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救恩与圣灵的洗

1 引言

圣灵在信徒身上的所有工作,其中最难表达而且惹起最多争论的,要算是“圣灵的洗”了。争议的内容甚多,其中较主要的有:

I “圣灵的洗”的意思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有人将它视为“圣灵的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印记”、“圣灵的降临”……这些人认为圣经只不过是用不同方法与字句表达同样经历。(注1)

II 圣灵的洗是否有条件性的?

有人认为信徒必须恳切祈求,过圣洁生活,有信心,先接受水礼,要顺服等,然后才可以接受圣灵的洗。因为圣灵的洗并不是所有信徒可自然得着的。

III圣灵的洗发生在什么时间?

有人说圣灵的洗是圣灵在信徒身上的“第二重恩典”,是发生在信徒得救或水礼以后的。

IV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有人认为,人若接受了圣灵的洗,一定能说方言。

V 圣灵的洗有何目的?

有人认为圣灵的洗使信徒更有能力去见证和事奉主。

由于教会对“圣灵的洗”意见分歧,我们必须回到圣经里,看看圣经对这方面有何看法。

2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

“圣灵的洗”是否与“圣灵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降临”、“圣灵的印记”等同义?这些名词是否均指着信徒的同一经历来说的?要了解以上问题的答案,信徒最好从圣经找出以上各种经历的特色,互相比较,然后下结论。

“圣灵的洗”一词在圣经共出现了七次,其中四次出现在福音书,两次出现于使徒行传,一次出现在哥林多前书。在福音书出现的四次中,有三次其实是指同一件事,就是施洗约翰预言主基督将用圣灵替人施洗(参太三11;可一8;路三16)。而另外一次则是在约翰福音一章33节,是施洗约翰的宣告,说主基督就是那用圣灵施洗的。使徒行传一章5节则复述主临升天前的应许(参路廿四49),说门徒将要受圣灵的洗,使徒行传十一章16节则引述彼得的话,内容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由此可见,以上六处经文直接或间接地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只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的内容有些不同,它直接指出“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清楚指明,所有信徒(非一部分)甚至毫无见证的哥林多信徒,都已经受了灵洗。

I 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的分别

圣灵的洗

圣灵充满

圣经只是应许信徒会受圣灵的洗,但从没有命令信徒要受圣灵的洗。(路廿四49)

圣经命令信徒要追求圣灵充满。(弗五18)

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不会有第二次,这经历是永久性的。(信徒从未试过有二次洗)

圣灵的充满不是永久性的,所以门徒要常追求圣灵充满。(很多信徒有多次圣灵充满的经历(参徒九17,十三9,二4,四8,31等)

圣灵的洗是每一位门徒(已重生者)均可经历到的。

圣灵的充满是发生在部分信徒身上,并非所有信徒均可经历。

圣灵的洗不会重复出现于门徒身上。

圣灵充满会重复出现在信徒身上。(徒二4,四8、17、31,十三9等)

与圣洁生活无关。(林前十二13──哥林多信徒亦已受了圣灵的洗)

与顺服、信心、圣洁有关。

与神之间的关系有关,使人与神建立父与子、救赎主与被救赎者的关系。

与事奉的能力有关。

II 圣灵的洗与圣灵降临

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圣灵的洗是信徒与神建立关系的第一步,但圣灵降临则是主基督升天后神差遣圣灵下来的结果,是一件历史事件(event),不会重复,只有一次。因为在希腊文中,“降临”这动词用(一次完成式)aorist tense 表达。(注2)但圣灵的洗却是信徒主观的经历,什么时候有人悔改信主基督,什么时候就有人受圣灵的洗(弗一13-14)。

III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内住

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门徒接受了圣灵的洗,圣灵随即开始内住在他心中,直到永远。

I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印记(Sealing)

圣灵的洗是信徒一次过的经历,圣灵的印记则表达信徒有了圣灵所赐的权利与责任。圣灵有如印,信徒若有了这印,则这印带来的拥有权、权威、地位、安全感和责任等,便会自然属于门徒了。

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

从圣经(多三6;徒二33,十45等)记载,圣灵的浇灌是一次过的,每一位信徒均经历到,没有条件性,也不用门徒祈求才可以得着。而得着的结果,如提多书三章6至7节所说,“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由此可见,圣灵的浇灌乃是为了使门徒与神建立关系,得称为义。从多方面比较来看,它与圣灵的洗的意思最为接近。

2 圣灵的洗在什么时候发生?

