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聖靈充滿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各種工作中,最難瞭解的是聖靈的洗。對信徒最重要的,卻是聖靈的充滿。很可惜,絕大部份信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聖靈充滿,也沒有經歷過聖靈充滿的境界。有些人誤以為在聚會中尖叫,滾地胡蘆之表現,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等便是聖靈充滿;有些人以為突然說出一些奇怪的方言便一定是聖靈充滿;有些人將聖靈充滿等同於一個人的恩賜與工作的果效。至於那些竭力追求聖靈充滿的靈恩運動者之中,不少人所追求的,並非聖經所吩咐信徒去追求的「聖靈充滿」,應追求的卻沒有追求。結果,這些所謂「聖靈充滿」的人,他們的表現不是比人聖潔、謙卑、更平易近人,討人喜愛;而是更自我、更驕傲、更自義、以自己為權威、更多論斷、批評和自誇。不少人更以能「說方言」自豪,以為那就是聖靈充滿的印證。

信徒對聖靈充滿有不少混亂的認識,而聖靈充滿卻是聖靈在信徒身上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所以我們必須回到神的話中,看看聖靈充滿是什麼意思,信徒是否有必要被聖靈充滿,聖靈充滿有什麼結果,並瞭解怎樣才可以被聖靈充滿。

1聖靈充滿的意義

所謂聖靈充滿,就是指信徒在某些工作或生活上被聖靈控制,以致他在某些行動或生活的表現上,十分近似聖靈所作,或是聖靈要他表現出來的。

根據聖經所載,除主耶穌外,沒有一個人是連續不斷被聖靈充滿的,也沒有一個人是連續不斷被聖靈管理、控制而完全沒有自我的。

從新約聖經看來,特別是根據原文的啟示,聖靈充滿似乎有兩種,比較如下:

Pimple 特殊充滿

Pleroo (字根)一般充滿

a.經文:(共出現 8次)施洗約翰(路一15)

以利沙伯(路一41)

撒迦利亞(路一67)

使徒們 (徒二4)

彼得 (徒四8)

他們(門徒)(徒四31)

保羅 (徒九17)

保羅 (徒十三9)

1.Pleres :共出現5次

主耶穌(路四1)

七執事(徒六3)

司提反(徒六5)

司提反(徒七55)

巴拿巴(徒十一24)

2.eplerounto:門徒

(徒十三52)

3.plerousthe:命令──有繼續不斷之意思

(弗五18)

b.動詞 (was 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

形容詞 (was full of the Holy Spirit)或命令式動詞( be filled with )。

c.動詞往往是一次過完成式(Aorist tense)。

這形容詞暗示這種聖靈充滿乃一個過程,是漸進的。唯一例外是主耶穌,他一生都是聖靈充滿的。

d.描述一次遭遇或經歷。

描述某些門徒之境界或靈命成熟的狀況 (state of being)。

e.短暫,很快消失。

較持久的,不會突然失去。

f.事工性:為著某些事奉、神跡、預言而有的。

生活性:與信徒生活每一小節、品格、待人接物和事奉態度有關。

g.是神主動給予門徒,「被聖靈充滿」:從經文看,是無條件的,也不是求取得來的。

需要門徒努力追求,順服聖靈才可以有的。

h.印證:事奉之能力,見證時之勇氣、智慧及事工之果效,甚至異能神跡之產生等。有些門徒會經歷神特別的引導啟示,如約翰在拔摩島的經歷(啟一10)

印證: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

2 門徒是否需要追求聖靈充滿

從上表可以清楚看到,聖靈特殊的充滿是屬於神的主權,不是人能追求得來,也是無從追求的,乃是神按他本意,按需要充滿他的工人,去完成他所交付的使命。所以,若我們問的是有關事工性、一次過短暫的能力這一類 Pimplemi ,聖經的答案是「不需要!」這完全是神的主權,神要充滿我們的時候,我們便會被充滿。

然而,若我們所要問的,乃是有關生活性,與生命、使命感、心志有關、漸進式,或與 Pleres 有關的聖靈充滿,聖經十分肯定地說:「每個門徒均須追求聖靈充滿!」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說:「乃要被聖靈充滿!」在希臘文的文法中,Plerousthe en pneumati 一句有「你們需要連續不斷地被聖靈充滿」的意思。(注1)為什麼?

