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徒2:4)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徒4:8)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4:31)
「兄弟掃羅,……主……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徒9:17)
「掃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徒13:9)
目前在基督徒的書鋪裡,我們可能找到為數頗多以「聖靈充滿」為題的書籍,可是大多數基督徒依然不明白「被聖靈充滿」是怎麼一回事!有些信徒強調著「聖靈充滿」的重要性,但由於他們對聖靈的位格和作為的區別無所知曉,常會把他們情感的奔放當作聖靈的充滿!結果,除了自我陶醉外,於靈命、事奉毫無實益!另外有一些信徒,因為從方言派得到不好的印象,對這真理全然否定,甚至排斥;結果,墜入另一相反的極端中,反對「充滿」的真理,失去這應得的恩典,以致作工無力,事奉無能!在這二個極端中,另外有些信徒,既不願牽涉於任何一個極端中,也不願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只管我行我素,過著自命不凡的人生,忽略了這榮耀福分的支取,這是何等大的損失哩!筆者並不意圖以學術性的討論來呈獻這要題,也不希翼以修辭著作來說服讀者,只知緊緊循著神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事實,將本題分為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誤解、目的、條件和命令五項,略述於下,希有助於讀者知所取捨,能在生命和事奉上享用這不可或缺的恩典,做一個見證有能力,事奉有果效的國度人才。
一、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
經上記著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1-7)。
這幾節經文,若不仔細研讀,很容易令人認為未免誇大其詞!因為「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等等,自「以挪士」以來,在社會上,本是司空見慣,無足為奇,毋須這樣大驚小怪地說什麼「危險(太8:28譯作兇猛)的日子來到」!但在仔細研讀後,才發現,這張罪惡清單不是由社會來的,乃是由末世的教會開出來的,這就嚴重了!因為只有在教會裡才會有「敬虔的外貌」和「常常學習」。這張清單,不單是那些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教會和教會團體的寫照,也是一些稱為信仰純正教會的實情。他們宣稱有純正的教義,由重生的基督徒所組成,並由有自知之明的牧師所牧養,仍會只知強調敬虔的外貌,否認敬虔的權力(原文直譯),實在令人費解!有不少今天站講台的人,只知醉心於學習怎樣以幽默、諧謔來取悅聽眾,而忘卻了學習怎樣尋求並支取由上而來的能力,以致大多數講壇沒有振聾發聵、發人深省的信息,只有虛有其表,強做解人,設法取悅甚至牢籠聽眾的演講。有些教會甚至以喝酒、抽煙、跳舞、玩牌、賓果等做為基督徒團契的必需項目!更有甚者,有些教派甚至按立同性戀愛的人為牧師!(背情逆理,莫此為甚!)這一切都是由於缺乏屬靈的認識和由上而來的能力所形成!沒有水喝,只好飲鴆,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一個傳道人,若只有良好的心志,柔和的心地,豐富的聖經知識,在講道時卻不懂得怎樣支取神的能力,他就好比一輛豪華汽車,油箱中沒有油一樣,在神的國度中有什麼用處呢?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一個傳道人不應該學習怎樣調整人際關係,怎樣美化他的講章,以及怎樣發展他的事奉。相反地,他對這一切都應該努力求進,因為神所要的傳道人是能「從他的寶庫中,拿出新舊的東西來」的人!可是凌駕在這一切以上的,卻是應學習怎樣領受由上而來的能力,並怎樣應用在他的工作和事奉上。因為唯有在神的大能中,罪人才能洞悉自己敗壞的真相,肯謙卑接受主;退後的人才能發現他們的忘恩負義,轉向神的愛;信徒才能在真理中得造就,叫年老的重新得力,年輕的不致闖入歧途,「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4:20)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我們看見神的工作都是藉聖靈的大能成就的;甚至基督「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也由於「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他(徒10:38)。叨雷(Torrey)和慕迪,本是和我們同樣性情的人,他們和我們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們被聖靈充滿,我們呢?只有各人自己知道吧!
