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在信徒身上的所有工作,其中最难表达而争论最多的,要算是“圣灵的洗”了。争议的内容甚多,其中较主要的包括:
I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
有人将它视为“圣灵的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印记”、“圣灵的降临”……他们认为圣经只不过是用不同的方法与字句来表达同样的经历。(注1)
II 圣灵的洗是否带有条件的?
有人认为信徒必须恳切祈求、过圣洁生活、有信心、先接受水礼、要顺服……等,然后才可以接受圣灵的洗。因为圣灵的洗并不是所有信徒均能自自然然便得着的。
III 圣灵的洗发生在什么时间?
有人说圣灵的洗是圣灵在信徒身上的“第二重恩典”,是发生在信徒得救或水礼以后。
IV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有人认为人若接受了圣灵的洗后,一定能说方言。
V 圣灵的洗有何目的?
有人以为圣灵的洗是为了使信徒更有能力去见证、事奉主而赐下的。
因为教会对“圣灵的洗”有那么多分歧的看法,我们必须回到圣经里,看看圣经对这方面的看法如何。
1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
“圣灵的洗”是否与“圣灵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降临”、“圣灵的印记”等同义?这些名词是否均指着信徒的同一经历来说?要了解以上问题的答案,信徒最好从圣经找出以上各种经历的特色,互相比较,然后下结论。
“圣灵的洗”一词在圣经里共出现七次,其中四次在福音书出现,两次出现于使徒行传,一次出现在哥林多前书。在福音书出现的四次中,其中三次是指同一件事,就是施洗约翰预言主基督将用圣灵替人施洗(参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翰福音一章33节则是施洗约翰的宣告,说主基督乃是那位要用圣灵施洗的。使徒行传一章五节则复述主临升天前的应许(参路二十四49),说门徒将要受圣灵的洗;使徒行传十一章16节则引述彼得的话,内容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由此可见,以上六处经文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只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的内容有些不同,它直接指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I 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的分别:
圣灵的洗 | 圣灵充满 |
a圣经只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但从没有命令门徒要受圣灵的洗。(太三11;可一8;路三16,二十四49;徒一5) | 圣经命令门徒要追求圣灵充满(弗五18)。 |
b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不会有第二次。这经历是永久性的。 | 圣灵的充满不是永久性的,所以门徒要常常追求圣灵充满。 |
c圣灵的洗是每一位门徒(已重生者)均可经历到的。(林前十二13) | 圣灵充满是发生在部份门徒身上,并非所有门徒均可经历。 |
d圣灵的洗不会重复出现于门徒身上。 | 圣灵充满会重复出现在信徒身上(徒二4,四8,31,九17,十三9等)。 |
e与圣洁生活无关(林前十二13),哥林多信徒亦已受了圣灵的洗 。 | 与顺服、信心、圣洁有关。 |
f与神人之间的关系有关(positional),使人与神建立父与子、救赎主与被救赎者的关系。 | 与事奉的能力、圣洁生活有关(functional)。 |
II 圣灵的洗与圣灵降临
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圣灵的洗是信徒经历与神关系建立的第一步;但圣灵降临则是主基督升天后,神差遣圣灵下来的结果,是一件历史事件(historical event),是不会重复的,只有一次。(注2)但圣灵的洗却是门徒主观的经历,什么时候有人悔改信 主基督,什么时候就有人受圣灵的洗(弗一13-14)。
III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内住
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门徒接受了圣灵的洗,圣灵随即开始内住在他心中,直到永远。
I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印记(Sealing)
圣灵的洗是信徒一次过的经历,圣灵的印记则表达了信徒有了圣灵后的权利与责任。圣灵有如一个印,信徒若有了这印,则这印所带来的拥有权、权威、地位、安全感和责任等,便会自然属于门徒了。
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
从提多书三章六节;使徒行传二章33节及十章45节的记载来看,圣灵的浇灌是信徒一次过的,每一位信徒均经历到,没有条件性,也不用门徒祈求才可以得着的经历。得着的结果,正如提多书三章6-7节所说,“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由此可见,圣灵的浇灌乃是为了使门徒与神关系建立,得称为义,又得称为神的儿女。在意义上,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是最接近的。
VI 从圣经看圣灵的洗的定义
圣灵的洗,乃圣灵在每一位信徒身上一次过的工作,使他们因知罪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便与他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经历重生,成为神的儿女。(徒一5,十一15-17;罗六2-11;八9、14-16;弗四4-6;西二11-13;林前十二13)。
VII 主耶稣的应许
重生是圣灵的工作(约三3-8)(a mysterious experience),圣灵的洗有别于施洗约翰的洗(徒一5)。施洗约翰亦如此教导(太三11;可一8;路三16)。
VIII 圣灵的洗是基督徒必有的经历
当信主耶稣的时候,同时也领受圣灵的洗(徒十一15-17;参弗一13-14)。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若没有圣灵就不属于基督,亦不是神的儿女(罗八9、14-16)。
特殊情况:
1.五旬节前的信徒,因圣灵仍未降临,所以要等到圣灵降临时才经历到圣灵的洗。
2.为了表明神对撒玛利亚教会的接纳(徒八14-17)。
3.信得不清楚,不明白受洗的意义,所以以前的水洗不是表示他已重生,已经有圣灵了(徒十九3-5;弗一13)。
2 圣灵的洗发生在什么时候?