不少人强调圣灵的洗乃是神对人的第二重恩典(第一重恩典乃是水的洗,是得救),他们认为使徒行传二章 1至4节中,在五旬节领受圣灵的人,全部是已重生得救,并已经领受水礼的门徒。八章9至17节记载撒玛利亚人“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就受了洗”,然而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身上”,直至彼得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九章1至19节记载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蒙神光照,悔改信主,但信主三日之后才领受圣灵的洗。十九章1至7节记载以弗所的门徒均已经受了洗,却还没有领受圣灵。另一方面,保罗问,“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暗示信徒不一定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除了以上经文的“支持”外,灵恩运动者的主要根据乃来自他们的经历。他们均强调,他们信了主,但还是没有经历到圣灵的洗,直至他们“靠着信心恳切祈求”后才经历到。

其实,以上“根据”并非完全正确,不独在解经上欠完全,而且灵恩运动者只举出上述经文支持他们的立场,但对于反对他们立场的经文,他们则没有提出客观、合理的解释。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圣灵的洗是否一定发生在水洗(或一个人得救)之后?圣经告诉我们是有可能的,但不一定。

I 圣灵的洗可能与水礼同时发生

保罗的水礼与圣灵的充满(并非圣灵的洗)似乎是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因以弗所门徒第一次的水礼乃是约翰悔改的洗礼,他们还没有真正相信接受主耶稣作救主及奉他的名受洗,所以他们根本不能成为信徒的代表(徒十九1-7)。但是,当他们从保罗口中清楚了解福音的内容,他们便受洗。据圣经记载,当他们奉主的名受洗,亦即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时,他们便经历到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由此可见,二者是同时发生的。

II圣灵的洗可能发生在水礼之前

彼得在使徒行传十章44至48节中作见证,哥尼流一家先受了圣灵的洗,然后才接受水的洗。他说:“这些人既(已经)受了圣灵(注3),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于是“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

虽然,有些灵恩运动者勉强解释哥尼流一家是“极罕见的例外”,然而,这却是福音派教会中大部分信徒的经历。笔者认为这是最健康的情况,因水礼表示是委身,是那些已得到圣灵重生、受过灵洗之门徒的经历。

III有些人在水礼之后经历圣灵的洗

根据圣经的启示,这种情形的发生有两个可能性:

a.五旬节前已经作门徒者所经历的

为何这些门徒得救受水礼以后才接受圣灵的洗?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受水礼、得救之时圣灵还没有降临,圣灵是在主升天之后十天(五旬节)才降临的。但自圣灵降临以后,门徒便不再需要等待了。若有人以五旬节时门徒的经历作为理论根据,谓圣灵的洗必定是发生在水礼(得救)之后,则除非他认为圣灵的降临不止一次发生,否则他便是前后矛盾,将使徒时代的五旬节时信徒独有的经历,牵强附会地勉强所有信徒都去同样经历。

b.信得糊里糊涂的人所经历的

以弗所的“信徒”根本还没有重生,因他们只相信约翰的洗,还没有相信耶稣为他们的救主,也没有奉主的名受洗(徒十九3-5)。在这世代中,灵恩运动特别流行于一些传统的、没有生命、死气沉沉、不重门徒训练的教会中。为何灵恩运动者大部分都在他们的水礼以后才经历圣灵的洗?因为他们受洗时根本没经历重生,对整个福音内容也糊里糊涂。其实,这是十分不正常的,是教会未尽“使人作门徒”的责任所带来的结果。

3 圣灵的洗是否有条件?

