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讓我們看見四幅人的寫照:
無罪的人:人最初被造時
墮落/有罪的人:當人開始不順服即有了罪
被救贖的人:藉由基督的死人成了被救贖的人
榮耀的人:得救的人將來會成為榮耀的人
無罪的人
聖經教導我們起初人被造時的幾個重要事實:
O 人是由神用地上的塵土直接和立即地造的(創一26-27,二7)。首先造的是他的身體,然後是靈魂。這個規則完全排除了進化論,因為進化論主張先有生命。同時聖經很清楚地表明亞當是第一個人(林前十五45)。
O 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創一27)。這表明人有才智和道德的本能,也有個性和知識,並且他的本質是永存的。
O 人的本質分為三部分。他被造時有身體(他的實體性質),有魂(他的情感和意志的本性)和靈(他屬靈的本質)。
O 人有心思可以思想(創二15、20),有情緒能感覺(創三8),有意志可以作決定(創二15-17)。這種意志起初是一種完全自由的意志。人並沒有罪性來影響意志,它是伴隨著我們的,因此人是自由的,而且能夠做他想做的的事。
O 神是為祂的榮耀而造人的(賽四三7;西一16;啟四11),並且願意人與他有溝通(創三8-9)。
O 頭一個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創二21-22;林前十一8;提前二13)。
O 神將人安置在伊甸園(創二15-17),我們不知道這段安置期有多長。
墮落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這是怎樣發生的
O 人悖逆了神和祂的命令(創三1-8;羅五12-19;林前十五21-22;提前二13-14)。
O 這種悖逆就是罪——它的結果是人由起初無罪的狀態成為一個罪人(創三7-12)。
O 受引誘去犯罪是從外在來的——從撒但藉由蛇而來(創三1-5),而並非從內部來的。在當時,人類是沒有罪性的。
O 夏娃被引誘、禁不住犯罪,亞當沒有被引誘但卻禁不住犯罪(提前二14)。
聖經很清楚地教導罪——罪是什麼以及有什麼影響:
O 罪是對抗神的(詩五一4)
O 罪是悖逆神的律法(約壹三4)
O 罪必須受罰(羅六23)
O 罪是普世性的(羅三23)
O 我們天生是罪人(弗二3)
O 我們行動上是罪人(太十五19)
聖經告訴我們人犯罪的實時後果和墮落
O 對男人和女人而言——身體和屬靈的死(創二17,三19),懼怕神並躲避祂的面(創三8),有罪的羞恥感(創三7),並且被逐出伊甸園(創三24)。
O 對男人而言——地受到咒詛而且人必須終身勞苦才得飽足(創三17-19)
O 對女人而言——要受生產之苦且受男人管轄(創三16)
O 對蛇而言——必受咒詛終身爬行(創三14)
O 對撒但而言——藉著未來耶穌基督的死而受審判(創三15)
聖經告訴我們人類的結果
O 人類成為有罪的原因
O 亞當獲賦予人類的整體領導權,他代表整個人類。我們都是屬亞當的人,因此,當他犯罪時,我們都成為罪人。他所犯的罪和罪的後果都歸到他所有的後裔身上(羅五12,十五∼十九;林前十五21-22)。這便是原罪。每個人生來都有罪性(弗二3),在靈性上都是死的(弗二1、5),身體也會死去(羅五12,六23),只有耶穌基督例外。
O 罪人的描述
此後,每個誕生到世界的人(耶穌基督除外)都可以以四種方式描述︰
u 在靈性上是死的(弗二1、5)
u 在靈性上是瞎眼的(林後四4)
u 受罪所轄制(西一13)
u 與神為敵(羅五10,八7-8)
從聖經的描述看,相信人是不可能被救贖的了。既死且盲,又受控制,根本沒有能力自救,甚至不能踏出救贖的第一步。作為神的敵人,亦不能奢望獲得救贖,除非神先在他心裡和生命裡動工。
因此,必然是神采取了救贖的第一步──而非人。墮落了的人的自由意志,是指他有自由做他想做的事,但卻未能做應該做的事──除非神給予能力。亦即是說,人有完全的自由去選擇,但沒有完全自由的意志。
O 罪人的結果
墮落的人因而要面對兩個基本問題
u 在神面前有罪(羅三19)。他的立場及位置都是錯的,這是律法問題,需要從律法解決。
u 受到自己的罪所污染(羅三9-18)。他的狀況及人格都不正確,這是道德問題,要從道德解決。
O 罪人的需要
因此,罪人有兩項基本需要
u 需要獲赦免(徒二38,十三38)。這將解決罪的問題。
u 需要更新(約三5、7)。這會開始解決污染的問題。
O 神是罪人的答案
耶穌基督為墮落的人死在十字架上,祂的死有兩個主要目的及後果:
u 使人得稱義(羅五1),讓人有新的位置,解決罪的問題。
所有罪得赦免
神看他純潔如耶穌基督
u 改變(更新)人(林後五17),這使人成為新人,成聖的過程開始,並會繼續直至得榮耀。
他的生命現在可以日益有義意,能取悅神,因為污染的最根本問題已經解決了。
這兩點在罪人回轉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及救贖時會同時發生。
總結
人的問題 | 基督的死 | 回 轉 及 信 主 | 神的工作 | 我們所傳的福音 | 你希望 得赦免 及 更新嗎? |