1.這是神的旨意,他命令我們要被聖靈充滿。

2.唯有追求聖靈充滿才表示我們真正認主耶穌為我們生命的主。在我們的內心,我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地坐在寶座上作主,乃是讓已經內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作主作王。

3.神的標準那麼高,若我們可以靠自己達到,則我們根本不需要主的救贖!神將一個可以行他的旨意和實行他的命令的方法告訴我們──讓全能的聖靈幫助我們達成我們本身不能做到的事。離了他,我們便不能作什麼。

4.這是出於神的愛──他願我們享受充滿喜樂、平安、愛、安全感、和睦的人際關係、聖潔、盼望及有能力的生活。而這豐盛的生命,只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才可以享受到。

3 聖靈充滿的條件

上文已陳明,神要求我們追求的聖靈充滿,並不是那特別的 Pimplemi 的充滿,並非事工性,恩賜方面那短暫、一次過的能力,因為那是屬於神的主權,我們是無從追求的;神要我們追求的乃是 pleroo 性的,在生活上連續不斷的聖靈充滿。換句話說,每一位門徒均應在日常生活的表現上,包括思想、說話及行動,連續不斷被聖靈管理、控制。因為沒有人在今生之內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所以每位信徒均應不斷努力追求聖靈充滿,以主基督──唯一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作為我們學效的目標。然而,究竟要怎樣追求?聖靈的充滿是否有條件的?從聖經的啟示、邏輯和信徒的經歷來看,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聖靈的充滿是有條件的。原因有下列各點:

I 邏輯上的理由

a.聖經命令信徒要被聖靈充滿,既是命令,信徒必須付上代價,遵守命令,一定有責任去令聖靈充滿發生在我們身上。因為這並非神的責任。

b.    「充滿」意即「滿溢」,水是一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水會首先充滿低窪和沒有阻塞物存在之處。所以,預備低窪(謙虛)和沒有雜物的空間(清理乾淨自己的內心,認清自己的罪)乃是必須的。

II 聖經上的理由

a.主說過,他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聖靈充滿也就是他的話充滿了我們,控制了我們,使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均受神的話引導、管理。但是,神的話不會自動充滿我們,必須由我們付出代價去追求認識他的話,且讓他的話藏在我們心中,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1,105)。

b.在以西結的經歷中,我們也清楚看到,以西結被神的靈舉起,皆基於他先俯伏在地,謙卑自己而導致的。(參結一18,二2,三23-24)。

c.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提及信徒要被聖靈充滿的時候,也指出信徒要「謹慎行事,不要象愚昧人,當象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弗五15-17),且指出信徒「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0-21)。聖經指出,以上一切均是門徒「要」做的,是命令,與聖靈能否充滿我們是息息相關的。

III 門徒的經歷

a.我們從未見過一個信徒不追求、不讀經、不祈禱、對屬靈事物沒有興趣,卻能被聖靈充滿。

b.所有在生活上被聖靈充滿的信徒都付過代價追求靈命長進──讀經、禱告、學習、事奉、見證、敬拜、團契等,都不間歇。

由此可見,信徒能否被聖靈充滿,主要繫於信徒本身。視乎他們有否按聖經所說,去追求聖靈的充滿。怎樣追求?聖靈充滿的條件又是什麼?

首先要連續不斷操練、認罪,對付自我。

聖靈乃是「聖」的,要分別出來歸給神。他與偶像要分別出來,因為神乃「忌邪的神」;此外,他要與罪分別出來。約翰壹書一章5至6節說到神乃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有光的地方便沒有黑暗,黑暗的地方必沒有光。同樣,有罪之處不可能有聖靈,有聖靈便不會有罪。連續不斷將偶像和將罪搬出來,對付清楚,乃是聖靈充滿的必備條件。有人或許會問,很多時候我們甚至不清楚自己有某些罪,又怎樣認罪呢?神要求我們的是以憂傷痛悔的心對付那些明顯的罪,並要悔改;至於不明顯的或隱而未現的罪,則求主顯明,也求主饒恕。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原則,是對罪愈來愈敏感的門徒,絕不放鬆對付明顯的罪。

第二是連續不斷追求將偶像、憂慮、懼怕和不信,從心中搬出來。

若我們內心被以上的雜物堆塞,聖靈便無從充滿我們,因為我們的內心根本沒有足夠的空間留給他。

第三是謙卑的心。

只有低窪(謙卑)的心才能被聖靈充滿,信徒若自以為不錯,是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的。

第四是刻意努力追求認識,並順服神的旨意。

加拉太書五章16至18節吩咐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要「被聖靈引導」。換句話說,在我們的意志裡,我們要願意知道聖靈的意思,並隨時無條件地順從他的意思而行。這是聖靈充滿的重要秘訣。但究竟怎樣才可以認識、知道神的旨意?唯一的方法是連續不斷地與他相交──多聽他的話,讀他的話,向他禱告;我們與他愈接近,便愈能體察他的話,愈能知道他的旨意。

第五是在消極方面留意下列幾點:

