這回答了約伯記九章2節裡約伯所問的問題。

對於已經信靠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的罪人,稱義產生兩個結果:

O     神赦免了他的所有罪——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徒十三38-39;羅五1),不再被定罪(羅八1、33-34)或與神隔絕(羅八35-39)。

O     神看人在基督裡是好比基督一般的清潔和公義(林後五21;腓三9)。神算罪人為義(羅四5、11、23-25;林前一30),因此人在神眼中是完全公義的(羅三22-26)。

有關稱義的幾項重要真理是我們需要明白的:

O     稱義改變了罪人的地位,而非人的品德或情況。

O     稱義是發生在一瞬間的,並非是一個過程。

O     稱義是不會有任何的增長或發展的。

O     沒有人能比另外一個人更加稱義。

O     真正的稱義是不會失去的。

O     稱義的得著是單憑在基督裡的信心、建立在恩典的基礎上的。

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形容因信稱義的教義是所有教義的樞紐。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認為明白(或不明白)這個教義,是教會有生命力(或衰亡)的跡象。

在何處教導?

O     稱義的來源是神(羅八33)和祂的恩典(羅三24)。

O     稱義的代價是基督的血(羅五9)。

O     稱義的途徑是信心(羅五1,三26、28;加二16)

O     稱義的證明是基督的復活(羅四25)

O     稱義的證據是行為(雅二24)

O     稱義的結果是平安(羅五1)、將來得榮耀的確據(羅八30)、成為神的後嗣並有永生的盼望 (多三7)。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從永生的角度來看——當我得救的那一刻,我所有的罪(過去,現在和將來的)都從神的審判中得赦免了。身為基督徒我仍然會犯罪,這罪會取走我的喜樂及我與神的漸瘜。我需要求天父(不是我的審判官)赦免這些罪,使我的喜樂和交通可以重新恢復。但是那與我的稱義或我的罪得赦免——就是最後的,完全的和不能更改的那個永生的判決,是不相干的。

O     因為稱義就是這樣的一把吁匙,是重要和基要的真理,我必須經常將之教給已信主和未信主的孩子。

在我任教的三個月的兒童事工領袖課程裡,一名學生來自很好的改革福音派背景的國家,他曾對我說:「在我們的國家和教會,最大的問題是許多基督徒和牧師沒有真正瞭解稱義這真理」。

重生

是什麼意思?

重生是神的作為,使死去的罪人活過來,並給他們新的本質。

O     靈性死亡的罪人接受新生命(弗二1、5;約三16)。

O     與神為敵的罪人成為一個帶有新本質的新人(林後五17)。

牢記幾個有關重生的事實

O     重生是瞬間發生的(如同身體的出生一樣),但通常會經過一個過程才發生,包括在認知上的成長和知罪。而重生也會引發另一個過程─成聖。但是重生本身是一個轉折點而非為一個過程。

O     許多人知道他們何時重生,但也有許多人不知道或不確定。無論如何,是否知道何時發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曾經發生。

O     重生是沒有程度也不會成長的。隨之而來的成聖過程則是有程度並會成長的─但是重生本身卻不會。

O     沒有一個人是比別人更重生的。

O     真正的重生(不是單單表明信心)是不能失去或收回的,但是它本身必須顯示出生命的改變。沒有改變就不是重生。

O     稱義和重生是同時發生的——當一個罪人信靠耶穌基督為他的主和救主時,稱義就改變了他的地位,而並非他的本質。重生改變人的生命而非人的地位。兩者都是神的奇妙拳炷戎眶M的結果,不可能只有其一,沒有其二。當人說他已經被稱義,然而在生命上卻沒有改變,則並不是已獲稱義(雅二17-18、20、24、26)。

在何處教導?