小慕迪告訴我們他父親的經歷:一八七一年對慕迪說來是一個重要的關鍵年。那時,他越過越感覺到自己工作的成就是何等微小!後來,他藉著兩位坐在他大布道會前排的姐妹們,激發起他內心對屬靈能力的渴慕。在聚會結束時,那兩位姐妹會對他說:「我們有為你禱告!」慕迪會問她們說:「你們為什麼不為別人禱告呢?」她們會回答說:「因為你需要聖靈的權能啊!」多年後,慕迪憶述這件事說:「我需要能力嗎?為什麼?我一向自以為有能力!我在芝加哥有盛大的聚會,也有許多人悔改信主!我就這樣有了自滿的心態。然而藉著這兩位姐妹不住的代禱……我開始有從未有過的哭泣!」
在慕迪被聖靈充滿之後,他曾說:「我再去講道,講章沒有什麼不同,我也沒有提出任何新的真理,卻有數以百計的人悔改歸主!」
這樣,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無論是摩西的助手,聖殿的工匠,以色列人的士師,新約使徒們...都得被聖靈充滿,因為除了「神的靈」就「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可惜這真理,或說這恩典已被人誤解、濫用,令不少愛主者裹足不前!可是這仍是神對我們要求的事實,也是神給我們的應許:「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我們決不可「因咽廢食」,反當急起直追,去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們得的。阿們!
二、被聖靈充滿的誤解
在這末世時代,沒有其他真理,比「被聖靈充滿」更被撒但所混淆!魚目混珠,以假亂真,本是撒但的拿手好戲,他對本問題也照樣施其伎倆,不是叫信徒們對這真理「敬而遠之」,就是叫信徒們「習非成是」,欲罷不能!筆者僅在諸多理論中略舉下列數項,藉資借鏡並借鑒。
(1)五旬節派的偏執己見
該派的弟兄們,把被「聖靈充滿」和「聖靈的洗」混在一起。他們堅持,每一信徒信主後,都應該有如五旬節的「洗」,且必須伴有五旬節那天同樣的徵兆,如同在哥尼流家中的,或在以弗所的十二門徒的經歷。設若那徵兆--說方言--沒有出現,他們就會建議舉行特別聚會,為此迫切地祈禱,強逼聖靈成就他們的願望,甚至聲嘶力竭,頭昏腦眩(相當於自我催眠),直到他們能說方言為止。他們相信,這就是有否受靈洗的唯一特徵!他們只要一旦有了這經歷,就以為足夠做為他們一生之久蒙福的記號。他們不明白神在聖經裡的啟示是遞進的,自以弗所的最後「五旬節」後,除了林前12:13外,在書信裡再也看不見「靈洗」的啟示。原因何在?已在前章略述,恕不復贅。今日信徒們所要經歷的,已不再是「聖靈的洗」,乃是「要被聖靈充滿」:不再是追求方言,乃是要羨慕作先知講道(林前14:1)。
聖靈充滿可能有強烈的表顯,也可能沒有什麼特殊的徵兆,全由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人不能強逼聖靈做他所要的!彼得在公會受審時,被聖靈充滿,並沒有說方言(徒4:8);彼得、約翰被釋放後,回到門徒那裡,門徒們一同祈禱,「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卻沒有說方言(徒4:31)!撒瑪利亞人信主後,使徒為他們按手,他們就受了聖靈,也沒有說方言(徒8:17)。保羅首次被聖靈充滿時,沒有說方言(徒9:17),在方伯士求保羅前證道時,「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也沒有說方言(徒13:10)。簡言之,聖靈的洗和被聖靈充滿確有不同的作為和功能,但在教會開始時,這二作為是聯在一起的(參徒1:5比較2:4),待在以弗所的經歷以後,才被分為普遍性(林前12:13)和特殊性(弗5:18)的作為。凡有「聖經神學」智識的,或明白神啟示是遞進性的,都會說「阿們」!
(2)聖潔派的自力更生
聖潔派的弟兄們,將聖靈充滿與「成聖」相混雜。他們主張聖靈充滿是成聖的轉捩點,每一個信徒都應該獲得。他們要獲得的途徑是:除去他們一切的罪,淨化他們的心,並治死他們的肉體,那麼聖靈和各樣屬天的福分就會自動地充滿他們,特別是完全的愛和完全的聖潔;可是他們若一犯罪、或一不順服神,這樣的福分就會喪失,甚至有失去救恩的可能性!這樣的教導,不特破壞了救恩的確實性,也貶低了神藉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大功。凡是高舉本身功德性的努力,常會導致人灰心失望。事實,屬靈得勝的秘訣並非在自我掙扎,乃是要支取並安息在基督的勝利裡。猶大王約沙法的得勝是個好例子,他只叫詩歌班走在軍隊前面讚美耶和華...敵人就「自相擊殺」(代下20:21-23)。所以經上記著說:「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林後10:3)。讚美主!
