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是否一个有位格的个体,表面看来是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反正一个人的得救与否,是在乎他是否承认自己是罪人,是否相信耶稣基督是他唯一的救主。至于他是否相信圣灵是有位格的,丝毫不会影响他的救恩。但事实显示,历世历代以来,圣灵的位格,乃是分辨正统与异端的其中一项最重要分水岭。自古至今的异端、新派,都反对圣灵乃是有位格的神者。这些异端包括了:
1.撒伯流(Sabellius):圣父、圣子、圣灵只不过是三个不同的名称而已,并非三个不同的位格。
2.亚流(Arius):圣灵只不过是基督所造的第一位被造物,并非一位有位格的神。
3.苏西尼(Socinius):圣灵只不过是从神散发出来的能力而已。
4.士来马赫(Schleirmacher):圣灵不是一位格,甚至神也不是一位格,只是一种经验而已。
5.新神学家、新正统主义者皆否认圣灵的位格。
6.耶和华见证人:圣灵只是一种能力而已。
7.摩门教:圣父及圣子均有骨有肉,好象我们一样,但圣灵却不是有骨有肉的物质。他们又说,只有物质才可能存在。
8.基督科学会:神只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mind)而已。
从历史事实看来,没有任何异端、新派(不信派)承认圣灵为一位有位格的真神。为什么?原来基本问题,是他们否认圣经乃绝对无误之权威,他们所根据的并非神的启示,而是自己的“理性”或科学。这种态度根本就是不信,不以神为神。
1 何谓位格(Person)?
所谓“位格”,并非指好象人一样的血肉之躯。若以这样的定义为准,则神也不是一个有位格的个体了,因圣经清楚宣告:“神是个灵”(约四24)。
位格也不是“面具”或“角色”的意思。(注1) 因为圣经多处记载到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是同时出现,同时存在的:
1.以赛亚书四十八章16节记着:“主耶和华差遣我(弥赛亚=主基督=圣子)和他的灵(圣灵)来”。差遣者是圣父耶和华,受差者乃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是十分明显地存在。若我们以“位格”为“角色”或“面具”,岂不是圣父自己差自己,“父的面具”差“子的面具”及“圣灵的面具”?这是没有意义的。
2.以赛亚书六十三章7至10节亦清楚地介绍“我”(弥赛亚=圣子耶稣)、耶和华(圣父)及圣灵。又说以色列人悖逆主,使他的圣灵担忧。圣灵乃一个独立的位格,在这里明显可见。
3.以赛亚书六章3节三次题及“圣哉”,民数记六章24至27节三次题及“耶和华”,亦暗示神本身乃有三个位格。(注2)
4.马太福音三章16至17节题及主耶稣受洗时,三个位格显然是同时存在。圣子受洗时,圣父在天上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圣灵则仿佛鸽子般降在圣子身上。这是最清楚不过的。
5.门徒替人施洗及祝福时,均要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进行(太二十八19;林后十三14)。(注3)
6.主耶稣在地上时,屡次向父祈求、祷告,若他与父乃同一位格,只是角色不同,岂不是他自己向自己祷告吗?
7.若神的位格只有一个,当主耶稣被钉死时,神岂不也被钉死了?若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三个名称,三个不同的角色,则那位格死了以后,三个角色岂不也完全消失了?举例说,笔者身兼三个角色,对妻子而言,他是丈夫;对子女而言,他是父亲;对教会弟兄姐妹而言,他是牧师。笔者死后,三个角色也不会存在了,但神是这样的吗?
若“位格”并非指“角色”,也不是可辨认的物质之形体,究竟“位格”是什么意思?据孙德生(J. Oswald Sanders)、来利(Charles C. Ryrie)及华富尔得(John F. Walvoord)等保守的神学家的意见,我们对“位格”之定义,必须同时可以应用于父神及主基督道成肉身前或后。我们说父神及主基督乃是有独立位格的神,原因何在?因这三位一体真神中,每一位格均是明显可分辨的,是独立的位格。“位格”包括了下列一些基本要素:
1. 理智与思想
2. 情感与反应
3. 意志与决定
4. 行动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要接纳以上的定义?理由是,我们若不以上述的定义为准,我们不但要否定圣灵的位格,同时也要否定神的位格。因为神本身就是灵,并非物质,肉眼也不能见。我们若不以圣灵为有位格,必然也不以神为有位格的。这样,我们根本就不是相信圣经所载的神了。
2 圣灵的智慧和理智证实他是有位格的
1.哥林多前书二章10至13节清楚告诉我们:“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圣经没有说圣灵令我们参透万事,而是直接说他本身参透万事,他甚至教导人以属灵的话去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他若没有位格,岂能教导人,又怎能“参透万事”呢?