重生的真實性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1-9節中使用了六次「重生」這個字眼,祂所談的是真實的經歷。重生是真實的,如同身體的出生一樣真實。

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2節指出他的讀者正如同「才生的嬰孩」,並鼓勵他們愛慕聖經「這純淨的靈奶」。

重生的意義

重生不是一種改革、不是「改過自新」、不是老我的修整而變成新的,而是真真正正全新的出生,帶來一個具有新本質的新人(雅一18;彼後一4;約三3-7)。

重生的重要

O     重生是所有人進入神國度唯一的道路,包括象尼哥底母這樣的宗教人物(約三3-5)。

O     重生是得著屬靈生命的唯一方法。人在靈性上是死的,需要活過來(弗二1)。

O     重生是得著新本質和改變品格的唯一方法。人有罪性,需要改變(羅三10-18)。

O     重生是成為神的朋友的唯一方法。人是與神為敵的,他的心和方向都需要作改變(羅五10,八3-8)。

重生的成因

O     重生是神(聖靈)的作為(約三8;多三5;雅一18),祂光照、感動人,並使人重生。

O     重生是一種奧秘(像風),難以理解(約三8)。

O     聖靈使用神的話使人重生(雅一18;彼前一23)。在約翰福音三章5節裡所談到的「活水」,我相信是指神的話而言。這在以弗所書五章26節有所解釋。

O     人的責任是接受神的話並相信它,且接受主耶穌基督進入他的生命(約一12-13)。

重生的結果

O     進入神的國度(約三5)

O     獲得新的、屬靈並永恆的生命(約三14-16;弗三1、5)。

O     新的本質(林後五17;約壹二29),縱然新造的人離完全還有一段距離,因為在他的生命中仍有「殘留的罪」(約壹一8、10)。

O     進入神的家(約一12)

O     勝過世界和罪(約壹五4)

O     行善(弗二10)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我為神在我身上的工作和使我重生而歡欣。我沒有成為我應該成為的人,我也沒有成為我想成為的人,但讚美神我不再是以前的我。

O     我需要教導這項偉大的真理給兒童,好讓他們知道當他們相信了基督,便會被改變並且神能使他們活出討祂喜悅的生活。因此我不僅要挑戰孩子們是否希望罪得赦免和得著永生,還要挑戰他們是否希望有所改變和討神喜悅。孩子必需對這兩項挑戰有正面響應才能得救。

O     我也必須向兒童解釋,決志的人如果在生活裡看不出有任何改變,他們還是沒有得救的。

兒子名分

是什麼意思?

兒子的名分意思是「得到兒子的地位」。兒子名分是神合法和公義的一種作為。祂不但給相信的罪人一個新的地位,進入祂的家成為祂的兒女,同時更提升他,給成年兒子的特權,以及成為祂的後嗣。兒子的名分與重生是同時發生的,而且緊密相連。

一位著名的神學家稱此為伴隨救恩的最大祝福。

在何處教導?

這真理在聖經裡有三方面的教導:

O     得兒子的名分是神在創世以前計劃的(弗一4-5),祂揀選我們哪些人成為祂的兒子、女兒和後嗣。

O     得兒子的名分是在罪人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時實質發生的(羅八15;加四5)。

O     得兒子名分將在耶穌基督再來之時顯明,屆時我們將會完全得贖(羅八23)。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現在神是我的天父而我是祂的後嗣,我可以:

u    來到祂面前(太七7-11)

u    與祂說話(太六9)

u    傾聽祂(弗一17-18)

u    信靠祂(太六26、32)

O     現在神是我的天父,祂會:

u    聆聽我(約壹五14-15)

u    看顧我(路十二27-32)

u    如有必要就管教我(來十二5-11)

u    供應我所有的需要(太六8)

O     現在神是我的天父,我有:

u    得稱為神兒女的名分(約壹三1)

u    象天父般完全(太五44-48;羅八29)

u    許多的弟兄和姊妹(約壹一3,三14)

u    神的愛(約十七24-26)

何等奇妙的真理,教導給兒童吧,不要忽略了它。

聖靈的洗

是什麼意思?