不少人强调圣灵的洗乃是神对人的第二重恩典,第一重恩典乃是水的洗,是得救。他们所根据的理由是:
1.使徒行传二章1至4节记载,在五旬节领受圣灵的洗者全部是已重生得救,已经领受水礼的门徒。
2.使徒行传八章9至17节记载,撒玛利亚人“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就受了洗”然而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身上”。直至彼得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
3.使徒行传九章1至19节记载,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蒙神光照,悔改信主了,但信主三日之后才领受圣灵的洗。
4.使徒行传十九章1至7节记载,以弗所的门徒均已经受了洗,却还没有领受圣灵。另一方面,保罗的问题“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暗示信徒不一定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除了以上经文的“支持”外,灵恩运动者的主要根据乃来自他们的经历。他们均强调,他们信了主,但还是没有经历到圣灵的洗,直至他们“靠着信心恳切祈求、追求”后才经历到。
其实,以上“根据”并非完全正确,不独在解经上欠完全,而且灵恩运动者只举出上述经文支持他们的立场,但反对他立场的经文,他们则没有提出客观、合理的解释。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圣灵的洗是否一定发生在水洗(或一个人得救)之后?”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
1.圣灵的洗可能与水礼同时发生,保罗的水礼与圣灵的充满(并非圣灵的洗)似乎是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因以弗所门徒第一次的水礼乃是约翰悔改的洗礼,他们还没有真正相信接受主耶稣作他们的救主及奉他的名受洗,所以他们根本不能成为信徒的代表(徒十九1-7)。但是,当他们从保罗口中清楚了福音的内容,他们便受洗。据圣经记载,当他们奉主的名受洗,亦即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时,他们便经历到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由此可见,二者是同时发生的。
2.圣灵的洗可能发生在水礼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十章44至48节中作见证,哥尼流一家先受了圣灵的洗然后才接受水的洗。他说:“这些人既(已经)受了圣灵,(注3)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于是“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虽然,有些灵恩运恩运动者勉强解释哥尼流一家是“极罕见的例子”,然而,这却是福音派教会中大部份信徒的经历。
3.有些人的经历则是圣灵的洗发生在水礼之后。根据圣经的启示,这种情形的发生有两个可能性:
a.五旬节前已经作门徒者的经历:为何这些门徒得救受水礼以后才接受圣灵的洗?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受水礼、得救之时圣灵还没有降临,圣灵是在主升天之后十天(五旬节)才降临的。但自圣灵降临以后,门徒便不再需要等待了。若有人以五旬节门徒的经历作为理论根据,谓圣灵的洗必定是发生在水礼(得救)之后,则除非他认为圣灵的降临不止一次发生,否则他们便是前后矛盾,将使徒时代五旬节门徒独有的经历,牵强附会地勉强所有信徒都去有同样的经历。
b.信得糊里糊涂的人所经历的。以弗所的“信徒”根本还没有重生,因他们只相信约翰的洗,还没有信耶稣为他们的救主,也没有奉主的名受洗(徒十九3-5)。在这世代中,灵恩运动特别流行于一些传统的、没有生命、死气沉沉、不重门徒训练的教会中。为何灵恩运动者大部份都经历到圣灵的洗乃发生于他们的水礼以后?因为他们受洗时根本没经历重生,对整个福音内容也糊里糊涂。其实,这是十分不正常的,是教会未尽“使人作门徒”的责任所带来的结果。
灵恩运动或五旬节运动者绝大部分认为圣灵的洗是有条件性的,并非每个信徒均可经历。然而,在条件方面,他们没有统一的看法。
1.根据利格斯(Ralph M. Riggs) 的意见,信徒若要得着圣灵的洗,他必须要:(注4)
a.先得救了。
b.对主顺服(徒五23)。
c.求圣灵的洗(路十一13)。