2.圣灵是有思想的。罗马书八章27节说:“监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注4)以上这些特质,唯独有生命、气息及有独立位格之个体才可能拥有。若有人以圣灵为没有位格,而只属一种能力,则他不可能解释以上经文及信徒在上述经文中的经历。
3 圣灵的情感及反应证实他是有位格的
1.以弗所书四章30节劝导信徒“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怎样会令圣灵担忧?当我们犯罪,悖逆不听他的话,偏行己路的时候,我们就会令圣灵担忧。为何圣灵会担忧,会忧伤?(注5)因他是有位格的。若我们以圣灵为神的能力,这经文岂不是变成“不要叫‘神的能力’担忧”?这是没有意义的。
2.马太福音十二章31节告诉我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主耶稣这番话是针对当时的法利赛人而说的。主耶稣在他们面前行神迹、赶鬼,但这些深谙律法的法利赛人竟说他是靠鬼王赶鬼。他们明知自己的解释不合理,不合逻辑,也明知客观的事实均指出耶稣是基督,是从神来的,他们却仍固执,自以为是,这就是亵渎圣灵了。同样,人若深谙神的话,但仍硬心不信,虽然明知各方面的事实,却仍不肯相信,叫他悔改是十分困难的。
3.使徒行传五章3节指出亚拿尼亚夫妇“欺哄”(欺骗)圣灵。若圣灵没有位格,没有反应,没有情感,他岂会被“欺哄”?
4.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19节亦劝告门徒“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若他不是有情感、有反应、有位格的神,他岂能“感动”人?
5.使徒行传十章19至21节记载彼得服从圣灵的命令,下去见哥尼流所差来的人。试想,若圣灵不是有位格,他岂会命令人,又怎能使人服从呢?
6.使徒行传七章51节指出犹太人“抗拒圣灵”;他被抗拒,证明了他是有位格的。
7.希伯来书十章29节说明:“侮辱施恩的圣灵的人”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刑罚。(注6)
从以上经文看来,圣灵具备了唯独有位格者才有的情感、反应,可见圣灵乃是具备独特位格的神。
4 圣灵的行动及工作证实他是有位格的
下列的行动及工作是唯独具位格的圣灵才能有的,这些行动和工作包括:
1.他要引导门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2-15)。
2.在门徒生活中引导他们(罗八14)。
3.他要“随己意”将恩赐分给各人(林前十二11)。
4.他颁布命令给神的仆人及宣教士,指引他们作宣教的工作(徒八26、29,十六6)。
5.他要指教门徒,并要叫他们想起主对他们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
6.他要为主基督作见证(约十五26),并见证门徒乃是神的儿女(罗八16)。
7.他使人信服,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7-8)。
8.他能行神迹,将腓利提去(徒八39)。
9.他呼召门徒作特别的事工(徒十三2)。
10.他差派门徒作宣教士或作其它特别工作(徒十三4)。
11.他会替门徒“用说不出来的叹息祷告”(罗八26)。
5 圣灵接受敬拜证实他是有位格的
1.主基督升天前颁下大使命,清楚地吩咐门徒“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且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二十八19),若圣灵不是有位格的,这使命便变得毫无意义了。我们要奉圣灵的名给门徒施洗,表明我们对圣灵的敬拜。若圣灵不是有位格的,他岂能接受我们敬拜呢?
2.在使徒给信徒的祝福中,亦清楚显示圣灵乃是有位格的。哥林多后书十三章14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这祝福的内容也是对三位一体的真神表示敬拜。
从以上施洗时的祷告及祝福内容中,我们不但看到圣灵是有位格的,而且可以知道,根据神的启示,圣父、圣子及圣灵享有同等荣耀及地位;所以,三位格亦受到同等的敬拜。
6 圣灵与信徒之关系证实他是有位格的
1.使徒行传十五章28节记载“圣灵和我们(使徒),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外邦信徒)身上”。这经文清楚表示:圣灵和我们一样,是有位格、性格的,否则不可能作决定。
2.下列经文清楚指出圣灵不是能力而已:
a.路加福音四章14节指出“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而不是说“耶稣满有圣灵,即等于能力。”(参罗十五13)。
b.使徒行传十章38节说:“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清楚表明圣灵和能力乃是不同的(参林前二4)。
以上经文显示,能力来自圣灵,但绝不能说,能力即圣灵。
7 下列逻辑显示圣灵乃是有位格的
1.圣父及主基督所享有的所有属性,圣灵均同样具备。那些属性正是圣灵位格有力的明证。因为没有位格的能力绝不可能被形容为具有“永恒”、“全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良善”(完全)、“圣洁”、“真实”、“慈爱”……等属性。(注7)
2.圣父及主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圣灵亦有分参与。(注8)
3. 用于圣父及主基督身上之名号亦会应用于圣灵身上。
8 从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看圣灵的位格
对圣灵之位格描写得最清楚的,要算是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有关主基督分离祷告的内容了。
I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的文法告诉我们圣灵乃是有位格的
