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是什麼?我們該如何教導教義?
第一章:何謂教義?
教義是有系統、合乎邏輯而有條理地表達出基督徒所相信和教導有關神的事情,以及人類因為相信神而產生的想法和體驗——正如聖經所述。
神默示使徒和先知寫下真理,而教義是真理固定而客觀的主體。
以上兩種定義都很好,但最簡單扼要的定義是:「教義是我們所相信和教導的」。
教義是我們所相信的——而不是我們所做的。我們所做的是教義的應用和產生的結果。
因此,當我們教導兒童教義時,我們是指引和教導他們有關某一特定真理的事實,讓他們曉得該相信什麼。
例如:如果我們教導孩子認識耶穌基督,我們是要他們明白並相信祂是完美的人子。我們會教導孩子耶穌是真神。這些是孩子需要明白和相信的教義和真理。
但我們也要告訴兒童將這些教義應用在生活上,這樣,他們不僅相信了教義,也根據教義而行。
耶穌基督是完美的人子(這是教義),因此,你應該學習傚法祂的樣式(這是個人應用)。
耶穌基督是神(教義),因此你要敬拜祂(個人應用)。
讓我們做幾個「測驗」,以確定我們瞭解何謂教義。下列哪些句子是教義?
O 必須信靠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
O 不要對神說謊
O 聖靈住在每一個信徒心裡
O 聖經共有66卷書
下列哪些句子不是教義?
O 耶穌基督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
O 耶穌基督要你去傳揚祂
O 耶穌基督是真實的人子,並且活出了完美的生命
O 耶穌基督為信徒禱告
下列每行有一句是教義,另一句是應用,你能分辨出來嗎?
O 在你所有的需要上依靠神。神是信實的。
O 耶穌基督要再來。儆醒並禱告。
O 每天讀聖經。聖經是神的話語,絕對真實。
O 神是聖潔的。神要你聖潔。
O 耶穌基督能幫助你勝過壞脾氣。耶穌基督是神。
有沒有注意到,每一項應用都基於旁邊那句教義而產生?
只教導教義而沒有應用是不正確的。但只教應用而忽略該應用所基於的真理,也不恰當。聖經的教導方式正如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裡所清楚描寫的,是先教導教義和真理(羅一至十一章),然後再告訴他們如何把那些真理應用在生活上(正如他在羅十二至十六章所做的)。我們也可以從使徒行傳二章42節中,對於早期教會生活的描述看到同樣的做法:教義先行,接著在這個根基上彼此團契、擘餅和祈禱。
這種教義和應用的配合,不斷出現在聖經裡:
提摩太后書三章16節告訴我們,聖經的首要目標是,教訓(教導教義)、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等隨後,並以教義為根基。
這種教義和應用的配合模式也清楚展現於主的教導(例如:太五至七章中的登山寶訓)、保羅的教導(徒十三16-41)、彼得的教導(徒二14-40)。
以弗所書是結合教義(一至三章)和應用(四至六章)的典型書卷。在以弗所書四章1節中,保羅用「所以」這個連接詞,很清楚地表達出該連繫。在羅馬書十二章1節中,他用了相同的連接詞。
在彼得前書一章23-24節裡,彼得教導說「神的話是不能朽壞和不能毀滅的」,這就是教義。他跟隨這教義(彼後二1-2),也鼓勵讀者渴慕並研讀。教義引導應用,應用是建立在教義上的。
O 教導孩子順服神,應講述教義上的原因─神造他們,否則這教導便不完整。
O 教導孩子要愛主耶穌基督,而不說明這是因為主為他們死,也是不完整的。
O 鼓勵信主的孩子不要讓聖靈傷心,而不說明聖靈住在他們心裡,這教導並不完整。
O 教導孩子相信耶穌基督,而不教導他們救恩是因著信,並不完整。
O 教導孩子應該聖潔,而不教導他們神是聖潔的,亦不完整。
在上述情況中,若只教導真理而不解釋應用方式,同樣不完整。
我們不但要明白教義是什麼,也要知道教義如何臨到我們。
第一步─啟示
所有臨到人的真理都是從神而來的。我們能夠認識那些真理,是因為神選擇將它們啟示給人類,否則我們便無法認識。
神將真理啟示給兩種人:
先知─神直接向摩西、以賽亞、但以理等說話,把真理啟示給他們。例如:神讓摩西知道祂如何創造世界。如果神不那樣做,摩西是絕對無從知曉的。
使徒─在新約時代,神把真理啟示給保羅、彼得、馬太等人。例如:神向保羅啟示因信稱義的真理,否則保羅不會明白。
我們不確實知道神如何向這兩種人啟示真理,但我們知道神這麼做了!(羅一17-18;林前十五3;加一11-12)
然而,如果神祇在許多年前將真理啟示給這些人,我們這一代的人就無法得知了。為了後代的緣故,必須有方法傳遞真理。
第二步─默示
聖靈不僅向先知和使徒啟示真理,也引導及感動他們將真理寫下來(提後三16;彼後一21)。這樣,其後的人也能夠知道和明白該些真理。全賴摩西寫下了神如何創造世界,我們才知道所發生的事,並因而認識到神的偉大及能力。保羅在書信裡解釋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使我們能夠明白,並因此能夠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