d.不断的求(太七7)。
e.有信心(加三14;约七39)。
2.据皮尔文(Myer Pearlman) 的意见,圣灵的洗的条件为:(注5)
a.正确的态度(徒一14)。
b.祈祷(徒八15、17)。
c.同心合意的祈祷(徒四31)。
d.祈求(路十一13)。
e.顺服(徒五32)。
3.据基当奴(Donald Gee) 的意见,条件则为:(注6)
a.悔改(徒二38)。
b.已受洗(徒二38)。
c.相信圣灵的洗(徒二39;路十一13)。
d.等候。
4.尼尔逊(P.C. Nilson) 则认为,圣灵的洗的条件为:(注7)
a.对主顺服。
b.祈求圣灵的洗。
c.常赞美主。
d.圣洁生活。
e.小孩子心态。
f.等候。
从以上各五旬节运动领袖或学者的“条件”看来,我们会发觉到每个人所列举的经文都不是一样的。他纵使有“经文”根据,那些经文根本与圣灵的洗无关。其实他们主要的“根据”,乃是他们自己的经历,因各人的经历均有所不同,理论自然也有分别。其实,若我们仔细研读神的话,不难找出以上教导是不合圣经的。
第一,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都”(all)
表示出每一位信徒均受了圣灵的洗,没有例外的。若有人还没受圣灵的洗,他根本还不算是重生的信徒。
第二,圣经从来没有命令信徒祈求圣灵的洗,五旬节运动者所列举的经文(路十一13;徒八15;太七7;徒四31),没有一处与圣灵的洗有关。使徒行传八章15节并非指撒玛利亚人自己祈求祷告,乃是彼得、约翰为他们祷告;路加福音十一章13节记载神会将圣灵(并非圣灵的洗)赐给“求他的人”(而不是“求圣灵的洗”者)。
第三,甚至哥林多的信徒,亦在新约各教会中被认为是淫乱、属世、血气、不顺服的,也已经受了圣灵的洗(林前十二13)。他们的经历否定了灵恩运动者的理论。
第四,圣经教导我们只可能有一洗(弗四5)──就是圣灵的洗。
圣灵的洗是否需要有条件?若是有的话,很简单,就如以弗所书一章13所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任何人只要清楚认识福音是什么,又凭信接受基督为救主,他相信的那一刻,就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3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大部份五旬节运动者强调,人若受了圣灵的洗,就一定有说方言的表现。因为:
1.门徒受了圣灵的洗后均能说方言(徒二1-4,十44-48,十九1-7)。
2.主基督曾应许信他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他的名赶鬼,说新方言”(可十六17)。
3.这是无数信徒(指灵恩运动者)的经历。
4.舌头是人体最难控制的部份,是罪恶的世界(雅三6-8)。说方言表明舌头已经被控制了,是圣灵充满的表示。
以上的理论,最大的问题是将圣经中相对的记述当作绝对的教训;其次是断章取义解经,且对真理缺乏全面认识。其实,五旬节运动者最主要的根据,还是他们的“经历”。若是纯粹从神的话语去看以上的问题,我们将不难发觉,以方言作为圣灵的洗(甚至圣灵的充满)的印证,是绝对不能成立的。因为:
1.圣经从没有命令信徒说方言。若方言是那么重要,为何圣经不鼓励信徒追求方言,反而说:“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呢?
2.门徒在使徒行传二章1至4节所说的“方言”,与今天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或是按有些解经所说,与哥林多教会信徒所说的,完全不同。(注8)
3.哥林多教会是说方言最多的教会,却是最不属灵,最属血气,最多纷争,最淫乱的教会。这证明五旬节运动者的根据根本不能成立。
4.世界上最属灵、最圣洁的人──主基督──从未说过方言,但是他在任何时候均被圣灵充满。
5.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4至11节所载,方言乃是恩赐之一,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1)。绝非人“恳切祈求”的结果。
6.在各种恩赐中,方言被列为最未后的恩赐。圣经劝我们要渴望能造就人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
7.圣经所载有关作长老、监督和执事的条件中,没有一样与说方言有关。实际上,方言与一个人的属灵与否、成熟与否是毫无关系的。
8.除了使徒行传及哥林多前书外,其它新约各卷书信均没有提及“方言”,所以有可能方言时代只是使徒建立教会时出现,其后便告消失(林前十三8)。纵使方言没有过去,圣经不再提及方言也表明了它并不重要!