1. 罪 2. 污染 | 赦免 改變 | 稱義 重生 | 祂會赦免你 祂會改變你 |
獲救贖的人
下一章,我們將詳細研究獲救贖的人及救贖的教義。現在,先整體看看神救贖的計劃。在按部跟從這六個步驟時,請參看本頁圖一。
1. 這幅圖顯示是神(必然是神)踏出了第一步。因為墮落的人的情況並不可能作出第一步,他是死的、瞎眼的、受轄制的和有敵意的。
2. 然後,第二步是人的責任,必須在神第一步的基礎上,回轉和相信基督。
3. 當人這樣做時,神會在他裡面和為他作許多事情,其中八樣列於下面圖一,但這對他來說只是個開始。
4. 現在,他至少有四項責任要履行─敬拜、祈禱、聆聽和順服(書五13-15)。
5. 假如他履行這些責任,神會在成聖的過程中繼續在他的生命裡作工。
6. 最後第六步,是當那天到臨時,他會從死裡或在耶穌基督第二次到來時得榮耀。
在下一章我們更詳細地研究救贖的教義時,你可以不時參看圖一。
得榮耀的人
信徒期望以下兩項中其中一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O 耶穌基督再來,把他改變及帶到天堂。那時,他的身體和魂(及靈)將同得榮耀,他會像耶穌基督(約壹三2)。
O 或者,他會死去。在死亡的一刻他的魂(及靈)會得榮耀及成為完全,並與基督同在,那是再好不過的(路廿三43;林後五8;腓一23;來十二23)。他的身體會被埋藏及腐朽。
當耶穌基督再來時,他原來的身體會升起,變為得榮耀的身體。這身體再不會死去或犯罪,會像耶穌基督(林前十五35-54﹔腓三21)。然後,這身體會與先前得榮耀的魂(及靈)結合——這便是他永恆的狀態(啟廿一3)。
耶穌基督再來時,信徒會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座前(林前三12-15及林後五9-10)。他會按在世時為基督所作的工獲獎賞,不會就信徒有任何定罪(約五24﹔羅八1)。所有人在天堂的喜樂都會是完全、圓滿的,並且直至永遠。
耶穌基督再來時,已死的不信者也會升起與魂再次結合。他們的魂已到了黑暗和懲罰的地方(太廿五41-46;路十六19-31)。他們會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審判,然後被扔到火湖裡(羅二5-12;啟廿11-15)。
人、罪和救恩的教義
教學重點和大綱
兒童需要清晰簡單地知道聖經如何教導有關人的起源與墮落、聖經對今天人類的寫照,以及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為人帶來的機會。
以聖經課程教導這些真理
人的起源與墮落最好用創世紀第一至三章教導。大部分兒童都在各種條件下相信進化論,他們需要認識創造的真理。在教導時要正面。教導聖經所說的並強調這是神的話語。同時提及進化論並解釋為何你不接受,但嘗試採用正面和有愛心的方式,不要過於批評或負面。求聖靈使兒童明白,以及接受和相信你所教導的。
人類犯罪和墮落的經過及人類的現狀,在許多聖經故事都有描述︰
O 該隱與亞伯(創四)
O 挪亞與方舟(創六-八)
O 以掃出賣長子名分(創廿五27-34)
O 無知的財主(路十二16-21)
O 撒該(路十九1-10)
O 浪子(路十五11-32)
O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五1-11)
等等。
有關人類救贖的真理也有許多聖經故事可以作教材︰
O 逾越節的故事(出十二)
O 大痲瘋患者乃縵(王下五1-14)
O 法利賽人和稅吏(路十八9-14)
O 尼哥德慕與銅蛇(民廿一4-9﹔約三14-16)
O 太監埃提阿伯(徒八26-40)
O 掃羅的悔改(徒九1-20)
O 腓立比的囚犯(徒十六25-34)
下一章的結尾會介紹更多教導救贖教義的方法(見127頁)。
以彩色畫卡課程教導這些真理
以下這課能幫助兒童明白聖經對他們自己的描述
O 有沒有照過神的鏡子﹖
O 神創造了完美的第一個人
O 亞當犯了罪——我們都成了罪人
O 我們是死的、瞎眼的,受罪所轄管
O 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
O 相信祂成為你的主和救贖者(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你的所有罪都會被赦免
O 你會被改變
O 一天,你會像主耶穌(對已得救者之個人應用)
另一課能讓兒童認識罪和罪的作為。這課所用的句子與其它不同,全部均為問題。在溫習時可用作「測驗」。
O 什麼是罪﹖
O 罪從哪裡來﹖
O 誰犯了罪﹖
O 神對罪有什麼看法﹖
O 罪的結果是什麼﹖
O 耶穌基督做了什麼﹖
O 我應怎樣做﹖(對未信者之個人應用)
O 結果會是什麼﹖
O 我可以在生活中克服罪嗎﹖(對已信者之個人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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