(3)凱錫克(Keswick)的教導不明
凱錫克的弟兄們,將聖靈充滿和滿有聖靈混在一起。他們的教導是:只要一個重生的基督徒,肯把身體當做活祭,讓聖靈充滿他,聖靈就會自動地佔有他全人。他們如此這般地教導上千上百來聚會的人,做為靈命進深的操練。司可福曾經把「不要叫聖靈擔憂」和「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作為被聖靈充滿的消極條件,把「順服」、「信心」、「禱告」作為積極的條件。恰阜(Chafer)在他「被充滿的先決條件」一文中,將這些條件簡化為三點:「不要擔憂」、「不要消滅」、「要順著聖靈而行」。可是筆者在細讀希臘文新約後,發現這些都是「滿有聖靈」的條件,而非為了「聖靈充滿」而有的。「充滿」是一種動作,「滿有」是一種狀況;前者是為了工作和事奉,後者是為生命的豐滿,這一點一定要分清楚!今把這兩項的區別列表於下,以便讀者參考。
充滿 滿有
是動詞 是形容詞
是動作--由上向內充入 是狀況--由內向外滿出
是為事奉的能力 是關靈命的長大
是與恩賜和工作有關聯 是和信心及生活有連繫
以上的比較,並不表示他們兩者之中毫無關聯。雖然他們的性質和結果都有不同的範疇,它們的關連性卻仍是唇齒相依的。例如司提反和腓力,他們擁有聖靈的豐滿,以致他們能過敬虔的生活,同時也在證道時大有能力。因為這兩項聖靈的作為,都是為了神的榮耀,並信徒屬靈生活和事奉的有效而起的。例如雨水於植物的生長是不可少的因素之一,但是植物並非單靠雨水而成長,空氣、日光、土壤也是同樣需要;照樣,「滿有聖靈」--聖靈在人內裡的全然佔有,也需要其他條件相輔而成的,「聖靈的充滿」僅是其中之一而已。
(4)兩種極端的論調
這兩項聖靈的作為,在主再來的前夕,產生了兩種極端的論調:一種將「聖靈的充滿」看做信徒屬靈生命的最高峰,只要有人一旦有了一次這樣的經歷,他就會自己相信,他已獲得「滿有聖靈」的豐盛,並且相信,在他的生命中不再需要藉著悟性的禱告和真理的光照,去追求靈命的成長和豐滿。他們平常聚會時,不著重神話語的造就,甚至有時不自覺地厭煩神的真理,以細考神的話語為一種煩瑣!他們歡喜抄近路,只注重情感裡的刺激,不在乎靈命的造就。他們祈禱時能愈恍惚愈妙,藉著重覆地呼喊「哈利路亞」、高舉兩手,有節拍地拍手等動作來自我催眠!這些動作在祈禱時不是不可以,但因他們過度例行,常見有人不自覺地墜入自我催眠的窠臼中,甚至有人讓邪靈乘虛侵入(筆者在上海牧會時,有些信徒就是如此)!這就是為什麼有不少說方言的,他們的生活和屬世的信徒沒有兩樣,萬事以自我為中心,夜郎自大,終日幻想著他們是天之驕子,看那些不說方言的都是屬肉體的,甚至咒罵不說方言的丈夫是滅亡之子,亦云慘矣!另一種只將「滿有聖靈」當做基督徒生活的座右銘,口口聲聲響往著,天天自我陶醉(或說欺騙)著,卻漠視聖靈充滿的重要性,也不知道聖靈充滿是主的命令,以致他們作工無能力,事奉無果效,生活和理想脫節,形成畫餅充飢的情況!這樣,我們能否說:「聖靈充滿」的真理,就在這兩個極端的中間呢?
三、被聖靈充滿的目的
聖靈的充滿,有別於「聖靈的洗」和「滿有聖靈」,已如上述。這充滿本是神的大能,藉著聖靈的作為,透過一個重生的基督徒,來成就他對永世的計劃。這作為不特能叫人在事奉主的事上有能力,也能助人勝過人性的愚昧和軟弱,讚美主!
所有的聖靈充滿,雖然有一些可能會有聖靈在個人身上明顯的作為,卻不一定每次、每事都隨著一些超奇的現象,或者某種不平常的動作。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可能一時「拂芳草,皺綠波」,另一時卻「穿林推古木,卷石下危顛」,從沒有人會相信,唯有揚沙石的狂風才是風,而舒柳開花的春風就不是風了;可惜,今日有不少基督徒,認為唯有「刮天地,驚山岡」的表顯,才是聖靈的充滿!事實上,狂風和春風都是風,只是由於不同的原因和不同方式的表現,才有不同的風量,聖靈充滿也是如此。總之,每一個基督徒都當被聖靈充滿,只因各人對基督的認識和歸順有差別,充滿的程度也難免參差不齊!