聖靈的洗是當人逆轉的一刻,神使罪人進入基督的身體的一種作為。男女孩(或成人)在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藉由耶穌基督裡聖靈的施洗進入祂的身體─教會。

我們應當明白有關此教義的幾個重要事實:

O     有些基督徒對我上述所論及的聖靈的洗,持完全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聖靈的洗是發生在一個信徒得救之後,是一種確實的經驗,可以也應該發生在信徒的生活中,而其結果會使人的生活帶來動力;這是每一個信徒必須去做的第二步,也是每一個信徒必須去享受的「第二次祝福」。這種教導是根據使徒行傳中使徒們的幾個歷史性的事件而來的。這種情況的確在早期教會這段特別的時間中發生,以達到特別的目的,但這並非意味著這些歷史事件需要重演。那情況只是歷史性並非教義性。這「第二步」的觀點無論在福音書或書信裡都沒有當作教義般要人相信和實行。因此我不會接受這種教導。

O     研究教義時要根據新約聖經的教義性教導而不是建立在使徒行傳中所發生的歷史事件上,這一點很重要。教會的教義在廿一本書信、四福音書裡主耶穌的教導,以及在使徒行傳裡使徒們的教導當中都有所描述。單單五本歷史書中的歷史事件並不能作教義性教導。比方說,彼得在海面上行走及早期教會的凡物公用都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但並不會獨立成為今天我們要實行的教義。

O     沒有任何一封書信命令信徒接受聖靈的洗。這些書信許多都是寫給有嚴重問題的教會,但並沒有教導他們應當受靈洗,相反地,只提醒信徒他們已經受了聖靈的洗(林前十二13)。

O     靈洗是一種地位性的真理,並非是一種經驗性的真理。有些人誤認聖經的名詞把聖靈充滿當成是聖靈的洗。聖靈充滿是經驗性的,是給信徒的命令(弗五18),應該是一種持續和重複的經驗,藉此信徒能得著能力。

O     聖經的模式是:

u    在我們回轉時,聖靈的洗一次就把我們帶入了基督的身體。這是一種地位上的真理。

u    多次的聖靈充滿能幫助我們在每一日的事上為祂而活。這是一種經驗性的真理。

在何處教導?

O     在路加福音三章16節曾經預言聖靈的洗(同時記於太三11;可一8;約一33;徒一5)。這些經文很清楚的提到在未來耶穌基督要用聖靈施洗。我們應當明白在馬太福音三章11節和路加福音三章16 節主耶穌所指的用火施洗是一種審判的洗禮,與聖靈的洗有所不同。在(太三7-12;路三7-17)的內容更為清楚。

O     在使徒行傳十一章15-16節曾經紀錄聖靈的洗,記載了發生在哥尼流家的事件及回溯到使徒行傳二章1-4節(猶太人的五旬節)。這兩項歷史的事件都應驗了上述所提到的預言。在這兩個特殊的場合裡,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頭一次受洗歸入基督的身體。

O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以聖靈的洗為教義進行教導。這是廿一本教義書中,唯一清楚明確地談及和解釋聖靈的洗。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我們從這節經文裡學到四件事:

O     這節經文明顯是指聖靈的洗

O     是發生於過去的事件。是陳述而不是命令。當保羅寫信給這些哥林多的信徒時,他們是所有新約基督徒中最屬肉體和世界的。但是他們曾經受聖靈的洗。

O     明顯適用於所有信徒。這裡沒有提出兩類信徒——受過聖靈的洗和沒有受過聖靈的洗。

如果所有的信徒都曾受聖靈的洗,那麼必定是發生在他們得救之時。在那個時候每一個信徒都分享了五旬節的偉大祝福。

O     聖靈的洗所帶來的結果是歸入基督身體,成為其中一部分。在新約中我們多次讀到信徒是「在基督裡」(例如:弗一1、3-4、6-7、10-11、13)。我們不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這是偉大和奇妙的聖經真理,也是聖靈的洗的結果。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我為此偉大的真理讚美神,我已藉由耶穌基督受聖靈的洗歸入祂的身體和教會了。

O     我願意教導得救的兒童此項真理,使他們越發看見神奇妙的救恩,以及他們在基督裡的特別地位。

O     我要未得救的孩子知道,如果他們信靠祂,耶穌基督也會為他們成就此事。

聖靈的內住和恩賜

是什麼意思?

