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一些超自然的恩赐

当我们翻开教会历史的时候,便会发觉引致圣灵论之争辩最火热的,是灵恩运动带来之冲激。先是1906年在美国罗省的亚素沙街 (Azusa St.)产生的五旬节运动(Pentecostal Movement) ,历史上称之为“第一波”;其次是50年代的新五旬节运动(Neo-pentecostal Movement),这运动在60年代也传到香港及台湾,江端仪便是这运动之领袖,历史上称之为“第二波”;跟着便是70年代由美国罗省安娜咸(Anaheim)之温约翰等人所发起的葡萄园教会及他们所倡导之神迹权能运动,历史上称之为“第三波”。

灵恩运动所带出之争辩最多的,乃是有关超自然恩赐的问题。其中最显著的,包括:方言、知识的言语、神迹奇事、预言及治病等恩赐。

1有关方言之恩赐

方言是什么?方言是神在第一世纪建立教会时,特别赋予教会的恩赐,为了印证福音的大能,教会时代已告开始。

1.灵恩派人士强调“方言”是神的话,是圣灵的言语,是神秘的,是人世间所找不到的,是圣灵充满的表示。因此,全世界最大的教会,即韩国的纯福音教会,以及无数灵恩派之牧者,均要求传道人、教会领袖及小组组长必须有说方言之恩赐。

2.字义研究:无论古典希腊文、七十士译本、通用(Koine)希腊文中均找不到有“灵话”、“舌音”、“天使的话语”之解释。新约希腊文除了哥林多前书十四章较不明显外,其余皆指着“民族”、“外国语”、“一种地方话”、“舌头”或“舌状”之意义来说。

3.圣经中之方言:“方言”(tongue)在希伯来文为 “lashon”,希腊文则为"γλωσσα" (glossa),在旧约中,“ lashon " 一字出现过115次之多,其中89次用作“舌头”,16次翻译成“言语”。在新约中,"γλωσσα" (单数)及 "γλωσσαι" (复数)则出现过50次之多,其中大部份在使徒行传及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中找到。

I.使徒行传二章1至11节所载的语言是否“灵话”?

使徒的经历乃现今灵恩运动者高举方言的主要根据,然而,使徒行传二章4至11节的glossai(英译作tongues ,即“方言”)是否“灵话”?是否神秘的“属天的言语”?从经文本身看来,绝不可能,因为:

a.圣经明载门徒是用“众人的乡谈(乡下话)说话”(徒二6)。

b.听众不是信徒,但都听得明他们“用众人的乡谈讲说神的大能”(徒二11),这与今天连信徒也听不明白的“灵话”有天壤之别。若灵恩派人士知道方言乃“恩赐”,不信的人(即众人)岂会有圣灵的恩赐?明显“众人的"glossai" (tongues) ”绝不是指“方言”,乃指众人的“乡下话”。

c.圣经所言“别国的话”(或“方言”)的原文是glossai ,属复数,断非“一种神秘的属天的灵话”。

II.是否真正有“神秘属天之灵话”存在?

神是否曾赐予人一种“神秘的属天的灵话”,这问题向来被大部份圣经学者所质疑。赞成有这种方言的信徒主要的根据是来自经历。若撇开人的经历,单从圣经去找答案,最有力的根据,莫过于哥林多前书十二及十四章了。但因哥林多前书十二及十四章对方言的意见是消极多于积极的,所以很少被灵恩运动者引以为据。

其实,哥林多前书十二至十四章所载“方言”是否“一种神秘、属天的灵”?从仔细的字义研究(请参附录七)及对哥林多前书十四章认真的解经结果看来,可能性并不大。

III.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所说的“方言”是什么意思?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乃灵恩派人士对方言的立论,最重要之经文根据。然而,这经文是否真的指着“方言”来说?是否绝对指灵话?

