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苦难的诠释及应对(一)
—— 历代哲人与圣徒的苦难观
一. 导论
历代无数有识之士及信徒为苦难困惑异常,他们绞尽脑汁,试图解释苦难如何与神的义和谐,此举称“神义论”(Theodicy;由theos“神”及dike“义”组合而成),此词乃德国哲人莱布尼兹(Gottfried Leibniz,1646 - 1716)于一七一O年首创(笔者注:此人倡导宗教大同、殊途同归之说),其后历代学人皆喜采用此说来解释苦难与神共存的奥秘。
二. 理解痛苦与处理之学说
下面各种学说是一般学者对苦难的解释,平心论之,一些理论有片段可取之处,但谬理亦甚多,需审慎明辨。
A. 幻觉论
据此说,神没有位格,只是一个定律或法则(如斯多亚派、基督科学会)。认为人的痛苦疾病并非实在,只是一种幻觉,是心理作用而已。
此说早在第一世纪之“幻影/幻觉论”出现。幻影论本是一个异端,他们不相信耶稣的人性,认为耶稣的肉体非真正的肉体,人看祂的身体似是血肉之驱,实际不是真体。他们以为一切物质都是有罪的,痛苦只是属物质方面,不是真实方面。它不属人生具有价值的一面,是许多生活层面的最低层,故不需多加以理会。
固然此说是一种“否认论”(Denial),否认痛苦是人生很现实的问题,但竟然为甚多心理学派的人士所接受。佛洛伊德(S. Freud)是其中一位,他认为人生的痛苦只是心理上的一种幻觉,是在思想上想到痛苦,所以人要在心思意念上不去想痛苦,才能克服痛苦,这些心理学家用许多美词代表痛苦,掩饰了痛苦的实在。“基督科学会”的爱迪夫人(Mary Baker Eddy)说痛苦与受苦只是人间的幻觉,非真实存在的东西。痛苦只是生活上一种被剥削的感觉,或心理上缺乏人生目标的感觉,或是一种达不到成功阶段时的失落感。
幻觉论与现实生活完全脱离关系,此派人士应住在荒山野岭,不应进入人间,因为一旦回到尘世,他们便要面对一个痛苦的世界。此法也像中国佛教思想,认为人生苦难都是幻影,不要为苦难而烦恼,所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此种“遁世观”也是变相的“否认论”,是幻影说的延伸。
B. 不受困扰论
此说本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派称斯多亚派(Stoicism,参徒十七18)的见解,他们认为痛苦是人生不能逃脱的命运,是人不能控制的,惟一应对之法就是如何去面对。他们说痛苦的厄运虽是人无法避免的,但不要让厄运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被痛苦糟蹋大好的人生,可说“不受困扰论”是“克制派”(Self-Control)的理论。这类人士需具强大的自制力,一些小苦难(如失业)虽可自抑困苦,但大难处则甚难应付,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如何,此法亦可助人对困难采处之泰然的心态,不让它扰乱情绪,亦不失为一忠告。
C. 苦中寻乐论
此说是与斯多亚派同时代之以彼古罗派(一般译为“伊比鸠鲁派”,参徒十七18)的见解,但他们与斯多亚派的应对之法完全不同。斯多亚派是禁欲法、自制法;此派则认为人在苦难中要去寻乐,用快乐来减轻或忘记痛苦的存在,他们举例:在天平的一端是痛苦,另一端是寻乐,乐愈重,痛苦愈轻,甚至可以忘记它的存在。此法是变相的否定法,用“寻欢买醉,藉酒浇愁”的方法麻醉痛苦的现实。据说改革家马丁路德也用此法对付苦难,他说面对苦难的惟一办法,就是到外面去喝个酩酊大醉,只是他并不介绍此法给别人 【注1】。