在得救的那一刻聖靈即住進每一位真信徒的心裡和生命裡。因此所有信徒都已接受了聖靈的恩賜。

藉由稱義我得著了新的地位。這處理我罪的問題。

藉由重生我成為新造的人。這處理我品格上的問題。

藉由兒子的名分,我得著了一位新的天父和家庭。這處理我孤單的問題。

藉由聖靈的洗我歸入了新的身體。這處理我與神分離的問題。

藉由聖靈的恩賜我得著了新的能力。這處理我軟弱的問題。

O     某些基督徒所相信和教導的與我上述的論點不同。他們的觀點是:一個人在得救時接受了耶穌基督和永生的禮物;並成為了基督徒——但一般只是「屬肉體」的基督徒。要成為一個「屬靈」的基督徒,第二步(或經歷)是必須的。這第二步的經歷便是接受聖靈。

O     我不相信這是聖經的教導。這個論點同樣幾乎是獨斷地建立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們的幾個歷史事件上,可以純粹從歷史的觀點上來解釋。它們不是跟隨的榜樣或讓我們經歷的祝福。

舉例來說,在使徒行傳八章發生的一件著名的歷史事件。福音傳到撒瑪利亞,第一次外邦人相信了耶穌基督(6、12節)。這是一項革命性、前所未有的事。因此神還沒有把聖靈降在他們身上(16節),直到彼得和約翰來到,(主要是為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確定這些撒瑪利亞人真正得救,然後他們才透過使徒按手接受聖靈。這是在教會擴展上單一的歷史步伐,不應解釋為教義或以後的基督徒必須採納的步驟。

O     必須再次強調,教義─我們行為的基礎,必須建基於新約教義書上的教導,而不是歷史事件上,縱然這些事件在歷史或教會發展上相當重要。

O     雖然書信的收件人不少在靈性上有問題,但書信裡沒有任何一處命令信徒去接受聖靈。相反,書信中許多經文(參看下列)清楚地說明所有信徒已經接受了聖靈。

O     在耶穌基督受死、復活和升天之後,沒有一篇禱告是信徒向神祈求聖靈的。

O     當我們領受了聖靈(在得救時),我們真正的得著了祂,而不只是部分而已。祂不是「分期付款」而來。聖靈充滿不是更多地得著祂,而是意味著祂更多地得著我們。

O     清楚地區分領受聖靈的恩典(我們得救時祂來住在我們裡面),以及領受聖靈的恩賜(祂賜給我們服事耶穌基督教會的能力)是很重要的。

在何處教導?

O     整體書信中許多經文都教導說,所有信徒已領受了(過去式)聖靈。這些經文包括在羅馬書五章5節,八章11節;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六章19節;加拉太書三章2節,四章6節;約翰壹書二章27節,三章24節,四章13節。

O     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可以看到這個教導的一個有趣的例證。保羅當時是寫信給一間有很多問題的教會。但是他並沒有勸戒或命令他們接受聖靈——作為第二次的經歷。反之他告訴他們「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然後他應用這個教義來告訴他們保守身體聖潔的重要。

O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七章39節中教導,信祂的人要受聖靈。

O     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教導這項真理,他應許未信主的人只要悔改相信耶穌基督,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O     保羅教訓人如果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聖靈住在我裡頭——或者可以說,耶穌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裡面。這個真理能激勵我保守身體潔淨,因為它是聖靈的殿。

O     何等奇妙的救恩。當神拯救了我,祂「考慮了一切」。相信基督為救主的結果就是祂住在我裡面,在我的基督徒生活中祂隨時願意幫助我。

O     反覆地教導兒童這項真理是何等的重要。

聖靈的印記

是什麼意思?