聖靈充滿的主要目的,並非為我們情感上的享受,雖然有時聖靈會激發我們的情感,叫我們滿心喜樂(徒13:52);也不是為了「基督徒靈命的完全」,縱然他能賜給我們能力,叫我們容易放棄世界,多親近主,多為主而活;更不是為要清除我們肉體的劣根性,雖然他能啟迪我們的靈覺,叫我們知道如何去支取並運用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聖靈充滿乃是授予信徒們能力,叫他們能為主做見證,引人歸主,建立教會等等。
(1)「被充滿」和「事奉」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代,神曾將靈分給七十位長老,叫他們可與摩西、約書亞分擔以色列人的責任(民11:25-27)。神也以聖靈充滿比撒列,叫他有聰明製造會幕內各種器皿和器具(出31:1-11);「靈臨到」耶弗他、參孫等士師,為要他們拯救以色列人;臨到掃羅和大衛,叫他們能統治以色列家,也臨到眾先知,叫他們為耶和華說話。
在新約中,施洗約翰--一位大有能力得人如魚的先知,是被聖靈充滿的(路1:15);以利沙伯和撒迦利亞曾被聖靈充滿為主作證(路1:41、67);甚至我們的主耶穌,也需要神用膏膏他,去成就父神的旨意(路4:18-19)。
在使徒行傳一書中,「被聖靈充滿」共提了六次,除了最後一次外,每次都很準確地記載著,那些「被聖靈充滿」的都曾為基督做過見證;就是在最後一次的經文中,我們也同樣可以確定:安提阿的信徒們,透過他們的喜樂,為主做見證。綜之,被充滿和事奉的關係,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2)「被充滿」和「講道」
被聖靈充滿的目的既是為了做見證,領人歸主,事奉主等等,很明顯地,一個人若不被聖靈充滿,就無法熱心於傳福音的事工,不易在事奉主的事上有親切感,也很難有成效地牧養羊群,建立教會。聖靈的充滿對所有神的僕人和神的工作確是不可或缺的條件,毋怪在門徒們未曾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之前,基督不讓他們出去為他做見證。為此,門徒們在他們的事工開始以前,曾為自己懇切地禱告。慕迪也同樣地經歷過「被充滿」的重要性,在他的講章「阻礙的力量」中有以下的幾句話:
「我活到如今,已足夠知道,若我不能擁有神之靈的能力,在我身上幫助我去事奉他,我情願死去,勝過只是為了生存的緣故而生存!」
司布真也有類似的話說:「讓講道人...將他的講章燒掉,去依靠聖靈。若聖靈不幫助他,不如讓他自己安靜,讓會眾回家禱告,求聖靈在下主日會幫助他!」
(3)「被充滿」和「信徒」
以上所討論的,並未意味著,聖靈充滿是唯有傳道人可擁有的特別權利,聖靈充滿乃是為所有的信徒,正如摩西說:「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他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11:29)神也同樣應許說:「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徒2:17)恩主曾在聖殿宣告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7:38)總之,「聖靈充滿」是賜給「每一個人」,為要叫人得益處。就是在(徒4:23)中所提的「會友」,可能就是耶路撒冷的教會,他們同心合意祈禱後,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4:23-31)。這樣,全部使徒行傳告訴我們:「聖靈充滿」是所有神兒女的特權。雖然在事實上,不一定每一個信徒都會擁有聖靈充滿,可是每一個信徒都應當被聖靈充滿,做一個事奉主有效的人。
(4)「被充滿」和「降臨」
關於為什麼有些經文用「降臨」,而有些用「被充滿」的問題?主要原因,是因句子裡有不同的「主詞」。當主詞是聖靈時,動詞當然要用主動式的「降臨」、「臨到」或「澆灌」;但當主詞是信徒時,信徒既然不能自己充滿,當然要用被動語態--「被聖靈充滿」。換句話說:「被充滿」和「降臨」是一件動作中的兩個觀點。在舊約中,大部分經文的主詞是神的靈;在新約中,大部分是信徒。這樣,舊約自然會多用主動式,新約會多用被動式。可是當主詞是聖靈時,就是新約也照樣用了「降臨」或「臨到」。簡言之,聖經中沒有明確的指示;舊約中的聖靈只是「降臨」,新約中的才是「充滿」。在原則上,聖靈在舊約和新約的作為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只是程度上的差別,因為神的啟示是前進的。感謝主!