D. 生命无意义论
这是现代“存在主义”之见解,但存在主义也分两种,一是有神论,一是无神论。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如尼采)说,生命无意义,所以痛苦也无意义,他们甚至主张用自杀来消除人生的痛苦,如卡缪(A. Camus)在其《瘟疫》(The Plague)一书中作譬喻:神罚一城,命瘟疫横行,但神早给城中的医生治疗病人的能力。医生医人,便与神旨矛盾了。他说上帝甚混乱、无稽,不值一信,所以劝人遇到苦难无力扭转乾坤时,便干脆自杀,了此一生。
这意见着实害死了很多人,此派人士不珍惜生命的价值,中国古训亦云“蝼蚁尚且偷生”,可见生命确有其价值,这些人在无法面对人生的苦难时,便放弃生命,实是弱者的行为。
E. 逆来顺受论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之路,“苦海”是人生不能逃脱的命运,非人力所能变更或挽回,惟一应对之法乃是逆来顺受,乐天知命。中国佛教亦近此思想,阿拉伯人的回教亦持此见解,凡事顺从天命,包括苦难在内。
此论说甚消极,是极端的宿命论,又是一种变相的慢性自杀。这些人不知道人有责任改善世界,例如洪水淹没村落,导致村毁人亡,因此人便要多种树木,疏导河水,清除淤塞,才是办法;不要坐视不理,逆来顺受,坐以待毙,而要面对现实,设法改善社会及生活环境才是上策。逆来顺受的宿命论者不会产生发明家、体育家;因发明家是不怕失败,具锲而不拾之精神。此法倡导的论说面对苦难时无计可施,亦不知如何超越苦难,惟一可取的乃是在一些情况下,逆来顺受,乐天知命,这样便不会使人的生活恶化下去。
F. 最好世界论
此说是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所倡导,复得一些学者支持(如Bernard Ramm)。谓神是全智与全能的,在神的全智下,祂知道创世后的世界将会发展成为多难的世界,但祂仍然“如此这般”地创造,并容让世界发展至“如此这般”的地步;因在祂的全智下,“如此这般”的世界仍然是最好的世界。
此说片面看来似乎有理,在某方面亦给人一点理性上的满足,可是此说给人一个印象“如此这般”的世界是“神最好的世界”,那么这个神也好不到那里去,因为祂也无力禁止世上罪恶的蔓延,致使苦难频频;再且如启示录廿一章言,现今旧天旧地将改换成新天新地,表示现今仍不是最好的世界。
(笔者注:若世界受了咒诅仍是最好的,我们怀疑莱布尼兹对“好”的定义也有问题。我们若缺乏比较,或可接受他的见解,因为不知什么是最好,但现今我们有启示录廿一章作比较,我们便知道他是错的,莱布尼兹肯定没有读过启示录。)
G. 神有问题论
此说显然是从“神在世上似乎全无能力消除苦难”而产生出来的,分四点详述:
1 神全能非全爱说
神的能力足可铲除一切苦难,只是祂爱心不足,故不欲除之,甚至见人受苦也无动于衷,不予理会(如E. S. Brightman)。
2 神全爱非全能说
神虽全爱,视世人苦难遍处,惜无能为力而爱莫能助,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 神非全能及全爱说
神无法处理苦难的问题(如J. S. Mill;H. Kushner),这样的神跟本没有作用。
4 神缺自由说
神在创造世界后便让自然律管理之,神不插手干预。此说多是十八世纪(“自然神论”Deism,又称“机械神论”)的主张,谓神自创造天地后,即不再插手世人的事;祂不干预自立的世界及人的主权,让罪恶痛苦横行于世上,自己则作“壁上观”,让世界“自生自灭”,此说多是科学家的主张。果真如此,祂又何苦创造世界?