主张解

“灵话、舌音”者

主张解

“外国话、方言、土语”者

a.原文glossa 一字乃是单数的,但使徒行传二章1至11节则为复数( tongue 相对于tongues)。

保罗并不认为单数、复数有分别,在第5节中他也有用复数(tongues) 。

b.这种方言是“没有人听出来”,没有人明白的(2节)。

“没有人”指在该会众中没有人明白该种方言。其实第5节中提到翻译者已表明有些人明白,“没有人”不是指“全世界绝对无人”

c.这种方言乃是对神说的;但外国话,土语仍是对人说的(2节)。

既然在会众中没有人明白该种语言,所以保罗讽刺地说“乃是对神说”,因为只有神才明白。

  

d .这方言能“造就自己”,但外国话或土语并不一定能造就说话者(4节)。

因说话者能畅所欲言地表达了内心的感受,所以最少在心理上对自己有好处、有帮助。(若说方言者一定能使自己更属灵、更圣洁,为何哥林多的信徒说那么多方言,但仍是那么败坏、属血气、结党、纷争、淫乱呢?)

e.不信者不能明白(23节),但使徒行传二章1节的乃是指非信徒也能明白的。

保罗并不是说只有不信的人才不明白,他乃是说,不明白的外人或非信徒会说他们颠狂了!

f.这方言的讲者乃是“在灵里”(即“在圣灵里”,“in the Spirit”)说的。(参RSV, NEB, Barclay, GNB)。

讲者不是通过理性说的,乃是在“他的心灵里”和情感中说出来的。(和合本,Jerusalem Bible , NASV, NIV, KJV 等)

g.这方言是“对神说的”(2节)。

这方言是异教徒对他们的偶像(a god)所用的重复语(参太六7)。(注1)

h.这方言是指讲者说出“各样奥秘”,即说出神各样奥秘的启示。

神要人知道的已经完全启示在圣经之中,圣经已完全、齐备了。神在信徒身上做的,是引导他们明白真理,带领他们,而不是在圣经以外加上“新的启示”。这些方言变得“奥秘”(神秘,秘密)是因为没有人听得明白。

i.

在哥林多前书十二至十四章的各处经文中,“方言”(tongue)一字从未被用作“灵话”或“舌音”。

j .

在古典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基督时代的希腊文等,“方言”一字从未被用作“灵话”或“一种舌音”(见附录资料)。

k.

保罗在21节中曾引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11至12节说,“主说:‘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tongue)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听从我。’”明显指出,哥林多前书十四章所说的“方言”其实是“外邦人的语言”,绝非“灵话”,或是人听不明的“从天上而来的语言”。

IV.为何灵恩派人士十分重视方言之恩赐?

灵恩派人士重视方言,他们要求所有领袖都有说方言之恩赐,甚至为追求方言者按手,又鼓励他们追求,跟着他们去讲方言。不少灵恩派教会甚至会开班教授方言。他们这么重视方言的原因是:

a.人身体中最充满罪恶之部份是舌头(雅三5-6)。

b.方言是神的话,是灵话。

c.能说方言表示最罪恶之舌头已受到控制,说出神的话。

d.所以说方言者乃是被圣灵充满的人。

e.他们当中,很多人经历到受了灵洗后,能说方言。

V.方言是否属灵的标记?

灵恩运动之领袖如:鲍布钟斯( Bob Jones),贝克(Jimmy Baker)及史华格(Jimmy Swaggart) 等人说,方言是属灵的标记,但圣经明显指出,方言与属灵绝无关系,因为:

a.世界上自古以来最属灵的人──我们的主耶稣,根据圣经所载,从来没有说过灵恩派人士所高举之“方言”。

b.在圣经所载的教会中,最属血气、最多问题,充满纷争、结党、淫乱、自夸、自大、互相诉讼者,竟也是说方言最多之教会。

c.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对方言之态度绝不积极,反而反面的意见更多。

d.方言乃是各种恩赐中最末后,最不重要的。

e.方言不能造就别人。

f.方言若是特殊的恩赐,是超自然的(如灵恩派人士所宣告),为何还需要人按手给人?(而事实上很多人被按过手,皆没有得到)又为何需要人教导?笔者个人十分怀疑很多人正在欺骗人。笔者也问过很多灵恩者,他们也承认只不过是跟着别人说的。

g.方言若是属灵标志,为何经常说方言的鲍布钟斯,贝克及史华格等,竟在道德上泥足深陷?且无悔改之诚意?