O     聖靈的印記是在人得救的那一刻,神打印記在信徒身上的一種作為。這個印記並非肉眼可見,而是聖靈自己。

O     印記象徵著三個事實。對我們的救恩而言,它有三種意義和應用。

O     印記對今日的人而言,代表交易的完成(例如:在買賣文件上蓋印)。因此我們的救恩已經完成了——絕對不必再「打開」。

O     印記經常用作擁有權的記號(例如:從前國王使用他的戒指或是農場的主人烙印他的牛只)。因此聖靈是神打在我們屬神的人身上的印記。

O     印記也經常用作保障的(例如:官方封套的印記或聖經中主耶穌墳墓的封條)。因此我們基督徒的身份是絕對受保障的。

在何處教導?

O     此教義在新約中四次談及。

u    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在此聖靈的印記是連結著聖靈的憑據。聖靈也是我們得救的憑據或「訂金」,整個救贖會在將來完成。這個憑據同時在哥林多後書五竟5節和以弗所書一章14節裡提到。在這裡所有關於聖靈的憑據,正如聖靈的印記,都是過去時態。這兩者在所有信徒得救時均已發生了。

u    以弗所書一章13節。「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印記在得救時便印上。交易已經完成和完全。

u    提摩太后書二章19節。「……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那就是擁有權。

u    以弗所書四章30節。我們是「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那就是保障。

O     聖靈的印記總是用過去時態的,而以弗所書一章13節把聖靈的印記與我們起初得救的信心連結在一起。

O     當我們相信了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時,就受了聖靈的印記。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以上所提出四處經文和印記的三種意義,都強調我的得救是絕對穩妥的。神已經在我身上打了印記,我可以完全放心。

O     兒童也需要有安全感——屬世的安全感和屬靈的安全感。教導這偉大的真理將會幫助和鼓勵他們,並且帶來極大的平安。

救贖

是什麼意思?

廣義來說,救贖涵概了神的整項工作,透過基督把人從刑罰、罪的權能和勢力中釋放出來。

狹義來說,是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祂把我們從罪的奴隸市場買贖回來,把我們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並且賜給我們自由。

「救贖」這個字的意思是「藉由付出一個代價而鬆綁、釋放」。這影像正如販奴市場。我們都是罪的奴隸。耶穌基督償付代價——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付出所需的代價把我們從奴隸市場中買贖回來,使我們得以自由。

在何處教導?

O     救贖在舊約中已有預言:

u    要贖出頭生的(出十三11-16;民十八15-16)。

u    有責任贖回近親(利廿五47-55),像波阿斯和路得的故事(得)。

O     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進行救贖的工作(太廿28;徒廿28;羅三24;林前一30;加三13,四4-5;弗一7;多二14;來九12;彼前一18-19)。

O     當罪人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時,他就被買贖了(羅六22;林前六19-20,七22-23;多二14)。

O     救贖將於耶穌基督再來時得以完全(路廿一28;羅八19-23;弗一14,四30;腓三20-21)。

O     聖徒在天上要唱救贖之歌(啟五9,十四3-4)。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得釋放了(羅六18、22;加五1)。我不必再被罪捆綁了。罪和奴僕的軛已經被打破了。爭戰已經得勝了,雖然在「線之後」仍會有許多罪的戰場及交戰的衝突。

O     但得自由的結果並不是執照或無法律的。我愛我的新主人並服侍祂(林前六19-20)。我們得釋放——為的是要服事祂。「在祂的事奉裡是完全的自由」。

O     要教導兒童這項偉大的真理。孩子們需要得著自由,他們需要知道如何能得著自由。

永恆的生命

是什麼意思?

永恆的生命是一直持續下去的生命。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將會與耶穌基督永遠住在天上。他的身體會死(除了耶穌基督再來時),但是「真正的靈魂」卻不會死。這永生並不是從死亡開始,而是現今就有了——在重生的時候就開始了。永生也是生命的一種質素,以及可以在此時此刻全面發揮生命的能力(約十10)。

在何處教導?