以上四论对苦难皆无建设性的解释,当中虽有基督徒哲学家或科学家在内,但是他们的“神论”大有问题;因他们对神的启示太肤浅,导致他们的见解有偏差,所以他们的解释亦错谬百出。
H. 基督徒论
痛苦有始因,本非神直接旨意,神是全能的,“全能”之意是指祂对其创造之物,拥有绝对的权能,既然全世界皆在神眷顾之下,苦难之存在,在神看来是容许之旨,因此便具有教育功能(详论参下文)。
基督徒之见解也是众说纷纭,但总是环绕在四方面:
1 痛苦见神恩说
苦难有教育功效,使人在苦境中体会神的安慰、同在、怜悯与祂的恩典,并且给与力量面对所经历的苦楚,使人更亲近神。哥林多后书一3-4说神是安慰的神,安慰人在苦境中的遭遇,使人明白乐意亲近受苦的人。新正统派的巴特及心灵神学家士莱马赫(F. Schleiermacher)等极强调这类的意识。
2 苦难使灵命成长说
苦难非全是负面的,有些含有教育意义在其中,使人信心坚强,如雅各书一章三节说信心受试炼后,长出成熟的生命来。使徒行传记载初期教会也是经历苦难而成长的,苦难之路是成长之路。约伯在受苦中失去忍耐,并受友人激怒,而发怨言,但由友人的诃责,使他内省,对神承认苦难不再是消极的忍受,而是要积极的承担,在苦难中看见神恩托住,因此没有放弃信仰,于是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四二5),此解说深得爱神的信徒认同(如爱任纽、John Hick)。
3 苦难见神的公义或神的圣洁
神是公义圣洁的神,有时祂用苦难作为彰显祂公义之工具。对信徒来说,神是管教的神。管教之意是说若信徒犯罪,神必伸手加以管教,但神不会将信徒之永生夺去(参林前五5)。这管教又是神表示祂仍以信徒为祂的儿女(来十二7)。但对不信的人,神亦会用苦难作惩罚的方法(如书七25记亚干之罪行),使别人有所警惕。
4 苦难见神的救赎
基督的降生,乃因看见这是个苦难的世界,祂视苦难乃是神刑罚罪之法,所以祂甘愿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人的罪(包括由人之罪而来的苦刑,参赛五三章),使人得赎。将来神更要把人带进完全得赎的世界──新天新地──去,那是救赎的最终点。此论强调在苦难中得见神的拯救(如路十七章所记,十个长大痲疯者蒙主医治,只有一个更进一步获得主的救赎)。
小结
苦难的存在是经神允许的旨意,苦难之存在有其开始之原因,这些原因非由神直接之旨意,只是间接之旨意,故神准许苦难存在,因祂欲藉着苦难带出一些“教育功效”来(如救赎、恩典、公义、慈爱,使人对神的信心有所增长,也看见赏善罚恶,先在十字架上彰显,再在新天新地证实)。
三. 历代哲人与神学家对苦难的诠释及应对之法
历代哲人与神学家对苦难之诠释及应对之法,主要是循着两类思想基础而作探讨,一是希腊派的二元论,一是圣徒派的一元论。
A. 希腊哲学派
此派特征有四:
1 他们只知有一个大能的神存在,神只是大能,并非全能,神没有绝对的权能。
2 主张二元论,物质世界是恶,精神世界是善,善恶常是对立的,解决方法乃在追求精神之平安,多思想行善的事,多作对人有益的事。行善时内心舒畅,觉得无悲痛的感觉,因为助人时不只减除对方的痛苦,自己本身也乐在其中。这样,你便会觉得有力量去应付痛苦的人生(若不带有目的之动机去行善,那是很好的;可惜人因罪性之故,所行的善皆有限,所以行善也不够彻底)。
3 从一神生善恶两神,因这神并非全能,善神名“理智”(精神世界),恶神名“需求”(物质世界)。善恶两神经常争执,神亦无法禁止,故喜怒哀乐永远存在。他们不争执时,世界就太平,和谐调顺(但这是不可能之事,因他们皆存在,并且永远相争)。
4 人生的终极价值乃至善,善恶虽然永远对立,惟“恶”“苦”决不会临到好人,故为善是避开苦难之方法(但此法不合实际,因只要一日有恶的存在,人必经历苦难,直到恶除去,人才可以避开苦难。为善虽好,却不是对付苦难之方法)。
希腊哲学派代表人有四:
1 柏拉图(Plato)(代表名著《共和国》The Republic:神不是全能,故容许善恶两神相争,人需靠自己努力才可避开苦难,这是柏拉图的理想共和国。