a.他被称为Paracletos(中译为“训慰师”、“保惠师”、“顾问”、“中保”、“辩护者”等等)(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
在约翰一书二章1节中,Paracletos用于主基督身上,(中译为“中保”),明显指出圣灵乃是有位格的。
按希腊文原意para有“旁边”的意思,cletos则从Kaleo一字而来,有“呼召”、“邀请”等意思。所以paracletos乃是指一位被人邀请到他旁边去帮助、安慰、侍候、辅导他的人。故此,这人绝不可能是没有位格的。
b.虽然“灵”一字在希腊文中(pneuma)乃是中性(neuter)名词,然而,圣经却用男性的“他”(希腊文为ekeinos),而不是用中性的“它”(希腊文为ekeino)去形容。为什么?圣经的文法有错误吗?但为何只在圣灵的位格上是这样?而且自始至终都用ekeinos?圣经显然是要指出圣灵并非能力而已,他乃是有位格的神(参约十六13、14)。
c.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记载主基督的一番话:“我要求父,他将赐给你们‘另外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注9)圣经把圣灵称作“另外一位保惠师”,暗示他乃象“中保”、“保惠师”──耶稣一样性质。当然,他必定有位格,如同主基督一样。
d.约翰福音十四章17节称圣灵为“真理的(真实的)圣灵”(the spirit of Truth),这称号只用于神身上。明显,圣灵必定是有位格的、否则不可能有此称号。
II 圣灵的工作及使命清楚显出圣灵是有位格的
a.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约十四26)。
b.他要叫他们想起主对他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
c.他要为主作见证(约十五26)。
d.他要令世人知道罪、知道义及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11)。
e.他要引导门徒明白真理(约十六13)。
f.他要把将来的事告诉门徒(约十六13)。
g. 他要荣耀主基督(约十六14)。
结论
从圣经的启示及门徒的经历来看,圣灵拥有完全的位格,如同圣父与主基督一样。可惜,在普遍信徒的表现中,我们很少欣赏到圣灵乃是一位有位格的神,我们很少注意他的同在、他的反应和他对我们的引导。
究竟信徒应如何欣赏、敬拜这位有位格的神?怎样用实际行动肯定他乃是有位格的?
1.在我们的敬拜中,同时向具有三位格而独一的真神叩拜、颂赞,(见附于本课后图解)多默想他。
2.多求圣灵充满自己。
3.读经之光,求圣灵引导自己明白。
4.圣灵在我内心,感动我要作某些回应,或对人有某些行动时,不要把这感动当作是“心理作用”。我们要敏锐于他的感动(注10)(帖前五19;徒十19-21,七51)。
5.不要叫他担忧,即不要自陷于试探中(弗四30)。
6.顺服他的带领,并欣赏到带领着自己的乃是圣灵,也是神。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谨慎,若圣灵不是一位有位格的神,我们根本没有可能与他建立愈来愈密切的关系,更不可能对他的引导、感动、带领和提醒愈来愈敏锐。若我们不信神是有位格的,我们甚至不可能与神建立密切的关系,因为自主基督升天以后,信徒便没法面对面地见到他。但神如何保证信徒可以经历他,并与他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呢?他应许差遣这位保惠师、安慰师、中保、顾问、辅导和老师的圣灵来到这世界代表他,如主基督代表神一样。若他不是有位格的,我们从何与“坐在天上的父神及主基督”建立愈来愈密切的关系呢?
参考书目
1.周联华:《如此我信》,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2。
2.周联华:《平信徒神学初阶》,1984。
3.苏颖智:《圣经对三位一体的启示》,种子出版社,1987。
4.Charles C. Ryrie, The Holy Spirit, Moody Press, 1965。
5. J.O.S. Wald Sanders, The Holy Spirit and His Gifts, Zondervan, 1940。
注释
1. 有人以为‘Person’一字来自拉丁文的‘Persona’,又谓其原意乃以前人演戏时所戴之面具,有人甚至以此建立教义,谓神只有一位,只是曾以三个不同面具(或角色)向人显现而已。其实,‘Person’一字并不能表达圣经对神位格之描写。参周联华:《如此我信》,页121-134,或《平信徒神学初阶》,页64-66。
2.详细论述请参拙着《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种子出版社,小册子,页17-18。
3.在原文中,父(tou Patros)子(tou huiou)及圣灵(tou hagiou pneumatos)之前均有指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表示三者乃独立位格。但只有一个名(onama),“三位一体”观念甚清楚。
4.这是笔者按原文译法。按照希腊文phren的用法,这字可译为“意见”(徒二十八22);“心志(思想)”(林前十四20);“意念”(腓一7);“心”(腓四10)等。英文可译作“mind”,“thinking”,“view”,“intellect”,“opinion”等。
5.这是新译本对弗四30的译法。
6.见新译本来十29。
7.参拙着《圣经对三位一体的启示》,种子出版社,小册子,页30-31。
8.同上书,页38-39。
9.和合本译作“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
10.信徒应如何分辨“良知”告诉我们的“心理作用”与“圣灵的提醒”?我们可以问自己两个问题:(1)未信主前我的良知是否如此?还是信了以后才有?二者的标准是不同的。(2)这感动或提醒是否符合圣经?圣灵的感动与一般世俗的想法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