有許多經文都提到當信徒在耶穌基督裡,立時便得著了永生(約三16,十28,十一25-26,十七2-3;羅六22-23;加六8;約壹五13)

如何應用在我身上?

O     頭一個及最明顯的應用就是我絕不會也不能滅亡。在我得救的那一刻我就得著了永生,再也不會失喪。假若我日後會失喪的話,照邏輯的結論那麼我當日所得著的生命並不是永恆的,而神的話也不是真的了。

O     約翰福音十章28至29節對這點講得很清楚。「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這樣清楚教導,使我們對未來和永生有平安和確據。

O     我願意在此時此刻即活出這樣的生命。主耶穌來不僅使我們得生命,並且要使我們得更豐盛的生命(約十10)。

O     我願意兒童也能有這樣的平安和確據。因此我會經常將此教義簡單、清楚地教導給他們。

救恩教義的摘要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二章3節說:「這麼偉大的救贖」。的確,救贖是「這麼偉大」。當我們的基督徒生命趨於成熟,花時間去研究救贖的教義時,會很驚異在我們悔改信主的那一刻,神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事。我們的救恩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只是一小步而已,在神的眼中是確確實實的大事。而隨我們對得救時所發生的事進一步認識時,會越發感受到這是件大事。剛開始時我們並不認識或瞭解這些真理;但是我們開始看得越來越清楚,然後,我們會讚美神為我們以及許許多多數不清的男女孩童所預備和成全的奇妙救恩。

當我們離罪歸向基督的那刻,神至少為我們或在我們裡面作了八件不同的工作。這所有的工作都在同一時間發生。八項工作都是實時發生的——但是每一個都不相同,也帶出不同的影響和結果。

我的問題

得救時神的工作

結果

帶來

我的罪

我的罪性

我的孤單

我的隔絕

我的虛空

缺乏安全感

我的捆綁

我的懼怕

稱義

重生

兒子的名分和家庭

聖靈的洗

聖靈的內住

聖靈的印記

救贖

永生

新的地位

新造的人

新的天父

新的身體

新的「住客」

新的保障

新的自由

新的未來

確據

成聖

禱告

交通團契

豐盛

平安

得勝

喜樂

讚美神如此奇妙的救恩。它榮耀了神也滿足了我們所有的需要。

救恩的教義

教學重點和大綱

悔改

以使用聖經來教導此項真理

O     救贖時的悔改

O     浪子(路十五11-32)

O     撒該(路十九1-10)

O     五旬節(徒二1-41)

O     兩個兒子(太廿一28-32)

O     基督徒生命的悔改

O     大衛和別示巴(撒下十二1-14;詩五一)

O     彼得否認主和恢復關係(太廿六69-75;路廿二31-32;約廿一7-17)

以彩色畫卡課程教學

O     你要往那個方向去?

O     神是聖潔的

O     我是個罪人——走錯了方向

O     耶穌基督為我的罪而死

O     我知道我有罪

O     我承認我的罪

O     我願意離開我的罪

O     我信靠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我走向新的方向(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信心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救贖時的信心

O     挪亞與洪水(創六至八;來十一7)

O     腓立比的禁卒(徒十六16-34)

O     埃提阿伯的太監(徒八26-40)

O     在基督徒生活上的信心

O     亞伯拉罕與以撒(創十五,十六,十八,廿一;來十一11-12)。

O     摩西與紅海(出十三至十四;來十一29)

O     約書亞與耶利哥城牆(書六;來十一30)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你信任巴士司機嗎?

O     神是全能並且完全掌權

O     神永遠信守祂的話

O     你可以信賴祂

O     耶穌基督應許拯救你

O     信靠祂,祂必會成全(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神應許供應祂兒女所有的需要

O     亞伯拉罕信靠神

O     你也應當信靠神(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重生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耶穌基督與尼哥底母(約三1-16)

O     新人撒該(路十九1-10)

O     新人掃羅(徒七58,八1-4,九1-20)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你有幾個生日?