2 苏格拉底(Socrates)(代表著作《辩护学》The Apology):追求精神(智能)的满足是为解决之法,他们认为在一方面获得满足,在另一方面(如痛苦)便不足介意了。他们所追求的乃是智慧、学问,越多学问便越多解决痛苦之法(笔者注:这样说来,未受教育的人必是往永死的地狱;是否受过高深教育的博士们便无痛苦呢?而只有小学程度的人必痛苦一生?此讲法显然不合常理)。
3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代表作《伦理论》Ethics):神不容恶临到好人,若你遇到苦难,必然是个恶人(其理论有如圣经中约伯三友之苦难观)。
4 以彼德多(Epictetus):他是斯多亚派(Stoicism)的倡导者,他的主张有三点:
a) 神即宇宙或自然(包括灾难),人不可抗拒之,所谓顺天者昌,逆天者亡。
b) 探讨苦难这问题是无意义的。
c) 没有救恩或永生,救恩是自我克服生命的困难。
B. 历代圣徒派
在此派别里,历代圣贤对苦难的解释有两极观点,有以信心在上,理性在下,有高举理性过于信心的,及现代哲学派信徒,当中有爱神的教父、圣徒。兹将解释苦难的基础特征,与代表人的核心思想列述如下:
1 圣徒一元论的基础与特征
a) 一元论认为神有绝对权能兼完全良善,世界在祂控制之下。
b) 苦难属道德性,因人误用自由,悖逆神而来。
c) 一些苦难与人之罪无关,人不用负责任,如天灾。
d) 苦难未必全是反面的,有些带有教育作用,使受苦者从中获得益处。
2 代表人的核心思想:
a) 爱任纽 (Irenaeus, 130 - 202):
1) 这世界非乐园,苦难是神给人的磨练,使生命更成长,是生命成长的一部分,称“再造的过程”,“再生的过程”。
2) 人在地上有惊无险,因有神的呵护;但人亦需努力逃避危险与苦难的发生。
3) 对天灾之苦,人有责任建设更完美的世界,需提起勇气去改善。
4) 永生是应付苦难的力量。
b) 奥古斯丁(Augustine, 350 - 430):
1) 苦难是由人的罪而来,又因神预知人的堕落,祂就预备了救赎,使世界恢复完全;人若遵守道德之律必能趋吉避凶。
2) 天然苦难有时是神的刑罚,有时是信心的考验。
c) 雨果(Hugo of Victor, 1096 - 1141):
与奥古斯丁之神义论相同,但强调基督道成肉身解决人间问题。
d) 亚奎那斯(Thomas Aquinas, 1226 - 1274):
1) 恶是善的反面,神容许恶存在,使善发挥功能。
2) 救恩即将恶改为善。
e) 加尔文(J. Calvin, 1509 - 1564)
强调预定论,对苦难没有圆满的解决办法,较主张基督徒的“顺服论”。
f) 史寳诺沙(H. Spinoza, 17thC):
这位荷兰犹太哲学家,认为因人的知识有限,故不明白罪恶的由来与后果,所以只有顺应与倚赖神。(注:史宾诺沙是自然神论者)。
g) 莱布尼兹(G.. Leibniz, 1646 - 1716):
认为有恶才显出善的美,恶的存在使人追求善(有点像亚奎那斯的论点),至终世界会达到臻善之境。在这时日之前,应接受人生会遇到不完善之处,切勿因苦而思妄行,因这是个“最完善的世界”(best possible world)。
h) 士莱马赫(F. Schleiermacher, 1768 - 1834):
1) 人有两意识,有神的意识,也有世界的意识。罪即抗拒神,使神的意识减弱。人被造时,对神的意识未成长,故无力抗拒神。
2) 世界从完善不完全乃因人罪恶之故。
3) 苦难有两类,一是神促使的,一是许可的,两者皆显出救赎的需要,如没有罪便没有恩典,故神不除灭罪,旨在叫人见神恩。
i) 汤朴(W. Temple, 1881 - 1944):
1) 坦承无法解释无辜受苦之事,但将苦难分作主动(积极)(如殉道者、革命家)及被动(消极)(如绝症患者)两类。
2) 在受苦时不愤世怨天,就是以善胜恶,正如十架(恶)上的主(善)以善胜恶一般。