笔者深觉灵恩派人士对方言之定义、解释及重视是毫无圣经基础的。然而,我们却要承认,纵使圣经没有载及神秘的方言,但是,神可以现在赐下新方言。笔者个人觉得,信徒对方言无需感到惊讶,也无需追求(因为神没有叫我们这样做),反正属灵与否,与说方言是毫无关系的。

VI.方言在教会的地位?

a.恩赐的目的既是要建立教会、造就教会,教会就应多鼓励信徒去追求,以悟性教导人,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9、31)。

b.在聚会中,应使用会众听得明的说话,而不应用方言(林前十四18-19,及其它使徒、主基督的榜样)。

c.若信徒私下使用,则无需禁止。(林前十四39-40)

d.教会应多鼓励信徒追求圣灵充满,而不是追求圣灵恩赐,因圣灵会随己意将恩赐分给各人。(弗五17-18)

e.紧会的原则是让每位会众均清楚聚会之内容,所以所用之言语必须为会众所明白了解,若是某些节目之主持者用了会众所听不懂之言语,则必须有翻译,务求令会众得到造就的机会。这是圣经的原则。(林前十四26-28)

2 有关神迹奇事之恩赐

今日教会对神迹的看法,可以说能影响整个灵恩运动:

I.定义

神迹奇事是指神按他自己的旨意,在自然界中作出超自然的事,以彰显他的能力、权柄和慈爱,为完成他在教会中的目的。

在讨论神迹的问题时,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思想:神迹的基本意义和神迹的恩赐。

II.神迹的基本意义

神迹的基本意义是神以他自己的能力在自然世界的范围内,作成超自然的事迹。不论“五饼二鱼”的神迹,“水上行走”的神迹,或使人从死里复活的神迹,都是神的权柄在自然世界中彰显而行的神迹。神可以按他自己的旨意和按教会的需要,随时彰显他的权能。因此,神迹可以在任何时代发生,今天和圣经时代并没有分别,神按他自己的意思可以随时施行神迹。

III.神迹的恩赐

神迹的恩赐是神赐给人施行神迹的权柄和能力。人有了恩赐就有使用恩赐的能力和权柄,行神迹的恩赐也是如此。主耶稣行神迹的时候,从来没有为神迹的成就祷告,他只吩咐神迹成就,事就成了。使徒也是如此(参徒三6,十三11),使徒所传的神迹不独印证他们所传的信息(来二3-4),并且印证了他们的身份及权柄(林后十二12),所以,他们行神迹之恩赐是独特的。今天,奇事异能不独不可以用来印证一个人的身份与权柄,而且有可能是假基督、假先知的标志(太二十四24)。

IV.教会对神迹之态度

a.我们认定,神在今天仍可以按他自己的旨意,教会的需要,随时令神迹发生。

b.监定一个人是否出于神,最重要的,不是看神迹、异能,乃是看他传的信息以及他生命的见证。

c.教会不应宣扬神迹、异能,也不应高举个人经历,我们应宣扬真理,高举主。(林前一22-23)

d.任何人夸自己有行神迹、治病、异能的恩赐,又以此为宣传的口号去吸引人,均有违圣经原则。(箴二十七2)

e.有需要时,信徒应以信心求神彰显他的能力及医治,但需认清楚,主权是在神手中,而不是在人手里,纵使结果不如我们所求,我们仍要相信神有最美的安排。

3 有关先知或预言的恩赐

I.定义

先知的恩赐是某些信徒能得到神的信息,然后准确地传达出来。这信息有时是预言(徒十一28,二十一10-11);有时是讲道(徒二18、22-36);有时是劝勉(徒十五32;林前十四3);有时是解释或教导(林前十四19)。新约先知的信息是针对个人而说的,不具旧约先知的权威,其信息不能与正典相提并论,亦不能违背正典。任何假借神之名说“预言”者乃假先知、异端。最近连葡萄园教会(第三波)亦因此分裂,保罗该隐(Paul Cain)被一些分出来之第三波领袖公布为异端。(注2)(知识的言语及智慧的言语因只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有记载,故很难确定其性质。至于有些人自称见到一些图画,或披露别人的私隐,或称“圣灵突然启示”一个名字、一个地方名、一种东西或一个人等情形,在新约中并无出现。)

II从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看先知讲道的限制

a.可有二至三人在聚会中作先知讲道(29节上)。

b.先知要管理自己的灵,使其顺服自己(32节)。

c.先知信息的来源是启示(30节)。

d.先知的信息是经由全体会众衡量、判断的(29节)。

e.先知讲道要守秩序(39-40节上)。

III.先知信息的效用

a.预告未来。

b.为造就、安慰、劝勉教会(林前十四3)。

c.但在新约,信徒不一定要跟着先知的话去行(徒二十一10-14),因为继承旧约先知者,是使徒,不是先知,使徒过去后,只有正典是我们绝对的权威。

IV.有关“预言”之恩赐是否已成过去之问题

1.主张这恩赐已成过去者之根据:

a.哥林多前书十三章8节说“先知讲道之能”(或译作“预言”),“终必归于无有”(原文"ιαταδηθησοντι" 乃有“被毁灭,被取消”的意思),谁取消它?当然是神。

b.这恩赐何时会被取谛?哥林多前书十三章10节说“等那完全的来到”。到底这“完全”是指什么?主张这恩赐为短暂恩赐者多认为这“完全”的乃指“正典”之完成而言。

c.正典完成后,先知很少出现了,圣经亦不再提,可能已停止了。

d.以弗所书二章20节说教会乃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使徒已成过去,先知既为根基,也应成过去了。