若方言、神迹并不是圣灵的洗的印证,那么,真正的印证是什么?
第一,受了圣灵的洗而自己又知道的,一定有重生的确据,知道自己与神的关系已经建立了,神乃是他的父,主基督是他的救赎主,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叫他与神的爱隔绝。
第二,人受过圣灵的洗,一定有生命的改变,若人说自己已经信了主一段时间,但一点儿生命的改变也没有,则可能尚未经历过圣灵的洗,可能他尚未清楚福音内容、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亦未曾真正打开过心门接受主基督为他的救主以及生命的主。
第三,人受过圣灵的洗,圣灵已经内住在他心里了,他一定能经历到圣灵的引导、安慰、提醒及教导。因为圣灵的洗乃是一次完成的,且不再离开。
第四,信徒受圣灵的洗而“成为一个身体”(即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我们对弟兄姊妹应有肢体、骨肉关系的感觉。我们应更多留意有需要的肢体,尽力补足他们的需要,“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林前十二23)
第五,我们乃是受洗归入主基督(罗六3-4),所以他应在我们身上有绝对的主权,我们应听从他,顺服他如仆人听从主人一样,并要在生活中彰显他。
总括来说,圣灵的洗所带来最重要的经验是生命的改变,从罪中得释放,成为神的儿女。但这改变有时亦有一些外在的彰显,如使徒行传所记载的方言与赞美,亦有可能在事奉上有能力的彰显。但要注意的是圣灵的洗与圣灵特别的充满可能是同时发生的(徒二1-4)。新约书信中所强调的圣灵工作乃是生命质素的更新,使基督徒更象基督,以整个生命,包括宣讲、服侍等工作
来见证福音的大能。(加五16-26;弗五15-20;帖前五15-22)
结论
虽然灵恩运动者对圣灵的洗的理论有很多是不合圣经的,然而,这运动对不少教会,特别是那些死气沉沉、只重外表仪式、传统的教会,却带来了不少贡献:
1.不少教会甚少注意重生确据对信徒的重要,也没有门徒训练,对圣灵的洗与重生更是一窃不通;这运动可谓当头棒喝地问:“你与主真正建立了关系没有?你经历过圣灵的洗没有?”这是信徒生命建立中不可忽略的。
2.灵恩运动替不少教会带来复兴。
3.它刺激起更多神学家、学者,甚至信徒作神学反省,注视圣灵及圣灵的工作,从而更认真研读神的话。
4.间接刺激了一些信徒追求圣灵充满。
然而,过份强调经历及圣经所载非绝对的真理,带给教会混乱、分裂、只重自己追求“神秘经历”,忽略传福音、门徒训练、教导圣经真理(太二十八19-20;弗四11-16),甚至造成非信徒的绊脚石,叫他们误以为基督教是邪教,是近乎颠狂,好象被鬼附似的。
参考书目
1.D.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Fleming H.Revell Co. ,1929.
2.Frederick D.Bruner, A Theology of the Holy Spirit, Eerdmans,1970.
3.John F. Walvoord, The Holy Spirit, Zondervan, 1954.
4.T. Rees, The Holy Spirit in Thought and Experience, Charler Scribrer's Sons, 1915.
5.贝珍珠编著:《论圣灵的浸》,基督教锡安堂,1980。
注释
1.参D.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及 E.C. Miller, Pentecost Examined, P.28及贝珍珠编著《论圣灵的浸》,页61。
2.在希腊文中,“降临”这动词用Aorist tense (一次完成式)表达。
3.原文“受了”( ελαβον )一字用完成动词(Aorist) ,即表明那事实已经完成了。
4.参Ralph M. Riggs, The Spirit Himself, pp.101-102。
5.参 Myer Pearlman, Knowimg the Doctrine of the Bible, pp.316-318。
6.参Donald Gee, Pentecost, pp.25-26。
7.参P.C. Nelson, 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pp.38-39。
8.详细比较请参下一章“圣灵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