(5)「被充滿」和「情感」
聖靈的充滿,雖然能影響並激發個人的情感,卻不應讓情感奔放如無疆之馬,倣傚廟宇或神壇裡乩童或巫師的作風(真的乩童「降乩」或說「上童」時,確有鬼附身,令乩童跳動,或全身發抖,神智陷入半昏迷狀態,口中發出和方言相似的囈語,須「桌頭」--日人稱「通譯」--為他翻譯)。
關於情感在屬靈事工上的光景,目前有兩種極端的論調:有人認為人類的情感是屬乎肉體的,是敗壞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在屬靈事工範圍內有分。基督徒的生活當嚴肅地壓抑著,不應有任何情感上的衝動,否則他就不是一個正常的基督徒,而是個情緒本位論者!另有些人卻正好相反,他們放縱情感,忘卻他們是有理性的生存者,當他們祈禱或證道時,他們盡可能催逼自己進入一種恍惚和幻想的情感中,甚至令頭腦空白,給魔鬼留地步,導致日後種種不幸的後果!其中有些人,甚至到一個階段,不在乎自己生活動作是否正常,只要一己能陶醉在「眾皆濁,而我獨清」的自命不凡裡,自欺欺人,就自滿了!他們上了自大騙局的當,卻不自知,簡直是可憐又可悲!
簡單地說來,以上兩者無非是一偏右、一偏左;或說一太過、一不及,兩者都不合真理!情感、理智、意志都是神所造的,並且是神賜給人,做為人在心理上對自己所必需的功能,只要我們按著神所規定的尺度來使用和發展,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以凡是正常的基督徒,都應當平衡地發展這三功能,不讓心理狀態有偏差,導致精神上的問題!特別對聖靈的充滿,正常的現象,不是把理智和意志都打入冷宮,讓情感單獨地胡天胡帝,乃是叫理智更合理,意志更堅定,情感更昇華才是!「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四、被聖靈充滿的條件
在研討了「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後,一個迫切而又實際的問題,接鍾而至地呈現在我們眼前,那就是「我們應如何才能被聖靈充滿」?答案是:除了神的「恩典」外,別無他法!雖然如此,但由於聖靈的本性是不喜歡住在屬乎血氣的人裡面(創6:3或作「不願在屬乎肉體的人裡面戰爭」),為了方便他在我們裡面工作起見,我們必須向他奉呈我們的信靠與順服。這種奉獻並非表示我們和他合作,也不能算是我們的工作,只是履行被聖靈充滿的條件而已。正如我們要更多空氣,我們必須履行「深呼吸」的條件一樣,因為他是「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他需要人的順服來配合他在人內裡的作為(徒5:32)。倘若五旬節時,門徒沒有遵從基督的命令,等候在耶路撒冷,他們就不可能被聖靈充滿(徒2:4);倘若彼得和約翰聽從祭司長勝於聽從神,他們就不可能一而再地被充滿(徒4:8、13);掃羅並非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被充滿,乃在他禁食祈禱三天後才有;因哥尼流「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神」,所以彼得一開講,他和他全家都被聖靈充滿(徒10:2,11:15)。就是在舊約時代也是如此:當基甸順從了神的命令,拆毀了巴力祭壇,砍下了壇旁木偶,並且為耶和華築壇獻祭後,耶和華的靈就穿上基甸(士師6:34原意);當掃羅和大衛領受了聖膏油後,聖靈就「大大感動」他們(撒上10:1、10;16:13);以利沙履行了他老師以利亞所指示的條件後,他就領受了雙倍感動以利亞的靈(王下1:9-12)。這一切事實都指明,「信靠順服」是「被聖靈充滿」的先決條件。「信服」既是如此重要,那麼「信服」究何所指呢?下列各點,或可做為「信服」的過程。
(1)要體認
「被充滿」的重要性已如上述,可是光是知道而不去體認,那知道又有何益呢?目前,大多數信徒沒有被聖靈充滿的原因,不外是因他們對真理是門外漢,或者他們知而不敢信!前者可能是由於教會疏忽了這一種真理的教導,後者無疑是缺乏信心,信不過神在聖經中全面的真理;或是因這真理被一些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人錯解並濫用,造成一種恐怖的印象,令一些潔身自好的不敢領教。結果,大家信不起來,自然無從體認了。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的得救,必須要先深切地體認得救的重要性,否則得救就無從開始!照樣,在一個人未曾體認被充滿的重要性以前,他也很難被充滿。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在受死以前和復活之後,一次又一次不厭其詳地三令五申,提說這件事,免得門徒們日後在工作上徒勞無功。因此,在末世的日子,講台上應常強調「被充滿」的必須性。不論那一種工作、那一類事奉,我們都要聖靈隨時充滿我們,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才是靈。」永是屬靈的原則。