2.主张现时仍有“预言”之恩赐者之根据:

a.硬将哥林多前书十三章10节之“完全的”释作“正典”,乃过分独断,也是十分牵强的。

b.教会成立后,先知仍存,而保罗列出之恩赐中,预言明显亦榜上有名,硬将它视作短暂恩赐,是毫无根据的。

c.经历告诉我,事实胜于雄辩,现今仍有此恩赐。

d.使徒行传二章18节和约珥书二章32节说明了,到末日之时仍会有预言之恩赐。

V. 最重要关键

其实,最关键性的问题不是今天是否仍有预言,硬将哥林多前书十三章8、10节凑起来去建立“预言已成过去”之立场是十分脆弱的。我们不可以限制神的工作,也不必争论今天是否仍有“预言”之恩赐。然而,我们必须对“预言”有正确的态度。

VI.教会对先知预言、知识言语之态度

a.先知的信息是要经评核、衡量、判断和试验,来决定哪一部份是好的。新约先知的说话并不能与神的权威同等,也不能与神默示的圣经同等。

b.新约先知的权威与旧约先知有明显的不同。新约先知的信息虽然被认为是从神而来,但却没有被认为是神要人必须顺服的话语(徒二十一4-14)。

c.新约先知不会用“主如此说”,但旧约先知则常以“耶和华如此说”或“这是耶和华说的”等为开场白。

d.自正典成立后,不会再有新的规范性(normative)之启示(启二十二18-19),所以信徒不可以其个人感动、灵感,当作神的话叫人服从。

e.教会应以圣经原则处事,而不是根据某些人的恩赐或“超自然”之领受去作出决定。

f.以上的态度原则上可应用在那些自称来自知识的言语或智慧的言语恩赐的信息上。

g.主基督警告我们,未世的其中一个先兆,就是假先知的兴起(太二十四24),他们也可以说预言,史密约瑟、文鲜明及 Jim Jones等便是明显的例子。

h.耶利米书二十三章36至38节亦警告我们不可假借神的名说自己的话,视之为神的预言,高举为权威。

i.教会的根基是建于使徒及先知上,这似乎是指先知的恩赐已成过去。

j.旧约先知常以“耶和华说”开始其预言,但新约先知则从未这样做。

k.旧约先知的预言,人都要听,命令人人要遵守,但新约的预言则无此权威,连保罗也不一定要听(徒二十一4-14)。

总括来说,教会若不小心防避人冒神之名说“预言”,或不防避有人将说预言者高举的话,将后患无穷,第三波教会之分裂和异端之产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4 有关神医之恩赐

灵恩派人士十分强调治病之恩赐,差不多每次聚会均有治病时间(ministry time),在聚会时甚至公开邀请长短脚之患者到台前,又用“知识言语”之“恩赐”,说会众有人左胸感到不适、右脚行动不便、睡眠有问题、耳呜等病者到台前接受“医治”。当权能布道治病之风吹到香港后,香港的教会产生了一些二极不健康的反应:有些“照办煮碗”,完全不假思索接受全套教导及做法;另一极端则以按手为病人祷告为灵恩,又说神迹治病已不存在。

人可限制神的工作吗?灵恩派人士(特别是最近第三波)的确反映了传统教会对全人医治,全人健康及关顾之忽略,缺少提供渠道给身、心、灵受到创伤的人接受医治及代祷,我们宜加以反省。

1.然而,第三波对这方面之教导及行动却有些地方是不合圣经的。狄积奇(Jack Deere)曾公开宣告,有三种不同的医治存在:

a.使徒式医治(apostolic healing)──能知道谁可得医治,谁不得医治,并有权能使人得医治。

b.牧者式医治(pastoral healing)──牧者藉祷告去医治,能力较小。

c.服侍性医治(ministerial healing)──信徒的代祷,是关心性的。

其实,圣经真的有这样分吗?使徒保罗曾行过不少神迹,甚至能叫死人复活,但对以巴弗提、自己及提摩太之病却无能为力,又怎样解释呢?

