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我們應如何教導兒童教義?

在教導兒童教義時,要明白和遵行七項基本原則:

教導教義要簡單

舊式方法是透過強記問答及複雜的字眼來學習,這方法有許多優點,但往往不夠簡單。老師在教導教義時,所使用的字眼應該令孩子容易明白,所使用的觀念或思想也不能太複雜。要記著,這些孩子大多沒有聖經背景,神學術語對他們來說如同外國語言,因此並不適合。

教導教義要有趣

上述所提到的教義問答法的另一個缺點,是對孩子缺乏吸引力。讓孩子專注地傾聽所教導的內容是很重要的,所以,教導要吸引人。運用視覺教材及經常使用例子都是很好的方法。盡量利用簡單的觀念和生動的例子;例子可從聖經、日常生活或想像而來。不過,若例子是虛構的,要清楚告訴孩子。

教導教義要合乎邏輯和有系統

聖經教義是合乎邏輯的,所有教義均完全合乎邏輯地互相配合。因此,在教導時應該具有邏輯和系統。對老師而言,以合乎邏輯的方式來教導是較容易的。對兒童來說,能夠順著邏輯逐步理解教學內容,也較容易吸收。

當然,如果缺少了聖靈施恩光照的工作,無論你教得多麼合乎邏輯,仍然無法說服聽眾。但與此同時,讓孩子和青少年知道聖經的教義可以用清楚和邏輯性的方式來傳講是好事,可加深他們對教義的瞭解。

教導教義要具體

我們常犯的一個錯誤,是無時無刻不想傾囊相授。最好還是將每次的教導集中在一個教義上,並確定孩子明白該真理。至於其它真理,特別是以前教過的,若對現階段教導的真理有幫助,也可以提及。然而集中教導應該是你的目標。

教導教義要實際

教義不應止於理論,每一個教導過的教義都應在兒童的日常生活中應用出來。應把每一個教義教導給每一位出席的孩子;他們全都需要明白。但由於我們有兩類兒童(得救的和未得救的),所以需要有兩種個人應用。大部分教義都可以有這兩種應用。教導未得救的孩子時要以教義為基礎來傳福音。至於得救的孩子,則要用相同的教義來訓誨和餵養他們。

聖經不斷強調要時常清楚明確的將所有教過的聖經真理應用在生活上。我們可以用孩子在平日會遇到的情況作例子。

這些故事可以是真實的,也可以是想像的,但如果是虛構的,要向孩子清楚說明。

教導教義要有助益性

當你教導教義時,孩子─尤其是年紀較大或青少年─會提出很批判性的問題。其中最常見的是:「你怎麼知道?」或是一個很平常的反應:「證明給我看!」這時候,以正確而樂於協助的方式來響應他們是很重要的。因為你的答案─特別是你回答的方式─會對孩子造成影響。

有兩種反應是完全錯誤,也最無助益的:

O    「不要問這種愚蠢的問題,注意聽─不要問!」

O    「你不應該問這樣的問題;這問題很不屬靈,顯示你缺乏信心!」

你應盡力以具邏輯和有助益的方式回答孩子的問題。

若你不知道答案,請不要「瞎扯」,告訴孩子你不曉得;但同時也告訴他,你會盡力尋求答案,並於日後告訴他。當然,說了記緊要做!

用禱告的心教導教義

在教導教義時,要時常信靠聖靈啟發的工作,祂來是「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另一方面,未得救的孩子的心眼是瞎的(林後四4),沒有聖靈的作工,他們的心就不能明白屬靈的真理(林前二14)。與此同時,得救的孩子的領悟力也是非常有限及愚拙的,需要求聖靈給予啟迪和清晰的領悟力(弗一17-18)。

因此當你預備和教導教義時,需要問自己七個問題:

O    是否簡單易懂?

O    是否有吸引力,使人想聽?

O    是否有邏輯和系統,令人容易理解?

O    是否集中在一個真理上─還是教的太多?

O    有沒有為每個孩子提供清晰而可行的應用方式?

O    我對問題和批評的反應是否有助益?

O    我有否禱告求聖靈光照啟迪孩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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