1.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

2.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3.不可試探聖靈(徒五3、4、9)。

4.不要褻慢聖靈。

4 聖靈充滿的結果

上文提及,聖經所指的聖靈充滿,按原文來說,也好像有兩種。二者不獨性質不同,結果也有些分別。

I Pimplemi,特殊充滿的結果:

a.施洗約翰被聖靈充滿,以致他有能力使許多以色列人轉回歸向神。(路一15-16)

b.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以致能分辨出馬利亞是「我主的母」──她是從聖靈懷孕,要將主耶穌誕生(路一41-45)。

c.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以致能說預言,指出他兒子施洗約翰將來的事奉工作(路一67-79)。

d.使徒們被聖靈充滿,便「按著聖靈所賜的囗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注2)。

e.彼得被聖靈充滿,充滿智慧、勇氣和能力,為主作見證(徒四8)。

f.眾門徒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

g.保羅被聖靈充滿,信主後即放膽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徒九17-20)。

h.保羅被聖靈充滿,所以能充滿能力抵擋以呂馬(行法術的),並能叫他瞎了眼,公開行了一個神跡(徒十三9-11)。

II Pleres(或 Pleroo),一般充滿的結果

a.主耶穌被聖靈充滿(滿有聖靈),以致能勝過魔鬼各樣的試探(路四1-14)。

b.七位執事皆是被聖靈充滿的門徒,以致他們「有好名聲」,他們的品行能代表基督,且有充足的智慧(徒六3)。

c.司提反乃聖靈充滿者,以致他在被逼迫至死,為主殉道時,仍能替害他的人代求(徒七60)。

d.巴拿巴是聖靈充滿的門徒,以致他被公認為一個好人,能影響人歸信主基督(徒十一24)。

e.門徒被聖靈充滿,以致在傳福音受逼迫時,仍能「滿心喜樂」(徒十三50-52)。

f.以弗所書五章18節說到門徒要被聖靈充滿後,跟著說他們要有聖潔的生活,彼此順服,凡事奉主的名而行,滿心感恩和讚美。由此可見,聖靈充滿與生活是分不開的(弗五16-21)。

g.加拉太書五章22至23節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即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這些果子是 pleres 聖靈充滿的最完全的總結。

從以上兩種聖靈充滿的結果來看,兩者看起來似乎有些分別。特殊的充滿使門徒有特殊的異象,有先知的眼光,有作見證的勇氣、智慧與能力,甚至有行神跡的能力。然而,這些「充滿」全是用過去式述事性動詞,換句話說,主導者是神,全非人所能控制的;其次,過去式述事性動詞表明了動作是一次過完成式,是短暫的,是會過去的。這充滿乃是神的主權,他主動按己意分給各人,故門徒毋需刻意追求。信徒更應竭力避免一種錯覺,以為有能力、有果效、有神跡異能者便一定是被聖靈充滿,因為來世敵基督,假先知也是大有能力的。(太二十四24)。然而, pleres 的充滿則是神命令我們去追求的。這種充滿的結果將使門徒有能力勝過試探與罪惡,有美好的靈性與行為,在為義受逼迫時仍有滿足的喜樂,且在品格上有各種美好果子結出來。可惜,今天的信徒往往本末倒置,我們刻意求恩賜、能力,卻忽略了愛(品格上的完全);只求外在的表現,而忽略了內在生命的建立;只求工作果效而忽略了自己生命的被建立。這與神的心意完全相反。

結論

我們可以不理會Pimplemi 與 pleres 的分別。因為,縱使我們完全不同意或不接納 "Pimplemi" 及 "pleres" 兩種充滿的分別,也可以很清楚從聖經上看出,神祇要求我們去追求聖靈充滿,但從來沒有要求我們追求果效或超自然恩賜,甚至沒有要求我們追求能力,這些果效、能力、恩賜完全是神的主權,主權在於他,不是在我們身上。可見追求聖靈充滿,百分之百是人的努力,但充滿後產生的果效、能力、智慧、恩賜等,卻百分之百屬於神的工作。有關聖靈充滿的表現,除了聖經所載的現象以外,筆者也曾經歷過一些不由自主,超越了自己極限的一些經歷:在唱詩歌時,深受詩歌中的信息激勵,不由自主地流出眼淚;在一些聚會中,突然受到聖靈感動,對著一些會眾,流著淚勸他們悔改信主或悔改與人和好;在一次被賊持械打劫中,充滿勇氣,忘記了自己地向他傳福音,被劫後仍為他禱告,充滿感恩;禱告中得到聖靈的引導,看到一些異象;在計程車上一兩句談話中受聖靈感動、啟迪,看到司機的一些特別需要而向他傳出合宜的福音信息,帶領他們歸主;在一些禱告、見證會中受到聖靈引導,知道有慕道的朋友已受到聖靈感動,勸他信主……。這些經歷多不勝數。然而,這些經歷都是短暫的,我們必須要連續不斷地追求聖靈充滿,否則不容易有那些經歷。

註釋

1.Plerousthe 乃是 pleroo 的現在時式的被動式命令動詞 (present imperative, passive voice second person plural number),這時式含有「連續不斷地」的意思。

2.有關「別國的話」的意義,請參附錄七。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