一位笔者很熟悉,也是我们的朋友,在星加波甚有影响力之第三波领袖,宣告神其实乐意使每位病者得医治,人不得医治可能有三个原因:

a.    医者没有信心;

b.    被医者没有信心;

c.    会众没有信心;

然而,,上述理论是找不到任何圣经根据的。我们可以问:保罗有信心吗?提摩太、以巴弗提有信心吗?为何他们身上仍有疾病,祷告完了疾病仍未有离开(参林后十二8-9)。

2.第三波人士将疾病与撒但挂钩,这不是绝对的。否则,这世界只需有巫医,不需要医生了。

3.第三波视病者得医治才是神的祝福;没有看到神的祝福,往往是自己的责任。过份强调医治、应许医治,只会叫人跌倒。我们必须强调神的恩典及荣耀,无论人得不得医治,仍可彰显的。信心不是用来逃避苦难,甚至不一定用来解脱苦难的,乃是帮助我们承受苦难。信心愈强,能承受的苦难便愈多。

4.第三波人士说:“主若愿意,请医治某某弟兄/姊妹”,这类祷告是表示没有信心,神不会接纳的。难道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也有错吗(太二十六39)?其实更有信心的祷告,应该是“主啊,无论你医治或不医治,都是为我能得到你更大的祝福,因为祢拿去的,祢会以祢自己来代替。我只求祢让我明白,祢要我学的功课是什么?祢在我身上的使命又如何?

5.第三波人士动不动就公式化地按手或象希特拉见礼式的伸手(他们所谓的“按手”)替人祷告。他们甚至质疑和责备没有这样做的人,说他们不同心。这无疑是将相对的绝对化。其实主是否每次都这样为病人祷告?他的行动是很自然,出于关心的一摸(麻疯病者),拉她的手,扶她起来(彼得的岳母),抱起为他们祝福(小孩)等等,绝非公式。保罗也告诫我们不要随便按手,免得在一些人的罪上有分(提前五22)。

6.很多第三波及灵恩人士过分强调魔鬼的工作,有些“赶鬼”之举动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笔者曾听到一位第三波领袖,替人赶“麻将鬼”、“害羞鬼”、“不饶恕的鬼”、“懒鬼”、“福建鬼”、“厦门鬼”……。圣经的教导是否如此?圣经劝我们为这些人赶鬼吗?抑或劝我们责备他们,要他们认罪、悔改?明显是后者(参帖后三10-12;太六14-15)。

7.第三波人士将焦点放在一些神医身上,又说某某“专医长短脚”等是与圣经教导背道而驰的。真正医治者是神,任何信徒均可为病人祷告,果效在神身上,非由人控制。

结论

第三波强调的恩赐,确是福音派教会所忽略的,他们的兴起,对福音派教会好像当头棒喝。我们不应逃避,应该重拾早期教会的榜样及做法;另一方面,我们却要小心避免一些极端之做法,免得矫枉过正。

狄积奇将神医分类: 使徒神医(apostolic healer)、牧者神医(pastoral healer)及关顾神医(ministerial healer),谓其间的分别是能力与果效之不同,又谓使徒神医能“预知”谁可得医治,谁不得医治……。这些理论不止毫无圣经根据,且会误导人跟从某些人,而不是跟从神,这是十分危险的。作为主的门徒,我们必须有平衡的看法,免受撒但利用,将错误的道理教导人。

笔者亦有赶鬼的经历,神的确透过笔者去传福音、祷告,彻底医治了三位被邪灵骚扰(鬼压,见已死之人的“鬼影”,玩完“碟仙”后被鬼附等)的人;亦有无数次为病人祷告的经历,有些自己亦无信心的,如一位患脑癌的弟兄,十七岁已三度开刀,连顶尖的医生也说能出院的机会很微,他信主后竟日渐康复;有些我有信心会好的,亦有很多人代祷的,竟急转直下,很快离世。决定权明显不是在人,乃是在神。

然而我们要与神同工,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在我们与主同行时,神迹、人得救的喜乐便发生了,感谢主。

注释

1.请参附录一,“因预言而来的分裂”──Lee Grady

2.请参附录一,“因预言而来的分裂”──Lee Gr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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