灵恩运动或五旬节运动者绝大部分认为圣灵的洗是有条件的,并非每个信徒均可经历。然而,在条件方面,他们没有统一的看法。

I 格里斯(Ralph M. Riggs)的意见(注4)

信徒若要得着圣灵的洗,他必要先得救,对主顺服(徒五32);求圣灵的洗(路十一13);不断的求(太七7);有信心(加三 14;约七 39)。

II 皮尔曼(Myer Pearlman )的意见(注5)

获得圣灵的洗需先有正确的态度(徒一14);祈祷(徒八 15、17);同心合意的祈祷(徒四31);祈求(路十一 13);顺服(徒五32)。

III吉当奴(Donald Gee )的意见(注6)

想获得圣灵的洗的条件则为已受洗(徒二38);相信圣灵的洗(徒二39;路十一13);等候。

IV 纳尔逊(P.C. Nelson)则认为(注7)

圣灵的洗的条件为对主顺服;祈求圣灵的洗;常赞美主;圣洁生活;小孩子心态;等候。

从以上各五旬节运动领袖或学者的“条件”看来,我们会发觉每人所列举的经文都不一样。他们纵使有“经文”根据,那些经文根本与圣灵的洗无关。其实他们主要的“根据”,乃是他们自己的经历,因各人的经历均有所不同,理论自然也有分别。我们若仔细研读神的话,不难找出以上的教导是不合圣经的。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都”(all)表示每一位信徒均受了圣灵的洗,没有例外。若有人还没受圣灵的洗,他根本还不算是重生的信徒。

圣经从来没有命令信徒祈求圣灵的洗,五旬节运动者所列举的经文(路十一 13;徒八15;太七7 ;徒四31 等)没有一处与圣灵的洗有关。使徒行传八章15节并非指撒玛利亚人自己祈求祷告,乃是彼得、约翰为他们祷告; 路加福音十一章13节记载神会将圣灵(并非圣灵的洗)赐给“求他的人”(而不是“求圣灵的洗”者)。

甚至哥林多的信徒,亦即在新约各教会中被认为是淫乱、属世、血气、不顺服的,也已经受了圣灵的洗(林前十二13 ),他们的经历否定了灵恩运动的理论。

而圣经教导我们只有一洗(弗四5 ),就是圣灵的洗。

圣灵的洗是否需要有条件?若是有的话,就如以弗所书一章13节所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任何人只要清楚认识福音,又凭信接受基督为救主,他相信的那一刻,就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4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大部分五旬节运动者强调,人若受了圣灵的洗,就一定有说方言的表现。因为门徒受了圣灵的洗后均能说方言(徒二1-4,十44-48,十九1-7)。主基督曾应许信的人“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他的名赶鬼,说新方言。”(可十六17),这是无数信徒(指灵恩运动者)的经历。 舌头是人体最难控制的部分,是罪恶的世界(雅三6-8),说方言表明舌头已被控制了,是圣灵充满的表示。

以上理论,最大的问题是将圣经中相对的记述当作绝对的教训,其次是断章取义解经,且对真理缺乏全面认识。其实,五旬节运动者最主要的根据,还是他们的“经历”。若是纯粹从神的话语去看以上问题,我们将不难发觉,以方言作为圣灵的洗(甚至圣灵的充满)的印证,是绝对不能成立的,因为圣经从没有命令信徒说方言。若方言是那么重要,为何圣经不鼓励信徒追求方言,反而说“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胜过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呢?

门徒在使徒行传二章1至4 节所说的“方言”,与今天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或是哥林多教会信徒所说的完全不同(注8)。哥林多教会是说方言最多的教会,却是最不属灵、最属血气、最多纷争、最淫乱的教会。这证明五旬节运动者的根据根本不能成立。

世界上最属灵、最圣洁的主基督从未说过方言,但是他在任何时候均被圣灵充满。

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4至11节所载,方言乃是恩赐之一,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林前十二11),绝非人“恳切祈求”的结果。在各种恩赐中,方言被列为最末后的恩赐。圣经劝我们要渴望能造就人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

圣经所载有关作长老、监督和执事的条件中,没有一样与说方言有关。方言与一个人的属灵与否、成熟与否毫无关系。除了使徒行传及哥林多前书外,其他新约各卷书信均没有提及“方言”,所以有可能方言时代只是使徒建立教会时出现,其后便告消失(林前十三8 )。纵使方言没有过去,圣经不再提及方言也表明了它并不重要!