(2)要認識
認識聖靈的聖性,是得充滿的必要條件。豪治博士(Dr. A.A. Hodge)對聖靈的聖性說得好,他說:「他的尊稱是聖靈,因為他是全宇宙間聖潔的創始者...他工作的終極和榮耀在精神的世界中是聖潔,在物質的世界中就是美麗(請注意:物質世界中的美麗也是聖靈的創作)。」他是專為成就聖潔之工的聖靈,他不能充滿一個不潔淨的器皿,正如耶穌所說,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照樣,一顆污穢不潔的心也不適於聖靈的居住。舊約中掃羅王所經歷的,對所有不願先自潔而要被聖靈充滿的人,確是一項嚴重的警告(撒上19:24)!總之,在被充滿之先,我們必須向主承認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棄絕所有的不潔不義,讓主的寶血潔淨我們,才能配合聖靈在我們內裡的工作。至於怎樣對付罪才能合乎聖經的要求?下列各點,希可做他山之助:
1. 倘若我們的罪只是得罪神,只要向神承認就可以(利4章全)。
2. 倘若我們得罪了人,照聖經的原則,我們同時也得罪了神,因為人是神創造的,那麼,
我們必須要向雙方認罪(利6:1-7;民5:6-7)。
3. 倘若我們的罪是強暴奪取,或詭詐偷竊,或有和這二者類似的過犯,那麼,我們必須向神認罪,也要向人賠償:「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要交還本主。」(利6:1-7)
4. 倘若那被虧負的人不在世,或因某種原因無法親受,該賠償就應歸給他的至親;如無至親,則歸給教會(民5:8)。
這四點是神的聖經中給我們關乎認罪的準則和計算法。我們向誰犯了罪,就當向誰認罪;犯罪的範圍多大,認罪的範圍也多大,不能替代,也沒有任何神職人員可承當,「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讚美主!
(3)要支取
在拙著「教會增長的秘訣」裡,曾提及在主再來前夕,因為撒但的天性和神「作對」,肉體的天然律又「與神為仇」,祈禱將會被教會打入冷宮!(聽說東方有一間神學院,少數愛主學生祈禱時,會被同學譏為冬烘!這究竟是神學院,抑鬼學院呢?)特別是對「被聖靈充滿」的真理,現時很少信徒向主支取這福分,以致教會軟弱無能,講台欲振無力!更有甚者,有人硬說:聖經從未叫人求聖靈,信徒們就不應有這種祈求!這麼一來,叫那些本已懶於祈禱的信徒,更可振振有詞地自閉恩門!這種強詞奪理的說法,是耶?非耶?容下列二點證明。
1. 恩主明說
被聖靈充滿須要祈求,聖經的確未有明文強調這一點,但恩主曾明說:「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路11:13)「求」在本處系繼續不斷的動作,這不特告訴我們要祈求,並且要繼續不斷地祈求,神才會給(將來時態)我們。因為神一切的恩典都是客觀地存在著,我們若要主觀地享受,一定要向神支取,而繼續不斷地向神祈求,便是支取的妙法之一;這就是主所說的:「你們(要繼續)祈求,就(會)給你們」--「求」才會「給」,不求就不給!五旬節聖靈的作為,明顯地和一百二十人在耶路撒冷一間樓房內,「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有關;彼得、約翰被釋放後,回到會友那裡,同心合意地向神高聲祈禱,結果,「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這些例證都說明了聖靈充滿和祈禱本是相助為理的。
可是這並非意味著我們必須要舉行通宵的「等候聚會」,或是連續性的禁食哀求。我們只要體認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並認識聖靈的聖性,自己區別為聖,不住地祈禱,有一天,當那領受這福分的信心在我們靈裡興起時,我們就會像張開肺部,吸入更多新鮮空氣一樣,真實地初次品嚐那被聖靈充滿的甜蜜!