這過程稱為默示。先知及使徒的著作都是完全正確的,因為聖靈引導他們如何寫,避免他們出錯。
象啟示錄,它的默示是完全的,亦已經完成。當聖經最後一卷書在聖靈的默示下寫成後,便再沒有什麼要寫的了。
神在聖經裡的啟示已經完全,不能也不需再加添什麼。所有我們需要的真理都在神的話語中了。
第三部─光照
所有我們需要的真理和教義都已包含在神的話語裡。但聖靈現在仍有一個與真理有關的工作。不是啟示或默示,因這些已經完成了。祂現在的工作是光照,幫助我們明白神話語上的真理。祂希望和幫助我們明白及相信有關神、耶穌基督、聖靈、人、罪、聖經、救贖之法、聖潔、末世等的真理(約十六12-15;林前二12;約壹二20、27)。
例如:因信稱義的真理啟示了給使徒保羅。他為了我們的益處,在聖靈的默示下把真理寫在聖經上。到了十六世紀,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受了聖靈的光照,才明白真理已經寫在聖經上。這不是新的真理,而是「昔日」的真理,已經隱藏了幾個世紀之久。
第四步─應用
只相信真理或教義是不夠的,真理或教義應該對我們產生影響。前文提過,我們不應該只教導孩子真理,而不告訴他們如何應用。當我在聖靈的光照下明白並相信某一聖經真理時,我會問自己:「這教義對我個人有什麼意義?我應該怎麼做?」我相信聖靈的其中一項工作是幫助我應用教義;不僅改變我的思想也改變我的行為。同樣的,我們不僅要幫助孩子明白聖經的教義,也必須讓他們明白這教義在他們思想和言行上有什麼意義。
我們必須瞭解教義有多重要,因為我們所相信的事情決定了:
我們的為人──我的信仰決定我的為人;教義是我個性的基礎。例如:彼得前書一章16節讓我知道,生活聖潔的基礎在於正確理解和應用神聖潔的真理。
我們的行事─我的信仰決定我的行為;教義是我行為的基礎。舉個例子,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論及教會裡的淫亂問題時,哥林多前書六章15、19節提醒他們兩項教義。如果他們全然明白自己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並真正知道聖靈住在他們裡頭,那麼,便沒有人願意用自己的身體作出姦淫行為了。
我們的教導─教義是我們布道事工及訓誨事工的基礎。缺少了教義,兒童就不能得救,也無法長進。重生是心中對真理的響應,布道若不基於教義,就不是合乎聖經的布道。如果我們規避了這種想法,結果通常是帶來虛假或膚淺的決志、失望或在決志後產生問題。孩子在得救前瞭解得愈多愈好;通常在接受基督前獲得良好教導的,信主後遇到的問題會較少。相反,對教義缺乏瞭解容易令信主的孩子隨從異端(弗四14)或靈性成長遭阻礙。
透過本章,我們能明白為什麼某些關於教義的聲明是不正確和不真實的。
「教義並不重要;你相信什麼不要緊,重要的是行動和愛。」
教義當然重要,因為它決定我們的行動,並給予我們愛的基礎。
「教義是理論——只適合那些待在灰塵滿佈的圖書館裡,留著長長白鬍子的老人家。」
這顯然是完全誤解了教義及其果效。如果理解正確,便知道教義是非常實際的,而且為所有人而設。
「合一比教義重要;讓我們找出彼此信仰的共同點,在該基礎上合一,而不要因為信仰上的不同而分隔。」
這是基督教聯合促進運動的基本哲學。這哲學產生了許多問題和妥協。如果我們明白教義是何等重要,便不可能苟同這樣的觀點。合乎聖經的交通團契僅能在基要教義上相同的人所享有,我們可以在較次要的教義上有分歧而仍然交通互往,但在基要教義上──絕對不能!
「教義是模糊不清的。有些教義我們無法確定;縱使大家意見不一,也可能是對的。」
錯!聖經教義是很清楚和明確的,彼此間也沒有矛盾衝突。
「教義是為大人而設的,並非為小孩子而設。」
這種說法真令人遺憾;當我們明白教義是何等重要時,我們真願意告訴和教導孩子,好使他們能得救、得幫助,也得祝福。
「教義是給已得救孩子的,未得救的孩子無法明白。」
多錯誤的觀念啊!當然,未得救的孩子——其實是所有孩子——本身都沒有明白教義的靈,但聖靈的工作就是在我們教導教義時光照啟發孩子。同時,請記著,福音信息就是教導教義:
O 神是宇宙的創造者
O 神是聖潔和公義的;祂必須懲罰罪
O 每一個人都有罪,破壞了神的律法
O 神愛世人,因此派遣獨生子耶穌基督到世上
O 耶穌基督承擔了神對罪的刑罰
O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現在仍活著
O 耶穌基督是主,祂要求世人順服
O 救恩是單憑信心、只靠基督
O 救恩的結果是所有的罪得赦免,成為新造的人
「教義是枯燥乏味的——尤其對我們這些年輕人而言 。」
完全不是這回事!如果研讀徹底、教導得宜,教義具有極大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