O     我們出生——死亡

O     耶穌基督受死給我們生命

O     相信祂——重生(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新生命——新性情

O     你需要成長(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O     你的食物——聖經

O     你的力量——聖靈

O     你的目標——傚法主耶穌

兒子的名分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主禱文(太六9-13)

O     浪子(路十五11-32)

O     天父看顧祂的兒女(太六25-34,七7-12)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你有幾個父親?

O     神願意成為你的天父

O     耶穌基督的死使之成就

O     信靠祂——神是你的天父(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你可以隨時來到祂面前與祂談話(對已信之個人應用)

O     你可以在每件事上信靠祂

O     祂會看顧你

O     祂會糾正你

O     你在祂的家中有一個特別的位置

聖靈的洗

可以使用聖經教學

O     五旬節(徒二1-40)

O     哥尼流和他的全家得救(徒十)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你是否屬於任何團體或隊伍?

O     你是生為人類的一分子

O     耶穌基督為你而死

O     祂差遣聖靈來

O     信靠耶穌基督——你會成為祂身體的一部分(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耶穌基督要成為你的頭(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祂會給你一項工作

O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祂身體的一部分——教會

O     你也應該屬於一個地方教會

聖靈的恩賜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五旬節(徒二1-40)

O     哥尼流和他的全家得救(徒十)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為什麼你喜歡聖誕節和你的生日?

O     耶穌基督為你的罪死

O     相信祂——永生恩賜(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相信祂——聖靈恩賜

O     聖靈亦是神

O     你的身體是神的殿

O     小心保守你的身體(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祂要你傚法主耶穌

O     聖靈給你恩賜

O     誰住在你裡面?

O     聖靈是神

O     聖靈在五旬節來到世上

O     悔改並相信基督(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聖靈住在你裡面

O     聖靈幫助你禱告和讀經

O     聖靈幫助你傳福音

O     聖靈使你傚法耶穌基督

O     保守你的身體清潔——祂住在裡面(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聖靈的印記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獅子坑口石頭上的封印(但六17)和墳墓的封條(太廿七66)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為什麼美國的牛仔要烙印他們的牛群?

O     耶穌基督為你的罪死

O     相信祂——就會得救(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神會打特別的印記在你身上——聖靈

O     聖靈也是神

O     你永遠屬於神

O     印記是保證——無人能破壞

O     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

O     你能有保證和確定(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救贖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逾越節的故事(出十二)

O     阿尼西母的故事(門)

O     路得和波阿斯(路)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你自由嗎?

O     我們生來都是罪人

O     我們是受制於罪的奴僕

O     耶穌基督受死使我們得自由

O     我們得自由的代價——祂的寶血

O     我們相信祂—就得自由(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然後我們事奉祂

O     希望榮耀祂

O     有一日——我們會完全得自由

永恆的生命

以聖經課程教學

O     主耶穌與尼哥底母(約三1-16)

O     拉撒路之死——和他的復活得生(約十一)

O     少年的富官(太十九16-26)

以彩色畫卡教學

O     人有可能永遠活著嗎?

O     我們都是罪人

O     罪的後果是死

O     你的身體有一天會死

O     耶穌基督為你的罪死

O     相信祂——你的罪即得赦免(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真正的你」不會死

O     你的身體將會復活

O     「完全的你」會活到永永遠遠

上述所有關於救恩的教義,也可以在教程中學習唱詩歌和背金句的時間教導,並可以教導宣教故事作例證。

萬國兒童布道團印製的視覺教材

-     《回轉》(布道課程,共5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神的好消息》(布道性課程,共6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無字書畫冊》(布道課程,共5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天堂怎樣進去》(布道課程,共1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六份奇妙的禮物》(布道性課程,共1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救主為你》(布道課程,共5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神的教義》(布道課程,共五課)歐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     《神的奇妙救恩》(布道課程,共五課)歐洲萬國兒童布道團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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