首次聖靈的充滿,按理來說,應當在重生之後。可是在不少場合,這兩件常是同時經驗著。摩根(MORGAN)曾說:「當一個人由聖靈而生,即擁有聖靈,這是十分真確的,否則他就不是屬他的;但他可能以後才被聖靈充滿,這也是真實的。」
2. 先賢明證
在這裡,或許有人會問:「一個人當不住地為首次充滿祈禱多久?」這回答是:「唯有神知道!」他知道他兒女什麼時候最適合經驗這首次的福分,下列幾位的見證,說明神時間的無定性:
(1)可能是立刻。恰卜門博士(Dr Wilbur Chapman),曾被慕迪親自選任慕迪聖經學院的副院長,他有立刻被聖靈充滿的經歷。他第一次來到神面前,奉獻他自己並祈禱說:「我的父!我現在請求你以聖靈充滿我的內裡!」接著,他見證說:「從那時刻到現在,他一直是又真又活的!」
(2)可能是三小時。克列斯瑪斯、伊文斯(Christmas Evans)是威爾斯的傳道人,在他向神祈禱了三小時後,他就被聖靈充滿。
(3)可能是一個禮拜。叨雷曾說:「……當我在研究使徒行傳時,發現一個人若非蒙聖靈充滿,就沒有權利傳揚福音……我就說:『除非我領受了聖靈並且體驗他,否則我將永遠不再走向講台再次講道……』在一個禮拜內,我得到了這福分……至於這福分所成就在我身上的,我甚至無法以言辭表達。他將喜樂充滿我的心,是我從未夢想到的;他叫我講道時得釋放,有自由……!
(4)可能時間較久。在慕迪認識了聖靈充滿的重要性後,他說:「在我靈裡起了極大的渴慕,我卻不知道這是什麼?我從未如此開始哭泣過!我真實地感受到,如果在我的事奉上,不能領受這能力,我就不想再活下去了!」
以後,他見證被聖靈充滿的經歷說:「我一直哭泣,祈求神以聖靈充滿我,有一天,在紐約城,啊!多麼奇妙的一天!我簡直無法形容...那經歷幾乎神聖到不可言狀……我只能說,神自己向我顯現……我現在不願意回到以前我未蒙此福時的境況中……就算你會給我全世界,在我看來也不過是天平裡的微塵而已!
總之,不住地為「被聖靈充滿」祈禱,特別是為首次的充滿,是信徒的事;被充滿的時刻和方式乃是神的事。若信徒們盡了最大的本分,神自然會成就他奇妙的應許,因為主曾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
以上所提被聖靈充滿的條件,應在每次聖靈充滿時舉行,特別在首次被充滿時,更是不可或缺!
平常一位信徒,在首次被聖靈充滿後,他因有了這經歷,知道怎樣支取,怎樣接受,以後就容易享受這福分。無論在他祈禱時,或默想神的話語時,或想念神在他身上作為的一剎那,若他在神前清心,全面順服,他可隨時享受被聖靈充滿的福分;特別是我們這些受神差遣,做神出口的人,在為神說話時,應當先為此祈求。同時要確記:被聖靈充滿是神的命令!聖靈為了神兒女們的需要,不會不充滿我們(除非我們不順服)!我們如果肯這樣相信,這樣支取,我們的工作和事奉就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
五、被聖靈充滿的命令
以弗所人書,依據多數的手抄本和版本,是「寫給以弗所的信徒,並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雖然有些批判學者對受信者是否「以弗所」起了疑問,但這書信無疑地是寫給那些「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所揀選」的信徒們。他們都已「信從主耶穌,親愛眾信徒」,並且「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可是神卻藉保羅吩咐他們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雖然「要被聖靈充滿」是命令,這命令在本節卻和當時平民化的生活連在一起,做一相反的對比,示明「被充滿」並不是一件超奇的現象,也不是一種特殊階級的特權,只是日常生活的一環,好似飲那三分之二水和三分之一酒攙和的水(這算是當時消了毒、殺了菌的水)。這種酒水不能飲過量,萬一過量就會酒醉,「使人放蕩!」「放蕩」原系「無」、「救」二字綴成,可解為「道德行為,無可救藥」,或「恣情縱慾,無度失禮」,在本節以第二解為妥。所以凡是稱為被聖靈充滿,而動作「無度失禮」的,不特不是被聖靈充滿的表顯,並且是聖靈所禁止的!毋怪經上說:「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又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本句經文,雖然只有一個動詞,一前置詞和一個名詞,但有關被聖靈充滿的要義,卻幾乎鹹在其中。筆者試由該動詞「要被……充滿」來看這目前被人混淆不清,甚至被撒但利用的真理。
(1)該動詞的語氣系命令(祈使)式(Imperative mood),所以「被聖靈充滿」是神的命令。今日不少基督徒,誤以為除了十誡外,神再也沒有其他的命令了;其實,在舊約或新約中,除了十誡外,神有許多其他的命令!例如:「你們要聖潔……!」「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你們要喜樂!」「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這些都是神的命令,也是他要我們本乎他的恩典去履行的,「要被聖靈充滿」僅是其中之一。被充滿既是神的命令,那麼凡真真實實接受了基督的人,都應當努力奉行,藉著祈求向神支取,否則,不特自暴自棄,也是違抗神的命令哩!特別在你要為神證道時,如果你已向他祈求被充滿,你要相信已被充滿,你證道時就會有能力,因為這是他的命令!從來沒有一個主人,在僕人甘心遵行他的命令時,而不讓他的僕人遵行的!「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可惜不少時候,我們求是求了,卻信不起來,以致有求無所得,多麼浪費!