j) 巴特(K. Barth, 1886 - 1968):
1) 恶是实在的,在创造之初已有“空虚混沌”,导致人生虚空,甚至将基督钉在十架上,这也是神所允许的。
2) 但神在混乱中定出秩序,如在创造时一般,这样就显出最后的胜利是属于神的,苦难便成为一个教育人认识神的功课。
k) 鲁益师(C. S. Lewis, 1898 - 1963。代表作《痛苦的问题》The Problem of Pain, 1949):
1) 罪可以成为救恩的工具,使信心更坚强;神不因人之罪而拒绝人,反而甚愿人接受神。
2) 苦难乃神的扩音器,呼唤人勿再悖逆。
3) 神在必要时会使用神迹除去由罪带来的苦难。
l) John Hick(代表作Evil & the Love of God, 1966):
1) 神造不完全人(注:此语不妥),人在抉择上难免有罪,这就说明生命未长成。
2) 神让恶存在,包括自然的恶存在,使人生命更成熟。
3) 神让人在地上受苦,体会神的爱,期待永生。
4) 神为解决罪苦,预备救恩,是普世性的,叫人能明白永生胜今生。
m) 杨希(Philip Yancey,代表作Where Is God When It Hurts, 1977,及Disappointment with God, 1981):
1) 人在苦境中埋怨神,是因人与神的关系失常。
2) 耶稣的一生是神对苦难最佳的评论。
3) 勿问“为何”(why),反多问“有何”益处(to what end)。
n) Harold S. Kushner(代表作 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1981,及Who Needs God?,1989):
补注:这位越战的随队军医,本是犹太拉比,爱子早夭,且因神不能治愈其病,写此书作解释。此书一出版,即售出精装版五十万本,平装版一百万本,可见世界人心仿惶,急欲明白痛苦的解决方法【注2】
1) 一些苦难原因不明,与神的全能全爱无关,只是神的能力受了限制(注:此语有不妥之嫌),其因亦不明,亦不用怀疑神。
2) 不要问神为何有苦难,只求神指示及赐能力去应付(所谓“勿问苦何由,只求力应付”)。
o) K. Rahner(代表作Why Does God Allow Us to Suffer?, 1983):
书中名句:“不明白苦难是因为神的旨意不易明白”。
(The incomprehensibility of suffering as part of the incomprehensibility of God)。
四. 近代神学派别对苦难的诠释及应对之法
A. 过程神学(A. H. Whitehead;C. Hartshorne;J. Cobb, D. Griffith; H. R. Burke)
1 神不能做一些逻辑上不能成就的事,故苦难与神的全能无关。
2 鼓励被欺压者(如穷人),需自行努力争取自由与创造命运,不要让苦难阻碍你的前途。
3 世界虽不完善,但人有悦乐之心,可化戾气为详和。
4 自然律为维持人的生命,在此系统中会有自然灾难发生,但前提既定,就不必向神埋怨。要一面加以预防遏止,一面使善发扬出来(反对此说者谓有些灾难神用神迹消弭,因这会破坏世界的因果律──自然灾难是自然因果律)。
B. 希望神学(J.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1974)
1 罪苦皆由人而来,但神是受苦的神,与人同苦。
2 神没有改变世界的苦,却改变人对苦的观念(笔者注:此观念类似近代人的“积极思想”Positive Thinking 观念)。
3 至终神达成救赎目的──救赎就是以善胜恶,是道德的抉择(笔者注:他们的救赎观与传统保守派神学的观点不同)。
C. 存在神学(沙特J – P. Sartre;齐克果S. Kierkeqaard)
存在神学(即存在主义)有二类:“无神存在主义”及“有神存在主义”。
1 无神存在主义(沙特):