5 真正的印证

若方言、神迹并不是圣灵的洗的印证,那么,真正的印证是什么?那就是知道自已受了圣灵的洗,有重生确据,知道自己与神的关系已经建立了,神乃是他的父,主基督是他的救赎主,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叫他与神的爱隔绝。人受过圣灵的洗,一定有生命的改变,若人说自己已经信了主一段时间,但没有半点儿生命的改变,则他可能尚未经历过圣灵的洗,或尚未清楚福音内容、悔改、接受主为救主和主宰,亦未曾真正打开心门接受主基督为他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人受过圣灵的洗,圣灵便已经内住在他心里了,他一定能经历到圣灵的引导、安慰、提醒及教导。因为圣灵的洗乃是一次完成的,且不再离开。

信徒受圣灵的洗而“成为一个身体”(即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我们对弟兄姊妹应有肢体、骨肉关系的感情。我们应更多留意有需要的肢体,尽力补足他们的需要,“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愈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愈发得着俊美。”(林前十二23), “我们这受洗归入主基督”(罗六3-4),所以他应在我们身上有绝对主权,我们应听从他,顺服他如仆人听从主人一样,并要在生活中彰显他。

6 结论

虽然灵恩运动者对圣灵的洗的理论有很多是不合圣经,然而,这运动对不少教会,特别是那些死气沉沉、只重外表仪式、传统的教会,却带来了不少贡献,因为不少教会甚少注意重生确据对信徒的重要性,也没有门徒训练,对圣灵的洗与重生更是一窍不通。这运动可谓当头棒喝地提出质问:你与主真正建立了关系没有?你经历过圣灵的洗没有?这是信徒生命中不可忽略的。

灵恩运动替不少教会带来复兴,它刺激起更多神学家甚至信徒作神学反省,注视圣灵及圣灵的工作,从而更认真研读神的话,也间接激发一些信徒追求圣灵充满。

然而,过分强调经历及一些非绝对的真理,却带给教会混乱、分裂,只重自己追求“神秘经历”,忽略传福音、门徒训练、教导圣经真理(太廿八19;弗四11-16),甚至造成非信徒的绊脚石,叫他们误以为基督教是邪教,是近乎颠狂,好象“鬼上身”似的。

7 个案讨论

莎莉自小在教会长大,在踏入校园以后,她参加了一个查经小组,又被一群十分热心的弟兄姊妹所吸引。但三个月后,她十分困感。她说自己还没有受圣灵的洗,因她没有灵洗的经历──特别是说方言。她多次求那恩赐,但却没有成功。她担心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以致神不赐圣灵的洗。若你是她的好友,你会怎样帮助她?

注释

1.参 D. 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及 E. C. Miller, Pentecost Examined p.28。贝珍珠编著《论圣灵的浸》页 61。

2.第一重经历是罪得赦免的洗(水礼)。按一些灵恩者意见,受过水洗者仍未得圣灵的。

3.在希腊文中,“降临”这动词用一次完成式 (Aorist tense)表达。

4.原文“受了”一字用完成式动词(present participle),即表明那事实已经发生了。

5.参 Ralpy M. Riggs, The Spirit Himself, pp. 101-102。

6.参 Myer Pearlman, Knowing the Doctrine of the Bible, pp. 316-318。

7.参 Donald Gee, Pentecost, pp.25-26。

8.参 P. C. Nelson, 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pp. 38-39。

9.详细比较请参苏颖智着《认识圣灵和圣灵的工作》第九课:“圣灵的充满与方言”。

参考书目

D. 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Fleming H. Revell Co., 1929.

Frederick D. Bruner, A Theology of the Holy Spirit, Eerdmans, 1970.

John F. Walvoord, The Holy Spirit, Zondervan, 1954.

T. Rees, The Holy Spirit in Thought and Experience, Charles Scribuer's Sons, 1915.

贝珍珠《论圣灵的浸》,基督教锡安堂,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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