(2)該動詞的時態系現時式(Present Tense)。希臘文的動詞,原來只有動態沒有時態,時態是後添的。現在時式的時態本是一種連續不間斷的動態,正如羅伯森(A. T. Robertson)解釋「要常常喜樂」(腓4:4同樣的時態)說:「這字(要喜樂)清晰地表顯著連續性命令的力量。」這連續性正如我們所說:「我們每天早晨起身。」不特表示昨天早晨,今天早晨起身,在末來的每一個早晨也將會起身。被聖靈充滿也要如此,神不希望我們僅有一次的充滿,乃是要連續不間斷地被充滿。所以凡是相信只要一次被聖靈充滿,和足夠維持他們一生的,無非是自我陶醉,或說自我欺騙而已!經上明記著,甚至彼得--我主的第一個門生--也必須一次又一次地被充滿。他在五旬節時被充滿,大祭司亞那前被充滿,被猶太人釋放,回到會友那裡,同心合意地祈禱後,又被充滿。照樣,當你個人靜坐默想神在你身上大恩典時,或懇切流淚祈禱時,甚至你被人誣告於法庭時,你若能支取,可立即被聖靈充滿,叫你能情不自禁地獻上感謝、讚美、虔誠的祈禱,甚至說出令人無法反駁的辯訴。因為經上所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也包括了「被聖靈充滿」哩!
(3)該動詞的語態系被動式(Passive Voice)。這語態在英文和中文聖經中都譯得很清楚,告訴我們:聖靈充滿不是人為的,也不是人所能主動的。他的充滿不是藉著我們的掙扎,更不是因著我們宗教的修為,這完全是他的恩典,是他所樂意賜予的。我們只要履行被充滿的條件,藉著我們的頌讚和感恩去支取,去享受,他的命令就會成為我們的經驗。所以任何人不能強逼聖靈為他做這個,做那個;他是隨己意分給各人,從不受任何人的支配(林前12:11)!
奉勸那些追求方言的:聖靈不會被你奴役,受你指使,聽你的話,只有那在背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他會乘機滿足你肉體的慾望,甚至給你鬼方言,就是他常給一些廟裡乩童或巫婆的!我們要祈求被聖靈充滿,也要讓聖靈隨己意賜給我們,千萬不可自作主張,因為只有他知道我們能什麼,需要什麼。
(4)該動詞的人稱和數式系第二身複數--你們(Second Person,Plural Number),說明誰應被充滿。聖靈要充滿的對象不僅是牧師、傳道、長老、執事,乃是基督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不論年幼、年長,或男、或女,凡是在以弗所教會的「你們」都要被充滿。這是神賜給每一個信徒命令式的福分,每一位神的兒女都應該享受這特恩。不特主領祈禱會、負責查經班等等需要被充滿,甚至每一個母親要「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也要被聖靈充滿才行,以下是一位母親的見證:
「幾個月前,我……祈求聖靈充滿並且被充滿;噢!」她敘述這故事時,喜樂地喊著,「自從我領受了他,我的教導就能深入我孩子們心中,這是我以前從未能做到的!」
總之,任何信徒,不特不應輕忽「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和真實性,更應積極地聽從主的命令,不住地支取,不止息地經驗神運行在我們裡面的大能大力;這樣,神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末了,但願我們的祈禱,會像那首古詩所說:
憑你意行,主:憑你意行!
支配我全人,信靠順服。
聖靈充滿我,直至眾見,
唯有主耶穌,永居我內。阿們!