痛苦乃内在的、自招的,解决方法有三:
a) 沉溺在苦中,以苦为乐(注:“心理变态”)。
b) 否认罪愆,逃避放弃(注:“鸵鸟政策”)。
c) 承认接受,苦难是考验与磨练意志的机会,发挥自己的抉择能力(笔者注:此言被无神论哲理学家奉为佳句箴言,但基督徒可将“意志”改为“信心”,“自己”改为“信靠神”,全句即成为铿锵有力之信心凯歌)。
2 有神存在主义(齐克果):
a) 人生价值从自由的抉择而来。
b) 苦难是发挥自由意志,选择能力来如何面对的机会。
c) 在绝无能力面对时需“信心的跳越”为支柱(笔者注:此派人士多谈信心,但甚少讨论圣灵的能力,似乎他们用人之意志力作跳越,非靠信心藉圣灵之力,有时给人一个印象,这跳越似是盲目的跳越,靠己能之超越)。
D. 解放神学(G. Gutierrez)
解放神学源自拉丁美洲天主教神学,倡导人应站在贫苦大众之地位说话,但作法以游行、抗议、革命之行动求“公平”及“解放”,故又称为“正义神学”(Theology of Justice)。
1 苦难的症结在政治、社会及经济方面。
2 主张以行动来面对及解决之。
3 “得救”与“天国”即“正义得伸张,环境得改善”,及传统保守观有异。
E. 成功神学(N. V. Peale;R. Schuller;赵镛基)
又称“富裕神学”(Prosperity Theology)或现代的“新纪元运动神学”(New Age Movement)。
1 任何问题,若从正面看,一切都可以克服,试图在苦难中寻找教训(N. V. Peale)。
2 否认苦难,苦难只是人性的软弱,或自我形象(self-image)过低 (R. Schuller)。
3 神旨是美善,只有成功,没有失败;只有财富,没有贫穷;只有健康,没有疾病(赵镛基)(注:但耶稣生时贫穷,死时将母亲交门徒照顾,自己无能为之)。
F. 心灵神学(伊格那修Ignatius;奥利根Origen;鲁益师C. S. Lewis)
又称“敬虔神学”,“心灵神学”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对付苦难的观念,与“敬虔神学”同出一辙。过去“敬虔主义”着重单纯的信心,只信神便可,不再求理解,不注重理性的思考,但现代人却将理解放进去。换言之,他们过去一直强调信神爱神,不强调探讨苦难的意义,现代加上理解, 并不等于放弃以前的强调,而是仍旧爱神,不怀疑神。
1 苦难使人更亲近主,故有主动地为主舍命殉道,效法主的死(如伊格那修的见解),或主动地攻克己身,旷野潜修(如奥利根的主张)。
2 苦难只限于身体,心灵可不受影响。
3 身体可以残障,心灵却不可不健全,心灵健全就是对神存智慧与道德。
4 苦难使人有智慧,情愿牺牲悦乐,而追求过更道德的生活,这样苦难对人总有益处(如苦难使家庭更团结)。
G. 心理神学(佛洛伊德S. Freud;马斯娄A. Maslow;V. Frankl)
心理学亦分神本与人本两类。现代心理学家大部分反对传统对罪苦由人而来的解释(非从亚当、夏娃犯罪之后而来)。人本心理学基本态度乃用人的本能去应付问题,助人发挥人的本能,让他在自己的能力下寻找人生的意义。这三人的理论重点分别如下:
1 以神为本的心理学,认为以对神的信念为应付苦难的最大基础,用信仰在个人遭遇上作为支撑之力,争取求生欲,表现英雄本色,勇往直前,绝不退后(V. Frankl,奥地利心理分析家)。
2 生命之意义乃在于达到自我满足之境,苦难乃进行之阻力,务加否认,不容它破坏前进(马斯娄,犹太“人本心理学家”)。
3 在苦境里自我发泄,发泄后追溯苦难来处,重新设法克服之(佛洛伊德,犹太“性格心理分析家”)。
书目注明
【注1】:R. C. Sproul, Reason to Believe, Zondervan, 1982, p.137
【注2】:D. A. Carson, How Long, Lord ? Baker, 1990, p.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